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21〕76号政策解读.docx
《融水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1 年 4 月 9 日,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印发了《柳州市 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柳 垃圾分类办发〔2021〕11 号)。2021 年 6 月 30 日,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桂建城〔2021〕15 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全面推进我县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总结近年实践经验基础上,县城市管 理行政执法局牵头,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在充分吸 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2021 年 12 月,《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总体目标,全 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建 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6 个方面。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主要原则 坚持四大工作原则,分别为:政府推动,强制分类;完 善机制,长效管理;科学统筹,协同推进;广泛宣传,全面 参与。 (三)总体目标 到 2021 年底,选取 1 个县级党政机关、1 个企事业单位、 1 个居民小区,1 个公共场所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形 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基本建立县生活垃圾 分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 到 2022 年底,基本建成 1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 实现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 覆盖,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 到 2023 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按照 示范社区模式,再建成 3 个开放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到 2025 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 实现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做好顶层设计。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业务部门负 责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制定《融水县城市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2.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城区范围内各党政机关,学校、 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协会、 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率先实行公 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 3.夯实学习教育基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逐步建立包 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 4.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团县委等部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 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5.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县妇联组织妇女推动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 6.开展示范社区、示范点、宣教基地建设。以乡镇、社 区、学校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点建设。 (五)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1.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 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四大类并配备分类垃 圾桶,选取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或若干居民小区,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试点,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2.设置环境良好的分类收集站点。结合垃圾投放收运方式 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 集站点。 3.分类运输环节防止“先分后混”。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 须实行分类运输,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 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 4.逐步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 5.加快提高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能力。 6.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 2.全面系统推进。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县、 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配备 专职人员,加快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 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 3.完善支持政策与资金配套。研究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 度、居民源头分类减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低值可回收物 回收补贴办法、易腐垃圾资源化产品用于绿地林地土壤改良 及污染土地修复扶持政策等制度。县级财政在本级预算中安 排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经费。 4.强化广泛宣传。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