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海新区2012年10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doc
津滨安办〔2012〕54 号 关于滨海新区 2012 年 10 月份生产安全 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管委会,各委、局及有关单位: 10 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1 起,死亡 1 人,同比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持平。前 10 个月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死 亡事故 14 起,死亡 15 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 15 起,下降 51.7%,死亡人数减少 15 人,下降 50%。总的来看,我区安全生 产形势基本保持稳定,但近期化学品储存、道路运输等恶性险兆 事故连续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防范对策,做到尽 职履责。现将 10 月份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简况 “10.25”临港车辆伤害事故。2012 年 10 月 25 日 11 时 45 分左右,在位于临港经济区内的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1- 厂区内,该公司内业车间员工驾驶叉车在 A40 路上行驶时,将在 路上行走的天津津海新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员工撞倒,经送 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该起事故系特种设备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究其原因一 是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 证上岗疏于管理;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作业现 场缺乏安全监护;对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差。 二是车间主任违章指挥,指派无证人员从事特种设备操作。三 是员工违章作业,无证上岗。 三、各管委会生产安全控制指标排位情况 第一位,塘沽发生 8 起,死亡 9 人,占全年指标 90%; 第二位,大港发生 3 起,死亡 3 人,占全年指标 60%; 第三位,汉沽发生 1 起,死亡 1 人,占全年指标 50%; 临港发生 1 起,死亡 1 人,占全年指标 50%; 第四位,开发区发生 1 起,死亡 1 人,占全年指标 20%; 其余管委会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党的 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的指示精神,推动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 任的进一步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努 -2- 力压减一般事故发生,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现 就做好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继续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 看”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对 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重点内容,各部门、各单 位务必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真搞好再检查和再部署,认真梳 理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督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 题,加大整改力度,跟踪督办。进一步督促企业对自查自纠情况 进行“回头看”,认真整改前期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以 及“回头看”活动中查出的新隐患,确保整改到位。对已经取缔 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要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要在如何 降低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频率上多出点子、想办法,严防四 季度事故反弹,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的 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全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各部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确保党的十八大期 间安全生产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12〕 6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做到分工明 确、重点突出。一是特别要重点抓好《通知》中提到的危险化学 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 -3- 近期新区范围内连续发生恶性险兆事故,如:海滨高速化学品运 输车辆被追尾导致泄露、大港非法储存化学品发生爆燃以及汉沽 天然气管道泄露等险兆事故,已经敲响了警钟,应引起高度警惕。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针对企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 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 管道和运输车辆的防爆、防泄漏等工作。特别是要注意警惕大雾、 雨雪、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及时 作出应对,避免出现严重后果。二是结合市领导对做好全市道路 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落实 工作,下大力气狠抓新区范围内涉及道路运输、公交运营、水上 交通、轨道交通、超载超限、校车安全等六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危化品运输企业的治理工作,要严 防因交通事故导致危化品泄漏、燃烧和爆炸引发的大范围灾害发 生。要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道路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企 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安全运营。行业 主管部门更是要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履 行部门监管职能,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 应对突发状况。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 成工作合力。三是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冬 -4- 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津安办〔2012〕51 号)要求,全面 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冬季安全 生产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要从实 际出发,采取必要的形式,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 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切实抓好 冬防保温和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要加强非公有制小企业和无 主管部门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职工生活区的保温和 安全管理,严禁在非阻燃材料彩板房居住,严禁宿舍内明火取暖 和乱拉、乱接电器,对务工人员进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教 育,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四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 议和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季度视频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多部门 联合检查督查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重点是推动企业主动 落实自查自改行动,特别是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化品等重 点行业的专业分包队伍资质进行严格把关,杜绝以包代管,一包 了之现象发生,要对设备无证运行、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 为进行严厉打击,管理人员要加强作业现场指挥、管理,发现安 全隐患要及时清理。 (三)切实加强十八大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管委会、各单 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十 八大期间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做到尽职履责,一旦发生 -5- 险情或事故,要按照市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突发事件紧急报送 的通知》和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情况,并根据各自职能组织 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尽全力为党的 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滨海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2 年 11 月 9 日 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 送:各功能区工委(党组),各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天津市滨海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6- 2012 年 11 月 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