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应用实施工作的通知(以此为准).pdf
ZJDC02-2022-1001 文件 绍市政服发〔2022〕9 号 关于做好《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应用实施工作 的通知 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建设局、招投标平 台综合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 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建设厅、省发 改委印发的《浙江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 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结合我市实际,报经市 政府同意,现对有关应用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 1 — 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浙政发 〔2021〕5 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的要 求,做好示范文本的应用工作。 二、为推进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实施工作,市政务服务办 会同市建设局制定了《“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的项目 标准》《投标报价评审区间确定规则》《评审区间确定规则》 《综合评审办法(一)》《综合评审办法(二)》和《绍兴市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用评价招投标应用标准(试 行)》等六项配套交易规章(详见附件),请一并遵照执行。 三、市建设局牵头负责我市建筑企业信用监管平台的建设 和信用应用标准的制定。市政务服务办牵头负责其他制度的制 定和交易系统的改造工作,调整相应的交易流程。各区、县 (市)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投标平台综合管理部门按职责做 好相关工作。 四、根据《浙江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 示范文本》及本通知有关规定编制的《浙江省房屋建筑与市政 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绍兴版)》(及相关更新版 本)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建设局网站等予以公布。 五、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 招标人应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 示范文本(绍兴版)》及本通知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规范组 织招标活动,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2 — (一)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明确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及明细,招 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中明 确。 (二)应根据示范文本及《“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 法”的项目标准》等有关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情况,规范选择 评标办法,合理设置投标资格条件和评标条款;合理确定澄清 截止时间。 (三)采用电子投标评标的项目,招标人在制作唱标记录 时,“密封情况”调整为“加、解密(密封)情况”;“签 字”栏不作要求,但唱标记录应及时制作,供所有投标人在系 统内查看。 (四)招标人在递交招标文件备案时,应同时递交规定的 前期审批资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可能影响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日至少 15 日前发 布。 六、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参与投 标活动,根据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等规范商务标的编制工 作,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等投标文件的组成材 料。 — 3 — 七、本通知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按招标公告发布或投 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计)起施行。 八、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做好宣贯工作,开展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和投标人等的培训指导 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并反馈在示范文本实施过程中碰到的 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示范文本的顺利应用实施。 附件:1.《“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的项目 标准》 2.《投标报价评审区间确定规则》 3.《评审区间确定规则》 4.《综合评审办法(一)》 5.《综合评审办法(二)》 6.《绍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用 评价招投标应用标准(试行)》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 9 月 23 日 — 4 — 附件 1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标准 行业 工程类别 标段规模 一般房屋 建筑工程 高耸构筑物 工程 地基与基础 工程 钢结构工程 室外附属 工程 建筑物层数≥32 层,或建筑物高度≥ 80 米,或单跨跨度≥36 米 房屋建 筑工程 装配式建筑 工程 古建筑、保 护性建筑 修缮工程 其他房屋 建筑工程 城市道路 市政公 用工程 城市公共 广场 (含体育场) 桥梁工程 构筑物高度≥100 米 基坑深度≥8 米 钢结构:跨度≥36 米 新建项目单体工程建筑面积≥3.2 万平 方米的室外附属工程 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 项目;或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DB33/T 1165-2019)评价为 A 级及以 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或符合《近零能 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要求的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 建筑、零能耗建筑的装配式建筑项目。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修缮工程:修缮建 筑面积≥400 平方米 涉及地铁保护、名胜古迹保护的房屋建 筑工程(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8 千米;或城 市快速路、主干道路面积≥12 万平方 米 广场面积≥8 万平方米 单跨跨度≥64 米;或墩高≥40 米的桥 — 5 — 地下交通 其他地下 工程 城市供水 城市排水 城市供气 生活垃圾 — 6 — 梁;或铺装面积≥8000 平方米的装配 式桥梁 隧道工程:内径≥6 米,或单洞洞长≥ 1600 米,或单洞断面面积≥40 平方米 车站工程:基坑深度≥8 米 深基坑工程:基坑深度≥8 米 临近既有线路 30m 范围内的基坑工程、 地基处理工程、隧道工程等:基坑与轨 道交通结构外边线的净距≤30 米的旁 侧基坑工程; 基坑深度≥2 米的轨道交通上方基坑工 程; 涉轨道交通的穿越工程(桥涵、隧道、 地下管线工程); 净距≤30 米的涉轨道交通的并行工程 (桥涵、隧道、地下管线工程)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 日处理量≥20 万吨的供水厂,或管径 ≥1.5 米的供水管道工程 日处理量≥12 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或 管径≥1.5 米的排水管道工程 燃气管道工程:超高压管道; 储备厂(站)工程:设计压力≥4 兆 帕、或总贮存容量≥1200 立方米的液 化石油气贮罐厂(站)、或总贮存容量 ≥400 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贮罐厂 (站)、或供气规模≥20 万立方米/日 的燃气工程 填埋场工程:日处理量≥500 吨; 焚烧厂工程:日处理量≥100 吨; 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工程:日处理量 轻轨交通 机电安 装工程 装饰装 修工程 特种工 程 一般工民建 工程 净化工程 环保工程 装饰装修 工程 幕墙工程 特种工程 石油天然气 工程 穿跨越工程 其他专 业工程 爆破与拆除 工程 盾构隧道 ≥100 吨 单跨跨度≥48 米的桥涵工程 通风空调工程:空调制冷量≥2000 冷 吨; 消防工程:建筑面积≥8 万平方米; 自动控制系统工程:计算机或可编程控 制器≥60 台(套); 建筑智能化工程:智能化系统≥12 个 洁净等级≥5 级(即千级及以上) 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单项装修面积≥20000 平方米 单体建筑幕墙高度≥80 米,或面积≥ 8000 平方米 特殊专业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 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 等特殊工程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主体工程(具体标准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确定) 顶管工程:单条穿越长度≥80 米,或 工作井深度≥8 米; 隧道穿越工程:单洞洞长≥1600 米; 定向钻穿越工程:单条穿越长度≥600 米,或者穿越地质为卵石层、松散状砂 土或者粗砂层与破碎岩石层 C 级以上大爆破工程、B 级以上复杂环 境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及城市控制爆破 及其他爆破拆除工程 单洞洞长≥2000 米 其他专业 工程 — 7 — 附件 2 投标报价评审区间确定规则 (适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当投标截止时间止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去掉报价超过 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后≥11 家时,可启 用评审区间。 二、评审区间的确定 (一)投标报价评审区间最低价的确定 在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保 证金的投标后,再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报价各 20%个(按去掉超 过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后的投标人数量为 基数;不为整数的,按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并进行 下浮(下浮比例 K 暂定为3%~8%,抽取值均匀分布数量不 少于 11 个,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报价评 审区间最低价。 投标报价评审区间最低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分,除计算差错 外,评标过程中投标报价评审区间最低价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 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 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 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 8 — (二)确定评审区间: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评审区间最低 价的投标,按投标报价从低至高的次序进行排序;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评审区间最低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不进入下 一阶段的评审。去掉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后,投标未超过 10 家的,全部投标按投标报价从低 至高的次序进行排序。 三、根据排序,在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中按报价从低到高 的次序确定 5 家投标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和商务评审, 报价相同的投标可同时进入评审。相关投标存在各类废标情形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否决投标后,导致进入评审的 有效投标不足 3 家的,在进入评审区间的其他投标中按报价低 到高的次序补充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可同时 补充进入评审。按以上办法,最终确定 3 家有效投标,并确定 报价最低的投标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所有进入评审区间的 投标中有效投标不足 3 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 9 — 附件 3 评审区间确定规则 (适用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一、评审区间的启用 (一)当投标截止时间止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去掉报价超 过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后>15 家时,可 启用评审区间;≤15 家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二)在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人中取投标报价与评审区间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 15 家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 也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 二、计算进入评审区间评标基准价 D D1=K1×A+(1-K1)×B×K2 D2=K1×A+(1-K1)×B×(K2-2%) D3=K1×A+(1-K1)×B×(K2+2%) K 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范围暂定为 0.4~0.6,抽取值均匀分布数量不少于5个,具 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A(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在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超过 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后,再去除报价最高 和最低各 20%个(按去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未缴纳投标保 — 10 — 证金的投标后的投标人数量为基数;不为整数的,按四舍五入 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 B=最高投标限价。 K 2(平均浮动系数),范围暂定为:93%~87%(招标文 件中设定具体范围,上下区间的均值应不超过 90%,幅度为 6 个百分点),抽取值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 10 个(具体在招 标文件中明确),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分三阶段确定 15 家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一)以D 2 为基准确定 6 家投标人(绝对值相同时取报 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 (二)以D 1 为基准确定 5 家投标人(经(一)确定投标 人后,可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已不足 5 家的,按实际数量 计;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 间)。 (三)以D3 为基准确定 4 家投标人(经(一)、(二) 确定投标人后,可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已不足 4 家的,按 实际数量计;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 入评审区间)。 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经评审,有效标不足 3 家的,以 D 2 为基准补充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直至有效标数量 满足 3 家(绝对值相同时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进入 评审区间)。 — 11 — 评审区间评标基准价 D 计算精度保留到分,除计算差错 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 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 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 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 12 — 附件 4 综合评审办法(一) (适用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审评分=商务总报价评分(≥85 分)、工程量清单 综合单价评分(≤10 分)、信用评价(履约评价)评分(5 分)。 一、商务总报价评分(≥85 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总报价评分为满分;投 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A 分(A=1 或 2,由招标人自行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2A 分。不足一 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 数。 评标基准价为进入综合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10 分) (一)确定工程量清单的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由招标人先行选定和计算机随机抽取两部分组 成。招标人先行选定: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先行选定不超 过 10 个项目(原则上取合计金额最大的项目)。计算机随机 抽取: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去除招标 人自行选定项目)以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数量同招标 人先行选定数量一致。 — 13 — (二)综合单价的合理区间确定 以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基准,由招标 人自行设定各评价项目的合理区间[K1,K2](K1≤-25%, K2≥5%),各评价项目的区间范围保持一致。 (三)综合单价评审 综合单 价报价超出 合理区间范 围的,每个评 价项目扣 (10/评审项目总数)分,10 分扣完为止。(工程量清单综 合单价分值小于 10 分的,按实际分值;该环节小数点精确程 度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中确定)招标人先行选定的评价项 目、合理区间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三、信用评价(履约评价)评分(5 分) 具体评审办法按《绍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 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招投标应用标准(试行)》编制。 — 14 — 附件 5 综合评审办法(二) (适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一、总分:技术标评分(≤30 分),资信标评分(≤10 分),商务标评分(≥60 分)。 二、技术标(≤30 分) 技术标一般评审因素 序号 评审因素 1 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 2 主要施工方案 3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4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6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7 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 8 9 分值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 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 投标人陈述和答辩(若有) 备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要求投标人陈 述和答辩,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余技 术标打分条款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技术标 总分设置不超过 30 分。 — 15 —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设置 1-9 项,每单项的 分值不超过 5 分。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评审 因素。 各单项的分值一般按优、良、一般和未提供相应资料四 档,得分值一般分别按(0.9-1.0)×分值、(0.6-0.9)×分值、 (0.4-0.6)×分值和 0 分,上限值包含本数,下限值不包含本 数。 三、资信标评审(≤10 分) 资信分可根据投标单位的企业综合实力、类似工程业绩、 建设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体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能 力、其他因素等 5 个单项进行设置。建设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 体系分值为 5 分,具体评审办法按《绍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招投标应用标准(试行)》 编制。其他每个单项的具体评审内容和分值由招标人自行确 定。 四、商务标评分(≥60 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总报价评分为满分;投 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A 分(A=1 或 2,由招标人自 行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2A 分。不 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 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等同《评审区间确定规则(适用技术 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中评审区间评标基准价 D1 ,但平 均浮动系数 K2 的范围为 95%~85%: D1=K1×A+(1-K1)×B×K2 — 16 — 附件 6 绍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招投标 应用标准(试行)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8 号)、《浙江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浙建 〔2021〕5 号),制定本应用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施工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信用评价评分为 5 分。信用评价评分根据投标截止之日 绍兴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最近一期)公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与招标项目专业相对应的)信用等级进行计取,无信用等级 的不计分。信用分按招标控制价分类计算。 信用等级 A B C D E 房建工程 10000 万元及 以上、市政工程 5000 万元及以上 5 4 2.5 1 0 房建工程 400~10000 万 元、市政工程 400~5000 万元 5 4.5 3 1 0 信用得分 招标控制价 — 17 — 二、施工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信用评价评分为 5 分。信用评价评分根据投标截止之日 绍兴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最近一期)公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与招标项目专业相对应的)信用等级进行计取,无信用等级 的不计分。 信用等级 A B C D E 信用得分 5 4 2.75 1 0 三、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一)信用评价评分为 5 分。信用评价评分根据投标截 止之日绍兴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最近一期)公布的施工总承 包企业(与招标项目专业相对应的)信用等级进行计取,无信 用等级的不计分。 (二)设计、施工企业(包括同一单位)按信用等级分别 设置信用评价分(设计 1 分,施工 4 分)。 1、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得分 信用等级 A B C D E 信用得分 4 3 1.75 0.25 0 2、设计企业信用分在绍兴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未施行 前,统一按 1 分计算。 四、关于联合体投标信用得分的确定。施工总承包项目, 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等级计取信用得分。工程总承包项目, 当设计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施工企业 — 18 — 组成联合体时,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得分以各自信用等级对应 的信用得分的算术平均分计取;当施工总承包企业作为联合体 牵头人时,以该牵头人的信用等级计取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得 分。 五、评价周期内新注册的施工企业需要先在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赋分,并在绍兴智慧建设平台完善企 业相关信息,该周期企业信用等级根据省浙江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采集的赋分分数,按照我市信用管理办法的等级标 准确定。 六、本标准不适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工程 项目招投标。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23 日印发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