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xlsx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园林绿化监理所职责目录 主要 序号 职责 1 2 3 园林绿 化行政 审批事 项的事 前、事 中、事 后监管 工作 园林绿 化监督 管理 义务植 树管理 工作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1 迁移砍伐树木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 1.2 占用绿地审批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 1.3 国有建设用地闲置备案及开工建设告知 3 2.1 百年树木管理 4 2.2 绿化监督管理 5 2.3 绿化资源清查、建立档案 6 2.4 强化植物防疫、有害生物防治 7 3.1 义务植树管理工作 8 迁移砍伐树木审核工作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迁移砍伐树木审核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擅自迁移、砍伐树木。第四十四条迁移、砍伐树木审 批按照规定分级管理。 实施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园林绿化监理所 职责边界 原塘沽管辖区域(不含功能区) 运行流程 审批局窗口领取审批表→与我单位相关人员到现场核 实迁移苗木的数量及规格,填写申请表→上报滨海新 区环境局园林处进行批准→批准后由我单位监督审查 申请方制定迁移养护方案→报审批局审批→审批后由 我单位监督实施 运行要件 滨海新区迁移砍伐树木占用绿地审批表、占用绿地及 绿地恢复协议书、绿化迁移合同、天津市滨海新区行 政审批局批准文件 责任事项 确保迁移苗木成活,并确保迁移苗木死亡后补苗工作 监督方式 022-65861649 占用绿地审核工作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占用绿地审核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一条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 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占用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下的, 需经区、县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市容园 林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占用面积超过二百平米的,由 区、县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市容园林行政主管 部门同意。 实施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园林绿化监理所 职责边界 原塘沽管辖区域(不含功能区) 运行流程 审批局窗口领取审批表→与我单位相关人员到现场核 实占用面积,填写申请表→上报滨海新区环境局园林 处进行批准→批准后由我单位监督审查申请方制定绿 地恢复方案→报审批局审批→审批后由我单位监督实 施 运行要件 滨海新区迁移砍伐树木占用绿地审批表、占用绿地及 绿地恢复协议书、绿化迁移合同、天津市滨海新区行 政审批局批准文件 责任事项 绿地恢复工作符合园林技术规范 监督方式 022-65861649 国有建设用地闲置备案及开工建设告知信息表 序号 1.3 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闲置备案及开工建设告知 法定依据 《天津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绿化范围内国有 建设用地闲置三个月以上,土地使用人应当按照临时 绿化标准和要求在六个月内进行临时绿化,所需建设 和养护管理费用由土地使用人承担。临时绿化完工后 ,土地使用人应当向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实施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园林绿化监理所 职责边界 原塘沽管辖区域(不含功能区) 运行流程 审批局窗口领取审批表→与我单位相关人员到现场核 实闲置用地面积,填写申请表→上报滨海新区环境局 园林处进行批准→批准后报审批局审批→审批后由我 单位监督实施 运行要件 滨海新区迁移砍伐树木占用绿地审批表、天津市滨海 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准文件 责任事项 国有建设用地闲置备案及开工建设告知备案 监督方式 022-65861649 百年树木管理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百年树木管理 法定依据 《天津市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百年以上的树木、树 种珍贵稀有、树型奇特罕见、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 义的树木属于古树名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 定设置标志并加以保护。 实施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园林绿化监理所 职责边界 原塘沽管辖区域(不含功能区) 运行流程 现场考察鉴定→造册→上报市局备案 运行要件 无 责任事项 确保树木的成活及养护工作,保护树木不被破坏 监督方式 022-65861649 绿化监督管理信息表 序号 2.2 名称 绿化监督管理 法定依据 《天津市绿化条例》第五十三条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 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投诉网站 等,接受举报、投诉,并及时进行处理。第五十四条 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 履行绿化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绿化活动的监督 检查,发现绿化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实施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园林绿化监理所 职责边界 原塘沽管辖区域(不含功能区) 运行流程 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或者接到举报电话→现场核实情况 ,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取证→与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联 合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理 运行要件 无 责任事项 联合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监督方式 022-65861649 绿化资源清查、建立档案信息表 序号 2.3 名称 绿化资源清查、建立档案 法定依据 《天津市绿化条例》第五十条市和区、县市容园林行 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绿化资 源清查,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完善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资源监测和效益评估。 实施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园林绿化监理所 职责边界 原塘沽管辖区域(不含功能区) 运行流程 到辖区单位及街道社区进行绿化资源清查→建立绿化 资源档案 运行要件 无 责任事项 开展绿化资源清查,建立绿化资源档案 监督方式 022-65861649 强化植物防疫、有害生物防治信息表 序号 2.4 名称 强化植物防疫、有害生物防治 法定依据 《天津市绿化条例》第五十一条市和区、县市容园林 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绿化植物 的防疫和有害生物防治,编制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 预案,健全有害生物预警预防控制体系,应当在园林 绿化、树木种植、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向社会 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实施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园林绿化监理所 职责边界 原塘沽管辖区域(不含功能区) 运行流程 由单位负责人对单位、街道、社区进行虫害检测,指 导单位、街道、社区做好绿化植物防疫和有害生物防 治工作 运行要件 无 责任事项 做好绿化植物防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监督方式 022-65861649 义务植树管理工作信息表 序号 3.1 名称 义务植树管理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按期向 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义务植树主管部门报送义务植 树登记卡,并接受对义务植树完成情况的考核。 实施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园林绿化监理所 职责边界 原塘沽管辖区域(不含功能区) 运行流程 由新区绿办下发任务书,分发到各单位、街道,监督 考核义务植树完成情况,汇总上报。 运行要件 无 责任事项 负责义务植树,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监督方式 022-6586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