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审批二室准〔2022〕155号.docx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2〕155号 关于天津御福隆酒业年产 600 吨白酒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御福隆酒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报批天津御福隆酒业年产 600 吨白酒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天津御福隆酒业年产 600 吨白酒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租赁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北和顺路绿 色坐标生态科技园 A 区 6 号的厂房及厂院建设“年产 600 吨白酒项 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发酵罐、全自 动蒸馏机、灌装机等设备,建设酿造白酒生产线,采用固态法白 酒生产工艺,年产自主发酵原浆 290 吨,同时外购部分基酒,形 成年产白酒 600 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员工工作服清洗及成品质量 检测外协,不在本项目厂区内进行。 项目总投资 3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 38 万元,占总 投资的 1.09%,预计于 2022 年 9 月竣工。 1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5 日,我局将该项目受理情况进行公 示;8 月 17 日至 8 月 23 日,将该项目拟批复情况进行公示;根 据公众反馈意见情况及环评报告结论,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所提 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同 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你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生产过程于封闭车间内进行,发酵、过滤、蒸馏、储 存及酒糟固液分离及贮存过程产生的含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 废气分别经车间排风系统、酒糟暂存间引风装置收集,引入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项目污 水处理采用地上一体式设备,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氨、硫化 氢、臭气浓度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项目蒸粮采用电加热方式,蒸 粮废气由 1 根蒸粮箱顶部排口收集至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P3)排 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防止氨、硫化氢、臭 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产生影响,确保达标排放。 2、项目泡米废水、纯水制备排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 洁废水及酒糟固液分离过程产生的分离液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 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厌氧 UASB+A/O+沉淀池+砂滤+消毒”工 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作厂内冲厕及周边养殖场冲洗用水。职工生活 污水清运处理。 2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 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 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过滤废滤芯、破 损瓶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洗瓶过程废滤渣、污水处理站污泥、 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处理;脱水酒糟日产日清,交由养殖企业 作为饲料。废油包装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灯管等危险废物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 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 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 5、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 口和采样平台,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制定 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强化日常 管理,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 污染。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应按规定标 准和程序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若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 3 五、你公司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 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相关工作。 六、项目应执行以下标准: 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冲厕、车辆冲洗);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 改单相关要求。 此复 2022 年 8 月 24 日 主题词:环境影响 报告表 批复 (共印 4 份) 抄送: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8 月 24 日印发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