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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支持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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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文件 1 市政发〔2019〕3 号 111 晋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晋中市支持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 做大做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晋中市支持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方案》于 2019 年 1 月 7 日经市政府第 1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9 年 1 月 1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晋中市支持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 做大做强实施方案 支持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是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的强力举措,是加快能源革命与能源转型的有效途径,是延伸以 醇为基产业链、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重要抓手。为抢抓国家能 源发展战略机遇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推广晋中“以醇代煤”经验 的有利时机,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围绕建设全国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研发新高地、行业领头羊、 产业集聚区目标,按照政策支持、龙头引领、市场培育、技术创 新实施路径,集中力量、集中资源,用 3 年时间,加快培育在全 国拥有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力争建成具有先进制造水平的百 亿产业集群,着力构建晋中特色产业体系,打造形成晋中支柱产 业,迅速提升竞争力和话语权。到 2021 年,甲醇年储运能力达 到 60 万吨以上,甲醇锅炉产能达到 2500 蒸吨以上,甲醇采暖炉 产能达到 30 万台以上,甲醇燃烧机产能达到 8 万台以上,甲醇灶 具产能达到 8 万台以上,预计产业链产值达到 43 亿元以上,利税 达到 6.5 亿元,带动直接就业 2500 人。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达 到 3%以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占到全省同行业 50%以上。若市场 拓展到全省,满足全省 1/3 农村清洁取暖需求,总投资、年产能、 -2- 产值、利税翻番,真正把我市打造成为全国综合性基地。 (二)具体目标 ——2019 年:装备制造和存储配送两个中心基本建成。利用 现有厂房或租赁标准厂房,当年生产甲醇锅炉 800 蒸吨、甲醇灶 具 2 万台、各型燃烧机 4000 台、甲醇户用采暖炉 4 万台(优先 用于覆盖 108 国道及南同蒲高铁沿线用户),完成燃料配送 8 万 吨,实现产值 7.4 亿元,利税 1.1 亿元。 ——2020 年:装备制造和存储配送两个中心投入生产运营, 国家级行业(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基本建成。产能达到 50%以 上,满足晋中市场需求,形成年产甲醇锅炉 1300 蒸吨、甲醇灶 具 4 万台、甲醇燃烧机 1 万台、甲醇户用采暖炉 10 万台和燃料 配送 30 万吨的规模,实现产值 20 亿元、利税 3 亿元。 ——2021 年: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标准化配套服务体系完善, 研产储销运一体化,拓展省内和国内市场,形成年产甲醇锅炉 2000 蒸吨、甲醇灶具 6 万台、甲醇燃烧机 6 万台、甲醇户用采暖 炉 20 万台和燃料配送 50 万吨的规模,实现产值 43 亿元,利税 6.5 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建设三个中心 1.建设甲醇锅炉及相关产品装备制造中心。在开发区规划投 资 3.5 亿元,建设甲醇锅炉、甲醇户用采暖炉等 20 条生产线。 投产运营后年产值达 29.7 亿元,利税 4.5 亿元以上,带动就业 1000 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管 -3- 局,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时限:2019 年) 2.建设甲醇燃料存储配送中心。在榆祁高速两侧符合安全规 范要求区域,规划总投资 3 亿元,由市域内甲醇锅炉优势企业分 别建设 9 万 m3 库容量的燃料储配项目,建成年储运量 50 万吨以 上、日转运量 3000 吨左右的储配基地。同时,以此为中心,根 据人口和立地条件,加快建设 200 个乡村级配送服务网点,形成 从储存、网点到用户的三级配送服务体系,辐射周边地区。投产 运营后年产值达 14 亿元,利税 2.1 亿元以上,带动就业 1500 人。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规管局、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国 土局、市消防支队、市质监局,榆次区人民政府;落实时限:2019 年) 3.筹建国家级行业(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依托市域内优 势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专业协会、学术团体技术交流与合作,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协同攻关,提升产品质 量和装备技术水平,占领行业技术创新制高点。将相关研发项目 列为市级科技计划重点内容,并争取上级科技项目资金支持,专 利申请量不少于 10 个,积极申报国家、省科学技术奖。 (牵头单 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时限: 2019—2020 年) (二)培育做大龙头企业 依托市域内甲醇锅炉优势企业,按照差异化发展原则,分别 建设甲醇锅炉及相关产品生产线和甲醇燃料储配装置项目,鼓励 企业主动对接国内外行业相关企业,扩能增产,组建产业联盟或 -4- 行业技术联盟,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标企业。 鼓励企业采取委托招商、平台招商、产业链招商等形式,在甲醇 添加剂、车用民用工业用甲醇燃料、甲醇发电机组、甲醇汽车、 甲醇燃烧机、甲醇灶具及零部件配套等产业链条延伸端全面发力, 形成装备研发、制造、燃料调配、储运的全产业链条,增强带动 性和辐射性,零部件配套企业力争达到 10 家以上。(牵头单位: 市经信委、市投促局、市中小企业局;落实时限:2019—2021 年) (三)推进质量、品牌和标准化战略 运用好质量与品牌发展奖励资金和市级质量与品牌发展研 究中心平台,鼓励企业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为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重点打造一批为大品牌服务、提供零 部件的知名品牌,大力提升“晋中品牌”影响力。帮助甲醇相关 企业产品标准提升为全省乃至国家标准,加快构建标准体系,增 强行业话语权,推动“晋中制造”迈向“晋中创造”。(牵头单位: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落实时限:2019—2021 年) (四)加快拓展市场应用 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促进产品上档 升级。鼓励开拓省内外市场,按照“一个实体经营、一套机制联 接、一个龙头引领”的模式,发挥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三方优 势,组建专业化、区域性营销集团,建立营销网络,形成紧密型 利益关联体和经营实体。同时,完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建立专 业化服务队伍,切实以质量、服务和口碑,提高晋中甲醇锅炉及 相关产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规 -5- 管局、市投促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时限:2019 年) 三、政策支持 认真落实《晋中市产业转型升级“2+5”政策体系》和《晋 中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五条》(市发〔2018〕25 号)等政策措 施,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优惠政策,促进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 快速发展,提升甲醇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一)人才支持。认真落实《晋中市对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 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办法》 (厅字〔2018〕28 号),为甲醇相关企 业新引进符合《晋中市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的高校毕业生发 放住房和生活补贴,引导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到甲醇相关 企业工作。市财政对工作满两年后续签时间在 3 年以上的甲醇锅 炉及相关产业大中专学生再教育学费进行补贴。同时,根据产业 和人才需求,重点支持学校将实训基地建设在甲醇相关企业,骨 干企业将生产性实训车间建设在学校。 (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落实时限:2019—2021 年) (二)资金支持。充分运用市促转型增动能投资基金,积极 参与推动企业完成 1000—2000 万元股权直接融资。市级政策性 融资担保机构给予企业所需银行贷款 5000 万元最大担保支持, 担保费相应减免;鼓励银行加大对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信贷投放, 最高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 3 个亿(3 年期)100%贴息补 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公司、市担保公司、市中小 企业局、市发改委、市级各金融机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时限: -6- 2019—2021 年) 对经市级认定的甲醇相关企业租用办公用房或标准厂房的, 给予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 3 年内最高 5000m2 房租补贴,2019 年 补贴 100%,2020 年补贴 80%,2021 年补贴 50%。(牵头单位:市 经信委,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时限:2019—2021 年) (三)技术创新支持。用好市、县两级科技专项资金,向甲 醇锅炉及相关产业倾斜,重点支持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开发 应用。鼓励企业通过校企合作、院企合作等多种渠道加强技术创 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协,各 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时限:2019—2021 年) (四)土地支持。引导企业合理选址,保障用地指标,对实 施企业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 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70%执行,并可将最低出让年限放宽至 30 年,最高年限 50 年。参照《晋中市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优惠政 策(试行)》(市政发〔2018〕46 号),适当放宽投资强度标准, 自投产之日起 2 年内,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价), 给予每年 6%的财政奖励扶持。工业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 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规管局,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时限: 2019—2021 年) (五)政府采购支持。政府在实施清洁替代工程中,帮助企 业申请列入节能环保清单,享受优先采购政策;鼓励实施企业凭 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牵头单位:市财政 -7- 局、市规管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人行晋中市中心支行,各 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时限:2019—2021 年)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 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任副组长的晋中市支持甲醇锅炉及 相关产业做大做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支持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 做大做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 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 委人才办、市委考核办、市新闻办、市规管局、市国土局、市经 信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市科协、市中小企业局、市投促局、市财政局、市环 保局、市工商局、市消防支队、市政府督查室、市国资公司、市 担保公司、人行晋中市中心支行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 发区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市级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拿出具体 推进举措;县级层面要在网点建设、市场培育、资金支持等方面 提出具体意见并强力推动。 (二)建立要素资源协调保障机制。定期不定期研究需市级 层面解决的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要素资源配置事宜。各 县(区、市)、开发区也要确保要素资源向甲醇相关企业倾斜。 各职能部门要及早介入、主动会商企业政策需求和难题。 (三)建立督促落实机制。把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的目标任 务、重点工作和政策机制的执行落实情况列入市政府“13710” 督办系统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并列为年度目标责任制 -8- 考核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同时积极抓好甲醇企业入统上规。对主 动作为、取得明显成效的,在政策资金上优先考虑,对推诿扯皮、 不作为或进展缓慢的,要严肃约谈问责。 (四)建立宣传引导机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 做好政策宣传,普及甲醇能源科普知识,增强公众对甲醇能源认 知度和接受度,为产业做大做强提供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加强 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培训,确保服务质量,提升安全保障。 附件:晋中市支持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领导小组各 成员单位职责 -9- 附件 晋中市支持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担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了解掌握工程实 施动态和进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总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安 排部署等日常工作。牵头全市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工作, 以及工程立项和甲醇锅炉、锅炉甲醇燃料价格调节和补贴标准测 定等。 市规管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市)、开发区推进“以醇代 煤”,下达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市经信委:负责制定支持甲醇锅炉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发展 规划,督促指导企业推进项目建设,并争取省级资金和政策支持; 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等。 市质监局: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甲醇锅炉及 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推进质量、品牌和标准化建设等。 市安监局:负责甲醇燃料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牵头制定 锅炉使用甲醇的安全监管办法等。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甲醇清洁替代和项目贴息市级专项资金 拨付等。 市环保局:负责甲醇锅炉排放指标监控监管及甲醇锅炉的推 广应用等。 - 10 - 市国土局:负责为甲醇制造、储配项目优先提供建设用地, 对规划确定甲醇设施建设用地实施规划控制等。 市工商局:负责甲醇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经营市场监管等。 市消防支队:负责甲醇储备、供应、使用等场所消防安全和 公共安全管理等。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网点建设、市 场培育、资金支持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并强力推动。 市委人才办、市委考核办、市新闻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科 协、市投促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中小企业局、 市国资公司、市担保公司、人行晋中市中心支行等相关单位,要 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 年 1 月 11 日印发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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