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材料质量安全......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doc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津市场监管特〔2019〕3 号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加强电站锅炉 范围内管道材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锅炉管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安全风 险,保障发电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材料 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国市监特设〔2019〕37 号,以下简 称《通知》 ,详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遵照执行。 —1—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辖区内电力企业在前一阶段电站 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通 知》要求开展锅炉管材核查,进一步深入排查锅炉管材质量安全 问题和隐患,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彻底消除质量 安全隐患。 二、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电力企业自查结果,开展监督检 查,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督 促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站锅炉范围内管 道材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 2019 年 2 月 1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2—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2 月 14 日印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