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机构内儿童及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照料服务项目的公告.doc
裕民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机构内儿童及 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照护服务项目的公告 裕民县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6]36 号)《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 发[2017]131 号),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五保” 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7]3 号)裕民县民政局决定开展向社会力量政府购买机构内儿童及社会 散居残疾孤儿照护服务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购买服务内容:儿童照料护理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对机构内儿 童、机构外残疾孤儿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送医就诊、生病看 护、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各类服务。 2.承接机构条件:需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并在近两年内承接过 2 个以上民政系统内的服务项目;按规定参加 年度检查,申报前两年年检合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异常名 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个 年度检查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其业务范围应含有社 会工作内容,具有丰富的社会救助工作服务经验并能够完成社会救 助服务项目;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 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健全的 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独立的银行账号;有 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 的良好记录。 3.项目资金:项目总的资金规模 6.48 万元,资金来源渠道为 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 4.项目申报:裕民县民政局负责本次采购服务工作;符合申报 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下载填报《裕民县民政局购买机构内儿童及社 会散居残疾孤儿照护服务项目申报表》。 符合承接条件且有参与意向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7:30 前将《裕民县民政局购买机构内儿 童及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照护服务项目申报表》和相关资质扫描件发 送至邮箱 alisheng6526715@qq.com。 联系人:阿里生 电话:0901-6525838 地址:裕民县巴尔鲁克西路 23 号政府一楼民政局 裕民县民政局购买机构内儿童及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照护服务 项目申报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 年 月 通讯地址 曾获何种荣誉 2022 年度年检结论 邮箱 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 服务领域 实施地域 户名 开户账号 开户行 税务登记证号 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后附登记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本单位两名缴纳社保的社会工作 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