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事项名称 国家二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处理类型 监管主体 省委托 处理依据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监管内容 二级水生野生动物 监管对象 人工繁育者 责任处室 苏府〔2017〕88 号 人工繁育二级水生 野生动物许可 苏州市渔政监督支 队 1、依申请办理国家二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 殖许可; 2、不定期核查人工繁育者是否存在超范围人工繁育 的情况; 监管措施 3、不定期向人工繁育者了解情况,确定许可对象信 息、人工繁育场所等方面是否发生变化; 4、完善监督机制,接受广大群众对二级水生野生动 物人工繁育情况的咨询和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 处理措施 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 法查处。 联系人:翟天晨 联系电话:67705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