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 2 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属 地 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设区市建设行政管 理部门 先进集体 推荐名额 先进工作者 劳动模范 备注 1 福州市(10 个) 建设、房管、园林、 城管、名城委 2 3 5 2 厦门市(9 个) 建设、住房、市政 园林、城管 2 3 4 3 泉州市(8 个) 住建、城管 1 3 4 4 漳州市(6 个) 住建、城管 1 2 3 5 三明市(6 个) 住建、城管 1 2 3 6 莆田市(6 个) 住建、城管 1 2 3 7 南平市(6 个) 住建、城管 1 2 3 8 龙岩市(6 个) 住建、城管 1 2 3 9 宁德市(6 个) 住建、城管 1 2 3 10 平潭综合实验区 (4 个) 交建、执法 1 1 2 11 公积金、省属企 业、省住建厅 (8) 2 4 2 合 14 26 35 10 23 30 计 住建部分配我省 各设区市住建(建设) 局、平潭交建局会同 人社部门(党群工作 部)牵头负责,相关 部门参加,成立推荐 评选工作小组,负责 推荐评选工作。 省住建厅牵头成立 推荐评选工作小组, 负责推荐评选工作。 推荐名额 说明:1.实行差额评选,分配给我省的指标总数 63 个,已按 10%差额,其中先 进集体 14 个、先进工作者 26 名、劳动模范 35 名。时间跨度是近 5 年; 2.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处级不超过 20%; 3.各设区市的推荐名额含所辖县市区及其直属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和龙头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