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限 仅 津 天 峰 鑫 技 科 限 有 喷 建 新 司 公 生 涂 线 产 评 环 目 项 批 审 用 使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建喷涂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鑫峰科技有限公司 蔡士艳 法人代表 18602217700 传真 --- 300270 邮政编码 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海盛路 8 号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 / 门 建设性质 赵炳新 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海盛路 8 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绿化面积 3000 (平方米) 总投资 行业类别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及代码 占地面积 200 / / 批准文号 (平方米)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28 预期投产日期 工 C336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4% 2020 年 7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为了顺应市场发展,天津鑫峰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200 万元人民币租赁天津市 滨海新区古林街道海盛路 8 号现有闲置车间 2 处,建设“新建喷涂生产线项目”。 本项目租赁车间所在厂院内其他现有企业还包括天津淦峰科技有限公司和瑞达铝业 (天津)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厂区共设一处污水总排口,为三家公司共用,该总排 口责任主体为天津淦峰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污水总排口规范化建设与日常监管;本 项目所租赁 1#、2#车间相距 120m,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租赁场地边界为噪声厂界。 本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为 3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 2 条粉体喷涂生产 1 线及其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喷涂汽车配件、自行车配件及健身器材 80 万件, 年喷涂阀门 100 万件。 天津鑫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喷涂生产线项目已于 2017 年 8 月份开始生产运营, 至今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 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 号)规定,“违法行为(如“未批先建”)未造成环境污 染后果,且企业自行实施关停或者实施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措施的”可免于处罚, 现企业已停止生产,主动补办环评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部令第 44 号)及《关 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生态环境 部令 第 1 号)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68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 处理加工 其他”,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比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I 金属制品-51、表面处理及热处理 加工-其他”,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Ⅳ类,无需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主要生产工序为喷粉,不涉及有重金属排放、电镀、有钝化工艺的热镀 锌、化学处理等生产工序,经对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 964-2018),本项目为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属于附录 A 中“制造业”中“金属制 品-其他”,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根据占地规模本项目为小型项目 (≤5hm2);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敏感程度,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周边距 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 194m 处的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7 号控制区 (贝壳堤上古林区域),故本项目周边敏感程度为较敏感;根据污染影响型评价工 作等级划分表,不需要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 管理名录(2019 年版))》、《市环保局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 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 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开展申领排污 2 许可证及排污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本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名录(2019 年版)》中的“二十八、金属制品业”中的 81“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 加工”的“其他”,实施登记管理的行业,建设单位需在运营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 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请登记,合法排污。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目录中淘汰、限制类或禁止类,可视为允许建设项目, 且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 号)中淘汰类 和禁止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项目选址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海盛路 8 号(中心坐标:北纬 N38.825093° 东经 E117.491526°)。1#车间东侧为天津彩盾铝业有限公司;西侧为天津建来科 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天津淦峰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空置厂房。2#车间东侧为天津 彩盾铝业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地;南侧为平房;北侧为天津淦峰科技有限公司。项 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周边环境图见附图 3。 3.1 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相符性分析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将滨海新区划分为基 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扩展区、独 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一般农地区和其他用地区八类用途区。 在划定滨海新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禁止建设用 地边界的基础上,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四类 建设用地管制区,各区土地利用需执行相应的管制规则。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古林工业区,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用地,符合 规划要求。 3.2 与古林工业区规划相符性分析 古林工业园区位于大港东南部的古林街工农村和上古林村,由大港区政府 2003 年批准而设立的(大港政发〔2003〕75 号))。该园区于 2008 年 3 月委托天津天 3 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编写了《天津市大港区古林工业区控制性详细 规划环境影响专章》,天津市大港区环境保护局于当月出具了审批意见。规划的目 标为:将园区建设成为高科技、低能耗、环保型的综合型生产加工基地。园区北临 港东新城,南至大港油田建设公司,西接海洋工业园区,东至大港区界。园区规划 总用地为 428 公顷。 大港区古林工业园区主要以自行车、化工、建材、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和工艺 品制造业等为重点发展产业;园区规划禁止可能产生镍、铬、镉等重金属企业和难 降解有机废水,以及废气严重的企业,或生产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入驻。本项目 不属于园区禁止入驻企业,符合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工业区产业规划要求。 综上,本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用地性质的要求。 本项目属于 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在古林工业区入驻企业负面清单 之内,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表 1-1 规划符合性一览表 文件名称 《关于对古林工 业园区控制性详 细规划设计方案 的批复》(大港政 发[2007]87 号) 《关于大港区古 林工业园区环境 保护情况的函》 (港环管函 [2007]98 号) 《天津市大港区 古林工业园控制 性详细规划环境 影响篇章》 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 要加强工业园区的绿化环境规划设计和建 设,提高园区的现代化建设水平。做好园 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禁止粗放型和重污染 的工业项目建设,发挥好发展优势,促进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本项目 符合性 本项目为静电喷 涂项目,不属于粗 放型和重污染的 工业项目。 符合 本项目无生产废 水外排,生活污水 大港区古林工业园区主要以自行车、化工、 经化粪池处理后, 建材、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和工艺品制造 经园区污水管网 业等为重点发展产业。严格控制入区项目 进入大港石化产 的污染,工业污水须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后, 业园区污水处理 经污水泵站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 厂处理。本项目使 理厂进行处理。工业所用燃料采用天然气。 用天然气作为燃 料。 园区禁止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环境污染严 重与园区一类和二类用地性质不符的企业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能 入驻。禁止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原 力、工艺和产品不 材料和能源消耗高及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 属 于 国 家 限 制 类 定的投资项目入驻。限制生产能力过剩、 和淘汰类项目,不 新上项目对产业结构没有改善、工艺技术 属 于 天 津 市 及 滨 落后(已有先进、成熟工艺技术替代的除 海 新 区 禁 止 投 资 外)、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及 项目。 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投资的项目入驻。 4 符合 符合 4、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 ①与国家《“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天津市《“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 气[2017]121 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函(津气分指函[2018]18 号)关于有机废气治理的内容:“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 对油墨、胶粘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等,要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 效集气装置等措施,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 70%以上。对转运、储存等,要采取密闭 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对烘干过程,要采取循环风烘干技术,减少废气排放。对 收集的废气,要建设吸附回收、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 属于 VOCs 治理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所以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建设 单位已按该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采用产生挥发性有机物较少的喷粉技术,设计 采取全密闭方式对 VOCs 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利用“UV 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 附装置”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天津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 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 ②与《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要求,此次作战计 划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要严格管控工业污染,包括深化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 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覆盖;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全面防控挥发性有机污染; 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坚持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 本项目涉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根据文件要求“2018 年底前实现全市涉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配套环保设施全覆盖,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开 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新一轮无组织排放排查工作,建立“一 户一档”,加强监管,确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实施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 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确保严格管控。”本 项目针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采取“UV 光氧催化+活性炭”的治理措施,经工 5 程分析,本项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可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不存在有机废 气的无组织排放。 ③与《京津冀及周边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方案》要求:“加快淘 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加快取缔燃煤热风炉, 依法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本项目不使 用煤气,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加热。 “提升 VOCs 综合治理水平。各地要大力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油墨、 胶粘剂。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显著提高废 气收集率。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 高 VOCs 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 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 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 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 VOCs 废气治理和恶臭异 味治理。VOCs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2 千克/小时的,去除效率不应低于 80%(采 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本项目已按工作方 案中的相关要求,采用产生挥发性有机物较少的喷粉技术,设计采取全密闭方式对 VOCs 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利用“UV 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京津冀及周边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方案》的 要求。 ④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为贯彻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 其中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内容如下: 表 1-2 本项目与相关方案符合性分析 序号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结论 1 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 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工业涂 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 本项目采用粉末涂料,从源头 上加强控制。 符合 6 度。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提高废气收集 本项目设计采取全密闭方式对 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 VOCs 废气进行收集,不存在 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 无组织排放。 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本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鼓励企业 均经全部收集后,引入 UV 光 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 治理效率。 标排放。 企业建立管理台账,针对生产 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加强企业运行管 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定 理。 期记录和检修,确保设备运行 正常。 2 3 4 符合 符合 符合 ⑤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 1-3 序号 1 2 3 4 本项目与相关方案符合性分析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本项目情况 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 本项目位于滨海新区大港 区 古林工业区 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 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 本项目使用原料为天然气 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 等进行替代 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 本项目固化炉执行 排放。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 DB12/556-2015《工业炉窑 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确保稳定达标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 排放。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 中燃气炉窑相关标准限值 方标准执行。 (颗粒物 20mg/m3、二氧 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 化硫 50mg/m3、氮氧化物 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 毫 300mg/m3),满足重点区 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 域限值要求 放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天然气经密闭管道直接输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 入固化炉燃烧器,不与环境 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 空气接触。烟气进入固化炉 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 对工件进行直接加热,固化 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 炉为密闭设置 符合性 结论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5、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 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津 政发〔2019〕23 号)、《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及《关于印发<天津 7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的决议>的通 知》(津人发[2017]37 号)等关于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相关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工业区。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不属于天津市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及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距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最近距离为 194m,本项目不占用天津市生态 保护红线及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本项目与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位置关系图 见附图 6。 6、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3000m2,主要建构筑物包括两个生产车间、办公室等。本 项目共有 2 条生产线,其中小喷涂生产线位于 1#生产车间,主要用于喷涂汽车零部 件、自行车零部件及健身器材等,年喷涂工件约 80 万件;大喷涂线位于 2#生产车 间内,主要用于喷涂阀门,年喷涂工件约 100 万件。 本项目工程内容组成见表 1-4。 表 1-4 本项目工程内容组成一览表 项目组成 工程名称 1#生产车间 主体工程 2#生产车间 辅助工程 公用工程 环保工程 工程组成内容 1 条小喷涂线,设置 1 个自动喷粉工位,主要加工产品为汽车零部 件、自行车零部件以及健身器材。建筑面积 940。8m2,高度 6m, 钢结构。 1 条大喷涂线,设置 7 个手动喷粉工位,主要加工产品为小阀门; 1 个小型喷粉室及 1 个小型固化室,主要加工产品为大阀门。建筑 面积 1999m2,高度 6m,钢结构。 办公室及休 息区 办公室及休息区位于 1#生产车间东侧,建筑面积约 60.2m2,1F, 6m,钢结构,用于办公、休息。 供水工程 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满足本项目用水要求。 供电工程 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给,满足本项目用电要求。 制冷工程 本项目车间不制冷,办公室制冷采用分体空调。 供热工程 本项目车间不供热,办公室供热使用分体空调。 供气工程 本项目生产所用燃气由市政燃气管网统一供给。 废气治理 1、喷砂过程产生的喷砂粉尘全部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一 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8m 高的排气 筒 P1 排放;2、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喷粉工位侧壁连 接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由引风机引至滤筒除尘器 1#车间 8 2#车间 处理,尾气由 1 根 18m 高的排气筒 P2 排放;3、固化工 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 以及燃气废气由引风机引至 1 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 1 根 18m 高的排气筒 P3 排放。 1、喷砂过程产生的喷砂粉尘全部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一 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 筒 P4 排放;2、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喷粉工位侧壁连 接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由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 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5 排放 3、固化工序 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 以及燃气废气由引风机引至 1 套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6 排放;4、小型喷粉室喷粉过程产生的粉 尘经喷粉工位侧壁连接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由引 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7 排放。 废水治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排放废水全部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排入厂区化粪池,最终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 设备置于厂房内,墙体隔声、基础减震。 固体废物暂 存 本项目一般固废为废包装物、废钢砂、废粉料、废滤芯以及员工生 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由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危险废物使用专门的收集容器盛装,暂存于专门危险废物暂存区, 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所在厂区主要建筑物情况见表 1-5。 表 1-5 厂区车间总体情况一览表 项目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建筑面积(m2) 1360(34×40) 341.6(28×12.2) 60.2(28×2.15) 940.8(28×33.6) 3264(68×48) 1440(48×30) 1999(28×71.4) 1428(20×71.4) 结构 钢结构 钢结构 钢结构 钢结构 钢结构 钢结构 钢结构 钢结构 高度(m) 4.5 6 6 6 6 6 6 6 9 备注 空置厂房 淦峰科技办公室 鑫峰科技办公室 鑫峰科技 1#生产车间 淦峰科技 1#生产车间 瑞达铝业(天津)有限公司 鑫峰科技 2#生产车间 淦峰科技 2#生产车间 N ② 淦峰办公室 ① 鑫峰办公室 空置厂房 ④ ⑥ ⑤ 淦峰 1#车间 鑫峰 1#车间 瑞达铝 业(天 津)有 限公司 ⑧ 淦峰 2#车间 ⑦ 鑫峰 2#车间 图 1-1 厂区车间总体情况图 本项目厂区功能区分为生产区、办公区,生产区分为喷砂区、喷粉区、固化区、 一般固废暂存处以及危废间,其中两条喷粉生产线喷粉房均设置封闭区域。平面布 置图见附图 5。 7、主要产品方案 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加工汽车零部件、自行车零部件以及健身器材等 80 万件,年加工阀门 100 万件。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 1-6 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规模 1 汽车零部件、自行车零部件以及健身器材 80 万件 2 阀门等 100 万件 10 图 1-2 部分产品示意图 8、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1-7。 表 1-7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1 喷砂机 326型 1 2 喷粉室(1 个自动喷粉工位) 1.5m×1.2m×2.0m 1 3 固化炉 15 1 4 空压机 / 1 5 喷砂环保设备: 旋风+布袋除尘器 3000m3/h 1 6 喷粉环保设备: 滤芯过滤+滤筒除尘器 5000m3/h 1 7 固化环保设备: 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附 15000m3/h 1 8 喷砂机 3210 型 1 11 备注 1#车间 2#车间 9 喷粉室(7 个人工喷粉工位) 12.6m×1.8m×2.6m 1 10 固化炉 30m3/h 1 11 小型固化室 3.2m×1.4m×2.6m 1 12 小型喷粉室 2.4m×1.8m×2.4m 1 13 空压机 / 1 14 喷砂环保设备: 旋风+布袋除尘器 3000m3/h 1 15 喷粉环保设备: 滤芯+滤筒除尘器 10000m3/h 1 16 固化环保设备: 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附 25000m3/h 1 17 小型喷粉室环保设备:滤芯+ 滤筒除尘器 3000m3/h 1 9、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见下表 1-8。 表 1-8 主要原辅材料及年消耗量 项目 原辅料 能耗 名称 年用量 最大存 储量 包装规格 形态 备注 汽车零部件、 自行车零部 件、健身器材 80 万件 10 万件 / 固态 客户所有 喷涂粉末 50t 5t 25kg/袋 粉末 钢砂 1t / 100kg/袋 固态 存储于仓 库内 阀门 100 万件 10 万件 / 固态 客户所有 喷涂粉末 80.48t 5t 25kg/袋 粉末 钢砂 3t / 100kg/袋 固态 电 620 万度 / / / 市政电网 水 300m3 / / / 市政管网 天然气 10.824 万 m3 / / / 市政燃气管网 表 1-9 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12 1# 车 间 2# 车 间 存储于仓 库内 存储于喷 粉室内 存储于喷 砂室内 序号 1 名称 理化性质 喷涂粉末 由粉末涂料 MSDS 成分报告可知,本项目所用粉末的主要成分为:聚 酯树脂 56%,固化剂 4.1%,安息香 0.8%,流平剂 1%,助剂 1%,沉 淀钡 9%,钛白粉 28%,颜料 0.5%。为固体粉末形态,稍有气味,熔 点>100℃,加热软化,可混溶于醇、醚,具有耐腐蚀性和坚韧性 10、公用工程 10.1 给水 本项目生产不用水,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用水,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 提供。 本项目劳动定员 25 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员工用水定额按 40L/人•d 计,则生活日用水量为 1m3/d,项目年生产 300d,年生活 用水量为 300m3。 10.2 排水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直接排至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生产不排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排水系数取 0.8,则生活污水的排 放量为 0.8m3/d,合计 240m3/a。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大港石化产业 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水平衡见图 1-1。 本项目水平衡见图 1-1。 自来水 0.2 1 生活用水 图 1-3 0.8 化粪池 本项目给排水平衡图 0.8 大港石化产业园 区污水处理厂 单位:m3/d (1)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系统接入,年用电量约为 620 万度。 (2)供热 本项目生产车间不供热,办公室冬季供暖采用分体空调。 (3)制冷 13 本项目生产车间不制冷,办公室夏季制冷采用分体空调。 (4)供气 本项目天然气由市政燃气管网供给,年耗天然气量约为 10.824 万 m3。 11、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25 人,年生产 300 天,实行单班 8 小时工作制度。员工均不 在厂内食宿。各污染工序生产工时见下表。 表 1-10 各污染工序生产工时 序号 位置 生产工序 年运行工时/h 喷粉 2400 固化 2400 3 喷砂 600 4 大喷粉线喷粉 2400 5 大喷粉线固化 2400 喷砂 1200 7 小型喷粉室 180 8 小型固化室 24 1 2 6 1#生产车间 2#生产车间 14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和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海盛路 8 号(北纬 N38.825093°东经 E117.491526°)。本项目租赁前所租赁车间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不涉及危险废物和 化学品的存储,无遗留环境问题。因此,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 境问题。项目已于 2017 年 8 月份开始生产运营,本项目厂房现状见下图。 图 1-4 本项目 1#车间现状图 图 1-5 本项目 2#车间现状图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存在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如下: (1)喷砂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次评 价要求建设单位设置排气筒,将喷砂废气经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 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 15 (2)固化工序有机废气未经过环保设备处理,经集气罩直接引致排气筒有组织 排放;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安装“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 由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 (3)本项目未设置专门危险废物暂存间,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 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规定设置专门危险废物暂存间,并粘贴 相应环保标识牌。 (4)本项目未对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建设单位应按照市环保局《关于 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 号)、《关于发布< 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的规定, 对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 (5)未安装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应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 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安装用电监控系统。 建设单位应在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后,按环 评及批复规定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试生产。 16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海盛路 8 号(中心坐标:北纬 N38.825093° 东经 E117.491526°)。1#厂房东侧为天津彩盾铝业有限公司;西侧为天津建来科 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天津淦峰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空置厂房。2#厂房东侧为天津 彩盾铝业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地;南侧为平房;北侧为天津淦峰科技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地处华北平原北部,位于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交汇点上、海河流域下 游、天津市中心区的东面,渤海湾顶端,濒临渤海,北与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为邻, 南与河北省黄骅市为界,地理坐标位于北纬 38°40′至 39°00′,东经 117°20′至 118°00′。 滨海新区拥有海岸线 153 公里,陆域面积 2270 平方公里,海域面积 3000 平方公里。 2010 年底建成区面积达 289 平方公里。 2、地形地貌 天津滨海新区地表属于滨海冲击平原,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度 1~3 米,地 面坡度小于 1/10000,主要地貌类型有滨海平原、泻湖和海滩。天津市域内海河、 蓟运河、永定新河、潮白河、独流减河等主要河流均从本区入海。区内还有北大港、 北塘等水库、大面积的盐田和众多的坑塘,因此水域面积大和地势低平为本区主要 地貌特征。 由于新构造运动,河道变迁、海浸、海退,造成滨海一带复杂的地层结构,本 区第四系沉积为一套以陆相为主的海陆交互沉积。岩性以亚黏土为主,夹有粉细砂、 砂土和粘土。按沉积岩相可分为海相、滨海三角洲相和陆相。本区土壤是在上述第 四系沉积物上发育而成,名为“滨海盐化浅草甸土”,颗粒粘重密实,土粒充分分 散,高潮可达到地区常有海贝壳遗体堆积。 滨海新区地质构造属于新华夏构造体系的黄骅凹陷带。根据天津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的《天津市地质构造》,黄骅坳陷位于沧县隆起之东,其东入渤海与埕宁隆起 为邻,北以宁河—宝坻断裂与燕山台褶带分界。基底由太古宇,中上元古界、古生 界、中生 界组成,缺失下马岺组。盖层主要由新生界组成,沉积厚度最大可达 7100m, 17 为陆相碎屑岩,并伴有基性玄武岩喷发。黄骅坳陷(天津段)划分为宁和凸起、北 塘凹陷、板桥凹陷和歧口凹陷四个四级构造单元。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 (1990)》,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 3、气候气象 滨海新区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并具有海洋性气候特点:冬季寒冷、少雪;春 季干旱多风;夏季气温高、湿度大、降水集中;秋季秋高气爽、风和日丽。全年平 均气温 12.3℃,高温极值 41.7℃,低温极值零下 18.4℃,年平均降水量 566.0 毫米, 降水随季节变化显著,冬、春季少,夏季集中。全年大风日数较多,8 级以上大风 日数 57 天。冬季多雾、夏季 8-9 月份容易发生风暴潮灾害。主要气象灾害有:大风、 大雾、暴雨、风暴潮、扬尘暴等。 4、水环境概况 (1)地表水 滨海新区地处海河流域下游,境内自然河流与人工河道纵横交织,水系较为发 达。区内有一级河道 8 条,二级河道 14 条,其他排水河道 2 条,水库 7 座。一级河 道 8 条:蓟运河、潮白新河、永定新河、金钟河、海河、独流减河、马厂减河、子 牙新河,河道总长度约 160km。二级河道有 14 条:西河、西减河、东河、东减河、 新地河、北塘排咸河、黑潴河、八米河、十米河、马厂减河、青静黄排水河、北排 水河、兴济夹道减河、荒地排水河。其它排水河道有 2 条:北塘排污河、大沽排污 河,河道长度 21km,主要用于汛期排沥,非汛期排泄城区部分污水及中、小雨水。 水库 7 座,其中大型水库 1 座,北大港水库,水面面积 149km2。中型水库 6 座,包 括 营城水库、黄港水库、北塘水库、官港水库、钱圈水库、沙井子水库,水面总面 积 48.8km2。 (2)地下水 滨海新区浅层地下水水位埋深较浅,一般为 0~2m,主要补给源自大气降水, 水利坡度小、径流缓慢,主要化学类型为氯化钠或氯化钠美型水,约占整个滨海新 区面积的 83%,为咸水化学类型;深层地下水埋藏较深,主要靠侧向径流和越流补 给,呈现由北向南或东北向西南的水平水化学分带规律。 18 长期以来,滨海地区地下水以开采深层地下水为主,浅层地下水均为咸水,基 本上不开采,且深层地下水开采强度较大,开采层位较深,主要开采层位已达到 800m,是天津市地面沉降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5、土壤 滨海新区土壤在长期的海退和河流泥沙不断沉积的过程中,经过认为改造而逐 渐形成。全区土壤可分为盐化潮土、盐化湿潮土和滨海盐土三个亚类。滨海新区土 壤碱化是由于土壤及地下水中的盐分主要来自于海水,土壤积盐过程先于成土过程; 不同盐碱度的土壤和不同矿化度的地下水,平行于海岸呈连续的带状分布,或不连 续的带状分布;频繁的季节性积盐和脱盐交替过程;越趋向海岸,土壤含盐越重。 滨海地区土壤平均含盐量在 4%~7%左右,pH 值在 8 以上,含盐量大于 0.1%的盐渍 化土壤面积约为 195890hm2,约占滨海新区总面积的 86.3%。 6、古林工业区介绍 古林街工业园是天津市大港区统一规划的工业园区之一,总规划面积 5.5 平方 公里,分为 A、B 两大功能区。现已有部分企业入驻。古林街工业园地处大港油田、 大港电厂和天津石化公司交界地,交通便利,能源丰富,是投资办企业的首选之地。 古林工业园区位于大港城区东南部,坐落于古林街工农村北,西起津歧公路、 东至大港板桥排污河(大港区与塘沽区交界)。北至上高公路、南至大港油田油建 北路;园区总规划面积 4.28 平方公里(总面积 6420 亩)。古林工业园区具有便利 的交通优势和较好的区位优势,与大港石化产业园区仅一道之隔,古林工业园区的 规划在大港石化产业布局规划中定位为石化下游产品加工区,省级公路津歧路穿园 区而过,园区距天津港口 28 公里、距天津机场 40 公里、距天津市区 30 公里、距离 北京 165 公里。 古林工业园区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大港油田燃气管线穿越园区,入驻企业可 就近接口使用。园区与大港海洋石化园区相连接,随着大乙烯、大炼油项目在大港 的陆续开工建设,对其下游产品的再利用及深加工,该园区具有优越的区位及运输 优势。园区现已完成土地平整面积 1.5 平方公里,建成东西主干道路 1600 米,园区 规划建设的 11 万伏电站正在建设之中,预计下半年将可建成投入使用,建成后完全 可以满足企业用电需求。园区基础建设已达到“五通一平”条件。主要为自行车制造、 19 橡胶制剂、新型建材、塑料制品、铝型材加工等行业。 根据《关于大港区古林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情况的函》(港环管[2007]98 号), 古林工业园区内企业排放污水经污水提升泵站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 行处理,该项目所在区域已于 2018 年 6 月将污水管线铺设完好,根据天津滨海新区 古林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纳管证明,该项目目前已实现污水正常排放工作,排入大港 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7、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临渤海湾西岸,地处海河等河流的入海口, 地势低洼。保护区属不连续、开放性类型,由贝壳堤区域和牡蛎滩、湿地区域组成。 保护区范围涉及滨海新区汉洁、塘沽、大港、宁河区、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 保护区以由贝壳堤、牡蛎滩构成的珍稀古海岸遗迹和湿地自然环境及其生态系统为 主要保护和管理对象的国家级海洋类型区域。主要保护对象为贝壳堤、牡蛎滩古海 岸遗迹和滨海湿地。据不完全统计保护区现有鸟类 180 多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 护鸟类 10 余种,世界濒危鸟类红皮书中的濒危鸟类 6 种,亚太地区具有特殊意义迁 徙水鸟名录中的鸟类 5 种;爬行类动物 6 种;两栖类动物 4 种;甲壳类 8 种;环节 类 2 种;哺乳类动物 5 目 6 科 13 种;软体类 2 纲 19 科 28 种;鱼类 7 目 9 科 50 种; 昆虫类 10 目 56 科 155 属 164 种;植物种类 44 科 114 属 165 种。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仅对研究古地理、古气候、海洋生态、 海陆变迁等学科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是研究、教学、科研的基地,而且是不可再 生的难得宝地。区内的七里海湿地还栖息和生长着多种珍稀野生动植物。该保护区 的建立对研究海陆变迁和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均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主导功能为调节气候、净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划定范围核心区:自然保护区 核心区和缓冲区,面积 8755 公顷;控制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面积 27158 公顷; 总面积 35913 公顷。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区域为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7 号控制区(贝 壳堤上古林区域),与其最近距离 194m,本项目在保护区范围之外。 20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 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海盛路 8 号,根据大气功能区域划分,本 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环境空气中 PM2.5、PM10、SO2、NO2、CO、O3 现状监测资料 引用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公布的 2019 年全年天津市及各区环境空气质量状 况中 2019 年滨海新区自动监测数据,如表 3-1 所示。 表 3-1 项目 月份 2019 年 1 月 2019 年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PM2.5 PM10 3 (μg/m ) (μg/m3) 80 107 O3-8H-90% SO2 (μg/m3) 18 NO2 (μg/m3) 62 CO-95% (mg/m3) 2.9 (μg/m3) 62 2019 年 2 月 73 89 13 46 2.1 74 2019 年 3 月 53 80 11 48 1.6 103 2019 年 4 月 49 81 11 41 1.1 153 2019 年 5 月 38 78 11 38 1.1 192 2019 年 6 月 42 63 9 32 1.3 238 2019 年 7 月 43 53 6 25 1.1 220 2019 年 8 月 26 44 8 31 1.2 178 2019 年 9 月 40 70 12 44 1.4 212 2019 年 10 月 45 71 10 48 1.3 133 2019 年 11 月 50 85 13 56 1.6 58 2019 年 12 月 62 76 10 56 2.4 54 2019 年均值 50 75 11 44 1.8 188 二级标准(年 35 70 60 40 4.0 160 均值) 注:SO2、NO2、PM10、PM2.5 4 项污染物为浓度均值,CO 为 24 小时平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 21 数,O3 为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 空气质量进行达标判断,见下表。 表 3-2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PM2.5 PM10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NO2 现状浓度/ (µg/m3) 标准值/ (µ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50 35 143 不达标 75 70 107 不达标 11 60 18 达标 44 40 110 不达标 CO 第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 质量浓度 1800 4000 45 达标 O3 第 90 百分位数 8h 平均 质量浓度 188 160 118 不达标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中 SO2 年均值及 CO 24 小时平 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 PM10、PM2.5 年均值及 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平均值均超过上述标 准相应限值要求,故判定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 随着《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 年)、《京津冀及 周边地区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天津市“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大气环境改善措施的实施,通过燃料源改燃、 脱硫脱硝治理、控制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等方面的行动,到 2020 年,全市 PM2.5 年均浓度控制在 52μg/m3 左右,全市及各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71%以上,重污 染天数比 2015 年减少 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 2015 年 分别减少 26%、25%、25%。滨海新区 2018-2020 年 PM2.5 年均浓度控制目标分别为 56μg/m3、53μg/m3 和 51μg/m3。随着天津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逐步推进,本项目 选址区域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2)其他污染物 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地大气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的质量现状,本次建设地区 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质量浓度评估引用《天津建来科技有限公司新上表面处理及 22 喷涂工艺生产线项目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数据。 本项目引用《天津建来科技有限公司新上表面处理及喷涂工艺生产线项目及配 套设施项目》监测报告的可行性如下: (1)天津建来科技有限公司新上表面处理及喷涂工艺生产线项目及配套设施项 目监测的特征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与本项目要补充监测的其他因子一致; (2)天津建来科技有限公司新上表面处理及喷涂工艺生产线项目及配套设施项 目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2019 年 4 月 21 日进行特征因子本底监测,为近三年内有效 数据; (3)天津建来科技有限公司新上表面处理及喷涂工艺生产线项目及配套设施项 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海盛路 8 号,距离本项目仅 5m,位于本项目大气 评价范围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引用天津建来科技有限公司新上表面处理及喷涂工艺生产线 项目及配套设施项目监测报告可行。 ①监测布点:天津建来科技有限公司 ②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 ③监测时间、频率:2019 年 4 月 15 日~4 月 21 日,监测 7 天,每天采样 4 次; ④监测结果:气象条件见表 3-3,监测结果见表 3-4。 表 3-3 气象条件 日期 2019.4.15 2019.4.16 2019.4.17 时间 气温(℃) 2:00 13.9 8:00 大气压 风向 风速(m/s) 101.7 西南 1.9 15.2 101.5 西南 1.7 14:00 22.3 101.5 西南 1.7 20:00 18.7 101.6 西南 1.5 2:00 15.3 102.1 东南 3.1 8:00 19.8 101.8 东南 2.7 14:00 23.5 101.7 东南 2.8 20:00 16.6 101.9 东南 2.5 2:00 16.5 102.6 西南 2.9 8:00 20.7 102.3 西南 2.3 14:00 27.3 102.3 西南 2.4 23 (kPa) 2019.4.18 2019.4.19 2019.4.20 2019.4.21 20:00 22.1 102.4 西南 2.3 2:00 12.6 101.9 东南 2.4 8:00 18.3 101.7 东南 2.8 14:00 21.3 101.6 东南 2.6 20:00 16.3 101.8 东南 3.1 2:00 7.6 101.8 东南 1.7 8:00 9.3 101.6 东南 1.9 14:00 12.5 101.5 东南 1.7 20:00 10.7 102.0 东南 2.0 2:00 11.2 102.7 东北 1.2 8:00 13.6 102.6 东北 1.5 14:00 15.3 102.5 东北 1.5 20:00 11.6 102.6 东北 1.2 2:00 12.3 102.9 东南 2.3 8:00 15.3 102.7 东南 2.5 14:00 18.5 102.6 东南 1.9 20:00 13.2 102.7 东南 2.1 表 3-4 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 建来科技(mg/m3) 采样位置 采样日期 2019.4.15 2019.4.16 2019.4.17 2019.4.18 2019.4.19 单位:mg/m3 采样时间 非甲烷总烃 2:00-3:00 0.48 8:00-9:00 0.51 14:00-15:00 0.66 20:00-21:00 0.97 2:00-3:00 0.77 8:00-9:00 0.63 14:00-15:00 0.72 20:00-21:00 0.76 2:00-3:00 0.79 8:00-9:00 0.75 14:00-15:00 0.83 20:00-21:00 0.70 2:00-3:00 0.74 8:00-9:00 0.75 14:00-15:00 0.79 20:00-21:00 0.75 2:00-3:00 0.76 24 2019.4.20 2019.4.21 8:00-9:00 0.81 14:00-15:00 0.78 20:00-21:00 0.75 2:00-3:00 0.80 8:00-9:00 0.80 14:00-15:00 0.84 20:00-21:00 0.77 2:00-3:00 0.73 8:00-9:00 0.71 14:00-15:00 0.70 20:00-21:00 0.68 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非甲烷总烃质量浓度范围为 0.48~0.97mg/m3,满足《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参考值(2.0mg/m3)。 天津建来科 技有限公司 大气监测点位 图 3-1 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2、声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海盛路 8 号,根据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固 函[2015]590 号《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新 版)的函》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选址位 于 3 类标准适用区,声环境质量执行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 3 类标 25 准限值要求。 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规定,确定 本项目租赁场地边界为噪声厂界,本项目 1#车间北侧与其他企业空置厂房共用厂 界,南侧与天津淦峰科技有限公司共用厂界;2#车间北侧与瑞达铝业(天津)有限 公司共用厂界,东侧与天津淦峰科技有限公司共用厂界。因此,此次声环境质量现 状调查在 1#车间东厂界、西厂界,2#车间西厂界、南厂界设置监测点位。 为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河北迈吉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30 日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 项目为等效 A 声级。监测点位为拟建厂址各厂界外 1m 处。具体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3-5 监测点位置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19 年 11 月 29 日 1#车间东厂界外 1m 2#车间南厂界外 1m 2#车间西厂界外 1m 2019 年 11 月 30 日 2019 年 11 月 29 日 2019 年 11 月 30 日 2019 年 11 月 29 日 2019 年 11 月 30 日 2019 年 11 月 29 日 1#车间西厂界外 1m 单位:dB(A) 2019 年 11 月 30 日 监测结果 达标情况 昼间 56 55 达标 夜间 44 46 达标 昼间 57 56 达标 夜间 45 43 达标 夜间 43 45 达标 昼间 55 56 达标 夜间 42 45 达标 昼间 55 55 达标 夜间 44 44 达标 昼间 56 57 达标 夜间 46 45 达标 昼间 57 56 达标 夜间 43 45 达标 昼间 56 55 达标 夜间 44 46 达标 昼间 56 57 达标 夜间 45 43 达标 注:噪声按照《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与判定》(GB/T8170-2008)修约到个数位。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外 1m 处昼间噪声值范围为 55~57dB(A), 夜间噪声值范围为 42~46dB(A),厂界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海盛路 8 号,项目中心坐标为 E117.491526°,N38.825093°。1#厂房东侧为天津彩盾铝业有限公司;西侧为天津建 来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天津淦峰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空置厂房。2#厂房东侧为 天津彩盾铝业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地;南侧为平房;北侧为天津淦峰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珍稀动植物保护物种等。 根据现场勘查和地图资料确认,本项目厂界外 200m 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章节知,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需设置边长 5km 矩 形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潜 势为 I,进行简单分析,无需设置风险评价范围,本项目仅对项目边界 3km 范围内 风险敏感目标进行调查。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 3-6 序号 名称 1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 能区/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南侧 1800 东南 1740 东南 2220 南侧 2260 N E 工农村小区 117.491 565 38.8065 84 社区 2 建北小区 117.495 277 38.8070 13 社区 3 大港油田集团 总医院 117.497 659 38.8039 23 医院 4 鑫诚医院 117.491 930 38.8029 57 医院 5 大港区滨海第 四学校 117.496 200 38.8014 23 学校 东南 2490 6 欣欣小区北区 117.499 354 38.7989 13 社区 东南 2680 7 运输幼儿园 117.496 629 38.7982 80 学校 东南 2790 8 欣欣小区南区 117.497 606 38.7958 55 社区 东南 3042 9 建国村 117.495 38.7933 村庄 南侧 3140 27 环境 空气、 环境 风险 环境 风险 环境空 气二类 区 / 052 66 10 睦邻里 117.482 213 38.8342 23 社区 西北 1100 11 古林里小区 117.480 032 38.8334 70 社区 西北 1100 12 滨海新区大港 上古林小学 117.477 328 38.8322 26 学校 西北 1410 13 天津市滨海新 区大港医院 117.470 429 38.8313 67 医院 西北 1840 14 永明里小区 117.477 596 38.8359 70 社区 西北 1530 15 润泽园 117.470 837 38.8357 34 社区 西北 1860 16 凯旋苑 117.470 730 38.8403 47 社区 西北 2140 17 大港第三小学 117.472 725 38.8423 64 学校 西北 2440 18 朝晖里 117.469 807 38.8465 06 社区 西北 2770 19 滨海新区大港 中医医院 117.465 687 38.8451 11 医院 西北 3120 20 阳春里 117.463 976 38.8452 61 社区 西北 3140 21 兴盛里 117.464 529 38.8419 78 社区 西北 2800 22 兴旺里 117.464 679 38.8392 10 社区 西北 2600 23 兴安里 117.463 617 38.8358 63 社区 西北 2440 24 兴德里 117.464 464 38.8329 12 社区 西北 2300 25 兴慧里 117.464 271 38.8312 17 社区 西北 2200 26 大港东城医院 117.478 437 38.8386 44 医院 西北 1840 27 福绣园 117.473 959 38.8470 53 社区 西北 2620 28 星河荣御 117.491 140 38.8402 31 社区 北侧 1540 29 新城港东府 117.489 38.8368 社区 西北 1220 28 环境 空气、 环境 风险 环境空 气二类 区 366 17 30 海港医院 117.461 267 38.8352 83 医院 西北 2830 31 振业里 117.460 226 38.8349 08 社区 西北 2820 32 振华里 117.459 105 38.8314 96 社区 西北 2740 33 大港区第六小 学 117.460 580 38.8309 06 学校 西北 2700 34 世纪花园 117.473 251 38.8508 72 社区 西北 3120 35 泰达港湾 117.480 332 38.8551 21 社区 西北 3360 36 港东未来城社 区 117.485 611 38.8507 44 社区 西北 2360 37 心港东城名都 117.492 520 38.8535 76 社区 东北 2950 38 保利海上五月 花 117.494 022 38.8504 43 社区 东北 2650 39 港东新城社区 117.503 034 38.8531 47 社区 东北 2650 29 环境 风险 / 评价适用标准 区域内环境质量适用如下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具体见下表。 表 4-1 污染物名称 环 境 单位:m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1 小时平均 日均值 年均值 SO2 0.50 0.15 0.06 NO2 0.2 0.08 0.04 PM10 -- 0.15 0.07 PM2.5 -- 0.075 0.035 CO 10 4 -- O3 0.2 依据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二级标准及修改单 0.16(日最大 8h 平均) TVOC 0.6(8h 平均) 非甲烷总烃 2.0(一次值) 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 D 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详解》 质 2、声环境质量:根据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固函[2015]590 号发布的《市 量 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使用区域划分”(新版)的函》 标 及 GB/T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本项目所在区域为 准 GB3096-2008 《 声环 境 质量标 准 》中的 3 类 区, 故 声环境质 量评价 执 行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 3 类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4-2 环境噪声质量限值 时段 昼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3类 间 65 30 单位:dB(A) 夜 间 55 1、废气排放标准 ①本项目喷粉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二级标准,“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颗粒物 染料尘”限值要 求;喷砂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 准,“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颗粒物 其他”限值要求,具体见 下表。 表 4-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 染 物 排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本项目执行标准 排气筒高度(m) (kg/h) 15 3.5 18 4.94 15 0.51 18 0.714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污染物 颗粒物 (其他) 颗粒物 (染料尘) 120 18 *注: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可知:排气筒高度应高 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最高建筑 5m 以上,本项目排气筒 P1、P2 周围 200m 范围内最 高建筑物为东北方向办公楼,高度为 12m,排气筒高度为 18m,满足要求,排放速率限 放 值由内插法计算得出;排气筒 P4、P5 周围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本项目厂房,高度 标 为 6m,排气筒高度为 15m,满足要求。 准 ②燃气炉废气执行 DB12/556-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 中燃气炉窑相关标准限值,具体见下表。 表 4-4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限值 污染物 燃气 SO2(mg/m ) 50 颗粒物(mg/m3) 20 NOx(mg/m ) 300 烟气黑度(林格曼) ≤1 级 3 3 标准来源 DB12/556-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表 3 中燃气炉窑相关标准限值 注:本项目排气筒 P3 周围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东北方向办公楼,高 12m,排 气筒为 18m,满足要求;排气筒 P6 周围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本项目厂房,高度为 6m,排气筒高度为 15m,满足要求。 ③固化工序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31 标准》(DB12/524-2014)表 2 中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表面涂装 -烘干工艺)限值要求,具体见下表。 表 4-5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污染物 行业 工艺设施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VOCs 表面涂装 烘干工艺 50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排气筒高度 m 15 执行标准 kg/h 1.5 18 2.64 无组织监 控点 mg/m3 2.0 注:本项目排气筒 P3 周围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东北方向办公楼,高 12m,排 气筒为 18m,满足要求,排放速率限值由内插法计算得出;排气筒 P6 周围 200m 范围内 最高建筑物为本项目厂房,高度为 6m,排气筒高度为 15m,满足要求。 2、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 理厂进行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具 体排放限值详见下表。 表 4-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pH 除外 pH SS COD BOD5 NH3-N 总氮 总磷 6-9 400 500 300 45 70 8.0 3、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环境保护部 2013 年第 36 号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 2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 准修改单的公告。 生活垃圾处置执行《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08 年 5 月 1 日) 要求。 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执行 GB l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修改单(2013 年 6 月 8 日发布)、《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日常管理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产生 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6 年第 7 号)中相关规定。 32 4、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5、其他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 件津环保监理[2002]71 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 要求〉的通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关于 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衔接相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文件 环办环评[2017]84 号。 33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大港石化产 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及环保部 印发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 【2014】197 号)要求,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废水排 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Cr、NH3-N、总磷和总氮;废气污染物总量 控制指标为 VOCs、SO2、NOx。 1、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 (1)预测排放总量 本项目外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水量为 240m3/a,根据工程分析,排 放废水中 COD、NH3-N、 总氮和总磷预测排放浓度分别为 400mg/L、30mg/L、 总 量 控 50mg/L、3.0mg/L。 COD 排放总量=240m3/a×400mg/L×10-6=0.096t/a; NH3-N 排放总量=240m3/a×30mg/L×10-6=0.0072t/a; 总氮排放总量=240m3/a×50mg/L×10-6=0.012t/a; 制 指 标 总磷排放总量=240m3/a×3.0mg/L×10-6=0.00072t/a。 (2)依据排放标准核算排放量 废水污染物中 COD、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以《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COD500mg/L,NH3-N45mg/L,总 氮 70mg/L,总磷 8.0mg/L)为依据,废水排放量为 240m3/a。 COD 排放总量=240m3/a×500mg/L×10-6=0.12t/a; NH3-N 排放总量=240m3/a×45mg/L×10-6=0.0108t/a; 总氮排放总量=240m3/a×70mg/L×10-6=0.0168t/a; 总磷排放总量=240m3/a×8.0mg/L×10-6=0.00192t/a。 (3)排入外环境总量 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中 COD、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599-2015)A 标准限值(COD30mg/L,NH3-N 1.5(3.0)mg/L,总氮 34 10mg/L,总磷 0.3mg/L)为依据,废水排放量为 240m3/a。 COD 排放总量=240m3/a×30mg/L×10-6=0.0072t/a; NH3-N 排 放 总 量 =240m3/a×1.5mg/L×7/12×10-6+240m3/a×3mg/L×5/12 ×10-6=0.00051t/a; 总氮排放总量=240m3/a×10mg/L×10-6=0.0024t/a; 总磷排放总量=240m3/a×0.3mg/L×10-6=0.000072t/a。 2、废气排放总量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喷砂粉尘、喷粉粉尘、固化 有机废气及燃气废气。涉及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包括 VOCs、SO2、NOx。 根据工程分析,排气筒 P1 喷砂粉尘产生量为 0.048t/a;排气筒 P2 喷粉 粉尘产生量为 10t/a;排气筒 P3 固化废气 VOCs 产生量为 0.3t/a,燃气废气烟 尘产生量 0.00504t/a、SO2 产生量 0.00648t/a、NOx 产生量 0.0634t/a;排气筒 P4 喷砂粉尘产生量为 0.096t/a;排气筒 P5 喷粉粉尘产生量为 16t/a;排气筒 P6 固化废气 VOCs 产生量为 0.4834t/a,燃气废气烟尘产生量 0.01t/a、SO2 产 生量 0.013t/a、NOx 产生量 0.127t/a;排气筒 P7 喷粉粉尘产生量约 0.096t/a。 1#车间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全部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一套“旋风+布袋 除尘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8m 高的排气筒 P1 排放; 1#车间小喷涂线喷涂区设为独立的封闭区域,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全部 经喷粉工位侧壁连接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由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 理,尾气由 1 根 18m 高的排气筒 P2 排放; 1#车间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 以及燃气废气由引风机引至 1 套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 1 根 18m 高的排气筒 P3 排放; 2#车间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全部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一套“旋风+布袋 除尘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4 排放; 2#车间大喷涂线喷涂区亦设为独立的封闭区域,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全 部经喷粉工位侧壁连接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由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 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5 排放; 35 2#车间固化室及小固化室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 以及燃气废气由引风机 引至同 1 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 气筒 P6 排放; 2#车间小型喷粉室为全封闭设置,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全部经喷粉工位 侧壁连接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由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7 排放。 (1)按预测计算的总量 ①排气筒 P1: 颗粒物产生量=工件处理量×排污系数=20t×2.4kg/t=0.048t; 颗粒物排放量=产生量(0.48t)×(1-处理效率 98%)=0.00096t/a; ②排气筒 P2: 颗粒物产生量=用量(粉末)×(1-附着率)=50t×20%=10t; 颗粒物排放量=产生量(10t)×(1-处理效率 95%)×(1-处理效率 90%) =0.05t/a; ③排气筒 P3: 颗 粒 物 排 放 量 = 天 然 气 年 用 量 × 排 污 系 数 =36000m3 × 0.14kg/m3 × 10-3=0.00504t/a; SO2 排 放 量 = 天 然 气 年 用 量 × 排 污 系 数 =36000m3 × 0.18kg/m3 × 10-3=0.00648t/a; NO2 排 放 量 = 天 然 气 年 用 量 × 排 污 系 数 =36000m3 × 1.76kg/m3 × 10-3=0.0634t/a; VOCs 产生量=用量(粉料)×排污系数=50t×0.6%=0.3t; VOCs 排放量=产生量(0.3t)×收集效率 80%×(1-处理效率 60%)=0.096t ④排气筒 P4: 颗粒物产生量=工件处理量×排污系数=40t×2.4kg/t=0.096t 颗粒物排放量=产生量(0.096t)×(1-处理效率 98%)=0.00192t/a; ⑤排气筒 P5: 36 颗粒物产生量=用量(粉末)×(1-附着率)=80t×20%=16t; 颗粒物排放量=产生量(16t)×(1-处理效率 95%)×(1-处理效率 90%) =0.08t/a; ⑥排气筒 P6: 颗 粒 物 排 放 量 = 天 然 气 年 用 量 × 排 污 系 数 =72240m3 × 0.14kg/m3 × 10-3=0.01t/a; SO2 排 放 量 = 天 然 气 年 用 量 × 排 污 系 数 =72240m3 × 0.18kg/m3 × 10-3=0.013t/a; NO2 排 放 量 = 天 然 气 年 用 量 × 排 污 系 数 =72240m3 × 1.76kg/m3 × 10-3=0.127t/a; VOCs 产生量=用量(粉料)×排污系数=80.48t×0.6%=0.483t; VOCs 排放量=产生量(0.483t)×收集效率 80%×(1-处理效率 60%) =0.155t; ⑦排气筒 P7: 颗粒物产生量=用量(粉末)×(1-附着率)=0.48t×20%=0.096t; 颗粒物排放量=产生量(0.096t)×(1-处理效率 95%)×(1-处理效率 90%)=0.00048t/a; 综上,本项目大气污染物预测排放量统计为: 颗粒物:0.15t/a;VOCs:0.251t/a;SO2:0.019t/a;NOx:0.19t/a。 (2)按标准计算的总量 ①排气筒 P1:排放颗粒物,排气量为 3000m3/h,工作时间为 600h/a。排 放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20mg/m3)。 颗粒物:120mg/m3×3000m3/h600h10-9=0.216t/a; ②排气筒 P2:排放颗粒物,排气量为 5000m3/h,工作时间为 2400h/a。 排放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8mg/m3)。 颗粒物:18mg/m3×5000m3/h2400h10-9=0.216t/a; ③排气筒 P3:VOCs,排气量为 10000m3/h,工作时间为 2400h/a。排放 37 执行 DB12/524-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50mg/m3)。 VOCs:50mg/m3×10000m3/h2400h10-9=1.2t/a; 颗粒物、SO2、NO2,烟气量为 204.4m3/h,工作时间为 2400h/a。排放执 行 B12/556-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 20mg/m3、二氧 化硫 50mg/m3、氮氧化物 300mg/m3)。 颗粒物:20mg/m3×204.4m3/h2400h10-9=0.0098t/a; SO2:50mg/m3×204.4m3/h2400h10-9=0.0245t/a; NO2:300mg/m3×204.4m3/h2400h10-9=0.147t/a; ④排气筒 P4:排放颗粒物,排气量为 3000m3/h,工作时间为 600h/a。排 放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20mg/m3)。 颗粒物:120mg/m3×3000m3/h1200h10-9=0.432t/a; ⑤排气筒 P5:排放颗粒物,排气量为 10000m3/h,工作时间为 2400h/a。 排放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8mg/m3)。 颗粒物:18mg/m3×10000m3/h2400h10-9=0.432t/a; ⑥排气筒 P6:VOCs,排气量为 15000m3/h,工作时间为 2400h/a。排放 执行 DB12/524-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50mg/m3)。 VOCs:50mg/m3×15000m3/h2400h10-9=1.8t/a; 颗粒物、SO2、NO2,烟气量为 408.8m3/h,工作时间为 2400h/a。排放执 行 B12/556-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 20mg/m3、二氧 化硫 50mg/m3、氮氧化物 300mg/m3)。 颗粒物:20mg/m3×408.8m3/h2400h10-9=0.0196t/a; SO2:50mg/m3×408.8m3/h2400h10-9=0.0491t/a; NO2:300mg/m3×408.8m3/h2400h10-9=0.294t/a; ⑦排气筒 P7:排放颗粒物,排气量为 3000m3/h,工作时间为 180h/a。排 放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8mg/m3)。 颗粒物:18mg/m3×3000m3/h180h10-9=0.00972t/a; 综上,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根据标准核算排放量统计为: 38 颗粒物 1.34t/a;VOCs:3.0t/a;SO2:0.0736t/a;NOx:0.441t/a。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见下表。 表 4-7 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一览表 类别 废水 废气 单位:t/a 污染因子 产生量 (t/a) 自身削减 量(t/a) COD 0.096 0 0.096 0.12 0.096 NH3-N 0.0072 0 0.0072 0.0108 0.0072 二氧化硫 0.019 0 0.019 0.0736 0.019 氮氧化物 0.19 0 0.19 0.441 0.19 VOCs 0.783 0.532 0.251 3.0 0.251 39 预测排放 核定排放 总量(t/a) 量(t/a) 排入外环境污 染物总量(t/a)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一、施工期工程分析 本项目为补办环评手续,目前基础设施已建成,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调试与 环保设备安装,影响较小,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二、营运期工程分析 N S1 S2、S3 N N 图例:N 噪声;S1 废钢砂;S2 废粉料;S3 废滤芯 图 5-1 本项目 1#车间小喷涂线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40 N N S1 N S2、S3 图 5-2(1) 本项目 2#车间大喷涂线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图 5-2 (2)本项目 2#车间超大件阀门喷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4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 原料:本项目小喷涂线待加工工件主要为汽车零部件、自行车零部件以及健身 器材等,大喷涂线待加工工件主要为阀门等,均来自其他企业外委工件。 喷砂:在静电喷涂前部分工件需要进行喷砂除锈预处理,使之获得均匀一致的 金属光泽,便于后续喷涂。本项目均采用密闭式喷砂机对工件进行清理,采用压缩 空气为动力,以形成高速喷射束将钢砂高速喷射到需要处理的工件表面,利用砂料 本身的硬度、冲击韧性和棱角,将工件表面的铁锈等污物除去。喷砂过程产生的喷 砂粉尘全部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 高空排放,此过程还会有废钢砂和噪声产生。 图 5-3 (1)1#车间现状喷砂机及环保设备 图 5-3 (2)2#车间现状喷砂机及环保设备 喷粉:首先将待喷粉工件悬挂在吊挂链条上,工件由轨道运至喷粉室进行喷粉。 喷粉是利用电晕放电现象使粉末涂料吸附在工件上,由喷枪、自动回收系统及供粉 系统组成。供粉系统把压缩空气与粉末充分混合后成流体状并通过粉泵输送到喷枪 中;喷枪内带有高压发生器,在枪尖处产生高压 10 万伏电压,将枪尖附近区域的空 气电离,从喷枪中喷出的粉末通过该电离区域时带上负电荷,通过电离场的作用粉 末被吸附到工件表面,并形成粉膜。随着喷上的粉末增多,电荷积聚也越多,当达 到一定厚度(厚度控制在 60~80µm)时,由于产生静电排斥作用,便不继续吸附, 从而使整个工件获得一定厚度的粉末涂层。 喷粉区为封闭设置,仅输送链穿过处留出 2 个洞口用于送风。喷粉房通过侧壁 连接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经过滤芯过滤后送回供粉系统循环使用,然后由引 42 风机引至滤筒除尘器二次净化处理,尾气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此过程还会有废滤芯、 废弃包装物、废粉料产生。 本项目 1#车间小喷涂线设置 1 个自动喷粉工位;2#车间大喷涂线设置 7 个手动 喷粉工位(西侧),另外设置 1 个小型喷粉室。 图 5-4 (1)1#车间现状喷粉室及环保设备 图 5-4 (2)2#车间现状喷粉室 图 5-4 (3)2#车间喷粉室配套环保设备 图 5-4 (4)2#车间小型喷粉室 固化:喷粉完成的工件需要加热固化转化为耐久的涂膜。将喷涂好的工件由悬 挂链条牵引至烘房固化,本项目固化热风炉对工件直接进行加热。环氧树脂中的环 氧基、聚酯树脂中的羧基与固化剂中的氨基发生缩聚、加成反应交联成大分子网状 体。固化过程分为熔融、流平、胶化、固化四个阶段。温度升高到熔点后工件上的 表层粉末开始融化,并逐渐与内部粉末形成漩涡直至全部融化。粉末全部融化后开 始缓慢流动,在工件表面形成薄而平整的一层。温度继续升高到胶点后有几分钟短 43 暂的胶化状态,之后温度继续升高粉末发生化学反应而固化。固化烘干温度 190± 10℃,时间约 25min,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NOx、SO2、烟气黑度、VOCs 经集气 罩收集,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图 5-5 (1)1#车间固化炉 图 5-5 (1)2#车间固化炉 冷却:固化好的工件经自然风冷却,然后下架成品入库,该工序没有污染物产 生。 注:本项目 2#车间会涉及到大件阀门,挂具链条不能承受。因此,在 2#车间大 喷涂线东侧另设置一个小型喷粉室及固化室,小型喷粉室为全封闭设置,里面设有 1 个手动喷粉工位,侧壁设置滤芯粉末回收装置,产生的粉尘经配套“滤芯粉末回 收装置+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 P7 高空排放;喷粉完成后经地 面轨道运至小型固化室进行固化,固化室为全封闭设置,采用直接加热的方式对工 件进行加热固化。开门时会有固化废气溢出(有机废气 VOCs 及燃气废气),建设 单位拟在固化室门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的大小应覆盖门口的阴影面积,以保 证废气的收集效率。收集后的废气和大喷涂线共用一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 44 图 5-6(1)2#车间小型喷粉室 图 5-6(2)2#车间小型固化室 45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 本项目为补办环评手续,目前基础设施已建成,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调试与 环保设备安装,影响较小,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二、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情况见表 5-1。 表 5-1 主要排污节点汇总一览表 类别 废水 排放 特征 生产工序 主要污染物 生活污水 pH、COD、 BOD5、SS、 间歇 氨氮、总磷、 总氮 喷砂 1#车 间小 喷涂 线 喷粉 固化 废气 2#车 间大 喷涂 线 2#车 间大 件阀 门喷 喷砂过程产生的喷砂粉尘全部收集后由引风机 引至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8m 高的排气筒 P1 排放 颗粒物 连续 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喷粉工位侧壁连接的滤 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由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 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8m 高的排气筒 P2 排放 VOCs 连续 颗粒物、SO2、 NOx、烟气黑 连续 度 颗粒物 间歇 喷粉 颗粒物 连续 VOCs 连续 喷粉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市政 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 理厂集中处理 间歇 颗粒物 喷砂 固化 治理措施 颗粒物、SO2、 NOx、烟气黑 连续 度 颗粒物 间歇 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有机废气 VOCs 及燃气 废气)由引风机引至 1 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 1 根 18m 高的排气筒 P3 排放 喷砂过程产生的喷砂粉尘全部收集后由引风机 引至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4 排放 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喷粉工位侧壁连接的滤 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由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 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5 排放 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有机废气 VOCs 及燃气 废气)由引风机引至 1 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6 排放 小型喷粉室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喷粉工位侧 壁连接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由引风机引 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 筒 P7 排放 46 VOCs 涂 固化 固废 连续 颗粒物、SO2、 NOx、烟气黑 连续 度 小型固化室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有机废气 VOCs 及燃气废气)由引风机引至大喷涂线配套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 排气筒 P6 排放 来料拆包 废包装物 连续 喷砂 废钢砂 间断 喷粉 废粉料 连续 喷粉 废滤芯 连续 固化 废 UV 灯管 连续 固化 废活性炭 连续 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连续 委托城市管理委员会处理 / Leq 连续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 噪声 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废气 1.1 喷砂粉尘 (1)小喷涂线喷砂粉尘 项目部分工件需要进行喷砂除锈预处理,喷砂机为全密闭设置,喷砂产生的废 气由引风机引至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8m 高的排气筒 P1 排放。 根据《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主办,2000 年第 26 卷),喷 砂除锈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约为 1.2~2.4kg/t 钢(处理量),本项目以 2.4kg/t 计,小 喷涂线年喷砂处理量约 20t。因此,喷砂粉尘产生量为 0.048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 资料可知,“旋风+布袋除尘器”净化效率为 98%,喷砂机年工作时间约 600h。喷 砂工序粉尘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5-2。 (2)大喷涂线喷砂粉尘 喷砂机亦为全密闭设置,喷砂产生的废气由引风机引至一套“旋风+布袋除尘 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4 排放。本项目大喷涂线喷砂处理量约 40t/a。 因此,粉尘产生量为 0.096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旋风+布袋除尘器净化 效率为 98%,喷砂机年工作时间约 1200h。具体产排放情况见下表。 47 表 5-2 项目喷砂粉尘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污染物产生 污染 源 污 染 物 排气 筒 P1 排气 筒 P4 治理措施 产生 量 t/a 产生 浓度 mg/m3 产生 速率 kg/h 颗 粒 物 0.048 26.67 0.08 颗 粒 物 0.096 26.67 0.08 工艺 旋风+ 布袋 除尘 器 排放 时间 污染物排放 效 率 % 排放废 气量 m3/h 排放 量 t/a 排放 浓度 mg/m3 排放 速率 kg/h h 98 3000 0.0009 6 0.53 0.001 6 600 98 3000 0.0019 2 0.53 0.001 6 1200 1.2 喷粉粉尘 (1)小喷涂线喷粉粉尘 本项目小喷涂线喷粉工序在 1#车间喷涂区的喷粉房内进行,喷粉房采用侧吸式 抽风的方式将未吸附的粉尘收集,为了保证粉尘的收集效率,喷涂区设为独立的封 闭区域,仅输送链穿过处留出 2 个 0.8m×1.5m 的洞口用于送风。产生的粉尘经喷 粉工位侧壁连接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过滤,然后由引风机引至滤筒除尘器二次 净化,尾气由 1 根 18m 高的排气筒 P2 排放,设计抽风风量为 5000m3/h,以防止喷 涂区内的粉尘不溢出。因此喷涂区内的颗粒物收集率为 100%。 根据《喷粉行业污染物源强估算及治理方法探讨》(王世杰、朱童琪等,中国 环境干部学院学报,2016,26-6),静电喷粉过程中喷粉附着率一般为 80%~90%, 本评价以 80%计,其余部分自然沉降。沉降过程中的粉末被喷粉工位侧壁连接的滤 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粉末回收效率可达 95%~99%,本项目以 95%计。未被回收 的粉尘进入除尘系统,经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排放,滤筒除尘器净化效率可达 90%。综合考虑,滤芯+滤筒除尘器对粉尘的净化效率可达 99.5%。 本项目小喷涂线粉末年用量为 50t,喷粉工序年工作时间 2400h。喷粉工序粉尘 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5-3。 (2)大喷涂线喷粉粉尘 大喷涂线喷粉工序在 2#车间喷涂区的喷粉房内进行,喷粉房的设置以及喷粉粉 48 尘净化处理方式均与小喷涂线一致,经喷粉工位侧壁连接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 由引风机引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5 排放。本项目大喷 涂线粉末年用量为 80t,喷粉工序年工作时间 2400h。 (3)小型喷粉室喷粉粉尘 小型喷粉室为全封闭设置,喷粉粉尘净化处理方式与大喷涂线一致,经喷粉工 位侧壁连接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收集,由引风机引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7 排放。本项目小型喷粉室粉末年用量为 480kg,喷粉工序年工作 时间 180h。 具体产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5-3 项目喷粉粉尘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污染物产生 污染 源 污 染 物 排气 筒 P2 治理措施 产生 量 t/a 产生 浓度 mg/m3 产 生 速 率 kg/h 颗 粒 物 10 834 4.17 排气 筒 P5 颗 粒 物 16 667 6.67 排气 筒 P7 颗 粒 物 0.096 176.7 0.53 工艺 滤芯 +滤 筒除 尘器 排放 时间 污染物排放 效 率 % 排放 废气 量 m3/h 排放量 t/a 排放 浓度 mg/m3 排放 速率 kg/h h 99.5 5000 0.05 4.2 0.021 2400 99.5 10000 0.08 3.3 0.033 2400 99.5 3000 0.00048 0.9 0.0027 180 1.3 固化废气 (1)小喷涂线固化废气 本项目两条生产各设置燃气加热固化炉 1 台。项目使用的粉末涂料为热固性涂 料,主要以热固性树脂作为成膜物质,加入起交联反应的固化剂,加热后能形成质 地坚硬的涂层,具有较好的防腐性和机械性能。由于热固性粉末涂料的主要成分为 树脂,分解温度在 300℃以上,本项目固化炉加热温度为 200℃左右,因此固化不会 49 分解树脂,仅有少量残存单体物质排出。本项目固化炉进出口均设有集气罩,固化 废气(VOCs、颗粒物、SO2、NOx)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引入“光氧催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 根 18m 高排气筒 P3 排放。集气罩集气效率不小于 80%,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的净化效率约为 60%。 本项目粉末喷涂生产线所用的粉状涂料中不含有机溶剂,在喷涂过程中不产生 有机废气,固化过程中流平剂在高温中会挥发,形成 VOCs。根据《喷塑行业污染 物源强估算及治理方法探讨》(王世杰、朱童琪等,中国环境干部学院学报,2016, 26-6),固化工序产生的 VOC 约占塑粉量的 3‰~6‰,保守估计,本项目产生 VOCs 占塑粉使用量的比例按 6‰计算。本项目小喷涂线聚酯粉末年用量为 50t,烘干固化 年工作时间为 2400h。因此,小喷涂线固化工序挥发性有机废气 VOCs 产生量为 0.3t/a,产生速率为 0.125kg/h。经配套“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 VOCs 排放量为 0.096t/a,排放速率为 0.04kg/h。固化工序有机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见表 5-4。 (2)大喷涂线固化废气 大喷涂线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净化处理方式与小喷涂线一致,由引风机引 至 1 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6 有组 织排放。大喷涂线粉末年用量为 80t,烘干固化年工作时间为 2400h。因此,大喷涂 线固化工序挥发性有机废气 VOCs 产生量为 0.48t/a,产生速率为 0.2kg/h。经配套“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VOCs 排放量为 0.154t/a,排放速率为 0.064kg/h。 (3)小型固化室固化废气 本项目 2#车间喷涂的特大件阀门,由于挂具链条不能承受,因此需设置小型固 化室进行固化,小型固化室为全封闭设置,固化过程中不会有有机废气溢出。固化 完成后需开门取件,此时门口会溢出有机废气,本项目拟在固化室门口上方设置集 气罩,集气罩的大小应覆盖门口的阴影面积,以保证废气的收集效率不小于 80%。 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大喷涂线配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 理后,与大喷涂线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一根 15m 高排气筒 P6 高空排放。 50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小固化室粉末年用量约 480kg,年工作时间为 24h。因此, 小固化室固化工序挥发性有机废气 VOCs 产生量为 0.00288t/a,产生速率为 0.12kg/h。 经配套“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VOCs 排放量为 0.000922t/a, 排放速率为 0.0384kg/h。 具体产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5-4 项目固化工序有机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污染物产生 污 染 源 污染 物 排 气 筒 P3 排 气 筒 P6 废气 量 m3/h 排放 时间 h 产生 量 t/a 产生 浓度 mg/m3 产生 速率 kg/h VOCs 0.3 12.5 0.125 1000 0 VOCs 0.483 21.33 0.32 1500 0 有组织排放情况 无组织排放情 况 排放 量 t/a 排放 浓度 mg/m3 排放 速率 kg/h 排放 量 t/a 排放 速率 kg/h 2400 0.09 6 4 0.04 0.06 0.025 2400 0.15 5 6.8 0.10 2 0.096 6 0.064 1.4 烘干燃气废气 (1)小喷涂线燃气废气 本项目固化室热源采用燃烧天燃气的方式,加热方式为直接加热,燃气废气与 有机废气一起由一根 18m 高的排气筒 P3 排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小 喷涂线燃气炉窑年运行 300 天,平均每天运行 8 小时,天然气用量为 36000Nm3/a, 排风系统风量为 10000m3/h。 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教材》中相关数据,每燃烧 1000m3 气, 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 0.14kg、SO20.18kg、NOx1.76kg,烟气产生量 136259.17Nm3/ 万 m3(204.4m3/h)。因此,本项目小喷涂线固化炉污染物产生量为颗粒物 5.04kg、 SO2 6.48kg、NOx 63.36kg。 (2)大喷涂线燃气废气 大喷涂线燃气废气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6 排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51 可知,燃气炉窑年运行 300 天,平均每天运行 8 小时,天然气用量为 72000Nm3/a。 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教材》中相关数据,每燃烧 1000m3 气, 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 0.14kg、SO20.18kg、NOx1.76kg,烟气产生量 136259.17Nm3/ 万 m3 (408.8m3/h)。则本项目大喷涂线固化炉污染物产生量为颗粒物 10.08kg、 SO212.96kg、NOx126.72kg。 (3)小固化室燃气废气 小固化室也以天然气为原料,采用直接加热的方式对工件进行加热,开门时溢 出的燃气废气与大喷涂线燃气废气共用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6 排放,根据建设单位 提供的资料可知,大件阀门每次仅烘干一个,小固化室燃气耗量约 12m3/h,10min 可升温到 180℃,恒温固化 10min 即可冷却出炉。因此,小固化室平均每次运行 0.2 小时,年运行 120 次,天然气用量为 240Nm3/a。 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教材》中相关数据,每燃烧 1000m3 气, 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 0.14kg、SO20.18kg、NOx1.76kg。则本项目小固化室污染物 产生量为颗粒物 0.0336kg、SO20.0432kg、NOx0.422kg。 具体产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5-5 本项目燃气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污染 源 污染物产生 污染物 产生量 t/a 排放时 间 污染物排放 排放废气 量 m3/h 排放量 t/a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0.00504 10.27 0.0021 0.00648 13.21 0.0027 排气 筒 P3 颗粒物 0.00504 SO2 0.00648 NOX 0.0634 0.0634 129.16 0.0264 排气 筒 P6 颗粒物 0.01 0.01 10.27 0.0042 SO2 0.013 0.013 13.21 0.0054 NOX 0.127 0.127 129.65 0.053 204.4 408.8 h 2400 2400 1.6 小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污染物产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5-6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类别 污染物 产生工序 排放位置 52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1#车 间 颗粒物 喷砂 P1 0.00096 0.0016 0.53 颗粒物 喷粉 P2 0.05 0.021 4.2 0.096 0.04 4 0.00504 0.0021 10.27 0.00648 0.0027 13.21 0.0634 0.0264 129.16 VOCs 颗粒物 SO2 固化 P3 NOx 有组 织废 气 颗粒物 喷砂 P4 0.00192 0.0016 0.53 颗粒物 喷粉 P5 0.08 0.033 3.3 0.155 0.102 0.0966 0.01 0.0042 10.27 0.013 0.0054 13.21 0.127 0.053 129.65 VOCs 2#车 间 颗粒物 SO2 固化 P6 NOx 无组 织废 气 颗粒物 小型喷粉 室喷粉 P7 0.00048 0.0027 0.9 1#车 间 VOCs 固化 / 0.06 0.025 / 2#车 间 VOCs 固化 / 0.0966 0.064 /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项目职工定员 25 人,员工用水定额按 40L/ 人•d 计,则生活日用水量为 1m3/d,年生活用水量为 300m3。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 用水量的 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8m3/d,即为 24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静置沉淀处理,达到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后, 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据类比,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pH、COD、SS、BOD5、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等,其 水质为 pH6~9、COD 400mg/L,BOD5 250mg/L,SS 200mg/L,氨氮 30mg/L,总氮 50mg/L,总磷 3.0mg/L,石油类 8.0mg/L。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喷砂机、固化炉、空压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运转过 53 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 65~85dB(A)。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减小噪声; 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主要产噪设备噪声源强如下表。 表 5-7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噪声源强 序号 主要产噪设备名称 数量(台) 单台设备噪声 源强[dB(A)] 位置 1 固化炉 1 75 1#车间 2 喷粉室 1 65 1#车间 3 喷砂机 1 80 1#车间 4 空压机 1 85 1#车间 5 喷砂粉尘环保设备(布袋除尘 器、风机) 1 85 1#车间 6 喷粉粉尘环保设备(滤芯除尘 器、风机) 1 85 1#车间 7 固化废气环保设备(“光氧+ 活性炭”、风机) 1 85 1#车间 8 固化炉 2 75 2#车间 9 喷粉室 2 65 2#车间 10 喷砂机 1 80 2#车间 11 空压机 1 85 2#车间 12 喷砂粉尘环保设备(布袋除尘 器、风机) 1 85 2#车间 13 喷粉粉尘环保设备(滤芯除尘 器、风机) 2 85 2#车间 14 固化废气环保设备(“光氧+ 活性炭”、风机) 1 85 2#车间 4、固体废物 4.1 一般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零部件包装、粉末包装、钢砂包装)、 废钢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包装物产生量约 1.2t/a,废钢砂产生量约 4t/a。 以上废物均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 4.2 危险废物 54 本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粉料、废滤芯、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 等。 本项目废粉末涂料产生量约 2.5t/a,废滤芯产生量约 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废粉末及滤芯为危险废物。其中废粉料属于 HW12,生产、销售及使用 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废物 代码为 900-299-12;废滤芯属于 HW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 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物代码为 900-041-49; 本项目有机废气净化装置运行过程中需对老化和损坏的 UV 灯管进行更换,大 约半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 10kg/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 UV 灯管 为危险废物,属于 HW29 含汞废物,非特定行业中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 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废物代码为 900-023-29;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UV 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活性炭定期更换,更 换下来的废活性炭做危废处理。本项目 1#车间有机废气 VOCs 净化装置削减有机废 气量为 0.144t,2#车间有机废气 VOCs 净化装置削减有机废气量为 0.2314t。 UV 光氧对有机废气的净化效率约占总削减量的 40%,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量 约占总削减量 60%。保险起见,按照 1kg 活性炭吸附 0.3kg 有机废气计,活性炭饱 和度约 80%。则 1#车间活性炭理论计算用量为 0.6t,2#车间活性炭理论计算用量为 1t。本项目活性炭装载量均为 0.3t,则 1#车间活性炭箱更换次数为 2 次/年,2#车间 活性炭箱更换次数为 4 次/年。因此,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1.6t/年。根据《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属于 HW49 其他废物中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 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物代码为 900-041-49。 以上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使用专门的收集容器盛装,暂存于专门危险废物暂 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理。 4.3 生活垃圾 本项目共有员工 25 人,垃圾产生量按照 0.5kg/人·天,项目年工作日 300 天,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3.75t/a,定点收集,由当地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理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表 5-8。 55 表 5-8 序号 1 2 3 4 5 6 7 名称 废包装物 废钢砂 废粉料 废滤芯 废 UV 灯管 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废物类别 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 56 产生量 1.2t/a 4t/a 2.5t/a 0.5t/a 0.02t/a 1.6t/a 3.75t/a 去向 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委托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理 委托城市管理委员会处理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类型 内容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排气筒 P1 颗粒物 0.08kg/h,26.67mg/m3 0.0016kg/h,0.53mg/m3 排气筒 P2 颗粒物 4.17kg/h,834mg/m3 0.021kg/h,4.2mg/m3 VOCs 烟气黑度 0.125kg/h,12.5mg/m3 0.0021kg/h, 10.27mg/m3 0.0027kg/h, 13.21mg/m3 0.0264kg/h, 129.16mg/m3 ≤1 0.04kg/h,4mg/m3 0.0021kg/h, 10.27mg/m3 0.0027kg/h, 13.21mg/m3 0.0264kg/h, 129.16mg/m3 ≤1 排气筒 P4 颗粒物 0.08kg/h,26.67mg/m3 0.0016kg/h,0.53mg/m3 排气筒 P5 颗粒物 6.67kg/h,667mg/m3 0.033kg/h,3.3mg/m3 VOCs 0.32kg/h,21.33mg/m3 0.102kg/h,6.8mg/m3 烟尘 0.0042kg/h, 10.27mg/m3 0.0042kg/h, 10.27mg/m3 二氧化硫 0.0054kg/h, 13.21mg/m3 0.0054kg/h, 13.21mg/m3 氮氧化物 0.053kg/h, 129.65mg/m3 0.053kg/h, 129.65mg/m3 烟气黑度 ≤1 ≤1 颗粒物 0.53kg/h,176.7mg/m3 0.0027kg/h,0.9mg/m3 1#车间 VOCs 0.025kg/h 0.025kg/h 2#车间 VOCs 0.064kg/h 0.064kg/h pH 6~9 6~9 SS 200mg/L,0.072t/a 200mg/L,0.072t/a COD 400mg/L,0.144t/a 400mg/L,0.144t/a BOD5 250mg/L,0.09t/a 250mg/L,0.09t/a NH3-N 30mg/L,0.0108t/a 30mg/L,0.0108t/a 总磷 3.0mg/L,0.00108t/a 3.0mg/L,0.00108t/a 总氮 50mg/L,0.018t/a 50mg/L,0.018t/a 废包装物 1.2t/a 废钢砂 4t/a 烟尘 排气筒 P3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大气 污染 物 运 营 期 排气筒 P6 排气筒 P7 无 组 织 水污 染物 固体 污染 运 营 期 运 营 生活污水 一般固废 57 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物 期 危险废物 职工生活 噪声 运 营 期 废粉料 2.5t/a 废滤芯 0.5t/a 废 UV 灯管 0.02t/a 废活性炭 1.6t/a 生活垃圾 3.75t/a 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 的单位进行处置 委托城市管理委员会 处理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喷砂机、固化炉、空压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运行时产 生的噪声,噪声值为 65~85dB(A)。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减小噪声; 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等基础减振措施、且位于厂房内,通过墙体隔声,减轻噪声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海盛路 8 号,利用已建厂房进行项目建设,不会对周 边生态环境带来显著影响。 58 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用现有闲置厂房,于 2017 年已建成,施工期主要为环保设备的安装 与调试,不涉及土建施工。本环评主要针对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1 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分析 1.1.1 废气有组织排放达标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源见表 6-1。 表 6-1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源及达标情况 排放执行标准 排放情况 污染源 污染物 排气筒高度 (m) P1 颗粒物 18 0.0016 0.53 4.94 120 达标 P2 颗粒物 18 0.021 4.2 0.714 18 达标 VOCs 0.04 4 2.64 50 达标 颗粒物 0.0021 10.27 / 20 达标 0.0027 13.21 / 50 达标 0.0264 129.16 / 300 达标 P3 SO2 18 NOx 排放速率 (kg/h) 烟气黑度 排放浓度 排放速率 (mg/m3) (kg/h) ≤1 排放浓度 (mg/m3) ≤1 是否 达标 达标 P4 颗粒物 15 0.0016 0.53 3.5 120 达标 P5 颗粒物 15 0.033 3.3 0.51 18 达标 0.102 6.8 1.5 50 达标 0.0042 10.27 / 20 达标 0.0054 13.21 / 50 达标 0.053 129.65 / 300 达标 VOCs P6 颗粒物 SO2 NOx 15 59 烟气黑度 P7 颗粒物 ≤1 15 0.0027 ≤1 0.9 0.51 达标 18 达标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排气筒 P1、P4 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 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颗粒物(其他)排放限 值;排气筒 P2、P5、P7 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颗粒物(染料尘)排放限值;排气筒 P3、P6 VOCs 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 制标准》(DB12/524-2014)表面涂装行业中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 P3、P6 燃气炉 废气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表 3 中燃气炉窑 相关标准限值。 等效后排气筒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相关要求,“两根排放相同污染物的排气筒, 若其距离小于几何高度之和,应合并为一根等效排气筒,若有三根以上的近距离排 气筒,且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应以前两根的等效排气筒,依次与第三根、第四根 排气筒进行等效”。 本项目 1#车间 P1、P2、P3 排气筒均排放颗粒物,且 P1、P2 排气筒之间的距 离为 33m,小于排气筒高度之和 36m;P1、P3 排气筒之间的距离为 23m,小于排气 筒高度之和 36m;P2、P3 排气筒之间的距离为 16m,小于排气筒高度之和 36m。因 此,需要对排气筒 P1、P2、P3 进行等效计算分析。 本项目 2#车间 P4、P5、P6、P7 排气筒均排放颗粒物,每根排气筒高度均为 15m, 根据排气筒之间的距离进行等效。P4、P5 排气筒之间的距离为 35m,P4、P6 排气 筒之间的距离为 76m,P4、P7 排气筒之间的距离为 61m,均大于排气筒高度之和 30m,无需等效。P5、P6 排气筒之间的距离为 16m,P5、P7 排气筒之间的距离为 25m,P6、P7 排气筒之间的距离为 20m,小于排气筒高度之和 30m。因此,需要对 排气筒 P5、P6、P7 进行等效计算分析。 60 表 6-2 等效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情况 序号 等效排气 筒 等效排气筒 高度(m) 污染物 等效排放速 率(kg/h) 排放速率标 准值(kg/h) 达标情况 1 P1-2-3 18 颗粒物 0.0247 0.714 达标 2 P5-6-7 15 颗粒物 0.0399 0.51 达标 根据上表可知,等效排气筒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1.1.2 废气无组织排放达标分析 废气无组织面源排放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表 6-3 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最大地面小时浓度 (mg/m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要求(mg/m3) 达标分析 1#车间 VOCs 0.0463 2.0 达标 2#车间 VOCs 0.0813 2.0 达标 经大气评价等级章节估算内容,本项目 1#车间、2#车间排放 VOCs 的最大落地 浓度分别为 0.0463mg/m3、0.0813mg/m3,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标准》(DB12/524-2014)表 5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达标排放。 1.2 废气环保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1.2.1 废气治理设施 (1)喷砂粉尘治理设施 旋风除尘器:含有粉末的气体从入口导入旋风分离器的外壳和排气管之间,形 成旋转向下的外旋流。悬浮于外旋流的粉尘在离心力的作用下移向器壁,并随外旋 流转到旋风分离器底部,由挤压阀回收到供粉中心循环使用。净化后的气体形成上 升的内旋流并经过排气管排出到过滤器。 布袋除尘器:本项目喷砂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过滤,其原理为含尘气体由 除尘器进风口进入下箱体,通过滤袋进入上箱体的过程中由于滤袋的过滤作用将粉 尘气体分离,粉尘被吸附在滤袋上,而气体穿过滤袋由文氏管进入上箱体,从出风 口排出。随着时间增加,沉积在滤袋上的粉尘越来越多,滤袋阻力增加,当阻力升 到限定范围时,由控制仪发出指令按顺序触发各控制阀,开启脉冲阀。气包内的压 缩空气由喷吹管各孔经文氏管喷射到各对应的滤袋内,滤袋在气流瞬间反向作用下 61 急剧膨胀,使积在滤袋表面的粉尘脱落,滤袋再生。被清掉的粉尘落入灰斗经排灰 系统排出收集。 为了处理喷砂时产生的粉尘,该喷砂机配有“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系统 对颗粒物的去除率为 98%,处理后的尾气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故喷砂粉尘治理设施具有可行性。 (2)喷粉粉尘治理设施 滤芯结构原理:滤芯用于回收喷房内的未上到工件上的粉末由抽风系统抽到过 滤器中带粉末的空气跟粉末分离,分离出来的粉末被分泵回收回粉桶,净化后的空 气进入滤筒除尘器。 滤筒除尘器:本项目喷粉粉尘经滤芯过滤后,进入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其原 理为含尘气体进入除尘器灰斗后,由于气流断面突然扩大及气流分布板作用,气流 中一部分粗大颗粒在动和惯性力作用下沉降在灰斗;粒度细、密度小的尘粒进入滤 尘室后,通过布朗扩散和筛滤等组合效应,使粉尘沉积在滤料表面上,净化后的气 体进入净气室由排气管经风机排出。滤筒式除尘器的阻力随滤料表面粉尘层厚度的 增加而增大。阻力达到某一规定值时进行清灰。此时 PLC 程序控制脉冲阀的启闭, 首先一分室提升阀关闭,将过滤气流截断,然后电磁脉冲阀开启,压缩空气以及短 的时间在上箱体内迅速膨胀,涌入滤筒,使滤筒膨胀变形产生振动,并在逆向气流 冲刷的作用下,附着在外表面上的粉尘被剥离落入灰斗中。清灰完毕后,电磁脉冲 阀关闭,提升阀打开,该室又恢复过滤状态。清灰各室依次进行,从第一室清灰开 始至下一次清灰开始为一个清灰周期。脱落的粉尘掉入灰斗内通过缷灰阀排出。 该系统对粉尘的净化效率可达 99.5%,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因此“滤芯除尘+ 滤筒除尘器”系统具有可行性。 (3)固化废气治理设施 ①光氧催化装置 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全部收集后进入 UV 光氧处理设备。UV 光催化氧 化废气治理系统工作原理:高能高臭氧 UV 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 离氧,即活性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 62 氧(反应式 UV+O2→O-+O*(活性氧)O+O2→O3(臭氧)),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 的氧化作用;同时-C 波段紫外线可分解和裂变硫化氢、甲苯、二甲苯、乙烷等有机 气体,使有机物变为无机化合物。净化设备运用高能 UV 紫外线光束及臭氧对工业 废气进行协同分解氧化,UV 光催化氧化的 C 波段紫外线和臭氧发结合电晕电流较 高化装置采用脉冲电晕放吸附技术相结合的原理破坏有害气体的分子链结构,使有 机或无机高分子化合物分子链在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下,降解转变成低分子化合 物,如 CO2、H2O 等。UV 光催化氧化设备具有较好的除臭效果,同时对有机物质 进行降解。光氧催化装置对 VOCs 的净化效率不低于 30%。 ②活性炭吸附箱 由于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键力,当此固体表面 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固体表面,此现象称为吸附。 利用固体表面的吸附能力,使废气与大表面的多孔性固体物质相接触,废气中的污 染物被吸附在固体表面上,使其与气体混合物分离,达到净化目的。其实质是一个 吸附浓缩的过程。活性炭吸附箱运行过程主要特点为:运行过程不产生二次污染; 设备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性能稳定、可同时处理多种混合气体;采用新型活性碳 吸附材料作为吸附剂,具有阻力低、寿命长、净化效率高等优点;全密闭型,室内 外皆可使用;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可采用自动化控制运转设计,操作简易、安全; 设备构造紧凑,占地面积小,维护管理简单方便,运转成本低。本项目活性炭单次 装填量为 300kg,1#车间活性炭箱每 6 个月更换一次,2#车间活性炭箱每 3 个月更 换一次。活性炭吸附箱对 VOCs 的净化效率不低于 50%。 天津彩盾铝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喷涂铝型材的公司,生产规模为年处理铝型材 8000t/a。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化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附处理后,由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天津彩盾铝业有限公司与本项目生产工艺 类似,且废气收集及治理措施与本项目类似,具有可类比性。天津彩盾铝业有限公 司新建年加工 8000 吨铝型材项目已于 2019 年 10 月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由监测数 据可知,净化设施的净化效率为 62%。因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对 VOCs 综合去除效率可以达到 60%,本项目排放的 VOCs 能够达标排放,因此“光 63 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二级净化系统具有可行性。 1.2.2 排气筒高度合理性 本项目排气筒 P1、P2、P3 高度均为 18 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规定的不低于 15m 的要求。 排气筒周围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为厂房东北方向办公楼,高度约 12m,高度满足 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 5m 的要求。 本项目排气筒 P4、P5、P6、P7 高度均为 15 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规定的不低于 15m 的要求。 排气筒周围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为本项目 2#厂房,高度约 6m,高度满足高出周 围 200m 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 5m 的要求。 因此,本项目排气筒高度设置合理。 1.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3.1 有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占标率 本项目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估算 模型 AERSCREEN 对排放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进行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及其占标 率的预测,根据预测结果判定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浓度占标率计算:Pi=Ci/Coi×100%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 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mg/m3。 评级因子和评价标准表见表 6-4,估算模型参数表见表 6-5。 表 6-4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 标准值(mg/m3) 标准来源 PM10 24h 0.15 SO2 1h 0.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64 NO2 1h 0.2 TVOC 8h 0.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 境》(HJ2.2-2018)附录 D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对于仅有 8h 平均质量浓 度的污染物,可按照 2 倍折算 1h 平均浓度;对于仅有日平均质量浓度的污染物,可按照 3 倍折 算 1h 平均浓度。故 PM10 1h 平均浓度折算后为 0.45mg/m3, TVOC 1h 平均浓度折算后为 1.2mg/m3。 本项目模型参数见下表: 表 6-5 估算模型参数一览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 城市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47050* 城市/农村选项 最高环境温度/℃ 41.7℃ 最低环境温度/℃ -18.4℃ 土地利用类型 城市 区域湿度条件 中等湿度气候 考虑地形 否 地形数据分表率/m / 考虑岸线熏烟 否 岸线距离/km / 岸线方向/° / 是否考虑地形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取值依据为第六次人口普查。 点源参数如下: 表 6-6 点源参数表 编 号 1 2 3 名称 排气 筒 P1 排气 筒 P2 排气 筒 P3 排气 筒高 度 /m 排气 筒出 口内 径/m 烟气 流速/ (m/ s) 烟气 温度 /℃ 年排 放小 时数/h 排放 工况 颗粒物 18 0.2 26.5 25 600 正常 0.0016 18 0.25 28.3 25 2400 正常 0.021 18 0.4 22.1 45 2400 正常 0.0021 65 排放速率/(kg/h) VOC s SO2 NOx 0.04 0.002 0.026 排气 筒 P4 排气 筒 P5 15 0.2 26.5 25 1200 正常 0.0016 15 0.4 22.1 25 2400 正常 0.033 6 排气 筒 P6 15 0.5 21.2 45 2400 正常 0.0042 7 排气 筒 P7 15 0.2 26.5 25 180 正常 0.0027 4 5 0.102 7 4 0.005 4 0.053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源模型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 6-7 排气筒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颗粒物(P1) 颗粒物(P2) VOCs(P3) 下风向距离/m 预测质量浓 度/mg/m3 占标率 /% 预测质量浓 度/mg/m3 占标率 /% 预测质量浓 度/mg/m3 占标率 /% 25 8.11E-05 0.02 6.52E-05 0.01 9.48E-04 0.08 50 5.39E-05 0.01 5.39E-05 0.01 7.49E-04 0.06 75 1.74E-04 0.04 1.74E-04 0.04 7.32E-04 0.06 100 1.73E-04 0.04 1.73E-04 0.04 6.89E-04 0.06 200 1.03E-04 0.02 1.03E-04 0.02 1.23E-03 0.1 300 6.52E-05 0.01 6.52E-05 0.01 1.20E-03 0.1 400 4.58E-05 0.01 4.58E-05 0.01 1.03E-03 0.09 500 3.53E-05 0.01 3.53E-05 0.01 8.62E-04 0.07 1000 1.51E-05 0.003 1.51E-05 0.003 4.24E-04 0.04 1500 8.92E-06 0.002 8.89E-06 0.002 2.61E-04 0.02 2000 6.21E-06 0.001 6.05E-06 0.001 1.81E-04 0.02 2500 4.65E-06 0.001 4.48E-06 0.001 1.36E-04 0.01 下风向最大质量 浓度及占标率 /% 1.83E-04 0.04 1.83E-04 0.2 1.26E-03 0.11 D10%最远距离 /m 84 84 234 表 6-8 排气筒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SO2(P3) NOx(P3) 颗粒物(P3) 下风向距离/m 预测质量浓 度/mg/m3 占标率 /% 预测质量浓 度/mg/m3 占标率 /% 预测质量浓 度/mg/m3 占标率 /% 25 6.40E-05 0.01 6.26E-04 0.31 3.79E-05 0.01 50 5.06E-05 0.01 4.95E-04 0.25 3.00E-05 0.01 66 75 4.94E-05 0.01 4.83E-04 0.24 2.93E-05 0.01 100 4.65E-05 0.01 4.55E-04 0.23 2.76E-05 0.01 200 8.32E-05 0.02 8.14E-04 0.41 4.93E-05 0.01 300 8.10E-05 0.02 7.92E-04 0.40 4.80E-05 0.01 400 6.92E-05 0.01 6.77E-04 0.34 4.10E-05 0.01 500 5.82E-05 0.01 5.69E-04 0.28 3.45E-05 0.01 1000 2.86E-05 0.01 2.80E-04 0.14 1.69E-05 0.004 1500 1.76E-05 0.004 1.72E-04 0.09 1.04E-05 0.002 2000 1.22E-05 0.002 1.20E-04 0.06 7.26E-06 0.002 2500 9.17E-06 0.002 8.96E-05 0.04 5.43E-06 0.001 下风向最大质量 浓度及占标率/% 8.52E-05 0.02 8.33E-04 0.42 5.05E-05 0.01 D10%最远距离/m 234 234 234 表 6-9 排气筒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颗粒物(P4) 颗粒物(P5) VOCs(P6) 下风向距离/m 预测质量浓 度/mg/m3 占标率 /% 预测质量浓 度/mg/m3 占标率 /% 预测质量浓 度/mg/m3 占标率 /% 25 1.01E-04 0.02 6.82E-05 0.02 2.34E-03 0.20 50 2.42E-04 0.05 2.42E-04 0.05 1.81E-03 0.15 75 2.14E-04 0.05 2.14E-04 0.05 2.32E-03 0.19 100 1.73E-04 0.04 1.73E-04 0.04 2.36E-03 0.20 200 9.59E-05 0.02 9.59E-05 0.02 2.94E-03 0.25 300 6.29E-05 0.01 6.29E-05 0.01 2.91E-03 0.24 400 4.48E-05 0.01 4.48E-05 0.01 2.52E-03 0.21 500 3.40E-05 0.01 3.40E-05 0.01 2.13E-03 0.18 1000 1.48E-05 0.003 1.38E-05 0.003 1.06E-03 0.09 1500 9.06E-06 0.002 7.96E-06 0.002 6.58E-04 0.05 2000 6.28E-06 0.001 5.37E-06 0.001 4.59E-04 0.04 2500 4.69E-06 0.001 4.10E-06 0.001 3.44E-04 0.03 下风向最大质量 浓度及占标率 /% 2.53E-04 0.06 2.53E-04 0.06 3.03E-03 0.25 D10%最远距离 /m 55 55 239 表 6-10 排气筒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下风向距离/m SO2(P6) NOx(P6) 67 颗粒物(P6) 预测质量浓 度/mg/m3 占标率 /% 预测质量浓 度/mg/m3 占标率 /% 预测质量浓 度/mg/m3 占标率 /% 25 1.24E-04 0.02 1.22E-03 0.61 3.67E-05 0.01 50 9.61E-05 0.02 9.43E-04 0.47 2.85E-05 0.01 75 1.23E-04 0.02 1.21E-03 0.60 3.64E-05 0.01 100 1.25E-04 0.02 1.22E-03 0.61 3.70E-05 0.01 200 1.56E-04 0.03 1.53E-03 0.77 4.62E-05 0.01 300 1.54E-04 0.03 1.51E-03 0.76 4.57E-05 0.01 400 1.33E-04 0.03 1.31E-03 0.65 3.95E-05 0.01 500 1.13E-04 0.02 1.11E-03 0.55 3.34E-05 0.01 1000 5.63E-05 0.01 5.52E-04 0.28 1.67E-05 0.004 1500 3.48E-05 0.01 3.42E-04 0.17 1.03E-05 0.002 2000 2.43E-05 0.005 2.38E-04 0.12 7.20E-06 0.002 2500 1.82E-05 0.004 1.79E-04 0.09 5.40E-06 0.001 下风向最大质量 浓度及占标率 /% 1.61E-04 0.03 1.58E-03 0.79 4.76E-05 0.01 D10%最远距离 /m 239 239 239 表 6-11 排气筒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颗粒物(P7) 下风向距离/m 预测质量浓度/mg/m3 占标率/% 25 1.71E-04 0.04 50 4.08E-04 0.09 75 3.61E-04 0.08 100 2.92E-04 0.06 200 1.62E-04 0.04 300 1.06E-04 0.02 400 7.57E-05 0.02 500 5.74E-05 0.01 1000 2.51E-05 0.01 1500 1.53E-05 0.003 2000 1.06E-05 0.002 2500 7.91E-06 0.002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 4.28E-04 0.1 D10%最远距离/m 55 68 根据 AERSCREEN 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排气筒 P1 排放颗粒物最大质量浓度 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 84m 处,最大质量浓度为 0.000183mg/m3,对应最大地面浓度 占标率均为 0.04%;排气筒 P2 排放颗粒物最大质量浓度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 84m 处,最大质量浓度为 0.000183mg/m3,对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为 0.2%;排气筒 P3 排放的 VOCs、SO2、NOx、颗粒物最大质量浓度均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 234m 处, 最 大 质 量 浓 度 分 别 为 0.00126mg/m3 、 0.0000852mg/m3 、 0.000833mg/m3 、 0.0000505mg/m3,对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分别为 0.11%、0.02%、0.42%、0.01%; 排气筒 P4 排放颗粒物最大质量浓度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 55m 处,最大质量浓度为 0.000253mg/m3,对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为 0.06%;排气筒 P5 排放颗粒物最大 质量浓度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 55m 处,最大质量浓度为 0.000253mg/m3,对应最大 地面浓度占标率均为 0.06%;排气筒 P6 排放的 VOCs、SO2、NOx、颗粒物最大质 量浓度均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 239m 处,最大质量浓度分别为 0.00303mg/m3 、 0.000161mg/m3、0.00158mg/m3、0.0000476mg/m3,对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分别为 0.25%、0.03%、0.79%、0.13%;排气筒 P7 排放颗粒物最大质量浓度出现在排放源 下风向 55m 处,最大质量浓度为 0.000428mg/m3 ,对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为 0.1%。占标率较小,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贡献值较小,不会 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1.3.2 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占标率 无组织排放参数见下表 6-12。 表 6-12 矩形面源参数表 排放速率 kg/h 序 号 名称 面源长 度/m 面源宽 度/m 面源有效排 放高度/m 年排放小 时数/h 排放工况 1 1#车间 32.4 29 6 2400 正常 0.025 2 2#车间 48 42 6 2400 正常 0.064 VOCs 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 6-13 无组织排放预测结果一览表 1#车间 VOCs 下风向距离/m 预测质量浓度 /mg/m3 2#车间 VOCs 占标率/% 69 预测质量浓度 /mg/m3 占标率/% 25 5.32E-02 4.43 9.25E-02 7.70 50 2.76E-02 2.30 6.75E-02 5.63 75 1.65E-02 1.37 4.08E-02 3.40 100 1.13E-02 0.94 2.81E-02 2.34 200 4.39E-03 0.37 1.11E-02 0.93 300 2.52E-03 0.21 6.41E-03 0.53 400 1.70E-03 0.14 4.33E-03 0.36 500 1.26E-03 0.10 3.19E-03 0.27 1000 4.86E-04 0.04 1.24E-03 0.1 1500 2.79E-04 0.02 7.14E-04 0.06 2000 1.88E-04 0.02 4.81E-04 0.04 2500 1.39E-04 0.01 3.55E-04 0.03 下风向最大质量 浓度及占标率/% 5.54E-02 4.62 9.34E-02 7.79 D10%最远距离/m 22 29 由预测结果可知,1#生产车间排放 VOCs 最大落地浓度为 0.0554mg/m3,占标 率为 4.62%;2#车间排放的 VOCs 最大落地浓度为 0.0934mg/m3,占标率为 7.79%。 1.4 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工作等级判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的大气评价工作分级依据,见下表。 表 6-14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 二级评价 1%≤Pmax<10% 三级评价 Pmax<1% 综上,本项目各污染源排放污染物中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 Pmax 为 7.79%(2# 车间无组织排放的 VOCs,最大落地浓度为 0.0934mg/m3)。根据评价等级判别表判 断可知,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 量进行核算。 1.5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废气排放口 分为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和其他排放口。原则上将主体工程中的工业炉窑、化 70 工类排污单位的主要反应设备、公用工程中出力 10t/h 及以上的燃料锅炉、燃气轮 机组以及与出力 10t/h 及以上的燃料锅炉和燃气轮机组排放污染物相当的污染源, 其对应的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中污染物排放量相 对较小的污染源,其对应的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公用工程中的火炬、放空管等污 染物排放标准中未明确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的排放口为其他排放口。故本项目 P3、P6 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P1、P2、P4、P5、P7 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根据工 程分析,对本项目排放污染物进行核算,具体的核算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污染物 年排放量见表 6-15、6-16,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见表 6-17。 (1)有组织排放量核算 表 6-15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排放口 编号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 (mg/m3) 核算排放速率(kg/h) 核算年排放量(t/a) 一般排放口 P1 颗粒物 0.53 0.0016 0.00096 P2 颗粒物 4.2 0.021 0.05 VOCs 4 0.04 0.096 颗粒物 10.27 0.0021 0.00504 SO2 13.21 0.0027 0.00648 NOx 129.16 0.0264 0.0634 P4 颗粒物 0.53 0.0016 0.00192 P5 颗粒物 3.3 0.033 0.08 VOCs 6.8 0.102 0.155 颗粒物 10.27 0.0042 0.01 SO2 13.21 0.0054 0.013 NOx 129.65 0.053 0.127 颗粒物 0.9 0.0027 0.00048 P3 P6 P7 总计 颗粒物 0.15 VOCs 0.251 SO2 0.019 NOx 0.19 (2)无组织排放量核算 表 6-16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 号 排放 口 产污 环节 污染物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主要防治 措施 标准名称 71 浓度限值 年排放 量(t/a) (mg/m3) 1 1#车 间 2 2#车 间 VOCs 固化 VOCs 加强集气 罩收集效 率 0.06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 2.0 0.0966 无组织排放总计 VOCs 无组织排放总计 0.1566 (3)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 表 6-17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t/a) 1 颗粒物 0.15 2 VOCs 0.4076 3 SO2 0.019 4 NOx 0.19 (4)非正常工况排放量核算 本评价假设 VOCs 净化装置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净化效率为 0 时,估算排 气筒 P3、P6 VOCs 的排放情况;项目打砂、喷涂工序采用布袋除尘器,本评价假设 其净化效率降至 20%时颗粒物的排放情况。项目非正常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6-18 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污染物 排放速率/ (kg/h) 单次持续 时间/min 年发生 频次/次 P1 排气筒 颗粒物 0.064 30 1 P2 排气筒 颗粒物 3.336 30 1 VOCs 0.125 30 1 颗粒物 0.0021 30 1 SO2 0.0027 30 1 NOx 0.0264 30 1 颗粒物 0.064 30 1 颗粒物 5.336 30 1 VOCs 0.32 30 1 颗粒物 0.0042 30 1 SO2 0.0054 30 1 NOx 0.053 30 1 非正常排放源 非正常排 放原因 P3 排气筒 P4 排气筒 P5 排气筒 P6 排气筒 废气处理 设施故障 72 应对措施 暂停生产,待 环保设备维 修好后恢复 生产 P7 排气筒 颗粒物 0.424 30 1 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排放的喷粉颗粒物超过排放标准,其余因子均未超过相 应排放标准。因此建设单位须加强废气处理设备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环保装置 正常运行,在环保装置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停止生产。 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来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①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 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 ②加强全场各废气处理装置的巡检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产生的隐患,保 持设备净化能力,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③在各废气处理装置异常或停止运行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必须相应停止生 产; ④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隔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 为尽量减少非正常排放工况产生,企业应严格环保管理,建立净化装置运行台账, 避免废气净化装置失效情况的发生。 1.6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见下表。 表 6-19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评价等 级与范 围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范围 边长=50km□ 边长=5~50km□ 边长=5km☑ ≥2000t/a□ 500~2000t/a□ <500t/a□ SO2+NOx 排 评价因 子 评价标 准 放量 评价因子 评价标准 环境功能区 现状评 价 自查项目 基本污染物(PM10 SO2 NO2) 包括二次 PM2.5□ 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 不包括二次 PM2.5□ 国家标准□√ √ 地方标准□ 一类区□ √ 附录 D□ 二类区□√ 评价基准年 一类区和二类区□ (2019)年 环境空气质 量现状调查 其他标准□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数据来源 73 现状补充监 测□ 现状评价 污染源 调查 达标区□ 不达标区□√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调查内容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拟替代的污染源□ 其他在建、拟建 区域污染 项目污染源□ 源□ 现有污染源□ 预测模型 AERMOD ADMS AUSTAL2000 EDMS/AEDT CALPUFF □ □ □ □ □ 预测范围 边长=50km□ 预测因子 边长=5~50km□ 预测因子( 网络 其 模型 他 □ □ 边长=5km□ 包括二次 PM2.5□ ) 不包括二次 PM2.5□ 正常排放短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期浓度贡献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值 大气环 正常排放年 境影响 均浓度贡献 预测与 值 一类区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二类区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 10%□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 30%□ 评价 非正常排放 非正常排放时长 1h 浓度贡献 值 C 非正常占标率> C 非正常占标率≤100%□ ( )h 100%□ 保证率日平 均浓度和年 平均浓度叠 C 叠加达标□ C 叠加不达标□ k≤-20%□ k>-20%□ 加值 区域环境质 量的整体变 化情况 环境监 测计划 污染源监测 环境质量监 测 监测因子:(VOCs SO2 NOx 颗粒物、烟 有组织废气监测□√ 气黑度) 无组织废气监测□ 监测因子:( ) 环境影响 评价结 论 可以接受□√ 大气环境防 距( 护距离 污染源年排 放量 监测点位数( SO2:(0.019)t/a 注:“□”为勾选项,选“√”;“( )”为内容填写项 2、水环境影响分析 2.1 地表水评价等级 74 无监测☑ 不可以接受□ )厂界最远( NOx:(0.19)t/a ) 无监测□ )m 颗粒物:(0.15)t/a VOCs: (0.4076)t/a 厂区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最终进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 境》(HJ 2.3-2018)规定,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B,主要对水污染控制和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和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评价。本项 目主要对厂区总排口废水能否达标排放进行论证分析,并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地 表水分级原则见下表。 表 6-20 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判定依据 评价等级 废水排放量 Q/(m3/d) 排放方式 水污染物当量数 W/(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 或 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且 W<6000 三级 B 间接排放 —— 2.2 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厂区污水产生量为 240m3/a,水质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6-21 类别 污染物 产生浓度 生活 污水 (mg/L) 产生量(t/a) 本项目预测污水水质情况 pH COD SS BOD5 NH3-N 总磷 总氮 6~9 400 200 250 30 3.0 50 / 0.096 0.048 0.06 0.0072 0.00072 0.012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下表。 表 6-22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 排放口 污染物 号 编号 种类 排放标准 名称 pH COD 1 DW001 SS BOD NH3-N 浓度限值(mg/L)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12/356-2018) 三级标准 500 400 300 45 8.0 总磷 75 70 总氮 由上表可知,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可直接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最终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2.3 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评价 本项目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6-23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地理 序 排放口 号 编号 坐标 经度 纬度 间 废水 排放 排放 量(万 去向 歇 排放规律 1 DW00 1 91942 5257 5 3 0.024 污染 名称 段 物种 类 时 间歇排 38.82 排 放 t/a) 117.4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大港 DB12/599-20 15A 标准浓 度限值/ pH (mg/L) 6~9 COD 30 Cr 氨氮 1.5(3.0) 总氮 10 集中 放,排放 石化 式工 期间流量 产业 业污 不稳定, 水处 但不属于 污水 总磷 0.3 理厂 冲击型排 处理 SS 5 放 厂 BOD 6 - 园区 注*: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 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大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 处理规模为 1.5 万 t/d,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多介质接触过滤+催 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臭氧氧化+紫外消毒,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 标准,尾水经管道直接输送至荒地排河。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本区域污水管网已 经铺设完成,最终接至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水质情况简单且排放量较小,满足该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要求;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 0.8m3/d,占污水处理厂的份额较小,项目营运后废水排放不会超过污水处理厂的负 荷能力,因此,本项目废水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不会对周 围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76 根据《天津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 理厂的监测结果,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故 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具有可行性。 表 6-24 企业 名称 监测 点位 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检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时间 2020.3.10 天津睿 污水 溪水务 总排 有限公 口 司 2020.4.16 2020.5.12 监测项目 排放浓度 标准限值 单位 是否达标 超标倍率 氨氮 0.348 3 mg/L 是 -- COD 18.997 30 mg/L 是 -- 总氮 6.441 10 mg/L 是 -- 总磷 0.124 0.3 mg/L 是 -- pH 7.9 6-9 无量纲 是 -- SS 4 mg/L 是 -- 氨氮 0.266 5 3 mg/L 是 -- COD 17.346 30 mg/L 是 -- 总氮 4.846 10 mg/L 是 -- 总磷 0.143 0.3 mg/L 是 -- pH 7.8 6-9 无量纲 是 -- SS 4 mg/L 是 -- 氨氮 0.292 5 3 mg/L 是 -- COD 10.732 30 mg/L 是 -- 总氮 6.272 10 mg/L 是 -- 总磷 0.201 0.3 mg/L 是 -- pH 7.7 6-9 无量纲 是 -- SS 4 5 mg/L 是 -- 2.4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本项目具体污染物排放见下表。 表 6-25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 序 废水 污染物类 排放去 排放规 污染治 污染治 污染治 排放口 设置是 号 类别 别 向 律 理设施 理设施 理设施 编号 否符合 要求 编号 名称 工艺 1 pH、SS、 集中式 间歇排 生活 COD、 工业污 放,排放 污水 BOD5、氨 水处理 期间流 氮、总磷、 厂 量不稳 排放口类别 ☑企业总排 -- -- -- DW001 是 □雨水总排 □清净下水排放 77 总氮 □温排水排放 定,但不 属于冲 击型排 放 □车间或车间处 理设施排放口 本项目实施后总的排放信息见下表。 表 6-26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新建) 序号 1 排放口 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 /L) 日排放量/(t/d) 全厂年排放量/(t/a) CODCr 400 0.00032 0.096 氨氮 30 0.000024 0.0072 总氮 50 0.00004 0.012 总磷 3.0 0.0000024 0.00072 SS 200 0.00016 0.048 BOD 250 0.0002 0.06 DW001 全厂排放口 表 6-27 监 排 污染物 测 放 名称 设 口 施 CODCr 0.096 氨氮 0.0072 总氮 0.012 总磷 0.00072 SS 0.048 BOD 0.06 环境监测计划及记录信息表 自动 自动监测 自动 自动 监测 设施的 手工监 检测 监测 监测 设施 装、维护 测采样 是否 仪器 频次 安装 等相关要 个数 联网 名称 位置 求 《水质 pH 的测定 玻璃电极 法》 GB/T6920-1986 pH DW 001 SS COD 手工测定方法 手 工 / /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11901-1989 3 个瞬 1 次/ / 时样 季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 铬酸盐法》HJ828-2017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5)的测定与稀释接种法》HJ505 -2009 BOD5 78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 分光光度法》HJ535-2009 总氮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 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 36-2012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 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 2.5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见下表。 表 6-28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影响类型 影响 识别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取水口 □;涉水的自然保护区 □;重要湿地 □; 水环境保护目标 重点保护与珍惜水生生物的栖息地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 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 □;涉水的风景名胜区 □;其他 □ 影响途径 影响因子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其他 □ 水温 □;径流 □;水域面积 □ 持久性污染物 □;有毒有害污染物 □ 水温 □;水位(水深)□;流速 □;流量 □ ;非持久性污染物 ☑ ;pH值 □;热污 ;其他 □ 染 □;富营养化 ☑ ;其他 ☑ 水污染影响型 评价等级 水文要素影响型 一级□;二级 □;三级A □;三级B☑ 一级 □;二级 □;三级 □ 调查项目 区域污染源 现状 调查 数据来源 排污许可证 □;环评 □;环保验收 □;既 已建 □;在建 □;拟 拟替代的污染源 有实测 □;现场监测 □;入河排放口数据 □ □ 建 □;其他 □ ;其他 □ 调查时期 数据来源 受影响水体水环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 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补充监测 □;其 境质量 冰封期 □ 他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区域水资源开发 未开发 □;开发量40%以下 □;开发量40%以上 □ 利用状况 调查时期 水文情势调查 现状 评价 数据来源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 冰封期 □ 水行政主管部门 □;补充监测 □;其他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监测时期 监测因子 监测断面或点位 补充监测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 ) 监测断面或点位个数( )个 评价范围 河流:长度( 评价因子 ( 评价标准 河流、湖库、河口:I类 □;II类 □;III类 □;IV类 □;V类 □ 近岸海域: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 规划年评价标准( ) )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 )km2 ) 79 评价时期 评价结论 影响 预测范围 河流:长度( 预测因子 ( 预测时期 预测 预测情景 预测方法 影响 评价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 □:达 标 □;不达标 □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状况 □:达标 □;不达标 □ 水环境保护目标质量状况 □:达标 □;不达标 □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等代表性断面的水质状况□:达标□;不达标 □ 达标区 □ 底泥污染评价 □ 不达标区 □ 水资源与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文情势评价 □ 水环境质量回顾评价 □ 流域(区域)水资源(包括水能资源)与开发利用总体状况、生态流 量管理要求与现状满足程度、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空间的水流状况与河 湖演变状况 □ )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设计水文条件 □ 建设期 □;生产运行期 □;服务期满后 □ 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 □ 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 □ 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 □ 数值解 □;解析解 □;其他 □ 导则推荐模式 □;其他 □ 水污染控制和水 环境影响减缓措 区(流)域水环境中质量改善目标☑;替代削减源 □ 施有效性评价 排放口混合区外满足水环境管理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水环境质量要求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 满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满 足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水环境影响评价 满足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同时应包括水文情势变化评价、主要水文特征值影响评价 、生态流量符合性评价 对于新设或调整入河(湖库、近岸水域)排放口的建设项目,应包括排放口设置的 环境合理性评价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L) CODCr 0.096 400 氨氮 0.0072 30 总氮 0.012 50 总磷 0.00072 3.0 污染源排放量 核算 替代源排放情况 生态流量确定 防治 措施 )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 )km2 环保措施 监测计划 污染源名称 (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 污染物名称 ( ) 排放量/(t/a) ( ) 排放浓度/(mg/L) ( ) 生态流量:一般水期( )m /s;鱼类繁殖期( )m /s;其他( )m /s 生态水位:一般水期( )m;鱼类繁殖期( )m;其他( )m 污水处理设施 □;水文减缓设施 □;生态流量保障设施 □;区域削减 □; 依托其他工程措施 □;其他 □ 3 环境质量 80 3 3 污染源 手动 □;自动 □;无监测 ☑ 监测方式 污染物排放清单 手动 ☑;自动 □;无监测 □ 监测点位 ( ) 厂区总排口 监测因子 ( ) pH、CODCr、BOD5、SS、氨氮 、总磷、总氮 □ 评价结论 可以接受 ☑; 不可以接受 □ 注:“□” 为勾选项,可√;“()”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3.1 噪声源及分布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喷砂机、固化炉、空压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运行时产 生的噪声,各设备噪声值约 65~85dB(A)。本项目 1#以及 2#生产车间内所有生产设 备以及环保设备风机均位于生产车间内部,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减小噪 声,并安装减振垫、通过钢结构墙体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各噪 声源强及降噪措施见表 6-29、6-30。 根据同类设备噪声源强调查,噪声源强约 65-85dB(A)。对于 n 个噪声源,其总 的等效声级由下式计算。 式中:Leqi-第 i 声源对某预测点的等效声级 经计算,本项目噪声源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6-29 1#各设备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 噪声源 位置 数量 源强 综合叠加源强 固化炉 固化区 1 75 75 1 65 空压机 1 85 喷砂机 1 80 1 85 喷粉室 喷涂区 喷砂粉尘环 保设备(布 袋除尘器、 风机) 喷砂区 85 86 81 治理措施 选用低噪 声设备,钢 结构墙体 隔声,隔声 量取 15dB (A) 与厂界距离(m) 东 西 34 14 42 6 25 23 喷粉粉尘环 保设备(滤 芯除尘器、 风机) 喷涂区 西侧 1 85 85 45 3 固化废气环 保设备(“光 固化区 氧+活性 东侧 炭”、风机) 1 85 85 30 18 表 6-30 2#车间各设备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 噪声源 位置 数量 源强 综合叠加 源强 大固化炉 固化区 1 75 1 65 1 85 1 85 喷粉室 喷涂区 空压机 喷粉粉尘环 保设备(滤 芯除尘器、 风机) 小固化室 小喷粉室 喷涂区 北侧 车间东 侧 固化废气环 保设备(“光 固化区 氧+活性 东侧 炭”、风机) 喷砂机 喷砂粉尘环 保设备(布 袋除尘器、 风机) 喷砂室 1 75 1 75 1 85 1 80 1 85 治理措施 与厂界距离(m) 南 西 75 25 12 85 25 6 85 70 6 60 26 70 21 5 4 78 85 选用低噪声 设备,钢结 构墙体隔 声,隔声量 取 15dB (A) 86 3.2 噪声预测模式 有关预测模式如下: (1)噪声距离衰减模式 r LP Lr 20 lg( ) R (r - ro ) ro 式中: 82 Lp——受声点(即被影响点)所接受的声级,dB(A); Lr——噪声源的声压级,dB(A); r——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的距离,取 1m; R——厂房墙体隔声值; α——大气对声波的吸收系数,dB(A)/m,平均值为 0.008dB(A)/m。 (2)声级叠加公式: L=L1+10lg[1+10-(L1-L2)/10](L1>L2) 式中:L-受声点处的总声级,dB(A); L1-甲噪声源对受声点的噪声影响值,dB(A); L2-乙噪声源对受声点的噪声影响值,dB(A)。 3.3 噪声预测结果及达标论证 根据本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1#车间北侧为空置厂房,南侧为天津淦峰科技有 限公司,无单独厂界;由于东侧为办公用房,此次在东厂界设置噪声监测点位;2# 车间北侧为瑞达铝业(天津)有限公司,东侧为天津淦峰科技有限公司,无单独厂 界。本次 1#车间预测对东厂界、西厂界噪声影响,2#车间预测对西厂界、南厂界噪 声影响。根据上述噪声预测模式,本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 预测点位 东厂界 车间 1#车间 1#车间 西厂界 2#车间 表 6-31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噪声源 噪声贡献值 固化区 29 喷涂区 38 喷砂区 43 喷涂区西侧 37 固化区东侧 40 固化区 37 喷涂区 54 喷砂区 44 喷涂区西侧 60 固化区东侧 45 固化区 38 喷涂区 54 83 单位:dB(A) 厂界噪声 值 标准值(昼) 达标情况 46 65 达标 61 65 达标 61 65 达标 南厂界 2#车间 喷涂区北侧 54 车间东侧 35 固化区东侧 44 喷砂区 59 固化区 32 喷涂区 42 喷涂区北侧 33 车间东侧 27 固化区东侧 33 喷砂区 59 59 65 达标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由于 1#、2#车间相距 98m,相距较远,西厂界取 1#、2# 车间厂界处噪声最大值;东厂界取 1#车间处噪声值;南厂界取 2#车间厂界处噪声 值。由预测结果可知,噪声值均低于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3 类标准,即昼间≤65dB(A)标准值要求,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3.4 厂界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①设备选用符合 GB/T50087-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要求的低噪 声设备; ②噪声设备设置加装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 ③厂房封闭,墙体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 ④合理的厂区平面布置,噪声源与厂界与足够的衰减距离,并尽量利用现有 构筑物的隔声功能。 ⑤2#车间固化工序环保设备风机应设置设备间,将风机置于独立的设备间内, 并采取加装隔音棉等降噪措施,保证降噪 10dB(A)以上的隔声效果,确保厂界 噪声达标排放。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各厂界噪声排放值均低于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昼间限值要求,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4.1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经分类收 84 集后分别处置。 (1)危险废物 本项目有机废气净化装置运行过程中需对老化和损坏的 UV 灯管进行更换,大 约半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 10kg/次;本项目环保设备活性炭一次最大填充量 为 0.3t,有机废气净化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活性炭需要进行定期更换,1#车间活 性炭箱更换次数为 2 次/年,2#车间活性炭箱更换次数为 4 次/年,废活性炭每年产 生量约 1.6t;废粉料产生量为 2.5t/a;废滤芯产生量约 0.5t/a。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 暂存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废钢砂,废包装物产生量为 1.2t/a,废 钢砂产生量为 4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 (3)生活垃圾 本项目共有员工 25 人,垃圾产生量按照 0.5kg/人·天,项目年工作日 300 天,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3.75t/a,定点收集,由当地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理处置。 表 6-32 本项目固体废物汇总表 序号 名称 产生量 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1 废包装物 1.2t/a 一般工业固废 -- 2 废钢砂 4t/a 一般工业固废 -- 3 废粉料 2.5t/a 一般工业固废 -- 4 废滤芯 0.5t/a 一般工业固废 -- 5 废 UV 灯管 0.02t/a 危险废物 900-023-29 6 废活性炭 1.6t/a 危险废物 900-041-49 7 生活垃圾 3.75t/a 生活垃圾 -- 处置方法 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委托城市管理委员会处理 4.2 危险废物处置措施可行性分析 4.2.1 危险废物基本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本评价明确危险废物的 名称、数量、类别、形态、危险特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本项目危险废物情 85 况详见下表。 表 6-33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形态 主要 成分 有害 成分 产废 周期 危 险 特 性 0.02 固态 紫外 灯管 汞 半年 T 900-041-49 1.6 固态 有机 物 有机 物 半年 T/In HW12 900-299-12 2.5 固态 有机 树脂 有机 树脂 一周 T HW49 900-041-49 0.5 固态 滤芯 有机 树脂 一年 T/In 序 号 危废 名称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物 及代码 产生 量 t/a 1 废 UV 灯管 HW29 900-023-29 2 废活 性炭 HW49 3 废粉 料 4 废滤 芯 污染防治 措施 暂存于危 险废物暂 存间区, 委托有资 质单位收 运处理 4.2.2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厂内不设危险废物的长期存放场地。对于随时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外运前,将 在厂内危废间内暂存。建设单位拟在 1#车间东侧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 5m2, 储存能力满足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表 6-34 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处理情况表 序 号 贮存场 所名称 1 2 3 4 危险废 物暂存 间 危险废 物名称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废 UV 灯 管 HW29 900-023-29 废活性 炭 HW49 900-041-49 废粉料 HW12 900-299-12 废滤芯 HW49 900-041-49 位置 1#车 间东 侧 占地 面积 5m2 贮存方 式 贮存 贮存 能力(t) 周期 200L 铁 桶 0.05 半年 200L 铁 桶 10 半年 200L 铁 桶 3.0 半年 袋装 1.0 半年 4.3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为尽量减小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储存的危废对外环境造成的风险,危险废物存放 设施设计、标识、运行管理及监测工作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 [2001]199 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修改单(公告 2013 86 年第 36 号,环境保护部,2013 年 6 月 8 日发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 技术规范》(HJ2025-2012;2013-3-1 实施)相关规定执行,重点内容如下: 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的一般要求: (1)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操作流程,确保收集过程的安全、可靠; (2)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并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 记录表》; (3)在转运结束后对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厂内运输 路线上。 危险废物贮存应遵循的一般要求: (1)装载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需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 保留 100mm 以上的空间。 (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 A 所示的标签。 (3)危险废物贮存容器需满足下列要求: a.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b.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c.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d.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4)地面与裙角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盛装液体的容器下设置防漏托盘。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应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1)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 入册; (2)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3)建设单位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 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 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4)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 87 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根据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不能超过半年,因此建设单位应在半年内将危险废 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这些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4.4 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至今未产生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以及废滤芯,产生的废粉料由厂 家回收处理。待公司整改完成安装有机废气净化设备“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附”后,会产生废 UV 灯管及废活性炭,所有的危险废物均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处置。公司拟设在 1#车间东侧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约 5m2,本项目产 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该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储存能力满足要求,按照《危险废物 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技术要求设置,具体如下: 1)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放置于拟建危废暂存间内,分类暂存,暂存间应做 到地面硬化和防渗漏处理,暂存危险废物的容器所使用的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该 公司应做到一旦出现盛装液态、固体废物的容器发生破裂或渗漏情况,马上修复或 更换破损容器,地面残留液体用布擦拭干净,出现泄漏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2)暂存场所内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类贮存,做好防火、防渗 漏措施。 3)危险废物贮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 定,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4)危险废物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 警示标志。 5)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帐制度,并做好危险废物出入库交接记录。 (2)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定期外委处理,每次移交时 应加强管理,避免厂内运输二次污染。 88 由有资质的人员或特殊人员搬运危险废物,搬运过程中,加强人员管理,检查 危废盛放设施是否完备,确保不撒漏。 上述控制与管理措施使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运输均符合《危险废物 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的要求,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委托处理过程中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需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合同,将危废定期交由有危险 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需持有环保部颁发的《危险废 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的 资质。因此,本项目危险废物处理途径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在建设单位严格对本项目的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并落实相关要 求的条件下,本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可行、贮存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 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 引发的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 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 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评价工作程序见下图。 89 图 5-1 风险评价工作程序示意图 5.1 评价依据 5.1.1 风险调查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结合本项目实际情 况,确定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天然气。本项目固化炉使用的天然气接自市政管 网,天然气通过厂区现有天然气管道输送,在天然气输送、燃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 风险特性,这种风险特性是由生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导致天然气泄漏至外环境中并 达到天然气的爆炸极限时,遇明火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从而对外环境产生不利 的影响。 天然气安全技术说明书见下表。 表 6-35 天然气安全技术说明书 标识 中 文 名: 天 然 气 危 险 货物 编 号 : 21007 英 文 名: Natural gas UN 编 号 :1971 分 子 式: / 理化 分 子 量: / 外 观 与性 状 无 色 气 体。 90 CAS 号 : 74-82-8 性质 熔 点 ( ℃) -182 相 对 密度 (水 =1) 沸 点 ( ℃) -162 饱 和 蒸气 压 ( kPa) 溶解性 燃烧 爆炸 危险 性 0.45 相 对 密度 (空 气 =1) 0.62 / 溶于水 燃烧性 易燃 燃 烧 分解 物 CO、 CO 2 闪 点 (℃) / 火 灾 危险 性 甲 引 燃 温度 (℃) / 火 灾 危险 性 甲 爆 炸极 限 5~15% 聚 合 危害 不聚合 引 燃 温度 482~632℃ 稳定性 稳定 最 大 爆炸 压 力 0.717Mpa 禁忌物 强 氧 化剂 、 卤 素 最 小 点火 能 0.28mJ 燃 烧 温度 2020℃ 危 险 特性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其蒸气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灭 火 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雾状水、泡 沫、二氧化碳。 灭火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对人 体危 害 侵入途径:吸入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时,可有头昏、头痛、呕吐、乏力甚至昏迷。病程中尚可出现 精神症状,步态不稳,昏迷过程久者,醒后可有运动性失语及偏瘫。长期接触天然 气者,可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 急救 吸入:脱离有毒环境,至空气新鲜处,给氧,对症治疗。注意防治脑水肿。 防护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佩戴供气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睛。 防护服: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必要时戴防护手套。 其他: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灌或其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 监护。 泄露 处理 切断火源。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合理通风,禁止泄露物进入受限 制的空间(如下水道等),以避免发生爆炸。 切断气源,喷洒雾状水稀释,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漏气容器不能再 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储运 燃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不燃库房。仓温不宜超过 30℃。远离 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气、压缩空气、卤素(氟、氯、溴)、氧化剂 等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若是储罐存放,储罐区 域要有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槽 车运送时要灌装适量,不可超压超量运输。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91 5.1.2 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中各危险物质 的临界量,对本工程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进行 识别,根据附录 C 确定本工程涉及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天然气。天然气的主要成分为甲烷,常温、常压下 甲烷的密度为 0.7174kg/m3,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厂区内天然气管道直径 3cm, 管道总长约 2000m(调压站到 1#车间、2#车间距离分别为 1300m、700m),管线 内天然气总体积约为 1.413m3,天然气总量为 0.7174kg/m3×1.413m3=1.01kg=1.01× 10-3t。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根据以上公式进行计算,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见下表。 表 6-36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结果表 危险物质 最大存在量 qi(t) 临界量 Qi(t) ① 比值(qi/ Qi) 甲烷(天然气主要成分) 1.01×10-3 10 1.01×10-4 Q 1.01×10-4 注:①《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表 B.1 确定。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 Q<1,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5.1.3 评价等级 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为甲烷(天然气主要成分),经计算,Q 值小于 1, 环境风险潜势为 I 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本项目天然气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可定性分析危险物 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内容。 5.2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本项目不属于重大风险源,且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 92 理名录》中规定的需特殊保护的地区、生态敏感区与脆弱区及社会关注区,根据建 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判定,本项目可对环境风险进行简单分析,无需设置 风险评价范围,本项目仅对项目边界 3km 范围内风险敏感目标进行调查。评价范围 内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3-6。 5.3 环境风险识别 本工程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天然气,天然气通过天然气管道输送至固化炉, 因此,本工程主要危险物质分布在天然气管道内。天然气为易燃易爆物质,泄漏时 遇到火源可能发生火灾、爆炸。泄漏时环境风险类型见下表 表 6-37 本项目风险类型一览表 序号 风险源 风险物质 环境风险类 型 环境影响途径 可能受影响的环境 敏感目标 1 天然气管 道 甲烷 泄露 火灾及爆炸产生的伴 生/次生污染会影响大 气环境 无 5.4 环境风险分析 (1)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扩散 ①天然气泄漏事故 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甲烷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 明显降低,使人窒息。当空气中甲烷达 25%~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 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济失调。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 本工程在有可燃气体泄漏危险的房间,设有可燃气体探测器,当房间内的可燃 气体浓度达到 25%时,可燃气体报警器感应报警,通过声光报警器对周围人员进行 提醒,并自动接通风机控制箱开关,从而控制风机启动,由于天然气较空气密度小, 易扩散,当报警器报警后,及时关闭天然气管道阀门,及时通风,不会对周围环境 造成不利影响。极端情况下,无法关闭本项目工程内阀门,需紧急联系供气公司, 切断上游阀门。 ②天然气泄漏后燃烧、爆炸事故 天然气一旦发生泄漏,与周围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会可引起火 灾爆炸事故,其主要产物为 CO、CO2。如果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会产生含 93 CO、CO2 等物质的废气直接进入大气环境,污染大气环境。当天然气管道泄漏并遇 明火发生火灾后,天然气的急剧燃烧所需的供氧量不足,属于典型的不完全燃烧, 因此燃烧过程中产生 CO。 本工程天然气管道直径 3cm,管道总长约 2000m,管线内甲烷总体积约为 1.413m3,供热站天然气总量为 0.7174kg/m3×1.413m3=1.01kg,天然气量较少,并且 一旦发生泄漏、燃烧事故,可通过关闭天然气阀门切断危险源,不会持续产生 CO, 空气中的短期 CO 扩散浓度不会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短时间接触限值,对人体健康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2)有毒有害物质在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中的运移扩散 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为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当其直接泄漏,遇明火发生 火灾、爆炸时,不会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当发生火灾、爆炸 事故时,其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会间接导致对地表水、地下水的影响。 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一旦产生事故消防废水,厂区应及时围挡收集,将 消防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不会长时间暴露于地面,不会渗入土壤深层及污染地 下水,并且产生的为一般消防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总之,本评价认为项目发生 火灾、爆炸故不会对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5.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5.5.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为防止上述事故的发生应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其中主要包括: (1)采用优质管材,设置防腐材料。 (2)调压装置应采用在线并联监控、调压器自投的切换方式,一旦因故障至 使调压器失效,调压器后压力会迅速升高,该路切断阀立刻自动关闭,当备用调压 器检测到压力骤升信号后,自动进入运行状态。同时控制室发出声光报警信号,通 知操作人员去现场分析检查事故原因以备维修更换。 (3)制定严格的运行操作规章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防止误操作 带来的风险事故。 (4)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止跑冒滴漏发生。 94 (5)设置天然气泄露自动报警装置:加强对天然气管道、阀门的维护、检修, 防止其泄露。 (6)若发生泄漏事故后,立即将事故报告上级主管领导、生产指挥系统,通 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防范措施。 (7)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及时报警并切断天然气截止阀,灭火的同时疏 散周边无关人员。 (8)加强防火安全管理。杜绝明火,凡进入车间的人员一律严禁带火种。车 间内禁止堆放任何易燃物品和杂物。 (9)采取防静电防爆措施。每年对天然气管道的静电和防雷接地装置以及电 气设备的接地保护线进行检测,保证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完好,使静电和雷电能够及 时得到地释放;采用防爆型照明、防爆仪表及其他防爆用电设备。 (10)固化炉燃烧调节及监护运行。对固化炉燃烧进行调节时不能太快,防止 熄火后,在炉膛和烟道内泄漏天然气;作业人员在固化炉运行时,重点监护并防止 天然气泄漏和燃烧器自动熄火。 5.5.2 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环发[2015]4 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天津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 版)》的规定与要求,并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提供的应急预案框架,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编制厂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预案 包括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应急预案、编制说明及专家评审意见, 并在生态环境局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这里给出事故应急计划编制原则,建设单位须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编制详尽完善 的应急计划。 (1)天然气泄漏应急措施 1)发生天然气泄漏事故后,由现场第一发现者或知情人向值班室报警,值班 干部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并全面处理现场各种复杂情况; 2)在消防设施的戒备下,制定方案,采取措施,直到天然气泄漏得到有效控 95 制后,由应急指挥组长或副组长,根据情况适时解除应急状态,清点人数,清理事 故现场,恢复生产; 3)在应急期间,值班人员负责现场组织监护工作,不得离开现场,同时布置 消防器材现场戒备。 (2)天然气火灾、爆炸应急措施 天然气火灾危害等级为甲类,其爆炸极限较宽,爆炸下限较低。在调压柜以及 固化炉运行过程中稍有泄漏,扩散到空气中并达到天然气的爆炸极限时,遇火源便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甚至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因此要特别注意防火 防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发现火灾人员立即向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报告时讲明火灾地点、着火物品、 火势大小及周围的情况,值班人员组织岗位人员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 灭火;尽量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转移或隔离;根据火势大小、严重程度,决定疏散 现场人员到安全区;值班人员及部门和公司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 中心报告和打 119 电话报警;组织义务消防小组迅速集结,增援灭火;指挥抢险小 组配戴空气呼吸器紧急抢救受困(伤)人员和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划出警戒线;医 疗急救小组对抢救出来的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联络小组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 小组的通讯联络和信息传递工作;机动小组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救援战斗;后 勤保障小组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到现场,协助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做好其他后 勤保障工作;负责派人到公司大门接消防队,带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消防队到达 火灾现场后,由消防队负责指挥灭火。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5.6 分析结论 本项目存在的风险为天然气泄漏,厂区内存在量较小,企业应在项目投入生产 前编制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进一步采取防范措施和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后,基本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项目对厂外环境的风险影响处于可以接受 的范围内,但企业仍需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 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可以使风 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9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见下表。 表 6-3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新建喷涂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市 地理坐标 滨海新区 古林工业区 纬度 38.825093° 117.491526° 经度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天然气输送管道中的天然气。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 甲烷扩散到空气中与空气混合,形成气团,当气团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 后果(大气、地表水、遇明火将发生蒸汽云爆炸,造成大气污染;若发生爆炸事故时,采用消 地下水等) 防水对泄漏区进行喷淋冷却,若消防水直接外排可能导致水环境污染。 ①按有关规范设计设置有效的消防系统,做到以防为主,安全可靠。 ②设置天然气泄露自动报警装置;加强对天然气管道、阀门的维护、检 修,防止其泄露。 ③设备、管道、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使天然气输送过程都在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密闭的情况下进行,防止天然气泄漏。 ④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尽量杜绝事故发生。 ⑤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排水规划,使消防水排水处于监控状态,严禁事 故废水排出厂外,以避免事故状况下的次生危害造成水体污染。 查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可知,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物 质为天然气(甲烷),Q<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可确定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 级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因此仅对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分析、 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等内容进行分析。 5.7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见下表。 表 6-39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危险 物质 风 险 调 查 完成情况 名称 天然气(甲烷) 存在总 量/t 1.01×10-3 大气 环境敏 感性 地表水 地下水 500m 范围内人口数 人 5km 范围内人口数 每公里管段周边 200m 范围内人口数(最大) ____/___人 地表水功能敏 感性 F1□ F2□ F3□ 环境敏感目标 分级 S1□ S2□ S3□ 地下水功能敏 感性 G1□ G2□ G3□ 97 人 物质及工艺 系统危险性 包气带防污性 能 D1□ D2□ D3□ Q值 Q<1√ 1≤Q<10□ 10≤Q<100□ Q>100□ M值 M1□ M2□ M3□ M4□ P值 P1□ P2□ P3□ P4□ 大气 E1□ E2□ E3□ 地表水 E1□ E2□ E3□ 地下水 E1□ E2□ E3□ III□ II□ I√ 二级□ 三级□ 简单分析√ 环境敏感程度 环境风险潜势 IV □ 评价等级 风 险 识 别 一级□ 物质危 险性 有毒有害□ 易燃易爆☑ 环境风 险类型 泄漏☑ 火灾、爆炸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 排放☑ 影响 途径 事故情形分析 风 险 预 测 与 评 价 IV□ + 大气☑ 地表水□ 源强设定方法 计算法□ 经验估算法 □ 其他估算法□ 预测模型 SLAB□ AFTOX□ 其他□ 大气 预测结果 地表水 地下水□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 最大影响范围 m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 最大影响范围 m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___/__,到达时间___/___h 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__/___d 地下水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___/__,到达时间___/___d 重点风险 防范措施 1) 按有关规范设计设置有效的消防系统,做到以防为主,安全可靠。 2) 设置天然气泄露自动报警装置。 3) 设备、管道、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使天然气输送过程都在 密闭的情况下进行,防止天然气泄漏。 4) 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尽量杜绝事故发生。 评价结论 与建议 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的风险处于可 接受的水平。 注:“□”为勾选项;“_____”为填写项 6、排污口规范化 按照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 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和津环保监理【2002】71 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 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 98 案的通知》要求: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并 作为项目验收内容之一。本项目排污口规范化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废气:项目共设 7 根排气筒,排气筒应设置编号铭牌,并注明排放的污 染物。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便于采样监测。 ①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当采样平台设置在 离地面高度≥5m 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 Z 字梯/旋梯/升降梯。有净化设施的, 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口。 ②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 样方法》(GB/T16157-1996)的规定设置。 ③当采样位置无法满足规范要求时,其位置应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确认。 ④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及产污设备均须安装工况用电监控系统。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12/356-2018) 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最终排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所在的天津淦峰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已设置规范化污水总排口,本项目租赁 厂房无需再新建污水总排口。天津淦峰科技有限公司为污水总排口的责任主体,负 责总排口规范化建设及日常监管,污水排口应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规 范的、便于测量流量的测流段和采样点。 (3)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必须有防火、防扬散、防渗漏、防 流失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危险固体废物应采用容器收集存放;危险废物应设置 专用堆放房间,不得与其他固废混合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 理,且表面无裂隙;设施内必须有安全照明设施及观察窗口;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 脚;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存放载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粘贴标识牌。 标志牌达到 GB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规 定。 (4)固定噪声污染源规范化 固定噪声污染源须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的规定,设 99 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管理要求:排放口规范化的相关设施(如:计量、监控装置、标志牌等)属污 染治理设施的组成部分,环境保护部门应按照有关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规定,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排污单位应将规范化排放的相关设施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范 围。 排放口立标要求:设立排污口标志牌,标志牌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定点监 制,达到《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2-1995)的规定。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牌设置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处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并 能长久保留。 7、环保治理投资 估算环保投资为 28 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的 14%,投资明细见下表。 表 6-40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编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备注 1 噪声治理 1.0 基础减振 2 固废处置 1.5 一般固废暂存处、危废暂存间等 3 排污口规范化 0.5 厂区内排污口规范化 4 废气治理 25 2 套“旋风+布袋除尘”;3 套“滤芯+滤筒除 尘器”;2 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28 合计 8、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竣工后建 设单位应该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 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 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主要内容见下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开展自主竣工验收工作;按照《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要求如下: 100 (1)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一般在 3 个月内(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逐一检查是否 存在验收不合格的情形,达到验收条件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2)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在调试 期间,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委托监测单位对废气、废水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同时对固体废物暂存 及处理情况进行监测,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3)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 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9、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与标准,及时掌握和了解 污染控制措施的效果,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更好地监控环保设 施的运行情况,协调与地方环保职能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工作,同时保证企业生 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的正常运作,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与监测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 的。 环境管理体系与监测机构的建立能够帮助企业及早发现问题,使企业在发展生 产的同时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减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 产生的影响,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区环境质量实行监控,预防污染事故,保护环境质量;实现建设项目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9.1 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厂内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建 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规划和要求,确定应遵守的相应法律法规,识别其主要环境 因素,建立并实施一套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境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各自职责,使环 境管理制度发挥作用。 101 环境管理应根据建设单位的特点与主要环境因素,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 具体的方针、目标、指标和实现的方案;结合建设单位组织机构的特点,由主要领 导负责,规定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以及员工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并予以制度化,使之纳入建设单位的日常管理中。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 制度,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其中主要应建立以下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度,明确 管理内容和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并签定环保管理责任书。 检查制度:按照日查、周查、月查、季度性检查等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设施定 期检查制度,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培训教育制度:对环境保护重点岗位的操作人员,实行岗前、岗中等培训制度, 使操作人员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基本工作原理,了解本岗位的环境 重要性,掌握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 9.2 排污许可证制度 据环办环评[2017]84 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 作的通知》,《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 函[2018]22 号),本项目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如下: ①在排污许可管理中,应严格按照本评价的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 ②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严格核定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 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 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 ③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 证排污。 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 管理名录(2019 年版)》、《市环保局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 102 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 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开展申领排污许 可证及排污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本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 录(2019 年版)》中的“二十八、金属制品业”中的 81“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的“其他”,实施登记管理的行业,建设单位需在运营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 平台进行申请登记,合法排污。 9.3 环境监测计划 为了检验环保设施的治理效果、考察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需要定期对环保设施 的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通过监测发现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 问题,以便采取改进措施,进一步降低项目运营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国家 环境保护部文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要求,建设单位 应制定日常监测计划。 表 6-41 厂区日常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排气筒 P1 出口 颗粒物 1 次/季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排气筒 P2 出口 颗粒物 1 次/季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排气筒 P3 进出 口 污 染 源 监 测 颗粒物、SO2、 NOx、烟气黑 1 次/季度 度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12/556-2015) VOCs 1 次/季度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 制标准》(DB12/524-2014) 排气筒 P4 出口 颗粒物 1 次/季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排气筒 P5 出口 颗粒物 1 次/季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颗粒物、SO2、 NOx、烟气黑 1 次/季度 度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12/556-2015) 废 气 排气筒 P6 进出 口 VOCs 1 次/季度 10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 制标准》(DB12/524-2014) 噪 声 废 水 排气筒 P7 出口 颗粒物 1 次/季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四侧厂界外 1m 等效 A 声级 (昼夜) 1 次/季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废水总排口 pH、SS、 BOD、COD、 NH3-N、总 磷、总氮 1 次/季度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12/356-2018)三级标准 *:根据天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19 年 9 月 18 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天津市涉 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安装工况用电监控系统的企业每季度至少 开展一次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行监测。其中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还要对挥发性有机物防 治设施去除效率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留存备查。 104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内容 类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排气筒 P1 颗粒物 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 理后通过 18m 排气筒 P1 排放 达标排放 排气筒 P2 颗粒物 收集后经“滤芯+滤筒除尘器”处 理后通过 18m 排气筒 P2 排放 达标排放 颗粒物、SO2、 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NOx、烟气黑 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8m 排气筒 度、VOCs P3 排放 达标排放 型 排气筒 P3 大气 效果 排气筒 P4 颗粒物 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 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 P4 排放 达标排放 排气筒 P5 颗粒物 收集后经“滤芯+滤筒除尘器”处 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 P5 排放 达标排放 颗粒物、SO2、 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NOx、烟气黑 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 度、VOCs P6 排放 达标排放 收集后经“滤芯+滤筒除尘器”处 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 P7 排放 达标排放 pH、TP、TN、 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 BOD5、SS、 水管网 COD、氨氮等 达标排放 污染物 排气筒 P6 排气筒 P7 水污 预期治理 排放源 生活污水 染物 一般固废 颗粒物 废包装物 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废钢砂 废粉料 固体 废物 废滤芯 危险废物 废 UV 灯管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后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 行处置 不会产生二 次污染 废活性炭 职工生活 噪声 生活垃圾 当地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处理 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措施、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 厂界噪声达标,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105 达标排放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工业区,占用已有建筑物,本项目建设对地 区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106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天津鑫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200 万元人民币,租赁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海 盛路 8 号现有闲置厂房 2 处作为本项目的生产车间,占地面积共计 3000 平方米,新 建喷涂生产线项目。本项目以待加工工件和喷涂粉末等作为原辅料,购置喷砂机、 喷粉室、烘干炉等生产设备,通过喷砂、喷粉、固化等工序,年加工汽车零部件、 自行车零部件以及健身器材等 80 万件,年加工阀门 100 万件。 2、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符合性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家化解产能严重过剩 矛盾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49 号),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目 录中淘汰、限制类或禁止类,可视为允许建设项目,且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19 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 号)中淘汰类和禁止类。根据《产业转移指 导目录(2018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天津市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以及引导不 再承接的产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符合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古林工业园区规划要求。 3、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 2019 年滨海新区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 PM10、SO2、NO2、PM2.5、CO、O3 的监测结果可知,环境空气中 SO2 年均值及 CO 24 小时平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满 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PM10、PM2.5 年均值及 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均超过上述标准相应限值要求。故本项目 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随着《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 (2018-2020 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 行动方案》、《天津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大气环境改善 措施的实施,通过燃料源改燃、脱硫脱硝治理、控制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等 方面的行动,到 2020 年,全市 PM2.5 年均浓度控制在 52μg/m3 左右,全市及各区优 107 良天数比例达到 71%以上,重污染天数比 2015 年减少 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 2015 年分别减少 26%、25%、25%。滨海新区 2018~2020 年 PM2.5 年均浓度控制目标分别为 56μg/m3、53μg/m3 和 51μg/m3。随着天津市各项 污染防治措施的逐步推进,本项目选址区域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根据引用监测数据可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限值 要求。 经实际监测,本项目选址区域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 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废气污染物为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喷粉工序产生的粉 尘、固化工序产生的烟尘、SO2、NOx、烟气黑度以及 VOCs。 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全部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旋风+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 后排放;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全部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滤芯+滤筒除尘器”净化 处理后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 以及燃气废气烟尘、SO2、NOx、烟 气黑度由引风机引至“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经预测排 气筒 P1、P4 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颗粒物(其他)排放限值;排气筒 P2、P5、P7 颗 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新污染源颗粒物(染料尘)排放限值;排气筒 P3、P6 VOCs 的 有组 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 《工业企业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控 制标准》 (DB12/524-2014)表面涂装行业中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 P3、P6 燃气炉废气均满 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表 3 中燃气炉窑相关标准限 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满足《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大港石化产业园 108 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c、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喷砂机、固化炉、空压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运行时产生 的,生产设备噪声源的治理措施拟采取厂房内墙体隔声、并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加 装消声装置等措施减振降噪;风机采取设置设备间,安装隔音棉等措施减振降噪。 经降噪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以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限值要求,可以做到厂界达标。 d、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钢砂)、危险废物(废 活性炭、废 UV 灯管、废粉料、废滤芯)以及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物产生量为 1.2t/a,废钢砂产生量为 4t/a。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均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净化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 废 UV 灯管、废粉料、废滤芯。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1.6t/a,废 UV 灯管产生量为 0.02t/a, 废粉料产生量为 2.5t/a,废滤芯产生量约 0.5t/a。危险废物经收集后由具有相应处置 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共有员工 25 人,垃圾产生量按照 0.5kg/人·天,项目年工作日 300 天,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3.75t/a,定点收集,由当地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理处置。 企业固废处理处置符合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防治措施可行。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由上述影响分析可见,本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均采用相 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排污口规范化 根据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津环保监理[2002]71 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 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 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 化排放口,并作为项目验收内容之一。 109 6、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 200 万元,环保投资 28 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 14%,主要用 于运营期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存放以及规范化排污口。 7、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总量控制污染物预测排放总量为 COD 0.144t/a,NH3-N 0.0108t/a,VOCs 0.251t/a,SO20.019t/a,NOx0.19t/a;依据排放标准核算排放总量为 COD 0.18t/a,NH3-N 0.0162t/a,VOCs 3.0t/a,SO20.0736t/a,NOx0.441t/a。 8、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天津鑫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喷涂生产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 址符合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 体废物等均采取了相应的处理及防治措施,并能达标排放,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本评价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对各岗位明确环保责任。 2、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严格工艺操作管理,减少人为影响因素造成 的环境污染。 110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111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112 月 日 注 释 本报告表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附图 3 项目在古林工业园区位置示意图 附图 4 项目周边环境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 5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 6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 附图 7 项目环保目标示意图 附件 1 租赁合同及经营场所证明 附件 2 园区规划符合性证明 附件 3 噪声检测报告及环境空气引用检测报告 附件 4 关于大港区古林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情况的函 附件 5 粉末涂料 MSDS 附件 6 污水排放口日常监管责任证明 113 本项目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114 本项目 附图 2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15 本项目 附图 3 项目在古林工业园区位置示意图 116 天津 建来 科技 有限 公司 天津 彩盾 铝业 有限 公司 淦峰科技 瑞达铝业 淦 峰 科 技 图例 噪声监测点位 污水总排口 天然气调压站 附图 4 项目周边环境及监测布点图 117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处 喷砂机 P1 危废暂存间 办 公 固 休 化 息 仓库 炉 P2 喷粉室 P3 附图 5(1) 厂区平面布置图(1#车间) 118 区 喷粉环保 设备室 一般固废暂存处 成 P5 P6 小型固化室 品 暂 存 小型喷粉室 区 喷 固 粉 化 室 炉 P7 布袋除尘器 P4 喷砂室 光氧+活性炭 排气筒 附图 5(2) 厂区平面布置图(2#车间) 119 194m 附图 6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 图例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范围 附图 7 项目环保目标示意图 检测任务编号: DESP-8190405 检测报 左七 口 报告编号: DESP-HQ 190405 . , 委托单位: 天津建来科技有限公司 受检单位 2 天津建来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类别: 环境空气 • 69 • ”况 :、 v ~, 麽气 ) n ,也 ... 飞牛、\? 《 K '二 ::、 电世 4κ •.屏1瓦 f苦辘辘 . 、 敛,自东凛凛辍护区〈尴禽〉 .000 。 排放 0.024 0.190 0.251 .000 .000 .000 0.150 .019 .012 10014.000 0.000 .000 0.000 0.007 .096 。 。。 。 铸就 爵 ③霸f略 〉• AF ) .001 名称 ( 0.000 。 。。 。 0.000 0.000 修确及率薯,,,. ‘镰绩,由E '.俨 )印’户.. , 际镰戴 ①实〈蝇 〉 • F A �鸣可海 〉 ’E 盼 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