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矿权设立审批.doc
采矿权设立运行流程图 (3 个工作日) 设立条件:1、市局权限 范围 2、符合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 3、有经批准 的采矿权设置方案 协办科室组织专 家对地环影响评 估报告进行审查 备案 县区局委托有资质的地勘单位编制储量报告、 地环影响评估报告、委托设计部门编写开发 利用方案 主办科室 组织专家对储量报告进行评审备案、对 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审查 对出让价款进行评估确认 竞争方式出让 市局或委托县局组织采矿权招标拍卖挂 牌出让活动,确定受让人 协议方式出让 与采矿权受让人办理采矿权协议出 让手续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采矿权出让合同 受让人向市行政服务 3、地质勘查(核实)报告、 申报材料 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报送 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 采矿登记资料 4、矿区范围图 5、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 评审意见 6、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主办科室审查资料出具意 7、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 见、协办科室审查 案及保证金发票复印件 8、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局领导签批 (验原件) 9、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 部门审批意见 缴纳有关费用 2 个工作日 10、矿山安全专篇及矿山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出具 1、 颁发采矿许可证 的安全审查意见 2、 抄送县级人民政府及县(区) 11、开采砖瓦粘土矿产提交 国土资源局(分局) 取土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3、 通知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对矿 12、开采行洪、河道砂石 区范围予以公告 矿产提交水利部门颁发 4、 政务公开 采砂许可证 5、 存档 13、县(区)国土资源局 书面意见 主 办 科 室 通 知 限 期 修改, 补 报 材料 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3220095 市法制办:3220243 局监察室:365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