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农村家宴申报备案表.docx
附件 2: 农村集体聚餐、农村家宴申报备案表 举办者姓名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聚餐事由 每餐人数 进餐时间 承办者姓名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的 原食材 协管员审核 意见 年 月 日 村委会审核 意见 年 月 日 乡政府报备 建议 年 月 日 县食品安全 机构报备建 议 年 月 日 备注:就餐人数在 100 人以下的聚餐活动,本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向村 (居)委会报告备案并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 101 人至 200 人的,本村(社区) 村(居)委会向所在乡镇(街道)政府报备,乡镇(街道)政府通知驻地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机构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 201 人以上的,本村(社区)村 (居)委会向所在乡镇(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乡镇(街道) 政府向所在县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由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并组织进行现场指导。(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