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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锅检环保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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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锅检环保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法人代表 赵贤正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钟辉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 022-25939768 — 传真 300280 邮政编码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团结路团结里小区东 100m (选址中心坐标 E 117.501715°,N 38.727982°)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扩建 □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绿化面积 (平方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2677.015 160 — 环保投资 (万元) 预期 投产日期 9 — 环境保护监测 M7461 0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5.63 2021 年 3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下属的二级单位中国石油大港油 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成立于 1992 年,是一家综合性检测监督评价机构。中国石油大 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下设质量监督站、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所、特种设备检测站、计量能源站、物资(商品)检验所、HSE 监督评价中心、工程 监督中心、宇信公司等 11 个下属部门。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于 2016 年 12 月编制了《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对 11 个下属部门进行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并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取得天津市滨海 新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意见(津滨审批环 WGBA[2016]130 号)。 目前,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 11 个下属部门除环境监测监督中心 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外,其他部门均集中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内。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院内现有建筑及使用情况见图 1、表 1。 1 围墙边界 主体建筑 辅助建筑 本项目拟使用建筑 闲置建筑 其他未标注建筑均计划拆除 图1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院内现有建筑及使用情况 表1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院内现有建筑及使用情况一览表 楼号 类别 名称 使用部门 用途 人员数量 1 质量监督站 质量监督站 实验室及办公 70 2 机关楼 检测监督评价中总站 机关人员办公 42 监督楼 工程监督中心 HSE 监督评价中心 管理人员办公 75 (60+15) 检测楼 特种设备检测站 计量能源站 物资(商品)检验所 人员办公 104 (47+34+23) 5 宇信公司办 公楼 宇信公司 人员办公 68 6 车库楼 — 闲置 — 7 车库平房 — 闲置 — 8 车库平房 — 闲置 — 9 仪器室 质量监督站 存放仪器 — 10 员工宿舍 员工住宿 约 30 人住宿 员工食堂 约 30 人用餐 员工活动室 — 3 4 11 12 主体 建筑 辅助 建筑 食堂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 监督评价中心 活动室 2 产权归属 中国石油 大港油田 检测监督 评价中心 中国石油 大港油田 勘探开发 研究院 中国石油 大港油田 检测监督 评价中心 中国石油 大港油田 勘探开发 研究院 由于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现状实验办公楼(位于滨海新区 幸福路与漫春道交口西侧)的租赁期限即将到期,根据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 价中心的统一安排,拟将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整体搬迁至团结 里小区东 100m 的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内,租赁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2 栋闲置的车库平房,装修改造后作为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实验室和锅 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检验室,综合办公场所利用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内现 有的监督楼和检测楼。此外,质量监督站拟在现有检测范围基础上新增土壤检测能力, 拟租赁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内 1 栋二层 的闲置车库楼,装修改造后作为土壤检测实验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年第 682 号)以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应属于“四十五、研究和 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 危险废物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 环境》(HJ 610-2016),本项目属于“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63、专业实验室”中 “其他”,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 IV 类,无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 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本项目属于“社会 事业与服务业”中的“其他”类,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 IV 类,可不开展土壤 环境影响评价。 2. 产业政策符合性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 令),本项目属于“三十一、科技服务业”中的“检验检测服务”,属于鼓励类。同 时,本项目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许可准入类”,中国石油大港 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已获得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编号:150017242419),认定范围涵盖了质量监督站、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 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现有工程检测能力。此外,质量监督站新增的土壤检测内容将按照 规定程序获得 CMA 增项证书后再开展相关检测业务。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 关产业政策。 3 3. 选址合理性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团结路团结里小区东 100m,利用自有产权 的测试楼(开发楼)及租赁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车库楼、车库平房,根据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见附图 2),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4. 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 号),天津市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195km²;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 219.79km²; 自然岸线合计 18.63km。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团结路团结里小区东 100m, 所在厂区不涉及占用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在 1000m 以上, 本项目与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相对位置关系见图 2。 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 定》(津人发[2014]2 号)、《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及《天津市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19]23 号),天 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生态用地保护分类包括山、河、湖、海、湿地、公园、林带。 本项目距离规划铁路林带最近距离约为 0.58km,距离北大港水库黄线最近距离为 1.94km,距离独流减河郊野公园最近距离为 2.25km,本项目不占用天津市永久性保护 生态区域,本项目与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相对位置关系见图 3。 4 本项目 图2 本项目与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相对位置关系图 5 本项目 0 1km 图3 本项目与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相对位置关系图 5. 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天 津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津气分指函[2018]18 号)、《天 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关于印发天津市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 2020 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0]3 号)、《关于印发<2020 年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 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等文件要求,本次评价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相关政 策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见表 2。 表2 相关符合性分析表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 案》(环大气[2017]121 号)、《天津市“十三五” 一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津气分 指函[2018]18 号)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结论 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 VOCs 排放实行倍量削减替 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倍量削减替代, 代;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 严格建 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 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 设项目 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 目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 1 符合 环境准 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 本项目含 VOCs 原辅材料用量较 入 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 少,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局部通 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 风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处 6 效治理设施。 理。 采取本 建立健 企业应规范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制定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制定 VOCs 防 评价提 全 VOCs 2 VOCs 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方案,相关台 治设施运行管理方案,相关台账记 出的措 管理体 账记录至少保存 3 年以上。 录至少保存 3 年以上。 施后符 系 合 《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结论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 严格环 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突出壮大绿色 1 境准入 产业规模,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 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 本项目不属于所列禁止行业。 符合 二 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 严格新 本项目执行的排放标准不涉及大气 排放限值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 建项目 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 2 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 环保准 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 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 入标准 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 代。 三 《关于印发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 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0]3 号) 严格新 建项目 1 环保准 入标准 四 本项目情况 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 本项目执行的排放标准不涉及大气 排放限值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 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 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 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 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 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 《关于印发<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20]33 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 符合性 结论 符合 符合性 结论 大力推 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 采取本 进源头 代。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制定 VOCs 防 评价提 替代, VOCs 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 含 1 治设施运行管理方案,相关台账记 出的措 有效减 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 录至少保存 3 年以上。 施后符 少 VOCs 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 合 产生 料。 本项目实验过程中门窗关闭,通风 执行并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橱中通风系统可进行集中监控、控 控制标准》;制定 VOCs 无组织排放控 制并根据实际要求设定每台通风柜 制规程,细化到具体工序和生产环节, 的最小排风量,以确保值班风量, 以及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落实到具 使通风橱内保持负压,有效防止有 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严格按 害气体外泄。有效保证实验废气能 照操作规程生产。 够得到 100%收集,避免无组织排 放。 全面落 实标准 要求, 强化无 2 组织排 放控制 提升综 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 合治理 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 本项目实验试剂采用加盖密闭的方 式进行储存。 效率 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 密闭容器、罐车等。 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 本项目含 VOCs 的原辅材料用量较 7 符合 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 少,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局部通 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 风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处 密闭。 理。 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液、废试剂 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包装 瓶、高浓度清洗废液、废活性炭、 容器、含 VOCs 废料(渣、液)、废吸 废黄油包装桶通过加盖的方式密 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 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 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 资质单位处置。 聚焦治 污设施 对达不到要求的 VOCs 收集、治理设施 本项目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用量 “三 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 较少,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局部 3 率”, 放。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 通风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处 提升综 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 理,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合治理 效率 五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本项目情况 符合 符合性 结论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 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 VOCs 本项目实验试剂采用加盖密闭的方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 式进行储存于药瓶库。废试剂瓶桶 VOCs 物 1 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 过加盖的方式密闭,暂存于危险废 料储存 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 物暂存间,满足防风、防雨、防 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 晒、放渗要求。 持密闭。 符合 本项目实验过程中门窗关闭,通风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含 VOCs 橱中通风系统可进行集中监控、控 含 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 制并根据实际要求设定每台通风柜 产品的 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 的最小排风量,以确保值班风量, 2 使用过 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 使通风橱内保持负压,有效防止有 程 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害气体外泄。有效保证实验废气能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够得到 100%收集,避免无组织排 放。 符合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 应符合 GB/T16758 的规定。采用外部排 采取本 VOCs 废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排风罩设计 风罩的,应按照 GB/T16758、 评价提 气收集 及安装时,确保距排风罩开口最远 3 AQ/T4274-2016 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 出的措 处理系 处 VOCs 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 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最远 施后符 统要求 低于 0.3m/s。 处 VOCs 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 合 0.3m/s。 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 VOCs 排 ≥3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 本项目 NMHC 初始排放速率小于 4 放控制 理效率不应低于 80%;对于重点地区, 2kg/h。 要求 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 ≥2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 8 符合 理效率不应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 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 除外。 《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工作计 划》(津污防攻坚指[2020]3 号) 六 符合性 结论 本项目情况 严格新 严把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新建、 建项目 改建、扩建项目严格落实二氧化硫、氮 本项目 VOCs 排放实行倍量削减替 1 环境准 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 代。 入 量倍量替代。 符合 本项目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深化挥 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 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在 发性有 2 制标准》要求,治理管控 VOCs 无组织 VOCs 物料储存、含 VOCs 产品的 机物污 排放。 使用过程、VOCs 废气收集处理等 染防治 方面加强控制,避免无组织排放。 符合 由表 2 可知,本项目符合以上文件相关要求。 6. 工程内容 本项目涉及建构筑物情况及主要工程内容见表 3、表 4,各实验室功能分区见表 5~表 7。 表3 本项目建、构筑物基本情况一览表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高度 楼层 /m² /m² /m 建筑 结构 功能 备注 227.975 砖混 质量监督站土土 壤检测实验室 租赁 现有 3 砖混 环境监测监督中 心站环境检测实 验室 租赁 现有 3 砖混 锅炉压力容器检 验所实验室 租赁 现有 砖混 环境监测监督中 心管理人员集中 办公 利用 现有 砖混 锅炉压力容器检 验所管理人员集 中办公 利用 现有 序号 名称 1 车库楼 (土壤楼) 2 车库平房 (环境检测实验室) 339.12 339.12 1 3 车库平房 (锅检所实验室) 709..92 709..92 1 4 监督楼 5 检测楼 1400 1500 455.95 4200 2 3 4500 3 7 12 12 注 1:车库楼及车库平房产权方为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 2:监督楼、检测楼产权方为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 表4 本项目工程内容组成表 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质量监督站 土壤检测实验室 租赁 1 栋二层的现有车库楼 455.95m²,内部装修后购置气 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加压流体萃取装置、 扩建 9 BET 冻干机等土壤检测设备。 辅助 工程 储运 工程 公用 工程 环境监测监督中 心站环境监测实 验室 租赁现有车库平房 339.12m²,内部装修后作为环境监测实 验室,将位于幸福路与漫春道交口的现有实验室仪器设备 搬迁放置至对应的房间。 迁建 锅炉压力容器检 验所实验室 租赁现有车库平房 709.92m²,装修改造后作为安全阀、呼 吸器实验室,将位于幸福路与漫春道交口的现有校验仪器 设备搬迁放置至对应的房间。 迁建 办公楼 利用现有建筑监督楼 4200m²、检测楼 4500m²,用于环境监 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管理人员集中办公。 利用 现有 食堂 依托院内一座小型食堂。 依托 宿舍 依托院内一座员工宿舍。 依托 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存放依托质量 监督站药品室。 依托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监测实验室设置一间 17.1m²药品 室(110 室),用于存放化学试剂。 迁建 供水工程 依托院内现有市政供水管网,已有完善的供水设施。 依托 排水工程 实行雨污分流制,依托现有排水管网,雨水排入市政雨水 管网,污水经污水总排放口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依托 供电工程 依托现有的市政供电设施。 依托 采暖制冷 采暖使用市政供暖,制冷使用电空调。 迁建 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三级水(RO 纯水)制备依托质 量监督站现有纯水机,制水能力 50L/h,现状利用率约 60% (30L/h),剩余制水能力 40%(20L/h),本项目新增用 水量(5L),约占剩余制水能力的 25%。 依托 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样品前处理(萃取、浓缩)过 程中产生的 VOCs 经通风橱 100%收集后,送入 1 台活性炭 吸附箱处理,尾气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外排。 新建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监测实验室样品前处理及实验分 析过程中生的无机废气、VOCs 经通风橱、局部通风罩 100%收集后,送入 3 台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尾气经 3 根 15m 高排气筒 P2~P4 外排。 新建 废水 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沉淀后,与实验室低浓度清洗废 水、纯水制备排浓水及反冲洗废水、水压试验废水、超声 波清洗废水一起通过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污 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中国石油大港油田 供水公司(港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依托 噪声 废气处理设备风机布置于楼顶,采取加装隔声罩及减振台 座等措施,空气压缩机布置于室内,通过建筑隔声。 新建 固体废物 在综合办公楼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依 托质量监督站现有的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 70m²,现状占用面积约 30m²,尚有余量约 40m²,本项目需 求面积约 20m²。 部分 依托 药品室 三级水(RO 纯 水)制备 废气 环保 工程 10 表5 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功能分区 房号 名称 建筑面积 (m²) 监测项目 /功能 所用试剂 废气种类 通风橱/集 气罩数量 1 样品间 24.98 样品存放 — — — 2 备用间 1 18.3 预留 — — — 3 备用间 2 30.5 预留 — — — 4 半挥发性有 机物实验室 19.52 检测土壤中的半 挥发物质,多氯 联苯等 — — — 5 清洗室 14.1 清洗实验器皿 — — — 6 操作间 35.6 称量等 — — — 29.61 冻干、萃取、浓 缩等 丙酮 二氯甲烷 正己烷 VOCs 4 台通风橱 (单个风量 3000m³/h) 42.65 检测土壤中的挥 发性物质,石油 烃等 — — — 7 前处理室 8 挥发性有机 物实验室 注 1:过道、卫生间、楼梯间等建筑面积约为 240.69m²。 注 2:备用间 1、备用间 2 为预留,若后续增加实验内容单独履行环保手续。 表6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监测实验室功能分区 房号 名称 建筑面积 (m²) 监测项目 /功能 所用试剂 废气种类 通风橱/集 气罩数量 氨气、臭 气浓度、 氟化物、 硫酸雾、 氯化氢、 氮氧化 物、丙 酮、VOCs 氨气、臭 气浓度、 氟化物、 硫酸雾、 氯化氢、 氮氧化 物、丙 酮、 VOCs 3 台通风橱 (单个风量 2000m³/h) 101 监测室 1 54.15 挥发酚、总磷、 总氮、六价铬、 总铬、氯化物、 悬浮物、总砷、 阴离子表面活性 剂、BOD 等 102 监测室 2 17.1 氨氮、总汞、 TOC 等 硫酸雾、 氯化氢、 氮氧化物 硫酸雾、 氯化氢、 氮氧化物 1 台通风橱 (风量 2000m³/h) 17.1 锰、铜、铁、 锌、镉、铅等 硫酸雾、 氯化氢、 氮氧化物 硫酸雾、 氯化氢、 氮氧化物 1 个局部通 风罩(风量 500m³/h) VOCs VOCs 1 个局部通 风罩(风量 500m³/h) 氯化氢、 氯化氢、 1 台通风橱 103 原子吸收室 104 气相色谱室 17.1 总烃、非甲烷烃 等 105 监测室 3 17.1 石油类、硫化物 11 106 17.1 高温室 等 硫酸雾 硫酸雾 (风量 2000m³/h) 预处理仪器设备 氟化物、 硫酸雾、 氯化氢、 氮氧化物 氟化物、 硫酸雾、 氯化氢、 氮氧化物 1 台通风橱 (风量 2000m³/h) 氯化氢、 硫酸雾、 甲醛、 VOCs 氯化氢、 硫酸雾、 甲醛、 VOCs 1 台通风橱 (风量 2000m³/h) 107 监测室 4 17.1 二氧化氮、二氧 化硫、甲醛等 108 天平室、标 准样品室 17.1 天平存放、样品 存放 — — — 109 仪器室 17.1 仪器存放 — — — 110 药品室 17.1 化学试剂存储 — — — 111 更衣室、样 品室 17.1 更衣室、样品存 放 — — — 112 更衣室、储 水室 17.1 更衣室、样品存 放 — — — 113 嗅辨室 17.1 恶臭 — — — 114 嗅辨室 17.1 恶臭 — — — 115 嗅辨室 17.1 恶臭 — — — 表7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实验室功能分区 房号 名称 201 安全阀存放室 安全阀工具、备件 室、安全阀登记室 安全阀校验车间 安全阀校验车间 (小型安全阀) 202 203 204 建筑面积 (m²) 监测项目 /功能 所用试剂 废气种类 通风橱/集 气罩数量 41.76 存放安全阀 — — — 41.76 登记与存放工具 — — — 125.28 校验安全阀 — — — 41.76 校验安全阀 — — — 205 气瓶室 41.76 气瓶充装 — — — 206 气瓶检验室 41.76 气瓶检验 — — — 207 面罩、背架检验室 41.76 面罩与背架检验 — — — 208 呼吸器存放区 41.76 待检、合格、不 合格存放区 — — — 209 更衣室 41.76 休息区 — — — 210 大型仪器存放室 55.68 大型设备存放区 — — — 211 内检测仪器存放室 55.68 管道内检测设备 存放 — — — 212 内检测仪器存放室 55.68 管道内检测设备 存放 — — — 12 7. 检测能力 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主要从事油化剂、油井水泥及外加剂、通用化工样品的检测, 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土壤样品检测能力 600 个/年;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现有工程主要从 事地表水及废水、环境空气及废气、噪声的检测,本次迁建后检测能力不变;锅炉压 力容器检验所现有工程主要从事安全阀、呼吸器的校验以及管道检测(野外现场检 测),本次迁建后检测能力不变。本项目新建/迁建前、后检测能力见表 8,检测项目、 检测标准(方法)及标准见表 9。 表8 本项目扩建/迁建前、后检测能力 序号 1 机构名称 扩建/迁建前检测能力 扩建/迁建后检测能力 变化情况 油化剂样品 1250 个/年、油井 油化剂样品 1250 个/年、油井 新增土壤样 水泥及外加剂样品 390 个/年、 质量监督站 水泥及外加剂样品 390 个/ 品检测能力 通用化工样品 130 个/年、土壤 年、通用化工样品 130 个/年 600 个/年 样品 600 个/年 2 环境监测监 督中心站 地表水及废水样品 7620 个/ 年、环境空气及废气样品 5520 个/年、噪声(现场监 测) 地表水及废水样品 7620 个/ 年、环境空气及废气样品 5520 个/年、噪声(现场监测) 无变化 3 锅炉压力容 器检验所 安全阀 9000 台/年 呼吸器 400 套/年 管道检测(野外现场检测) 安全阀 9000 台/年 呼吸器 400 套/年 管道检测(野外现场检测) 无变化 表9 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方法)及标准一览表 序号 检测对象 序号 项目/参数 检测标准(方法)及标准 (一) 质量监督站土壤监测实验室 1 土壤 1 四氯化碳 2 氯仿 3 1,1-二氯乙烷 4 1,2-二氯乙烷+苯 5 1,1-二氯乙烯 6 顺-1,2-二氯乙烯 7 反-1,2-二氯乙烯 8 二氯甲烷 9 1,2-二氯丙烷 10 1,1,1,2-四氯乙烷 11 1,1,2,2-四氯乙烷 12 四氯乙烯 13 1,1,1-三氯乙烷 14 1,1,2-三氯乙烷 13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 空/气相色谱法》(HJ 741-2015) 15 三氯乙烯 16 1,2,3-三氯丙烷 17 氯乙烯 18 氯苯 19 1,2-二氯苯 20 1,4-二氯苯 21 乙苯 22 邻二甲苯+苯乙烯 23 甲苯 24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25 溴二氯甲烷 26 溴仿 27 二溴一氯甲烷 28 1,2-二溴乙烷 29 1,3,5-三甲基苯 30 1,2,4-三甲基苯 31 1,2,4-三氯苯 32 氯甲烷 33 硝基苯 34 2-氯苯酚 35 苯并[a]蒽 36 苯并[a]芘 37 苯并[b]荧蒽 38 苯并[k]荧蒽 39 䓛 40 二苯并[a,h]蒽 41 茚并[1,2,3-cd]芘 42 萘 43 六氯环戊二烯 44 2,4-二硝基甲苯 45 2,4-二氯苯酚 46 2,4,6-三氯苯酚 47 2,4-二硝基苯酚 48 五氯苯酚 49 邻苯二甲酸二(2-乙 基己基)酯 50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 酯 51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 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5-2015)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4-2017) 14 酯 52 苯酚 53 2-硝基苯酚 54 2,4-二甲基苯酚 55 苊烯 56 苊 57 芴 58 菲 59 蒽 60 荧蒽 61 芘 62 苯并[g,h,i]苝 63 氯丹 64 p,p`-滴滴滴 65 p,p`-滴滴伊 66 滴滴涕 67 硫丹 68 七氯 69 α-六六六 70 β-六六六 71 γ-六六六 72 六氯苯 73 灭蚁灵 74 多氯联苯(总量) 75 3,3`,4,4`,5-五氯联苯 76 3,3`,4,4`,5,5`-六氯联 苯 77 石油烃(C10-C40) 《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021-2019) 1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 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 3992007) 2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测定(BOD5)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3 pH 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6920-86) 4 色度 《水质 色度的测定》(GB/T 11903-89) 5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1901-89)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 色谱-质谱法》(HJ 835-2017) 《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 谱-质谱法》(HJ 743-2015) (二)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 1 水和废水 15 6 总砷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 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7485-87) 7 锰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GB/T 11911-89) 8 铜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GB/T 7475-87) 9 锌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GB/T 7475-87) 10 铁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GB/T 11911-89) 11 镉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GB/T 7475-87) 12 六价铬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 光度法》(GB/T 7467-87) 13 总铬 《水质 总铬的测定》(GB/T 7466-87) 14 铅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GB/T 7475-87) 15 磷酸盐(以 P 计) 钼锑抗分光光度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 法》(第四版) 国家环保总局(2002) 3.3.7.3 16 氰化物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 法》(HJ 484-2009) 17 挥发酚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 光度法》(HJ 503-2009) 18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 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19 动植物油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 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20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 色法》(HJ 487-2009) 2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 光光度法》(GB/T 7494-87) 22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 法》(HJ 535-2009) 23 硫化物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 法》(GB/T 16489-1996) 24 余氯量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HJ 585-2010) 25 溶解氧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碘量法》(GB/T 7489-87) 26 高锰酸盐指数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T 11892-89) 27 总磷(以 P 计)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89) 16 28 总氮(以 N 计)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 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29 硫酸盐 《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GB/T 11899-89) 30 浊度 《水质 浊度的测定》(GB/T 13200-91) 31 总硬度 《水质 钙和镁总量的测定 EDTA 滴定 法》(GB/T 7477-87) 32 钙 《水质 钙的测定 EDTA 滴定法》(GB/T 7476-87) 33 镁 《水质 钙和镁总量的测定 EDTA 滴定 法》(GB/T 7477-87) 34 亚硝酸盐氮 《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7493-87) 35 硝酸盐氮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酚二磺酸分光光 度法》(GB/T 7480-87) 36 矿化度 重量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 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 37 氯化物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1896-89) 38 水温 《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 测定法》(GB/T 13195-91) 烟尘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T 5468-91)、 《工业炉窑烟尘测试方法》(GB/T 907988)、《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 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 烟气黑度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T 5468-91)、 《工业炉窑烟尘测试方法》(GB/T 907988)、《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 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 氧气 电化学法测定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 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7) 5.2.6.3 4 二氧化硫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 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 位电解法》(HJ 57-2017) 5 总悬浮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5432-1995) 6 可吸入颗粒物 《环境空气 PM10 和 PM2.5 的测定重量法》 (HJ 618-2011) 7 二氧化氮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法》(GB/T 15435-1995) 1 2 2 空气和废 气污染物 3 17 氮氧化物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 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79-2009)、《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 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 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10 一氧化碳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 法》(GB 9801-88)、《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9732018) 11 氨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 光光度法》(HJ 533-2009) 氰化氢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异烟酸-吡唑啉 酮光度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7)3.1.9 硫酸盐化速率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碱片-重量法》 (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 3.1.7.1 硫化氢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亚甲基蓝分光 光度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7)3.1.11.2 硫酸雾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铬酸钡分光光 度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7) 5.4.4.1 16 非甲烷烃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 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17 砷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二乙基二硫代 氨基甲酸银光度法》(第四版增补版)国 家环保总局(2007)3.2.6.1 18 降尘 《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265-94) 酚类化合物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4-氨基安替比 林分光光度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 保总局(2007)6.2.4.1 六价铬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二苯碳酰二肼 分光光度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7)3.2.8 21 铁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7)3.2.11.2 22 铅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 8 9 12 13 14 15 19 20 18 光度法》(GB/T15264-94) 氯气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甲基橙分光光 度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7)3.1.12 铜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7)3.2.12 锌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7)3.2.12 镉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7)3.2.12 铬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7)3.2.12 锰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7)3.2.12 29 镍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7)3.2.12 1 道路交通噪声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2 区域环境噪声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3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4 建筑施工厂界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2011) 23 24 25 26 27 28 3 噪声 (三)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1 2 3 安全阀 呼吸器 管道检测 1 整定压力 2 密封试验 1 水压试验 2 气密试验 3 面罩性能测试 1 腐蚀、地电位、焊 接等野外现场检测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ZF001-2006)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 24161-2009) 8. 建设项目主要实验仪器及原辅料 本项目主要工程设备情况见表 10。 19 — 表10 主要设备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位置 用途 (一) 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 1 冰柜 台 2 样品间 样品暂存 2 旋转振荡器 台 1 3 振荡器 台 1 4 电子天平 台 1 5 BET 冻干机 台 1 6 加压流体萃取装置 台 1 7 旋转蒸发仪 台 1 8 全自动平行浓缩仪 台 1 9 全自动固液一体吹扫捕集 台 1 10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套 1 11 全自动顶空进样器 台 1 台 1 台 1 12 13 (二) 气相色谱 备注 前处理 操作间 前处理 称量 前处理室 前处理 半挥发性有 机物实验室 土壤中半挥发 性有机物检测 挥发性有机 物实验室 土壤中挥发性 有机物检测 新增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 1 生化培养箱 台 1 2 BOD 培养箱 台 1 3 BOD 测定仪 台 1 4 TOC 非分散红外测试仪 台 1 5 冷原子吸收微分测汞仪 台 1 6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台 1 103 室 水质检测 7 气相色谱仪 台 1 104 室 大气样品检测 8 便携式油份测定仪 台 1 105 室 水质检测 9 智能纤维电阻炉 台 1 10 COD 回流消解仪 台 1 11 电热板 台 1 12 电热鼓风干燥箱 台 1 样品前处理 13 电子天平 台 1 称量 14 电子天平 台 1 15 1/10 万分析天平 台 1 16 恒温恒湿器 台 1 辅助设施 17 可见分光光度计 台 2 比色分析 18 pH 计 台 1 水质监测 19 pH 计 台 1 20 pH 计 台 1 21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台 1 20 水质监测 101 室 水质监测 水质监测 102 室 水质监测 水质检测 实验室加热 106 室 108 室 109 室 水质监测 样品前处理 称量 称量 水质监测 水质监测 大气、水质比 色分析 现有 搬迁 22 1/万分析天平 台 1 称量 23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台 1 比色分析 24 声级计 台 1 噪声监测 25 电导率仪 台 1 水质监测 26 电导仪 台 1 水质监测 27 烟尘烟气测试仪 台 1 废气监测 28 烟尘烟气分析仪 台 1 废气监测 29 烟尘黑度仪 台 1 废气监测 30 智能中流量无碳刷采样器 台 4 废气监测 31 智能大气综合采样器 台 3 大气监测 32 气体采样器 台 6 大气监测 33 大气 24 小时采样器 台 5 大气监测 (三)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1 高压安全阀定压校验台 台 1 2 智能型安全阀校验台 台 1 3 高压安全阀校验台 台 1 4 螺纹式安全阀定压效验台 台 1 5 电动葫芦 台 1 6 安全阀定压校验台 台 2 7 高压便携式安全阀校验台 台 2 8 空气压缩机 台 1 9 防爆充气箱 台 1 10 烘干箱装置 台 1 11 储气瓶组 台 1 12 气瓶夹具 台 2 13 气瓶水压试验装置 台 1 14 超声波清洗机 台 1 15 电动葫芦 台 1 16 呼吸器综合性能检测仪 台 1 17 漏磁检测仪 台 1 18 长距离管道腐蚀超声波聚 焦检测系统 台 1 19 真空焊接检测系统 台 1 20 储罐底板腐蚀边角扫描仪 台 1 21 密间隔管地电位检测仪 台 1 22 直流电位梯度检测系统 台 1 23 管道腐蚀检测仪 台 4 203 室 辅助校验 204 室 安全阀校验 压缩空气供应 206 室 气瓶充装 气瓶烘干 气瓶充装 207 室 气瓶检验 辅助校验 208 室 面罩背架检测 211 室、212 室 管道检测 注 1:土壤检测实验室 BET 冻干机使用的制冷剂为 HCFC22(R22)。 注 2:管道检测为野外现场检测。 注 3:101-109 室为东侧车库平房,201-212 室为西侧车库平房。 21 安全阀校验 现有 搬迁 9.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料 本项目主要辅料情况见表 11。 表1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包装规格 单位 新建(迁建)后 年耗量 最大暂存量 暂存位置 (一) 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 1 丙酮 500mL/瓶 L 120 10 质量监督站 药品室 2 二氯甲烷 500mL/瓶 L 120 10 质量监督站 药品室 3 正己烷 500mL/瓶 L 120 10 质量监督站 药品室 (二)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 1 氢氧化钠 500g/瓶 kg 5 2.5 110 室 2 氯化亚锡 500g/瓶 kg 1.2 1 110 室 3 氨水 500mL/瓶 L 2.5 1.5 110 室 4 氯仿/三氯甲烷 500mL/瓶 L 25 5 110 室 5 甲醛溶液 500mL/瓶 L 1.5 1 110 室 6 高氯酸 500mL/瓶 L 1 0.5 110 室 7 氢氟酸 500mL/瓶 L 1 0.5 110 室 8 硫酸(98%) 500mL/瓶 L 26 10 110 室 9 盐酸(37%) 500mL/瓶 L 2.5 1 110 室 10 硝酸(68%) 500mL/瓶 L 4.7 2.5 110 室 11 磷酸(85%) 500mL/瓶 L 6 3 110 室 12 丙酮 500mL/瓶 L 1.5 1 110 室 13 无水乙醇 500mL/瓶 L 3.6 2 110 室 14 乙酸 500mL/瓶 L 2.2 1 110 室 15 氯化钠 500g/瓶 kg 2.3 1.5 110 室 16 硫酸亚铁 500g/瓶 kg 2.1 1 110 室 17 硫代硫酸钠 500g/瓶 kg 1.5 1 110 室 18 乙酸钠 500g/瓶 kg 1.2 1 110 室 19 磷酸二氢钾 500g/瓶 kg 1 0.5 110 室 20 三氧化铬 500g/瓶 kg 1.2 1 110 室 21 碘化钾 500g/瓶 kg 1 0.5 110 室 22 磷酸氢二钾 500g/瓶 kg 1.1 0.5 110 室 23 溴酸钾 500g/瓶 kg 2 1 110 室 24 邻苯二甲酸氢钾 500g/瓶 kg 1 0.5 110 室 25 氯化羟胺 100g/瓶 kg 1 0.5 110 室 26 酒石酸 500g/瓶 kg 1.2 1 110 室 22 27 硫酸铜 500g/瓶 kg 1.5 1 110 室 28 氯化铵 500g/瓶 kg 1.1 0.5 110 室 29 过硫酸钾 500g/瓶 kg 1.5 1 110 室 30 铬酸钾 500g/瓶 kg 1.5 1 110 室 31 硫酸亚铁铵 500g/瓶 kg 2.7 1.5 110 室 32 高锰酸钾 500g/瓶 kg 10 5 110 室 33 无水碳酸钠 500g/瓶 kg 7 3.5 110 室 34 邻苯二甲酸氢钾 500g/瓶 kg 1 0.5 110 室 35 无水硫酸钠 500g/瓶 kg 1.5 1 110 室 36 硫酸锌 500g/瓶 kg 1 0.5 110 室 37 硫酸铁铵 500g/瓶 kg 1.2 1 110 室 38 硫酸镁 500g/瓶 kg 1 0.5 110 室 39 酒石酸钾钠 500g/瓶 kg 3.5 2 110 室 40 可溶性淀粉 500g/瓶 kg 3 1.5 110 室 41 硅镁型吸附剂 500g/瓶 kg 2.2 1.5 110 室 (三)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1 研磨膏 500g/支 kg 10 5 202 室 2 安全阀标牌 单片 片 10000 10000 202 室 3 铅封 1kg/包 kg 10 10 202 室 4 面罩清洗剂 (家用洗洁精) 500mL/瓶 L 1.5 1.5 207 室 5 黄油 800g/桶 kg 19.2 19.2 202 室 本项目实验室所用原辅材料中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甲醛列入了《优先控制化学 品名录(第一批)》,需按照优先控制化学品风险管控政策和措施进行控制。 对照《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0 年第 72 号),本项目实验室原辅材料不涉及清单中所列 物质。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使用的铅封是一种类似锁扣的装置,由铜丝和铅块构成,用 于安全阀可拆卸或可调节处的固定,使用时把铅封线的两端插进铅块锁头的孔里用铅 锁钳把锁头夹紧即可。 23 图4 安全阀铅封示意图 表12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 号 名称 成分说明及理化性质 燃烧爆炸特性 毒理毒性 丙酮 无色透明易流动液体,有芳香 气味,极易挥发。熔点94.6℃,沸点 56.5℃,密度 0.80g/mL(25℃),闪点20℃,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 醇、乙醚、氯仿、油类、烃类 等多数有机溶剂。易挥发。 遇明火、高热极易燃 烧爆炸。与氧化剂能 发生强烈反应。若遇 高热,容器内压增 大,有开裂和爆炸的 危险。 LD50:5800mg/kg (大鼠经口), 20000mg/kg(兔经 皮); LC50:76mg/L(大 鼠吸入 4h)。 二氯甲 烷 无色透明液体,有芳香气味。 熔点-96.7℃,沸点 39.8℃,相 对密度(水=1)1.33,微溶于水, 溶于乙醇、乙醚。易挥发。 遇明火、高热可燃。 受热分解能放出剧毒 的光气。若遇高热, 容器内压增大,有开 裂和爆炸的危险。 LD50:600~ 2000mg/kg(大鼠经 口); LC50: 88000mg/m³, (大 鼠吸入 1/2 小时) 正己烷 无色液体,有微弱的特殊气 味。熔点-95.6℃,沸点 68.7℃,密度 0.66 g/mL (20℃),不溶于水,溶于乙 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易 挥发。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 炸性混合物,遇明 火、高热极易燃烧爆 炸。与氧化剂接触发 生强烈反应,甚至引 起燃烧。 LD50: 16000mg/kg(大鼠经 口); LC50:172mg/L(大 鼠吸入 4h)。 氢氧化 钠 白色不透明固体,熔点 318.4℃,沸点:1390℃,易溶 于水、乙醇、甘油,不溶于丙 酮;相对密度(水=1)2.12,常温 下稳定。 本品不会燃烧,遇水 和水蒸气大量放热, 形成腐蚀性溶液。与 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 热。具有强腐蚀性。 LD50:1350mg/kg (兔经皮)。 LC50:45.4mg/L (虹鳟吸入 96h)。 5 氯化亚 锡 白色或白色单斜晶系结晶,熔 点 37.7℃,沸点 623℃,在溶 点下分解为盐酸和碱式盐,易 溶于水、醇、冰醋酸中。 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 的腐蚀性烟气;有腐 蚀性。 6 氨水 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刺激 易分解放出氨气,温 1 2 3 4 24 LD50:700mg/kg(大 鼠经口), 1200mg/kg(小鼠经 口)。 LC50:无资料。 LD50:350mg/kg (大鼠经口) 性臭味,相对密度(水=1)0.91, 溶于水、醇。 7 8 9 10 11 度越高,分解速度越 快,可形成爆炸性气 氛。若遇高热,容器 内压力增大,有开裂 和爆炸的危险。 LC50:无资料。 氯仿/三 氯甲烷 无色透明重质液体,极易挥 发,有特殊气味。熔点63.5℃,沸点 61.3℃,密度 1.50g/mL(25℃),不溶于 水,溶于醇、醚、苯。易挥 发。 与明火或灼热的物体 接触时能产生剧毒的 光气。在空气、水分 和光的作用下,酸度 增加,因而对金属有 强烈的腐蚀性。主要 作用于中枢神经系 统,具有麻醉作用, 对心、肝、肾有损 害。 LD50:908mg/kg (大鼠经口); LC50:47702 mg/m³ (大鼠吸入 4h)。 甲醛 无色,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 气体。熔点-92℃,沸点-21~19℃,相对密度(水=1)0.84,易 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 酮等多数溶剂。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遇明 火、高热能引起燃烧 爆炸,与氧化剂接触 会猛烈反应。 LD50:800mg/kg (大鼠经口) LC50:590mg/m³ (大鼠吸入) 无色透明发烟液体。沸点 130℃(爆炸),相对密度(水 =1)1.76,与水混溶。易挥 发。 本品助燃,具强腐蚀 性、强刺激性、可致 人灼伤。与有机物、 还原剂、易燃物等接 触或混合时有引起燃 烧爆炸的危险,在室 温下分解,加热则爆 炸,无水物与水起猛 烈作用而放热,有害 燃烧产物为氯化氢。 LD50:1100mg/kg (大鼠经口), 400mg/kg(犬经 口); LC50:无资料。 无色透明有刺激性臭味的液 体。熔点-83.1℃,沸点 120℃,与水混溶。 不燃,但能与大多数 金属反应,生成氢气 引起爆炸。遇 H 发泡 剂立即燃烧。腐蚀性 极强。 LD50:无资料。 LC50:1044mg/m³ (大鼠吸入)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臭,熔 点 10.5℃,沸点 330.0℃,相对 密度 1.83,饱和蒸汽压 0.13kPa(145.8℃),可以与水以 任意比互溶。不挥发。 助燃,遇水放热,可 发生沸溅,与易燃物 (如苯)和可燃物 (如糖、纤维等)接 触会发后剧烈反应, 甚至引起燃烧。遇电 石、高氯酸盐、雷酸 盐、硝酸盐。苦味酸 盐、金属粉末等猛烈 LD50:2140mg/kg (大鼠经口); LC50:510mg/m³ (大鼠吸入 2h), 320mg/m³(小鼠吸 入 2h) 高氯酸 氢氟酸 硫酸 25 反应,发生爆炸或燃 烧,有强烈的腐蚀性 和吸水性。 12 13 14 15 16 盐酸 无色或微黄色发烟液体,有刺 鼻的酸味。熔点:-114.8℃, 沸点:108.6℃;与水混溶,溶 于碱液;稳定,相对密度(水 =1)1.20;相对密度(空气 =1)1.26。易挥发。 不燃,能与一些活性 金属粉末发生反应, 放出氢气。遇氰化物 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 气体。与碱发生中合 反应,并放出大量的 热。具有强腐蚀性。 LD50:900mg/kg (兔经口); LC50:3124mg/m³ (大鼠吸入 1h)。 硝酸 无色透明发烟液体,有酸味, 熔点-42℃,沸点 86℃;与水 混溶;相对密度(水=1)1.50(无 水);相对密度(空气=1)2.17; 常温下稳定。易挥发。 具有强氧化性。与易 燃物(如苯)和有机物 (如糖、纤维素等)接 触会发生剧烈反应, 甚至引起燃烧。与碱 金属能发生剧烈反 应。具有强腐蚀性。 LD50:无资料; LC50:49ppm(大 鼠吸入 4h)。 磷酸 纯磷酸为无色结晶,无臭,具 有酸味。熔点 42.4℃,沸点 260℃,相对密度(水=1)1.87(纯 品);相对密度(空气=1)3.38, 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醇。 不燃,具有腐蚀性、 刺激性,可致人体灼 伤。 LD50:1530mg/kg (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无水乙 醇 无色液体,有酒香。熔点114.1℃,沸点 78.3℃,密度 0.79g/mL(25℃),闪点 12℃,与水混溶,可混溶于 醚、氯仿、甘油等多数有机溶 剂。易挥发。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 可形成爆炸性混合 物。遇明火、高热能 引起燃烧爆炸。与氧 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 应或引起燃烧。 LD50:7060mg/kg (兔经口), 7340mg/kg(兔经 皮); LC50:37620mg/ m³,(大鼠吸入 10 小时)。 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酸 臭。熔点 16.7℃,沸点 118.1℃,相对密度(水 =1)1.05,相对密度(空气 =1)4.1,闪点 39℃,溶于水、 醚、甘油,不同于二硫化碳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 可形成爆炸性混合 物,遇明火、高热能 引起燃烧爆炸。与铬 酸、过氧化钠、硝酸 或其他氧化剂接触, 有爆炸危险。具有腐 蚀性 LD50: 3530mg/kg(大鼠经 口);1060mg/kg (兔经皮) LC50: 13791mg/m³(大鼠吸 入 1 小时) 不燃,非爆炸物。 LD50: 3000mg/kg(大鼠经 口); LC50:2300mg/m³, (大鼠吸入 2 小时) 具有还原性,受高热 分解放出有毒的气 LD50:1520mg/kg (小鼠经口); 乙酸 17 氯化钠 白色粉末或细颗粒(无水纯 品),味涩,熔点 800℃,沸 点:1461℃,溶于水。 18 硫酸亚 铁 浅蓝绿色单斜晶体,熔点 64℃,相对密度(水=1)1.897, 26 溶于水、甘油、不溶于乙醇。 体,不燃,具有刺激 性。 LC50:无资料。 LD50:>2000mg/kg (大鼠经口); LC50:24000mg/L (食蚊鱼暴露 96h)。 LD50:3530mg/kg (大鼠、吞 食),>10000mg/kg (兔子、皮肤); LC50:>30mg/L (大鼠、吸入 2 小 时) 硫代硫 酸钠 白色结晶粉末,熔点 50℃,相 对密度(水=1)1.010,易溶于 水,不溶于醇。 不燃,遇高温或明火 产生有毒烟气。 20 乙酸钠 白色轻微醋酸味固体,熔点 58℃,相对密度(水=1)1.42,沸 点>400℃,闪点>250℃,引 燃温度 607℃,。 不燃,非爆炸物。 21 磷酸二 氢钾 无色结晶或白色颗粒状粉末, 熔点 253℃,密度 2.34g/cm³, 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不燃,非爆炸物。 LD50:2000mg/kg (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三氧化 铬 暗红色或暗紫色斜方结晶,熔 点 196℃,溶于水、硫酸、硝 酸。 强氧化剂,与易燃物 (如苯)和可燃物 (如糖、纤维素等) 接触会发生剧烈反 应,甚至引起燃烧。 与还原性物质如镁、 铝粉、硫、磷等混合 后,经摩擦或撞击, 能引起燃烧或爆炸, 具有较强的腐蚀性。 LD50:80mg/kg(大 鼠经口); LC50:无资料。 23 碘化钾 无色至白色具有特殊气味固 体,熔点 686℃,沸点 1330℃,闪点>250℃,引燃温 度 607℃,相对密度(水 =1)3.13,溶于酒精、丙酮、甘 油、乙二醇。 不燃,非爆炸物。 LD50:2779mg/kg (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24 磷酸氢 二钾 白色结晶或无定形粉末。易溶 于水,水溶液呈微碱性。微溶 于醇。熔点 340℃, 不燃,非爆炸物。 LD50:>5000mg/kg (家兔经皮); LC50:>0.83mg/L (大鼠吸入)。 无色三角晶体或白色晶状粉 末,沸点 370℃,相对密度(水 =1),溶于水,不溶于丙酮,微 溶于乙醇。 助燃,与铵盐、金属 粉末、可燃物、有机 物或其它易氧化物形 成爆炸性混合物,经 摩擦或受热易引起燃 烧或爆炸。与硫酸接 触容易发生爆炸。 LD50:>157mg/kg (大鼠经口); LC50:28mg/m³(大 鼠吸入 1h)。 19 22 25 溴酸钾 27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邻苯二 甲酸氢 钾 均匀的无色晶体,熔点 360.4℃,沸点 1320℃,相对密 度(水=1)2.04,易溶于水、 乙醇,微溶于于醚。 与酸发生中和反应并 放热。本品不会燃 烧,遇水和水蒸气大 量放热。形成腐蚀性 溶液,具有强腐蚀 性。 氯化羟 胺 白色晶体,熔点 151℃,相对 密度(水=1)1.67,易溶于 水,溶于醇、甘油,不溶于冷 水、醚。 不燃,受高热分解, 放出腐蚀性、刺激性 的烟雾。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酒石酸 白色结晶或粉末固体,无味, 熔点 166-169℃,闪点 210℃, 自燃温度 375℃,密度 1.76g/cm³。 不易燃,非爆炸物。 LD50:>2000mg/kg (大鼠经皮); LC50:无资料。 硫酸铜 蓝色三斜晶系结晶,熔点 200℃,沸点 650℃,相对密度 (水=1)2.28,溶于水、稀乙醇, 不溶于无水乙醇、液氨。 未有特殊的燃烧爆炸 特性。受高热分解产 生有毒的硫化物烟 气。 LD50:300mg/kg (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氯化铵 无臭、味咸、容易吸潮的白色 粉末或结晶颗粒。熔点 520℃,相对密度(水=1) 1.53,微溶于乙醇,溶于水和 甘油。 不燃,具刺激性,受 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 腐蚀性烟气,有害燃 烧产物为氯化氢、氮 氧化物。 LD50:1650mg/kg (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过硫酸 钾 白色结晶,无气味,有潮解 性,相对密度(水=1)2.48, 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与有机物、还原剂、 易燃物如硫、磷等接 触或混合时有引起燃 烧爆炸的危险,急剧 加热时可发生爆炸。 LD50:802mg/kg (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铬酸钾 黄色固体,无臭,熔点 985℃,溶于水,相对密度为 2.732,不溶于乙醇。 不易燃,非爆炸物。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硫酸亚 铁铵 浅蓝绿色单斜晶体,熔点 64℃,溶于水、甘油,不溶于 乙醇;相对密度(水=1) 1.897。 不燃。 LD50: 1520mg/kg(小鼠经 口); LC50:无资料。 紫色细长斜方柱状结晶,有金 属光泽,熔点 240℃,密度 1.01g/cm³,溶于水、碱液,微 溶于甲醛、丙酮、硫酸。 助燃,具腐蚀性、刺 激性,可致人体灼 伤。遇硫酸、铵盐或 过氧化氢能发生爆 炸。遇甘油、乙醇能 引起自燃。与有机 物、还原剂、易燃物 如硫、磷等接触或混 合时有引起燃烧爆炸 LD50: 1090mg/kg(大鼠经 口); LC50:无资料。 高锰酸 钾 28 LD50:>273mg/kg (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的危险。 35 36 37 38 39 白色固体,无味,熔点 854℃,沸点 1600℃,密度 2.53g/cm³,溶于水,微溶于乙 醇。 无特殊的燃烧爆炸特 性,具有腐蚀性。 LD50: 4090mg/kg(大鼠经 口); LC50:2.3mg/L(鼠 吸入 2h)。 邻苯二 甲酸氢 钾 均匀的无色晶体,熔点 360.4℃,沸点 1320℃,相对密 度(水=1)2.04,易溶于水、乙 醇,微溶于于醚。 与酸发生中和反应并 放热。本品不会燃 烧,遇水和水蒸气大 量放热。形成腐蚀性 溶液,具有强腐蚀 性。 LD50:273mg/kg(大 鼠经口); LC50:无资料。 无水硫 酸钠 白色、无臭、有苦味的结晶或 粉末,有吸湿性,熔点 884℃,不溶于乙醇,溶于水, 溶于甘油;相对密度(水 =1)2.68。 未有特殊的燃烧爆炸 特性。受高热分解产 生有毒的硫化物烟 气。 LD50: 5989mg/kg(小鼠经 口); LC50:无资料。 硫酸锌 无色斜方晶体、颗粒或粉末, 无气味,味涩。熔点 100℃, 沸点>500℃(分解),相对密 度(水=1)1.957,易溶于水。 不燃,受高热分解放 出有毒的气体。 LD50: 2150mg/kg(大鼠经 口); LC50:无资料。 硫酸铁 铵 无色八面体结晶,一般稍带浅 紫色,在空气中会变为浅褐 色。密度 1.17g/mL(25/4℃), 熔点 39-41℃,沸点 85℃,易 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不易燃,非爆炸物。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不燃,与乙氧基乙炔 醇加热时可发生爆炸 性反应。受高热分 解,放出有毒的烟 气。 LD50:645mg/kg (小鼠皮下); LC50:无资料。 无水碳 酸钠 40 硫酸镁 白色粉末,熔点 1124℃(分 解),相对密度(水=1)2.66,溶 于水、乙醇、甘油。 41 酒石酸 钾钠 无色透明结晶或白色结晶,熔 点 70-80℃,沸点 1689℃,溶 于水。 不燃,无特殊燃烧爆 炸特性。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42 可溶性 淀粉 白色固体,无臭,不溶于冷 水、醇、醚,但溶于沸水或 1%溶液,为透明微呈萤光之液 体。 可燃,起火时可能引 发产生危害性气体或 蒸气,非爆炸物。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43 硅镁型 吸附剂 白色粉末。无气味。无味。易 被无机酸分解。不溶于水和乙 醇。 不燃,非爆炸物。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29 10. 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 10.1 给水 10.1.1 质量监督站 用水项目包括生活用水和实验用水。 (1)生活用水:质量监督站现有员工 70 人,生活用水量为 4.2m³/d,本次新增土 壤检测实验室不增加员工,不新增生活用水量。 (2)实验用水: ①溶液配制:现有工程溶液配制使用自制三级水(RO 纯水),用水量为 0.015m³/d。 本次新增土壤检测实验室不新增溶液配制用水量。 ②器皿清洗及润洗:实验器皿前几次清洗使用自来水,用量为 0.11m³/d,其中土 壤检测实验室新增用水量为 0.01m³/d。实验器皿烘干前润洗使用自制三级水(RO 纯 水),用水量为 0.019m³/d,其中土壤检测实验室新增用水量为 0.004m³/d。 ③水浴:现有工程无水浴用水,土壤检测实验室新增水浴用水量为 0.001m³/d,使 用三级水(RO 纯水)。 质量监督站三级水(RO 纯水)用量合计为 0.035m³/d,制备三级水(RO 纯水) 消耗自来水 0.047m³/d,其他自来水用量为 4.31m³/d,则自来水总用量为 4.357m³/d, 其中土壤检测实验室新增自来水用量为 0.017m³/d。 10.1.2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 用水项目包括生活用水和实验用水,本次迁建后,不新增人员,生活用水量不变; 检测项目及检测能力均维持不变,实验用水量不变。 (1)生活用水:配备员工 20 人,包括实验室操作员及管理人员,用水定额按 60L/ 人ꞏ天计,则生活用水量为 1.2m³/d。 (2)实验用水:包括溶液配制用水、器皿清洗及润洗用水。溶液配制使用外购蒸 馏水,用水量为 0.005m³/d;实验器皿前两次清洗使用自来水,用量为 0.1m³/d,烘干 前润洗使用外购蒸馏水,用量为 0.023m³/d。 环 境 监 测 监 督 中 心 站 自 来 水 用 量 合 计 为 1.3m³/d , 外 购 蒸 馏 水 用 量 合 计 为 0.028m³/d。 10.1.3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用水项目包括生活用水、检验用水。本次迁建后,不新增人员,生活用水量不变; 30 检验项目及检验能力维持不变,检验用水量不变。 (1)生活用水:配备员工 27 人,包括实验室操作员及管理人员,用水定额按 60L/ 人ꞏ天计,则生活用水量为 1.62m³/d。 (2)检验用水:包括水压试验用水和超声波清洗用水。水压试验使用自来水,用 水量为 0.02m³/d;超声波清洗用水使用自来水,用水量为 0.01m³/d。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自来水用量合计为 1.65m³/d。 10.2 排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院内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沉淀后,与实验室低浓度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浓 水及反冲洗废水、水压试验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一起通过院内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供水公司(港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实验室需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严格高浓度清洗废液及低浓度清洗废水分类收 集,前两次器皿清洗高浓度清洗废液应收集至专用废水桶,并加盖密闭,底部放置储 漏托盘,严禁外排至下水道。废水桶收集至一定量后及时转移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第三次及后续低浓度清洗废水方可排入下水道。 10.1.1 质量监督站 外排废水包括三级水(RO 纯水)制备排浓水及反冲洗废水、器皿低浓度清洗废 水、润洗废水、生活污水。 ①三级水(RO 纯水)制备排浓水及反冲洗废水:废水量为 0.012m³/d,其中土壤 检测实验室新增废水量 0.002m³/d。 ②器皿低浓度清洗废水:实验器皿前两次清洗产生的高浓度清洗废液作为危险废 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后续清洗产生的低浓度清洗废水量为 0.067m³/d,其中土壤检 测实验室新增废水量 0.007m³/d。 ③ 器 皿 润 洗 废 水 : 废 水 量 为 0.013m³/d , 其 中 土 壤 检 测 实 验 室 新 增 废 水 量 0.003m³/d。 ④生活污水:排水系数取 0.9,生活污水量为 3.78m³/d。本次新增土壤检测实验室 不增加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量。 10.1.2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 外排废水包括器皿低浓度清洗废水、润洗废水、生活污水。 31 ①器皿低浓度清洗废水:实验器皿前两次清洗产生的高浓度清洗废液作为危险废 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后续清洗产生的低浓度清洗废水量为 0.06m³/d。 ②器皿润洗废水:废水量为 0.02m³/d。 ③生活污水:排水系数取 0.9,生活污水量为 1.08m³/d。 10.1.3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外排废水包括水压试验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①水压试验废水:水压试验缸内的试验用水每天工作结束时排放,废水量为 0.018m³/d。 ②超声波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机用水每天工作结束时排放,废水量为 0.009m³/d。 ③生活污水:排水系数取 0.9,生活污水量为 1.46m³/d。 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水平衡 图分别见图 5~图 7。 0.047 (0.007) 纯水制备 排浓水及反冲洗废水0.012(0.002) (0.001) (0.001) 4.357 (0.017) 0.035 0.019 (0.005)(0.004) 自来水 水浴 0.006 (0.001) 0.013 (0.003) 器皿润洗 0.005 0.015 0.11 (0.01) 溶液配制 0.022 (0.002)0.088 器皿清洗 4.31 (0.01) 0.01 高浓度0.021 (0.001) 0.031 (0.001) 委托处置 (0.008) 低浓度0.067(0.007) 0.42 4.2 生活用水 3.78 化粪池 3.78 3.872 (0.012) 单位:m³/d ()内数值未本项目新增 港东污水处理厂 图5 质量监督站扩建后水平衡图 32 0.003 0.023 0.02 器皿润洗 0.028 蒸馏水 0.001 0.005 溶液配制 0.004 0.024 0.02 0.1 器皿清洗 1.3 自来水 委托处置 高浓度0.02 0.08 低浓度0.06 0.12 1.2 生活用水 1.08 1.08 化粪池 1.16 港东污水处理厂 单位:m³/d 图6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水平衡图 0.002 0.02 0.018 水压试验用水 0.001 1.65 自来水 0.01 超声波清洗机用水 0.009 0.16 1.62 1.46 生活用水 化粪池 1.46 1.487 港东污水处理厂 单位:m³/d 图7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水平衡图 10.3 采暖制冷 本项目实验室采暖采用市政供暖,制冷采用分体空调。 10.4 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本项目依托现有供电设施可满足需求。 10.5 生活设施 食堂:依托院内一座小型食堂,为部分员工提供午餐。 住宿:依托院内一座员工宿舍,为部分员工提供住宿。 11. 劳动定员与生产制度 质量监督站现有职工 70 人,每天 1 班,8h/班,年工作 250 天,新增土壤检测实 33 验室后职工人数不变,从现有人员中调配,工作制度维持现状不变。 环境监测实验室现有职工 20 人,每天 1 班,8h/班,年工作 250 天,迁建后维持 现状不变。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现有职工 27 人,每天 1 班,8h/班,年工作 250 天,迁建后 维持现状不变。 12.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计划于 2021 年 2 月开工建设,2021 年 3 月竣工投入使用。 34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下属的二级单位中国石油大港油 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成立于 1992 年,是一家综合性检测监督评价机构。中国石油大 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下设质量监督站、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所、特种设备检测站、计量能源站、物资(商品)检验所、HSE 监督评价中心、工程 监督中心等 11 个下属部门。其中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主要从事油化剂、油井水泥及 外加剂、通用化工样品的检测;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现有工程主要从事地表水及废水、 环境空气及废气、噪声的检测;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现有工程主要从事安全阀、呼吸 器的校验以及管道检测(野外现场检测)。 1. 现有工程环保手续情况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于 2016 年 12 月编制了《中国石油大港油田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对包括质量监督站、环境监测监督 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在内的下属部门进行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并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意见(津滨审批环 WGBA[2016]130 号),具体见表 13。 表13 现有工程环保手续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时间 1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 中心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津滨审批环 WGBA[2016]130 号 2017 年 1 月 13 日 2. 现有项目工程情况 质量监督站现状办公场所位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内,环境监测监 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现状办公场所位于滨海新区幸福路与漫春道交口西侧 同一院内,位置关系见图 8。 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主要从事油化剂、油井水泥及外加剂、通用化工样品的检测, 检测能力为油化剂类型样品为 1250 个/年、油井水泥及外加剂类型样品为 390 个/年, 通用化工类型样品为 130 个/年;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现有工程主要从事地表水及废 水、环境空气及废气、噪声的检测,检测能力为地表水及废水样品 7620 个/年、环境 空气及废气样品 5520 个/年;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现有工程主要从事安全阀、呼吸器 的校验以及管道检测(野外现场检测),检验能力为安全阀 9000 台/年、呼吸器 400 35 套/年。 质量监督站 锅炉压力容 器检验所 环境监测监 督中心站 图8 质量监督站、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现状位置关系图 本项目拟租赁用于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实验室、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质量监督 站土壤检测实验室的车库平房及车库楼现状为闲置状态,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 污染情况,现状情况见图 9。 拟租赁用于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实验室的 拟租赁用于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检验室的 车库平房 车库平房 36 拟租赁用于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的车库楼 图9 拟租赁车库平房及车库楼现状情况 3. 现有工程主要工艺流程 (1)质量监督站 质量监督站现有实验室具备开展油化剂、油井水泥及外加剂、通用化工 3 大类型 样品物化性质检测能力。实验室在接受委托方委托后,进行现场采样及样品保存,或 直接接收委托样品,在实验室内采用相应的分析方法进行样品检测。实验室常用的分 析方法包括重量法、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等。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前处理和样品分析过程产生的有机和无机废气、 低浓度清洗废水和实验废液、废试剂瓶、高浓度清洗废液、废包装容器、生活垃圾等 固体废物。 (2)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现有实验室具备开展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污染物、噪声等 3 大类共 71 个项目参数的监测能力,实验室在接受委托方委托后,进行现场采样及样 品保存,或直接接收委托样品,在实验室内采用相应的分析方法进行样品检测。实验 室常用的分析方法包括化学分析法、滴定法、比色法、重量法、分光光度法、气相色 谱法等。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前处理和样品分析过程产生的有机和无机废气、 低浓度清洗废水和实验废液、废试剂瓶、高浓度清洗废液、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3)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主要对呼吸器、安全阀进行校验,主要的检验过程包括气瓶 水压试验、气瓶充装、气瓶气密性试验、面罩清洗、面罩性能测试、安全阀整定压力 校验及密封试验等。 37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气瓶、面罩、安全阀清洗废水、废黄油包装桶、 生活垃圾及噪声。 4. 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由于现有工程未开展自行监测,故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引用《中国石油大港油田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检测报告(编号 EDD471001928b) 中的监测数据进行评价。 4.1 废气 (1)质量监督站 质量监督站检测过程中使用硫酸、硝酸、盐酸、氢氟酸、氨水等无机试剂产生硫 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氨气、臭气浓度等无机废气;使用乙醚、甲苯、 二甲苯、正庚烷、正戊烷、甲醇、乙醇、丙酮、石油醚、乙腈、乙酸、甲醛、二氯甲 烷、三氯甲烷等有机试剂产生甲苯、二甲苯、甲醛、VOCs。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无机废 气、有机废气经通风橱、局部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经 3 根 15m 高排气筒直接外 排。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各功能室废气排放情况见表 14。 表14 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各功能室废气排放情况 序 号 实验室 实验室检测样品 实验设备 所用 试剂 废气中污 染物 有无排气筒 1 油井水泥 一室 油井水泥用早强 剂 压力试验机、岩 心流动试验仪 无 无 无 2 油井水泥 二室 油井水泥用消泡 剂 电子天平、恒速 搅拌器 无 无 无 3 一 精密仪器 室 层 钾钠离子含量 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计 盐酸 HCl 1 根 15m 高排 气筒 P1-1 4 天然气检 测室 天然气 气相色谱仪、微 库伦综合分析仪 无 无 无 5 压力机室 缓蚀剂 高温高压动态腐 蚀仪 盐酸 HCl 1 根 15m 高排 气筒 P1-2 6 其余房间为办公室,不涉及化学实验 7 8 二 层 检验一室 技术级高黏羧甲 基纤维素 变频高速搅拌 机、六速旋转粘 度计 无 无 无 检验二室 钻井液用褐煤树 脂 中压失水仪、高 温高压滤失仪 无 无 无 无 无 9 10 其余房间为办公室,不涉及化学实验 三 检验三室 层 瓜尓胶 水分快速测定 仪、pH 计 38 无 11 检验四室 样品过程处理、 试剂配制 原油水含量试验 器 硫酸、 盐酸、 硝 酸、、 氢 氟 酸、氨 水、甲 醛、甲 苯、二 甲苯 12 老化室 样品过程处理 滚子加热炉 无 无 无 13 高温室 样品过程处理 高温炉、烘箱 无 无 无 14 药品库 储存化学药品 15 纯水室 制备纯水 16 硫酸雾、 HCl、 NOx、氟 化物、 氨气、臭 气浓度、 甲醛、甲 苯与二甲 苯合计、 VOCs 1 根 15m 高排 气筒 P1-3 其余房间为办公室,不涉及化学实验 (2)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现有实验室使用氨水、氢氟酸、盐酸、硫酸、硝酸等无机试 剂产生氨气、臭气浓度、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等无机废气;使用三氯 甲烷、甲醛溶液、丙酮、无水乙醇、乙酸等有机试剂产生甲醛、VOCs。实验过程中产 生的有机废气、无机废气经通风橱、局部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经 3 根 9m 高排 气筒直接外排。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现有工程各功能室废气排放情况见表 15。 表15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现有工程各功能室废气排放情况 序号 实验室 实验室检测样 品 实验室设备 实验室所 用试剂 废气中污染 物 有无排 气筒 1 101 室 休息室 — — — 无 2 102 室 配电室 — — — 无 3 103 室 采样仪器室 — — — 无 4 104 室 废水铜、锌、 铅、镉 原子吸收分 光光度计 — — 无 HCl VOCs 1根 15m 高 排气筒 P2-1 105 室 大气中二氧化 硫、二氧化氮 — 盐酸、冰 醋酸、氢 氧化钠、 氨磺酸等 6 106 室 大气中总烃和 非甲烷烃 气相色谱仪 — — 无 7 107 室 (综 合) 废水中石油 类、氨氮、 PH、六价铬 等 电炉、加热 板等 硝酸、硫 酸、盐 酸、氢氟 酸、氢氧 NOx、硫酸 雾、HCl、 氟化物、氨 气、臭气浓 1 根排 气筒 P2-2 5 一层 39 8 108 室 高温室 化钠、重 铬酸钾、 三氯甲 烷、丙 酮、甲 醛、氨水 等 度、甲醛、 VOCs 烘箱 — — 无 硫酸雾 1 根排 气筒 P2-3 9 109 室 废水中 COD COD 加热器 硫酸、重 铬酸钾、 硫酸亚铁 铵等 10 110 室 电化学分析室 分光光度计 — — 无 — 无 11 111 室 废水中硫化物 — 乙酸钠、 乙酸锌、 硫酸亚铁 铵等 12 112 室 天平室 电子天平 — — 无 13 113 室 废液室 — — — 无 — 排风扇 直通室 外 — 14 114 室 实验药品室 — 15 115 室 杂品室 — — — 无 16 116 室 原子荧光室 原子荧光分 析仪 氩气 — 无 17 117 室 杂品室 — — — 无 18 二层 均为员工办公,不涉及任何实验 (3)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运行过程中无废气排放。 根据《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检测 报告(编号 EDD471001928b),分别选择质量监督站、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废气种类 最多、废气量最大的 1 根排气筒进行监测,现有工程废气排放情况见表 16。 表16 现有工程废气排放情况 检测结果 检测项目 质量 监督 站 硫酸雾 第一周期 第二周期 (2016.09.07) (2016.09.08) 标准 限值 排放浓度 (mg/m³) 1.41~3.61 1.45~3.71 45 排放速率 2.93×10-3~ 3.94×10-3~ 0.75 40 执行标准 GB162971996 达标 情况 达标 达标 氯化氢 NOx VOCs (kg/h) 9.08×10-3 9.03×10-3 排放浓度 (mg/m³) 4.4~5.6 4.5~5.5 1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1.04×10-2~ 1.41×10-2 1.10×10-2~ 1.55×10-2 0.13 达标 排放浓度 (mg/m³) 未检出 未检出 2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未检出 0.385 达标 排放浓度 (mg/m³) 0.302~1.49 1.62~3.68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6.28×10-4~ 3.75×10-3 3.94×10-3~ 9.08×10-3 1.0 0.0639~0.160 0.147~0.191 40 1.4×10-4~ 4.03×10-4 3.80×10-4~ 4.72×10-4 0.5 达标 20 DB12/059达标 2018 排放浓度 甲苯与二甲 (mg/m³) 苯合计 排放速率 (kg/h) 臭气浓度 (无量纲) 硫酸雾 氯化氢 环境 监测 监督 中心 站 NOx VOCs 臭气浓度 (无量纲) 厂界上风向检测值<10 厂界下风向检测值<10 DB12/5242014 达标 达标 排放浓度 (mg/m³) 未检出~1.07 未检出~1.13 45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9.00×10-2 未检出~ 1.33×10-3 0.27 达标 排放浓度 (mg/m³) 3.4~4.7 4.5~5.7 100 排放速率 (kg/h) 3.57×10-3~ 3.51×10-2 6.18×10-3~ 6.96×10-3 4.68×10- 排放浓度 (mg/m³) 未检出 未检出 2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未检出 0.1386 达标 排放浓度 (mg/m³) 1.5~2.62 1.5~2.97 80 排放速率 (kg/h) 1.44×10-3~ 2.75×10-3 1.76×10-3~ 4.07×10-3 0.36 厂界上风向检测值<10 厂界下风向检测值<10 GB162971996 2 20 DB12/5242014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DB12/059达标 2018 注 1:质量监督站周围 200m 范围内的最高建筑滨城购物商场高度为 25m,现有工程排气筒 高度为 15m,不满足高出周边 200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硫酸雾、氯化氢、NOx、VOCs 排放速率严格 50%执行。 注 2: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现有工程排气筒高度为 9m,不足 15m,硫酸雾、氯化氢、NOx、 VOCs 排放速率按照按照外推法计算结果严格 50%执行。 注 3:现状评估报告质量监督站、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均未检测氨气、甲醛、氟化物。 41 由表 16 可知,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硫酸雾、氯化氢、NOx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 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甲苯和 二甲苯合计、VOCs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 准》(DB12/524-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DB12/059-201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现有实验室硫酸雾、氯化氢、NOx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 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VOCs 排放 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2 废水 质量监督站产生的低浓度清洗废水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至中国 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废水总排放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中国石油大港 油田供水公司(港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产生的低浓度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与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产 生的水压试验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同一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 管网,最终排至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供水公司(港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检测 报告(编号 EDD471001928b),废水排放情况见表 17。 表17 现有工程废水排放情况 检测结果 检测项目 中国石油 勘探开发 研究院 (老院) 废水总排 口 环境监测 监督中心 站、锅炉 压力容器 排放 限值 执行标准 达标 情况 第一周期 (2016.09.07) 第二周期 (2016.09.08) pH(无量纲) 8.20~8.86 8.50~8.56 6~9 达标 CODCr(mg/L) 395~477 130~266 500 达标 BOD5(mg/L) 110~140 40.3~76.3 300 SS(mg/L) 132~250 56~116 400 氨氮(mg/L) 0.459~0.801 0.230~0.530 45 总磷(mg/L) 0.10~0.16 0.10~0.15 8 达标 动植物油类 63.2~90.3 2.62~11.0 100 达标 pH(无量纲) 7.40~7.60 7.54~7.69 6~9 达标 CODCr(mg/L) 115~157 107~116 500 BOD5(mg/L) 36.3~48.3 34.3~36.3 300 SS(mg/L) 72~148 56~107 400 42 DB12/3562018 DB12/3562018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检验所废 水总排放 口 氨氮(mg/L) 7.06~7.39 7.32~7.43 45 达标 总磷(mg/L) 0.79~0.92 0.60~0.79 8 达标 动植物油类 0.39~1.06 2.26~3.43 100 达标 由表 17 可知,质量监督站、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现有工程 排放的废水各项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相应标准限值 要求。 4.3 固体废物 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试剂瓶、试验废液、高浓度清洗废液、 生活垃圾;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试剂瓶、实验废液、 高浓度清洗废液、生活垃圾;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黄 油包装桶、生活垃圾。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情况见表 18。 表18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情况 序号 废物名称 一 质量监督站 1 废试剂瓶 产生工序 主要成分 废物属性 预测产生 量/(t/a) 处置方式 实验过程 玻璃瓶 HW49 其 他废物 0.48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HW49 其 他废物 0.5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实验废液 实验过程 有机废 液、无机 废液 3 高浓度清 洗废液 器皿清洗 实验试剂 HW49 其 他废物 5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果皮纸屑 生活垃圾 17.5 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 二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 1 废试剂瓶 实验过程 玻璃瓶 HW49 其 他废物 0.5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HW49 其 他废物 1.1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实验废液 实验过程 有机废 液、无机 废液 3 高浓度清 洗废液 器皿清洗 实验试剂 HW49 其 他废物 5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果皮纸屑 生活垃圾 2.5 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 三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1 废黄油包 装桶 安全阀组装 黄油、铁 桶 HW49 其 他废物 0.24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果皮纸屑 生活垃圾 3.375 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 由表 18 可知,现有工程各项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现有工程各 项危险废物均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妥善暂存,建立了日常管理台账记录,并委托有资 43 质单位处置(委托协议见附件 4),执行了转移联单制度(见附件 5)。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现状办公场所于 2020 年 10 月中旬停 用,原危废暂存间内暂存的危险废物已转移至质量监督站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暂存 (入库记录见附件 6),由质量监督站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4 噪声 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厂界四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 准;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现有工程厂界东、西、北侧执行《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南侧临幸福路,执行 4a 类标准,根据《中 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检测报告(编号 EDD471001928b),现有工程噪声排放情况见表 19。 表19 现有工程噪声排放情况 监测点位置 质量监督站现有 工程厂界 环境监测监督中 心站、锅炉压力 容器检验所现有 工程厂界 单位:dB(A) 昼间噪声监测结果 适用标准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东侧厂界外 1m 55~56 2类 昼间 60 达标 南侧厂界外 1m 52~53 2类 昼间 60 达标 西侧厂界外 1m 53~54 2类 昼间 60 达标 北侧厂界外 1m 60 2类 昼间 60 达标 东侧厂界外 1m 57~58 2类 昼间 60 达标 南侧厂界外 1m 60~62 4类 昼间 70 达标 西侧厂界外 1m 52~54 2类 昼间 60 达标 北侧厂界外 1m 51~53 2类 昼间 60 达标 由表 19 可知,质量监督站、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现有工程 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4 类 区相应限值要求。 5. 现有工程污染物总量 根据《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质量 监督站、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 20。 表20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 单位:t/a 项目 污染因子 现有工程实际排放量 CODCr 1.18 氨氮 0.00174 CODCr 0.206 氨氮 0.012 质量监督站 废水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废水 44 6. 现有工程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 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设置 3 根 15m 高排气筒,共用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 院)废水总排放口,设置 1 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现有工程设置 3 根 9m 高排气筒,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共用 1 个废水总排口、 1 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废水排放口、危险废物暂存间已进行规范化设置,详见 0。 废水总排 口标识牌 废水总 排口 废气排放 口标识牌 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废气排放口 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废水排放口 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 废气排放 口标识牌 废水总排 口标识牌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现有工程废气排放口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现有工程废水总排口 45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危险废物暂存间 图10 现有工程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 7. 现有工程应急预案、排污许可证履行情况 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已于 2019 年编制《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20116-2019237-L)。 经核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结合《天津市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7〕61 号)的相关要求,现有工程暂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名录,无需 申请排污许可。 8. 现有工程主要环境问题 综上,现有工程主要环境问题为未开展自行监测。本次扩建、迁建完成后,建设 单位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要求,对本项目现 有污染源及新增污染源开展自行监测。 46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 样性等): 1. 地理位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地处华北平原北部,位于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交汇点上、海河流 域下游、天津市中心区的东面,渤海湾顶端,濒临渤海,北与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为 邻,南与河北省黄骅市为界,地理坐标位于北纬 38°40′至 39°00′,东经 117° 20′至 118°00′。滨海新区拥有海岸线 153 公里,陆域面积 2270 平方公里,海域面 积 3000 平方公里。 本项目选址位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院内,北侧隔团结路为团结里 小区,东侧为渤海钻探第一钻井公司,南侧为花园北里小区,西侧为滨城购物商场。 本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 E 117.501715°,N 38.727982°,具体位置见附图 1。 2. 地质地貌 天津市滨海新区属华北地层大区晋冀鲁豫地层区的华北平原分区,处在断陷及坳 陷盆地内,沉积了巨厚的新生代堆积物,前新生代地层发育情况与区域地层基本相同。 厚度大于 5000m,其中古近系和新近系是滨海新区油气资源和地下热水的主要生储层 和储集层。第四系厚约 280~410m,最厚约 450m,是滨海新区淡水资源的主要赋存 层位。滨海新区区域构造处在华北地台的二级构造单元—华北断坳中,位于其三级构 造单元—黄骅坳陷的北部,自北东至南西分别涉及宁河凸北塘凹陷、板桥凹陷和歧口 凹陷四个 4 级构造单元。接近近黄骅坳陷的沉降中心。 3. 气候气象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滨海新区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并具有海洋性气候特点: 冬季寒冷、少雪;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气温高、湿度大、降水集中;秋季秋高气爽、 风和日丽。全年平均气温 12.3℃,高温极值 40.9℃,低温极值零下 18.3℃。年平均降 水量 566.0 毫米,降水随季节变化显著,冬、春季少,夏季集中。全年大风日数较多, 8 级以上大风日数 57 天。冬季多雾、夏季 8-9 月份容易发生风暴潮灾害。主要气象灾 害有:大风、大雾、暴雨、风暴潮、扬沙暴等。 47 4. 水文 滨海新区拥有海岸线 153 公里,陆域面积 2270 平方公里,海域面积 3000 平方公 里。大港区内有众多河道,但多处于水位下降或断流状态。地表径流季节分配不均。 浅层地下水盐碱度高,水质氯化物含量高;深层地下水水质好,硬度高,矿化度小, 是理想的天然地温软水资源,但补给量小。水资源补充主要靠宝坻地下水、引滦水。 5. 土壤和植被 本区域土壤的成土母质为河流沉积物与海相沉积物交错组成,颗粒很细,质地粘 重,地下水的盐分可通过毛细作用上升至地表,加之海水的侵袭,大大增加了土壤的 含盐量,土壤母质碳酸盐含量为 5~6%,pH 在 8.21~9.25 之间,土质粘重、板结、 透气性差,不适宜植物生长。该地区地势低洼,土壤含盐量高,对作物生长极为不利。 48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 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引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19 年天津市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 6 项大气基本污染物统计数据(见表 21),来分析项目所在区 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表21 天津市滨海新区 2019 年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统计结果 CO (mg/m³) O3 (µg/m³) -95per -90per 62 2.9 62 13 46 2.1 74 80 11 48 1.6 103 49 81 11 41 1.1 153 5月 38 78 11 38 1.1 192 6月 42 63 9 32 1.3 238 7月 43 53 6 25 1.1 220 8月 26 44 8 31 1.2 178 9月 40 70 12 44 1.4 212 10 月 45 71 10 48 1.3 133 11 月 50 85 13 56 1.6 58 12 月 62 76 10 56 2.4 54 年均浓度 50 75 11 44 1.8 188 PM2.5 (µg/m³) PM10 (µg/m³) SO2 (µg/m³) NO2 (µg/m³) 1月 80 107 18 2月 73 89 3月 53 4月 项目 根据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滨海新区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见表 22。 表22 滨海新区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区域 滨海 新区 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 PM2.5 年平均浓度 PM10 年平均浓度 SO2 年平均浓度 NO2 年平均浓度 CO 24 小时平均 (第 95 百分位数) 单位 µg/m³ mg/m³ 49 现状浓度 标准值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50 35 142.9 不达标 75 70 107.1 不达标 11 60 18.3 达标 44 40 110 不达标 1.8 4.0 45 达标 O3 8h 平均 (第 90 百分位数) µg/m³ 188 160 117.5 不达标 由表 22 可知,滨海新区 2019 年大气基本污染物中 SO2 年平均浓度和 CO 24 小时 平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PM2.5、PM10、NO2 年平均浓度及 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均超过《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均值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超标原因主要是采暖季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区域气候的影响,同时,天津市工业的快速 发展,排放的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天津市大力推进《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 (2018-2020 年)》、《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工作计划》(津污防攻坚 指〔2020〕3 号)等工作的实施。通过实施清新空气行动,加快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 大气污染治理,空气质量逐年好转。计划到 2020 年,全市 PM2.5 年均浓度达到 48 微 克/立方米左右,全市及各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71%,重污染天数比 2015 年减少 25%。 随着蓝天保卫战系列政策的实施,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会逐步得到改善。 2. 声环境质量现状 (1)监测布点 由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整个院区实际使用单位为中国石油大港油 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因此,以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的围墙边界作为本 项目厂界。 在本项目四侧厂界外 1m 各设置 1 个声环境质量监测点。此外,200m 范围内的声 环境敏感目标花园北里为四层建筑、团结里为三层建筑,分别选取一层、三层作为代 表性楼层各设置 1 个声环境质量监测点,监测点位布置示意图见图 11。 (2)监测时间及频次 连续 2 天,每天上午、下午、夜间各 1 次。 (3)监测方法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50 图11 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置图 (4)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见表 23。 表23 厂界及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结果 单位:dB(A) 监测时间 2020.12.16 监测点位 2020.12.17 标准值 达标 情况 上午 下午 夜间 上午 下午 夜间 北侧厂界外 1m(S1) 57 56 43 57 56 44 达标 东侧厂界外 1m(S2) 50 52 41 50 51 41 达标 南侧厂界外 1m(S3) 51 53 41 50 52 41 达标 西侧厂界外 1m(S4) 50 52 40 51 53 41 花园北里一层(S5) 45 45 43 46 46 36 花园北里三层(S6) 46 45 35 46 45 36 达标 团结里一层(S7) 45 45 36 45 45 35 达标 团结里三层(S8) 45 46 35 46 46 35 达标 昼间 60 夜间 50 达标 达标 注:根据《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新版)(津环保固函〔2015〕590 号)及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本项目厂界及声环境敏感目标属于 2 类 区。 根据表 23 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选址厂界及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昼间及夜间现状 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值要求。 5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 境》(HJ 2.2-2018),三级评价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声环境影响评 价等级为二级,厂界周边 200m 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目标见表 24。 表24 声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名称 规模 团结里 花园北里 ①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约 400 人 GB3096-2008 1 类区 N 150 约 450 人 GB3096-2008 1 类区 S 120 注:①为评价范围内的人口数。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主要影响途径为大气,参照大气环境 风险评价三级评价,本项目环境风险调查范围取项目边界外 3km,调查范围内的环境 风险敏感目标见表 25。 表25 环境风险敏感目标 类别 环境敏感特征 厂址周边 3km 范围内 环境 空气 序号 敏感目标名称 相对方位 距离/m 属性 人口数 1 团结里 WN 150 居民区 2000 2 创业南里 WN 780 居民区 750 3 大港油田第一中学 WN 490 学校 1690 4 大港油田实验中学 WN 730 学校 1200 5 天津市大港区二号 院小学 WN 830 学校 1100 6 新兴里小区 WN 990 居民区 1870 7 创业北里 WN 1520 居民区 800 8 三号院中区 WN 730 居民区 3200 9 滨海新区大港三号 院小学 WN 1020 学校 500 10 北苑小区 WN 1220 居民区 4000 11 西干区小区 W 1200 居民区 500 12 南西小区 W 1370 居民区 120 13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 港油田第四中学 WN 1410 学校 2000 14 北区西里 WN 1650 居民区 2000 15 西苑小区 WN 1490 居民区 7300 16 西苑小学 WN 1670 居民区 710 17 阳光佳园·一里 W 1970 居民区 3000 52 18 阳光佳园·二里 W 1850 居民区 2000 19 阳光佳园·三里 W 2330 居民区 2500 20 阳光佳园·四里 W 2220 居民区 2800 21 阳光佳园·五里 W 2160 居民区 5000 22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 港同盛学校 WS 2520 学校 2060 23 同盛里东区 WS 2760 居民区 3000 24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 学院 WS 730 学校 8800 25 钻井新村小区 WS 860 居民区 3500 26 心港假日苑 WS 1350 居民区 4500 27 彩虹小区 WS 1880 居民区 1750 28 幸福小区 WS 2100 居民区 6200 29 康宁小区 WS 2680 居民区 2100 30 祥和小区 WS 1940 居民区 7500 31 花园北里 S 120 居民区 1800 32 炼盛小区 ES 410 居民区 3650 33 花园南里 S 510 居民区 1650 34 大港油田第二中学 S 970 学校 1300 35 大港花园里小学 S 1070 学校 700 36 芳华小区 S 1330 居民区 2730 37 港南采油小区 S 2370 居民区 4700 厂址周边 500m 范围内人口数小计 9140 厂址周边 3km 范围内人口数小计 100980 通过现场踏勘,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 源保护区等保护目标。对照《天津市生态红线用地保护划定方案》,本项目距离规划 铁路林带最近距离约为 0.58km,距离北大港水库黄线最近距离为 1.94km,距离独流 减河郊野公园最近距离为 2.25km,本项目不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对照《天津市 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 号),本项目不在 划定的红线范围内。 53 评价适用标准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及 NOX、氟化物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H2SO4、HCl、NH3、甲醛、丙 酮、TRVOC 质量标准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 附录 D 中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质量标准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P244 非甲烷总烃 取 2.0mg/m³),详见表 26。 表2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序号 污染物 1 浓度限值 单位 年平均 日平均 小时平均 PM2.5 35 75 — μg/m3 2 PM10 70 150 — μg/m3 3 SO2 60 150 500 μg/m3 4 NO2 40 80 200 μg/m3 5 NOx 50 100 250 μg/m3 6 CO — 4 10 mg/m3 7 O3 200 μg/m3 8 氟化物 — 7 20 μg/m3 9 H2SO4 — 100 300 μg/m3 10 HCl — 15 50 μg/m3 11 NH3 — — 200 μg/m3 12 甲醛 — — 50 μg/m3 13 丙酮 — — 800 μg/m3 14 TRVOC — — 1200 μg/m3 15 非甲烷总烃 日最大 8h 平均 160 一次浓度限值 2mg/m³ 标准来源 《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二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详解》P244 注:TRVOC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参照 TVOC-8h 平均限值(600μg/m3)的 2 倍折算 2. 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津环保固函[2015]590 号) 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本项目选址区域及周 边 200m 范围的声环境敏感目标花园北里、团结里属于 2 类功能区,执行《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54 表27 声环境质量标准 位置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四侧厂界及声环 境敏感目标处 2类 单位:dB(A) 噪声限值 55 昼间 夜间 60 50 1. 废气 非 甲 烷 总 烃 、 TRVOC 执 行 《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 (DB12/524-2020)中其他行业的排放限值,氨气、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 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甲醛、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和氮氧化 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标准 限值见表 28。 表28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有组织排放 污染源 污染物 排放浓度 /(mg/m³) 质量监督站土壤监 测实验室排气筒 P1 非甲烷总烃 50 TRVOC 60 污 氨气 — 0.6 染 臭气浓度 — 1000(无 量纲) 氟化物 9.0 0.05 氯化氢 100 硫酸雾 45 氮氧化物 240 0.385 甲醛 25 0.13 非甲烷总烃 50 1.5 TRVOC 60 1.8 物 排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 站环境检测实验室 排气筒 P2、P3、P4 放 标 准 排气筒 高度/m 排放速率 (/kg/h) 1.5 15 1.8 执行标准 DB12/524-2020 DB12/059-2018 0.13 15 0.75 GB16297-1996 DB12/524-2020 注 1:本项目排气筒 P2、P3、P4 周围 200m 范围内的最高建筑滨城购物商场高度为 25m, 不满足高出周围 200m 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根据 GB16297-1996,氟化物、氯化氢、硫酸 雾、氮氧化物、甲醛排放速率严格 50%执行。 2. 废水 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 值详见表 29。 表2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pH 除外) 污染因子 pH CODCr BOD5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动植物油 LAS 数值 6~9 500 300 400 45 8.0 70 100 20 3. 噪声 施工期间排放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限值见表 30。 56 表30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运营期四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 31。 表3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厂界 执行标准类别 四侧厂界 2类 单位:dB(A) 时段 昼间 夜间 60 50 4. 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2)生活垃圾执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 (3)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4)危废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废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57 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以环境质量目标为基本依据,对区域内各污染源的污染物 的排放总量实施控制的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国发〔2016〕65 号)《“十三 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期间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 学需氧量(CODCr)、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VOCs)、重点地区总氮、重点地区总磷。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因子 为废水中 CODCr、氨氮、总氮、总磷以及废气中的 NOx、VOCs。 1. 废气 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使用丙酮、二氯甲烷、正己烷,萃取及浓缩过程 中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以 VOCs 计),萃取及浓缩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产 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 100%收集后送入楼顶的 1 台活性炭吸附箱(编号 TA001) 总 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外排,活性炭吸附效率按 75%计,风机风量 量 设计值为 12000m³/h。 控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实验室使用硝酸产生 NOx,使用丙酮、二氯甲 烷、正己烷、三氯甲烷、甲醛、无水乙醇、乙酸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以 VOCs 制 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 NOx 及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局部通风罩 100%收集后 指 经 3 台活性炭吸附箱(编号 TA002、TA003、TA004)处理,尾气由 3 根 15m 高 标 排气筒 P2~P4 排放,活性炭吸附效率按 75%计。 (1)预测产生量 ①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 VOCs 产生量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 VOCs 产生量见表 32。 表32 挥发性原料用量及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量 原料名称 原料密度/(g/cm³) 年用量 挥发率/% 挥发性有机废气 产生量/(t/a) 丙酮 0.784 0.094t(120L) 100 0.094 二氯甲烷 1.3255 0.159t(120L) 100 0.159 正己烷 0.6548 0.079t(120L) 100 0.079 0.332 合计 58 ②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实验室 VOCs 产生量 根据同类型实验室运行经验,有机废气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量的 40%,结合 建设单位提供的原辅材料用量,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实验室 VOCs 产 生量见表 33。 表33 挥发性原料用量及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量 原料名称 原料密度/(g/cm³) 年用量 挥发率/% 挥发性有机废气 产生量/(t/a) 氯仿/三氯甲烷 1.48 0.067t(45L) 40 2.66×10-2 甲醛溶液 1.083 0.002t(1.5L) 40 6.48×10-4 丙酮 0.784 0.001t(1.5L) 40 4.72×10-4 无水乙醇 0.79 0.003t(3.6L) 40 1.136×10-3 乙酸 1.049 0.002t(2.2L) 40 9.24×10-4 0.03 合计 ③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实验室 NOx 产生量 根据同类型实验室运行经验,预计 NOx 产生量约为原料硝酸使用量的 5%, 结合建设单位提供的原辅材料用量,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实验室 NOx 产生量见表 34。 表34 硝酸原料用量及 NOx 产生量 原料名称 原料密度/(g/cm³) 年用量 挥发率/% NOx 产生量/(t/a) 68%硝酸 1.51 0.007t(4.7L) 5 0.0004 综上,本项目 VOCs 产生量为 0.332+0.03=0.362t/a,NOx 产生量为 0.0004t/a。 (2)预测排放量 ①VOCs 预测排放量: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 境检测实验室产生的 VOCs 分别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外排,去除效率按 75% 计,则本项目 VOCs 排放量=0.332t/a×(1-75%)+0.03t/a×(1-75%)=0.091t/a。 ②NOx 预测排放量:本项目产生的 NOx 直接排放,故 NOx 排放量=0.0004t/a。 (3)削减量 VOCs 削减量: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 实验室产生的 VOCs 分别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外排,去除效率按 75%计, 则本项目 VOCs 排放量=0.332t/a×75%+0.03t/a×75%=0.271t/a。 59 (4)核定排放量 ①VOCs 核定排放量 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风机风量设计值为 12000m³/h,年排放小时数为 1500h(6h/d×250d/a),VOCs 排放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标准》(DB12/524-202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60mg/m³。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实验室风机风量设计值为 15000m³/h,年排放 小时数为 500h(2h/d×250d/a),VOCs 排放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60mg/m³。 则 VOCs 核定排放量=12000m³/h×1500h×60mg/m³+15000m³/h×500h×60mg/m³= 1.53t/a。 ②NOx 核定排放量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实验室风机风量设计值为 15000m³/h,年排放 小时数为 500h,NOx 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为 240mg/m³ 。 则 NOx 核 定 排 放 量 =15000m³/h×500h×240mg/m³=1.8t/a。 综上,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见表 35。 表35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统计 单位:t/a 类别 污染因子 产生量 削减量 预测排放总量 核定总量指标 有组织废气 污染物 VOCs 0.362 0.271 0.091 1.53 NOx 0.0004 0 0.0004 1.8 2. 废水 由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整个院区实际使用单位为中国石油大 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的各下属部门,根据废水总排放口的责任申明(见附件 11),由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作为废水排放口的责任主体。故本 评价以整个院区为单位进行总量核算。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院内各部门废水排放情况见表 36。 60 表36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院内各部门废水排放情况 各类废水量(m³/a) 楼号 建筑名称 使用部门 用途 人员 数量 1 质量监督 站 质量监督站 实验室 及办公 70 2 机关楼 检测监督评价中总 机关人 站 员办公 42 3 监督楼 工程监督中心 管理人 HSE 监督评价中心 员办公 75 4 检测楼 特种设备检测站、 人员办 计量能源站、物资 公 (商品)检验所 104 5 宇信公司 办公楼 宇信公司 人员办 公 68 6 车库楼 质量监督站 实验室 — 7 车库平房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 实验室 站 20 8 车库平房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实验室 所 27 纯水制备排 水压试 实验 浓水及反冲 验废水 废水 洗废水 406 小计 3 — 17.5 — — — — — — — — — 生活 污水 945 567 1012.5 1404 — — — — — 2.5 — — — 20 270 4.5 2.25 364.5 4.5 42.25 5481 — 3 918 5530.75 合计 根据上表,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院内各部门纯水制备排浓水及 反冲洗废水、水压试验废水量为 7.5m³/a,实验室清洗废水量为 42.25m³/a,生活 污水量为 5481m³/a,外排废水合计 5530.75m³/a。 (1)预测排放量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 纯 水 制 备 排 浓 水 及 反 冲 洗 废 水 、 水 压 试 验 废 CODCr ≤100mg/L,实验室清洗废水各项污染物预测排放浓度分别为 CODCr 150mg/L、氨 氮 15mg/L、总氮 20mg/L、总磷 2mg/L,生活污水各项污染物预测排放浓度分别 为 CODCr 400mg/L、氨氮 30mg/L、总氮 50mg/L、总磷 2.5mg/L,则各污染物预 测排放量为: ①CODCr 预测排放量=7.5m³/a×100mg/L+42.25m³/a×150mg/L+5481m³/a×400mg/L =2.199t/a ②氨氮预测排放量=42.25m³/a×15mg/L+5481m³/a×30mg/L=0.165t/a ③总氮预测排放量=42.25m³/a×20mg/L+5481m³/a×50mg/L=0.274t/a 61 ④总磷预测排放量=42.25m³/a×2mg/L+5481m³/a×2.5mg/L=0.013t/a (2)核定排放量 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COD 500mg/L、氨氮 45mg/L、总氮浓度限值 70mg/L、总磷浓度限值为 8mg/L),则 各污染物核定排放量为: ①CODCr 核定排放量=5530.75m³/a×500mg/L=2.765t/a ②氨氮核定排放量=5530.75m³/a×45mg/L=0.248t/a ③总氮核定排放量=5530.75m³/a×70mg/L=0.387t/a ④总磷核定排放量=5530.75m³/a×8mg/L=0.044t/a (3)排入外环境的量 本项目污水经市政管网最终排至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供水公司(港东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理,该污水处理厂排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599-2015)中 A 标准(CODCr 浓度限值 30mg/L、氨氮浓度限值 1.5(3.0) mg/L、总氮浓度限值 10mg/L、总磷浓度限值 0.3mg/L),则本项目废水污染物 排入外环境量如下: ①CODCr 排入外环境量=5530.75m³/a×30mg/L=0.165t/a ②氨氮排入外环境量=5530.75m³/a×(1.5×7+3.0×5)÷12mg/L=0.011t/a ③总氮排入外环境量=5530.75m³/a×10mg/L=0.055t/a ④总磷排入外环境量=5530.75m³/a×0.3mg/L=0.001t/a 表37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 类别 水污 染物 废水量 5530.75m³/a 单位:t/a 污染因子 产生 量 削减 量 预测排放量 核定排放量 排入外 环境量 CODCr 2.199 0 2.199 2.765 0.165 氨氮 0.165 0 0.165 0.248 0.011 总氮 0.274 0 0.274 0.387 0.055 总磷 0.013 0 0.013 0.044 0.001 (4)污染物总量汇总 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总量汇总情况详见表 38。 62 表38 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 类别 废气 废水 单位:t/a 污染因子 现有工程 排放量 本工程 排放量 “以新带老” 削减量 扩/迁建后 排放量 排放 增减量 VOCs — 0.091 — 0.091 +0.091 NOX — 0.0004 — 0.0004 +0.0004 CODCr — 2.199 — 2.199 +2.199 氨氮 — 0.165 — 0.165 +0.165 总氮 — 0.274 — 0.274 +0.274 总磷 — 0.013 — 0.013 +0.013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 0.091t/a、NOx 0.0004t/a,中国石油 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整个院区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Cr 2.199t/a,氨氮 0.165t/a、总氮 0.274t/a、总磷 0.013t/a。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个作战计划的 通知》(津政发[2018]18 号),本项目新增 VOCs、NOx、CODCr、氨氮排放总量 指标实行倍量替代;根据《天津市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环保 水[2018]151 号),总氮、总磷实施减量替代。 6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 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和利用现有建筑,主要施工内容为建筑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不进行 大规模的土建施工。装修作业均在室内进行,施工期较短,仅产生少量扬尘、生活污 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2. 营运期 2.1 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 本项目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主要对土壤样品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卤 代烃、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氯农药、多氯联苯、石油烃(C10-C40)等的测定,实验 方法为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实验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见图 12。 P1 TA001 活性炭 吸附箱 G1-1 通风橱 G1-1 土壤样品 冻干 丙酮、二氯甲 烷、正己烷 萃取 浓缩 h=8m S1-4 气相色谱、 质谱分析 结果输出 器皿清洗 S1-1、S1-2 自来水、三级水 注:G1-1—有机废气 W1-1—低浓度清洗废水 S1-1—废试剂瓶 S1-4—废活性炭 S1-3—高浓度清洗废液 W1-1、S1-3 S1-2—废土壤样品 图12 土壤检测实验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实验样品来源于客户直接委托的样品或进行现场采集,采集约 2~5g 样品 至样品瓶中,立即密封,置于便携式冷藏箱内带回实验室,放入 4℃以下的冰箱中保 存。 ①冻干:取土壤样品放入玻璃瓶内,将瓶口与冻干机的接口连接,开启冻干机和 真空泵,在低温(-90℃)真空条件下让土壤样品中的水分升华排出真空管路系统,使 得土壤样品干燥。 64 ②萃取:称量一定量冻干后的土壤样品放入样品瓶内,放入加压流体萃取装置,使 用丙酮、二氯甲烷、正己烷作为萃取剂,每个样品萃取 30min,萃取液收集于接收瓶内。 萃取过程中使用丙酮、二氯甲烷、正己烷产生有机废气 G1-1(主要成分为丙酮、二氯甲 烷、正己烷、VOCs(非甲烷总烃、TRVOC))、废试剂瓶 S1-1、废土壤样品 S1-2。 ③浓缩:使用旋转蒸发仪或全自动平行浓缩仪将萃取液浓缩至 1mL。浓缩过程在 通风橱内进行,实验进行过程中无需人工操作,通风橱下拉玻璃门可保持关闭。萃取 液中的溶剂丙酮、二氯甲烷、正己烷在浓缩过程中挥发产生有机废气 G1-1(主要成分 为丙酮、二氯甲烷、正己烷、VOCs(非甲烷总烃、TRVOC))。 ④气相色谱、质谱分析:将浓缩后的样品使用气相色谱仪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进行分析,分析完成自动输出结果。 ⑤器皿清洗:实验完成后使用自来水对实验器皿进行刷洗,并使用三级水(RO 纯 水)进行润洗。前两遍刷洗产生的高浓度清洗废液 S1-3,后续清洗及润洗产生的低浓 度清洗废水 W1-1。 废气处理设施更换活性炭产生废活性炭 S1-4。 2.2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实验室 本项目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实验室主要进行环境空气和废气、废水、噪 声的检测,实验室运行总体流程见图 13。 任务下单 委托检测 试剂 样品采集 样品交接/暂存 样品处理 检测分析 出具报告 图13 环境检测实验室运行总体流程 实验室在接受委托方委托后,进行现场采样及样品保存,或直接接收委托样品, 在本项目实验室内采用相应的分析方法进行样品检测。本项目实验室常用的分析方法 包括化学分析法、滴定法、比色法、重量法、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等,主要测定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环境空气及工业废气中监测因子。以各监测室代表性监 测项目为例,本项目营运期实验具体流程如下: (1)监测室 1: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1)监测方法原理:在酸性溶液中,六价铬与二苯碳酰二肼生成紫红色化合物,用 分光光度计在波长 540nm 处测量吸光度,吸光度与六价铬含量成正比。 2)所需化学试剂:丙酮 100ml,磷酸 50ml,硫酸 50ml,氢氧化钠 5.0g,二苯碳 65 酰二肼 4.0g,铬标准溶液 20ml。 3)所需监测设备设施:采样瓶、移液管、比色管等玻璃器皿、分光光度计。 4)室内监测过程: ①样品保存:样品使用玻璃瓶采集,采集时加入氢氧化钠,调节样品 pH 值约为 8。并在采集后尽快测定,如放置,不超过 24h。 ②样品前处理:取适量样品于 50mL 比色管中,用水稀释至标线,加入 4mL 显色 剂(二苯碳酰二肼、丙酮混合溶液)混匀,放置 5min 后,加入 1mL 硫酸溶液摇匀。 5~10min 后,在 540nm 波长处,用 10 或 30mm 光程的比色皿,以水参比,测定吸光 度。扣除空白试验测得的吸光度后,从校准曲线查得六价格含量。用同法做校准曲线。 取适量样品于 150mL 烧杯中,加水至 50mL。滴加氢氧化钠溶液调节溶液 pH 值 为 7~8。在不断搅拌下,滴加氢氧化锌共沉淀剂至溶液 pH 值为 8~9。将此溶液转移 至 100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用慢速滤纸干过滤,弃去 10~20mL 初滤液, 取其中 50mL 滤液供测定。 ③标准曲线的绘制:取 9 支 50mL 具塞比色管,分别对应编号,加入 0、0.20、 0.50、1.00、2.00、4.00、6.00、8.0、10.0ml 标液配制标准系列。在波长 540nm 处,以 空白校正后各管的吸光度为纵坐标,以六价铬的含量(μg)为横坐标,建立标准曲线 的回归方程。 ④样品监测分析:取适量样品,消除干扰后,移入 50mL 比色管中,稀释至标线。 加入磷酸和硫酸溶液,混匀,分析步骤同标准曲线的绘制。 ⑤分析结果计算及记录填写。 样品前处理及监测分析过程中产生无机废气 G2-1、有机废气 G2-2、实验废液(含 废水样品)S2-1、废试剂瓶 S2-2。 (2)监测室 2: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1)监测方法原理:以游离态的氨或铵离子等形式存在的氨氮与纳氏试剂反应生成 淡红棕色络合物,络合物的吸光度与氨氮含量成正比,于波长 420nm 处测量吸光度。 2)所需化学试剂:无氨水 10g,轻质氧化镁 10g,盐酸 100mL,纳氏试剂 100mL, 酒石酸钾钠溶液 100mL,硫代硫酸钠溶液 1000mL,硫酸锌溶液 100mL,氢氧化钠溶 液 200mL,氨氮标准溶液 1000mL,氨氮标准工作溶液 500mL。 3)所需监测设备设施:可见光分光度计,具 20mm 比色皿,氨氮蒸馏装置。 66 4)室内监测过程: ①样品保存:水样采集在聚乙烯瓶或玻璃瓶内,要尽快分析。如需保存,应加硫 酸使水样酸化至 pH<2,2~5℃下可保存 7d。 ②样品前处理:100mL 样品中加入 1mL 硫酸锌溶液和 0.1~0.2mL 氢氧化钠溶 液,调节 pH 约为 10.5,混匀,放置使之沉淀,倾取上清液分析。 ③标准曲线的绘制:在 8 个 50mL 比色管中,分别加入 0.00、0.50、1.00、2.00、 4.00、6.00、8.00 和 10.00mL 氨氮标准工作液,其所对应的氨氮含量分别为 0.0、5.0、 10.0、20.0、40.0、60.0、80.0 和 100μg,加水至标线。加入 1.0mL 酒石酸钾钠溶液, 摇匀,再加入纳氏试剂 1.5mL 或 1.0mL 摇匀。放置 10min 后,在波长 420nm 下,用 20mm 比色皿,以水作参比,绘制标准曲线。 ④样品监测分析:直接取 50mL,按与标准曲线相同的步骤测量吸光度。 ⑤分析结果计算及记录填写。 样品前处理及监测分析过程中产生无机废气 G2-1、实验废液(含废水样品)S2-1、 废试剂瓶 S2-2。 (3)原子吸收室:水质铜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监测方法原理:将样品或消解处理过的样品直接吸入火焰,在火焰中形成的原 子对特征电磁辐射产生吸收,将测得的样品吸光度和标准溶液的吸光度进行比较,确 定样品中被测元素的浓度。 2)所需化学试剂:硝酸 100mL、高氯酸 100mL、空气、乙炔。 3)所需监测设备设施: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及相应的辅助设备,空心阴极灯。 4)室内监测过程: ①样品保存:用聚乙烯塑料瓶采集样品,采样瓶先用洗涤剂洗净,再在硝酸溶液 中浸泡,使用前用水冲洗干净。分析金属总量的样品,采集后立即加硝酸酸化至 pH1~ 2,正常情况下,每 1000mL 样品加 2mL 硝酸。 ②样品前处理:分析溶解的金属时,样品采集后立即通过 0.45μm 滤膜过滤,得 到的滤液再进行酸化。选择波长和调节火焰,吸入硝酸溶液,将仪器调零。吸入空白、 工作标准溶液或样品,记录吸光度。用测得的吸光度与相应的浓度绘制标准曲线。 ③标准曲线的绘制:在 100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稀释中间标准溶液,配制至 少 4 个工作标准溶液。 67 ④样品监测分析:加入 5mL 硝酸,在电热板上加热消解,确保样品不沸腾,蒸至 10mL 左右,加入 5mL 硝酸和 2mL 高氯酸,继续消解,蒸至 1mL 左右。取下冷却, 加水溶解残渣,通过中速滤纸滤入 100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选择波长和调 节火焰,吸入硝酸溶液,将仪器调零。吸入空白、工作标准溶液或样品,记录吸光度。 ⑤分析结果计算及记录填写。 样品前处理及监测分析过程中产生无机废气 G2-1、实验废液(含废水样品)S2-1、 废试剂瓶 S2-2。 (4)气相色谱室: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1)监测方法原理:将气体样品直接注入具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 别在总烃柱和甲烷柱上测定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同 时以除烃空气代替样品,测定氧在总烃柱上的响应值,以扣除样品中的氧对总烃测定 的干扰。 2)所需化学试剂:除烃空气、甲烷标准气体、氮气、氢气、空气、标准气体稀释 气。 3)所需监测设备设施:全玻璃材质注射器、真空气体采样箱、气相色谱仪、进样 器、色谱柱。 4)室内监测过程: ①样品保存:采样容器经现场空气清洗至少 3 次后采样。以玻璃注射器满刻度采 集空气样品,用惰性密封头密封;以气袋采集样品的,用真空气体采样箱将空气样品 引入气袋,至最大体积的 80%左右,立刻密封。样品常温避光保存,采样后尽快完成 分析。玻璃注射器保存的样品,放置时间不超过 8h;气袋保存的样品,放置时间不超 过 48h,如仅测定甲烷,应在 7d 内完成。 ②样品前处理:以 100ml 注射器(预先放入一片硬质聚四氟乙烯小薄片)或 1L 气袋为容器,按 1:1 的体积比,用标准气体稀释气将甲烷标准气体逐级稀释,配制 5 个浓度梯度的校准系列,该校准系列的浓度分别是 0.625、 1.25、 2.50、 5.00 、 10.0μmol/mol。 ③标准曲线的绘制:由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抽取 1.0ml 校准系列,注入气相色谱 仪,分别测定总烃、甲烷。以总烃和甲烷的浓度(μmol/mol)为横坐标,以其对应的 峰面积为纵坐标,分别绘制总烃、甲烷的校准曲线。 68 ④样品监测分析:按照与绘制校准曲线相同的操作步骤和分析条件,测定样品的 总烃和甲烷峰面积,总烃峰面积应扣除氧峰面积后参与计算。 ⑤分析结果计算及记录填写。 样品前处理及监测分析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 G2-2、实验废液(含废水样品)S2-1、 废试剂瓶 S2-2。 (5)监测室 3: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1)监测方法原理:水样在 pH≤2 的条件下用四氯乙烯萃取后,测定油类;将萃 取液用硅酸镁吸附去除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 2)所需化学试剂:盐酸 100mL、无水硫酸钠 5g、硅酸镁 5g、石油类标准贮备液、 石油类标准使用液 100mL 等。 3)所需监测设备设施:红外分光光度计、水平振荡器、比色管、量筒、分液漏斗。 4)室内监测过程: ①样品保存:用采样瓶采集约 500ml 水样后,加入盐酸溶液酸化至 pH≤2。如样 品不能在 24h 内测定,应在 0℃~4℃冷藏保存,3d 内测定。 ②样品前处理:将样品转移至 1000ml 分液漏斗中,量取 50ml 的四氯乙烯洗涤样 品瓶后,全部转移至分液漏斗中,充分振荡 2min,并经常开启旋塞排气,静置分层; 用镊子取玻璃棉置于玻璃漏斗,取适量的无水硫酸钠铺于上面;打开分液漏斗旋塞, 将下层有机相萃取液通过装有无水硫酸钠的玻璃漏斗放至 50ml 比色管中,用适量四 氯乙烯润洗玻璃漏斗,润洗液合并至萃取液中,用四氯乙烯定容至刻度。将上层水相 全部转移至量筒,测量样品体积并记录。 ③校准:分别量取 2.00ml 正十六烷标准使用液、2.00ml 异辛烷标准使用液和 10.00ml 苯标准使用液于 3 个 100ml 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定容至标线,摇匀。正十 六烷、异辛烷和苯标准溶液的浓度分别为 20.0mg/L、20.0mg/L 和 100mg/L。以 4cm 石 英比色皿加入四氯乙烯为参比,分别测量正十六烷、异辛烷和苯标准溶液在 2930cm1 、2960cm-1、3030cm-1 处的吸光度 A2930、A2960、A3030。将正十六烷、异辛烷和苯标准 溶液在上述波数处的吸光度按照公式联立方程式,经求解后分别得到相应的校正系数 X,Y,Z 和 F。 ④样品监测分析:将萃取液转移至 4cm 石英比色皿中,以四氯乙烯作参比,于 2930cm-1、2960cm-1、3030cm-1 处测量其吸光度 A2930、A2960、A3030。将经硅酸镁吸附 69 后的萃取液转移至 4cm 石英比色皿中,以四氯乙烯作参比,于 2930cm-1、2960cm-1、 3030cm-1 处测量其吸光度 A2930、A2960、A3030。 ⑤分析结果计算及记录填写。 样品前处理及监测分析过程中产生无机废气 G2-1、实验废液(含废水样品)S2-1、 废试剂瓶 S2-2。 (6)监测室 4: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1)监测方法原理:二氧化硫被甲醛缓冲溶液吸收后,生成稳定的羟甲基磺酸加成 化合物,在样品溶液中加入氢氧化钠使加成化合物分解,释放出的二氧化硫与副玫瑰 苯胺、甲醛作用,生成紫红色化合物,用分光光度计在波长 577nm 处测量吸光度,吸 光度与二氧化硫含量成正比。 2)所需化学试剂:环己二胺四乙酸二钠 1.82g,甲醛缓冲吸收储备液 10ml,氢氧 化钠 6.0g,氨磺酸 0.60g,二氧化硫标准溶液 20.00ml,0.2%盐酸副玫瑰苯胺储备液 25.00ml,盐酸 12ml,磷酸 30ml。 3)所需监测设备:采样吸收瓶、空气采样器、分光光度计。 4)室内监测过程: ①样品保存:短时间采样采用内装 10ml 吸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管,以 0.5L/min 的流量采气 45~60min。吸收液温度保持在 23~29℃的范围。24h 连续采样用内装 50ml 吸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瓶,以 0.2L/min 的流量连续采样 24h。吸收液温度保持在 23~ 29℃的范围。 ②样品前处理:样品溶液中如有混浊物,则应离心分离除去。样品放置 20min, 以使臭氧分解。 ③标准曲线的绘制:取 16 支 10mL 具塞比色管,分 A、B 两组,每组 7 支,分别 对应编号,配制标准系列。在波长 577nm 处,以水为参比测量吸光度。以空白校正后 各管的吸光度为纵坐标,以二氧化硫的含量(μg)为横坐标,建立标准曲线的回归方 程。 ④样品采集及监测分析:将吸收管中的样品溶液移入 10mL 比色管中,用少量甲 醛吸收液洗涤吸收管,洗液并入比色管中并稀释至标线。加入 0.5mL 氨磺酸钠溶液, 混匀,放置 10min 以除去氮氧化物的干扰。分析步骤同标准曲线的绘制。 ⑤分析结果计算及记录填写。 70 样品前处理及监测分析过程中产生无机废气 G2-1、有机废气 G2-2、实验废液(含 废水样品)S2-1、废试剂瓶 S2-2。 综上,本项目实验室运行期间产排污环节示意图见图 14。 TA002 TA003 TA004 h=15m 活性炭 吸附箱 通风橱 G2-1、G2-2 P2~P4 集气罩 S2-4 样品 试剂 样品前处理 实验分析 结果输出 器皿清洗 S2-1、S2-2 自来水、蒸馏水 W2-1、S2-3 注:G2-1—无机废气 G2-2—有机废气 W2-1—低浓度清洗废水 S2-1—实验废液 S2-2—废试剂瓶 S2-3—高浓度清洗废液 S2-4—废活性炭 图14 环境监测实验室运行期间产排污环节示意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前处理和样品分析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体 废物。废气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无机废气 G2-1(主要为氨气、氟化物、氯化氢、硫酸 雾、氮氧化物)、有机废气 G2-2(主要为甲醛、丙酮、VOCs(非甲烷总烃、TRVOC))。 废水主要为低浓度清洗废水 W2-1。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洗器皿产生的高浓度清洗废液 S21、废无机、有机实验样品产生的实验废液(含废水样品)S2-2、试剂废包装产生的废 试剂瓶 S2-3、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 S2-4。 2.3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主要对呼吸器、安全阀进行校验,校验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 图分别见图 15、图 16。 (1)呼吸器校验 自来水 呼吸器样品 外观初检 瓶口螺纹检查 自来水 气瓶气密试验 气瓶内部检查 自来水、清洗剂 背架及配件检测 面罩清洗 W3-1 气瓶水压试验 W3-1 面罩性能测试 W3-2 注:W3-1—气瓶检验废水 W3-2—面罩清洗废水 图15 呼吸器校验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71 气瓶充装 装配 工艺流程简述: ①外观检查:接受委托后,开箱检查呼吸器部件是否完整,检查气瓶制造标志和 校验标识,填写检查记录。 ②瓶口螺纹检查:卸去气瓶内残留的空气,用夹带夹紧气瓶,卸下瓶阀,目测或 用低倍放大镜检查瓶口螺纹,填写检查记录。 ③气瓶内部检查:将气瓶竖立于气瓶架中,使用内窥镜进行气瓶内部检查,填写 检查记录。 ④气瓶水压试验:采用外侧法水压试验。向气瓶中注满水,静置 8h 以上。将气瓶 浸入水压试验缸,在试验压力 30MPa 下保压时间不少于 2min,通过水压试验机检测 体泄漏、变形、异响情况。水压试验用水每日排放,产生气瓶检验废水 W3-1。 ⑤气瓶充装:经水压试验合格后,将气瓶倒置与干燥机上并固定牢,通过电加热 方式,进行内部干燥。完成干燥后用小手电或内窥镜检查干燥状况。装配瓶阀,将气 瓶置入充气箱,与压缩机连接,充装至 20MPa,冷却 10~15min 后,继续充装至额定 压力。 ⑥气瓶气密性试验:充装后的气瓶浸水保压 2min,检查气瓶有无泄漏现象。气密 性试验用水每日排放,产生气瓶检验废水 W3-1。 ⑦背架及配件检测:检查背架及压力表等配件,确定完整配套,检查高压管有无 破损。 ⑧面罩清洗:将面罩放入超声清洗机,倒入适量清洗剂,进行清洗。面罩清洗过 程中产生面罩清洗废水 W3-2。 ⑨面罩性能测试:将面罩接在空气呼吸器综合检测仪上,启动电脑程序,检测动 态呼吸阻力曲线等各项性能参数。 ⑩装配:将检验合格的呼吸器配件装配成套,粘贴检验合格标识。将检验不合格 配件,粘贴报废标识,并附检验报告。将检验合格的呼吸器或应予报废的配件交付委 托方。 (2)安全阀校验 72 自来水 安全阀样品 清洗 零部件检查 研磨膏 黄油 密封面研磨 组装 W3-3 整定压力校验 密封试验 S3-1 注:W3-3—安全阀清洗废水 S3-1废黄油包装桶 图16 安全阀校验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工艺流程简述: ①清洗:使用自来水清洗安全阀,清理出锈渍,将铭牌擦拭干净。清洗过程中产 生清洗废水 W3-3。 ②零部件检查:将安全阀解体,检查各零部件。发现阀瓣和阀座密封面、导向零 件、弹簧、阀杆有损伤、锈蚀、变形等缺陷时,应该进行修理或者更换。对于阀体有 裂纹、阀瓣与阀座粘死、弹簧严重腐蚀变形、部件破损严重并且无法维修的安全阀应 该予以报废。报废安全阀置于不合格区,出具检验报告后,交付委托方。 ③密封面研磨:密封面存在凹坑或划痕的需要研磨密封面。将阀瓣或阀座放置在 研磨平板、研磨盘上,涂研磨膏,走“8”字型或转圆圈研磨。 ④组装:组装安全阀,弹簧部位上黄油,各连接部位紧密无松动。 ⑤整定压力校验:缓慢升高安全阀的进口压力,升到整定压力的 90%后,升压速 度应当不高于 0.01MPa/s。当测到阀瓣有开启或者见到、听到试验介质的连续排出时, 则安全阀的进口压力被视为此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⑥密封试验:整定压力调整合格后,该降低安全阀进口压力,使阀门重新保持密 封状态。调节进口压力至密封试验压力值,检查阀门的密封性能。 主要污染工序: 1.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无大型土建工程,周期短,工程量小,仅产生少量扬尘、生活污水、 噪声及固体废物。 2.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2.1 废气 (1)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土壤样品前处理过程中萃取剂丙酮、二氯甲烷、正己 烷在萃取及浓缩过程中几乎全部挥发,进入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分析样品 73 中的量仅为 600mL(1ml/样,共 600 个样品),可忽略不计。因此,本评价按有机试 剂在萃取及浓缩过程全部挥发产生计,挥发性原料用量及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量详见 表 39。 表39 挥发性原料用量及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量 年用量 挥发率 /% 挥发性有机 废气产生量 /(t/a) 实验时间 /(h/a) 挥发性有机 废气产生速 率/(kg/h) 0.784 0.094t(120L) 100 0.094 1500 0.063 二氯甲烷 1.3255 0.159t(120L) 100 0.159 1500 0.106 正己烷 0.6548 0.079t(120L) 100 0.079 1500 0.053 0.332 — 0.222 原料名称 原料密度 /(g/cm³) 丙酮 VOCs(非甲烷总烃、TRVOC)合计 萃取及浓缩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 G1-1 主要成分为丙酮、二氯甲烷、正己烷、 VOCs(非甲烷总烃、TRVOC)。萃取及浓缩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 气 G1-1 经通风橱 100%收集后送入楼顶的 1 台活性炭吸附箱(编号 TA001)处理,尾 气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外排,活性炭吸附效率按 75%计,风机风量设计值为 12000m³/h,表 36 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废气收集处理方式见表 40,土壤检测实 验室萃取及浓缩过程废气排放情况见表 41。 表40 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废气收集处理方式 房间名称 监测项 目 使用挥发 性试剂 产生废气污 染物 废气收集 方式 前处理室 样品萃 取及浓 缩 丙酮、二 氯甲烷、 正己烷 丙酮、 VOCs(非 甲烷总烃、 TRVOC) 4 台通风橱 (单个风量 3000m³/h) 排风量 /(m³/h) 处理方式 排放方式 12000 1 台活性 炭吸附箱 (编号 TA001)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表41 土壤检测实验室萃取及浓缩过程废气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产生情况 有组织排放 收集 处理 风量 效率 效率 排气筒 /(m3/h) /% /% 编号 排放量 /(t/a) 0.024 0.016 1.313 0.083 0.056 4.625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t/a) 产生 速率 /(kg/h) 丙酮 0.094 0.063 100 75 VOCs (非甲烷总烃、 TRVOC) 0.332 0.222 100 75 12000 74 P1 排放速率 排放浓度 /(kg/h) /(mg/m3) (2)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实验室 根据主要原辅材料表(表 11),环境检测实验室使用氨水、氢氟酸、盐酸、硫酸、 硝酸等无机试剂可产生氨气、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等无机废气,使用 三氯甲烷、甲醛溶液、丙酮、无水乙醇、乙酸等有机试剂可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上 述原料用量见表 42。 表42 环境监测实验室产生废气的无机、有机试剂用量一览表 原料种类 原料名称 原料密度/(g/cm³) 25%氨水 年用量 体积/L 质量/kg 0.91 2.5 2.28 40%氢氟酸 1.15 1 1.15 37%盐酸 1.18 2.5 2.95 98%硫酸 1.84 26 47.84 68%硝酸 1.51 4.7 7.1 无机试剂 61.32 无机试剂合计 氯仿/三氯甲烷 1.48 45 66.6 甲醛溶液 1.083 1.5 1.62 丙酮 0.784 1.5 1.18 无水乙醇 0.79 3.6 2.84 乙酸 1.049 2.2 2.31 有机试剂 VOCs(非甲烷总烃、TRVOC)合计 74.55 根据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实验室现有工程实际运行经验,无机废气产生 量约为原料使用量的 3%~5%,有机废气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量的 30%~40%,本项 目无机废气产生量按原料使用量的 5%计,有机废气产生量按原料使用量的 40%计, 据此估算得出废气产生量见表 43。 表43 环境监测实验室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计算结果表 原料 种类 无机 试剂 有机 试剂 原料名称 原料年 用量 /(kg/a) 使用时间 /(h/d) 污染因子 产污系数 /% 污染物 产生量 /(kg/a) 污染物 产生速率 /(kg/h) 25%氨水 2.28 2 氨气 5 0.114 0.0002 40%氢氟酸 1.15 2 氟化物 5 0.058 0.0001 37%盐酸 2.95 2 氯化氢 5 0.148 0.0003 98%硫酸 47.84 2 硫酸雾 5 2.392 0.0048 68%硝酸 7.1 2 氮氧化物 5 0.355 0.0007 氯仿/三氯甲烷 66.6 2 三氯甲烷 40 26.64 0.0533 甲醛溶液 1.62 2 甲醛 40 0.648 0.0013 75 丙酮 1.18 2 丙酮 40 0.472 0.0009 无水乙醇 2.84 2 乙醇 40 1.136 0.0023 乙酸 2.31 2 乙酸 40 0.924 0.0018 29.82 0.0596 VOCs(非甲烷总烃、TRVOC)合计 注:年工作天数为 250 天。 环境监测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无机废气 G2-1(主要为氨气、氟化物、氯化物、 硫酸雾、氮氧化物),有机废气 G2-2(甲醛、丙酮、VOCs(非甲烷总烃、TRVOC)) 通过通风橱、局部通风罩收集后经 3 台活性炭吸附箱(编号 TA002、TA003、TA004) 处理后,由 3 根 15m 高排气筒 P2~P4 排放。环境监测实验室废气收集处理方式见表 44。 表44 环境监测实验室废气收集处理方式 房 间 号 名称 监测项目 使用挥发 性试剂 产生废气 污染物 废气收集 方式 监测室 1 挥发酚、 总磷、总 氮、六价 铬、总 铬、氯化 物、悬浮 物、总 砷、阴离 子表面活 性剂、 BOD 等 氨水、氢 氟酸、盐 酸、硫 酸、硝 酸、氯仿 /三氯甲 烷、丙 酮、无水 乙醇、乙 酸 氨气、臭 气浓度、 氟化物、 硫酸雾、 氯化氢、 氮氧化 物、丙 酮、VOCs 3 台通风橱 (单个风 量 2000m³/h) 102 监测室 2 氨氮、总 汞、TOC 等 盐酸、硫 酸、硝酸 硫酸雾、 氯化氢、 氮氧化物 1 台通风橱 (风量 2000m³/h) 103 原子吸 收室 (面积 17.1m²) 锰、铜、 铁、锌、 镉、铅等 盐酸、硫 酸、硝酸 硫酸雾、 氯化氢、 氮氧化物 1 个局部通 风罩(风 量 500m³/h) 104 气相色 谱室 (面积 17.1m²) 总烃、非 甲烷烃等 无水乙醇 VOCs 1 个局部通 风罩(风 量 500m³/h) 105 监测室 3 石油类、 硫化物等 盐酸、硫 酸 氯化氢、 硫酸雾 1 台通风橱 (风量 2000m³/h) 106 高温室 预处理仪 氢氟酸、 氟化物、 1 台通风橱 101 76 排风量 /(m³/h) 处理 方式 排放 方式 6000 1 台活性 炭吸附 箱(编 号 TA002) 1根 15m 高排 气筒 P2 3000 1 台活性 炭吸附 箱(编 号 TA003) 1根 15m 高排 气筒 P3 6000 1 台活性 炭吸附 箱(编 号 1根 15m 高排 气筒 器设备 107 监测室 4 盐酸、硫 酸、硝酸 盐酸、硫 酸、甲 醛、无水 乙醇、乙 酸 二氧化 氮、二氧 化硫、甲 醛等 硫酸雾、 氯化氢、 氮氧化物 氯化氢、 硫酸雾、 甲醛、 VOCs TA004) (风量 2000m³/h) P4 1 台通风橱 (风量 2000m³/h) 本项目涉及产生实验废气的操作主要在通风橱中进行,通风橱中通风系统可进行 集中监控、控制并根据实际要求设定每台通风柜的最小排风量,以确保值班风量,使 通风橱内保持负压,有效防止有害气体外泄。原子吸收室、气相色谱室实验台采用局 部通风罩,小时换气次数可达 29 次,实验过程中门窗关闭,有效保证实验废气能够 得到 100%收集,避免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少,且排气筒 P2、P3、P4 均排放有机和无机废气,难以区分 各排气筒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本次评价按照最不利情况下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各排气筒 的排放源强,即按全部无机、有机废气经 P2 或 P3 或 P4 中的一根排气筒排放计。环境 监测实验室废气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见表 45。 表45 环境监测实验室废气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产生情况 排气筒 污染物名称 编号 P2 P3 产生量 /(kg/a) 产生 速率 /(kg/h) 氨气 0.114 0.0002 氟化物 0.058 氯化氢 收集 处理 风量 效率 效率 /(m3/h) /% /% 有组织排放 排放量 排放 /(kg/a) 速率/(kg/h) 排放 浓度 /(mg/m3) — 0.114 0.0002 0.033 0.0001 — 0.058 0.0001 0.017 0.148 0.0003 — 0.148 0.0003 0.050 硫酸雾 2.392 0.0048 — 2.392 0.0048 0.800 氮氧化物 0.355 0.0007 0.355 0.0007 0.117 甲醛 0.648 0.0013 0.162 0.0003 0.054 丙酮 0.472 0.0009 75 0.118 0.0002 0.038 VOCs(非甲 烷总烃、 TRVOC) 29.82 0.0596 75 7.455 0.0149 2.483 氨气 0.114 0.0002 — 0.114 0.0002 0.067 氟化物 0.058 0.0001 — 0.058 0.0001 0.033 氯化氢 0.148 0.0003 0.148 0.0003 0.100 硫酸雾 2.392 0.0048 — 2.392 0.0048 1.600 氮氧化物 0.355 0.0007 — 0.355 0.0007 0.233 100 100 77 — 75 — 6000 3000 P4 甲醛 0.648 0.0013 75 0.162 0.0003 0.108 丙酮 0.472 0.0009 75 0.118 0.0002 0.075 VOCs(非甲 烷总烃、 TRVOC) 29.82 0.0596 75 7.455 0.0149 4.967 氨气 0.114 0.0002 — 0.114 0.0002 0.033 氟化物 0.058 0.0001 — 0.058 0.0001 0.017 氯化氢 0.148 0.0003 — 0.148 0.0003 0.050 硫酸雾 2.392 0.0048 — 2.392 0.0048 0.800 氮氧化物 0.355 0.0007 0.355 0.0007 0.117 甲醛 0.648 0.0013 0.162 0.0003 0.054 丙酮 0.472 0.0009 75 0.118 0.0002 0.038 VOCs(非甲 烷总烃、 TRVOC) 29.82 0.0596 75 7.455 0.0149 2.483 100 — 6000 75 本项目环境检测实验室使用氨水、三氯甲烷、丙酮、甲醛溶液等具有刺激性气味 的化学试剂,在实验分析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选取上海奕茂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第 三方检测实验室作为类比对象来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异味影响,本项目与类比对象可比 性见表 46。 表46 本项目与类比对象可比性一览表 类比条件 类比对象(上海奕茂环保服务 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实验室) 本项目环境检测实验室 类比结果 1 实验内容 提供土壤、水质、环境空气、 废气和危险废物地采样分析 提供环境空气和废气、地 表水和废水、噪声等环境 要素的检测 相似 2 实验步骤 样品处理、分析检测 样品处理、分析检测 相同 3 异味原料 氨水、二甲苯、丙酮、甲苯、 二硫化碳等 氨水、三氯甲烷、丙酮、 甲醛溶液等 相似 4 废气产生环节 无机实验、有机实验 无机实验、有机实验 相同 5 废气处理方式 活性炭吸附 活性炭吸附 相同 序号 根据《上海奕茂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报告》(2019 年 10 月自主验收),该实验室排气筒出口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见表 47。 表47 类比对象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无量纲) 监测日期 排气筒 臭气浓度 231~549 2019 年 8 月 1 日, 2019 年 8 月 2 日 78 由表 46 可知,本项目实验室与上海奕茂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项 目实验内容、实验步骤、异味原料、产生废气的环节、废气的处理排放方式均类似, 具有类比性。根据表 47 可知,《上海奕茂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项目》 排气筒出口臭气浓度为 231~549(无量纲),因此预计本项目排气筒出口臭气浓度< 1000(无量纲)。 2.2 废水 由于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承担整个院区污水总排口责任主体,本 评价以整个院区排放的污水作为评价对象。 质量监督站外排废水主要包括纯水制备排浓水及反冲洗废水、器皿低浓度清洗废 水及器皿润洗废水、生活污水。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外排废水包括器皿低浓度清洗废 水及器皿润洗废水、生活污水。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外排废水包括水压试验废水、超 声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院内其他下属部门仅排放生活污水。 (1)纯水制备排浓水及反冲洗废水、水压试验废水 质量监督站纯水制备排浓水及反冲洗废水量 3m³/a(0.012m³/d)、锅炉压力容器 检验所水压试验废水量 4.5m³/a(0.018m³/d),合计 7.5m³/a。 上述废水水质较清洁,属于清净下水,参照清净下水水质指标,预测主要污染物 为 CODCr≤100mg/L,SS≤70mg/L。 (2)实验室清洗废水 质量监督站器皿低浓度清洗废水及器皿润洗废水量为 20m³/a(0.08m³/d),环境 监测监督中心站器皿低浓度清洗废水及器皿润洗废水量为 20m³/a(0.08m³/d),锅炉 压 力 容 器 检 验 所 超 声 波 清 洗 废 水 量 为 2.25m³/a ( 0.009m³/d ) , 合 计 42.25m³/a (0.169m³/d)。 为确定本项目实验室清洗废水水质情况,本评价类比调查了谱尼测试科技(天津) 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口清洗废水的水质情况。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主要 从事环境、食品、农产品、建筑材料、物理等综合检测服务,主要检测方法为光谱法、 气相色谱法、化学分析法等,出具检测报告约 50000 份/年。本项目废水与类比对象废 水均为实验室器清洗废水,水质情况具有可类比性。 参考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6 日对污水处理站进口清洗废 水的采样检测数据(FMN0116E40616506Z)及《上海奕茂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方检 79 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9 年 10 月自主验收),预计本项目 实验室清洗废水质见表 48。 表48 污水水质预测 单位:mg/L(pH 无量纲) pH CODCr BOD5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动植 物油 LAS 7.25 132 39.8 32 1.76 0.69 2.42 0.76 — 奕茂污水处理站进 7.0~7.7 82~103 14.2~18.1 口清洗废水 — 10.3~11.8 — — — 1.8~2.1 预计本项目实验室 清洗废水 50 15 2 20 2 5 污染因子 废水类别 谱尼污水处理站进 口清洗废水 6-9 150 60 (3)生活污水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由 职 工 洗 手 、 冲 厕 产 生 。 质 量 监 督 站 生 活 污 水 量 为 945m³/a (3.78m³/d)。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生活污水量为 270m³/a(1.08m³/d),锅炉压力容 器检验所生活污水量为 364.5m³/a(1.46m³/d),院内其他下属部门仅排放生活污水量 3901.5m³/a,合计为 5481m³/a。主要污染因子为 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 总氮、动植物油类,预测污染物产生浓度见表 49。 表49 生活污水水质预测 单位:mg/L(pH 无量纲) 污染因子 水量 废水类别 /(m3/a) pH CODCr BOD5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动植物油类 5481 6~9 400 250 300 30 2.5 50 50 生活污水 2.3 噪声 本项目主要设备均为小型实验仪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较小,且均位于室内, 经墙体隔音后其噪声值较小,主要噪声源为废气处理设备风机、空气压缩机。废气处 理设备风机布置于楼顶,采取加装隔声罩及减振台座等措施,空气压缩机布置于室内, 通过建筑隔声。参考同类设备噪声源强及典型降噪措施降噪效果,本项目噪声源强及 防治情况详见表 50。 表50 主要设备噪声源强 序号 噪声设备 名称 噪声源强 /dB(A) 数量 /台 位置 1 废气处理设 备风机 85 4 楼顶 80 防治措施 隔声减振 量/dB(A) 单台设备 排放源强 /dB(A) 加装隔声罩 及减振台座 15 70 2 空气压缩机 80 1 室内 建筑隔声 20 60 2.4 固体废物 (1)质量监督站土壤监测实验室 ①废试剂瓶 S1-1 化学试剂的废包装瓶,产生量为 0.2t/a,属于“HW49 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收 集至塑料箱,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土壤样品 S1-2 土壤样品萃取后的剩余物,产生量约为 0.006t/a,产生量较少,混入生活垃圾,由 城管部门定期清运。 ③高浓度清洗废液 S1-3 由实验器皿前两次清洗产生,产生量为 0.25t/a,属于“HW49 其他废物”类危险 废物,收集至密闭废水桶,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活性炭 S1-4 质量监督站土壤监测实验室 VOCs(非甲烷总烃、TRVOC)产生量为 332kg/a, 被活性炭吸附的量为 249kg(按 75%计)。活性炭吸附箱内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 柱状活性炭总填充量约为 350kg,1kg 活性炭的吸附能力约为 0.25~0.35kg 有机废气, 保守考虑按 0.2kg 计,则可吸附 70kg 有机废气。因此,计算得出质量监督站土壤监测 实验室活性炭吸附箱内的活性炭更换周期为 3.3 个月,考虑不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风量的不均匀性及活性炭吸附有效性,建议活性炭更换周期为 3 个月更换一次,产生 的废活性炭约为 1.65t/a,属于“HW49 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收集至塑料箱,暂存至 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办公废物 S1-4 主要为办公区域产生的废纸箱、废纸等废物,产生量约为 0.5t/a,属于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⑥生活垃圾 S1-5 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按 0.5kg/(人·d)计,年工作 250d,员工人数 4 人,则产生 量约为 0.5t/a,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 (2)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监测实验室 ①实验废液 S2-1 81 由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无机废液,还包括少量的废水样品,产生量为 1.1t/a, 属于“HW49 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收集至密闭废水桶,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试剂瓶 S2-2 化学试剂的废包装瓶,产生量为 0.5t/a,属于“HW49 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收 集至塑料箱,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高浓度清洗废液 S2-3 由实验器皿前两次清洗产生,产生量为 5t/a,属于“HW49 其他废物”类危险废 物,收集至密闭废水桶,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活性炭 S2-4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监测实验室 VOCs(非甲烷总烃、TRVOC)产生量为 29.82kg/a,被活性炭吸附的量为 22.4kg(按 75%计)。3 台活性炭吸附箱内碘值不低 于 800 毫克/克的柱状活性炭总填充量约为 550kg(TA002、TA004 填充量均为 200kg, TA003 填充量为 150kg),1kg 活性炭的吸附能力约为 0.25~0.35kg 有机废气,保守 考虑按 0.2kg 计,则可吸附 110kg 有机废气。因此,计算得出质量监督站土壤监测实 验室活性炭吸附箱内的活性炭更换周期约为 4.9 年一次,考虑不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理风量的不均匀性及活性炭吸附有效性,本评价建议活性炭更换频次为 1 次/年,每次 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约为 0.58t/a,属于“HW49 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收集至塑料 箱,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办公废物 S2-5 主要为办公区域产生的废纸箱、废纸等废物,产生量约为 2t/a,属于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⑥生活垃圾 S2-6 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按 0.5kg/(人·d)计,年工作 250d,员工人数 20 人,则产 生量约为 2.5t/a,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 (3)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①废黄油包装桶 S3-1 黄油的废包装桶,产生量为 0.24t/a,属于“HW49 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收集 至塑料箱,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82 ②办公废物 S3-2 主要为办公区域产生的废纸箱、废纸等废物,产生量约为 1t/a,属于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③生活垃圾 S3-3 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按 0.5kg/(人·d)计,年工作 250d,员工人数 27 人,则产 生量约为 3.375t/a,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汇总于表 51。 表51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废物属性 预测产生 量/(t/a) 处置方式 玻璃瓶 HW49 其 他废物 0.2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萃取 土壤 一般工业 固废 0.006 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 高浓度清 洗废液 器皿清洗 实验试剂 HW49 其 他废物 0.25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1-4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活性炭 HW49 其 他废物 1.65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1-5 办公废物 员工办公 废纸箱、 废纸 一般工业 固废 0.5 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处理 S1-6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果皮纸屑 生活垃圾 0.5 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 二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监测实验室 S2-1 实验废液 实验过程 有机废 液、无机 废液、废 水样品 HW49 其 他废物 1.1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2-2 废试剂瓶 实验过程 玻璃瓶 HW49 其 他废物 0.5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2-3 高浓度清 洗废液 器皿清洗 实验试剂 HW49 其 他废物 5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2-4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活性炭 HW49 其 他废物 0.58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2-5 办公废物 员工办公 废纸箱、 废纸 一般工业 固废 2 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处理 S2-6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果皮纸屑 生活垃圾 2.5 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 三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S3-1 废黄油包 装桶 黄油、铁 桶 HW49 其 他废物 0.24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序号 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一 质量监督站土壤监测实验室 S1-1 废试剂瓶 实验过程 S1-2 废土壤样 品 S1-3 安全阀组装 主要成分 83 S3-2 办公废物 员工办公 废纸箱、 废纸 一般工业 固废 1 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处理 S3-3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果皮纸屑 生活垃圾 3.375 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详见表 52。 表52 危险废物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代 产生量 产生工序 主要 有害 产废 危险 污染防治 形态 号 名称 类别 码 /(t/a) 及装置 成分 成分 周期 特性 措施 一 质量监督站土壤监测实验室 1 废试剂瓶 2 HW49 其 900-041-49 他废物 0.2 实验过程 固 高浓度清 HW49 其 900-047-49 洗废液 他废物 0.25 器皿清洗 液 HW49 其 900-039-49 他废物 1.65 废气处理 固 3 废活性炭 玻璃 化学 每天 T,R 暂存于危 瓶 试剂 险废物暂 实验 化学 每天 T,R 存间,交 试剂 试剂 有资质单 活性 有机 4 个 位处置 T 炭 溶剂 月 二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监测实验室 有机 废 液、 无机 化学 每天 T,R 废 试剂 暂存于危 液、 险废物暂 废水 存间,交 样品 有资质单 玻璃 化学 每天 T,R 位处置 瓶 试剂 1 实验废液 HW49 其 900-047-49 他废物 1.1 实验过程 液 2 废试剂瓶 HW49 其 900-041-49 他废物 0.5 实验过程 固 高浓度清 HW49 其 900-047-49 洗废液 他废物 5 器皿清洗 液 实验 化学 每天 T,R 试剂 试剂 0.58 废气处理 固 活性 有机 每年 炭 溶剂 3 4 废活性炭 HW49 其 900-039-49 他废物 T 三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1 废黄油包 HW49 其 900-041-49 装桶 他废物 0.24 安全阀组 装 84 固 铁桶 黄油 2 周 T 暂存于危 险废物暂 存间,交 有资质单 位处置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排气筒 P1 污染物名称 丙酮 5.25mg/m³ 0.063kg/h 1.313mg/m³ 0.016kg/h VOCs (非甲烷总烃、 TRVOC) 18.5mg/m³ 0.222kg/h 4.625mg/m³ 0.056kg/h 氨气 0.033mg/m³ 0.0002kg/h 0.033mg/m³ 0.0002kg/h 臭气浓度 0.017mg/m³ 0.0001kg/h 0.017mg/m³ 0.0001kg/h 氯化氢 0.050mg/m³ 0.0003kg/h 0.050mg/m³ 0.0003kg/h 硫酸雾 0.800mg/m³ 0.0048kg/h 0.800mg/m³ 0.0048kg/h 氮氧化物 0.117mg/m³ 0.0007kg/h 0.117mg/m³ 0.0007kg/h 甲醛 0.15mg/m³ 0.0009kg/h 0.038mg/m³ 0.0002kg/h 丙酮 0.15mg/m³ 0.0009kg/h 0.038mg/m³ 0.0002kg/h VOCs (非甲烷总烃、 TRVOC) 9.93mg/m³ 0.0596kg/h 2.483mg/m³ 0.0149kg/h 氨气 0.067mg/m³ 0.0002kg/h 0.067mg/m³ 0.0002kg/h 运营期 臭气浓度 排气筒 P3 <1000(无量纲) <1000(无量纲) 氟化物 排气筒 P2 大 气 污 染 物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处理后排放浓度及 产生量 排放量 <1000(无量纲) <1000(无量纲) 氟化物 0.033mg/m³ 0.0001kg/h 0.033mg/m³ 0.0001kg/h 氯化氢 0.1mg/m³ 0.0003kg/h 0.1mg/m³ 0.0003kg/h 硫酸雾 1.600mg/m³ 0.0048kg/h 1.600mg/m³ 0.0048kg/h 氮氧化物 0.233mg/m³ 0.0007kg/h 0.233mg/m³ 0.0007kg/h 甲醛 0.433mg/m³ 0.0013kg/h 0.108mg/m³ 0.0003kg/h 85 丙酮 0.3mg/m³ 0.0009kg/h 0.075mg/m³ 0.0002kg/h VOCs (非甲烷总烃、 TRVOC) 19.8mg/m³ 0.0596kg/h 4.967mg/m³ 0.0149kg/h 氨气 0.033mg/m³ 0.0002kg/h 0.033mg/m³ 0.0002kg/h 臭气浓度 氟化物 0.017mg/m³ 0.0001kg/h 0.017mg/m³ 0.0001kg/h 氯化氢 0.050mg/m³ 0.0003kg/h 0.050mg/m³ 0.0003kg/h 硫酸雾 0.800mg/m³ 0.0048kg/h 0.800mg/m³ 0.0048kg/h 氮氧化物 0.117mg/m³ 0.0007kg/h 0.117mg/m³ 0.0007kg/h 甲醛 0.15mg/m³ 0.0009kg/h 0.038mg/m³ 0.0002kg/h 丙酮 0.15mg/m³ 0.0009kg/h 0.038mg/m³ 0.0002kg/h VOCs (非甲烷总烃、 TRVOC) 9.93mg/m³ 0.0596kg/h 2.483mg/m³ 0.0149kg/h 废水量 7.5m³/a 7.5m³/a CODCr 100mg/L 0.00075t/a 100mg/L 0.00075t/a SS 70mg/L 0.000525t/a 70mg/L 0.000525t/a 废水量 42.25m³/a 42.25m³/a pH 6~9 6~9 CODCr 150mg/L 6.34×10-3t/a 150mg/L 6.34×10-3t/a BOD5 60mg/L 2.54×10-3t/a 60mg/L 2.54×10-3t/a SS 50mg/L 2.11×10-3t/a 50mg/L 2.11×10-3t/a 氨氮 15mg/L 6.34×10-4t/a 15mg/L 6.34×10-4t/a 总磷 2mg/L 8.45×10-5t/a 2mg/L 8.45×10-5t/a 排气筒 P4 水压试验废 水、纯水制 备排浓水及 反冲洗废水 水 污 染 物 运营期 实验室清洗 废水 <1000(无量纲) <1000(无量纲) 86 总氮 20mg/L 8.45×10-4t/a 20mg/L 8.45×10-4t/a 动植物油 2mg/L 8.45×10-5t/a 2mg/L 8.45×10-5t/a LAS 5mg/L 2.11×10-4t/a 5mg/L 2.11×10-4t/a 废水量 5481m³/a 5481m³/a pH 6~9 6~9 CODCr 400mg/L 2.192t/a 400mg/L 2.192t/a BOD5 250mg/L 1.370t/a 250mg/L 1.370t/a SS 300mg/L 1.644t/a 300mg/L 1.644t/a 氨氮 30mg/L 0.164t/a 30mg/L 0.164t/a 总磷 2.5mg/L 0.014t/a 2.5mg/L 0.014t/a 总氮 50mg/L 0.274t/a 50mg/L 0.274t/a 动植物油 50mg/L 0.274t/a 50mg/L 0.274t/a 废试剂瓶 0.2t/a 0 废土壤样品 0.006 0 高浓度清洗废液 0.25t/a 0 废活性炭 1.65t/a 0 办公废物 0.5t/a 0 生活垃圾 0.5t/a 0 实验废液 1.1t/a 0 废试剂瓶 0.5t/a 0 高浓度清洗废液 5t/a 0 废活性炭 0.58t/a 0 办公废物 2t/a 0 生活垃圾 2.5t/a 0 废黄油包装桶 0.24t/a 0 办公废物 1t/a 0 生活垃圾 3.375t/a 0 设备运行噪声 80~85dB(A) 60~70dB(A) 生活污水 质量监督站 土壤监测实 验室 固 体 废 物 运营期 环境监测监 督中心站环 境监测实验 室 锅炉压力容 器检验所 噪 声 运营期 废气处理设 备风机、空 87 气压缩机等 设备 主要生态影响:本项目主要是利用现有闲置办公楼进行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无土建施工 内容,不影响土地原有功能,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生态影响。 88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 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筑内部装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会产生少量的 扬尘。由于施工活动主要在现有建筑内进行,且施工期较短,预计施工扬尘对周边环 境影响较小。 2. 施工噪声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切割机、电钻等设备噪声,源强约 80~90dB(A),预测 公式选用点源距离衰减模式: Lp  L p 0  20Lg r  L r0 式中:Lp——受声点(即被影响点)所接受的声级,dB(A); Lp0——噪声源的平均声级,dB(A); r——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的距离,取 1m; △L——噪声源的防护结构及房屋的隔声量,取 10dB(A)。 采用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计算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列于表 53。 表53 施工机械噪声预测结果 施工阶段 机械设备 源强 设备安装等 切割机、电钻 80~90 单位:dB(A) 噪声预测值 1m 3m 5 10m 17m 120m 80 70 66 60 55 38 由表 53 预测结果可知,当施工机械位置距离施工场界 3m 时,施工场界噪声将超 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噪声排放限值;当施工 机械位置距离施工场界 17m 时,施工场界噪声将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523-2011)夜间噪声排放限值。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区为为南侧约 120m 处的花园北里,经距离衰减后,施工机械噪声衰减至 38dB(A),因此,预计本项目施 工噪声不会对其产生显著影响。 为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的影响,建设单位须采取以下措施: (1)选用低噪声切割机、电钻等机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使其保持 89 良好的工作状态;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休和夜间停止高噪声施工活动。 (3)禁止将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置于室外。 3. 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工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成份相对比较简单,污染 物浓度低,依托院内现有化粪池沉淀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中国石油大港油 田供水公司(港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装修作业过程中产 生的废建筑材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城管部门清运;废建筑材料分类收集,可回 收部分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不可回收部分外运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定地点。因 此,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总的来说,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性的,待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 因素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90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1 废气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活性炭吸附法主要用于低浓度高风量有机废气净化,与其它方法相比具有去除效 率高、净化彻底、能耗低、工艺成熟、易于推广实用的优点,具有很好的环境和经济 效益。本项目实验室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浓度较低,适宜采用活性炭吸附法。 吸附法处理废气效率的关键是吸附剂,对吸附剂的要求是具有密集的细孔结构, 内表面积大,吸附性能好,化学性质稳定,耐酸碱、耐水、耐高温高压,不易破碎, 对空气阻力小。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 吸附装置的净化效率可达 90%,因此,本评价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按 75%计是可 行的。 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有机废气治理装置的维护管理,对排气中污染物定期 监测,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根据《2020 年挥发 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 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活性炭。 1.2 废气达标分析 (1)达标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污染物达标情况见表 54。 表54 废气有组织排放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污染 排气筒 工序 P1 污染物 排放情况 标准限值 排气 风机 筒高 风量 浓度 速率 浓度 速率 度/m /(m3/h) /(kg/h) /(mg/m3) /(kg/h) /(mg/m3) 0.056 4.625 1.5 50 0.056 4.625 1.8 60 0.0002 0.033 0.6 — 0.0001 0.017 0.05 9.0 0.0003 0.050 0.13 100 0.0048 0.800 0.75 45 0.0007 0.117 0.385 240 0.0003 0.054 0.13 25 非甲烷总烃 0.0149 2.483 1.5 50 TRVOC 0.0149 2.483 1.8 60 样品前 非甲烷总烃 处理 TRVOC 15 12000 氨气 P2 氟化物 样品前 氯化氢 处理、 硫酸雾 实验分 氮氧化物 析 甲醛 15 6000 91 执行标准 DB12/5242020 DB12/0592018 是否 达标 是 是 是 是 GB162971996 是 是 是 是 DB12/5242020 是 是 P3 P4 氨气 0.0002 0.067 0.6 — 氟化物 0.0001 0.033 0.05 9.0 样品前 氯化氢 处理、 硫酸雾 实验分 氮氧化物 析 甲醛 0.0003 0.100 0.13 100 0.0048 1.600 0.75 45 0.0007 0.233 0.385 240 0.0003 0.108 0.13 25 非甲烷总烃 0.0149 4.967 1.5 50 TRVOC 0.0149 4.967 1.8 60 氨气 0.0002 0.033 0.6 — 0.0001 0.017 0.05 9.0 0.0003 0.050 0.13 100 0.0048 0.800 0.75 45 0.0007 0.117 0.385 240 0.0003 0.054 0.13 25 非甲烷总烃 0.0149 2.483 1.5 50 TRVOC 0.0149 2.483 1.8 60 氟化物 样品前 氯化氢 处理、 硫酸雾 实验分 氮氧化物 析 甲醛 15 15 3000 6000 DB12/0592018 是 是 GB162971996 是 是 是 是 DB12/5242020 DB12/0592018 是 是 是 是 GB162971996 是 是 是 是 DB12/5242020 是 是 注 1:本项目排气筒 P2、P3、P4 周围 200m 范围内的最高建筑滨城购物商场高度为 25m,不 满足高出周围 200m 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根据 GB16297-1996,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氮 氧化物、甲醛排放速率严格 50%执行。 由表 54 可知,排气筒 P1 中非甲烷总烃、TRVOC 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工 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 P2、 P3、P4 中氨气排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标准限值要 求,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甲醛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TRVOC 排 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环境检测实验室使用氨水、三氯甲烷、甲醛溶液等具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学 试剂,在实验分析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根据类比对象监测结果,预计本项目环境 检测实验室排气筒出口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 (2)等效排气筒达标分析 本项目排气筒 P1 与 P2 间距约为 20m,P2、P3、P4 两两间距约为 3m,小于两两高 度之和,需依次进行等效。等效排气筒达标排放情况见表 55。 92 表55 等效排气筒达标排放情况 排气筒 P 等效 污染物 等效排气筒 等效排气筒排放 速率限值 高度/m 速率/(kg/h) /(kg/h) 执行标准 是否 达标 氨气 0.0006 0.6 DB12/059-2018 是 氟化物 0.0003 0.05 是 氯化氢 0.0009 0.13 是 0.0144 0.75 0.0021 0.385 是 甲醛 0.0009 0.13 是 非甲烷总烃 0.1007 1.5 TRVOC 0.1007 1.8 硫酸雾 氮氧化物 15 GB16297-1996 DB12/524-2020 是 是 是 注 1:等效排气筒排放速率 Q 等效= Q1+Q2+Q3+Q4。 注 2:等效排气筒高度 h 等效= ℎ ℎ ℎ ℎ 。 由表 55 可知,本项目 P1、P2、P3、P4 等效排气筒氨气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DB12/059-2018),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甲醛排放速率 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TRVOC 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3)排气筒高度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排气筒周边 200m 建筑物情况见下表。 表56 本项目周边 200m 范围内主要建筑物高度分布情况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物高度(m) 与本项目排气筒最近距离(m) 1 团结里小区居民楼 10 160 2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 院)内办公楼 12~15 20 3 滨城购物商场 25 50 4 迪美信誉楼(油田店) 25 90 5 花园北里居民楼 15 170 93 h=10m h=15m h=12m h=12m h=12m h=15m h=25m h=25m h=15m h=15m h=15m 图17 本项目排气筒周边 200m 范围内主要建筑物分布情况图 本项目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实验室排气筒 周围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为 25m,本项目排气筒难以满足高出周围 200m 范围内的 建筑 5m 以上的要求,本项目排气筒 P2、P3、P4 高度均设置为 15m,根据 GB162971996,排气筒 P2、P3、P4 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甲醛排放速率严格 50% 执行。 1.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选择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A 推荐模型中估算模型分别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 大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见表 57。 表57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 标准值/(mg/m3) 标准来源 氟化物 1 小时平均 0.02 氮氧化物 1 小时平均 0.2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氨气 1 小时平均 0.2 氯化氢 1 小时平均 0.05 硫酸雾 1 小时平均 0.3 甲醛 1 小时平均 0.05 9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丙酮 1 小时平均 0.8 TRVOC 1 小时平均 1.2 非甲烷总烃 一次浓度限值 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详解》P244 (2)估算模型参数 表58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城市/农村选项 取值 城市/农村 城市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298.34 万人 o 41.2 o 最低环境温度/ C -19.4 土地利用类型 城市 区域湿度条件 中等湿度 最高环境温度/ C 考虑地形 是否考虑地形 □是 / 地形数据分辨率/m 考虑岸线熏烟 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 否 □是 岸线距离/km 否 岸线方向/° 否 否 注:①人口数来源于《2019 年天津统计年鉴》中滨海新区 2018 年常住人口数。 ②最高、最低环境温度来源于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官网月极端气温统计数据。 (3)估算模式估算结果 本次评价使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推荐的估算 模型 AERSCREEN,判定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点源参数及面源参数见表 59。 表59 点源参数表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排气 排气 年排 筒底 排气 烟气 烟气 筒出 放小 排放 名称 部海 筒高 流速 温度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口内 时数 工况 E/o N/o 拔高 度/m /(m/s) /℃ 径/m /h 度/m 排气 117.501737 38.728376 筒 P1 排气 筒 117.501939 38.728130 P2、 P4 5 5 15 15 0.5 0.4 17 13.2 95 25 25 丙酮 正常 1500 非甲烷总烃 排放 TRVOC 正常 500 排放 0.016 0.056 0.056 氨气 0.0002 氟化物 0.0001 氯化氢 0.0003 硫酸雾 0.0048 氮氧化物 0.0007 排气 117.501939 38.728130 筒 P3 5 15 0.3 11.8 25 正常 500 排放 甲醛 0.0003 丙酮 0.0002 非甲烷总烃 0.0149 TRVOC 0.0149 氨气 0.0002 氟化物 0.0001 氯化氢 0.0003 硫酸雾 0.0048 氮氧化物 0.0007 甲醛 0.0003 丙酮 0.0002 非甲烷总烃 0.0149 TRVOC 0.0149 采用估算模型 AERSCREEN 预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各污 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最大值统计结果见表 60。 表60 主要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排放方式 污染源 P1 污染物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 Ci /(mg/m³) 占标率 Pi /% 出现距离 /m D10% /km 丙酮 1.01×10-3 0.13 54 — 3.54×10 -3 0.18 54 — TRVOC 3.54×10 -3 0.30 54 — 氨气 1.45×10-5 0.01 54 — 7.27×10 -6 0.04 54 — 氯化氢 2.18×10 -5 0.04 54 — 硫酸雾 3.49×10-4 0.12 54 — 5.09×10 -5 0.02 54 — 甲醛 2.18×10 -5 0.04 54 — 丙酮 1.46×10-5 0.002 54 — 1.08×10 -3 0.05 54 — TRVOC 1.08×10 -3 0.09 54 — 氨气 1.97×10-5 0.01 17 — 9.87×10 -6 0.05 17 — 氯化氢 2.96×10 -5 0.06 17 — 硫酸雾 4.74×10-4 0.16 17 — 6.91×10 -5 0.03 17 — 2.96×10 -5 0.06 17 — 丙酮 1.97×10 -5 0.002 17 — 非甲烷总烃 1.47×10-3 0.07 17 — 非甲烷总烃 氟化物 P2、P4 点源 氮氧化物 非甲烷总烃 氟化物 P3 氮氧化物 甲醛 96 各污染源最大值 TRVOC 1.47×10-3 0.12 17 — TRVOC -3 0.30 54 — 3.54×10 根据表 60 预测结果可知,经估算模式预测,本项目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最 大落地浓度值占标率中最大值 Pmax =0.3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的大气评价工作分级依据,见表 61。 表61 大气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结合估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应为三级,因此不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 评价。 1.4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见表 62。 表6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评价等级 评价等级 与范围 评价范围 SO2+NOx 排放量 评价 因子 评价 标准 评价因子 评价标准 自查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边长=50km□ 边长 5~50km□ 边长=5km□ ≥2000t/a□ 500~2000t/a□ <500t/a 基本污染物(PM2.5、PM10、SO2、NO2、CO、 O3) 包括二次 PM2.5□ 其他污染物( 氨气、臭气浓度、氟化物、氯化 不包括二次 PM2.5 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甲醛、丙酮、非甲烷 总烃、TRVOC ) 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 附录 D 其他标准 环境功能区 一类区□ 二类区 一类区和二类区□ 评价基准年 (2019)年 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现状补充监测□ 调查数据来源 现状评价 达标区□ 不达标区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其他在建、 污染源调 区域污染 调查内容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拟替代的污染源□ 拟建项目污 查 源□ 现有污染源□ 染源□ 其 AERMOD ADMS AUSTAL2000 EDMS/AEDT CALPUFF 网格模 他 预测模型 □ □ □ □ □ 型□ □ 大气环境 预测范围 边长≥50km□ 边长 5~50km□ 边长=5km□ 影响预测 包括二次 PM2.5□ 与评价 预测因子 预测因子( / ) 不包括二次 PM2.5□ 正常排放短期浓度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贡献值 100%□ 97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 贡献值 非正常排放 1h 浓 度贡献值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 和年平均浓度叠加 值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 体变化情况 一类区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二类区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C 非正常占标率 ≤100%□ 非正常持续时长 ()h C 本项目最大标率> 10%□ C 本项目最大标率> 30%□ C 非正常占标率> 100%□ C 叠加达标□ C 叠加不达标□ k≤−20%□ k>−20%□ 监测因子:(氨气、臭气浓 度、氟化物、氯化氢、硫酸 有组织废气监测 污染源监测 环境监测 雾、氮氧化物、甲醛、非甲 无组织废气监测□ 计划 烷总烃、TRVOC) 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因子:( / ) 监测点位数( / ) 环境影响 可以接受 不可以接受□ 评价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距( / )厂界最远( / )m 结论 NOx: 颗粒物:( / )t/a 污染源年排放量 SO2:( / )t/a ( 0.0004 )t/a 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 无监测□ 无监测 VOCs: ( 0.091 )t/a 2. 废水 2.1 地表水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本项目属于水污染影 响型建设项目,其评价等级判定见表 63。 表63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表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 Q/(m³/d);水污染物当量数 W/(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 或 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且 W<6000 三级 B 间接排放 — 由表 63 可知,本项目废水间接排放,评价等级为三级 B,可不展开区域污染源调 查,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仅开展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2.2 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水压试验废水、纯水制备排浓水及反冲洗废 水、实验室低浓度清洗废水一起排至污水总排口。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外排废水水 质达标情况见表 64。 98 表64 本项目外排废水水质情况一览表 单位:mg/L(pH 无量纲) 污染源 水量 /(m³/a) pH CODCr BOD5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动植物 油类 LAS 水压试验废 水、纯水制 备排浓水及 反冲洗废水 7.5 — 100 — 70 — — — — — 实验室清洗 废水 42.25 6~9 150 60 50 15 2 20 2 5 生活污水 5481 6~9 400 250 300 30 2.5 50 50 — 污水总排口 混合水质 5530.75 6~9 397.7 248.2 297.8 29.8 2.5 49.7 49.6 0.04 排放限值 — 6~9 500 300 400 45 8.0 70 100 2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表 64 可知,本项目外排废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12/356-2018) 三级标准要求,由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供水公 司(港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3 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水压试验废水、纯水制备排浓水及反冲洗废 水、实验室低浓度清洗废水一起排至污水总排口,最终排入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供水公 司(港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港东污水处理厂隶属于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供水公司,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 红旗路东延路与东风五路之间,主要处理大港油田居民区生活污水。 (1)处理能力 设计总处理规模为 1.5 万 m³/d,目前该污水处理厂运行水量基本稳定在 1.1 万~ 1.2 万 m³/d。 (2)处理工艺 厂区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多段 AO+化学絮凝沉淀+臭氧高级氧化工艺”,污泥 处理工艺为叠罗脱水机,臭气治理采用高能光量子除臭设施。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 标准,出水排入板桥河。 (3)设计进水水质 99 表65 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 单位:mg/L(pH 无量纲) 污染源 pH CODCr BOD5 SS 氨氮 TP TN 动植物 油类 LAS 污水处理厂进水 6~9 500 300 400 45 8.0 70 100 20 本项目总排口出水 6~9 388.4 241 289 29.2 2.5 48.5 47.8 0.2 是否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4)出水排放达标情况 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管网发布的天津市重点排污单位监测结果(污水处理厂),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供水公司(港东污水处理厂)监测结果见表 66。 时间 表66 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 单位:mg/L(pH 无量纲) pH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动植物油 石油类 色度 LAS 粪大肠 菌群数 2019.08.01 — 19 — — 1.4 6.36 0.06 — — — — — 2019.04.11 — 8 — — 0.299 4.72 <0.01 — — — — — 2018.9.11 — 29 — — 0.172 5.04 0.06 — — — — — 2018.07.10 — 27 2.3 <4 0.254 2.24 0.02 0.13 0.2 2 <0.05 <20 标准限值 6~9 30 6 5 1.5(3.0) 10 0.3 1.0 0.5 15 0.3 1000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是否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注:“—”表示无数据。 综上所述,本项目外排废水水质符合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供水公司(港东污水处理 厂)的收水水质要求,排放的废水水量和水质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的运行产生明显影 响,该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执行的排放标准可涵盖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水污染物。 因此,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依托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供水公司(港东污水处理厂)进 一步处理具备环境可行性。 2.4 建设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表67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污染治理设施 序 号 废水 类别 污染物种 类 排放 去向 排放 规律 排放口 污染 污染 排放口 设置是 污染治 排放口类型 治理 治理 编号 否符合 理设施 设施 设施 要求 名称 编号 工艺 实验室低浓度 pH、 间断排 清洗废水、水 CODCr、 放,流 市政污 1 压试验废水、 BOD5、 量不稳 水管网 纯水制备排浓 SS、氨 定且无 水及反冲洗废 氮、总 规律, / / / ☑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是 DW001 □清净下水 □否 排放 □温排水排 100 水、生活污 磷、总 氮、动植 物油类、 LAS 但不属 于冲击 型排放 放 □车间会车 间处理设施 排放口 表68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序 排放口 号 编号 经度/° 纬度/°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废水排 排放 排放 间歇排 DB12/599-2015 放量/ 污染物 去向 规律 放时段 名称 (A 标准) (m³/a) 种类 /(mg/L) 1 DW001 117.501221 38.728302 664.75 间接 排 放, 流量 不稳 市政 定且 8:00污水 无规 17:30 管网 律, 但不 属于 冲击 型排 放 中国 石油 大港 油田 供水 公司 (港 东污 水处 理 厂) pH 6~9 CODCr 30 BOD5 6 SS 5 NH3-N 1.5(3.0) TN 10 TP 0.3 动植物 油类 1.0 LAS 0.3 表69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序号 排放口编号 DW001 名称 浓度限值/(mg/L) pH 6~9(无量纲) CODCr 500 BOD5 300 SS 1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种类 氨氮 总磷 400 《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45 8.0 总氮 70 动植物油类 100 LAS 20 表70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1 DW001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日排放量/(t/d) 年排放量/(t/a) pH 6~9(无量纲) — — CODCr 397.7 8.80×10-3 2.200 101 BOD5 SS 248.2 5.49×10-3 1.373 297.8 6.59×10 -3 1.647 -4 0.165 氨氮 29.8 6.59×10 总磷 2.5 5.53×10-5 0.014 总氮 49.7 1.10×10 -3 0.275 动植物油类 49.6 1.10×10-3 0.274 0.04 -7 0.0002 LAS 8.41×10 pH — CODCr 2.200 BOD5 1.373 SS 1.647 氨氮 0.165 总磷 0.014 总氮 0.275 动植物油类 0.274 LAS 0.0002 全厂排放口合计 表71 环境监测计划及记录信息表 序 号 1 排放口 编号 DW001 污染 物名 称 监测设 施 自动 监测 设施 安装 位置 自动监测 设施的安 装、维护 等相关管 理要求 自动 监测 是否 联网 自动 监测 仪器 名称 手工监 测采样 方法及 个数 手工 监测 频次 手工测定 方法 pH 玻璃电极 法 CODCr 重铬酸盐 法 BOD5 稀释与接 种法 SS 重量法 氨氮 ☑手动 □自动 / / / / 瞬时采 样(3 个) 1 次/ 每季 度 纳氏试剂 分光光度 法 总磷 钼酸铵分 光光度法 总氮 碱性过硫 酸钾消解 动植 物油 类 红外分光 光度法 LAS 亚甲蓝分 102 光光度 法、流动 注射-亚甲 基蓝分光 光度法 表7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影响类型 自查项目 水污染影响型☑;水文要素影响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重 水环境保 点保护与珍惜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 护目标 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涉水的风景名胜区□;其他☑ 影响 识别 影响途径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其他□ 水温□;径流□;水域面积□ 持久性污染物□;有毒有害污染物□; 影响因子 评价等级 非持久性污染物☑;pH 值☑;热污染 □;富营养化☑;其他☑ 水温□;水位(水深)□;流速□; 流量□;其他□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一级□;二级□;三级 A□;三级 B☑ 一级□;二级□;三级□ 调查项目 数据来源 区域污染 排污许可证□;环评□;环保验收 已建□;在建□; 源 拟替代的污染源□ □;既有实测□;现场监测□;入河 拟建□;其他□ 排放口数据□;其他□ 调查时期 数据来源 受影响水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 体水环境 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补充监测 期□ 质量 □;其他□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区域水资 现状 源开发利 调查 用状况 未开发□;开发量 40%以下□;开发量 40%以上□ 调查时期 数据来源 水文情势 丰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 水行政主管部门□;补充监测□;其 调查 封期□ 他□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监测 因子 监测时期 补充监测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 期□ ()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评价范围 现状 评价因子 评价 评价标准 监测断面或点位 监测断面或点位个数()个 河流:长度()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km2 () 河流、湖库、河口:I 类□;II 类□;III 类□;IV 类□;V 类□ 103 近岸海域: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 规划年评价标准() 评价时期 丰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 □:达标□;不达标□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达标□;不达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质量状况□:达标□;不达标□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等代表性断面的水质状况:达标□;不达标 □ 达标区□ 评价结论 底泥污染评价□ 不达标区□ 水资源与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文情势评价□ 水环境质量回顾评价□ 流域(区域)水资源(包括水能资源)与开发利用总体状况、生 态流量管理要求与现状满足程度、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空间的水流 状况与河湖演变状况□ 预测范围 河流:长度()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km2 预测因子 () 预测时期 丰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设计水文条件□ 预测情景 建设期□;生产运行期□;服务期满后□ 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 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 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 预测方法 数值解□;解析解□;其他□ 导则推荐模式□;其他□ 水污染控 制和水环 境影响减 缓措施有 效性评价 区(流)域水环境中质量改善目标□;替代削减源□ 影响 预测 排放口混合区外满足水环境管理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水环境质量要求□ 影响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 评价 满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 水环境影 放满足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响评价 满足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同时应包括水文情势变化评价、主要水文特征值影响 评价、生态流量符合性评价□ 对于新设或调整入河(湖库、近岸水域)排放口的建设项目,应包括排放口设 置的环境合理性评价□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 104 □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L) pH — 6~9(无量纲) CODCr 2.200 397.7 BOD5 1.373 248.2 SS 1.647 297.8 NH3-N 0.165 29.8 TP 0.014 2.5 TN 0.275 49.7 动植物油 0.274 49.6 LAS 0.0002 0.04 污染源排 放量核算 替代源排 放情况 生态流量 确定 环保措施 防治 监测计划 措施 排污许可证编 污染物名 排放量/(t/a) 号 称 污染源名称 (/) (/) (/) 排放浓度/(mg/L) (/) 3 (/) 3 生态流量:一般水期()m /s;鱼类繁殖期()m /s;其他()m3/s 生态水位:一般水期()m;鱼类繁殖期()m;其他()m 污水处理设施□;水文减缓设施□;生态流量保障设施□;区域削减□; 依托其他工程措施□;其他☑ 环境质量 污染源 监测方式 手动□;自动□;无监测☑ 手动☑;自动□;无监测□ 监测点位 (/) (总排口) (/) (pH、CODCr、BOD5、SS、氨 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类、 LAS) 监测因子 污染物排 放清单 □ 可以接受☑;不可以接受□ 评价结论 注:“□”为勾选项,可√;“()”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3.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废气处理设备风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排放源强声级 为 65dB(A),依据噪声叠加和距离衰减公式预测厂界噪声值。 根据建设项目声源的噪声排放特点,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的要求,选择点声源预测模式,来模拟预测这些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 衰减变化的规律。具体预测模式如下: (1)噪声距离衰减模式 𝐿 𝑟 𝐿 𝑟 20lg 105 𝑟 𝑟 𝑅 式中: 𝐿 𝑟 —距声源 r 米处的噪声预测值,dB(A); 𝐿 𝑟 —参考位置 r0 处的声级,dB(A); r—预测点位置与点声源之间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处与点声源之间的距离,取 1m; R—隔声值,取 15~20dB(A)。 (2)噪声叠加模式 10 . 𝐿 = 10lg =1 式中: L—受声点处 n 个噪声源的总声级,dB(A); Lpi—第 i 个噪声源的声级; n—噪声源的个数。 本项目等声级线见图 18,噪声预测结果见表 73。本项目夜间不运行,因此仅对 昼间噪声值进行预测。 图18 本项目等声级线图 106 表73 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预测点 贡献值 背景值 影响值 标准限值 北侧厂界 25 57 57 达标 东侧厂界 19 50 50 达标 南侧厂界 24 51 51 西侧厂界 35 51 51 花园北里 21 46 46 达标 团结里小区 21 46 46 达标 6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由表 73 可见,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 声影响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 昼间的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 准》(GB 3096-2008)2 类区昼间标准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办公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其中废土壤样品、生活 垃圾交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废液、废试剂瓶、高浓度清洗废液、 废活性炭、废黄油包装桶,暂存于质量监督站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位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详见表 74。 表74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序 号 废物名称 固体废 物类别 危险废物 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处置方式 一 质量监督站土壤监测实验室 S1-1 废试剂瓶 实验过程 0.2 危险废 物 HW49 其 他废物 900-041-49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S1-2 废土壤样 品 萃取 0.006 一般工 业固废 — — 由城管部门定 期清运 S1-3 高浓度清 洗废液 器皿清洗 0.25 危险废 物 HW49 其 他废物 900-047-49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S1-4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1.65 危险废 物 HW49 其 他废物 900-039-49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S1-5 办公废物 员工办公 0.5 一般工 业固废 — — 外售给物资回 收部门处理 S1-6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0.5 生活垃 圾 生活垃圾 — 由城管部门定 期清运 二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监测实验室 S2-1 实验废液 实验过程 1.1 危险废 物 HW49 其 他废物 900-047-49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S2-2 废试剂瓶 实验过程 0.5 危险废 HW49 其 900-041-49 委托有资质单 产生工序 预测产生 量/(t/a) 107 物 他废物 位处置 S2-3 高浓度清 洗废液 器皿清洗 5 危险废 物 HW49 其 他废物 900-047-49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S2-4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0.58 危险废 物 HW49 其 他废物 900-039-49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S2-5 办公废物 员工办公 2 一般工 业固废 — — 外售给物资回 收部门处理 S2-6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2.5 生活垃 圾 生活垃圾 — 由城管部门定 期清运 三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S3-1 废黄油包 装桶 安全阀组 装 0.24 危险废 物 HW49 其 他废物 900-041-49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S3-2 办公废物 员工办公 1 一般工 业固废 — — 外售给物资回 收部门处理 S3-3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3.375 生活垃 圾 生活垃圾 — 由城管部门定 期清运 4.1 危险废物处置措施可行性分析 (1)危险废物基本情况 本项目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详见表 75。 表75 危险废物基本情况汇总 序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代 产生量 产生工序 形 号 名称 类别 码 /(t/a) 及装置 态 主要 有害 产废 危险 污染防治 成分 成分 周期 特性 措施 一 质量监督站土壤监测实验室 1 废试剂瓶 2 HW49 其 900-041-49 他废物 高浓度清 HW49 其 900-047-49 洗废液 他废物 3 废活性炭 HW49 其 900-039-49 他废物 化学 每天 T,R 暂存于危 试剂 险废物暂 实验试 化学 0.25 器皿清洗 液 每天 T,R 存间,交 剂 试剂 有资质单 有机 位处置 1.65 废气处理 固 活性炭 半年 T 溶剂 0.2 实验过程 固 玻璃瓶 二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监测实验室 1 实验废液 HW49 其 900-047-49 他废物 1.1 2 废试剂瓶 HW49 其 900-041-49 他废物 0.5 高浓度清 HW49 其 900-047-49 洗废液 他废物 5 3 4 废活性炭 HW49 其 900-039-49 有机废 液、无 化学 实验过程 液 机废 每天 T,R 试剂 暂存于危 液、废 险废物暂 水样品 存间,交 化学 实验过程 固 玻璃瓶 每天 T,R 有资质单 试剂 位处置 实验试 化学 器皿清洗 液 每天 T,R 剂 试剂 0.58 废气处理 固 活性炭 有机 每年 108 T 他废物 溶剂 三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1 废黄油包 HW49 其 900-041-49 装桶 他废物 0.24 安全阀组 固 装 铁桶 黄油 2 周 T 暂存于危 险废物暂 存间,交 有资质单 位处置 本项目实验室需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严格高浓度清洗废液及低浓度清洗废水分 类收集,前两次器皿清洗高浓度清洗废液应收集至专用废水桶,并加盖密闭,底部放 置储漏托盘,严禁外排至下水道。废水桶收集至一定量后及时转移至危险废物暂存间 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后续低浓度清洗废水方可排入下水道。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依托质量监督站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该危险废物暂 存间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并已设置标示牌,见图 19。 质量监督站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约 70m²,现状占用面积约 30m²,尚有闲置 区域约 40m²,本项目需求面积约 20m²,因此本项目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可行。 表76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 贮存场 所名称 贮存 能力 (t) 贮存 周期 密闭废水桶 5 ≤6 个月 密闭废水桶 2 ≤6 个月 密闭废水桶 5 ≤6 个月 塑料箱 5 ≤6 个月 塑料箱 1 ≤6 个月 危险废物 名称 危险废物 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占地面积 位置 贮存方式 /m² 实验废液 HW49 其他 900-047-49 废物 HW49 其他 900-041-49 废物 质量监 质量 督站危 高浓度清洗 HW49 其他 监督 900-047-49 废液 废物 险废物 站南 暂存间 侧 HW49 其他 废活性炭 900-039-49 废物 废试剂瓶 废黄油包装 HW49 其他 900-041-49 桶 废物 109 70 图19 本项目依托的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 建设单位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对产生的 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 2019 年 3 月 1 日 起施行),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 6 个月,确需延长期限的,应 当报经所在地的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3)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从产生点转移至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运距较小(约 50~100m),运 输通道均为硬化地面。液态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须加盖密闭,并放置在具有储漏托 盘的周转小车上。转移过程中规范操作,确保周转小车慢速平稳前进。采取上述措施 后,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散落和泄漏的可能性小,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 响。 本项目危险废物厂外运输交有资质单位负责,采用专用车辆及包装容器进行运 输,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4)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110 应当持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 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处理能力有足够余量。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应 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 响,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 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的要求,本次环境风险 评价的目的在于识别物料生产、贮存、转运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及可能诱发的环境问题, 并针对潜在的环境风险,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以使建设项目的事故率、损失和环境 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5.1 评价依据 (1)风险调查 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及分布见表 77,危险物质危险性识别见 0。 表77 危险物质数量及分布 序号 物质名称 CAS 号 最大存储量 1 丙酮 67-64-1 7.84kg 2 二氯甲烷 75-09-2 13.255kg 3 正己烷 110-54-3 6.548kg 4 氨水(浓度≥20%) 1336-21-6 1.365kg 5 三氯甲烷 75-09-2 7.4kg 6 甲醛 50-00-0 1.083kg 7 氢氟酸 7664-39-3 0.575kg 8 硫酸(98%) 7664-93-9 18.4kg 9 盐酸(37%) 7647-01-0 1.18kg 10 硝酸(68%) 7697-37-2 3.775kg 11 磷酸(85%) 7664-38-2 4.213kg 12 丙酮 67-64-1 0.784kg 13 乙酸 64-19-7 1.049kg 14 铬酸钾 7789-00-6 2.732kg 15 黄油 / 19.2kg 锅炉压力容器检 验所 202 室 16 实验废液、高浓度清 洗废液 / 1.6t 质量监督站危险 废物暂存间 111 存储位置 质量监督站药品 存放室(310 室) 环境监测监督中 心站药品存放室 (110 室) 表78 危险物质危险性识别 序 号 物质名称 分子式 分子 量 熔点 /℃ 沸点 /℃ 闪 点 /℃ 爆炸极限 下 限 /% 上 限 /% 性质 危险品分 类 第 3.1 类低 闪点易燃 液体 1 丙酮 CH3COCH3 58.08 -94.6 56.5 -20 2.5 13 有 毒, 易燃 2 二氯甲烷 CH2Cl2 84.93 -97 39.75 30 14 22 有毒 第 6.1 类毒 害品 第 3.1 类低 闪点液体 3 正己烷 C6H14 86.18 -95 69 -22 1.1 7.5 有 毒, 易燃 4 氨水 NH3ꞏH2O 35.045 77.73 -33.34 — 25 29 腐蚀 第 8.2 类碱 性腐蚀品 5 三氯甲烷 CHCl3 119.38 -63.5 61.2 — — — 有毒 第 6.1 类毒 害品 6 甲醛 HCHO 30.03 -92 -19.5 64 7 73 腐蚀 第 8.3 类其 他腐蚀品 7 氢氟酸 HF 20.01 — — — — — 腐蚀 第 8.1 类酸 性腐蚀品 8 硫酸 H2SO4 98.078 — — — — — 腐蚀 第 8.1 类酸 性腐蚀品 9 盐酸 HCl 36.5 — — — — — 腐蚀 第 8.1 类酸 性腐蚀品 10 硝酸 HNO₃ 63.01 -42 122 — — — 腐蚀 第 8.1 类酸 性腐蚀品 11 磷酸 H3PO4 98 42 260 — — — 腐蚀 第 8.1 类酸 性腐蚀品 12 乙酸 CH3COOH 60.05 16.6 117.9 39 4 17 腐蚀 第 8.1 类酸 性腐蚀品 13 铬酸钾 K2CrO4 194.19 968 — — — — 强氧 化剂 — 14 黄油 — — — — — — — 可燃 — 15 实验废 液、高浓 度清洗废 液 — — — — — — — — — (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 B 中各风险物质的 临界值,计算本项目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结果见表 79。 112 表79 建设项目 Q 值确定表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CAS 号 最大存在总量 qn/t 临界量 Qn/t 该种危险物质 Q 值 项目 Q 值Σ 1 丙酮 67-64-1 8.62×10-3 10 8.62×10-4 2 二氯甲烷 75-09-2 1.33×10-2 10 1.33×10-3 3 正己烷 110-54-3 6.55×10-3 10 6.55×10-4 4 氨水 1336-21-6 1.365×10-3 10 1.37×10-4 5 三氯甲烷 75-09-2 7.4×10-3 10 7.40×10-4 6 甲醛 50-00-0 1.083×10-3 0.5 2.17×10-3 7 氢氟酸 7664-39-3 5.75×10-4 1 5.75×10-4 8 硫酸 7664-93-9 1.84×10-2 10 1.84×10-3 9 盐酸 7647-01-0 1.18×10-3 7.5 1.57×10-4 10 硝酸 7697-37-2 3.775×10-3 7.5 5.03×10-4 11 磷酸 7664-38-2 4.213×10-3 10 4.21×10-4 12 乙酸 64-19-7 1.049×10-3 10 1.05×10-4 13 铬酸钾 7789-00-6 2.732×10-3 0.25 1.09×10-2 14 黄油 — 1.92×10-2 2500 7.68×10-6 15 实验废液、高 浓度清洗废液 — 1.6 10 0.016 0.036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qi/Qi= 0.036<1,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 (3)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风 险潜势为 I 的项目开展简单分析,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 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本项目风险较小。 5.2 环境风险敏感目标概况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主要影响途径为大气,参照大气环境 风险评价三级评价,本项目环境风险调查范围取项目边界外 3km,调查范围内的环境 风险敏感目标见表 25。 5.3 环境风险识别 本项目危险单元、风险源、风险物质及环境影响途径等识别结果见表 80。 表80 环境风险识别表 序号 1 危险单元 风险源 主要风险物质 质量监督站药 丙酮、二氯甲烷、正 试剂瓶 品存放室 己烷 113 环境风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径 泄漏 可能受影响的 环境敏感目标 泄漏物质挥发 厂界外 3km 范 可能对大气环 围内的居住 (310 室) 2 3 4 境造成影响 区、医疗卫 火灾伴生/此 生、文化教育 等机构 火灾、爆炸 生污染物造成 大气污染 环境监测监督 丙酮、氨水、三氯甲 中心站药品存 烷、甲醛、氢氟酸、 试剂瓶 放室(110 硫酸、盐酸、硝酸、 室) 磷酸、乙酸、铬酸钾 泄漏物质挥发 厂界外 3km 范 可能对大气环 围内的居住 境造成影响 区、医疗卫 火灾伴生/此 生、文化教育 火灾、爆炸 生污染物造成 等机构 大气污染 锅炉压力容器 黄油桶 检验所 202 室 厂界外 3km 范 火灾伴生/此 围内的居住 火灾、爆炸 生污染物造成 区、医疗卫 大气污染 生、文化教育 等机构 黄油 危险废 质量监督站危 实验废液、高浓度清 物暂存 险废物暂存间 洗废液 桶 泄漏 泄漏 厂界外 3km 范 泄漏物质挥发 围内的居住 可能对大气环 区、医疗卫 境造成影响 生、文化教育 等机构 5.4 环境风险分析 (1)泄漏事故环境风险分析 实验室药品存放室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丙酮、二氯甲烷、正己烷、氨水、三 氯甲烷、甲醛等,包装规格为 500mL/瓶或 500g/瓶,以上危险物质可能由于包装瓶破 损发生泄漏,一般为单瓶发生泄漏,泄漏量较小,所有物料同时泄漏的可能性较小。 药品存放室专用试剂柜内设置托盘,一旦发生原辅料泄漏,能够及时发现并收集;实 验废液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外处置,企业内暂存量很小,危险废物暂存 间废液瓶或废液桶下方设置有托盘,一旦发生实验废液泄漏,能够及时发现并收集。 如果发生实验试剂或危险废物泄漏,迅速采用消防沙、吸收棉等吸附材料将泄漏 出来的危险物质擦拭处理完毕,沾染泄漏物质的吸附材料存放于密闭收集桶内,作为 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化学品泄漏处置,应严格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进行,由库房人员或者接受过相关培训的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处置,防止进 入下水管道或雨水管网危废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泄漏措施,不会泄漏至 雨水管网。因此,本项目实验试剂及危险废物发生泄漏事故不会对周边地表水、地下 水、土壤产生影响。 114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中丙酮、二氯甲烷、正己烷等具有挥发性,发生泄漏后可 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外环境,可能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由于实验室发生泄漏事故泄漏量较小,排放的有机废气量也较小,因此,泄漏事故产 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2)火灾爆炸事故伴生/次生影响分析 本项目易燃液体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如果实验操 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遇明火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产生次生 /伴生灾害,主要为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①除爆炸冲击波和热辐射伤害之外,火灾和爆炸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烟雾。烟雾 是物质在燃烧反应过程中生成的含有气态、液态和固体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通常它 由极小的炭黑粒子完全燃烧或不完全燃烧产物、水分以及可燃物的燃烧分解产物所组 成。有机试剂燃烧后主要生产水、CO、CO2 等物质,火灾事故次生的 CO 排放会对周 围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实验室贮存量相对较小,且距离下风向大气环境风险受体 较远,在发生火灾爆炸时,消防应急人员迅速采用灭火措施能有效抑制 CO 等有害物 质的排放,并及时疏导下风向人员后,不会对环境和周边人员产生显著影响。 ②事故水对环境的次生/伴生影响分析 易燃化学品泄漏后遇明火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本项目化学试剂存储量较小, 爆炸事故可能性较低。本项目实验室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均设置移动式干粉灭火器、消 防沙等消防措施,部分试剂使用不当可能引起局部失火,立即利用移动式干粉灭火器 对火灾进行扑救,灭火过程不产生消防废水,灭火过程产生的混合废液收集后作为危 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原辅料及实验废液均采用桶装或瓶装,实验试剂 最大包装为 500mL 或 500g,实验废液最大包装为 200L/桶,涉及的易燃物质量较少, 发生火灾事故基本不会对外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当发生蔓延性火灾时,可能产生消防废水,消防废水中可能含有一定量的污染物 质,但水量较小,污染物浓度较低,通过及时采取灭火措施,封堵可能受污染的雨水 收集口等,灭火过程产生的消防废水预计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建设单位应加强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尽量避免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应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本项目应采取的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如下: 115 (1)加强危险化学品贮存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所有化学品必须 有标签,标识清楚、密封保存。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定期汇总登记制度,记录危险 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并存档备查。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存放,各类危险化 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存放; (2)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 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室设通风橱和移动式集气罩,易挥发、有刺激性气味、 有毒气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过程确保通风橱正常开启。实验结束后, 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能倒入水槽内;剩余 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回收。 (3)使用危险化学品人员必须了解该化学品的性质、危险性和防范措施,作好个 人防护(参考 MSDS)。含易燃液体的物质必须存放在防爆安全柜内。易燃易爆品严 禁使用明火。 (4)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实验操作规程,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且进行有毒 药品等危险化学品实验,必须佩带必要的防护措施,实验室内必须配备常用的医疗急 救用品等。 (5)存放的所有化学品放置于托盘内,实验人员每天检查化学品包装情况。 (6)实验室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沙、吸收棉等吸附材料和移 动式干粉灭火器等消防材料,并定期检查灭火器状态及其有效期等。 (7)药品存放室、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应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 表面无裂隙,所使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危险废物应储存与专用密闭容器中, 并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 (8)对危险化学品要严格管理,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 安全负责。 (9)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力。 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如下: (1)本项目使用的实验试剂采用瓶装的小包装形式,其库存量较小,一旦发生化 学品泄漏,现场应急人员佩戴护具,做好相关防护措施,迅速采用消防沙、吸收棉等 116 吸附材料将泄漏出来的物质擦拭处理完毕,沾染泄漏物质的吸附材料存放于密闭收集 桶内,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2)本项目实验室区域配备灭火器,若实验室发生火灾,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发现 火灾,将采用移动式干粉灭火器及时灭火,工作人员及时采用移动式干粉灭火器将火 势控制在最小影响范围内,不会产生消防废水,灭火结束后消防废物作为危险废物委 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当发生蔓延性火灾时,可能产生消防废水,及时采取灭火措施, 封堵可能受污染的雨水收集口等。 此外,预先制定好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可以大大降低事故来临时可能受到 的影响。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已于 2019 年编制《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201162019-237-L),现有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可满足风险管控要求。本项目扩建、迁建后, 未产生《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所列 重大变化情形,无需对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或调整。 综上,本项目在落实一系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和应急组织结构,保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5.6 风险评价结论 表8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锅检环保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 / )省 (天津)市 地理坐标 经度 117.501715° (滨海新)区 ( / )县 ( / )园区 纬度 38.727982° ①质量监督站药品存放室(310 室):丙酮、二氯甲烷、正己烷。 ②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药品存放室(110 室):丙酮、氨水、三氯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甲烷、甲醛、氢氟酸、硫酸、盐酸、硝酸、磷酸、乙酸、铬酸钾。 ③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202 室:黄油。 ④质量监督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实验废液、高浓度清洗废液。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 试剂盛装容器发生泄漏事故,泄漏物质挥发可能对大气环境造成影 果(大气、地表水、地 响;泄漏有机试剂遇火源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火灾事故次生烟气可能 下水等) 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1)加强危险化学品贮存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 所有化学品必须有标签,标识清楚、密封保存。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 定期汇总登记制度,记录危险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并存档备查。根据危 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存放,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存 放; (2)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 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室设通风橱和移动式集气 117 罩,易挥发、有刺激性气味、有毒气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实 验过程确保通风橱正常开启。实验结束后,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单独 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能倒入水槽内;剩余的危险化学品 必须回收。 (3)使用危险化学品人员必须了解该化学品的性质、危险性和防 范措施,作好个人防护(参考 MSDS)。含易燃液体的物质必须存放在 防爆安全柜内。易燃易爆品严禁使用明火。 (4)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实验操作规程,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 训,且进行有毒药品等危险化学品实验,必须佩带必要的防护措施,实 验室内必须配备常用的医疗急救用品等。 (5)存放的所有化学品放置于托盘内,实验人员每天检查化学品 包装情况。 (6)实验室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沙、吸收棉 等吸附材料和移动式干粉灭火器等消防材料,并定期检查灭火器状态及 其有效期等。 (7)药品存放室、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应做耐腐蚀硬化、 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所使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危险废 物应储存与专用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 示标志。 (8)对危险化学品要严格管理,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公司危险 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 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9)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习,提高事 故应变能力。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仅进行 简单分析,对项目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 说明。 5.7 风险评价自查表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表 82。 表82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风险 调查 危险物质 完成情况 名称 最大存在总量/t 丙酮 8.62×10-3 二氯甲烷 1.33×10-2 正己烷 6.55×10-3 氨水 1.365×10-3 三氯甲烷 7.4×10-3 甲醛 1.083×10-3 氢氟酸 5.75×10-4 118 硫酸 1.84×10-2 盐酸 1.18×10-3 硝酸 3.775×10-3 磷酸 4.213×10-3 乙酸 1.049×10-3 铬酸钾 2.732×10-3 黄油 1.92×10-2 实验废液、高浓度清洗废液 1.6 环境敏感性 每公里管段周边 200m 范围内人口数(最大) 地表水 地下水 物质及工艺系统危 险性 环境敏感程度 环境风险 潜势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 F1□ F2□ F3□ 环境敏感目标分级 S1□ S2□ S3□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 G1□ G2□ G3□ 包气带防污性能 D1□ D2□ D3□ Q<1 1≤Q<10□ 10≤Q<100□ Q>100□ M值 M1□ M2□ M3□ M4□ P值 P1□ P2□ P3□ P4□ 大气 E1□ E2□ E3□ 地表水 E1□ E2□ E3□ 地下水 E1□ E2□ E3□ Ⅳ+□ Ⅳ□ 一级□ Ⅲ□ Ⅱ□ I 二级□ 三级□ 简单分析  物质危险性 有毒有害  易燃易爆  环境风险 类型 泄漏  火灾、爆炸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 影响途径 大气  事故情形分析 源强设定 方法 预测模型 风险 预测 与评 价 /人 Q值 评价等级 风险 识别 5km 范围内人口数/人 500m 范围内人口数/人 大气 大气 地表水 地下水 预测结果 计算法□ SLAB□ 地表水□ 地下水□ 经验估算法□ 其他估算法□ AFTOX□ 其他□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 最大影响范围 / m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 最大影响范围 / m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到达时间 / h 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 / d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到达时间 / d (1)加强危险化学品贮存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所有 化学品必须有标签,标识清楚、密封保存。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定期汇总 登记制度,记录危险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并存档备查。根据危险化学品性 重点风险防范措施 能,分区分类存放,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存放; (2)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 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室设通风橱和移动式集气罩,易挥 119 发、有刺激性气味、有毒气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过程确保通 风橱正常开启。实验结束后,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定期交由有 资质单位处理,不能倒入水槽内;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回收。 (3)使用危险化学品人员必须了解该化学品的性质、危险性和防范措 施,作好个人防护(参考 MSDS)。含易燃液体的物质必须存放在防爆安全 柜内。易燃易爆品严禁使用明火。 (4)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实验操作规程,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且进行有毒药品等危险化学品实验,必须佩带必要的防护措施,实验室内必 须配备常用的医疗急救用品等。 (5)存放的所有化学品放置于托盘内,实验人员每天检查化学品包装 情况。 (6)实验室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沙、吸收棉等吸 附材料和移动式干粉灭火器等消防材料,并定期检查灭火器状态及其有效期 等。 (7)药品存放室、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应做耐腐蚀硬化、防渗 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所使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危险废物应储存 与专用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 在落实一系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 评价结论与建议 应急组织结构,保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 防控。 注:“□”为勾选项,“”为填写项。 6. 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按照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 环保监理[2002]71 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 环保监测[2007]57 号)以及天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天津市涉气工 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1)废气排污口规范化 ①本项目排气筒应设置编号铭牌,并注明排放的污染物。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 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便于采样监测。 ②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必要的采样监测平台。 ③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 方法》(GB/T16157-1996)的规定设置。 ④按照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部署,落实《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 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 (2)废水排放口规范化 由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整个院区实际使用单位为中国石油大港油 120 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排放口规范化责任由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承 担,排放口已根据《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中有关要求在排放口附近 醒目处设置了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3)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 2013 修改要求,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已进行规范化设置。 7. 环境管理 加强环境管理是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实现建设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的协调统一,以及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加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应设置专职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兼职/专职人员并建立 相应的环境管理体系。 (1)机构设置和职能 建设单位拟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 1~2 名兼职/专职环保人员,负责本 单位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本项目环境管理机构履行主要职责如下: ①组织学习并贯彻国家和天津市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法令、标准,进行环保 知识教育,提供公司职员的环保意识; ②组织编制和修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③根据国家、天津市和行业主管部门等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 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保护规则和计划,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④检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排污口规范化情况,配合日常环境监测,记 录环保管理台账,确保各污染物控制措施可靠、有效; ⑤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出防治、应急措施; ⑥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环保素质; ⑦接受区域环境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环保管理部门的工作,按 要求上报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有关环境数据; ⑧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经验。 (2)环境管理措施 121 针对本项目特点,建设单位主要环境管理措施见表 83。 表83 环境管理措施 时段 管理措施 制定各类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规定及技术规程,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环保知识法规教 育及操作规范的培训。 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定期维修制度;制定计划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处理、 处置和排放管理措施,配置能够满足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处理、处置的环保设施。 运营期 加强环境监测工作,保证各类污染源达标排放,监测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 有关部门通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排放。 建立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环保文件、环保设施运行、操作及管理情 况、监测记录、污染事故情况及相关记录、其它与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 定期向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环保工作情况。 (3)环境监测计划 为了检验环保设施的治理效果、考察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需要定期对环保设施的 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通过监测发现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 题,以便采取改进措施。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本评价建议项目运行期日常环境监测计划如表 84 所示。 表84 日常环境监测计划 分类 监测位置 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 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 P1-1 氯化氢 1 次/年 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 P1-2 氯化氢 1 次/年 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 P1-3 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 物、氨气、臭气浓度、甲醛、甲苯 与二甲苯合计、VOCs 1 次/年 质量监督站土壤实验室 P1 非甲烷总烃、TRVOC 1 次/年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监测 实验室 P2、P3、P4 氨气、臭气浓度、氟化物、氯化 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甲醛、非 甲烷总烃、TRVOC 1 次/年 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外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监测 实验室外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废水 废水总排口 pH、CODCr、BOD5、SS、氨氮、总 磷、总氮、动植物油类、LAS 1 次/季 噪声 厂界外 1m Leq(A) 1 次/季 废气 固体废物 做好日常记录,检查固体废物的委托处理情况 122 8.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根据环办环评﹝2017﹞84 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 工作的通知》,本项目需与排污许可制做好衔接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管 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发布,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 7 号修改)要 求,“建设行业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 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核对《固定 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结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 发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 61 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暂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名录,无需申请排污许可,待《固 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并提出相关管理要求后,建设单位需在规定的 实施年限内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合法排污。 9.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 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除需要 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 过 3 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 但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验收办法参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 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根据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进行自主 验收,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其中,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 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 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 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 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 123 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产运行。 10. 环保设施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 160 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为 9 万元人民币, 占总投资的 5.63%, 主要用于废气治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设施、排污口规范化等。主要 环保投资概算见表 85。 表85 环保投资明细 环保项目 运营期 主要设备或措施 投资概算/(万元) 废气治理 4 台活性炭吸附箱 7 噪声防治 设备基础减振,室外风机设置隔声 间,风机进出口设置软连接等 1 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设施 0.5 排污口规范化 废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 范化设置 0.5 总计 9 124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时段 排放源 排气筒 P1 大 气 污 染 物 运营期 排气筒 P2、P3、 P4 水压试验废 水、纯水制 备排浓水及 反冲洗废水 水 污 染 物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非甲烷总烃 TRVOC 经通风橱 100%收集后送 入楼顶的 1 台活性炭吸附 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 箱(编号 TA001)处理, 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尾气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B12/524-2020) P1 外排 氨气 臭气浓度 氟化物 氯化氢 硫酸雾 氮氧化物 甲醛 非甲烷总烃 TRVOC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经通风橱、局部集气罩 (GB16297-1996)、 100%收集后送入楼顶的 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台活性炭吸附箱(编号 物排放控制标准》 TA002~TA004)处理, (DB12/524-2020)、 尾气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P2~P4 外排 准》(DB12/0592018) CODCr、SS — pH、CODCr、 BOD5、SS、氨 实验室清洗 氮、总磷、总 运营期 废水 氮、动植物油、 LAS 生活污水 预期治理效果 — pH、CODCr、 BOD5、SS、氨 氮、总磷、总 氮、动植物油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DB12/3562018) 经化粪池沉淀 废试剂瓶 高浓度清洗废液 质量监督站 土壤监测实 验室 固 体 废 物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 办公废物 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废土壤样品 运营期 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 生活垃圾 不产生二次污染 实验废液 废试剂瓶 环境监测监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督中心站环 高浓度清洗废液 境监测实验 废活性炭 室 办公废物 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生活垃圾 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 125 锅炉压力容 器检验所 噪 声 废气处理设 运营期 备风机、空 气压缩机 废黄油包装桶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办公废物 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生活垃圾 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 机械噪声 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126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及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 建设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拟投资 160 万元,将二级单位中国 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的下属部门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所整体搬迁至团结里小区东 100m 的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内,租赁大港 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栋闲置的车库平房,装修改造后作为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 境检测实验室和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检验室,综合办公场利用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 院(老院)内 1 栋现有监督楼(又名开发楼、测试楼,房屋产权已拨付给中国石油大 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此外,质量监督站拟在现有检测范围基础上新增土壤检 测能力,拟租赁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内 1 栋二层的闲置车库楼,装修改造后作为土壤检测实验室。 本次扩建、迁建后,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新增检测能力为土壤样品 600 个 /年;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检测能力不变,仍为年检测地表水及废水样品 7620 个、环 境空气及废气样品 5520 个;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检验能力不变,仍为年检验安全阀 9000 台、呼吸器 400 套。 2. 产业政策符合性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 令),本项目属于“三十一、科技服务业”中的“检验检测服务”,属于鼓励类。同 时,本项目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许可准入类”,中国石油大港 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已获得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编号:150017242419),认定范围涵盖了质量监督站、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 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现有工程检测能力。此外,质量监督站新增的土壤检测内容将按照 规定程序获得 CMA 增项证书后再开展相关检测业务。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 关产业政策。 3. 规划及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团结路团结里小区东 100m,利用自有产权 的测试楼(开发楼)及租赁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车库楼、车库平房,根据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见附图 127 2),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4. 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4.1 环境空气 滨海新区 2019 年大气基本污染物中 SO2 年平均浓度和 CO 24 小时平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PM10、NO2 年平均浓度及 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年均值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超标原因主要是 采暖季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区域气候的影响,同时,天津市工业的快速发展,排放的氮 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 4.2 声环境 本项目选址厂界及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昼间及夜间现状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 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值要求。 5.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新建建筑,利用现有闲置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施工期间无大型土 建施工,仅为车间内部装修,施工周期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6.1 废气 本项目排气筒 P1 中非甲烷总烃、TRVOC 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 P2、P3、 P4 中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标准限值要 求;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甲醛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TRVOC 排 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 P1、P2、P3、P4 等效排气筒氨气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059-2018),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甲醛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 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TRVOC 排放 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根据 AERSCREEN 估算结果,项目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值占 128 标率中最大值 Pmax=0.30%,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6.2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沉淀后,与实验室低浓度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浓 水及反冲洗废水、水压试验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一起通过院内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 求,最终排至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供水公司(港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水环境 影响较小。 6.3 噪声 本项目主要设备均为小型实验仪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较小,且均位于室内, 经墙体隔音后其噪声值较小,主要噪声源为废气处理设备风机、空气压缩机。废气处 理设备风机布置于楼顶,采取加装隔声罩及减振台座等措施,空气压缩机布置于室内, 通过建筑隔声。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影 响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昼间 的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2 类区昼间标准限值要求。 6.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办公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其中办公废物外售给物 资回收部门处理;废土壤样品、生活垃圾交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实验 废液、废试剂瓶、高浓度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黄油包装桶,暂存于质量监督站现 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 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5 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丙酮、二氯甲烷、正己烷等化学试剂及实验废液、 高浓度清洗废液,存放于药品室、危险废物暂存间。在科学管理和完善的预防和应急 处置机制保障下,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比较低。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 和事故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7. 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 16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9 万元,约占总投资 5.63%,主要用于建 设废气治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环保投资的 129 落实和治理设备的有效运行,将减少本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 8. 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 0.091t/a、NOx 0.0004t/a,中国石 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整个院区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Cr 2.199t/a, 氨氮 0.165t/a、总氮 0.274t/a、总磷 0.013t/a。 9. 综合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规划选址可行。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 废水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环境风险可防控,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落实本 报告提出的各项相应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130 预审意见: 公 经办人: 年 章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131 公 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经办人: 年 132 月 章 日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本项目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中的位置图 7 14 6 10 4 15 9 13 16 序号 敏感目标名称 相对方位 距离/m 属性 人口数 1 团结里 WN 150 居民区 2000 2 创业南里 WN 780 居民区 750 3 大港油田第一中学 WN 490 学校 1690 4 大港油田实验中学 WN 730 学校 1200 5 天津市大港区二号 院小学 WN 830 学校 1100 6 1870 新兴里小区 WN 990 居民区 7 创业北里 WN 1520 居民区 800 8 三号院中区 WN 730 居民区 3200 9 滨海新区大港三号 院小学 WN 1020 学校 500 10 北苑小区 WN 1220 居民区 4000 11 西干区小区 W 1200 居民区 500 12 南西小区 W 1370 居民区 120 13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 港油田第四中学 WN 1410 学校 2000 14 北区西里 WN 1650 居民区 2000 15 西苑小区 WN 1490 居民区 7300 16 西苑小学 WN 1670 居民区 710 17 阳光佳园·一里 W 1970 居民区 3000 18 阳光佳园·二里 W 1850 居民区 2000 19 阳光佳园·三里 W 2330 居民区 2500 20 阳光佳园·四里 W 2220 居民区 2800 21 阳光佳园·五里 W 2160 居民区 5000 22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 港同盛学校 WS 2520 学校 2060 23 同盛里东区 WS 2760 居民区 3000 24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 学院 WS 730 学校 8800 25 钻井新村小区 WS 860 居民区 3500 26 心港假日苑 WS 1350 居民区 4500 27 彩虹小区 WS 1880 居民区 1750 28 幸福小区 WS 2100 居民区 6200 29 康宁小区 WS 2680 居民区 30 祥和小区 WS 1940 居民区 7500 31 花园北里 S 120 居民区 1800 32 炼盛小区 ES 410 居民区 3650 33 花园南里 S 510 居民区 1650 34 大港油田第二中学 S 970 学校 1300 35 大港花园里小学 S 1070 学校 700 芳华小区 S 1330 居民区 2730 37 港南采油小区 S 2370 居民区 4700 1 8 12 11 18 32 20 22 21 25 23 27 29 33 24 26 34 35 36 28 37 30 31 2100 36 3 R=3000m 17 19 5 2 图例 本项目 风险调查范围 环保目标 0 附图3 项目调查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分布图 1km 附图4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图 101室 监测室1 9.5m×5.7m 102室 监测室2 3m×5.7 m 103室 104室 原子吸 收室 气相色 谱室 3m×5.7 m 3m×5.7 m 105室 106室 107室 监测室3 高温室 监测室4 3m×5.7 m 3m×5.7 m 3m×5.7 m 天平室 标准样 品室 108室 3m×5.7m 附图5 109室 110室 仪器室 药品室 3m×5.7 m 3m×5.7 m 更衣室 更衣室 样品室 储水室 111室 112室 3m×5.7m 3m×5.7m 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实验室平面布置图 113室 114室 115室 嗅辨室 嗅辨室 嗅辨室 3m×5.7 m 3m×5.7 m 3m×5.7 m 5.7m 51.5m 61.2m 211室 内检 测仪 器存 放室 内检 测仪 器存 放室 11.6m ×3.6m 11.6m ×3.6m 208室 210室 更衣室 呼吸器 存放区 大型仪器存放室 11.6m×14.4m 207室 面罩、 背架检 验室 休息区 11.6m× 11.6m× 3.6m 3.6m 204室 206室 气瓶室 气瓶检 验室 安全阀 校验车 间 (小型) 11.6m× 气瓶充 装室 11.6m× 3.6m 3.6m 203室 安全阀 工具、 备件室 安全阀校验车间 11.6m×10.8m 201室 安全阀 存放室 安全阀 11.6m× 登记室 3.6m 209室 205室 202室 11.6m×3.6m 11.6m×3.6m 11.6m×3.6m 附图6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检验室平面布置图 11.6m 212室 29m 过道 卫生间 前厅 楼梯间 土壤样品 半挥发性 有机物测 定实验室 8m 土壤样品存放间 预留 一层 预留 29m 过道 8m 土壤样品挥发性 有机物实验室 二层 清洗间 前处理室 楼梯间 附图7 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平面布置图 操作间 本项目所在位置 附图8 建设项目与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图 现名监督楼 合同编号:2020-N/G-2394 2020 年研究院车库平房 房屋租赁合同 出 租 方 ( 甲 方 ) :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 办 单 位 : 物业服务公司 承 租 方 ( 乙 方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经 办 单 位 :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 签 订 日 期 : 2020 年 签 订 地 点 : 月 大港油田 日 目 录 1.总则 ............................................................ 1 2. 房屋基本情况 .................................................... 1 3. 租赁房屋用途 .................................................... 1 4. 租赁期限 ........................................................ 1 5.租金、租金结算及租金调整 ........................................ 1 6. 其它费用 ........................................................ 2 7. 双方权利义务 .................................................... 2 8. 租赁房屋的归还 .................................................. 4 9. 房屋质量、产权瑕疵担保 .......................................... 5 10.违约责任 ........................................................ 5 11.变更与解除 ...................................................... 5 12.不可抗力 ........................................................ 6 13.争议解决 ........................................................ 7 14.其它 ............................................................ 7 2020 年研究院车库平房房屋租赁合同 出 租 方 ( 甲 方 ) :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 营 业 场 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20000103060065L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 :赵贤正 经 办 单 位 : 物业服务公司 承 租 方 ( 乙 方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住 所/营 业 场 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200007182589087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 :赵贤正 经 办 单 位 :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 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2. 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团结东路南侧老研究院院内 研究院 车库平房 ,房屋结构为: 砖混 ,租赁总面积 1049.04 平方米,其中楼 房面积 / 平方米,平房面积 1049.04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01222。 3. 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工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 4. 租赁期限 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5.租金、租金结算及租金调整 5.1 租金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小写:110149.2 元,大写:壹拾壹万 1 零壹佰肆拾玖元贰角(含税,税率为 5%,若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 不变,执行新的税率政策,结算金额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5.2 租金标准为平房 21 元/平方米/月(含税,税率为 5%) 5.3 租金结算:选择下列第 5.3.2 种方式结算租金: 5.3.1 一次结清。乙方在 / 前通过 / (现金/转账)方式一次性结清 租金。 5.3.2 分期付款。租期每满 3 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于期满之日后 60 日内办理结算手续。办理结算手续之日起 180 天内使用银行转账或商业 票据方式付款,以支付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的方式为准。最后一 个季度租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之前结清。 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收 款 人: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总部 账 号: 0101 0000 0737 5.3 租金调整: 5.3.1 租赁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对本合同租金进行调整。 5.3.2 遇国家及大港油田公司有关政策调整,则根据调整后的政策规定 调整本合同租金。 6. 其它费用 租赁房屋所使用的水、电、气、暖、信息、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相关能 源供应或服务单位收取,收费标准按照相关能源供应或服务单位标准执行。 甲方承担 房产税 ,乙方承担水、电、气、暖、物业管理、电视、电话、 网络、等全部费用。租赁期间,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房屋有关但本条 未约定的费用,则由乙方支付 7. 双方权利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的约定外,双方还有下列权利、义务: 2 7.1 甲方权利 7.1.1 按约收取租金。 7.1.2 对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情况享有监督权。 7.1.3 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对本房屋所涉及的水、电、气、暖等能 源申请暂停并收回房屋使用权。 7.1.3.1 当乙方出现私自转供、偷盗水、电、气、暖等能源的违法违规 行为。 7.1.3.2 当乙方出现未按时缴纳房屋租金;超出合同期限未办理书面续 租申请;退租后未按约定按期迁空的行为。 7.1.3.3 当乙方出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7.1.4 甲方有权利对租赁场所(包括房屋主体、防雷避电、原始房屋设 计消防栓)进行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书面告知乙方,并 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有权协调 供能单位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措施,督促其立即整改,直至终止 租赁合同。 7.2 甲方义务 7.2.1 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制作《房屋交接清单》, 双方代表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以确认交接事实和房屋现状、附属设施等情 况。向乙方提供有关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下列资料: / 7.2.2 本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办理完毕出租登记手续。 7.2.3 如产生相邻权纠纷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应及时解决并承担 费用。 7.2.4 租赁期内转让房屋,应提前 15 日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 有优先受让权。乙方放弃优受让权,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将本合 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告知受让方,本合同继续有效。 7.3 乙方权利 3 7.3.1 按约使用房屋。 7.3.2 优先续租权。合同期满,除非甲方收回自用,同等条件下,乙方 享有优先续租权。 7.4 乙方义务 7.4.1 按时交纳租金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并配合甲方各项检查工作。 7.4.2 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或装修房屋或添加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 设施、设备,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 7.4.3 配合甲方对房屋的修缮、管理行为;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告 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4.4 承担因本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损坏的维护修理和费用。 7.4.5 禁止转借、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房屋。 7.4.6 如需要续租本合同项下房屋,应于租期届满前 10 日内以书面方 式向甲方提出。 7.4.7 其它:不得经营有扰民行为的项目(如餐饮及娱乐场所等)。否 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4.8 负责房屋门窗、灭火器、漏电保护器、消防通道及水、电、气、 暖管线、线路及其设备设施的维护、检查及修理。 8. 租赁房屋的归还 8.1 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的,应于期满后 5 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 双方签署《租赁房屋移交清单》。 8.2 租赁期间乙方添附物拆除后,不影响房屋使用价值的,乙方可以拆 除,否则,不得拆除,所受的损失乙方承担。 8.3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超出约定搬迁 期限后,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 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按日赔 偿,日赔偿标准为租赁期内折合日租金的 1-3 倍。 4 9. 房屋质量、产权瑕疵担保 甲方应保证乙方使用的房屋不存在房屋质量和产权问题,不会发生侵犯 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如因房屋质量问题、产权问题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 失,由甲方赔偿。 10.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构成违约。除向对方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费用 外,还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1 甲方责任 10.1.1 按照合同约定,每延迟 1 日交付房屋的,承担 租金金额 1% 的 违约费用。 10.1.2 对与第三方的产权或相邻权纠纷不及时处理,影响到乙方正常 使用房屋,承担 租金金额 1% 的违约费用。 10.2 乙方责任 10.2.1 按照合同约定,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 按每延迟 1 日支付 租金金额 1% 的违约费用。 10.2.2 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或装修房屋或添加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 设施、设备,承担租金金额的 10% 违约费用。 10.2.3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擅自转借、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房屋, 承担租金金额的 10% 违约费用。 10.2.4 其它违约责任:视情况严重性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并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11.变更与解除 11.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 形式。 11.2 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 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 11.3 单方解除事由 11.3.1 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 11.3.1.1 如遇油田整体规划、上级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合同到期; 乙方违约;发生本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的; 11.3.1.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并可以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1.3.1.2.1 拖欠房屋租金达二个月的;或拖欠租赁房屋的水、电、气、 暖、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达一个月的; 11.3.1.2.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及附属设 施、超过房屋(含场地、设施、设备)设计能力破坏性使用的; 11.3.1.2.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承租的房屋结构或扩建、装 修的; 11.3.1.2.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借、转让、转租、抵押、质押 房屋的; 11.3.1.2.5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等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的; 11.3.1.2.6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生产、储存、经营污染物或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化学的。 11.3.1.2.7 经营有扰民行为项目的(如餐饮、棋牌室、娱乐场所等) 11.3.1.2.8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等行为的。。 11.3.2 乙方应当解除合同的事由:合同到期;发生违约责任;发生本 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的。 11.4 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2.不可抗力 12.1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 冰雹、雪灾、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 6 它不可抗力事件: / 12.2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在 72 小时 内通知对方,并在 10 日内提供证明。 12.3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 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毁损等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 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3.争议解决 13.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 下列第 (3) 方式解决: (1)提交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 提起诉讼。 (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 提交双方共同上级部门调处。 14.通知 出租方(甲方):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 联系人:华建臣 电话:25913704 承租方(乙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 联系人:马霄 电话:25914247 15.其它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 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7 15.2 附件 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包含下列附件: 15.2.1 双方认为应作为本合同附件的其它资料:《租赁场所安全协议 书》 15.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 日后生效。 15.4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 6 份,正本 2 份,副本 4 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双方各持 3 份。 甲方:(合同专用章) 乙方:(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20 年 月 日 2020 年 8 月 日 附件 租赁场所安全协议书(公建单位) 出 租 方 ( 甲 方 ) :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 办 单 位 : 物业服务公司 承 租 方 ( 乙 方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经 办 单 位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 为了规范安全环保管理,明确双方在 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团结东路南侧老研究院院内 研究院车 库(楼)(以下简称租赁物)上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权利、义务,确保租赁期间场所的安 全环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协 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初始租赁前房屋本体框架结构处于完好和安全的状态,不得将租赁物出租给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2、甲方有权对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环保进行监督管理。 3、甲方有权按照油田公司《关于规范外租公有房屋用能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对乙方的用能申请进行 审批,对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况,有权采取断能措施。 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具备所从事生产经营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照。 2、乙方应对租赁场所在租赁期间的安全环保负责,保证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完好和安全的 状态,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主体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不享有处分权,不得转借、转让、转租、抵押、质押租赁物。 4、乙方不得使用租赁场所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项目或与经营范围严重不符的 项目,特别是不得从事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 的生产、经营、使用、销售、储存、运输、回收处置等项目;不得从事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扰民的 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在居民区、办公区、文教区等人口稠密地带从事生产活动。 5、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租赁场所进行改造,不得私搭 乱建。 6、乙方不得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不能因自己的不当行为对他人 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7、乙方对租赁场所的用电安全负责,使用的用电设备设施和电器产品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 8、乙方对租赁场所的用气安全负责。严禁使用、存放不合格液化气钢瓶,严禁使用 50 公斤及 以上液化气钢瓶。 9、乙方应对租赁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严禁占 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 救援的障碍物;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 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9 10、在租赁场所内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或从事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的,设备 和人员应当取得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应资质。 11、乙方应接受甲方安全宣传,积极配合,自觉学习掌握用电、用气、用火、防火安全常识和 应急逃生基本知识。 12、乙方应对租赁场所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 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甲方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 13、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及地方政府 有关部门报告,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14、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各种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并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安全检查, 并按要求期限整改安全隐患,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15、如存在两个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体在同一建筑物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共用疏散 通道、安全设施,乙方应确保自身及公共区域安全,并指定专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与协调,发 现问题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三、安全环保责任风险的承担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租赁场所(房屋)事故及损失,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 方各自承担。 2、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束,存在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导致承租场所(房屋)发生安全环保 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在期限内整改承租场所(房屋)存在的安全环保隐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 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租赁场所(房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后,按国家、地方政府和油 田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四、补充条款 1、公建场所仅限于办公,不得居住或超范围使用。 2、公建场所若使用燃气、取暖、水、电设施,需执行油田及地方专业化公司相关安全、环保管 理规定和要求。 3、场所内使用的消防设施(器材)乙方需自行配备,且放置在明显位置,保证其有效、方便拿 取,严禁遮挡。 五、其它 1、本协议是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与租赁合同有相应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为一年。 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和油田公司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规章执 行。 3、本协议一式 6 份,甲方和乙方各持 3 份。 甲方:(合同专用章) 乙方:(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20 年 月 日 2020 年 10 月 日 合同编号:DGYT-2020-ZL-66 2020 年研究院车库(楼) 房屋租赁合同 出 租 方 ( 甲 方 ) :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 办 单 位 : 物业服务公司 承 租 方 ( 乙 方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 司 经 办 单 位 :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 签 订 日 期 : 2020 年 06 月 28 日 签 订 地 点 : 大港油田 目 录 1.总则 ............................................................ 1 2. 房屋基本情况 .................................................... 1 3. 租赁房屋用途 .................................................... 1 4. 租赁期限 ........................................................ 1 5.租金、租金结算及租金调整 ........................................ 1 6. 其它费用 ........................................................ 2 7. 双方权利义务 .................................................... 2 8. 租赁房屋的归还 .................................................. 4 9. 房屋质量、产权瑕疵担保 .......................................... 5 10.违约责任 ........................................................ 5 11.变更与解除 ...................................................... 5 12.不可抗力 ........................................................ 6 13.争议解决 ........................................................ 7 14.其它 ............................................................ 7 2020 年研究院车库(楼)房屋租赁合同 出 租 方 ( 甲 方 ) :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 营 业 场 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20000103060065L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 :赵贤正 经 办 单 位 : 物业服务公司 承 租 方 ( 乙 方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住 所/营 业 场 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200007182589087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 :赵贤正 经 办 单 位 :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 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2. 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团结东路南侧老研究院院内 研究院 车库(楼) ,房屋结构为: 砖混 ,租赁总面积 455.95 平方米,其中 楼房面积 455.95 平方米,平房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01222 。 3. 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办公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 4. 租赁期限 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5.租金、租金结算及租金调整 5.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小写:100536.98 元,大写:壹拾万零伍佰 1 叁拾陆元玖角捌分(含税,税率为 5%,若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不 变,执行新的税率政策) 5.2 租金标准为楼房 36.75 元/平方米/月(含税,税率为 5%) 5.3 租金结算:选择下列第 5.3.2 种方式结算租金: 5.3.1 一次结清。乙方在 / 前通过 / (现金/转账)方式一次性结清 租金。 5.3.2 分期付款。租期每满 3 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于期满之日后 60 日内办理结算手续。办理结算手续之日起 180 天内使用银行转账或商业 票据方式付款,以支付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的方式为准。最后一 个季度租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之前结清。 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收 款 人: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总部 账 号: 0101 0000 0737 5.3 租金调整: 5.3.1 租赁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对本合同租金进行调整。 5.3.2 遇国家及大港油田公司有关政策调整,则根据调整后的政策规定 调整本合同租金。 6. 其它费用 租赁房屋所使用的水、电、气、暖、信息、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相关能 源供应或服务单位收取,收费标准按照相关能源供应或服务单位标准执行。 甲方承担 房产税 ,乙方承担水、电、气、暖、物业管理、电视、电话、 网络、等全部费用。租赁期间,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房屋有关但本条 未约定的费用,则由乙方支付 7. 双方权利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的约定外,双方还有下列权利、义务: 2 7.1 甲方权利 7.1.1 按约收取租金。 7.1.2 对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情况享有监督权。 7.1.3 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对本房屋所涉及的水、电、气、暖等能 源申请暂停并收回房屋使用权。 7.1.3.1 当乙方出现私自转供、偷盗水、电、气、暖等能源的违法违规 行为。 7.1.3.2 当乙方出现未按时缴纳房屋租金;超出合同期限未办理书面续 租申请;退租后未按约定按期迁空的行为。 7.1.3.3 当乙方出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7.1.4 甲方有权利对租赁场所(包括房屋主体、防雷避电、原始房屋设 计消防栓)进行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书面告知乙方,并 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有权协调 供能单位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措施,督促其立即整改,直至终止 租赁合同。 7.2 甲方义务 7.2.1 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制作《房屋交接清单》, 双方代表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以确认交接事实和房屋现状、附属设施等情 况。向乙方提供有关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下列资料: / 7.2.2 本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办理完毕出租登记手续。 7.2.3 如产生相邻权纠纷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应及时解决并承担 费用。 7.2.4 租赁期内转让房屋,应提前 15 日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 有优先受让权。乙方放弃优受让权,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将本合 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告知受让方,本合同继续有效。 7.3 乙方权利 3 7.3.1 按约使用房屋。 7.3.2 优先续租权。合同期满,除非甲方收回自用,同等条件下,乙方 享有优先续租权。 7.4 乙方义务 7.4.1 按时交纳租金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并配合甲方各项检查工作。 7.4.2 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或装修房屋或添加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 设施、设备,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 7.4.3 配合甲方对房屋的修缮、管理行为;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告 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4.4 承担因本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损坏的维护修理和费用。 7.4.5 禁止转借、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房屋。 7.4.6 如需要续租本合同项下房屋,应于租期届满前 10 日内以书面方 式向甲方提出。 7.4.7 其它:不得经营有扰民行为的项目(如餐饮及娱乐场所等)。否 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4.8 负责房屋门窗、灭火器、漏电保护器、消防通道及水、电、气、 暖管线、线路及其设备设施的维护、检查及修理。 8. 租赁房屋的归还 8.1 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的,应于期满后 5 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 双方签署《租赁房屋移交清单》。 8.2 租赁期间乙方添附物拆除后,不影响房屋使用价值的,乙方可以拆 除,否则,不得拆除,所受的损失乙方承担。 8.3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超出约定搬迁 期限后,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 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按日赔 偿,日赔偿标准为租赁期内折合日租金的 1-3 倍。 4 9. 房屋质量、产权瑕疵担保 甲方应保证乙方使用的房屋不存在房屋质量和产权问题,不会发生侵犯 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如因房屋质量问题、产权问题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 失,由甲方赔偿。 10.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构成违约。除向对方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费用 外,还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1 甲方责任 10.1.1 按照合同约定,每延迟 1 日交付房屋的,承担 租金金额 1% 的 违约费用。 10.1.2 对与第三方的产权或相邻权纠纷不及时处理,影响到乙方正常 使用房屋,承担 租金金额 1% 的违约费用。 10.2 乙方责任 10.2.1 按照合同约定,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 按每延迟 1 日支付 租金金额 1% 的违约费用。 10.2.2 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或装修房屋或添加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 设施、设备,承担租金金额的 10% 违约费用。 10.2.3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擅自转借、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房屋, 承担租金金额的 10% 违约费用。 10.2.4 其它违约责任:视情况严重性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并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11.变更与解除 11.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 形式。 11.2 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 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 11.3 单方解除事由 11.3.1 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 11.3.1.1 如遇油田整体规划、上级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合同到期; 乙方违约;发生本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的; 11.3.1.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并可以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1.3.1.2.1 拖欠房屋租金达二个月的;或拖欠租赁房屋的水、电、气、 暖、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达一个月的; 11.3.1.2.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及附属设 施、超过房屋(含场地、设施、设备)设计能力破坏性使用的; 11.3.1.2.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承租的房屋结构或扩建、装 修的; 11.3.1.2.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借、转让、转租、抵押、质押 房屋的; 11.3.1.2.5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等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的; 11.3.1.2.6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生产、储存、经营污染物或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化学的。 11.3.1.2.7 经营有扰民行为项目的(如餐饮、棋牌室、娱乐场所等) 11.3.1.2.8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等行为的。。 11.3.2 乙方应当解除合同的事由:合同到期;发生违约责任;发生本 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的。 11.4 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2.不可抗力 12.1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 冰雹、雪灾、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 6 它不可抗力事件: / 12.2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在 72 小时 内通知对方,并在 10 日内提供证明。 12.3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 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毁损等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 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3.争议解决 13.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 下列第 (3) 方式解决: (1)提交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 提交双方共同上级部门调处。 14.通知 出租方(甲方):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 联系人:华建臣 电话:25913704 承租方(乙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 联系人:马霄 电话:25914247 15.其它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 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7 8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详情 危险废物联单号:TB202009101120039597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名称:南皮县骏捷物流有限公司(合佳威立雅运输商)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名称: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运输单位接收时间:2020-09-10 11:21:23 处置单位接收时间: 制表日期(制卡时间):2020-09-10 11:20:18 制单人:朱国强 产生交接员:朱国强 运输交接员:王忠锋 车牌号:津C11806 废物名称 形态 实验室无机废液 液态 沾染废物 固态 废20L及以下塑料 固态 实验室有机废液 液态 空玻璃瓶 固态 处置交接员:李瑞龙 车辆类型:重型厢式货车 主要成分 容器 容量 容器数量 废物类别 塑料桶 20 氢氧化钠、氯化钾 原油 塑料箱 40 黄油 柴油 塑料袋 40 四氯化碳等 塑料桶 20 盐酸、硫酸等 塑料箱 40 14 1 40 9 6 HW49 HW49 HW49 HW49 HW49 类别名称 其他废物 其他废物 其他废物 其他废物 其他废物 废物代码 本次数量 计量单位 900-047-49 0.28 900-041-49 0.025 900-041-49 0.2 900-047-49 0.18 900-041-49 0.06 天津市危险废物在线转移监管平台 吨 吨 吨 吨 吨 附件:10 中国石油 大港油田 工业服务公司文件 石油港工业服字〔2020〕31 号 关于公司部分内设机构更名的 通 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满足公司转型发展需要,根据石油港编委字〔2020〕4 号《关 于物业服务公司更名的通知》精神,公司现更名为工业服务公司。 工业服务公司主要职责为:负责油田公司各单位工业服务、办 公服务和后勤服务;负责油田公司各单位员工食堂管理服务、食 材集采配送、作业一线生活保供;负责住宅小区公有房屋(含部 分办公楼)统一管理、开发利用、维护维修、租赁收费以及公寓 住宿服务;承接生产生活服务等劳务密集型外包业务,积极做好 — 1 — 社会餐饮、健康养老、环境美化、家政服务等增值服务;协助街 道办事处做实油区民生民计。 同时,公司对部分内设机构进行相应更名。高层工业(办公) 物业公司更名为高层公司,津港工业(办公)物业公司更名为津 港公司,恒达工业(办公)物业公司更名为恒达公司,港城实业 有限公司(筹备组)更名为港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更名后, 各单位主要职责暂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机构更名情况,原物业服务公司机关各科室、基层各 单位领导人员职务自然解除,任用为工业服务公司相应职务。 由于港城实业有限公司(筹备组)由原隆达实业有限公司和金 百邦物业管理公司整合而成,注册名称为港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 公司。注册前原隆达实业有限公司和金百邦物业管理公司领导人 员职务自然解除,任用为工业服务公司相应职务。 大港油田工业服务公司 2020年9月1日 抄送:机关各科室 工业服务公司经理办公室 — 2 — 2020 年 09 月 01 日印发 AERSCREEN 预测过程文件 1、污染源 2、AERSCREEN 筛选气象 3、AERSCREEN 筛选计算与评价等级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锅检环保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纪要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采用视频方式召开了《检 测监督评价中心锅检环保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参 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评价单位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由 3 位专家负责技术评审,名单附后。 会议听取了评价单位汇报的环评报告表主要编制内容及建设单位对项目情 况的补充说明。与会人员对报告表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审,主要评审意见汇总如 下: 1、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可行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拟投资 160 万元,将二级单位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的下属机构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锅炉压力 容器检验所整体搬迁至团结里小区东 100m 的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 内,租赁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栋闲置的车库平房,装修改造后作为环境 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实验室和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检验室,综合办公场利用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内 1 栋现有测试楼(又名开发楼,房屋产权已 拨付给中国石油大港油田检测监督评价中心)。此外,质量监督站拟在现有检测 范围基础上新增土壤检测能力,拟租赁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石油 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内 1 栋二层的闲置车库楼,装修改造后作为土壤检测实 验室。 本次新建(迁建)后,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检测能力不变,仍为年检测地表 水及废水样品 7620 个、环境空气及废气样品 5520 个;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检验 能力不变,仍为年检验安全阀 9000 台、呼吸器 400 套;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 验室新增检测能力为土壤样品 600 个/年。 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在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 施与加强环境管理的条件下,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治理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目前地区环境功能的要求。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落实 了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2、报告表的编制质量 1 报告表的编制格式和内容符合规范,项目工程概况和环境概况基本清楚,确 定的评价内容、评价范围、评价重点及评价标准基本适宜,环境现状调查资料基 本符合实际,评价方法符合相关导则,评价结论总体成立。报告经修改补充后, 可呈报行政审批部门审批。 3、修改建议 3.1 核实项目建设性质,按照改扩建要求完善评价内容。明确企业厂界界定 范围;完善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细化项目组成表,细化实验各功能间用途及试 剂使用情况;对照现行政策核实原辅材料种类;说明检验样品来源、规格、存储 及处置方式;细化清洗高浓度及低浓度废水收集、暂存、处理方式及去向,完善 水平衡。 3.2 核实现有工程环保及验收手续履行情况,细化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老院)整体布局及内部单位相互关系;补充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内容,核实质 量监督站及迁建工程污染物排放量,明确现状危险废物暂存及转运管理是否符合 要求,补充迁建工程现址污染物处理措施,进一步核实现有工程是否存在环境问 题。 3.3 结合各实验功能间细化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分析,明确样品制备过程, 说明样品处置去向;细化各功能实验室废气产生点位、收集方式及通风设置情况, 完善完全收集可行性、废气治理设施技术可行性分析。核实废气源强、烟气流速, 完善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3.4 完善水环境影响分析,核实环境管理责任单位;核实噪声源强,完善厂 界噪声达标排放分析;核实活性炭装填量、更换频次、危废产生量,对照最新危 险废物名录核实危废类别,细化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方式,结合现有工程、 本项目危废暂存情况及贮存周期,充实依托危废暂存场所暂存能力的合理性分析。 3.5 补充噪声布点原则,核实区域声环境功能。结合现有工程充实风险防范 措施分析;核实环保投资。完善自行监测计划。核实总量分析内容;完善与排污 许可衔接内容;完善附图、附件。 评审专家:张建江 张景红 苌永波 2020 年 12 月 11 日 2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锅检环保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 专家复核意见 经复核,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锅检环保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已按评审意见中提出的修改要求修改完毕,基本 符合要求。 复核专家:苌永波 年 月 日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锅检环保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修改索引 函审时间:2020 年 12 月 填表人:马锋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锋 序号 专家意见 联系电话:022-58356836 修改前报告内容 修改后报告内容 修改日期:2021 年 1 月 7 日 核实项目建设性质,按照改扩建要求完善 评价内容; 将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按照新建工 程评价,未评价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内容 P1:修改了建设项目性质,补充了“改扩建”; P35-46:补充了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内容。 P50:补充说明了厂界界定范围。 明确企业厂界界定范围; 未明确厂界范围 完善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未明确本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 P3:补充分析了本项目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 》“许可准入类”相关要求的符合性。 未明确实验各功能间用途及试剂使用情况 P11-12:补充了实验各功能间用途及试剂使用情况。 未对照《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 批)》,提出相关管控要求。 P23:对照《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 、《中 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明确了本项目涉及的 相关物质及管理要求。 说明检验样品来源、规格、存储及处置方 式; 未说明检验样品来源、规格、存储及处置 方式。 P64-71:补充说明了检验样品来源、规格、存储及 处置方式。 细化清洗高浓度及低浓度废水收集、暂 存、处理方式及去向; 未明确清洗高浓度及低浓度废水收集、暂 存、处理方式及去向。 P31:补充了清洗高浓度及低浓度废水收集、暂存、 处理方式及去向及相关环保管理要求。 细化项目组成表,细化实验各功能间用途 及试剂使用情况; 1 对照现行政策核实原辅材料种类; 完善水平衡。 未列出质量监督站整体的水平衡。 1 P32:补充了质量监督站整体的水平衡图。 核实现有工程环保及验收手续履行情况; 现有工程环保及验收手续未交待清 P1、P35:进一步明确了现有工程环保及验收手续履 行情况。 细化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整 体布局及内部单位相互关系; 未介绍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 整体布局及内部单位相互关系 P2:补充了图 1、表 1 说明了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 院(老院)整体布局及内部单位相互关系。 补充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内容; 2 3 未介绍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内容 P35-46:补充了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内容。 核实质量监督站及迁建工程污染物排放 量; 未列出质量监督站及迁建工程污染物排放 量。 P44:补充了表 20 列出质量监督站及迁建工程污染 物排放量。 明确现状危险废物暂存及转运管理是否符 合要求,补充迁建工程现址污染物处理措 施; 未明确现状危险废物暂存及转运管理是否 符合要求,未提出迁建工程现址污染物处 理措施 P43-44:补充说明了现状危险废物暂存及转运管理 与环保要求的符合性;明确了迁建工程危险废物处 置的措施。 进一步核实现有工程是否存在环境问题。 未列全现有工程是否存在环境问题 P46:进一步明确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 结合各实验功能间细化工艺流程及产排污 环节分析,明确样品制备过程,说明样品 处置去向; 未明确样品制备过程、处置去向 P64-71:补充了细化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分析, 补充了样品制备过程,说明样品处置去向。 未明确废气产生点位、收集方式及通风设 置情况,未分析 100%收集可行性,未充 分论证废气治理设施技术可行性 P74、P76-77:补充了各功能室对应的监测项目、试 剂使用情况、通风橱、集气罩设置情况、房间面积 及换气次数,明确了 100%收集可行性; P81-82:补充了废气治理措施活性炭碘值的要求, 进一步论证可行性。 废气产生时间不统一,烟气流速过快 P75:修改了废气产生时间,补充说明了废气产生源 强依据。 P95-96:核实修改了排气筒出口内径,降低了出口 风速。 细化各功能实验室废气产生点位、收集方 式及通风设置情况,完善完全收集可行 性、废气治理设施技术可行性分析; 核实废气源强、烟气流速,完善废气环境 影响分析。 2 4 5 完善水环境影响分析,核实环境管理责任 单位; 未分析环境管理责任单位确定的合理性 P120-121:补充说明了污水总排放口环境管理责任 单位及其合理性。 核实噪声源强,完善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分 析; 噪声设备台数少 2 台,风机噪声源强 75dB(A)偏小 P80-81、P106-107:修改了噪声设备数量,修改了图 18 等值线图、表 73 噪声预测结果。 核实活性炭装填量、更换频次、危废产生 量; TA001 活性炭填充量为 300kg,更换频次 为 4 个月,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0.9t/a; TA002-TA004 活性炭填充量合计 300kg, 更换频次为 1 年,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0.3t/a P81-82:TA001 活性炭填充量修改为 350kg,更换频 次修改为 3 个月,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1.65t/a; TA002-TA004 活性炭填充量合计 550kg,更换频次为 1 年,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0.58t/a 对照最新危险废物名录核实危废类别,细 化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方式; 废活性炭按照旧版名录废物类别为 900041-49 P83-84、P108-109:将废活性炭废物代码修改为: 900-039-49。 结合现有工程、本项目危废暂存情况及贮 存周期,充实依托危废暂存场所暂存能力 的合理性分析。 未分析依托危废暂存场所暂存能力的合理 性 P109:补充了依托危废暂存场所暂存能力、现状使 用情况、本项目需求量及依托可行性。 补充噪声布点原则,核实区域声环境功 能。 未明确噪声监测布点原则;声环境敏感目 标声环境功能定为 1 类 P50-51:补充了厂界范围,厂界及声环境敏感目标 噪声监测布点原则; P54-55:声环境敏感目标园北里、团结里声环境功 能定修改为 2 类。 结合现有工程充实风险防范措施分析; 未结合现有工程 P117:结合现有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 况,明确了现有应急预案的符合性。 核实环保投资。 环保投资明细表活性炭吸附箱数量为 2 台 P124:表 85 环保投资明细表中活性炭吸附箱数量修 改为 4 台,并修改了环保投资。 完善自行监测计划。 未列出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监测内容,未 列出实验室外无组织监控要求 P122:补充了质量监督站现有工程监测内容、实验 室外无组织监控要求。 3 核实总量分析内容; 未核算整个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 院)院区污水排放量 P58-63:以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老院)整个 院区为单位进行总量核算。 完善与排污许可衔接内容; 未明确现有工程排污许可取证情况及本项 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 P46:补充了现有工程排污许可取证情况。 P123:补充了本项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 未给出现有工程相对位置关系图,类比监 测报告未作为附件 附图 8:补充了建设项目与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位 置关系图。 附件 5、附件 6 补充了现有工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入库记录;附件 9、附件 10:补充了类比对象监测 报告。 完善附图、附件。 说明:1、专家意见栏中逐项列出会议纪要中的修改意见。 2、“修改前报告内容”系指报告(送审稿)未经修改前相关内容;“修改后报告内容”系指报告按照会议纪要修改后的相关内容; 3、修改内容中,对应专家意见把修改内容的页数、内容都写明,有核实等内容,明确核实后的结果。 4、每次修改后均需要给出日期和修改索引,报批后的修改索引中的“专家意见”参见流转单中的意见。 4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填表单位(盖章):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项目名称 检测监督评价中心锅检环保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 项目 1 无 建设内容、规模 建设内容:租赁2栋闲置的车库平房,装修改造后作为环境监测监督中心站环境检测 实验室和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检验室;租赁1栋二层的闲置车库楼,装修改造后作为土 壤检测实验室。 建设规模:质量监督站土壤检测实验室新增检测能力为土壤样品600个/年;环境监测 监督中心站年检测地表水及废水样品7620个、环境空气及废气样品5520个;锅炉压力容 器检验所年检验安全阀9000台、呼吸器400套。 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团结路团结里小区东100m 项目建设周期(月) 1.0 计划开工时间 2021年2月 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预计投产时间 2021年3月 建设性质 改、扩建 国民经济行业类型 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改、扩建项目) 无 项目申请类别 新申项目 规划环评开展情况 不需开展 规划环评文件名 —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文号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规划环评审查机关 建设地点中心坐标 (非线性工程) 经度 117.501715 38.727982 纬度 起点经度 起点纬度 环境保护监测 M7461 终点经度 160.00 总投资(万元) 建设 单位 2 3 建设地点坐标(线性工程)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赵贤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0007182589087 技术负责人 钟辉 通讯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 联系电话 13752558939 现有工程 (已建+在建) 本工程 (拟建或调整变更) ③预测排放量 (吨/年) ①实际排放量 (吨/年) ②许可排放量 (吨/年) 终点纬度 ④“以新带老”削减 量(吨/年) 评价 单位 工程长度(千米) 9.00 所占比例(%) 5.63% 单位名称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1111号 环评文件项目负责人 马锋 联系电话 022-58356925 环保投资(万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 田分公司 污染物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项目经办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曲阜道80号504室 通讯地址 总体工程 (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 ⑤区域平衡替代本工 ⑥预测排放总量 4 (吨/年) 程削减量 (吨/年) 排放方式 ⑦排放增减量 (吨/年) 废水量(万吨/年) 0.553 0.553 0.553 不排放 COD 2.199 2.199 2.199 间接排放: 氨氮 0.165 0.165 0.165 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 总磷 0.013 0.013 0.013 直接排放: 受纳水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氮 0.274 0.274 0.274 废水 市政管网 / / / / / 废气量(万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 废气 0.0004 氮氧化物 0.0004 0.0004 颗粒物 0.091 挥发性有机物 影响及主要措施 生态保护目标 项目涉及保护区 与风景名胜区的 情况 名称 0.091 级别 主要保护对象 (目标) 工程影响情况 0.091 是否占用 占用面积 (公顷) 生态防护措施 补偿 重建(多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 / 避让 减缓 补偿 重建(多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 / 避让 减缓 补偿 重建(多选) 风景名胜区 / 避让 减缓 补偿 重建(多选) 自然保护区 注:1、同级经济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 2、分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3、对多点项目仅提供主体工程的中心坐标 4、指该项目所在区域通过“区域平衡”专为本工程替代削减的量 5、⑦=③-④-⑤,⑥=②-④+③ 避让 减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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