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编制说明及情况.doc
关于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4 年部门预算收 支编制说明及情况 一、2014 年预算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牵头拟订我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落实国家、省 科技创新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和监督检查。 2.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 科技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科 技统计与监测工作。 3.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 参与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算,负责科技 研发经费、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评估。 5.指导和协调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 施建设。 6.拟订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 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7.拟订促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促进以可持 续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发展。 1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 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 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的组织申报、 初审推荐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参与全 市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 进与培育工作。 10.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 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11.拟订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 科技金融计划。 12.拟订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措施; 负责推进我市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负责国 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13.组织协调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科技行政许可工 作,负责非学术性科技社团、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 与管理。 14.指导所辖市、区科技部门的有关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信息处) 2 负责机关文稿起草、文电处理、科技宣传、档案管理、 电子政务、督查督办、后勤接待、安全保卫、信访、保密机 要等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直属单位财务的监 督管理;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 2.组织人事处(科技人才处、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教育、 劳动工资、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 设的政策措施,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千人计划”、省高层 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姑苏创新创 业领军人才计划;参与县级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科技人才工 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 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3.发展计划处 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拟订科 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负责计划项目的监督检查;负责科技 经费配置、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 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科技基础 设施建设计划;指导和协调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院士工作站等建设; 负责上级科技项目经费配套及自主创新政策经费资助工作; 负责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工作考核、科技统计、科技进步统 计监测和分析工作;负责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的审核 3 工作。 4.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拟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市场发展、科技服务业发 展和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奖 励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负责科 技金融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省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项目,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科技 保险费补贴资金、科技贷款贴息等计划;负责技术贸易机构 的审核,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科技服务业工作, 指导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中介机构建设; 参与科技保密管理、技术出口审查工作。 5.科技合作与交流处 拟订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措施;组织 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省产学研联合 创新资金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负责 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国(境)内外研发 机构的认定工作;负责对外科技交流团组、国际科技会议的 组织、报批等工作;归口负责科技兴贸工作;负责对外科技 宣传工作;承担市院市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工业科技处) 拟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申报和实 施国家、省火炬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工业)、中小企业技 4 术创新基金等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科技支撑计划(工 业)、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工业)和工业专项计划;组织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国家、省自主创新 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初审推荐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相关工作;协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省级高新产业园区和火炬计划特色 产业基地建设;指导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业)和民营科技 企业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开展火炬 计划统计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统计分析工作。 7.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拟订促进农业和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申 报和实施国家、省科技支撑计划(农业、社会发展)、自然 科学基金、星火计划等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科技支撑 计划(农业、社会发展)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农业、医疗 卫生);指导农业科技综合试验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 区、星火技术密集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农业)建设;组 织开展农业科技企业的认定、农村(农业)科技培训、星火 技术密集区的统计等工作。 8.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牵头拟订科技发展政策;负责科技政策的宣传工作;负 责地方性科技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负责科技体制改革工 作;组织申报和实施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组织编制和实 5 施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组织协调科普工作,开展科技拥军 工作;负责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 作;负责科技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非学术性科技社团、科技 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与管理;负责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 承担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主创新领导小组办公 室、市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和 机关党委。 (三)2014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 年全市科技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社会 R&D 经费占 GDP 的比重达到 2.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过 1.38 万亿元; 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 500 个,其中国家千人计划、 省双创人才及团队继续保持全国、全省前列;新增创新先锋 企业 40 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600 家,省民营科技企业 600 家;落实加计抵扣政策企业 2000 家以上,加计扣除额达到 50 亿元;新增国家、省级研发机构 50 家;组织实施重大民生 科技示范项目 20 个、重大农业科技示范项目 20 个;实施省 级以上科技项目 1000 项,争取上级科技经费达到 11 亿元以 上。 2014 年全市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全力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做大做强。要更大力度组织实 施“瞪羚计划”、“雏鹰计划”,促进一批成长期中小科技企 6 业快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力争到 2015 年形成以 10 家创 新领军企业、300 家创新先锋和科技拟上市企业、3000 家高 新技术企业、10000 家民营科技企业为核心的创新型领军企 业集群。一要强化指导服务,积极开展“一对多”、“一对 一”、“多对一”的专场服务,对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障碍 进行专题诊断,真正挖掘出企业创新的有效需求。二要加强 资源集成集聚,围绕中小科技企业创新需求,整合计划项目、 科技金融、科技政策、科技人才等工作手段,全力以赴帮助 中小科技企业化解难题。三要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市科技局 给予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倾斜支持,各市、区要根据实际 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地中小科技企业 培育发展工作,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2.加快建设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 间内,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重点是在“提质”上下功夫,鼓 励支持规模型企业加快建设有持续创新能力、有核心知识产 出、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高水平研发机构,为企业发展提供 专业技术服务和支撑。力争在 3-5 年内,重点建设 10 家国 家级企业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200 家省级重点企业研发 机构,1000 家市级企业工程中心。一是政策扶持推进。今年 市里将研究出台“推进企业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方案”, 采取后补助、持续滚动支持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政策推动, 支持企业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二是重点企业推进。在普遍 7 建立的基础上,围绕创新先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拟 上市企业等重点企业群,加大指导帮扶力度,支持企业申报 建设国家、省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切实增强技术创 新能力和发展后劲。三是考核评估推进。按照“提升质量、 发挥作用”的基本原则,探索建立企业研发机构考评指标体 系,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结合企业发 展瓶颈,进一步有针对性地集成资源,重点扶持。 3.完善自主创新广场服务功能。以创建国家技术转移苏 南中心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功能,完善机制,理顺体制,扩 大影响。一是完善服务平台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着力强 化提升自主创新广场各服务平台功能,通过线上交流、线下 对接方式,针对企业提出的各类创新服务需求,实现快速响 应、无缝对接。各地要积极利用平台服务功能,引导本地企 业通过平台开展技术交流和对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二是大力度汇聚创新资源。努力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将更多创 新项目、政策放在苏州试点试行,将广场打造成为苏南自主 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三是着力培育服务队伍。探索苏南各 市乃至长三角技术经纪人互认机制,加强业务指导,推动技 术经纪活动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促进技 术经纪人、技术经纪机构发展。 4.着力深化科技金融结合。以信贷、保险、创投、担保 四个方向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建立县市联动推进科技金融结 合的新机制,力争全年服务企业 400 家,“科贷通”贷款新 8 增 30 亿元,实现“瞪羚计划”和“雏鹰计划”企业科技金 融需求全覆盖。一是完善“首投”机制,建立市级天使投资 母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区设立天使投资资金,逐步形成 市县区联动的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体系,引导和带动民间资金 投资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二是完善“首贷”机制, 开展“科贷通”上下联动工作,各市、区也要设立信贷风险 补偿专项资金,因地制宜开展具有特色的科技金融创新,共 同开展“科贷通”服务,并扩大“微小贷”试点。三是完善 “首保”机制,设立科技保险专项资金,通过科技保险费补 贴和科技保险风险分担的形式,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科技保险 产品,引导科技型企业利用保险工具,分散和化解科技创新 风险。针对“瞪羚计划”和“雏鹰计划”企业,积极推进科 技保险专项服务。 5.大力推进科技成果惠农惠民。进一步加强农业和社会 发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着力增强 科技创新支撑作用。一是加快建设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大力 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开展创新研究和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科技型企业发展。二是深入推 进民生领域科技示范。围绕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公共安全 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特别是针对目前迫在眉睫的雾霾问题, 加大力度组织实施民生科技示范工程和联合攻关,切实推动 科技创新惠及百姓民生。三是积极探索科普工作新格局。加 9 强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深入开展科技“三下乡”活动, 全力推动吴江青少年科技文化活动中心升格为苏州市科技 馆,积极助推全民科学素质提高。 6.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是我们科技部 门的看家本领,其成效的好坏,直接影响科技助推转型升级 的进程,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科技部门的印象,必须要下大 力气完善好。一是改革完善计划组织方式。各地科技计划的 指南征集和发布要加强调查摸底,更多倾听企业意见,充分 反映企业创新需求;项目的申报、评审、公示、立项、中期 检查、结题验收等环节要争取全部通过项目管理平台开展,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在支 持方向上,必须要以企业和市场为核心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 向机制,通过拨加投、拨加贷、拨加奖等方式,重点支持青 年科技人员、中小科技企业等,加快科技经费间接资助和后 补助改革步伐,各地科技经费也要调整方向,加大对被市场 认可的项目、成果的支持力度;在使用绩效上,更加突出项 目经费使用后的评估评价,今年我们将对市拨款 50 万元以 上的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审计;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对重大产 学研创新载体建设成效,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增 强其内涵建设。三是探索推进科技报告制度。选择部分计划 项目开展科技报告的试点工作,记录科研项目调查、实验、 研究的成果或进展情况,实现科学数据、资源的公开共享。 10 7.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经过近几年“姑苏人 才”计划的持续推进,我市科技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一阶段,我们的工作重点将聚焦在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作 用上,着力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一是择优滚动支持。 在着力扩大领军人才规模的同时,择优筛选团队优、能力强、 技术新、成果好、产业快的企业予以滚动支持,全力促进领 军人才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加大创新型人才引进力度。鼓励 我市规模型企业引进创新型领军人才,积极引导本地企业家 和海内外人才合作开展创新创业,开发新项目,拓展新领域, 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三是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依托 千人计划专家联合会和各级人才服务平台,加强对高层次人 才在苏居住、出入境、医疗、社保等方面的协调落实和服务; 积极推进科技奖励工作,争取承办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 赛”总决赛,着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8.扩大产学研合作交流。把产学研合作作为提升企业创 新能力的一个重要渠道,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 运用市场机制开展创新活动,力争全年新增合作高校、科研 院所 20 家,新建政产学研联合体 150 个,实施产学研合作 项目 1500 项。一是继续开展品牌产学研活动。做好企业科 技行、张家港科技节、吴中院士行等产学研活动,不断拓展 产学研合作渠道。二是充分发挥科技镇长团的“突击队”作 用。依托科技镇长团服务中心,强化镇长团目标任务的细化 11 分解和督查考核,鼓励科技镇长团成员推动地方、企业与高 校开展合作,引进科技人才、共建创新载体。三是提升国际 科技合作水平。充分利用自主创新广场技术转移平台开放性 特点,发挥 APEC 技术转移中心、中芬纳米技术创新中心、 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太仓中德先进制造技术国际 创新园等功能作用,以国际视野集聚全球资源,探索技术转 移国际化路径。 9.加大科技政策落实力度。落实科技政策是政府部门推 动企业自主创新的最有效手段和根本途径,仍然是今年科技 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要聚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 企业税收优惠等重点政策的落实,持续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 入,确保全社会 R&D 经费占 GDP 的比重达到 2.7%。一是制作 完成并发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政策落实教育宣传片”, 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帮助企业更加便捷地掌握政策落实的各 项具体操作。二是进一步扩大政策辅导服务的覆盖面。各地 要组织科技政策宣讲团,大力开展“一对一”的辅导和服务, 协调解决企业在政策落实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企业科技 政策落实到位。三是要健全与统计、税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 机制,各地要定期对企业科技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统计、监测 和分析,督促企业把享受科技政策获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科技 投入,切实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0.提升基层科技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在创新型城市建 12 设整体框架下,坚持不懈把基层科技工作抓紧、抓实,切实 提升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一方面,要加快创新型县(市、 区)、创新型乡镇建设,鼓励基层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推动各类孵化机构建立健 全“创业孵化、创新支撑、融资服务”的抚育体系,提升专 业化服务功能。另一方面,要加快创新型园区建设。以“苏 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着力推动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高新区、昆山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园区,支持常熟高 新区进入国家队序列,加快推进张家港、吴中区建设省级高 新区,争取省级高新区实现县(市)全覆盖,使其成为技术 成果的中试熟化地、高新技术产业的承载区。 (四)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所属基层单位有两家,其中苏州市科 技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五)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以《苏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苏州市市级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苏州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 预算管理办法》、《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为 依据,结合本部门 2014 年度工作重点,本着“量入为出、 勤俭支出”的原则编制零基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 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 13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科目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补助 资金。 (二)支出科目 1.科学技术支出: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用于 科学研究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的离 退休人员费用等。 3.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苏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及所 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收支内容 2014 年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总预算收入 45906.72 万 元,支出总预算 45906.7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82.30 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 497.42 万元,市立项目支出 43427 万元,分别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自主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科技广场建设经费。 市立项目中专项资金总预算收入 43300 万元,支出总预 算 43300 万元,其中: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3300 万元,自主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40000 万元,依据《苏州市科技发展专项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4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苏州市科学技 术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14 年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 75.10 万元,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 10 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 13.3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2.60 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 70.04%;公务接待费支出 12.50 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 的 16.64%。 “三公”经费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 (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 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 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 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