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港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抽油杆及配套产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天津市港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抽油杆及配套产品新建项目 项目代码 2109-120116-89-05-801414 建设单位 联系人 王静 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道凯旋街与金泽路交口东侧 地理坐标 N38.823151°,E117.467955°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建设性质 联系方式 13662112323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5 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 C3512 石油钻采专用设 制造 351 备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C3831 电线、电缆制造 造业 38 电线、电缆、光缆 及电工器材制造 383 ☑新建(迁建) ☑首次申报项目 □改建 建设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扩建 申报情形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技术改造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 项目审批(核准/ / 准/备案)部 批局 备案)文号 门 总投资 环保投资(万 3000 60 (万元) 元) 环保投资占比 2 施工工期 2021 年 12 月-2022 年 4 月 (%) ☑否 用地(用海) 5467 是否开工建设 □是 面积(m2) 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 无 2007年大港石化产业园区管委会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编制了《天 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大港石化产业园区位于滨海新区南片区北部,属于石化三角地 规划情况 分区DGb(09)02单元,2010年4月《石化三角地分区DGb(09)02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并取得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下发的《关于对滨海新区北片区、核心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 1 — 批复》(津滨政函[2010]26号)。 《天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 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 取得由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天津大港石化产业 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津滨环函[2020]19 号)。 (1)行业符合性 根据《天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复函,天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留石油化工产业, 限制其发展规模,禁止新建相关项目;适当发展精细化工、医药产业; 延展发展机械、塑料等制造业,新材料,积极发展生产型服务业,实 规划及规划 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 析 现先进制造业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本项目为新建1条电缆生产线、1条抽油杆生产线、1条变频控制 柜人工组装线,项目行业类别属于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C3512) 和电线、电缆制造(C3831),符合天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功能定位。 (2)用地符合性 根据《石化三角地分区DGb(09)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0 年)和《天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7年),本项 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区域规划图详见附图。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第 29 号令),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 类;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中禁止准入类 其他符合性 分析 或许可准入类,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 (津政规[2020]9 号)和《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1 版),本项目所在地天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 管控单元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 — 2 — 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项目与“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相对位置图见附图。 2.1 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 根据《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4 年版),本项 目所在厂区不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范围内,距最近的永久性保护 生态区域——湿地-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距离为 1.7km。 项目与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相对位置图见附图;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津政发[2018]21 号),项目不在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距最 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贝壳堤-上古 林区地块的距离为 1.7km。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对位置图见附图。 3 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 表1 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表 《天津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 一 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津气分 指函[2018]18 号) 本项目情况 结 论 ①本项目电缆生产挤出废气 对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全 (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至“UV 面加强源头控制,无论直排是否达 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 符 1 标,全部应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 ②本项目使用的含 VOCs 原料包括 合 防治设施,并使用低(无)VOCs 含 聚乙烯颗粒,为低 VOCs 含量原辅 量的原辅材料 材料 工程 加强有机废气收集与治理,有 电缆生产热塑挤出废气通过集气 机械 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 80%,建 罩收集至“UV 光氧+活性炭”装 符 2 制造 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 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集气罩对热 合 行业 实现达标排放 塑挤出废气的收集效率达 80%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结 二 本项目情况 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 论 本项目为制造业,不属于《重点 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 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 1 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 / 案》(环大气[2019]53 号)所列 业)是我国 VOCs 重点排放源。 重点行业 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 挤出机上方设有 1 个集气罩,集 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 气罩规格为 0.5m×0.5m,距离挤 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 出模头的高度约为 0.3m。根据建 1 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 / 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距集气罩开 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 口面最远处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 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有 放位置风速不低于 0.3m/s 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 3 — 本项目采用“UV 光氧+活性炭” 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 废气处理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 符 2 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 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 UV 灯 合 处理处置 管定期更换后交资质单位处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GB37822-2019)、《工业企 结 三 本项目情况 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论 (DB12/524-2020) 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 电缆生产线挤出机上方设有集气 含 VOCs 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 罩,收集到的热塑挤出有机废气 符 1 产品的使 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经“UV 光氧+活性炭”处理后, 合 用过程 统 通过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 VOCs 排 符 2 放控制要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 本项目排气筒 P1 高度为 15m 合 求 对于橡胶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制造及其他行业,收 电缆生产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非甲烷总 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初始 造业,集气罩收集废气中非甲烷 符 3 烃去除要 排放速率≥2kg/h 时,非甲 总 烃 的 初 始 排 放 速 率 为 合 求 烷总烃去除效率不应低于 0.0177kg/h,远小于 2kg/h 80% 挤出机上方设有集气罩,集气罩 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 规格为 0.5m×0.5m,距离挤出模 GB/T16758、AQ/T4274 规 头的高度约为 0.3m。根据建设单 废气收集 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 位提供的资料,距集气罩开口面 符 4 处理系统 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 最远处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位 合 要求 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 置风速不低于 0.3m/s。废气被集 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 后经“UV 光氧+活性炭”装置处 不应低于 0.3m/s 理后排放 《天津市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 结 四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8本项目情况 论 2035 年) 屏障区位于海河中下游、中心城区和 本项目位于天津大港石化产业园 滨海新区质检,北至永定新河,南至 区,不在天津市双城中间绿色生 符 1 独流减河,西至宁静高速,东至滨海 态屏障区范围内。项目与中间地 合 新区西外环高速 带规划管控区相对位置图见附图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 结 五 技术政策》(公告 2013 年第 31 本项目情况 论 号) 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 挤出机上方设有集气罩,集气罩 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对挤出废气的收集效率可达 符 1 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 80%。废气被集后经“UV 光氧+ 合 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 活性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标排放 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回收 本项目产生低浓度有机废气,采 符 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 2 用“UV 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 合 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 技术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 — 4 — 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 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 放 本项目采用“UV 光氧+活性炭” 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 废气处理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 符 3 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 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 UV 灯 合 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 管定期更换后交资质单位处理 鼓励企业自行开展 VOCs 监测,并及 本项目按相关规定,制定自行监测 符 4 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 方案,开展 VOCs(TRVOC)和非 合 甲烷总烃监测 送监测结果 企业应建立健全 VOCs 治理设施的 本报告在“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 章节提出了制定企业环境管理制 符 5 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 度,要求企业建立环保设施运行 合 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维护规程和台帐,确保环保设施 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 正常运行 结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六 本项目情况 论 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 本项目热塑挤出工序涉及 VOCs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及 符 1 排放,项目所在地位于大港石化 合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产业园区内 《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 结 七 攻坚战 2021 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本项目情况 论 (津污防攻坚指[2021]2 号) 符 1 严禁新增高能耗产能及项目准入 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产能项目 合 — 5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项目组成 1 天津市港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 3000 万元,利用已租赁的天津市 艾迪聚氨酯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凯旋街与金泽路交口东侧的土地(包括其地上 厂房),建设“天津市港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抽油杆及配套产品新建项目”, 主要进行电缆、抽油杆的生产和变频控制柜的组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1 条电缆生产线、1 条抽油杆生产线、1 条变频控制柜人工组装线,项目建成 后年产电缆 10 万 m/a、年产抽油杆 60 万 m/a、年组装变频控制柜 30 台/a。 本项目所在厂区占地总面积 5467m2(80.874m×64.794m),厂房位于厂 区中央,占地面积 2210m2(40m×55.25m,高 10m,一层,钢构,除办公区为 隔间之外,厂房内其他部分无隔间)。厂区主要路面及厂房内部均已进行了 硬化防渗处理。 厂区雨污分流,污水排放口位于厂房外西侧,为本项目单独使用,不存 建设 内容 在排污口共用情况;雨水排放口位于厂房外西北方。 表2 类别 名称 变频控制 柜组装区 内容 厂房内西南侧建设 1 条电缆生产线(占地 8m×48m),设有挤出 机、绞线机等设备。仅为在现有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 施工 厂房内北侧区域建设 1 条抽油杆生产线(占地 20m×60m),设有 校直机、抛丸机、镦锻机、电热处理设备等。仅为在现有厂房内进 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施工 厂房内东南角划分部分区域作为变频控制柜人工组装区(占地 6m ×16m),外购元器件、进行人工组装 办公区 厂房内东侧建设办公区(6m×15m) 电缆生产 区 主体 工程 辅助 工程 储运 工程 公用 工程 — 6 — 本项目工程内容组成表 抽油杆生 产区 原料暂存区位于厂房中部(8m×15m),分为抽油杆料区(产品 原辅料及 区)、电缆料区(产品区);变频柜零件及产品放置于变频柜组装 产品暂存 区内; 区 辅料暂存区位于办公区北侧(暂存切削液、润滑油等) 供水工程 市政供水 雨污分流。 雨水通过厂内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排水工程 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市政管网排 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供电工程 市政供电 采暖制冷 环保 工程 2 办公区为空调供暖制冷 电缆生产线和抽油杆生产线各 1 台空压机,共 2 台,分别提供电 动力供应 缆牵引动力和机床传送物料动力 电缆生产线产生的热塑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UV 光氧+ 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 废气 抽油杆生产线抛丸机配备有滤筒除尘器,滤筒除尘器除尘后通过 高 15m 排气筒 P2 排放 电缆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和抽油杆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均循环使 用,蒸发消耗,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 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 水处理厂 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均为室内布置,并采取减振、降噪 噪声 等措施 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 产生的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废铜丝、钢丝等)由物资部门回收后, 暂存于厂房外北侧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4m×8m); 固体废物 产生的危险废物(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暂存于厂 房外西北侧的危险废物暂存间(4.2m×4.2m×2.5m),定期交资质单 位处理 产品方案 本项目年产电缆 10 万 m/a、年产抽油杆 60 万 m/a、年组装变频控制柜 30 台/a。 表3 序号 名称 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规格 30mm2(截面积) 1 3 电缆 2 抽油杆 3 变频控制 柜 35mm2(截面积) 40mm2(截面积) Φ19mm(直径) Φ22mm(直径) Φ25mm(直径) Φ36mm(直径) Φ38mm(直径) 50kVA 75kVA 100kVA 150kVA 年产量/加工量 1 万 m/a 8 万 m/a 1 万 m/a 3 万 m/a 25 万 m/a 3 万 m/a 25 万 m/a 4 万 m/a 30 台/a 包装形式 3003000m/盘 存储区域 厂房中部 产品暂存 区 捆装 厂房中部 产品暂存 区 / 变频柜组 装区内 厂区平面布置情况 天津市港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租赁天津市艾迪聚氨酯工业有限公司位 于凯旋街与金泽路家口东侧的土地及其上空置厂房,建设“天津市港瀚石油 设备有限公司抽油杆及配套产品新建项目”,租赁地块总面积 5467m2,其中 — 7 — 厂房为已建构筑物(占地 2210m2),租赁合同、土地出让协议及工程规划许 可证见附件。 本项目所在厂区范围内有且仅有本项目,污水排放口为独立使用,不涉 及排污口共用。 表4 序 号 名称 占地 面积 建筑面积 /m2 厂区建、构筑物情况 楼 层 高 度 /m 建 筑 结 构 功能 备注 厂房为现有构筑 物,已建设完 毕,现为闲置状 态。内划分有产 品区、辅料区、 办公区、生产区 等,其中办公区 为隔间,其余区 域均不设隔间 2210m2 (40m ×55.25m) 一 层 10 钢 构 设有 1 条抽油 杆生产 线 1 生产 厂房 2210m2 (40m ×55.25m) 2 危废 间 17.64m2 (4.2m ×4.2m) / / 2.5 / 危废暂 存 / 3 一般 固废 暂存 区 32m2(4m ×8m) / / / / 一般固 废暂存 / 图1 — 8 — 厂区平面布局图 图2 4 设备布局图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工程设备情况见下表。 表5 序号 设备名称 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本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表 高速束丝机 管式绞线机 挤出机 束线机 电 缆 生 产 线 抽 油 杆 生 产 线 冷却设备(水槽) 工频火花试验机(产品检 测设备) 打压机(产品检测设备) 牵引固定设备 收线机 空压机 计米器 数控机床 普通车床 校直机 抛丸机(粒径 0.63mm1.6mm) 电热处理设备(由电磁感 应加热和喷淋淬火两部分 组成) 单 位 数 量 台 套 台 台 1 1 1 1 套 1 CHJ2 台 1 GY-10 / / 2.5kW / / / / 台 台 套 台 套 台 台 套 1 3 3 1 3 4 4 1 套 1 套 2 规格/型号 生产设备 JS-400 / HM-100 / 7m×0.24m×0.25m, 有效容积 0.3m3 / 位置 电缆生 产区 抽油杆 生产区 — 9 — 镦锻机 锯床 钻床 检测设备 铣床 钢印打标机 空压机 桥式起重机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二 25 26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1 2 2 7 2 2 1 2 UV 光氧+活性炭 套 1 滤筒除尘器 套 1 / / / / / / / 污染治理设备 废气处理装置(风机风量 2000m3/h) 废气处理装置(风机风量 6000m3/h) 电缆生 产区 抽油杆 生产区 主要原辅材料 5 表6 本项目主要原辅料一览表 序 年耗 最大暂 原辅材料名称 包装规格 单位 暂存位置 号 存量 量 一 主要原辅材料 1 t 25 3 5kg/卷 铜丝 2 t 3 3 钢丝(Ф3.2mm) 700kg/卷 电缆生产 电缆料区 3 t 8 5 交联聚乙烯绝缘塑料颗粒 25kg/袋 4 t 0.08 0.05 聚乙烯色母颗粒(黑) 25kg/袋 5 t 1800 300 抽油杆料 圆钢(长 8m) 70 根/捆 抽油杆生产 区 6 t 2.25 0.5 不锈钢丸 25kg/袋 变频柜组 7 变频柜组装 30 30 外购配件 1套 套 装区 8 切削液(直接使用,无需与水配比) 175kg/桶 t 0.3 0.5 辅料暂存 9 t 0.2 0.5 区 润滑油 175kg/桶 二 主要能源 10 / t 550 / / 水 万 11 20 / / 电 工业用电 kW·h 表7 序号 1 名称 聚乙烯塑料颗 粒(含色母) 2 润滑油 3 切削液 — 10 —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理化特性 无臭、无味、无毒、表面无光泽蜡状物颗粒,Ф2-3mm 淡黄色粘稠液体,不溶于水。可燃,燃烧产物为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等 黄色至棕色油状液体,轻微气味,溶于水,沸点:98℃,蒸 发率(醋酸异丁酯=1):<1,无闪点、燃点,无需与水进行 配比、直接使用 水平衡分析 6 表8 工序 用水 水来 源 给排水情况表 排水 用水量 去向 排水量 1 电 缆 生 产 冷 却 循 环 水 市政 给水 5.76m3/a (0.0192m3/d) 循环使 用 蒸发消耗, 无排水 2 抽 油 杆 生 产 冷 却 循 环 水 市政 给水 96m3/a (0.32m3/d) 循环使 用 蒸发消耗, 无排水 化粪池 沉淀后 排入大 港石化 产业园 区污水 处理厂 405m3/a (1.35m3/d) 损失 45m3/a (0.15m3/d) 3 生 活 用 水 市政 给水 450m3/a (1.5m3/d) 备注 冷却水槽有效容积 0.3m3,运行期间,每天对 电缆冷却循环系统进行 一次用水补充。根据建设 单位提供资料,补充量为 循环量(1.2m3/h)的 3%, 则每小时补充水量 0.036 m3/h,本项目电缆生产线 冷却水槽年累积运行时 长为 160h/a,故循环冷却 水年用量 5.76m3/a、每日 补充水量 0.0192m3/d、每 日循环水量 0.64m3/d。 抽油杆冷却循环系统储 液箱有效容积 3m3,运行 期间,对储液箱进行用水 随时进行补充。根据建设 单位提供资料,补充量为 循环量(2m3/h)的 2%, 则每小时补充水量 0.04m3/h,本项目抽油杆 生产线冷却水槽年累积 运行时长为 2400h/a,故 循环冷却水年用量 96m3/a 、 每 日 补 充 水 量 0.32m3/d、每日循环水量 0.64m3/d。 每人每天用水量 50L/ (人 •d),产污系数 0.9,30 人 计,年工作 300d/a — 11 — 0.0192 0.0192 电缆生产循环冷却水 0.64 0.32 来水 1.82192 0.32 抽油杆生产循环冷却水 16 0.15 1.5 生活用水 1.35 污水处理厂 单位:立方米/天 图3 7 本项目水平衡图 劳动定员与生产制度 本项目员工 30 人,工作制度为 8h/班,一日一班,全年工作 300d/a。 表9 生产工作时间 序号 生产内容 每日运行时长 年时长 1 4h/d 热塑挤出工序 160h/a(年累积生产 4 个月,120 天) 2 8h/d 抽油杆生产 2400h/a(年累积生产 300 天) 3 8h/d 变频柜组装 240h/a(年累积生产 1 个月,30 天) 注:电缆生产、抽油杆生产、变频柜组装工序各自独立进行。 1 工艺流程 1.1 施工期 本项目为在现有厂房内安装电缆生产线、抽油杆生产线所需的生产设 备,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施工量较小,不新增污 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 染物,无土建施工,施工过程中仅有噪声和少量固体废弃物产生。 — 12 — 1.2 运营期 (1)电缆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 (钢丝)N N 原料 (铜丝) 束丝 电缆芯 铜线 S1 G1 绞线 S2 绝缘层 热塑挤出 原料 (塑料颗粒) 包裹绝缘层 的电缆 G1 包裹保护套 的电缆 保护套 二次冷却 热塑挤出 N 火花试验 一次冷却 原料 (塑料颗粒、 色母) 截断、成缆 图4 电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本项目束丝机、绞线机、收线机的部分轴承需添加设备维护所需润滑油 之外,其余机械不需要使用任何油类物质。电缆生产过程中不会对铜丝、电 缆芯、电缆进行涂加油作业,无含油废物产生。 1)束丝:按照国家标准通过束丝机将若干根铜丝合成一股铜线。束丝过 程中人工用切断钳对铜丝端头进行切割,产生的废铜丝(S1)由物资部门回 收后外卖。 2)绞线:将数股铜线围绕在 Ф3.2mm 钢丝周围,钢丝和铜线一同穿过绞 线机上的绞弓,绞弓通过圆周运动方式,使铜线螺旋缠绕钢丝,变成直径较 大的电缆芯。此工序产生的废钢丝(S2)由物资部门回收后外卖。 — 13 — 3)绝缘层的热塑挤出:人工将交联聚乙烯绝缘塑料颗粒投入料斗。本项 目使用的交联聚乙烯绝缘塑料颗粒粒径为 Ф2-3mm,投料过程中不会产尘, 无颗粒物排放;塑料颗粒在重力作用下进入料筒,通过螺杆向前端输料,塑 料颗粒被位于料筒前端外围的电加热器加热(140-160℃),受热的聚乙烯熔 体被挤到挤出模头,向挤出处的电缆芯表面包裹一层聚乙烯绝缘层。 塑料颗粒在受热条件下会产生有机废气(G1),有机废气经挤出机模头 上方 0.3m 的集气罩(规格 0.5m×0.5m,无软帘)收集后,引至“UV 光氧+活 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从厂房南侧墙体引出,由 1 根 15m 的排气筒 P1 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活性炭吸附箱产生的废活性炭及 UV 光氧装置产生的废 UV 灯管为危险 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 4)一次冷却:包裹绝缘层的电缆在冷却设备(水槽,7m×0.24m×0.25m) 中进行水冷降温,冷却设备内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蒸发是冷却水的 主要消耗方式,定期对冷却水进行补充。 人工擦干电缆上残留的冷却水。 5)火花试验:将上述包裹了绝缘层的电缆穿过工频火花试验机的火花电 机箱,试验电极会将固定电压加载到绝缘层上,若电线绝缘性良好,电线中 会产生稳定的感应电压,不存在电压差;但当绝缘层出现缺陷时,高频高压 电会对金属导体放电,产生的电压差经放大后触动报警。本项目所用工频火 花机无需使用火花油等油类物料,无含油废物产生。 若检测出电缆覆膜破损,则人工在破损处粘覆电缆用绝缘胶布,对破损 处进行细节修复,不需要进行破皮、电缆芯清理等工序,无固体废物产生。 6)电缆保护套的热塑挤出:在电缆绝缘层外围,进行保护套的热塑挤出。 保护套热塑挤出与绝缘层热塑挤出所用的设备为同一台挤出机,热塑挤出工 艺原理相同。不同点为电缆保护套热塑挤出时所用的原料除了交联聚乙烯绝 缘塑料颗粒之外,还有聚乙烯色母颗粒(黑色,添加比例为重量比 1%),将 交联聚乙烯绝缘塑料颗粒和聚乙烯色母颗粒人工混合均匀后,投入料斗内。 本项目使用的交联聚乙烯绝缘塑料颗粒和色母粒径均为 Ф2-3mm,投料过程 — 14 — 中不会产尘,无颗粒物排放。 此工序会产生噪声(N)、有机废气(G1)、废活性炭和废 UV 灯管。 7)二次冷却:包裹有保护套的电缆在成缆之前,再次浸入冷却设备中, 进行水冷降温,冷却设备内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蒸发是冷却水的主 要消耗方式,定期对冷却水进行补充。 8)截断、成缆:人工用切断钳对成品电缆进行截断后,收线机进行收线 作业(300-3000m/盘),产品使用桥式单梁起重机运送至产品暂存区待售。 (2)抽油杆生产工艺流程 N 原料 检验 G2、N N 抛丸打磨 精加工 S5、S6 外委刷漆 S3、S4 包装外售 图5 校直 镦锻 热处理 水冷淬火 电磁感应 加热 抽油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1)检验、校直:首先对进厂的圆钢管进行人工检验,主要检验钢管表面 有无明显的磕碰损伤等,之后对人工检验合格的钢管进行校直处理,圆钢长 度在购置时已确定(每根圆钢长 8m),无需再进行切割作业。 2)镦粗:根据锻造比(镦粗后产品截面积与镦粗前圆管截面积之比)确 定钢管两端进行镦粗加工的管长。首先将钢管一端放入镦锻机的感应加热装 置进行局部电加热(700℃),以提高端头的锻造性能;之后将待加工管材的 端头固定在镦锻机凹模膛中,并由镦锻机定料板定位;镦粗过程是镦锻机主 滑块冲头冲击圆管端头,使其产生塑性变形直到充满模膛的过程。将镦粗后 工件从镦锻机取出后,放置在晾置架上自然冷却至室温。 镦粗前加热过程为电加热,镦粗过程为待加工工件受到冲头冲击,发生 形变、充满模具的过程,不会产生颗粒物等污染物;冷却水循环使用,蒸发 消耗、不外排,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 — 15 — 3)电磁感应加热、喷淋淬火:人工将两端分别镦粗后的圆钢管放置在送 料辊道上,辊道起到定位、送料的作用。钢管在辊道的输送作用下,从圆环 装的电磁感应加热装置(长度为 0.5m)中间缓慢通过,工件通过电磁感应加 热装置的过程中被加热至 800-900℃;通过加热装置后的工件被输送至喷淋 淬火装置进行喷淋淬火。 喷淋装置设有工件进口、出口和水蒸气蒸发散热孔,其余部分为密闭。 喷淋装置将水流连续喷射到被加热的钢管表面,完全淬透管壁,起到均匀散 热的效果,强喷淋持续 5-30s。喷淋装置内部设有集水槽,集水槽将淋洗液汇 至储液箱中(2m×1.5m×1.3m),回流喷淋水循环使用,蒸发消耗、不外排。 喷淋冷却后的工件在沥水台上沥水干燥后,即可进行后续端头精加工, 工件表面残留的水滴滴落在沥水台下方的空置水槽内,自然蒸发损耗,无废 水的产生及排外。 4)端头精加工:依次对抽油杆两端镦粗头表面进行精加工、成型,包括 滚压外螺纹、加工螺纹卸荷槽及卸荷槽圆弧。此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S3) 由物资部门回收后外卖;机加工过程中需喷淋切削液对工件和刀具进行冷 却,切削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新。本项目外购切削液可直接使用,无需兑水 稀释。产生的废切削液(S4)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资质单位 处理。 5)杆体抛丸打磨:利用抛丸机进行杆体打磨,去除钢材加热后急冷形成 的氧化皮等杂质。抛丸机利用离心机将抛喷投射材料(钢丸)离心加速喷射 到工件表面上,进行立体的、全方位的清理,使钢材的各个表面上的锈蚀层、 氧化皮及其污物迅速脱落,获得一定粗糙度的光洁表面,提高了钢材的抗疲 劳强度和抗腐蚀能力,改善了钢材的内在质量,延长其使用寿命。使用抛丸 机抛光组件表面,此过程会产生抛丸粉尘(S5)、废钢砂(S6)、噪声(N)。 抛丸过程中会产生抛丸粉尘(G2)。抛丸机配备有滤筒除尘器,滤筒除 尘器除尘后通过高 15m 排气筒 P2 排放。 6)外委刷漆、包装入库。 — 16 — (3)变频柜组装工艺流程 N 配件 产品 组装 图6 包装入库 调试 变频控制柜组装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对外购配件进行人工组装(仅组配工艺,无焊接等加工工序,无废气产 生),组配后调试入库。 2 产排污环节 2.1 施工期 表10 污染物 类型 噪声 固废 序 号 N S 来源 设备安装 设备包装 施工期产排污环节一览表 主要污染 物 噪声 废包装物 排放 方式 间歇 间歇 治理措施 施工段合理布局,尽量缩短作业时间 一般固废-物资部门回收 2.2 运营期 表11 污染物 类型 序 号 来源 噪声 主要污染物 排放 方式 治理措施 有机废气被集气罩收集 后,引至“UV 光氧+活性 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 尾气由 1 根 15m 的排气筒 P1 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 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抛丸机配备有滤筒除尘 器,滤筒除尘器除尘后通 过高 15m 排气筒 P2 排放 G1 热塑挤出 TRVOC、非甲 烷总烃、臭气 浓度 持续 G2 抛丸 颗粒物 持续 W1 生活废水 pH、BOD5、 CODCr、SS、 氨氮(以 N 计)、总磷 (以 P 计)、 总氮(以 N 计)、石油类 间歇 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市政 管网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 区污水处理厂 N 风机(两台风 机风量分别为 2000m3/h 和 6000m3/h) 空压机 挤出机 噪声 持续 低噪设备、基础减振 废气 废水 运营期产排污环节一览表 — 17 — 固废 S1 S2 S3 S4 S5 S6 S7 S8 S9 S10 S11 镦锻机 抛丸机 机加工设备 循环水泵 束丝 绞线 端头精加工 端头精加工 杆体抛丸打磨 杆体抛丸打磨 设备维护 设备维护 设备维护 废气处理 废气处理 S12 设备维护 S13 生活垃圾 废铜丝 废钢丝 废边角料 废切削液 抛丸粉尘 废钢砂 废润滑油 废油桶 废切削液桶 废活性炭 废 UV 灯管 沾染废物(含 油废抹布等) 间歇 间歇 间歇 间歇 间歇 间歇 间歇 间歇 间歇 间歇 间歇 生活垃圾 间歇 一般固废-物资部门回收 危废-交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固废-物资部门回收 危废-交资质单位处理 间歇 生活垃圾-城市管理委员会 清运 天津市港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租赁天津市艾迪聚氨酯工业有限公司位 于凯旋街与金泽路交口东侧的土地(包括其地上空置厂房),建设“天津市 港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抽油杆及配套产品新建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厂房现状为空置状态,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 18 — 图7 现状照片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本项目位于天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厂区四至范围:东侧为天津市金明 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北侧为港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西侧隔凯旋街为 北安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南侧为金泽路。本项目地理位置图和周边环境位 置图见附图。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1 所在区域达标判断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根据大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 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标准及其修改单(公告[2018]第 29 号)要求。6 项常规因子数值引用 2020 年 的《天津市环境状况公报》中滨海新区环境空气常规因子的监测结果对建设 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统计结果见下表。 表12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污染 物 PM2.5 PM10 SO2 NO2 CO O3 2020 年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单位:mg/m3 现状浓 度 0.049 年平均质量浓度 0.066 年平均质量浓度 0.009 年平均质量浓度 0.041 年平均质量浓度 1.7 24h 平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 0.183 8h 平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 达标区判定结果 年评价指标 标准值 占标率% 达标情况 0.035 0.07 0.06 0.04 4 0.16 140.0 94.3 15.0 102.5 42.5 114.4 不达标 达标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不达标区 由上表可知,该地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中 PM10、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CO 24h 平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浓度限值,PM2.5、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O3 日最大 8h 平 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 改单中浓度限值要求。六项污染物没有全部达标,故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 空气质量不达标。超标原因主要是采暖季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区域气候的影 响。同时,天津市工业的快速发展,排放的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 颗粒物、臭氧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 — 19 —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天津市通过实施清新空气行动,加快以细颗粒物 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空气质量将逐年好转。 1.2 所在区域特征因子达标判断 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引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炼油部重交道路沥青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25 日对本项目西北方约 2.4km 荣华里小区的监测数据进 行评价。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测结果详见附件。 表13 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 单位:mg/m3 检测指标 监测日期 2019.2.19 2019.2.20 2019.2.21 2019.2.22 2019.2.23 2019.2.24 2019.2.25 非甲烷总烃 标准值 图8 — 20 — 与本项目的位置关系 荣华里小区监测结果 0.65-0.75 0.63-0.75 0.63-0.78 0.49-0.63 0.66-0.72 0.52-0.74 0.66-0.73 2.0 由上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中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值 2.0mg/m3 的标准要求。 环境 保护 目标 本项目位于天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大气保护目 标,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废气 1 (1)有组织废气 项目交联聚乙烯绝缘塑料颗粒热塑挤出工序排放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 收集后,经“UV 光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排气 筒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有 TRVOC、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其中, TRVOC 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标准》(DB12/524-2020)“表 1 塑料制品制造-热熔、注塑等工艺”中的限 值要求;排气筒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2018)“表 1 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限值”中的限值要求;本项 目单位产品(电缆)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抛丸机配备有滤筒除尘器,滤筒除尘器除尘后通过高 15m 排气筒 P2 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 染源中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 中的限值要求。 表14 污染 源 排气 筒 P1 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有组织排放 排放浓度 排气筒高度 排放速率 3 (mg/m ) (m) (kg/h) TRVOC 50 1.5 40 1.2 非甲烷总烃 15 / 臭气浓度 1000(无量纲) 单位产品(电缆)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kg/t 产品 污染物 执行标准 DB12/524-2020 DB12/059-2018 GB31572-2015 — 21 — 排气 筒 P2 颗粒物 120 15 3.5 GB16297-1996 (2)无组织废气 热塑挤出工序排放的有机废气中,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部分无组织排 放。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其中,厂房外监控点非 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表 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 染物浓度限值”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059-2018)“表 2 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中 的排放限值要求。 表15 污染 源 企业边界 无组织排放 浓度限值/(mg/m3) 2(控制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4(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4(任何 1h 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 周界 20(无量纲 ) 污染物 非甲烷 总烃 厂房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监控点 厂房外 臭气浓 度 执行标准 DB12/524-2020 GB31572-2015 DB12/059-2018 废水 2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员工生活废水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 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 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 表1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因 子 pH BOD5 CODCr SS 数值 6~9 3 300 500 400 单位:mg/L(pH 除外) 氨氮(以 N 计) 总磷(以 P 计) 总氮 石油 类 45 8.0 70 15 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所在厂区东侧为天津市金明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北侧为港孚石 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西侧隔凯旋街为北安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南侧为金 泽路。项目所在地不在《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津环保 — 22 — 固函[2015]590 号)中滨海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内,根据《天津大港石 化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处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 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 准限值。 根据《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津环保固函[2015]590 号),项目厂区西侧与凯旋街(4a 类交通干线)的距离小于 20m(为 10m), 执行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限值。 表17 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厂界 执行标准类别 北、东、南侧厂界 西侧厂界 单位:dB(A) 时段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4类 70 55 固体废物相关标准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 (2)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 规范》(HJ2025- 2012)。 (4)生活垃圾执行《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天津市生活垃圾 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 — 23 — 废气 1 本项目需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的废气污染物为 VOCs 和颗粒物。 核定排放量(t/a)=排放速率限值(kg/h)×排放时长(h/a)×10-3 预测排放量(t/a)=预测排放速率(kg/h)×排放时长(h/a)×10-3 表18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统计 类别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 单位:t/a 污染因子 产生量 削减量 预测排放量 核定排放量 VOCs 0.002828 0.001923 0.000905 0.24 颗粒物 2.74 2.7126 0.0274 8.4 废水 2 本项目废水总量控制因子为 COD、氨氮;需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的废 水污染物为总磷、总氮。 核定排放量(t/a)=排放标准限值(mg/L)×预测排放量(m3/a)×10-6 预测排放量(t/a)=预测排放浓度(mg/L)×预测排放量(m3/a)×10-6 总量 控制 指标 排入外环境量(t/a)=处理厂排放浓度(mg/L)×预测排放量(m3/a)×10-6 表19 废水量 405m3/a 3 污染物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统计 产生量 削减量 单位:t/a 预测排放量 核定排放量 排入外环境量 总量控制 COD 0.10125 因子 氨氮 0.008 0 0.10125 0.2025 0.01215 0 0.008 0.0182 0.00086 总量核算 总氮 0.0162 污染物 总磷 0.000405 0 0.0162 0.02835 0.00405 0 0.000405 0.00324 0.0001215 汇总 本项目运营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情况见下表。 表20 类别 废水 废气 全厂污染物排放量统计 单位:t/a 污染因子 产生量 削减量 预测排放量 COD 0.10125 0 0.10125 氨氮 0.008 0 0.008 总氮 0.0162 0 0.0162 总磷 0.000405 0 0.000405 VOCs 0.002828 0.001923 0.000905 颗粒物 2.74 2.7126 0.0274 根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 号)、《建设项 — 24 — 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减量替代工 作的通知》(津环水[2020]115 号),本项目新增颗粒物、VOCs、CODCr、 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指标实行倍量替代。上述建议值可以作为环保管 理部门制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参考。 — 25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施工期主要污染因素为设备安装 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 生活垃圾。由于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影响随之消失。 1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为最大程度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 扬尘控制管理标准》、《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 年)》、《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9〕40 号)等文件 的有关要求,设备安装施工场地应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严格落实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对应预 警等级(黄色、橙色、黄色预警),实行三级响应(Ⅲ级、Ⅱ级、Ⅰ级响应)。 应急响应期间,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2)注意气象条件变化,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风速大、湿度小的气象条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件;当出现 4 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暂停施工。 (3)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厂区、厂房内洒水抑尘,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大气 环境。 2 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时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该施工人 员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井沉淀预处理后,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 厂,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 噪声控制措施 为减轻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1)设备安装过程中,尽量关闭厂房门窗,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环保意识的增强,减少不必 要的人为噪声。 4 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1)及时清理施工垃圾,由物资部门回收。 — 26 — (2)设备安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做到不随意乱丢废 物,要设立卫生监督监察人员,避免污染环境。 1 大气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1 废气 (1)挥发性有机废气 G1 1)有机废气 本项目热塑挤出工序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塑料颗粒,交联聚乙烯绝缘塑 料颗粒在挤出机中加热会产生一定量挥发性有机废气。 本项目热塑挤出工序加热温度为 140℃-160℃,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 第五章化学工业 十三塑料 P253),在无控 制措施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 0.35kg/t。本项目原料交联聚乙烯塑料 颗粒的用量为 8.08t/a,则 TRVOC(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 2.828kg/a (0.00283t/a),按照设备年运行时长 160h/a 计,TRVOC(非甲烷总烃)的 产生速率为 0.0177kg/h。 热塑挤出工序废气的收集处理方式:挤出机进料后,交联聚乙烯绝缘塑 料颗粒在密闭的挤出机内被运输到挤出模头位置;挤出机上方设有 1 个集气 罩,集气罩完全覆盖挤出模头位置(集气罩规格 0.5m×0.5m,距离挤出模头 的高度约为 0.3m,废气收集装置废气收集效率按 80%计),废气通过集气罩 收集,经风机(风机风量 2000m3/h,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污染物无组织排 — 27 — 放位置的控制风速 0.3m/s)通过管道(管道长度约 35m)引至厂房西侧外的 1 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尾气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本项目大 气污染物 TRVOC(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量为 0.566kg/a(0.000566t/a)、 排放速率为 0.00354kg/h。 废气处理装置为“UV 光氧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风量 2000m3/h。 本项目采用固定床吸附活性炭箱,单次填充碘值不低于 800mg/g 的颗粒状活 性炭 30kg,填充密度 0.45-0.65g/cm3,气体在活性炭箱内的流速低于 0.6m/s。 单位活性炭吸附有机气体的量取 30%,即 1kg 活性炭约吸附 0.3kg 有机 废气,则活性碳箱单次填充量的 30kg 活性炭的饱和吸附量为 9kg;本项目热 塑挤出机年产生的有机废气量为 2.828kg/a,其中 80%的有机废气被集气罩收 集后(2.2624kg/a),经“UV 光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UV 光氧+活性 炭 ” 对 有 机 废 气 的 处 理 效 率 取 60% , 则 活 性 炭 上 吸 附 的 有 机 物 量 为 1.3574kg/a,远小于 30kg 活性炭的饱和吸附量 9kg/a。考虑到活性炭久放易 影响其吸附效率,建议每年对活性炭进行 1 次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 31.36kg/a。 本项目热塑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 80%),引至“UV 光 氧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 60%)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气体由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 0.905kg/a、 0.00566kg/h、2.83mg/m3。 2)臭气浓度 本项目热塑挤出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并伴随异味生成,以臭气浓度计。 大部分有机废气随着收集系统进入“UV 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通 过排气筒 P1 排放,极少量未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方式进入环境空气。类 比同类型项目“天津市亿盛达线缆有限公司亿盛达电线电缆生产线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数据(聚乙烯年用量 11t/a、热塑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 集,采用 UV 光氧+活性炭设备串联处理,处理后废气由 15m 高排气筒 P1 排 放,风机风量 6000m3/h,内径 0.3m),该项目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最大值 — 28 — 为 232(无量纲),无组织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 15(无量纲),位于项目上 风向,距无组织排放源 10m。 与“天津市亿盛达线缆有限公司亿盛达电线电缆生产线项目”对比,本 项目聚乙烯使用量小,废气收集与处理方式相同,预测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 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 1 恶臭污 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限值”中的限值要求(<1000 无量纲);无组织 排放的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 2 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中的排放限值要求(<20 无 量纲)。 3)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①与排污许可可行性技术相符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 (HJ11222020),本项目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属于塑料制品工业中的可行性技术, 具有较好的处理效果。 表21 污染源 污染物 非甲烷 热塑挤 总烃、 出工序 臭气浓 度 本项目废气排放与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 排放形式 有组织 技术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 本项目 符合 排放形式 治理措施 性 除尘、喷淋、吸附、热力燃 烧、催化燃烧、低温等离子 体、UV 光氧化/光催化、生 物法、以上组合技术 有组织 UV 光氧+ 符合 活性炭吸附 ②处理工艺可行性 图9 “UV 光氧+活性炭”装置简图 — 29 — 有机废气经“UV 光氧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 P1 外排。 “UV 光氧”工作原理是用特制的高能高臭氧 UV 紫外线光束照射来裂 解排放的废气,能有效的处理:硫化氢、氨、甲硫氢、甲硫醇、二硫化碳等 无机物和苯乙烯,硫化物、VOCs 类等有机物废气的分子链结构,使有机或 无机高分子废气化合物分子链,在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下,降解转变成低分 子化合物,如 CO2、H2O 等,从而达到有效的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其特点 是高效去除硫化氢、氨气等无机物类污染物,以及各种恶臭味。“UV 光氧” 对 TRVOC(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可达 30-40%。 活性炭是黑色粉末状或块状、颗粒状、蜂窝状的无定形碳,也有排列规 整的晶体碳,在废气处理设备中对苯、醇、酮、酯、汽油类等有机溶剂废气 有很好的吸附作用。活性炭在废气处理设备中的净化原理是有机废气正压或 负压进入活性炭箱中,由于活性炭固体表面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 力,当此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固 体表面,污染物质从而被吸附,废气经过滤后,达标排放。利用活性炭多微 孔及巨大的表面张力等特性将废气中的有机溶剂废气,使所排废气得到净 化。本项目采用固定床吸附活性炭箱,填充碘值不低于 800mg/g 的颗粒状活 性炭,气体在活性炭箱内的流速低于 0.6m/s。根据《工业源系数手册 41 其 他制造行业系数手册》(2019 年版)给出的参数指标,活性炭吸附装置对 VOCs 的净化效率取 70%。 综上,本项目“UV 光氧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对 TRVOC(非甲 烷总烃) 的去除效率可达 70%以上。本评价保守取“UV 光氧装置+活性炭 吸附”工艺对 TRVOC(非甲烷总烃)60%的去除率。 4)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本项目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按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2-2015)附录 B 中公式计算: — 30 — 𝐴𝐴 = 式中: 𝐶𝐶实 ∙ 𝑄𝑄 𝑇𝑇产 × 10−6 A-单位合成树脂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 产品; C 实-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2.83mg/m3; Q-排气筒单位时间内排气量,2000m3/h; T 产-单位时间内合成树脂的产量,0.0505t/h(交联聚乙烯塑料颗粒全部 进入产品中,年合成树脂产量为交联聚乙烯塑料颗粒的年用量 8.08t/a,设备 年工作时间为 160h/a) 计算可知,本项目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 0.112kg/t 产品。 (2)抛丸废气 G2 本项目抛丸打磨工序年处理钢结构抽油杆 1800t,抛丸机每日运行时长 为 8h/d,年运行时长为 2400h/a。抛丸过程中,不锈钢丸高速撞击金属杆体表 面会产生一定量的抛光粉尘,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 污系数手册》金属结构制造业产排污系数,每吨钢金属件抛丸除锈金属粉尘 产生量约为 1.523kg,因此预计本项目抛丸除锈工序金属粉尘的产生量为 2740kg/a,金属粉尘废气产生速率为 1.142kg/h,根据抛丸机排风量 6000m3/h 计算得出抛丸打磨工序的粉尘产生浓度为 190.3mg/m3,该金属粉尘经抛丸机 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除尘效率取 99%)通过 15m 高排气筒 P2 有 组织排放,P2 排气筒排放的粉尘为 27.4kg/a、0.0114kg/h、1.903mg/m3。 (3)废气污染源源强汇总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见下表。 表22 污 工 装 染 污染物 序 置 源 产生情况 污染源源强核算表 收集、治理措施 排放时 收集 处理 风机风 排放情况 长 工艺 效率 效率 量 (h/a) /% /% (m3/h) 排 TRVOC 集气罩 热 挤 气 (非甲 2.828kg/a 收集, 塑 出 0.0177kg/h 筒 烷总 “UV 光 挤 机 P1 烃) 80 60 2000 0.905kg/a 0.00566kg/h 2.83mg/m3 160 — 31 — 出 臭气浓 度 氧+活性 炭吸 附” / <1000 (无量纲) 非甲烷 0.566kg/a 0.566kg/a 0.00354kg/h 0.00354kg/h 厂 总烃 无组织 <15 <15 房 臭气浓 (无量纲) (无量纲) 度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112kg/t 产品 排 滤筒除 抛 抛 2740kg/a、 27.4kg/a、 气 99 6000 尘器净 100 丸 颗粒物 1.142kg/h 0.0114kg/h 丸 筒 化 机 P2 2400 (4)非正常排放 非正常排放情况是指生产过程中停车、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 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 况下的排放。 本项目在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的前提下,无非正常排放情况。 1.2 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23 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序 排放口 排放口 号 编号 名称 1 P1 2 P2 — 32 — 污染物种类 经度 纬度 热塑挤出 TRVOC(非甲 E117.473937 N38.823966 废气排放 烷总烃)、臭 º º 气浓度 口 E117.474296 N38.824221 抛丸排放 颗粒物 º º 口 排气筒 排气温 排气筒 出口内 度 高度 径 (℃) (m) (m) 15 0.45 25 15 0.45 25 1.3 废气达标排放分析 (1)有组织排放源达标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污染物达标情况见下表。 表24 废气有组织排放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排 放 口 编 号 排放情况 污染物 排气筒 高度 浓度 速率 (m) (mg/m3) (kg/h) TRVOC 2.83 0.00566 2.83 0.00566 P1 非甲烷总烃 15 臭气浓度 <1000(无量纲)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 量 P2 颗粒物 15 0.112kg/t 产品 1.903 0.0114 标准限值 执行 标准 DB12/524 -2020 DB12/059 -2018 GB315722015 GB162971996 达 标 浓度 速率 情 (mg/m3) (kg/h) 况 50 1.5 40 1.2 1000(无量纲) 0.3kg/t 产品 120 3.5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单位产品非甲烷 总烃排放量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2)无组织排放源达标分析 1)非甲烷总烃 ①厂房外达标分析 厂房外达标排放分析参考《室内空气污染与自然通风条件下换气次数估 算方法》(洪燕峰、窦燕生、沈少林,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与卫生 工程研究所,北京 100050),在自然通风状态下,关闭门窗静态换气次数在 1 次/h 左右,打开门窗平均换气次数在 3 次/h 左右。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需保 持门窗关闭,车间内涉及集气设施机械排风,车间整体属于非静态,故换气 次数选取 2 次/h。 本项目生产厂房面积 2210m2,高 4m,则车间体积 8840m3,换气次数按 2 次/h 计,则厂房自然通风量为 17680m3/h。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速率为 0.00354kg/h,则车间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为 0.2mg/m3,预计 厂房外浓度会进一步降低,非甲烷总烃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 — 33 —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监控点 处 1h 平均浓度值:2.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4.0mg/m3),可达 标排放。” ②企业边界达标分析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估算模 型 AERSCREEN,对无组织面源的厂界最大落地浓度进行估算。无组织排放 达标论证结果见下表。 表25 污染工序 热塑挤出 废气无组织排放达标情况表 污染因子 非甲烷总烃 计算结果(浓度最高值) 0.00359(28m) 单位:mg/m3 排放标准 4 是否达标 是 由上表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最大落地浓度 为 0.00359mg/m3。因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于厂界处浓度值必然低于 最大落地浓度,因此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合成 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 度限值”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2)臭气浓度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类比同类型项目“天津市亿盛达线缆有限公 司亿盛达电线电缆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数据,无组织厂界臭 气浓度最大值为 15(无量纲)。 与“天津市亿盛达线缆有限公司亿盛达电线电缆生产线项目”对比,本 项目聚乙烯使用量小,废气收集方式相同,预测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 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 2 恶臭污染物、 臭气浓度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中的排放限值要求(<20 无量纲)。 (3)排气筒高度和理性分析 本企业拟建排气筒 P1、P2 周围半径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北侧的 天津港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办公楼(高度 8m),拟建排气筒高度为 15m,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及《合成树脂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气筒高度至少不低于 15m 的要求。 — 34 — 1.4 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 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建议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 源监测计划如下。 表26 监测点位 P1 P2 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厂界 周界 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监测因子 TRVOC 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 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 监测频次 监测设施 执行标准 DB12/524-2020 1 次/a 手工监测 DB12/059-2018 GB16297-1996 DB12/524-2020 GB31572-2015 DB12/059-2018 1.5 废气小结 本项目所在区域滨海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六项污染物未全部达标,为不 达标区;项目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于所在区域内现状达标。根 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热塑挤出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为 TRVOC、非 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通过“UV 光氧+活性炭”处理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抛丸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抛丸机配备的滤筒除尘器处理 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 均可实现达标排放。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 废水 2.1 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 本项目电缆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和抽油杆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均循环使用,蒸 发消耗,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 员工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化粪池进行沉淀,经市政管网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 水处理厂。以每人每天用水量 50L/(人·d),产污系数 0.9,30 人计,本项目生 活污水排放量为 405m3/a(1.35m3/d)。类比同类型生产企业生活污水水质, 则本项目外排废水中各污染因子预测浓度为:pH 6-9、SS 120mg/L、COD — 35 — 250mg/L、BOD5 200mg/L、氨氮(以 N 计)20mg/L、总磷(以 P 计)1mg/L、 总氮 40mg/L、石油类 10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所在厂区范围内有且仅有本项目,不涉及排污口共用。 表27 位 置 污 水 总 排 口 本项目污水水质达标情况一览表 污水量 污染物 单位 预测浓度 标准限值 405m3/a (1.35m3/d) pH SS COD BOD5 氨氮(以 N 计) 总磷(以 P 计) 总氮 石油类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6-9 120 250 200 20 1 40 10 6-9 400 500 300 45 8.0 70 15 达标情 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2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28 序 排放口编 号 号 1 DW001 排放口坐标 经度/° E117.46 7408° 纬度/° N38.82 3284°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废水 排放量/ (m3/a) 405 名称 大港石 化产业 园区污 水处理 厂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DB12/599-2015 污染物 /(mg/L) 种类 pH 6-9(无量纲) SS 5 CODCr 30 BOD5 6 氨氮 1.5 (3.0) 0.3 总磷 10 总氮 0.5 石油类 2.3 废水排放去向合理性分析 大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大港石化园区金泓路北侧,现有处理能力为 15000 t/d,收水范围为整个大港石化园区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工 艺为“水解酸化+A2O+MBR+臭氧工艺”,尾水排放执行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 标准,企业位于大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的 收水范围内。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项目建成后全厂仅有生活污水排放,排放量 为 1.35m3/d,占污水处理厂的份额较小,且均为可生化性较高的生活污水,不会对 大港石化园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产生冲击。 — 36 — 大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近期排水水质监测情况见下表。 表29 大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 2021 年排水水质监测数据 单位:mg/L 氨氮(以 N 计) 总磷(以 P 计) 10.31 10.9 10.31 10.31 10.31 9.3 3.4 21.591 4 0.442 0.187 6.013 0.36 6-9(无 量纲) 6 30 5 1.5 0.3 10 0.5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 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监测因 子 监测日 期 pH BOD5 CODCr SS 10.31 10.9 监测值 7.582 标准值 达标情 况 总氮 石油类 注:数据来源——天津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 2.4 废水监测计划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 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942-2018),建议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 表30 监测点位 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监测因子 pH、BOD5、CODCr、 SS、氨氮(以 N 计)、 总磷(以 P 计)、总氮 (以 N 计)、石油类 DW001 监测频次 监测设施 执行标准 1 次/季 手工监测 《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DB12/3562018) 声环境 3 3.1 噪声排放情况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废气处理装置风机、空压机等运行噪声,噪声值在 7580dB(A),均选用低噪设备、室内布置,并采取相应的基础减震、降噪等 措施。 表31 序 号 1 2 3 4 设备名称 电缆 生产 线 风机 空压机 循环水泵 挤出机 噪声 源强 /dB (A) 80 80 80 75 本项目产噪设备源强一览表 数量 防治措施 降噪 量/dB (A) 1台 1台 1台 1台 设备减振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 5 10 10 10 排放 源强 /dB (A) 75 70 70 75 — 37 — 5 6 7 8 9 10 抽油 杆生 产线 镦锻机 抛丸机 机加工设备 循环水泵 风机 空压机 1台 1台 1套 1台 1台 1台 80 80 80 80 80 80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 设备减振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 10 10 10 10 5 10 70 70 70 70 75 70 3.2 噪声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本次评价至四侧厂 界外 1 m,进行厂界达标论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结合本项目声 源的噪声排放特点,结合选择点声源预测模式,来模拟预测这些声源排放噪 声随距离衰减变化的规律。具体预测模式如下: (1)噪声距离衰减模式 𝐿𝐿𝑝𝑝(𝑟𝑟0 ) − 𝐿𝐿𝑝𝑝(𝑟𝑟) = 20𝑙𝑙𝑙𝑙 式中: 𝑟𝑟 𝑟𝑟0 Lp(r0)-声源源强声压级,dB(A)。 Lp(r)-受声点(即被影响点)所接受的声压级。 r-声源距受声点的距离,m。 r0-声源参考位置的距离,1m。 (2)新增噪声源在预测点(厂界)的等效声级贡献值: L𝑒𝑒𝑒𝑒𝑒𝑒 = 10lg (100.1𝐿𝐿𝑝𝑝1 + 100.1𝐿𝐿𝑝𝑝2 ) 式中: Leqg-等效声级,dB(A)。 表32 预 测 点 东 侧 厂 界 — 38 — 主要声源 电缆 生产 线 风机 空压机 循环水泵 挤出机 排放 源强/dB (A) 75 70 70 75 噪声预测结果 至厂 界距 离 /m 37 14 39 46 单设备 厂界贡 献值/dB (A) 44 47 38 42 综合贡 献值/dB (A) 标准限 值 /dB (A) 达 标 情 况 53 昼间: 65 达 标 抽油 杆生 产线 西 侧 厂 界 南 侧 厂 界 北 侧 厂 界 电缆 生产 线 抽油 杆生 产线 电缆 生产 线 抽油 杆生 产线 电缆 生产 线 抽油 杆生 产线 镦锻机 抛丸机 机加工设备 循环水泵 风机 空压机 风机 空压机 循环水泵 挤出机 镦锻机 抛丸机 机加工设备 循环水泵 风机 空压机 风机 空压机 循环水泵 挤出机 镦锻机 抛丸机 机加工设备 循环水泵 风机 空压机 风机 空压机 循环水泵 挤出机 镦锻机 抛丸机 机加工设备 循环水泵 风机 空压机 70 70 70 70 75 70 75 70 70 75 70 70 70 70 75 70 75 70 70 75 70 70 70 70 75 70 75 70 70 75 70 70 70 70 75 70 15 36 51 26 36 56 44 67 42 35 66 45 30 55 45 25 22 10 10 10 30 35 35 35 40 35 43 55 55 55 30 30 30 30 25 30 46 39 36 42 44 35 42 33 38 44 34 37 40 35 42 42 48 50 50 55 40 39 39 39 43 39 42 35 35 40 40 40 40 40 47 40 50 昼间: 70 达 标 58 昼间: 65 达 标 51 昼间: 65 达 标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预计 在厂界处噪声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4 限值标准(西侧)和 3 类限值标准(南、东、北侧)。 3.3 噪声监测计划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 — 39 — 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建议项目运营期噪声监测 计划如下表。 表33 噪声监测计划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厂区四侧厂界外 1 m 处 等效连续 A 声级 1 次/季度 固体废物 4 4.1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 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如下。 表34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序 号 固废种类 产生量 处置方式 备注 1 生活垃圾 4.5t/a 交城市管 理委员会 清运 以 0.5kg/(人•d)的产生量计,共 30 人,年工作 300d/a 2 废铜丝 3t/a 3 废钢丝 2t/a 一般 固废 废边角 料 1t/a 5 抛光粉 尘 3t/a 6 废钢砂 1t/a 4 — 40 — 属于“废弃资源”-“废有色金属”-“10 指各种有色金属机器合金在生产、 加工和使用时产生的废料和使用过 程中产生的废物” 属于“废弃资源”-“废有色金属”-“09 指铁等黑色金属及其合金在生产、 加工和使用时产生的废料和使用过 程中产生的废物” 物资部门 处理 属于“废弃资源”-“废有色金属”-“09 指铁等黑色金属及其合金在生产、 加工和使用时产生的废料和使用过 程中产生的废物” 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一般固体废物”-“工业粉尘”-“66 指 各种除尘设施收集的工业粉尘” 属于“废弃资源”-“废有色金属”-“09 指铁等黑色金属及其合金在生产、 加工和使用时产生的废料和使用过 程中产生的废物” 废活性 炭 0.032t/a 废 UV 灯管 0.0004t/3a 9 废切削 液 0.15t/a 10 废润滑 油 0.14t/a 11 废油桶 0.015t/a 12 废切削 液桶 0.015t/a 7 8 危险 废物 交资质单 位处理 单位活性炭吸附有机气体的量取 30%,即 1kg 活性炭约吸附 0.3kg 有 机废气,则活性碳箱单次填充量的 30kg 活性炭的饱和吸附量为 9kg;本 项目热塑挤出机年产生的有机废气 量为 2.828kg/a,其中 80%的有机废 气被集气罩收集后(2.2624kg/a),经 “UV 光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UV 光氧+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 处理效率取 60%,则活性炭上吸附的 有机物量为 1.3574kg/a,远小于 30kg 活性炭的饱和吸附量 9kg/a。考虑到 活性炭久放易影响其吸附效率,建议 每年对活性炭进行 1 次更换,产生的 废活性炭 31.36kg/a。 废活性炭属于“HW49 其他废物-非 特定行业”中的“VOCs 治理过程产 生的废活性炭(900-039-49)” UV 光氧装置单次安装 8 根灯管, UV 灯管的使用寿命为 3a, 则每 3a 对 UV 光氧装置内的灯管进行 1 次整体更 换; UV 灯管以 0.05kg/根计; 废 UV 灯管属于“HW29 含汞废物非特定行业”中的“生产、销售及使 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 其他废含汞电光源(900-023-29)” 属于“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 乳化液-非特定行业”中的“使用切削 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 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900-006-09)” 属于“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 物-非特定行业”中的“使用工业齿轮 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 废润滑油(900-217-08)” 属于“HW49 非特定行业(900-04149)”中“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 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 吸附介质” 属于“HW49 非特定行业(900-04149)”中“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 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 附介质” — 41 — 13 沾染废 物(含 油废抹 布等) 0.005t/a 属于“HW49 非特定行业(900-04149)”中“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 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 附介质” 4.2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1)一般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一般固体废物的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在厂区内的一般固废暂存场, 同时定期外运处理,作为物资回收再利用;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 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②厂区内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 运。生活垃圾应采取袋装收集,分类处理的方式处理。 (2)危险废物收集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主要指在危险废物产生节点将危险废物集中到 适当的包装容器中的活动;其中液态危险废物收集时如果操作不当,有可能 撒漏到厂区地面。 依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本项目 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 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 ②危险废物的收集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适用范围、 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 ③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 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④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 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 ⑤应根据收集设备、转运车辆以及现场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作业区 域,同时要设置作业界限标志和警示牌。 (3)危险废物贮存的环境管理要求 — 42 — 本项目在厂房外西北侧设立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间(4.2m×4.2m× 2.5m),容纳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 表35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产生 工序 废气 处理 废气 处理 形 态 固 态 固 态 0.15t/a 设备 维护 液 态 900-217-08 0.14t/a 设备 维护 液 态 HW49 900-041-49 0.015 t/a 设备 维护 固 态 废切削液 桶 HW49 900-041-49 0.015 t/a 设备 维护 固 态 沾染废物 (含油废 抹布等) HW49 900-041-49 0.005t/a 设备 维护 固 态 序 号 名称 类别 代码 产生量 1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0.032t/a 2 废 UV 灯 管 HW29 900-023-29 0.0004 t/3a 3 废切削液 HW09 900-006-09 4 废润滑油 HW08 5 废油桶 6 7 表36 有害 成分 有机 物 汞 石油 烃类 物质 石油 烃类 物质 石油 烃类 物质 石油 烃类 物质 石油 烃类 物质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 物代码 废活性 炭 HW49 900-03949 袋装 900-02329 900-00609 17.64m2 900-217- 厂房外 (4.2m× 08 西北侧 4.2m) 900-04149 900-04149 袋装 废油桶 废切削 液桶 沾染废 物(含 油废抹 危险 特性 T/In T 2 次/ 年 T 1 次/ 年 T,I 1 桶/ 年 T/In 1 桶/ 年 T/In 1 批/ 周 T/In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 贮存场所 危险废 名称 物名称 废 UV 灯管 废切削 液 危险废物 废润滑 油 暂存间 产废 周期 1批 /a 1批 /3a HW29 HW09 HW08 HW49 HW49 HW49 900-04149 位置 占地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0.5t 半年 桶装 桶装 桶装 桶装 桶装 — 43 — 布等)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以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主要包括: ①建立危险废物单独贮存场所,且贮存容器应耐腐蚀、耐压、密封,禁 止混放不相容固体废物,禁止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 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并针对危险废物设置环 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 ③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地面应设置防渗托盘,一旦出现盛装液态固体废 物的容器发生破裂或渗漏情况,马上修复或更换破损容器。 ④贮存危险废物时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 区域之间宜设置间隔,并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液态危险废 物(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应放置于防渗托盘内,防渗托盘容积应大于其 盛装的危险废物量,保证泄漏液态危险废物不溢出防渗托盘。 ⑤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等。 ⑥危险废物贮存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制度,做好危险废物出入 库交接记录。 在按上述要求建设的前提下,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地下 水、土壤等造成不利影响。 (4)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运输过程主要指将厂区内已包装的危险废物集中到 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内部转运。已装好的危险废物在内部转运到临时贮存设施 时可能发生倾倒、撒漏到厂区地面或厂房地面。为此,本项目应按照《危险 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①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厂房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 开办公区。 ②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参 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做好危险废物厂 — 44 — 内转运记录。 ③危险废物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 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等。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位置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距离较近,运输路线均在 厂区内,厂区地面将进行硬化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的情况下预计危险废物 在厂区内部运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选择处置单位时, 应选择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 类别,能够提供专业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企 业,避免危险废物对环境的二次污染风险。在满足上述条件下,本项目危险 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理途径可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 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 环境风险 5.1 危险物质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涉及 的危险物质为润滑油(废润滑油)和切削液(废切削液)。 表37 本项目风险物质情况 最大存在 总量 qn/t 0.5 ① 0.14 0.5 ② 0.15 危险物质 Q 值 1 / 0.0002 润滑油 2 / 0.000056 废润滑油 3 / 0.0002 切削液 4 / 0.00006 废切削液 0.000516 Q 值∑ 注:①每年对润滑油进行一次更换,更换下的废润滑油(0.14t)集中存放于危废暂存 间内,暂存时间不超过半年; ②外购切削液(0.3t/a)无需与水配比,直接喷淋到机加工工件及刀具上。切削液的更 换频次为每半年一次,更换下的废切削液(0.15t)集中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的废切削 液桶中(桶容积为 200L),暂存时间不超过半年。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CAS 号 临界量 Qn/t 2500 2500 2500 2500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的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进行专项评 — 45 — 价。 5.2 危险单元识别 根据风险物质暂存情况和厂区平面布置情况,本项目危险单元主要为辅 料暂存区和危废暂存间。 表38 风险物质暂存及分布情况 序号 危险物质 规格 最大暂存量 暂存位置 1 润滑油 175kg/桶 0.5t 辅料暂存区 ① 2 废润滑油 175kg/桶 0.14t 危废暂存间 3 切削液 175kg/桶 0.5t 辅料暂存区 ② 危废暂存间 废切削液 175kg/桶 0.15t 注:①每年对润滑油进行一次更换,更换下的废润滑油(0.14t)集中存放于危废暂存 间内,暂存时间不超过半年; ②外购切削液(0.3t/a)无需与水配比,直接喷淋到机加工工件及刀具上。切削液的更 换频次为每半年一次,更换下的废切削液(0.15t)集中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的废切削 液桶中(桶容积为 200L),暂存时间不超过半年。 4 5.3 影响途径 (1)泄漏 液态危险物质(润滑油、切削液等)存储桶破裂、损坏导致危险物质泄 漏;液态风险物质厂内露天厂区搬运、装卸过程中意外遗撒,污染外环境(土 壤、地下水等)。 (2)火灾 危险物质(油类物质)泄漏后,有遇明火引发火灾事故的危险。除热辐 射伤害之外,物料燃烧还会产生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污染大气环 境。 表39 环境风险识别表 主要风 环境风险类 环境影响途径 险物质 型 经土壤可能引起地下水污染 泄漏、遗撒 润滑油 矿物油 大气污染;消防废水和泄漏物料通过雨水 1 辅料区 火灾 管网直接排放,可能引起地表水污染 切削液 乳化油 泄漏、遗撒 经土壤可能引起地下水污染 经土壤可能引起地下水污染 泄漏、遗撒 2 危废间 废润滑油 矿物油 大气污染;消防废水和泄漏物料通过雨水 火灾 管网直接排放,可能引起地表水污染 序 危险单 号 元 — 46 — 风险源 废切削液 乳化油 泄漏、遗撒 经土壤可能引起地下水污染 5.4 环境风险分析 (1)泄漏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润滑油、切削液,同时会产生废润滑油、废切削 液等危险废物,均属于油类物质。油类物质储存于容器内,在使用及存储过 程中可能发生泄漏事故,可能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环境污染,企业应做好 厂区及危废间的硬化防渗,配备消防砂、应急桶、吸附棉等应急物资,一旦 发生风险物质泄漏事故可将泄漏物控制在厂区内。 (2)火灾事故环境风险分析 润滑油、废润滑油泄漏后,遇明火可能引发火灾,其不完全燃烧会产生 CO,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企业在厂区内配备有相应的灭火器等 消防器材,且有专人定期巡逻检查,一旦发生火灾可迅速做出应急措施,扑 灭火灾,火灾次生污染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厂区雨水排口设有截流阀,如需进行小范围的消防灭火,可以做到及 时关闭截流阀,围堵消防废水于厂区内,不会对下游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危险物质毒性较低、储量较少,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 严重水质损害;且大港石化产业园区设有雨水集中防控系统,可通过闸门泵 站对外排雨水进行截留控制。如遇大范围火情,消防废水必须通过厂区雨水 排口外排,建设单位应及时将消防废水外排情况上报园区和属地生态环境部 门。 5.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危废间 ①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 所使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②危险废物应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和警示标志; — 47 — ③危险废物应选择防腐、防漏、防磕碰、密封严密的容器进行贮存和运 输,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应有专门人员看 管。贮存库看管人员和危险废物运输人员工作中应佩带防护用具,并配备医 疗急救用品。 2)辅料区 ①各类辅料分类存放,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同时应加强管理,非 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拿放用料; ②定期检验油类物质等物品容器的密封性能及强度,及时淘汰出现安全 隐患、超期服务的容器。 3)环境管理 ①加强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废润滑油等物料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 以及使用,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 ②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涉及上述物品的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后方可进行生产; ③在厂区整体范围内针对上述物品的贮存、输运、使用制定安全条例, 严禁靠近明火、腐蚀性化学物品。 (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1)一旦发现泄露,现场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迅速将包装桶 倾斜,使破损处朝上,防止继续泄露,然后将其转移至空桶内。 2)应具备灭火器、消防砂、吸收棉等用品,并定期检查灭火器状态及其 有效期等。 3)配备常用医疗急救用品等。 4)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 力。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和《市环保局关 于做好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环保 — 48 — 应[2015]40 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投产前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 险分级方法》 (HJ941-2018),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备案。 5.5 风险评价结论 本企业位于天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内,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油类物 质润滑油(废润滑油)和切削液(废切削液),厂区内最大存在量小于临界量, Q<1。本项目存在的风险事故类型为危险物质泄漏、遗撒或危险物质遇明火、 发生火灾,其环境风险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辅料区和危废间。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较小,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 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6 环境管理 6.1 排污口规范化 按照原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 的通知》 (津环保监理[2002]71 号)以及《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 化技术要求的通知》 (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要求,本项目需以自身为排口 规范化管理责任主体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1)废气排污口规范化 ①本项目排气筒应设置编号铭牌,并注明排放的污染物。采样口的设置 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便于采样监测。 ②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必要的采样监测平台。 ③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 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的规定设置。 (2)废水排放口规范化 ①废水排放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放口附近醒目处。 ②在新建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设置采样点,并设置环保标识牌。 6.2 排污许可制度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 — 49 — 部令第 11 号),本工程属于“三十、专用设备制造业 35”-“采矿、冶金、 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351”-“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和“三十三、电气机 械和器材制造业 38”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83”-“其他”, 应实施简化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 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6.3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 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验收办法参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 告》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根据环评文件及 审批意见进行自主验收,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确保建设项目需要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 7 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 6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 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治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设施、排污 口规范化等。主要环保投资概算见下表。 表40 环保投资明细 环保项目 主要设备或措施 废气治理 “UV 光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备,排气筒 噪声防治 低噪设备、室内布置、基础减振 运 营 固体废物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区 期 风险防范 地面防渗、储漏托盘、消防器材等 排污口规范化 废气、废水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总计 — 50 — 投资概算(万元) 20 15 15 8 2 60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TRVOC、非 甲烷总烃 P1 臭气浓度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有机废气被集气 罩收集后,引至 “UV 光氧+活性 炭”装置处理, 处理后的尾气由 1 根 15m 的排气 筒 P1 排放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单位产品(电缆)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大气环境 P2 颗粒物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12/0592018)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抛丸机配备有滤 筒除尘器,滤筒 除尘器除尘后通 过高 15m 排气筒 P2 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12/0592018) / /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 臭气浓度 地表水环境 / 声环境 风机、空压机、 挤出机、镦锻 机、抛丸机、机 加工设备、循环 水泵 噪声 低噪设备、基础 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 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废铜丝、废钢丝、废边角料、废杂质等 10t/a)由物资部门回收后, 暂存于厂房外北侧的一般固废暂存区(4m×8m) ; 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 0.032t/a、废 UV 灯管 0.0004t/3a、废切削液 0.15t/a、废 润滑油 0.14t/a、废润滑油桶 0.015t/a、废切削液桶 0.015t/a、含油废抹布 0.005t/a 等)暂存于厂房外西北侧的危废间(4.2m×4.2m×2.5m),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4.5t/a)定期交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 51 — 生态保护措施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52 — / 1.危废间 ①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所使 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②危险废物应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 警示标志; ③危险废物应选择防腐、防漏、防磕碰、密封严密的容器进行贮存和运输, 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应有专门人员看管。贮 存库看管人员和危险废物运输人员工作中应佩带防护用具,并配备医疗急救 用品。 2.辅料区 ①各类辅料分类存放,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同时应加强管理,非操作 人员不得随意拿放用料; ②定期检验油类物质等物品容器的密封性能及强度,及时淘汰出现安全隐 患、超期服务的容器。 3.环境管理 ①加强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废润滑油等物料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 使用,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 ②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涉及上述物品的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后 方可进行生产; ③在厂区整体范围内针对上述物品的贮存、输运、使用制定安全条例,严禁 靠近明火、腐蚀性化学物品。 1.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1 号),本工程属于“三十、专用设备 制造业35”-“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351”-“涉及通用通许简化管 理的”和“三十三、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 器材制造383”-“其他”,应实施简化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发生实际排污 之前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 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验收办法参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根据环评文件及审批 意见进行自主验收,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 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 3.应急预案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和《市环保局关于 做好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环保应 [2015]40 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投产前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 级方法》 (HJ941-2018)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 案,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风险因素,在加强风险源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减 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同时,规定应急响应措施,对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 事件和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及时组织有效的应急处置,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 最大限度地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 4.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按照原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 知》 (津环保监理[2002]71 号)以及《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 术要求的通知》 (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要求,本项目需以自身为排口规范 化管理责任主体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1)废气排污口规范化 ①本项目排气筒应设置编号铭牌,并注明排放的污染物。采样口的设置应符 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便于采样监测。 ②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必要的采样监测平台。 ③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 采样方法》 (GB/T16157-1996)的规定设置。 (2)废水排放口规范化 ①废水排放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放口附近醒目处。 ②在新建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设置采样点,并设置环保标识牌。 5.实行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 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安装或使用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 证规定和技术规范,保障数据合法有效,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妥善保存原始记 录,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如实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 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排放情况与排污 许可证要求不符的,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 53 — 六、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相 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 去向合理,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 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 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 54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废气 废水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污染物名称 VOCs 颗粒物 COD 氨氮 总氮 总磷 废铜丝 废钢丝 废边角料 抛光粉尘 废钢砂 废活性炭 废 UV 灯管 废切削液 废润滑油 废油桶 废切削液桶 沾染废物(含油 废抹布等) 现有工程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本项目 以新带老削减量 本项目建成后 变化量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 排放量(固体废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 (新建项目不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 ⑦ ② 物产生量)① 物产生量)③ 生量)④ 填)⑤ 物产生量)⑥ 0 / 0 0.000905 0 0.000905 +0.000905 0 / 0 0.0274 0 0.0274 +0.0274 0 / 0 0.10125 0 0.10125 +0.10125 0 / 0 0.008 0 0.008 +0.008 0 / 0 0.0162 0 0.0162 +0.0162 0 / 0 0.000405 0 0.000405 +0.000405 0 / 0 3 0 3 +3 0 / 0 2 0 2 +2 0 / 0 1 0 1 +1 0 / 0 3 0 3 +3 0 / 0 1 0 1 +1 0 / 0 0.032 0 0.032 +0.032 0 / 0 0 0.0004(3 年) 0.0004(3 年) +0.0004(3 年) 0 / 0 0.15 0 0.15 +0.15 0 / 0 0.14 0 0.14 +0.14 0 / 0 0.015 0 0.015 +0.015 0 / 0 0.015 0 0.015 +0.015 0 / 0 0.005 0 0.005 +0.005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