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doc
津滨食安办〔2020〕5 号 关于做好 2020 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百姓“舌尖上” 的安全,现就做好 2020 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 春节是全国人民最重要的节日,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不仅 是民生问题、民心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 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 部署,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做细做实; 要进一步积极主动作为,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以强烈的政治 担当、责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力度, - 1 - 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抓排查整治 (一)强化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蔬菜农药残 留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对蔬菜以及水果农药残留的监测监管。规 范农药使用行为,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制度, 严禁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强化畜禽水产品养殖投入品管理, 开展针对在畜禽水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违禁药物、产品药物 残留超标的专项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的违 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兽药的“黑窝点”。 (二)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督 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肉品质量安全制度。严格生猪屠宰检验检疫, 督促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禁未经肉品品 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品出厂。加大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猪肉 销售摊点和超市等的巡查和执法力度,确保市场上所有销售的猪 肉具备动检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经营私宰肉、病害猪肉以及 “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三)组织开展生产环节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食用植物 油、面粉、白酒、肉制品、调味品等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 查,强化民俗食品、特色美食的生产监管和监督抽检,督促生产 企业严格依法生产,落实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确保出厂 - 2 - 食品质量安全。 (四)认真开展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以饮料、 食用油、酒、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等重点品种,以农村、 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有针 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 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的监督检查,强化民俗食品、特色美食 的日常监督和监督抽检,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切实保障春节期 间食品安全。 (五)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以学校食堂、 企业食堂、大中型餐馆、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链锁餐 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集中消费区、火车站等为重点 区域,以原材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 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严格值班制度,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春节 期间,各单位要强化岗位责任,确保 24 小时专人值守,食品安 全监管工作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要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 件的机制和制度,及时果断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做到早 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从快从速处理食 - 3 - 品安全举报和投诉。 四、广泛开展宣传,积极报送信息 在春节期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 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知 识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依法加 大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要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正确引导公众消费,增强消费者自我 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成员单 位于 2020 年 2 月 5 日前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报送至区 食安办邮箱。 2020 年 1 月 13 日 ( 联 系 人 : 刘 静 ; 电 话 : 65306258 xqzhxt@sina.com) (此件依申请公开) - 4 - 邮 箱 : 天津市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13 日印发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