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 1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确保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 疫的措施和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 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一、考前准备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做好出行安排,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 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 7 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 所在地市。 考前 7 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两检后 方可参加考试。 注:①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 htm#/) (二)考生须在考前 7 天注册“粤康码”并进行自我健 康观察,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 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 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三)进入考场时出示粤康码(穗康码)、通信大数据 行程卡、考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在考场内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 罩(核验身份信息时除外)。 二、考生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 时间为准,下同)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 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 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 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 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2.考前 7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穗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 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 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2.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 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 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 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 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