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605___秦开管办发〔2021〕22号关于成立开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pdf
秦开管办发〔2021〕22 号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秦皇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秦政办 字〔2021〕27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 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管委决定成立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成年 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管委议事协调 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以 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 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 —1— 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 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任务完 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对履职 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乡街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 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 工作;完成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永富 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庞爱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发展局)局长 成 兴 管委办公室副主任 赵海成 党建工作部副部长 李 政法委副书记 员:张 军 安晓华 法院副院长 刘志辉 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 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军 王丽萍 财政局副局长 毛国强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霍文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寇宝宁 农工委书记 安志山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万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悦 张然哲 —2— 团工委书记 李桂英 妇联主席 于福宏 市场监管分局副局长 刘昕玉 科技局副局长 胡奕刚 教育局督学 贾春雨 国资办副主任 全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真 闫玉民 城乡建设局质监站负责人 魏军光 应急管理局科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发 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社会发展局)局长庞爱民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发展局)副局长霍文涛兼任;副主任由党建 工作部副部长赵海成、法院副院长安晓华、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志 辉、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吴军、卫健局副局长万悦、团工委书记 张然哲、妇联主席李桂英、教育局督学胡奕刚兼任。办公室成员 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 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 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 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 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 —3— 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取消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 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 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31 日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 2021 年 5 月 3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