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年产90吨聚乙烯塑料薄膜生产项目.docx

Resurgam82 页 10.824 MB下载文档
年产90吨聚乙烯塑料薄膜生产项目.docx年产90吨聚乙烯塑料薄膜生产项目.docx年产90吨聚乙烯塑料薄膜生产项目.docx年产90吨聚乙烯塑料薄膜生产项目.docx年产90吨聚乙烯塑料薄膜生产项目.docx年产90吨聚乙烯塑料薄膜生产项目.docx
当前文档共82页 2.99
下载后继续阅读

年产90吨聚乙烯塑料薄膜生产项目.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修 改 稿 ) 项 目 名 称: 年产 90 吨聚乙烯塑料薄膜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阜新市博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 5 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核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90 吨聚乙烯塑料薄膜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阜新市博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铁群 联系人 林树胜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高孙路 55 号 通讯地址 (阜新矿区高德多种经营公司机修厂) 联系电话 15134036833 传真 — 邮政编码 123000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高孙路 55 号 建设地点 (阜新矿区高德多种经营公司机修厂) 阜新市太平区 阜太发改备 审批立项部门 批准文号 发展和改革局 ▉新建 □改扩建 行业类别 □技改 及代码 C2921 塑料薄膜制造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6300 290 (m2) (m2) 总投资 环保投资 50 (万元) 环保投资占 5.0 (万元) 评价经费 10% 总投资比例 预期 2018 年 8 月 — (万元) [2018]11 号 投产日期 一、项目背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国内各行各业对塑料薄膜的 市场需求不断上升。目前,塑料薄膜的种类就已经高达数十种,仅聚乙烯塑料薄 膜产品就有多种不同性能的产品,主要包括线性低密度、低密度、高密度的聚乙 烯及交联聚乙烯等产品。其中,由于低密度聚乙烯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热封 性、耐水性和防潮性,已经成为目前应用最广泛、用量最大的一种塑料包装薄膜, 第 1 页 约占塑料包装薄膜用量的 40%以上。 因此,阜新市博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决定在太平区高孙路 55 号,租赁阜新 矿区高德多种经营公司内现有闲置的厂房及仓库各一座,投资 50 万元,新建年 产 90 吨聚乙烯塑料薄膜项目。本项目投产后,阜新矿区高德多种经营公司不再 利用本项目的厂房及仓库从事生产活动。 2018 年 3 月 9 日,阜新市太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该项目的备案文件证 明,备案文号为【阜太发改备[2018]11 号】,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太平区的产 业架构组建及区域的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当地人员的社会就业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七、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47、塑料制品制造[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阜新市博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委托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其“年 产 90 吨聚乙烯塑料薄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现场踏勘,经资料收集、分析、调研后, 依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 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及其他相关 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 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部门审批。 二、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 90 吨聚乙烯塑料薄膜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阜新市博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阜新市太平区高孙路 55 号(阜新矿区高德多种经营公司机修厂)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6300m2 投资估算:50 万元 第 2 页 2、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租赁太平区阜新高德多种经营公司现有厂房及仓库进行建设,并引进 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用于生产,建设期不涉及土建工程。具体工程内容情况 见表 1-1: 表 1-1 序 号 占地面积 项目组成一览表 建筑面积 构筑物名称 高度 层数 Formatted: Table 结构形式 备注 (m) (m2) (m2) 120 120 1 框架 4 依托现有 170 170 1 框架 4.5 依托现有 一、主体工程 1 生产车间 二、储运工程 1 仓库 三、公用工程 1 供水 由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水 2 供电 所在地变电所统一供给 3 排水 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统一排放至市政管网 4 供热 冬季供暖采用电暖器 四、环保工程 安装集气罩,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 1 废气治理措施 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 2 废水治理措施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 固废治理措施 设置垃圾箱用于收集厂内职工生活垃圾及生产原料废包装 4 噪声治理措施 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控噪措施 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 1-2。 表 1-2 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第 3 页 类别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来源 生产原料 聚乙烯 18D 90 t/a 外购 电 — 10 万 kWh/a 由市变电所统一供给 水 — 30 t/a 由市政自来水统一供给 能源消耗 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见表 1-3。 表 1-3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名称 理化性质 聚乙烯(18D)属于低密度聚乙烯,是一种塑料材料,它适用于热塑 性成型加工的各种工艺,因其成型加工性好,主要用于做薄膜产品。 聚乙烯(18D) 低密度聚乙烯为乳白色呈半透明的蜡状固体树脂,无毒。其密度 为 0.910 ~ 0.9259g/cm³,软化点较低;其热熔接性、成型加工性、柔 软性、抗冲击韧性、耐低温性良好,可在-60℃~-80℃下工作;电绝缘 性优秀(尤其是高频绝缘性)。但是低密度聚乙烯的机械强度较差, 耐热性不高,抗环境应力开裂性、粘附性、粘合性、印刷性差。吸水 性很低,几乎不吸水,化学稳定性优秀,对 CO2、有机性臭气渗透性 大,但对水蒸汽、空气的渗透性差。易燃烧,燃烧时有似石蜡味;在 日光和热作用下容易老化降解而变色,由白转黄转褐色,最终呈黑色, 且性能下降或龟裂。 4、产品方案: 本项目年产 90 吨聚乙烯塑料薄膜,作为产品外售。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 1-4。 表 1-4 产品方案 类别 型号(毫米) 年加工能力(吨/年) 聚乙烯塑料薄膜 0.6 ~ 0.8 90 5、主要设备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加工设备见表 1-5。 第 4 页 表 1-5 主要设备及数量 序 号 主要设备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放置位置 备注 1 塑料挤出机 台 1 SJ-40×30 生产车间 新增 2 集气罩 台 1 — 生产车间 新增 3 复卷机 台 1 — 生产车间 新增 4 活性炭吸附装置 台 1 — 生产车间 新增 6、劳动定员及制度 阜新市博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定劳动定员为 5 人,工作人员实行一班制, 每班工作 12 小时,年工作 300 天。厂区无食堂、浴池及水冲厕所,职工自行解 决用餐问题。 7、四周环境简介: 项目东侧为城市道路高孙路(孙家湾路),隔道相邻为红星酒店及闲置厂房, 南侧为高德水泥构件厂,西侧为泥土道路,道路另一侧为闲置厂房,北侧为废弃 厂房。 本项目四邻照片见图 1-1,厂区平面布置及周围情况详见附图 1。 项目东侧:道路及建筑物 项目南侧:高德水泥构件厂 第 5 页 项目西侧:泥土道路及闲置厂房 项目北侧:废弃厂房 图 1-1:厂区四邻情况图 8、公用工程 给排水:项目用水依托市政自来水管网,厂区不设食堂、浴池及水冲厕所, 员工的用水仅为生活用水。本项目生产无用水工序,故无生产废水产生。参照 《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 / T 1237-2015),人均用水量按照 30L/人•d 计 算,厂内劳动定员 5 人,则日用水量为 0.15t/d,年用水量为 45t/a;排放的生活 污水量按总用水量的 80%进行估算,则每日生活废水量约 0.12t/d,年生活污水 量为 36t/a。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统一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采暖:厂内无锅炉,项目生产车间冬季采用电暖器进行供暖。 供电:项目生产用电依托国家阜新供电公司,全年用电量为 10 万 kW•h。 第 6 页 五、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正),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 于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制造的产品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根据《部 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项目生产 选用的设备不属于落后设备,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为塑料薄膜制造项目,位于太平区高孙路 55 号,生产产品为聚乙烯 塑料薄膜,为新材料产品,符合《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 划》;符合《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符合《阜新市太 平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本项目规划相符性分析见表 1-6。 表 1-6 序号 规划相符性分析 规划及意见内容 本项目情况 规划相符性 《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1 规划纲要》:加快发展精细化工产业,推进 本项目采用物理工 技术创新,提高功能性膜材料供给能力。 艺,生产厚度为 0.6 ~ 0.8mm 的聚乙烯 重点发展膜材料,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 符合 塑料薄膜 和高端专用化学品 2 3 《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原料采用聚乙烯, 规划纲要》:大力发展非金属新型材料产业 为非金属原料 《阜新市太平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坚持 本项目的生产原料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举。 仅为聚乙烯颗粒;且 第 7 页 符合 符合 产业发展同样也要关注社会效益,这对 无新鲜水的使用;项 生态环境相对脆弱,产业结构单一的太平区 目占地为租赁闲置 来说格外重要,这要求太平区在产业发展方 的厂房;生产过程中 面必须围绕可持续发展目标,发展“五少两多” 对周围环境污染小 (即物耗少、水耗少、占地少、污染少、运 量少及产品附加值高、技术密集程度高)的 项目,努力实现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存发展环境。 (3)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租房协议,本项目租用阜新市太平区高孙路原阜新矿区高德多种经营公 司机修厂停产后的闲置厂房进行项目建设,不改变阜新矿区高德多种经营公司机 修厂的工矿集体用地的土地性质,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项目区域交通运输、供水、 供电等基础设施完善。本项目运营期采取治理措施后,废气及噪声达标排放,对 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固体废物均可 以得到妥善处理。因此,从环境角度来看该项目选址合理。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依托阜新矿区高德多种经营公司机修厂内现有闲置厂房及仓库进行 建设,且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同时高德矿多种经营公司已停产多年, 因此,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 等) 1、地理位置 阜新市位于辽宁省西北部,在东经 121°10′~122°56′,北纬 41°41′~42°56′之间。 东与沈阳毗连,西与朝阳接壤,南与锦州为邻,北与内蒙古相接。地处内蒙古高原 第 8 页 和辽河平原的中间过渡地带,属辽宁西部的低山丘陵区自东北向西南倾斜的细河盆 地中。阜新地处辽宁西北部,位于辽宁中部城市群沈阳经济区。东邻省会沈阳市, 距沈阳直线距离 147.5km;南靠渤海辽东湾,经锦州可直下京、津、唐,与大连港 南北相望;西至朝阳、内蒙古赤峰;北上经过通辽可以到霍林河矿区,是辽宁西部 的重要交通节点。 太平区位于阜新市区东南部,是阜新市中心城区之一。沈阜公路和两条国有铁 路穿境而过。该辖区 6 个街道,11 个行政村、56 个社区、总面积 87.6 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阜新市太平区高孙路 55 号,其厂址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 121° 70′85.6″,北纬 41°99′91.59″,具体位置见附图。 2、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处于阜新盆地腹部,地势平坦,海拔标高 177.2m,地貌单 元为剥蚀准平原向冲击平原过渡型,下卧层为强风化侏椤纪砂页岩层,地质结构 稳定,岩性结构简单,地层以太古代建平群多质岩系为生,构造以单斜褶皱和盆 地为主,岩浆活动以中生代为主,岩性主要是砂土、砂质黄土及冲洪积沙砾石等。 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是地下水主要赋存方式,含水层渗透系数 190~240m/d。地 层从上而下依次为耕土、粘土、强风化泥岩、中等风化泥岩。地貌特征为城市人 文建筑。 3、水文条件 阜新大地构造位置处于新华夏系第二沉积带的北票-建昌断隆带和天山-阴山东 西构造带的赤峰-铁岭断隆带交接复合部。区内以新华夏构造体系为主,东西相构造 体系次之。晚期构造运动受盆缘断裂继承性活动控制,表现为断裂差异性活动区内 为第四纪表土、冲积层所覆盖,厚度一般为 5~20 米。项目所在地无不良地质现象。 地质土层由上而下依次为:杂填土、河床淤泥、工业垃圾、灰渣、砖瓦片、结构成 松散,厚度为 1.5 米;淤泥灰层 0.8 米;粉土层 3.0 米;粗砂层 4.2 米;最底层为砂 基石、土层良好,稍有粘性状,坚硬密实呈块状,为强风化。 阜新地下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河流(谷)地带的地下水。以大凌河、细河及 第 9 页 其支流的河漫滩、阶地地带含水性良好的潜水类型为主,储水丰富,分布较广,水 位深 1~5m,含水段 210m,单位涌出量大于 2 公升/秒米。水的化学类型为重碳酸 盐型,矿化度为 0.01~0.05g/L。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和地表水;另一类 为基岩中的裂缝水为主。孔隙水为辅的地下水。一般水位较深,水质属重碳酸钙型。 项目所属地表水流域为细河,其发源于阜蒙县境内的骆驼山西坡,流经新邱、 阜新县城、阜新市区、东梁、清河门等地,境内流段为 86.2 公里,最后于义县的复 兴堡汇入大凌河,主要支流有九营子河、汤头河、清河。由于其近年已成为附近企 业和居民的纳污水体,现已在市区修建管网将其上游河段截流,并在市区人工形成 观赏水面,市区厂矿、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生活污水经市政排污干管于市区下游进入 细河。 公司拟排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均排入当地市政管网,最后由阜新清源污水 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细河。 4、气候条件 阜新地处中温带,属亚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主要气候特征是:春季干燥多 大风,有风沙和浮尘;夏季炎热多低云、多降水、多雷暴;秋季多晴天;冬季寒冷 多烟,有降雪。历年(2005 年前)极端最低气温-27.1℃(1992 年 12 月),极端最高 40.9℃(2000 年 7 月)。全年除夏季多云雨外,其它季节以晴天少云为主。年平均降 水日数 89.0d(大于 0.1mm 或大于 2h),其中降雨日约 75.8d,降雪日 13.2d,平均降 水量 484.2mm,但年际差别较大,多的年份可有 803.8mm(1994 年),少的年份只有 273.4mm(1999 年)。 由于“风洞”地形作用,大风是阜新地区最显著的天气特点,全年平均有 12m/s 以上的大风日数 11.6d,最多风向是西南,其次是北、西北。大风主要发生于春季, 西南大风平均最大风速出现过 30m/s(1967 年)。 全年除冬、夏季烟雾和春季风沙影响视程外,通常能见度良好。全年能见度小 于 4km 的日数平均有 172.0d,其中小于 1km 的有 23.0d。 强雷暴和冰雹是阜新地区突出的灾害性天气,年平均有雷暴 25.2d,初雷多发 第 10 页 生在 5 月初,最早为 3 月 24 日,终雷多在 10 月初,最迟是 11 月 2 日。九十年代 前,冰雹平均每年有 1~2 次,最多出现过 5 次,雹期为 4~10 月,6 月较多。九十 年代后,冰雹平均每年有 0.2 次。10~4 月份为降雪期,11~3 月有积雪通常深度为 3~4cm。最深出现过 16cm。10 月未至次年 4 月初土地封冻,冻土层 3 月最深可达 1.5m。 阜新市 2017 年年均气温为 9.2 ℃,极端最高气温为 40.0 ℃,极端最低气温为 -24.1℃,年相对湿度为 50%,年总降水量为 384.5mm,最大风速为 12.9m/s,年均 风速为 2.9m/s,主导风向为 SW,总蒸发量 1449.5mm,年日照时数 2853.5 小时。 第 11 页 3、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 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常规因子 本项目引用沈阳恒光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 4 月 24 日 对《阜新六和农牧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年屠宰 2500 万只肉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中大气常规因子的监测数据,引用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东北侧,与本项目直 线相距 3000m,点位名称为“阜新市太平区食品加工园区南侧”。具体监测情况 见表 3-1、表 3-2。 表 3-1 常规因子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内容 序号 点位 方位 第 12 页 监测内容 本项目所在地 1# PM10、SO2、NO2 阜新市太平区食品加工园区南侧 东北侧 3000m 单位:mg/m3 表 3-2 常规因子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PM10 NO2 SO2 监测 监测时间 24 小时 24 小时 1 小时 24 小时 1 小时 平均值 平均值 平均值 平均值 平均值 点位 02:00 1# 2016.04.18 08:00 14:00 0.022 0.060 0.022 0.019 0.023 0.014 0.018 0.016 0.020 阜 20:00 0.020 0.015 新 02:00 0.020 0.015 市 2016.04.19 太 平 区 14:00 0.061 0.022 品 加 0.025 0.017 0.017 0.026 0.023 0.016 02:00 0.020 0.014 14:00 0.059 0.023 0.018 0.014 0.025 0.026 0.020 20:00 0.023 0.018 02:00 0.019 0.016 08:00 2016.04.21 0.021 20:00 08:00 2016.04.20 食 工 08:00 14:00 0.061 0.019 0.022 0.017 0.018 0.026 0.027 园 20:00 0.024 0.019 区 02:00 0.021 0.013 08:00 南 侧 0.019 0.059 2016.04.22 0.022 0.015 0.017 14:00 0.028 0.029 20:00 0.022 0.018 第 13 页 02:00 0.021 08:00 0.020 0.056 2016.04.23 0.016 0.025 0.023 0.018 14:00 0.027 0.020 20:00 0.022 0.019 02:00 0.019 0.015 08:00 0.026 0.055 2016.04.24 0.016 0.022 0.018 14:00 0.023 0.029 20:00 0.021 0.018 0.15 标准值 0.08 0.2 0.15 0.5 由表 3-2 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环境空气中的 PM10、SO2、NO2 现状监测值均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特征因子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结合周边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特征因子为非甲烷总 烃。为方便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预评价,在区域内设置 2 个特征因子监测点位,分 别位于项目所在地西南侧及东北侧(阜新地区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具体监 测情况见表 3-3、表 3-4。 表 3-3 特征因子环境空气现状监测方案 序号 点位 方位 监测因子及内容 1# 阜新福宇博物馆 东北侧 280 米 非甲烷总烃, 2# 项目所在地 上风向厂界外西南侧 1m 处 连续 3 天、每天 4 次 (一次性浓度最大值) 表 3-4 序号 点位 特征因子环境质量现状 采样日期 单位:mg/m³ 非甲烷总烃气体监测结果 第 14 页 02:00 08:00 14:00 20:00 2018.03.26 0.2(L) 0.2(L) 0.2(L) 0.2(L) 2018.03.27 0.2(L) 0.2(L) 0.2(L) 0.2(L) 2018.03.28 0.2(L) 0.2(L) 0.2(L) 0.2(L) 2018.03.26 0.2(L) 0.2(L) 0.2(L) 0.2(L) 2018.03.27 0.2(L) 0.2(L) 0.2(L) 0.2(L) 2018.03.28 0.2(L) 0.2(L) 0.2(L) 0.2(L) 阜新 1# 福宇博物馆 2# 项目所在地 2.0 标准值 备注:监测结果小于检出限报最低检出限值加(L)。 由上表 3-4 中所示的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GB16297-1996)中规定的质量标准 2mg/m³ 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厂区内员工生活废水,水质简单,经化粪池收集处理 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细河。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工作引用 2017 年阜新市控河流断面水质监 测结果汇总报表中监测结果,细河—东梁桥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其监测结果详见 表 3-5。 表 3-5 东梁桥断面监测结果 CODcr 氨氮 监测值 25 标准 ≤40 标准指数 参数 监测值 标准 标准指数 0.02 参数 单位:mg/L(pH 除外) 生化需氧量 pH 溶解氧 2.576 5.9 8.18 6.94 ≤2.0 ≤10 6~9 ≥2 0.625 1.289 0.59 0.410 0.30 石油类 铅 汞 总磷 高锰酸盐指数 0.02 0.00111 <0.00004 0.43 6.5 ≤1.0 ≤0.1 ≤0.001 ≤0.4 ≤15 0.011 0.040 1.075 0.433 注:灰色为超标数据。 第 15 页 由表 3-5 可以看出,东梁桥断面水质中除氨氮、总磷以外,其它污染因子均 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说明细河—东梁桥断 面已处于较严重的污染状态。分析原因,细河为阜新市的主要纳污河,阜新地区 降雨量少,排放到细河的污染物得不到充分稀释,细河已受到严重污染;另外,阜 新市两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下游多家企业排放的污水处理未达标或未经处理直接 排入细河,对细河—东梁桥断面也产生一定的影响。近几年,随着相关部门的合 理整治,细河水质已逐年改善。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沈阳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对本 项目噪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详见表 3-6。 表 3-6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2018 年 3 月 26 日 2018 年 3 月 27 日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东厂界 61.0 53.4 59.7 53.5 南厂界 47.7 42.3 47.5 42.0 西厂界 45.4 40.2 44.9 39.8 北厂界 47.1 41.9 46.8 41.7 表 3-6 中监测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地南、西、北三侧厂界均执行《声环境质 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东侧厂界由于临近城市主干道高孙路,故均执行 4a 类标准,即昼间 70dB(A)、 夜间 55dB(A)。 第 16 页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建设地位于阜新太平区高孙路,厂址周围有重要旅游资源及国家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阜新万人坑死难矿工纪念馆、海州露天矿国家矿山公园;周围无重 要的珍稀保护动植物分布,厂址地下无储藏文物。厂址中心距阜新万人坑死难矿 工纪念馆直线距离为 2.4km,距海州露天矿国家矿山公园直线距离为 240m。 大气环境保护的目标确定为项目周围 2.5km 内的居民住宅及敏感点;声环境 保护目标确定为项目周围 200 米内声环境;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确定为细河— 东梁桥断面。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级别见表 3-6。 表 3-6 项目 空气环境 地表水 声环境 环境保护目标及级别一览表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距离(m) 户数(户) 海州露天矿 国家矿山公园 W 240 — 高德营子 SEE 1204 200 东山小区 NE 1028 600 第六中学 NEN 998 — 东山医院 NWN 1010 — 阜新福宇博物馆 N 337 — 博创工贸 职业技术学校 NWN 2012 —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标准要求 第三十三中学 NWN 2220 — 阜新市第二职专 NWN 2300 — 阜新市高德小学 NW 184 — 第二十一中学 NWN 1902 — 阜新市和平小学 NWW 2343 — 第十八中学 NWW 2270 — 高德花园小区 NW 1731 2500 细河—东梁桥断面 NW 300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 Ⅴ类标准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3 类、4a 类标准 项目周围 200 米范围内 第 17 页 4、评价适用标准 1、环境空气 PM10、SO2、NO2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 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气体采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GB 16297-1996)中规定的质量标准 2mg/m³的要求。具体标准情况参见表 4-1。 表 4-1 单位:m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标准名称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浓度限值 1 小时平均值 24 小时平均值 PM10 — 0.15 SO2 0.5 0.15 NO2 0.2 0.08 常规因子 环 境 质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特征因子 标准名称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规定的质量标准 非甲烷总烃 2.0 量 2、地表水 标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具体见 准 表 4-2。 表 4-2 污染参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COD 氨氮 溶解氧 单位:mg/L pH 五日生化需氧量 Ⅴ类标准 ≤ 40 ≤ 2.0 ≥2 6~9 ≤ 10 污染参数 石油类 铅 汞 总磷 高锰酸盐指数 Ⅴ类标准 ≤ 1.0 ≤ 0.1 ≤ 0.001 ≤ 0.4 ≤ 15 3、环境噪声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太平区高孙路,结合《阜新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 域划分图》可知,本项目厂界东侧高孙路为四类区;厂界南、西、北三侧 为三类区。因此,本项目东侧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即昼间 70dB(A)、夜间 55dB(A); 南、西、北三侧厂界均执行 3 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 第 18 页 (A)。本项目的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的划分情况,如图 4.1 所示。 图 4.1 本项目的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的划分情况 1、废气 污 本项目施工期无挖方动土工程,故施工期无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染 物 项目产生非甲烷总烃气体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中表 2 排放限值,具体数值见表 4-3。 排 表 4-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放 标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污染物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 (kg/h)(二级)(排 度限值(mg/m3) 气筒高度为 15m) 准 非甲烷总烃 120 10 第 19 页 15 2、废水 营运期废水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表 2 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具体标准情况 参见表 4-4。 表 4-4 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 CODcr BOD5 NH3-N SS 排放标准 300 250 30 300 单位:mg/L 动植物油① 100 注:①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2 中三级标准。 3、噪声 运营期西、南、北三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东侧厂界噪声执行 4 类标准。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见表 4-5。 表 4-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 单位:dB(A)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4类 70 55 4、固体废物 A、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 B、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 及其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 总 根据《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环保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 量 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环发【2015】17 号)以及 控 《关于阜新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管理工作调整的通知》(阜环发 [2016] 67 号),阜新市纳入总量核定的控制因子有:化学需氧量、氨氮、 制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及 VOCs 共 6 项。结合本项目污染物产 第 20 页 指 生及排放情况,本项目的总量核定控制因子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 标 及 VOCs。 该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无食堂废水),年排放 量为 36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清源污水处 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至细河。项目自身污水排口的排放水质可达到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 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即 CODcr:300mg/L,NH3-N:30mg/L。阜新 市清源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标准为 CODcr:50mg/L,NH3-N:5mg/L。 项目营运期的 VOCs 年产生量为 0.09t/a,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 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的效率为 90%、 活性炭吸附效率为 95%。 因此,本项目总量核定控制因子 VOCs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405t/a; 无组织 排放量为 0.009t/a。故 VOCs 年排放量为 0.01305t/a。 ①废水 本项目自身排污口最大允许排放量: COD 年排放量:36t/a×300mg/L×10-6=0.0108t/a NH3-N 年排放量:36t/a×30mg/L×10-6=0.00108t/a 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最大允许排放量: COD 年排放量:36t/a×50mg/L×10-6=0.0018t/a NH3-N 年排放量:36t/a×5mg/L×10-6=0.00018t/a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第 21 页 ②废气 VOCs(有组织废气排放量):0.09t/a × 90% ×(1-95%)=0.00405t/a; 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量):0.09t/a ×(1-90%)=0.009t/a。 VOCs(总排放量)= VOCs(有组织废气排放量)+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 0.00405t/a +0.009t/a = 0.01305t/a 第 22 页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施工期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的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不涉及挖方取土等工序,无需 大型产噪设备(挖掘机,推土机等)进驻现场,因此,本次评价不考虑施工期环 境影响。 运营期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为生产塑料薄膜,仅有一条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见下图: 第 23 页 聚乙烯 颗粒 固废 投料斗 加热挤出 废气、噪声 吹膜 废气、噪声 成品包装 噪声 入库 图 5.1 运营期生产工艺及产节污点图 工艺流程简介: 1)投料:将原料聚乙烯颗粒投加入塑料挤出机的投料斗; 2)加热挤出:聚乙烯颗粒依靠自身重力从料斗进入螺旋,当原料颗粒与螺 纹斜棱接触后,旋转的斜棱面对塑料产生与斜棱面相垂直的推力,将塑料粒子向 前移。推移过程中,由于塑料与螺杆、塑料与机筒之间的摩擦以及粒子间的碰撞 摩擦,同时还由于料筒外部加热而逐步熔化; 3)吹膜:熔融的塑料经机头、模斗、模口出来,经风环冷却,吹胀成薄膜; 4)成品包装:薄膜经过复卷机,卷曲,将薄膜卷成筒。 主要污染工序: 第 24 页 施工期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的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不涉及挖方取土等工序,无需 大型产噪设备(挖掘机,推土机等)进驻现场,与此同时,项目四邻建筑物无居 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故无环境污染源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营运期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及对整个生产工艺的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塑料挤出机在加热挤出、 吹膜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水主要 为职工的生活废水。 (3)噪声:本项目为单班制,夜间不生产,项目噪声主要由各类设备日间 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废包装、 职工生活垃圾、少量的废活性炭及废润滑油桶。其中,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 录(2016 年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为危险废物。 物料平衡: 本项目的物料平衡详见表 5-1。 表 5-1 序号 1 2 本项目物料总平衡表 投入 产出 t/a 90.09 名称 聚乙烯塑料薄膜 — — 非甲烷总烃气体 0.09 合 计 90.09 合计 90.09 名称 聚乙烯颗粒 第 25 页 t/a 90 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排放源 污染物 处理前产生浓度 处理后排放浓度 (编号) 名称 及产生量(单位) 及排放量(单位) 有组织 7.5mg/m³,0.081t/a 0.375mg/m³,0.00405t/a 无组织 0.06986mg/m3,0.009t/a 0.06986mg/m3,0.009t/a 废水 36t/a 36t/a CODcr 300mg/L,0.0108t/a 255mg/L,0.00918t/a 氨氮 30mg/L,0.00108t/a 29.1mg/L,0.001047t/a 染 SS 300mg/L,0.0108t/a 210mg/L,0.00756t/a 物 BOD5 200mg/L,0.0072t/a 180mg/L,0.00648t/a 动植物油 80mg/L,0.00288t/a 75mg/L,0.0027t/a 类型 大 气 加热挤出 污 工序、吹 膜工序 染 非甲烷 总烃 物 水 污 生活污水 固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0.75t/a 0 体 生产车间 原料废包装 0.9t/a 0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0.1t/a 0 污 染 物 噪 声 本项目主要产噪源为集气风机装置,噪声源强为 85~90dB(A)之间,经 基础减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到达东侧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 企业噪声排放标准》4 类,南、西、北三侧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 第 26 页 企业噪声排放标准》3 类。 其 他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位于阜新市太平区,项目建设依托原有厂房及仓库各一座,不存在建设 期占用耕地、破坏植被、水土流失以及破坏原有生态系统等生态影响。项目运营期 间,各个生产工艺污染物的产生量都很小,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对区域生态环 境的影响较小。 7、环境影响分析 第 27 页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的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不涉及挖方取土等工序,无需 大型产噪设备(挖掘机,推土机等)进驻现场,与此同时,项目四邻建筑物无居 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故无环境污染源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项目生产原料为聚乙烯塑料颗粒,生产过程需要将聚乙烯塑料颗粒加热、挤 出、吹膜。加热过程会导致高分子有机物聚乙烯产生异味,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 不良影响。经查阅相关资料,高分子有机物聚乙烯加热产生异味的主要成分为非 甲烷总烃。故本项目生产产生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所使用的塑料挤出机的最高加热温度在 150~160℃之间,低于聚乙烯 热分解温度(≥290℃)。因此,加热温度不会导致其分解,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气体的量很少。类比 2017 年 9 月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 5000 聚乙烯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对聚乙烯颗粒加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的量的 计算方法,可知“加热时产生的废气量一般为原料使用量的 0.1%”。本项目聚 乙烯原料使用量为 90t/a,因此加热挤出工序及吹膜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产生 量为 0.09t/a,即 0.025kg/h。 (1)有组织废气 ①产生及排放情况 项目拟在车间加热挤出、吹膜工序处设计安装集气效率为 90%的集气罩,该 集气装置的设计引风量为 3000m³/ h;经过收集的废气,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 行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处理效率可达到 95%;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通 过 15m 高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放。 ②预测参数 第 28 页 针对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采用 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中推荐的预测软件 Screen 3 Model 对其进行预测。污染源源强及其预 测参数见下表: 表 7-1 污染源 有组织排放污染源调查参数清单 内径 排气筒高度 (m) (m) 出口烟温 (℃) 15 0.6 9 塑料挤出机 表 7-2 风量 环境平均气温 (m3/h) (℃) 3000 9 排放速率 (kg/h) 0.025 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标准值(mg/m3) 标准来源 非甲烷总烃 一次 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GB 16297-1996) 表 7-3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污染物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15 米高排气筒 120 非甲烷总烃 10 经分析计算可知: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气体排放量为 0.00405t/a;排放速率为 0.001125kg/h;排放浓度为 0.375mg/m3。其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非甲烷总烃气体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二 级标准为 10kg/h 的限值要求;其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二中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120mg/m3 的要求。 表 7-4 距离(m)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 预测浓度(mg/m3) 第 29 页 占标率(%) 10 7.507E-11 0.00 76 0.002945 0.15 100 0.002739 0.14 200 0.002382 0.12 300 0.001897 0.09 400 0.001382 0.07 500 0.001034 0.05 600 0.0008028 0.04 700 0.0006443 0.03 800 0.0005313 0.03 900 0.0004479 0.02 1000 0.0003845 0.02 1100 0.0003351 0.02 1200 0.0002957 0.01 1300 0.0002637 0.01 1400 0.0002374 0.01 1500 0.0002154 0.01 1600 0.0001967 0.01 1700 0.0001808 0.01 1800 0.000167 0.01 1900 0.0001551 0.01 2000 0.0001446 0.01 2100 0.0001353 0.01 2200 0.000127 0.01 2300 0.0001197 0.01 2400 0.0001131 0.01 第 30 页 2500 0.0001071 0.01 最大值 0.002945 0.15 76m 最大落地距离 依据预测结果,评价区域内非甲烷总烃气体最大落地浓度为 0.002945mg/m3, 落地距离 76m,浓度占标率为 0.15%,且 2500m 范围内无超标现象。 (2)无组织废气 ①产生及排放情况 集气罩未能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气体占产生量的 10%, 在车间内以无组织排放, 排放量为 0.009t/a 。经分析计算,无组织排放速率为 0.0025kg/h。 ②环境影响分析 针对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采用 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中推荐的预测软件 Screen 3 Model 对其最大落地浓度及最大落地浓度 出现的距离进行预测,所需要的源参数见表 7-5。 表 7-5 无组织排放污染源调查参数清单 面源 长度 宽度 排放高度 年排放小时数 源强(kg/h) 名称 (m) (m) (m) (h) 非甲烷总烃 车间 18 8 4.5 3600 0.0025 经预测估算,污染物最大浓度值预测结果详见表 7-6。 表 7-6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生产过程 非甲烷总烃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m) 10 C1(mg/m3) P1(%) 0.06986 3.49 第 31 页 100 0.0001421 0.10 200 0.0001051 0.03 300 8.177E-5 0.02 400 6.601E-5 0.01 500 5.481E-5 0.01 600 4.652E-5 0.01 700 4.018E-5 0.00 800 3.521E-5 0.00 900 0.0001421 0.00 1000 0.0001051 0.00 1100 8.177E-5 0.00 1200 6.601E-5 0.00 1300 3.123E-5 0.00 1400 2.798E-5 0.00 1500 2.528E-5 0.00 1600 2.302E-5 0.00 1700 2.109E-5 0.00 1800 1.944E-5 0.00 1900 1.801E-5 0.00 2000 1.676E-5 0.00 2100 1.566E-5 0.00 2200 1.468E-5 0.00 2300 1.381E-5 0.00 2400 1.303E-5 0.00 第 32 页 2500 1.233E-5 0.00 下风向最大值 0.06986 3.49 10m 最大落地距离 由表可知,本项目实施后,车间内非甲烷总烃气体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 度为0.0698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标准限值为4.0mg/m3)、最大占标率为3.49%。说 明本项目投产后,在采取污染治理措施后,产生非甲烷总烃气体能达标排放,对 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大气防护距离 按照《环境影响技术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关于大气环 境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本次环评仅将生产车间视为一个长度为18m,宽度为8m 的生产单元。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非甲烷总烃气体的无组织排放量为0.009t/a、排放 速率0.0025kg/h,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 荐模式清单中的模进行预测,选择估算模式Screen 3 Model中的环境防护距离计算 模式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如表7-7所示。 表 7-7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 无组织排放面积/m2 无组织 污染物 m 排放源 车间 无组织 计算 排放量 结果 kg/h m 0.0025 无超标点 面源高度 非甲烷 总烃 4.5 长度/m 18 宽度/m 8 大气环境 防护距离 m 0 根据表7-7可知,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 第 33 页 ④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2-2000 )相关规定:生产规模 ≤1000t/a 的塑料厂需设置 100m 的卫生防护距离。 故本项目需设置 100m 的卫生防护距离。 图 7.1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由上图 7.1 可知,厂区附近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图范围内无居民区,可以满 足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⑤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采取加强通风,严格管理等措施进行防控。 若项目后期发展加大生产规模,建议建设单位在车间内设置风机或排气扇加强车 间通风量,降低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加派专人负责管 理车间通风环境,检查通风情况,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车间无组 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 确保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无较大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第 34 页 本项目无生产用水;厂区不设食堂、浴池及水冲厕所,员工的用水仅为生活 用水。 项目工作人员 5 人,年工作 300d,参照《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 /T 1237-2015),人均用水量按照 30L/人•天计算,厂内劳动定员 5 人,则年用水量 为 0.45t/a;排放的生活污水量按总用水量的 80%进行估算,则年生活污水排放 量为 36t/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 CODcr、NH3-N、BOD5、SS 及动植物油等, 类比分析同类企业生活污水源强可知,该项目生活污水中 COD 产生浓度为 300mg/L 、产生量为 0.0108t/a ;NH3-N 产生浓度为 30mg/L 、 产生量为 0.00108t/a; BOD5 产生浓度为 200mg/L、产生量为 0.0072t/a;SS 的产生浓度为 300mg/L,产 生量为 0.0108t/a;动植物油的产生浓度为 80mg/L,产生量为 0.00288t/a。 根据《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二要求,排入污水 处理厂的污水 CODcr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300mg/L,NH3-N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30mg/L , BOD5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为 250mg/L , SS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为 300mg/L;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二中三级标准要求, 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中动植物油排放浓度限值为 100mg/L。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沉淀处理后,COD 产生浓度为 255mg/L、产生量为 0.00918t/a;NH3-N 产生浓度为 29.1mg/L、产生量为 0.001047t/a;BOD5 产生浓度 为 180mg/L、产生量为 0.00648t/a;SS 的产生浓度为 210mg/L,产生量为 0.00756t/a; 动植物油产生浓度为 75mg/L、产生量为 0.0027t/a。 表 7-8 项目生活污水源强及化粪池处理后的排放情况 单位 COD BOD5 NH3-N SS 动植物油 生活污水 (36t/a) mg/L 300 200 30 300 80 t/a 0.0108 0.0072 0.00108 0.0108 0.0028 去除效率 % 15 10 3 30 6.25 排放浓度 mg/L 255 180 29.1 210 75 排放量 t/a 0.00918 0.00648 0.001047 0.00756 0.0027 DB21/1627-2008 mg/L 300 250 30 300 100 项目 源强 化粪池 处理后 排放标准 注:①动植物油排放标准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第 35 页 因此,本项目的生活污水能够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 -2008)中表二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及《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二中三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 A 标准,排入 细河。 3、噪声 ①噪声源强 本项目为单班制,夜间不生产,噪声主要由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根据对同 类型企业类比调查,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噪声值详见下表 7-9 所示。 表 7-9 设备噪声值 单位:dB(A) 序号 设备 噪声值 1 塑料挤出机 80 2 集气风机 85 ~ 90 3 复卷机 85 该项目全部工序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全部产噪设备按点源叠加公式叠加, 故点源噪声值为 85dB(A)。该项目的全部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根据实际经 验,无门窗的墙体可隔声约 40dB(A),有门窗的墙体门窗紧闭时可隔声约 30dB (A)。本项目按隔声 30dB(A)计算,则车间外噪声源强值为 55dB(A)。 ②预测评价 本项目采用面源衰减模式进行预测,预测模式为: 假定面声源的宽度为 a,长度为 b(b>a),r 为预测点到面源的垂直距离。① 当 r<a/π,几乎不衰减(Adiv≈0);②当 a/π<r<b/π,距离加倍衰减 3dB(A)左 右,类似线声源衰减特性[Adiv≈10lg(r/r0)];③当 r>b/π 时,距离加倍衰减趋近于 6dB(A),类似点声源衰减特性[Adiv≈20·lg(r/r0)]。 ③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第 36 页 噪声源对 4 个厂界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列于表 7-10。 表 7-10 时段 噪声预测结果表 方位 厂界距离 东 相邻 55 南 23m 27.8 西 78m 17.2 北 41m 昼间 夜间 由表 7-10 单位:dB(A) 本项目贡献值 22.7 不生产 可知,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夜间厂界噪声贡献值为 0dB (A)。 本项目昼间东侧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4 类标准(昼间 60dB(A)、夜间 50dB(A));项目南、西、 北侧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 3 类标准(昼间 65dB(A)、夜间 55dB(A))。且项目周 围 100m 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本项目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 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4.1 生活垃圾 全厂职工定员 5 人,全年运营 300d,按照每人每天产生 0.5kg 生活垃圾计算, 全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0.75t/a。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环境影响较小。 4.2 原料废包装 原料废包装的产生量约为 0.9t/a。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运,对环 境影响较小。 4.3 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车间排气筒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生产设 备使用润滑油进行润滑时产生的废包装桶。具体影响分析如下: 第 37 页 1、废活性炭 (1)产生情况及说明:车间排气筒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废活性炭约 为 0.1t/a, 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 年本)》,本项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编 号为 HW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 介质)。 (2)处置方式:废活性炭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并更换。 2、废润滑油桶 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需定期添加润滑油对机械设备进行润滑,但不会产生 废的润滑油,添加过程由润滑油供应商指派专人进行添加,待完成后,将废润滑 油包装桶进行回收、利用,不在厂区内储存。 3、如果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桶未与供应商(生 产厂家)签订更换回收协议,则需自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 的部门进行处置。自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如下要求: A、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公 告(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的相关要求后,应在贮存和运输过 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要求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将废物置于防渗漏、防腐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 内,废物的专用包装物、容器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加强防渗漏安全措 施。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危废暂 存间地面按规定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做到定期维护暂时贮存设施、设备; ℃在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及处理过程中,坚持实行“转移联单制度”, 登记造册,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在收集人员与贮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与运输 人员、运输人员与处置单位接受人员之间对于检验废物转让、接收的来源、类别、 数量、时间进行转移联单签收,确保废物在收集、贮存和转运过程中不发生泄漏; ℃确保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有明显危险废物标识的专用运送工具。 第 38 页 ℃运输废物车辆的驾驶员已经过专业的培训,运输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 严禁外来明火,同时有随车人员负责押送,随车人员已经过专业的培训; B、为了作好危废暂存间的防渗、防漏,本环评建议危废暂存间采取以下环 保措施: ℃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必须有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用以存放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 裂隙; ℃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 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 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5、环境管理及监控计划 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的环保工作要纳入全面工作之中,要把环保工作贯穿到 建设项目管理的各个部分。环保工作要合理布置、统一安排,使环境污染防范于 未然,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日常的环境管理要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 管理制度,落实具体责任和奖励制度,环保管理机构要对厂区环保设备进行定期 检查,并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监督。 ①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并确保制度有效落实; ②按有关规定编制各种报告和报表,并负责呈报工作; ③定期对生产设备及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测、维修,确保设备良好稳定运行。 监控计划:按照企业自行监测指南相关内容确认监测因子和频次。主要监测 项目见表 7-11。 表 7-11 运营期环境监测 第 39 页 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内容 监测频次 车间排气筒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气体 一次/半年 厂界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气体 一次/半年 噪声 东、南、西、北厂界 噪声 一次/一年 废水 厂区总排口 大气 COD、NH3-N、 一次/季度 BOD5、SS、动植物油 6、规范化排污口建设 本项目排放口应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规范的、便于计量检测的 采样点,应满足今后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和日常现场监督检查要求,对排污 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安装环境图形标志,设置流量计。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均应按 GB15562.1-1995 和 GB15562.2-1995 规定进行制作和安装。 图 7.2 规范化排污口标志 7、环保投资“三同时”验收项目一览表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和污染防治建议,本项目环保投资如表 7-12。 表 7-12 序 号 1 主要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 +15m 高排气筒 2 采用垃圾箱进行收集 0.1 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并更换 0.5 名称 废气处置 集气引风装置 生活垃圾 2 环保投资明细表 固废处置 原料废包装 废活性炭 第 40 页 3 噪声处理 4 废润滑油桶 润滑油供应商回收、利用 设备噪声 隔声、减噪、防振等措施 其他 1 1 绿化 5.0 合计 由表 7-12 可见,项目环保总投资 5.0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10%。 8、“三同时”验收项目一览表 验收内容详见表7-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项目一览表。 表7-13 类别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项目一览表 项目 治理措施 有组织 废气 废气 废水 加热挤出、 吹膜工序 废气 生活污水 无组织 废气 治理效果 集气引风装置+活性 炭吸附+15m 高排气 筒 加强车间通风,企业 严格管理,加派专人 管理车间通风环境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入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厂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 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化粪池出水水质执行 《辽宁省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 -2008)表 2 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及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二中三级标准 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918—2002)中 一级标准的 A 级标准 噪声 设备噪声 生产设备基础减震安装; 墙体隔声 厂界昼间噪声符合 《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中的 3 类(厂界南、 西、北三侧)、4 类(厂界东侧) 标准 固废 生活垃圾 垃圾箱收集, 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第 41 页 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 指定的排放场所 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2001)及其修改单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 年第 36 号) 原料 废包装 废润滑油 桶 润滑油供应商回收、利用, 不在厂区储存 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废活性炭 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并更换 第 42 页 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 集气引风装置+活性炭吸附装 置+15m高排气筒 达标排放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固 生产人员 生活垃圾 体 生产车间 原料废包装 (编号) 类型 大 气 污 染 水 污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 水管网 染 达标排放 物 垃圾箱收集,统一清运至环卫 部门指定的排放场所 零排放 废 物 废活性炭 厂家定期回收并更换 废润滑油桶 供应商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集气风机装置,噪声源强在 80-90dB(A)之间,采取 噪 隔声、减振措施、夜间不生产、并经过距离的衰减,南、西、北三侧厂界昼间噪 声 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东侧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 4 类标准要求。 其它 第 43 页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加强绿化,使道路及建筑占地外进行绿化覆盖,将会美化厂区环境。除此之外,还可起 到降尘、减噪的作用。 9、结论与建议 第 44 页 1、结论 1.1 项目概况 阜新博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租赁阜新矿区高德多种经营公司内现有闲置的 厂房及仓库各一座,新建年产 90 吨聚乙烯塑料薄膜项目。本项目投产后,阜新 矿区高德多种经营公司不再利用本项目的厂房及仓库从事生产活动。本项目投资 总额为 50 万元,环保投资为 5.0 万元。 本项目公司计划职工总人数 5 人,年总工作天数 300 天。 1.2 政策符合性 ℃产业政策合理性: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其行业类别属于“C2921 塑料薄 膜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正)》的规定,本项目既 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 ℃规划符合性:位于太平区高孙路 55 号,生产产品为聚乙烯塑料薄膜,为 新材料产品,符合《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符合《阜 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符合《阜新市太平区产业发展战 略规划》。 ℃厂址合理性分析:根据租房协议,本项目租用阜新市太平区高孙路原阜新 矿区高德多种经营公司机修厂停产后的闲置厂房进行项目建设,不改变原有的工 矿集体用地的土地性质,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项目区域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等 基础设施完善。本项目运营期采取治理措施后,废气及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 境影响较小;废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 妥善处理。因此,从环境角度来看该项目选址合理。 1.3 环境质量评价结论 ①环境空气中 PM10、SO2、NO2 的 24 小时平均值、1 小时平均值均满足《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气体的监测值均 第 45 页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GB16297-1996 )中规定的质量标准 2.0mg/m3 的要求。 ②细河—东梁桥断面水质中除氨氮、总磷以外,其它污染因子均符合《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③本项目南、西、北侧厂界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2008)中 3 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东侧厂 界声环境现状监测值符合 4a 类标准,即昼间 70dB(A)、夜间 55dB(A)。 1.4 污染源环境分析及防治对策 施工期: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的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不涉及挖方取土等工序,无需 大型产噪设备(挖掘机,推土机等)进驻现场。因此,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为职工的生活废水(无食堂、浴池及水冲厕所),年产生活废 水为 36t/a,经化粪池处理后,厂区废水总排口的出水水质能够满足《辽宁省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 /1627-2008)表 2 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 许排放浓度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二中三级标准,可 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入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细河。 (2)废气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气体产生量约为 0.09t/a;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气体经过集 气罩收集(集气效率为 90%)、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吸附效率为 95%)后, 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①根据计算结果,经过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气体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405t/a, 排放浓度为 0.375mg/m3 ,最大落地浓度为 0.002945mg/m3 ,项目周围 2500m 范 第 46 页 围内无超标现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排气筒高度为 15m,浓度为 120mg/m3 的限值要求; ②集气罩未能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排放量为 0.009t/a, 最大落地浓度为 0.06986mg/m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集气风机装置,噪声源强在 80-90dB(A)之间,经 采取墙体隔声、减振措施、并经过距离的衰减措施后,项目的南、西、北三侧厂 界昼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 类标准要求;东侧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 4 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0.75t/a、废包装料:0.09t/a、废活性 炭 0.1t/a 及废润滑油桶。 ①生活垃圾及废包装料经过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场内垃圾箱,并统一清运至 环卫部门指定场所,经过处理后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9-2011)及其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 ℃废活性炭: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本)》,本项目车间排气 筒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处理措施为:废活性炭由生 产厂家定期回收并更换。 ③废润滑油桶: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需定期添加润滑油对机械设备进行润 滑,但不会产生废的润滑油,添加过程由润滑油供应商指派专人进行添加,待完 成后,将废润滑油包装桶进行回收、利用,不在厂区内储存。 1.5 总量控制方面 第 47 页 ①废水 本项目自身排污口最大允许排放量: COD 年排放量:0.0108t/a、 NH3-N 年排放量:0.00108t/a; 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最大允许排放量: COD 年排放量:0.0018t/a、 NH3-N 年排放量:0.00018t/a。 ②废气 VOCs(有组织废气排放量):0.00405t/a; 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量):0.009t/a; VOCs(总排放量)= VOCs(有组织废气排放量)+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 0.01305t/a。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落实 报告表中采取的污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治理措施,并确保各类污 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第 48 页 第 49 页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月 日 经办人: 公 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经办人: 年 章 月 日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表: 附件 1:委托书 附件 2:备案确认书 附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 附件 4:监测报告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平面布置图 附图 3: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 4:现势地形图 附图 5:卫生防护距离图 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二、 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2 项进行专项评价。 1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 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 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 声影响专项评价 5 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 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中的要求进行。 附件一 项目委托书 附件二 备案确认书 附件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 附件四 企业租赁合同 附件五 监测报告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项目平面布置图 其 他 项 目 占 地 附图三: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四:现势地形图 附图五:卫生防护距离图 附图六:本项目关于《阜新市太平区产业发展战略空间布局》的所在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