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审查事项合并办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 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审查事项 合并办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依据《秦皇岛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实施方案》 (秦政办字〔2019〕26 号)精神,为优化工程建设 项目评估评审、施工许可审批流程,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权限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涉及的评估评审工作(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审查等事项)、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 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核发环节涉及的工作(主要 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人防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等事项),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合 并办理;法律法规规章有新增、变更、废止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节能报告合并编制形成“多书合一”报告,各审批部门对其中的 单项报告分别进行评估评审,其评估评审结果对应“多书合一” 报告合并形成“多评合一”报告。 第四条 工作流程 (一) “多评合一”合并办理流程 1.一窗受理。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审 — 1 — 批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多书合一” 报告(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节能报告)、 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海)预审意见等。 2.一次委托。市审批局对需要评估的报告,委托相应中介机 构进行评估(费用纳入项目概算),并提出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时限等内容,一次性告知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3.集中评估。市审批局统一协调各项报告评估工作,加强与 项目单位的对接,及时组织召开评估会议并提供跟踪服务,确保 项目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各项评估工作报告 并提交评估结论,编制形成“多评合一”报告。重大项目和特殊 性项目因技术复杂等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评估的,履行批准程序 后,可适当延长交付评估报告。 4.合并审查。市审批局依据评估单位出具的“多评合一”报 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节 能评估报告)结论及相关材料,合并审查各类事项,统一出具项 目审批、审查批复文件。 5.统一送达。市审批局在向项目单位送达项目审批、审查批 复文件时,应认真听取项目单位对建设项目评估、评审、审批工 作的意见,不断优化流程,完善工作。 (二) “施工许可”合并办理流程 1.统一接件。综合受理窗口将施工许可环节可以合并办理的 — 2 — 事项涉及的申请条件、材料、时限等内容,一次性告知项目建设 单位,并统一接收建设单位提交的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 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 等事项的申报材料。 2.联合指导。综合受理窗口加强与项目单位的对接,及时组 织相关部门为其提供事前联合指导服务,确保项目建设单位在最 短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材料并提交综合受理窗口。 3.合并办理。综合窗口将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移 送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合并办理,其中市住建局办理工程质量监督、 安全监督手续,市审批局办理施工许可证,市人防办办理人防质 量监督手续。各审批部门在同一日期内将办理完毕的相关手续、 证照等文书统一交综合窗口。 4.一次发证。综合窗口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统一送达建设单 位,同时认真听取项目单位对建设项目合并办理工作的意见并及 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不断改进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第五条 评估机构应从市审批局组建的“中介超市”中选取, 遵守相关规则和流程,确保建设项目评估评审过程公开、公正、 公平。 第六条 本办法由市审批局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