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清远市区2021年2月份建设工程主要建筑材料综合价的通知.pdf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发布清远市区 2021 年 2 月份建设 工程主要建筑材料综合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调查测算,现把清远市区 2021 年 2 月份建设工程主要建筑 材料综合价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综合价适用于市区规划区范围及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计价的工程。 实行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合同的在建工程项目,由发承包双 方协商调整。实行可调价格合同的在建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应 按形象进度进行调整。 二、人工工资价格问题 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工程,动态人 工调整系数为 1.00,今后将根据市场水平进行测算并适时调整。 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及《广东省房屋 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的工程。适用于增 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计价,综合工日日工资按 99.57 元计算。适用 -1- 于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价,综合工日日工资按 102.95 元计算。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价指综合工日日工资价格含企业缴纳提 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三、材料价格问题 (一)发布适用于一般计税方式的“税前综合价格”。“税 前综合价格”为不包括进项税额的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 费和采购保管费之和。 (二)税后综合价=税前综合价格×(1+税率)。 (三)税率详见“各类材料适用税率表”。 (四)发布的材料综合价是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经过收集、 调查、分析、整理完成的,仅供工程计价时参考。 各类材料适用税率表 序号 材料名称 适用 税率 1)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 来水、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 1 混凝土); 3.00% 2)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它矿物连续生产 的砖、瓦、石灰、石灰膏(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1) 园林绿化用的各种植物; 2 2) 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麦秸、稻草; 9.00% 3)天然树脂、天然橡胶; -2- 4)煤炭、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 3 序号 1 和序号 2 以外的材料、设备。 13.00%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 3 月 19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