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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红桥区证明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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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文件 红桥政务发﹝2023﹞2 号 关于印发《红桥区证明事项清单》 (2022 年版)的 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证明事项清单》 ,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形成了《红 桥区证明事项清单》 (2022 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区各有关部 门认真遵照执行。 2023 年 2 月 2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1 — 红桥区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1 证明事项名称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类别 学校办学场所及设施、 所有权证 设备相关材料(申请 明 筹设的无需提交) 2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 及有效证明文件 3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 文件(申请筹设的无 需提交) 4 学校工作人员名单及 资格证明文件(申请 筹设的无需提交) — 2 — 证明出具部门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证明的用途 主项名称 办理项名称 证明索要 部门层级 证明索要部门 (区级)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中等职业学校 的许可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中等职业学校 的许可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中等职业学校 的许可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子项名称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中等职业学校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许可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验资报告和评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估报告从会计 资信证明、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师事务所取得; 所有权证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土地权属证明 明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从不动产登记 的许可 部门取得 房地产权证书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资信证明、 从不动产登记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所有权证 部门取得;资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明 金证明从会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师事务所取得 的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个人资格 从教育部门或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证明 人社部门取得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5 6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 请合并还需要提交的 有关材料(财务清算 报告、教师及财会人 员有关材料、学校办 学场所有关证明材料 等)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 请分立还需要提交的 有关材料(财务清算 报告、分立后各学校 教师及财会人员有关 材料、分立后各学校 办学场所有关证明材 料等) 从会计师事务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财务报告、 所、教育部门、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个人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 人社部门、不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证明、所 的许可 动产登记部门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有权证明 取得 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会计师事务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财务报告、 所、教育部门、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个人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 人社部门、不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证明、所 的许可 动产登记部门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有权证明 取得 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7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 请变更学校名称还需 批复或意 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见 (名称核准证明材料) 8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 请变更学校地址还需 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及房 屋产权证明等) 所有权证 明 营利性学校从 市场监管部门 网站,自主申 报打印《企业 名称申报查询 告知书》;非 营利性学校从 区行政审批局 取得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中等职业学校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许可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中等职业学校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许可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 3 — 9 10 民办学校申请变更举 办者还需要提交的有 关材料(举办者资质 证明文件、财务清算 报告)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 请变更层次、类别及 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 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教师有关材料、办 学场所有关证明材料 等) 财务报告、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从具备资质的 法人资格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会计师事务所、 中等职业学校 证明、个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市场监管部门、 的许可 人身份证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公安机关取得 明 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个人资格证明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从教育部门、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人社部门取得; 中等职业学校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办学场所产权 的许可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证明从不动产 的许可 登记部门取得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中等职业学校 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中等职业学校 的许可 终止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中等职业学校 的许可 终止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个人资格 证明、所 有权证明 11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 学许可证正副本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区行政审批 局取得 12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 学许可证正副本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区行政审批 局取得 13 财务清算审计报告书 财务报告 从具备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取得 — 4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14 学校办学场所及设施、 所有权证 设备相关材料(申请 明 筹设的无需提交) 15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 及有效证明文件 16 学校工作人员名单及 资格证明文件(申请 筹设的无需提交) 17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 文件(申请筹设的无 需提交) 18 民办学校申请合并还 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财务清算报告、学 校工作人员名单及个 人情况登记表、学校 办学场所有关证明材 料等)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中小学的许可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验资报告和评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估报告从会计 资信证明、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师事务所取得; 所有权证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中小学的许可 土地权属证明 明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从不动产登记 的许可 部门取得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个人资格 从教育部门或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中小学的许可 证明 人社部门取得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房地产权证书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从不动产登记 资信证明、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部门取得;资 所有权证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中小学的许可 金证明可从会 明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计师事务所取 的许可 得 从会计师事务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财务报告、 所、教育部门、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个人资格 人社部门、不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中小学的许可 证明、所 动产登记部门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有权证明 取得 的许可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 5 — 19 20 21 22 23 民办学校申请分立还 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财务清算报告、分 立后各学校的工作人 员有关材料、分立后 各学校办学场所有关 证明材料等) 从会计师事务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财务报告、 所、教育部门、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个人资格 人社部门、不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中小学的许可 证明、所 动产登记部门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有权证明 取得 的许可 营利性学校从 市场监管部门 网站,自主申 报打印《企业 名称申报查询 告知书》;非 营利性学校从 区行政审批局 取得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中小学的许可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民办学校申请变更学 校名称还需要提交的 有关材料(企业名称 核准证明材料) 批复或意 见 民办学校申请变更学 校地址还需要提交的 有关材料(房屋租赁 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 等) 民办学校申请变更举 办者还需要提交的有 关材料(举办者资质 证明文件、财务清算 报告)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所有权证 从不动产登记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中小学的许可 明 部门取得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财务报告、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法人资格 从具备资质的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证明、个 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中小学的许可 人身份证 公安机关取得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明 的许可 民办学校申请变更办 学层次类型还需要提 交的有关材料(增设 办学层次的,需提交 个人资格 证明、所 有权证明 — 6 — 个人资格证明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从教育部门、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中小学的许可 人社部门取得;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办学场所产权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教师有关材料、办学 场所有关证明材料等) 证明从不动产 登记部门取得 24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正副本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区行政审批 局取得 25 财务清算审计报告书 财务报告 从具备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取得 26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正副本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区行政审批 局取得 27 幼儿园办学场所及设 所有权证 施、设备相关材料(申 明 请筹设的无需提交)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28 幼儿园工作人员相关 证件材料(申请筹设 的无需提交) 从教育部门或 人社部门取得 个人资格 证明 的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中小学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中小学的许可 终止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中小学的许可 终止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幼儿园的许可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幼儿园的许可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 7 — 29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 及有效证明文件 30 幼儿园资产的有效证 明文件(申请筹设的 无需提交) 31 32 民办幼儿园申请合并 还需要提交的有关材 料(财务清算报告、 幼儿园工作人员名单 及个人基本情况登记 表、幼儿园办学场所 有关证明材料等) 民办幼儿园申请分立 还需要提交的有关材 料(财务清算报告、 分立后各幼儿园的工 作人员名单及个人基 本情况登记表、分立 后各幼儿园办学条件 有关证明材料等) — 8 — 验资报告和评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估报告从会计 资信证明、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师事务所取得; 所有权证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幼儿园的许可 土地权属证明 明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从不动产登记 的许可 部门取得 房地产权证书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从不动产登记 资信证明、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部门取得;资 所有权证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幼儿园的许可 金证明可从会 明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计师事务所取 的许可 得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会计师事务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财务报告、 所、教育部门、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个人资格 人社部门、不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幼儿园的许可 证明、所 动产登记部门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有权证明 取得 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会计师事务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财务报告、 所、教育部门、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个人资格 人社部门、不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幼儿园的许可 证明、所 动产登记部门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有权证明 取得 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33 34 35 民办幼儿园申请变更 幼儿园名称还需要提 交的有关材料(名称 核准证明材料) 民办幼儿园申请变更 幼儿园地址还需要提 交的有关材料(房屋 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 证明等) 民办幼儿园申请变更 举办者还需要提交的 有关材料(举办者资 质证明文件、财务清 算报告) 36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正副本 37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正副本 批复或意 见 营利性学校从 市场监管部门 网站,自主申 报打印《企业 名称申报查询 告知书》;非 营利性学校从 区行政审批局 取得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幼儿园的许可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所有权证 从不动产登记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明 部门取得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财务报告、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法人资格 从具备资质的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证明、个 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人身份证 公安机关取得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明 的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许可证或 从区行政审批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许可文件 局取得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许可证或 从区行政审批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许可文件 局取得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幼儿园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幼儿园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幼儿园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幼儿园的许可 终止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 9 — 38 财务清算审计报告书 39 学校办学场所及设施、 所有权证 设备相关材料(申请 明 筹设的无需提交) 40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 及有效证明文件 41 学校教师、财会人员 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42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 文件 — 10 — 财务报告 从具备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取得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验资报告和评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估报告从会计 资信证明、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师事务所取得; 所有权证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土地权属证明 明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从不动产登记 的许可 部门取得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个人资格 从教育部门或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证明 人社部门取得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房地产权证书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从不动产登记 资信证明、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部门取得;资 所有权证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金证明可从会 明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计师事务所取 的许可 得 幼儿园的许可 终止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实施非学历文 化教育、自学 考试助学的教 育机构的许可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实施非学历文 化教育、自学 考试助学的教 育机构的许可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实施非学历文 化教育、自学 考试助学的教 育机构的许可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实施非学历文 化教育、自学 考试助学的教 育机构的许可 筹设、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43 44 民办学校申请合并还 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财务清算报告、学 校工作人员名单及个 人情况登记表、学校 办学场所有关证明材 料等) 民办学校申请分立还 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财务清算报告、分 立后各学校的工作人 员有关材料、分立后 各学校办学场所有关 证明材料等) 45 民办学校申请变更学 校名称还需要提交的 有关材料(企业名称 核准证明材料) 46 民办学校申请变更学 校地址还需要提交的 有关材料(房屋租赁 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 等) 从会计师事务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财务报告、 所、教育部门、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个人资格 人社部门、不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证明、所 动产登记部门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有权证明 取得 的许可 实施非学历文 化教育、自学 考试助学的教 育机构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会计师事务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财务报告、 所、教育部门、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个人资格 人社部门、不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证明、所 动产登记部门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有权证明 取得 的许可 实施非学历文 化教育、自学 考试助学的教 育机构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批复或意 见 所有权证 明 营利性学校从 市场监管部门 网站,自主申 报打印《企业 名称申报查询 告知书》;非 营利性学校从 区行政审批局 取得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实施非学历文 化教育、自学 考试助学的教 育机构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实施非学历文 化教育、自学 考试助学的教 育机构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 11 — 47 48 49 50 民办学校申请变更举 办者还需要提交的有 关材料(举办者资质 证明文件、财务清算 报告) 民办学校申请变更办 学内容还需要提交的 有关材料(教师及财 会人员有关材料、学 校建筑平面图及设施 清单)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正副本 财务清算审计报告书 财务报告、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法人资格 从具备资质的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证明、个 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人身份证 公安机关取得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明 的许可 实施非学历文 化教育、自学 考试助学的教 育机构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从教育部门或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人社部门取得;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从不动产登记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部门取得 的许可 实施非学历文 化教育、自学 考试助学的教 育机构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实施非学历文 化教育、自学 考试助学的教 育机构的许可 变更、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实施非学历文 化教育、自学 考试助学的教 育机构的许可 终止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实施非学历文 化教育、自学 考试助学的教 育机构的许可 终止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个人资格 证明、所 有权证明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区行政审批 局取得 财务报告 从具备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取得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 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 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 的许可 51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正副本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区行政审批 局取得 52 校长、教师、财会人 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个人资格 证明 从公安、教育、 人社等部门取 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得 — 12 — 53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 及有效证明文件,并 载明产权 54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 或者名称、地址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 用、营业前消防安全 检查意见书 营业场所的房屋证明 文件及租赁协议复印 件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 份证复印件 公安部门出具的《互 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安全审核证明》 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 出场所合格证明 依法取得的安全批准 文件和公众聚集场所 投入使用、营业前消 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 身份证明、经理人员 和计调人员履历表 从会计师或审 资信证明、 计师事务所、 所有权证 银行等部门取 明 得 从市场监管部 资格证明 门、公安相关 部门取得 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批复或意 见 从所在地消防 救援部门取得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 动审批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 动审批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法人资格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 动审批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 动审批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批复或意 见 从所属地公安 机关取得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 动审批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检验评价 结果 验收合格证明 材料从承建单 位取得 营业性演出审批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批复或意 见 从市或区公安、 消防救援部门 营业性演出审批 取得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旅行社设立许可(市级权限全部委 托下放各区实施) — 13 — 63 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 情况表 所有权证 明 6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资格 证明 65 66 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 文件或者备案证明和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 用、营业前消防安全 检查意见书 房产权属证书,租赁 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 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 意向书 经营场所所有 权证明从不动 产登记部门取 得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旅行社设立许可(市级权限全部委 托下放各区实施)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旅行社设立许可(市级权限全部委 托下放各区实施)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登记备案 证明 从消防救援部 门、生态环境 部门取得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审批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审批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审批 娱乐场所从事 娱乐场所经营 活动审批(设 立) 娱乐场所从事 娱乐场所经营 活动审批(设 立) 娱乐场所从事 娱乐场所经营 活动审批(设 立) 67 营业执照复印件 68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 明以及无《条例》第 个人身份 四条、第五条、第五 证明 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 面说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审批 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 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 件 执业证书从卫 生健康部门取 得;职称证书 从人社部门取 得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 医疗机构申请 生审查许可 放射工作许可 69 — 14 — 个人资格 证明 娱乐场所从事 娱乐场所经营 活动审批(设 立) 变更 70 71 放射诊疗许可证(正、 许可证或 副本)原件 许可文件 72 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 能检测报告 检验评价 结果 73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 认可文件 检验评价 结果 74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检验评价 结果 75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 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 评价报告 检验评价 结果 76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 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 评价报告 检验评价 结果 从有资质的放 射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取得 个人资格 证明 医师执业证书 从市卫生健康 委或区行政审 批局取得 77 医师执业证书 检验评价 结果 从有资质的放 射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取得 从市卫生健康 委或区行政审 批局取得 从有资质的放 射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取得 从市卫生健康 委或区行政审 批局取得 从有资质的放 射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取得 从有资质的放 射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取得 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 能检测报告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 医疗机构申请 生审查许可 放射工作许可 注销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 医疗机构申请 生审查许可 放射工作许可 注销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 医疗机构申请 生审查许可 放射工作许可 遗失补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职业病放射防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 护设施竣工验 生审查许可 收 职业病放射防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 护设施竣工验 生审查许可 收 建设项目职业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 病危害放射防 生审查许可 护预评价审核 经职业病危害 预评价确定为 可能产生严重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 职业病危害的 生审查许可 建设项目,职 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审查 母婴保健技术 服务人员资格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和人 认定(婚前医 员资格认定 学检查、助产 技术、计划生 增项 — 15 — 育技术服务) 78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 职称证书 个人资格 证明 医师资格证书 从市卫生健康 委或区卫生健 康委取得;医 师、护士执业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和人 证书从市卫生 员资格认定 健康委或区行 政审批局取得; 护士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从人 社部门取得 79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正副本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市卫生健康 委或区行政审 批局取得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和人 员资格认定 80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正副本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市卫生健康 委或区行政审 批局取得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和人 员资格认定 — 16 — 母婴保健技术 服务执业许可 (婚前医学检 婚前医学检 查、助产技术、 查技术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 母婴保健技术 服务执业许可 (婚前医学检 婚前医学检 查、助产技术、 查技术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 母婴保健技术 服务执业许可 (婚前医学检 助产技术许 查、助产技术、 可 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81 82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 职称证书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个人资格 证明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83 科室负责人及技术人 员相关证书 个人资格 证明 84 《医师执业证》 个人资格 证明 医师资格证书 从市卫生健康 委或区卫生健 康委取得;医 师、护士执业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和人 证书从市卫生 员资格认定 健康委或区行 政审批局取得; 护士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从人 社部门取得 母婴保健技术 服务执业许可 (婚前医学检 助产技术许 查、助产技术、 可 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市卫生健康 委或区行政审 批局取得 母婴保健技术 服务执业许可 (婚前医学检 计划生育技 查、助产技术、 术服务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母婴保健技术 服务执业许可 (婚前医学检 计划生育技 查、助产技术、 术服务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和人 员资格认定 医师资格证书 从市卫生健康 委或区卫生健 康委取得;医 师、护士执业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和人 证书从市卫生 员资格认定 健康委或区行 政审批局取得; 护士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从人 社部门取得 从医学考试中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心取得 医师执业注册 变更执业地 点 — 17 — 85 医疗、预防、保健机 构的聘用证明 86 学历证或培训考核合 格的证明 87 《医师执业证》 88 医疗、预防、保健机 构的聘用证明 89 在市卫计委指定的机 构接受6个月以上的 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 明 90 91 近3个月内的体格检 查健康证明 香港澳门行医执照及 其公证件 — 18 — 从拟聘用的医 疗、预防、保 健机构取得 学历证从毕业 院校取得;合 学历证明、 格证明从参加 培训考试 培训并考核合 结果 格的医疗机构 取得 个人资格 从医学考试中 证明 心取得 从拟聘用的医 工作经历 疗、预防、保 证明 健机构取得 工作经历 证明 培训考试 结果 从参加培训并 考核合格的医 疗机构取得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医师执业注册 变更执业地 点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医师执业注册 变更执业范 围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医师执业注册 变更执业范 围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医师执业注册 执业注册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医师执业注册 执业注册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健康诊断 证明 在医疗机构做 体格检查后取 得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个人资格 证明 香港澳门行医 执照从香港澳 门特别行政区 卫生行政部门 取得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外籍医师在华 短期执业许可、 港澳医师在内 港澳医师在 地短期行医许 内地短期行 可和台湾医师 医许可 在大陆短期行 医许可 外籍医师在华 短期执业许可、 港澳医师在 港澳医师在内 内地短期行 地短期行医许 医许可 可和台湾医师 在大陆短期行 医许可 92 外籍医师体格检查健 康证明 健康诊断 证明 从医疗机构做 体格检查后取 得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93 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 权证明及其公证件 个人资格 证明 外国行医执照 或行医权证明 从所在国的法 律由相关机构 取得;公证件 从我国驻该国 使领馆取得 94 近3个月内的体格检 查健康证明 健康诊断 证明 在医疗机构做 体格检查后取 得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个人资格 证明 台湾行医执照 从台湾地区卫 生行政部门取 得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95 台湾行医执照及其公 证件 外籍医师在华 短期执业许可、 港澳医师在内 外籍医师在 地短期行医许 华短期执业 可和台湾医师 许可 在大陆短期行 医许可 外籍医师在华 短期执业许可、 港澳医师在内 外籍医师在 地短期行医许 华短期执业 可和台湾医师 许可 在大陆短期行 医许可 外籍医师在华 短期执业许可、 港澳医师在内 台湾医师在 地短期行医许 大陆短期行 可和台湾医师 医许可 在大陆短期行 医许可 外籍医师在华 短期执业许可、 台湾医师在 港澳医师在内 大陆短期行 地短期行医许 医许可 可和台湾医师 在大陆短期行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 19 — 医许可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 检验评价 评价报告(含集中空 结果 调通风系统检测报告) 变更法人卫生许可证 许可证或 正副本 许可文件 变更法人变更前后法 个人身份 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 变更地址卫生许可证 许可证或 正副本 许可文件 变更单位名称卫生许 许可证或 可证正副本 许可文件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 检验评价 评价报告(含集中空 结果 调通风系统检测报告) 所选用涉及饮用水卫 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 许可证或 可批件复印件及消毒 许可文件 药械卫生许可批件复 印件 103 水源水和出厂水的水 质检测报告 检验评价 结果 104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正副本及复核记录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105 水源水和出厂水的水 质检测报告 检验评价 结果 — 20 — 从公共场所卫 生检测机构取 得 从区行政审批 局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区行政审批 局取得 从区行政审批 局取得 从公共场所卫 生检测机构取 得 从集中式供水 设施安装企业 处取得 从具有水质检 测资质的单位 取得 从区行政审批 局取得 从具有水质检 测资质的单位 取得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变更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变更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变更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变更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集中式供水单 位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集中式供水单 位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集中式供水单 位 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集中式供水单 位 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法人资格 证明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集中式供水单 位 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二次供水单位 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二次供水单位 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二次供水单位 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二次供水设 施安装企业处 取得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二次供水单位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检验评价 结果 从具有水质检 测资质的单位 取得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二次供水单位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登记备案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 设置医疗机构 更 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或 出入境管理部 门取得 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 设置医疗机构 更 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批复或意 见 从国有资产管 理部门取得 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 设置医疗机构 更 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资信证明 从双方投资机 构各自的开户 行取得 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 设置医疗机构 更 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106 营业执照 107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及复核记录 108 水质检测报告 检验评价 结果 109 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资格 证明 110 二次供水过滤、软化、 消毒设备、防腐涂料 许可证或 等卫生许可批件复印 许可文件 件(相关涉水产品材 料的批件) 111 水质检测报告 112 113 114 115 合资、合作双方各自 的注册登记证明复印 件 合资、合作双方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 件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 拟投入国有资产的评 估报告确认文件 资信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从区行政审批 局取得 从具有水质检 测资质的单位 取得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设置中外合 资、合作医 疗机构许可 设置中外合 资、合作医 疗机构许可 设置中外合 资、合作医 疗机构许可 设置中外合 资、合作医 疗机构许可 — 21 — 116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 明或使用证明 所有权证 明 房产权证明从 不动产登记部 门取得;房屋 使用证明从房 屋产权人处取 得 117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 法人资格 证明 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从事业单 位登记管理部 门取得;营业 执照从市场监 管部门取得; 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从 民政部门取得 118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正、副本复印件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市卫生健康 委或区行政审 批局取得 — 22 — 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 医疗机构执业 更 登记、变更 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 医疗机构执业 更 登记、变更 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 医疗机构执业 更 登记、变更 执业登记 市级、区 级 变更登记 (含互联网 医院)(名 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 市级、区 责人、所有 级 制形式、服 务对象、服 务方式、注 册资金/资本、 诊疗科目、 床位/牙椅) 变更登记 (含互联网 医院)(名 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 市级、区 或者主要负 级 责人、所有 制形式、服 务对象、服 务方式、注 册资金/资本、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诊疗科目、 床位/牙椅) 119 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 证明 所有权证 明 120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正副本)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121 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 保护备案证明及本年 度测评报告 登记备案 证明 122 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 保护备案证明及本年 度测评报告 登记备案 证明 123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健康诊断 证明 房产权证明从 不动产登记部 门取得;房屋 使用证明从房 屋产权人处取 得 从市卫生健康 委或区行政审 批局取得 从公安部门备 案的有资质的 安全等级保护 检测公司取得 从公安部门备 案的有资质的 安全等级保护 检测公司取得 从有放射人员 健康检查能力 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 医疗机构执业 更 登记、变更 变更登记 (含互联网 医院)(名 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 市级、区 责人、所有 级 制形式、服 务对象、服 务方式、注 册资金/资本、 诊疗科目、 床位/牙椅) 区政务服务办 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 医疗机构执业 更 登记、变更 注销(含互 联网医院)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 医疗机构执业 更 登记、变更 互联网医院 执业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和执业登记、变 医疗机构执业 更 登记、变更 互联网诊疗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 — 23 — 12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 检验评价 结果 125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 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 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 核 培训考试 结果 126 监测报告 检验评价 结果 12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及批复,或经 地方政府依法处理、 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批复或意 见 128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报告(或简要分析材 料) 检验评价 结果 1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表 检验评价 结果 — 24 — 的职业健康检 查机构取得 从建设单位或 建设单位委托 的技术单位取 得 从生态环境部 取得或自行编 制的培训考核 信息表 从有资质的监 测机构取得 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 从建设单位或 建设单位委托 的技术单位取 得;批复从生 态环境主管部 门取得 自行编写或者 委托入河排污 口设置论证报 告编制机构编 写 从委托的技术 单位取得或建 设单位自行提 供 建设项目发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许 重大变化后环 可 境影响报告书 (表)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辐射安全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辐射安全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排污许可证 核发 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许 影响报告书 可 (表)许可 1.新申请 的 2.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 自批准之日 起超过五年 方决定开工 建设的 130 申请单位介绍信或个 人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身份 证明 131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 证明材料 批复或意 见 132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申 请前二年的财务审计 报告 财务报告 133 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 个人身份 身份证明 证明 134 验资报告书 财务报告 135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 文件 批复或意 见 136 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 身份证明-适用于直 个人身份 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 证明 会 从公安机关、 残联、个人所 在部队取得 从慈善组织业 务主管单位取 得 从具备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具备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或银行取得 从各级社会组 织业务主管单 位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运送、邮寄、携带或者通过互联网 传输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非国 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 人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 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 其复制件出境的审批(市级权限全 部委托下放各区实施)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社会团体成 立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社会团体成 立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社会团体成 立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社会团体成 立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社会团体登记 登记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社会团体登记 登记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社会团体登记 登记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社会团体登记 登记 — 25 — 137 场所使用权证明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138 清算报告书 财务报告 从具备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取得 139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 销的文件 批复或意 见 从业务主管单 位取得 140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 文件 批复或意 见 从业务主管单 位取得 141 场所使用权证明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142 验资报告 财务报告 从具备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取得 143 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 况、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144 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 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 个人身份 拟任法定代表人基本 证明、财 情况及身份证明(变 务报告、 更法定代表人时提 所有权证 交);新住所的产权 明、批复 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 或意见 (变更住所时提交); 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从公安机关、 具备资质的会 计师事务所、 不动产登记部 门、业务主管 单位取得 — 26 —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 社会团体成 立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社会团体登记 社会团体注 销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社会团体登记 社会团体注 销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位登记 登记 民办非企业 单位成立登 记 民办非企业 单位成立登 记 民办非企业 单位成立登 记 民办非企业 单位成立登 记 民办非企业 单位变更登 记 变更的文件(变更业 务主管单位时提交); 验资报告书(变更注 册资金时提交) 145 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 件 批复或意 见 从业务主管单 位取得 146 清算报告 财务报告 从具备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取得 147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 文件 批复或意 见 从业务主管单 位取得 148 场所使用权证明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149 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 个人身份 身份证明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150 验资报告书 从具备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取得 财务报告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 单位注销登 记 民办非企业 单位注销登 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社会团体登记 社会团体成 立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社会团体登记 社会团体成 立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社会团体登记 社会团体成 立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社会团体登记 社会团体成 立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 27 — 151 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 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 拟任法定代表人基本 情况及身份证明(变 个人身份 更法定代表人时提 证明、财 交);新住所的产权 务报告、 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 所有权证 (变更住所时提交); 明、批复 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或意见 变更的文件(变更业 务主管单位时提交); 验资报告书(变更注 册资金时提交) 152 清算报告书 财务报告 153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 销的文件 批复或意 见 154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 文件 批复或意 见 155 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 况、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156 场所使用权证明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 28 — 从公安机关、 具备资质的会 计师事务所、 不动产登记部 门、业务主管 单位取得 从具备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取得 从各级社会组 织业务主管单 位取得 从各级社会组 织业务主管单 位取得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社会团体登记 登记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社会团体变 更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社会团体登记 社会团体注 销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社会团体登记 社会团体注 销登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 单位成立登 记 民办非企业 单位成立登 记 民办非企业 单位成立登 记 157 验资报告 财务报告 从具备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取得 158 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 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 拟任法定代表人基本 情况及身份证明(变 个人身份 更法定代表人时提 证明、财 交);新住所的产权 务报告、 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 所有权证 (变更住所时提交); 明、批复 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或意见 变更的文件(变更业 务主管单位时提交); 验资报告书(变更注 册资金时提交) 从公安机关、 具备资质的会 计师事务所、 不动产登记部 门、业务主管 单位取得 159 清算报告 160 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 件 161 符合申请条件规定的 学历证书和考试合格 证明或符合者申请条 件规定的资格证书 162 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 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 证明 从具备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取得 从各级社会组 批复或意 织业务主管单 见 位取得 学历证从高等 学历证明、 学校取得;考 个人资格 试合格证明从 证明 省级司法行政 机关取得 财务报告 批复或意 见 从基层法律服 务所取得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位登记 登记 民办非企业 单位成立登 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位登记 登记 民办非企业 单位变更登 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 登记 民办非企业 单位注销登 记 民办非企业 单位注销登 记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 — 29 — 163 164 165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 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 工作经历 意见,或者具有二年 证明 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 历的证明 法律职业资格证正本、 副本(包含备案页) 个人资格 或律师资格证原件及 证明 复印件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基层法律服 务所或有关工 作单位取得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司法部取得 律师执业审核、变更和注销 律师执业审核、变更和注销 166 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 证明原件或执业档案 工作经历 证明 从实习单位取 得 167 从国家机关(包括政 法系统)离职(包括 离退休)的申请人须 提交原单位出具的政 审意见,以及是否正 常离职的证明原件、 复印件 工作经历 证明 从原工作单位 取得 律师执业审核、变更和注销 168 未受过刑事处罚证明 原件或承诺书 无犯罪记 录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律师执业审核、变更和注销 169 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律师执业审核、变更和注销 — 30 — 专职律师执业 (市级权限委 托滨海新区实 施) 专职律师执业 (市级权限委 托滨海新区实 施) 专职律师执业 (市级权限委 托滨海新区实 施) 专职律师执业 (市级权限委 托滨海新区实 施) 专职律师执业 (市级权限委 托滨海新区实 施) 170 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 兼职律师执业证明原 件 其他证明 从所在单位取 得 律师执业审核、变更和注销 171 法律职业资格证正本、 副本(包含备案页) 个人资格 或律师资格证原件及 证明 复印件 从司法部取得 律师执业审核、变更和注销 172 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 证明原件或执业档案 工作经历 证明 从实习考核部 门或原执业省 司法行政机关 取得 律师执业审核、变更和注销 173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 构从事法学教育、研 究工作的经历证明 工作经历 证明 从所在单位取 得 律师执业审核、变更和注销 174 身份证原件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律师执业审核、变更和注销 175 产权证明(涉及租赁 关系的,提供租赁合 同) 所有权证 明 产权证明从不 动产登记部门 取得 拟新建设施设计图 设计图纸 或方案 从规划相关部 门、具有相应 规划资质的单 位取得 176 兼职律师执业 (市级权限委 托滨海新区实 施) 兼职律师执业 (市级权限委 托滨海新区实 施) 兼职律师执业 (市级权限委 托滨海新区实 施) 兼职律师执业 (市级权限委 托滨海新区实 施) 兼职律师执业 (市级权限委 托滨海新区实 施)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在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对建筑 物外檐、构筑物、围墙和其他设施 进行装修、改建、改变的,或者设 置各类标志设施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对关闭、闲置、拆除环卫设施的许 可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 31 — 177 178 实施城市规划需要闲 置、关闭或者拆除的 还应提交规划、建设 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丧失使用功能或其使 用功能被其他设施替 代的证明 批复或意 见 从区规划相关 部门取得 对关闭、闲置、拆除环卫设施的许 可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其他证明 从设施的产权 单位取得 对关闭、闲置、拆除环卫设施的许 可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179 权属关系证明材料 所有权证 明 180 施工许可证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181 项目批准及规划相关 文件 批复或意 见 182 因工程建设需要迁移、 砍伐的,按照《城乡 许可证或 从市、区规划 规划法》 第 36 条、 第 37 许可文件、 和自然资源部 条、第 38 条、第 39 条、 批复或意 门或区行政审 第 40 条的有关规定, 见 批部门取得 提交下列材料:(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32 — 从区城市管理 对关闭、闲置、拆除环卫设施的许 部门取得 可 从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或区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行政审批局取 得 项目批准相关 文件从区级以 上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 区行政审批部 临时占用城市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许可 门等取得;规 绿化用地许可 划相关文件从 规划相关部门 或区行政审批 部门取得 工程建设涉及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许可 城市绿地、树 木许可 或者土地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3)《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及附图 183 184 因改变绿化规划、绿 化用地使用性质的, 提交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批准的改变绿化规 划、绿化用地使用性 质的批准文件及附图 因在城市绿地范围内 增设建(构)筑物和 其它设施的,提交下 列材料:(1)符合城 市规划的证明材料; (2)符合相关设计规 范的证明材料 批复或意 见 从市、区规划 和自然资源部 门或区行政审 批部门取得 工程建设涉及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许可 城市绿地、树 木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批复或意 见 符合城市规划 的证明材料从 规划相关部门 取得 工程建设涉及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许可 城市绿地、树 木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185 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营业执照、法人代 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 法人资格 证明、个 人身份证 明 186 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营业执照、法人代 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 法人资格 证明、个 人身份证 明 法人资格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个人 身份证明从公 安机关取得 法人资格证明 市场监管部门 或区行政审批 部门取得;身 份证从公安机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 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 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处 理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 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 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清 扫、收集、 运输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 33 — 关取得; 187 188 189 产权证明(涉及租赁 关系的,提供租赁合 同) 新建建筑物、构筑物 及其他设施设置户外 广告时,还应当提供 规划预留户外广告设 施(牌匾除外)的设 计图纸 行车证件和车辆轴数 资料 190 管道设施改动设计方 案 191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或有关项目批准文件 192 设计资料 — 34 — 所有权证 明 产权证明从不 动产登记部门 或区行政审批 部门取得 户外广告设施 户外广告及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 许可(市级权 者宣传品许可 限委托市内六 区实施)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设计图纸 或方案 从规划部门或 区行政审批部 门取得 户外广告设施 户外广告及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 许可(市级权 者宣传品许可 限委托市内六 区实施)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公安交管部 门取得 从符合建设部 设计资质管理 设计图纸 规定的设计单 或方案 位或符合发展 改革委规定的 咨询单位取得 从住房和城乡 建设、发展改 许可证或 革、规划等有 许可文件、 关项目批准部 批复或意 门,市区人民 见 政府,行业服 务管理企业取 得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限车上路行 驶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 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设计图纸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 市级、区 区政务服务办 资质证明 从相应资质的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许 可(市级权限委托实施) 燃气经营者改 动市政燃气设 施许可 或方案 193 天津市房屋建筑或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 安全登记 登记备案 证明 194 用地批准手续 批复或意 见 19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合格证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 格证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设计图纸 或方案 检验评价 结果 198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明文件 检验评价 结果 199 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证 明 资质证明 200 供水(包括自来水、 再生水)、供电、供 气、供热、排水等配 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检验评价 结果 201 加油机计量合格鉴定 证书 检验评价 结果 196 197 设计单位取得 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 从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取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得 从市规划资源 局、区用地审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批部门取得 从规划相关部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门取得 从图纸审查机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构取得 从规划和自然 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许 资源部门取得 可 从住建委质量 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许 安全监督管理 可 部门取得 从区住宅配套 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许 办公室取得 可 从自来水公司、 中水公司、电 力公司、燃气 公司、供热办、 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许 市政工程配套 可 办公室、城市 基础配套办公 室取得 从市场监管部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门取得 级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设立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 35 — 202 成品油检验、计量、 消防、安全生产等专 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 明 20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 204 规划验收合格文件 205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 见书 206 环保验收合格文件 207 《营业执照》 208 209 210 211 212 个人资格 证明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检验评价 结果 批复或意 见 检验评价 结果 法人资格 证明 检验评价 结果 批复或意 见 批复或意 见 房屋建设验收合格文 件 加油站(点、船)建 设、规划确认文件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 见书 加油站(点)及其配 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 件,水上加油站还须 所有权证 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 明 有效的检验证书及满 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 条件的证明文件 《加油船经营条件审 批复或意 — 36 — 从市场监管、 安全监管、人 社等部门取得;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或政府认可的 第三方机构获 得 从应急管理部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门取得 从规划和自然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资源部门取得 从气象部门取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得 从生态环境部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门取得 从市场监管部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门取得 从住房和城乡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建设部门取得 从商务部门取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得 从住房和城乡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建设部门取得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或海事部 门取得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海事部门取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213 214 215 216 核意见书》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 准证书》 《营业执照》 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 证明及其身份证明 加油站(点)及其配 套设施的产权文件和 合法使用权证明 见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法人资格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得 从商务部门取 得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法人资格 证明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22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2 房产证明复印件及租 赁协议 所有权证 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单位(人)委托 代理的,需提交授权 委托书,以及被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或其 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从商务部门取 得 从地名变更部 门取得 从应急管理部 门取得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房产证从不动 产登记部门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217 218 219 220 223 224 《营业执照》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 准证书》 地名变更部门出具的 证明文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 其他证明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法人资格 证明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注销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注销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变更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变更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变更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变更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变更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变更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许可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许可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许可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许可 变更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 37 — 22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资格 证明 226 企业章程(章程修正 案) 登记备案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22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228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 明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229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 明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230 企业章程(章程修正 案) 登记备案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2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2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233 234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 应当经当地街道办事 处、乡镇级人民政府 或企事业单位有关部 门审核同意 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 — 38 — 批复或意 见 个人身份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 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变更 许可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 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变更 许可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 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变更 许可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 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变更 许可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 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变更 许可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 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变更 许可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 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变更 许可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 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变更 许可 从街道办事处、 乡镇级人民政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设立许 府或企事业单 可 位有关部门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设立许 其他印刷品印 刷企业设立、 变更 其他印刷品印 刷企业设立、 变更 其他印刷品印 刷企业设立、 变更 其他印刷品印 刷企业设立、 变更 包装装潢印刷 品印刷企业设 立、变更 包装装潢印刷 品印刷企业设 立、变更 包装装潢印刷 品印刷企业设 立、变更 包装装潢印刷 品印刷企业设 立、变更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健身气功站点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健身气功站点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明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 格证明 证明 个人资格 证明 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 使用的证明 批复或意 见 237 举办者的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法 人资格证 明 238 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 使用的证明 批复或意 见 239 辅导人员或专业管理 人员的资格证明 个人资格 证明 240 工商营业执照 法人资格 证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或相关单 位取得 从体育行政主 管部门及活动 组织单位取得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241 社会体育指导人员、 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 证明 个人资格 证明 从体育行政主 管部门取得 242 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 使用权证明 所有权证 明 243 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 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244 工商营业执照 245 工商营业执照 检验评价 结果 法人资格 证明 法人资格 证明 235 236 得 从体育行政主 管部门取得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或相关单 位取得 从公安机关、 市场监管部门 取得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或相关单 位、个人取得 从检验机构或 认证机构取得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可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设立许 可 设立 健身气功站点 设立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设立许 可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健身气功站点 设立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设立许 可 举办健身气功 活动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设立许 可 举办健身气功 活动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设立许 可 举办健身气功 活动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设立或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设立或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设立或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设立或延续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变更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注销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 39 — 246 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 财务报告 从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事务 所)或其他有 验资资格的机 构取得 247 拟任法定代表人和管 理组织成员、主持宗 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 员和与其业务活动相 适应的从业人员的基 本情况、身份证,属 于宗教教职人员的, 同时提交宗教教职人 员证 个人身份 证明、个 人资格证 明 身份证从公安 机关取得;宗 教教职人员证 从宗教团体取 得 248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证(副本)》 登记备案 证明 从各区民族宗 教委取得 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法人登记 249 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 的书面意见 批复或意 见 从所在地宗教 团体取得 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法人登记 250 注册资金验资凭证 资信证明 251 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 意文件 批复或意 见 — 40 — 从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事务 所)或其他有 验资资格的机 构取得 从区政务服务 办或区宗教事 务部门取得 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法人登记 宗教活动场所 法人登记前审 核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法人登记 宗教活动场所 法人登记前审 核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宗教活动场所 法人登记前审 核 宗教活动场所 法人登记前审 核 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法人登记 宗教活动场所 法人登记前审 核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法人登记 宗教活动场所 法人登记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252 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 有关证明 所有权证 明 253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批 准文件 批复或意 见 254 项目规划文件 批复或意 见 255 被拆除人防工程的平 面图、剖面图和补建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文 件 设计图纸 或方案 256 人防工程改造施工图 设计文件 设计图纸 或方案 257 项目规划文件 批复或意 见 258 被拆除人防工程的平 面图、剖面图,补建 费交纳凭证 设计图纸 或方案 259 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 改结果的报告 检验评价 结果 从宗教活动场 所所在地的区 规划与资源部 门、城市管理 委员会等取得 从市民族宗教 委取得 从市级相关立 项牵头部门或 区行政审批局 取得 从有相关资质 设计单位取得 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法人登记 宗教活动场所 登记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法人登记 宗教活动场所 登记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人防工程改造、拆除许可 人防工程拆除 -补建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人防工程改造、拆除许可 人防工程拆除 -补建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人防工程改造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人防工程拆除 -不补建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人防工程拆除 -不补建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具有相应设 计资质的中介 人防工程改造、拆除许可 机构取得 从市级相关立 项牵头部门或 人防工程改造、拆除许可 区行政审批局 取得 平面图、剖面 图从有资质的 设计单位取得; 人防工程改造、拆除许可 补建费交纳凭 证从银行取得 从安全评价机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构取得 — 41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 全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 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 证复制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 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 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 文件 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 明材料复制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预案备案登记表(复 制件) 个人资格 证明 从应急管理部 门取得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登记备案 证明 从应急管理部 门取得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批复或意 见 从规划和自然 资源部门取得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区级 区政务服务办 登记备案 证明 从应急管理部 门取得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265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 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 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文件(复制件)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企业 名称预先核准 文件从市场监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管部门网站, 自主申报打印 《企业名称申 报查询告知书》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266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 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复制件)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260 261 262 263 264 — 42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267 安全评价报告 26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的学历证书、技术 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 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 程师资格证书(复制 件) 269 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 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书(复制件) 270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 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 相关文件(复制件) 271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 告 检验评价 结果 从安全评价机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构取得 学历证书从教 育院校取得; 职称证书从人 学历证书、 社部门或职称 个人资格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评定单位取得; 证明 注册安全工程 师资格证书从 人社部门取得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企业 名称预先核准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 法人资格 文件从市场监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 证明 管部门网站, 全设施设计审查 自主申报打印 《企业名称申 报查询告知书》 建设项目批准、 核准或者备案 文件从发展改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 批复或意 革部门或行政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 见 审批部门取得; 全设施设计审查 规划相关文件 从规划和自然 资源部门取得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 检验评价 从安全评价机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 结果 构取得 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危险化学品建 设项目安全条 件审查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危险化学品建 设项目安全条 件审查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危险化学品建 设项目安全条 件审查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 43 — 27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 设计图纸 或方案 从有资质的设 计单位取得 273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 或者备案的文件 批复或意 见 从发展改革部 门或行政审批 部门取得 274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 证明文件 资质证明 从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取得 275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检验评价 结果 从安全评价机 构取得 276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 证明文件(复制件) 资质证明 从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取得 27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专篇 设计图纸 或方案 从设计单位取 得 278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检验评价 结果 从安全评价机 构取得 279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专篇 设计图纸 或方案 从设计单位取 得 280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 或者备案的文件 批复或意 见 从发展改革部 门或行政审批 部门取得 281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 证明文件 资质证明 从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取得 — 44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 非煤矿矿山建 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 非煤矿矿山建 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 非煤矿矿山建 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 非煤矿矿山建 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 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 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 金属冶炼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 金属冶炼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 金属冶炼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 金属冶炼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282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 证书复印件 个人资格 证明 从应急管理部 门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 283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 格证书复印件 个人资格 证明 从应急管理部 门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 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 工伤保险的,可以出 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的证明材料 为从业人员缴 纳工伤保险费 的证明从人社 社保证明、 部门取得;办 保险凭证 理安全生产责 任保险的证明 从保险业企业 取得 284 安全生产许可 285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检验评价 结果 从安全评价机 构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 286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 --非煤矿矿山 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除中央 管理企业外委 托各区实施) 安全生产许可 --非煤矿矿山 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除中央 管理企业外委 托各区实施) 安全生产许可 --非煤矿矿山 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除中央 管理企业外委 托各区实施) 安全生产许可 --非煤矿矿山 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除中央 管理企业外委 托各区实施) 安全生产许可 --非煤矿矿山 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除中央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 45 — 管理企业外委 托各区实施) 287 288 289 290 291 292 293 294 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或矿山工程施工相 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 性较大的矿山井下特 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 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 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 告,并取得安全使用 证或者安全标志 法人股东财务审计报 告及相关材料 相关人员简历、有效 身份证明复印件 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的有效证明文件 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 明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 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 本原件 — 46 — 采矿许可证从 规划和自然资 许可证或 源部门取得; 许可文件、 矿山工程施工 资质证明 相关资质证书 从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 --非煤矿矿山 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除中央 管理企业外委 托各区实施)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从安全生产检 测检验机构取 得 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 --非煤矿矿山 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除中央 管理企业外委 托各区实施)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个人身份 证明 从会计师事务 所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设立典当行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设立典当行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设立典当行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从会计师事务 所取得 从会计师事务 所取得 从市金融局取 得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设立典当行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设立典当行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设立典当行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检验评价 结果 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设立 设立 设立 设立 设立 终止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295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 具的注销通知书原件 及复印件 批复或意 见 296 出资能力证明 财务报告 297 298 299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设立典当行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从会计师事务 所取得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从市金融局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会计师事务 所取得 从会计师事务 所取得 从会计师事务 所取得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所有权证 明 设立典当行 变更 设立典当行 变更 设立典当行 变更 设立典当行 变更 设立典当行 变更 典当行设立分 支机构 设立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典当行设立分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支机构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典当行设立分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支机构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其他证明 从金融监管部 门及公安相关 部门取得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典当行设立分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支机构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财务报告 从会计师事务 所取得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典当行设立分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支机构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典当行验资报告 财务报告 301 审计报告 财务报告 302 营运资金拨付证明 财务报告 304 305 306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变更 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 所有权证 明或租用合同 明 典当经营许可证书正 许可证或 副本原件 许可文件 新股东相关人员简历、 个人身份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证明 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的有效证明文件 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 的简历、有效身份证 明复印件 母公司最近两年无违 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 明原件 母公司以往两个完整 会计年度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原件 市级、区 级 设立典当行 300 303 终止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 47 — 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 明或租用合同 典当经营许可证书正 副本原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 具的注销通知书原件 及复印件 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 本原件 所有权证 明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从市金融局取 得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批复或意 见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典当行设立分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支机构 终止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市级 典当行设立分 权限委托下放滨海新区实施) 支机构 终止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311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资信证明 312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资信证明 从市金融局取 得 从举办单位、 资产评估机构 取得 从举办单位、 资产评估机构 取得 307 308 309 310 313 314 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 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 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 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 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 48 — 典当行设立分 支机构 典当行设立分 支机构 变更 变更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区政务服务办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315 住所证明 住所证明 自有房产的, 出示房屋产权 证明并提交复 印件,加盖产 权单位公章; 租赁房屋的, 提交有效期内 租期一年以上 的租赁合同及 该房屋产权证 明和复印件; 无偿使用他人 房屋的,提交 房屋产权证明 文件和房屋合 法授权人出具 的房屋授权无 偿使用证明; 无偿使用他人 租赁房屋的, 提交房屋产权 证明文件,有 效期内租期一 年以上的租赁 合同的复印件 和房屋合法授 权人出具的房 屋授权无偿使 用证明;使用 国家划拨房屋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 49 — 的,提交上级 部门出具的房 屋授权使用证 明 316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法人资格 证明 317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法人资格 证明 318 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基金会、社会服务机 构、宗教活动场所、 批复或意 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 见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 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 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 — 50 — 从事业单位登 记管理部门取 得 从事业单位登 记管理部门取 得 从登记管理机 关取得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注销 市级、区 级 区政务服务办 市级、区 级 区财政局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料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鉴证的上一年度财务 财务报告 报表和审计报告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 个人资格 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 证明 件和复印件 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 格证明;驾驶人、随 车照管人员、随车安 保人员身份证、区级 个人身份 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 证明、无 罪、吸毒行为记录证 犯罪记录 明、区级或部队团级 证明、健 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 康诊断证 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明 及本人有关无传染病、 癫痫、精神病、酗酒、 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 诺 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 保险凭证 险证明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检验评价 合格证明 结果 出具国家医疗卫生机 健康诊断 构开具的医学证明 证明 (HIV 抗体确症检测 从具有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取得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市级、区 级 区财政局 从人社部门取 得 教师资格的认定(市级权限委托滨 海新区实施) 市级、区 级 区教育局 从各区公安机 关、公安交管 部门、医院取 得 校车使用许可 区级 区教育局 校车使用许可 区级 区教育局 校车使用许可 区级 区教育局 区级 区民政局 从保险公司取 得 从公安交管部 门取得 从医院取得 社会福利管理 艾滋病病毒感 染儿童基本生 活费给付审核 — 51 — 报告单,HIV 抗体检测 呈阳性) 325 对公查阅当事人婚姻 登记档案的介绍信、 受委派的查阅人工作 证 326 法院出具的查询函、 律师证、当事人委托 律师查阅婚姻登记档 案的委托书、受托律 师居民身份证 327 328 329 330 331 工作经历 证明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婚姻登记档案 查阅管理 区级 区民政局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婚姻登记档案 查阅管理 区级 区民政局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婚姻登记档案 查阅管理 区级 区民政局 从医院(非自 然死亡的由各 级公安机关出 具)、各级公 证机构取得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婚姻登记档案 查阅管理 区级 区民政局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婚姻登记档案 查阅管理 区级 区民政局 从各级法院取 得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内地居民结婚 登记 区级 区民政局 从部队团以上 政治机关取得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内地居民结婚 登记 区级 区民政局 其他证明、 个人资格 从各级法院、 证明、公 司法部门、各 证证明、 级公证部门、 个人身份 公安机关取得 证明 个人身份 从公安机关取 证明 得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内地居民) 当事人死亡证明(公 安卫生)、查阅人与 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证明 (公安公正)、合理 利用档案的证明材料 (公正)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 个人身份 应提供受托人的有效 证明 身份证件 法院生效司法文书 (再婚、复婚)(内 判决书 地居民) 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 社会关系 登记证明(仅限军人) 证明 — 52 — 从各级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 院、公安和安 全部门等部门 取得 332 配偶医学死亡证明 (再婚) 333 离婚证(再婚、复婚) 社会关系 (内地居民) 证明 334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内地居民) 335 家庭户口簿 336 身份证 337 离婚调解书、离婚判 决书 判决书 338 离婚登记证 社会关系 证明 339 340 341 342 343 健康诊断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个人身份 (内地居民) 证明 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 社会关系 登记证明(仅限军人) 证明 社会关系 结婚证 证明 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 个人身份 和居民户口簿 证明 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 个人身份 和居民户口簿 证明 从医院(非自 然死亡的由各 级公安机关出 具)、各级公 证机关取得 从当事人办理 离婚登记的民 政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各级法院取 得 从当事人办理 离婚登记的民 政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部队团以上 政治机关取得 从民政部门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内地居民结婚 登记 区级 区民政局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内地居民结婚 登记 区级 区民政局 区级 区民政局 区级 区民政局 区级 区民政局 区级 区民政局 区级 区民政局 区级 区民政局 区级 区民政局 区级 区民政局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内地婚姻登记管理 内地居民结婚 登记 出具婚姻证明 管理 出具婚姻证明 管理 出具婚姻证明 管理 出具婚姻证明 管理 内地居民离婚 登记 内地居民离婚 登记 内地居民离婚 登记 内地收养登记管理 解除收养登记 区级 区民政局 内地收养登记管理 内地居民收养 登记 区级 区民政局 — 53 — 344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 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 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 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 查证明 从医院取得 内地收养登记管理 内地居民收养 登记 区级 区民政局 345 个人身份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 证明、财 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务报告、 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 所有权证 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 明、批复 计 或意见 从公安机关、 具备资质的会 计师事务所、 不动产登记部 门、业务主管 单位取得 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管理 慈善组织认定 市级、区 级 区民政局 346 身份证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社会福利管理 347 残疾证 个人身份 证明 从残联取得 社会福利管理 348 学历证明 学历证明 从毕业院校、 教育部门取得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349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 机构申请登记的业务 范围中有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 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 经批准的项目,应当 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 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从国务院决定 许可证或 保留的工商登 许可文件、 记前置审批事 批复或意 项目录中涉及 见 的相关部门取 得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 记 农民专业合作 社分支机构设 立、变更登记 350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资格 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 记 农民专业合作 社分支机构设 立、变更登记 — 54 — 健康诊断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重度残疾人护 理补贴给付审 核 困难残疾人生 活补贴给付审 核 高校毕业生社 保补贴申领 区级、街 区民政局、各 道(乡镇) 街道办事处、 级 各社区 区级、街 区民政局、各 道(乡镇) 街道办事处、 级 各社区 区级 区人社局 设立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设立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351 352 353 354 355 356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 从国务院决定 业务范围涉及法律、 许可证或 保留的工商登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 许可文件、 记前置审批事 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 批复或意 项目录中涉及 项目的,还应当提交 见 的相关部门取 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 得 文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申 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 法人资格 从市场监管部 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 证明 门取得 应当提交此材料) 个人身份 从公安机关取 个人身份证明 证明 得 从相关特种设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 检验评价 备检验检测机 明 结果 构取得 从相关特种设 检验评价 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备检验检测机 结果 构取得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 登记备案 从公安交通管 车登记证明 证明 理部门取得 357 主管部门(出资人) 主体资格证明 358 营业单位经营范围涉 及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 前必须报经审批项目 的,提交有关部门批 准文件 法人资格 证明 从主体资格登 记部门取得 批复或意 见 从国务院决定 保留的工商登 记前置审批事 项目录中涉及 的相关部门取 得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 记 农民专业合作 社设立、变更 登记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 记 农民专业合作 社设立、变更 登记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分支机构设 立、变更登记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分支机构设 立、变更登记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 55 — 359 360 36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营 业单位必须报经批准 的,提交有关的批准 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 印件 从国务院决定 许可证或 保留的工商登 许可文件、 记前置审批事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批复或意 项目录中涉及 见 的相关部门取 得 主管部门(出 资人)为国有 企业或者事业 法人的,提交 国有资产管理 部门出具的国 有资产产权登 记证明。主管 主管部门(出资人) 部门(出资人) 或企业法人出具的资 为集体所有制 财务报告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金数额证明(变更出 企业或者社团 资金额的提供此材料) 组织、民办非 企业单位的, 提交依法设立 的验资机构出 具的验资证明。 主管部门(出 资人)为工会 的,由上一级 工会出具证明 隶属非公司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56 —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分支机构设 立、变更登记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 人分支机构设 立、变更登记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 人分支机构设 立、变更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国务院决定 许可证或 保留的工商登 许可文件、 记前置审批事 批复或意 项目录中涉及 见 的相关部门取 得 362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 项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363 企业名称《准予变更 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 法人资格 执照复印件(变更分 证明 支机构名称的提供此 材料)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主管部门(出资人) 或企业法人出具的资 财务报告 金数额证明(变更出 资金额的提供此材料) 364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分支机构设 立、变更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分支机构设 立、变更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主管部门(出 资人)为国有 企业或者事业 法人的,提交 国有资产管理 部门出具的国 有资产产权登 记证明;主管 部门(出资人)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为集体所有制 企业或者社团 组织、民办非 企业单位的, 提交依法设立 的验资机构出 具的验资证明; 主管部门(出 资人)为工会 非公司企业法 人分支机构设 立、变更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 57 — 的,由上一级 工会出具证明 365 366 367 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 律、行政法规和国务 从国务院决定 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 许可证或 保留的工商登 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 许可文件、 记前置审批事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批复或意 项目录中涉及 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见 的相关部门取 (变更经营范围的提 得 供此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 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个人身份 从公安机关取 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证明 得 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 件 从国务院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许可证或 保留的工商登 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 许可文件、 记前置审批事 准的,提交有关的批 批复或意 项目录中涉及 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 见 的相关部门取 印件 得 — 58 —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分支机构设 立、变更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设立、变更 登记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设立、变更 登记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368 主管部门的出资证明 资信证明 主管部门(出 资人)为国有 企业或者事业 法人的,提交 国有资产管理 部门出具的国 有资产产权登 记证明;主管 部门(出资人) 为集体所有制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企业或者社团 组织、民办非 企业单位的, 提交依法设立 的验资机构出 具的验资证明; 主管部门(出 资人)为工会 的,由上一级 工会出具证明 369 主管部门的主体资格 证明 法人资格 证明 从主体资格登 记部门取得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370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 职文件和身份证件 个人身份 证明 身份证从公安 机关取得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371 经营范围中涉及到前 置许可事项的批准文 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 件 许可证或 从国务院决定 许可文件、 保留的工商登 批复或意 记前置审批事 见 项目录中涉及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设立、变更 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设立、变更 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设立、变更 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设立、变更 登记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 59 — 的相关部门取 得 372 373 374 375 376 撤销法人分支机构的 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 批复或意 从业务主管部 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被 见、法人 门、市场监管 撤销分支机构的营业 资格证明 部门取得 执照复印件(撤销分 支机构的提交此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 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个人身份 从公安机关取 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证明 得 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 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 从国务院决定 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 许可证或 保留的工商登 目,应当提交有关的 许可文件、 记前置审批事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批复或意 项目录中涉及 件复印件(变更经营 见 的相关部门取 范围中含有前置审批 得 事项的提交此材料) 主管部门(出资人) 出具的关于更改经济 从主管部门 批复或意 性质的批准文件或证 (出资人)处 见 明文件(变更经济性 取得 质的提交此材料) 主管部门(出资人) 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 人的免职证明、新任 — 60 —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设立、变更 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设立、变更 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设立、变更 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设立、变更 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设立、变更 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 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提交此材料) 377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明或验资证明或工会 出具证明(变更注册 资金的提交此材料) 所有权证 明、财务 报告 主管部门(出 资人)为国有 企业或者事业 单位法人的, 提交国有资产 管理部门出具 的国有资产产 权登记证明; 主管部门(出 资人)为集体 所有制企业或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者社团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 位的,提交依 法设立的验资 机构出具的验 资证明;主管 部门(出资人) 为工会的,由 上一级工会出 具证明。 37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 副本原件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 人设立、变更 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 人设立、变更 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 61 — 379 380 变更(营业)期限证 明文件(如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 营业期限变更必须报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需提交批准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 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 身份证明复印件(变 更负责人时提交此文 件) 批复或意 见 从国务院决定 保留的工商登 记前置审批事 项目录中涉及 的相关部门取 得 个人身份 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 分支机构变更 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身份证从公安 机关取得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 分支机构变更 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381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 印件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382 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 印件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383 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 本的复印件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公告 在省级以上报 纸上公告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 的报纸原件, 并自公告之日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起 45 日后申请 变更登记;在 申请变更时应 提交由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署 384 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 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 或债务担保证明(减 少注册资本时提交此 文件) — 62 — 外商投资企业 分支机构变更 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 分支机构变更 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 分支机构设立 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 变更登记 的并加盖公司 公章的债务清 偿报告或债务 担保证明。 385 386 387 388 股权转让协议、依法 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 让的声明、股权受让 方的主体资格证明以 及外商投资企业法律 法人资格 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证明、判 如经人民法院依法裁 决书 定划转股权的,应当 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 书。(股东变更时提 交此文件)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批复和批准证书副 本 1)、涉及前置审批 批复或意 的还应提交前置审批 见 文件及证明(经营范 围变更时提交此文件) 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 品经营的,申请人还 其他证明 应当提交自动设备的 产品合格证明 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文件 批复或意 见 从市场监管部 门、人民法院 取得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国务院决定 保留的工商登 记前置审批事 项目录中涉及 的相关部门取 得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设备生产厂 家或第三方机 构取得 食品经营许可 核发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外汇管理部 门取得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设立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设立、变 更登记 — 63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设立、变 更登记 设立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设立、变 更登记 设立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设立、变 更登记 设立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资格证发证 部门取得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设立、变 更登记 设立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设立、变 更登记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公证证明 从法定登记机 关取得其姓名 (名称)变更 的证明文件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设立、变 更登记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批复或意 见 390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 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 证明和住所证明 法人资格 证明、个 人身份证 明、居住 证明 391 资信证明 资信证明 职业资格证明 个人资格 证明 389 392 393 394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 派代表信息表及身份 证复印件(变更执行 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 表时提交) 合伙人姓名(名称) 变更的证明文件(变 更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时提交) — 64 — 从国务院决定 保留的工商登 记前置审批事 项目录中涉及 的相关部门取 得 主体资格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身份 证明从公安机 关取得;住所 证明从不动产 登记部门取得 从与该外国合 伙人有业务往 来的金融机构 取得 395 396 397 398 399 400 资信证明(变更合伙 人承担责任方式) 资信证明 合伙人住所变更的证 明文件(变更合伙人 住所证明 住所时提交)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 法人资格 其分支机构登记营业 证明 执照正副本原件 境内人民币利润或者 其他人民币合法收益 再投资的资本项目外 批复或意 汇业务核准件等相关 见 证明文件(变更出资 时间、出资方式时提 交) 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 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 个人身份 明和住所证明、全体 证明、法 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 人资格证 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 明、居住 书和外商投资企业法 证明 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 书(入伙变更时提交)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 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 个人身份 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 证明 身份证明复印件 从与该外国合 伙人有业务往 来的金融机构 取得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从法定登记机 关取得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从外汇管理部 门取得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主体资格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身份 证明从公安机 关取得;住所 证明从不动产 登记部门取得 身份证从公安 机关取得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设立、变 更登记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设立、变 更登记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设立、变 更登记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分支机构 设立、变更登 记 设立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设立、变 更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设立、变 更登记 — 65 — 401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批复或意 见 402 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 印件 法人资格 证明 403 404 405 406 隶属合伙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变更名称、 法人资格 变更企业类型、变更 证明 经营范围、变更经营 期限时提交) 个人资格 作业人员证 证明 个人身份 身份证明复印件 证明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 定复审必须参加考试 培训考试 的,还应当提交相应 结果 的考试合格证明 407 学历证明 40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 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 批准的,提交有关的 批准文件或 者许可 — 66 — 从国务院决定 保留的工商登 记前置审批事 项目录中涉及 的相关部门取 得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分支机构 设立、变更登 记 设立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分支机构 设立、变更登 记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 企业分支机构 设立、变更登 记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相关考试机 构取得 从毕业院校取 得 从国务院决定 许可证或 保留的工商登 许可文件、 记前置审批事 批复或意 项目录中涉及 见 的相关部门取 学历证明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区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公司(分公司)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设立 证件复印件 得 409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以及董事、监事和经 理的任职文件(股东 会决议由股东签署, 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 事签字) 法人资格 证明 自然人股东身 份证明从公安 机关取得;法 人股东主体资 格证明从主体 资格登记部门 取得 公司(分公司)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410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 范围中有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 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 批准的项目, 提交 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 可证件的复印件 从国务院决定 许可证或 保留的工商登 许可文件、 记前置审批事 批复或意 项目录中涉及 见 的相关部门取 得 公司(分公司)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4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 必须报经批准的,提 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 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公司(分公司)登记 分公司设立、 变更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412 分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分公司)登记 分公司设立、 变更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413 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 司《准予变更登记通 知书》复印件、变更 后公司《企业法人营 公司(分公司)登记 分公司设立、 变更登记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国务院决定 许可证或 保留的工商登 许可文件、 记前置审批事 批复或意 项目录中涉及 见 的相关部门取 得 法人资格 从市场监管部 证明 门取得 法人资格 证明 准予变更登记 通知书、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从市场监管部 — 67 — 业执照》复印件(办 理因公司名称变更而 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 时提交此材料) 414 415 416 417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 营范围中有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 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 经批准的项目,提交 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 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 可证明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的 经营范围中涉及《工 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 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 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事项的通知》中规定 的项目,提交相关批 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的复印件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 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 件 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 明 — 68 — 门取得 从国务院决定 许可证或 保留的工商登 许可文件、 记前置审批事 批复或意 项目录中涉及 见 的相关部门取 得 公司(分公司)登记 分公司设立、 变更登记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国务院决定 许可证或 保留的工商登 许可文件、 记前置审批事 批复或意 项目录中涉及 见 的相关部门取 得 公司(分公司)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 变更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批复或意 见 从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 取得 公司(分公司)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法人资格 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 明从公安机关 取得;法人主 体资格证明从 公司(分公司)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主体资格登记 部门取得 418 419 420 421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 所有权证 证明。涉及发起人首 明、财务 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 报告 的,提交已办理财产 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 件 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 权机构颁发的各合伙 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合伙企业变更企业 个人资格 类型的,应当办理企 证明 业名称变更,普通合 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 普通合伙企业的,提 交此文件) 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 证明、入伙协议以及 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 法人资格 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证明 (新合伙人入伙的, 提交此文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申 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 法人资格 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 证明 应当提交此文件) 从会计师事务 所取得 公司(分公司)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国家有关部 门或授权机构 等职业资格主 管部门取得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 变更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自然人身份证 明从公安机关 取得;法人主 体资格证明从 主体资格登记 部门取得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 变更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 变更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设立 — 69 — 422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 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 经营项目,须提交有 关批准文件 423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 格证明(事业法人登 记证书复印件、社团 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 复印件) 424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 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 经营项目,须提交有 关批准文件 425 426 批复或意 见 从国务院决定 保留的工商登 记前置审批事 项目录中涉及 的相关部门取 得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 变更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法人资格 证明 从主体资格登 记部门取得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 设立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批复或意 见 从国务院决定 保留的工商登 记前置审批事 项目录中涉及 的相关部门取 得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 设立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职业资格主 管部门取得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 设立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法定评估机 构取得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 设立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 个人资格 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 证明 的职业资格证明的, 提交相应证明 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 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 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 检验评价 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 结果 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作价证明件 — 70 — 427 428 429 430 43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 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 个人身份 件:执行事务合伙人 证明 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 表的委托书 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属 于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 批复或意 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见 目的,还应当提交批 准文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申 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 法人资格 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 证明 应当提交此材料) 原许可证书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身份证从公安 机关取得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 设立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国务院决定 保留的工商登 记前置审批事 项目录中涉及 的相关部门取 得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合伙企业分支 机构设立、变 更登记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合伙企业分支 机构设立、变 更登记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仅申 请增项、改变 许可级别或者 换证且无法在 线核验时提供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许可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无法 在线核验时, 申请单位负责 提供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许可 特种设备安装、 改造、维修单 位资质许可 (市级权限全 部委托下放各 区实施) 特种设备安装、 改造、维修单 位资质许可 (市级权限全 部委托下放各 区实施) — 71 — 432 433 434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原许可证书 原许可证书 法人资格 证明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435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法人资格 证明 436 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 资格证明复印件 1 份 个人资格 证明 — 72 —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无法 在线核验时, 申请单位负责 提供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仅申 请增项、改变 许可级别或者 换证且无法在 线核验时,申 请单位负责提 供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仅申 请增项、改变 许可级别或者 换证且无法在 线核验时,申 请单位负责提 供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无法 在线核验时, 申请单位负责 提供 从市场监管部 门、行业主管 部门和企业单 位等部门取得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许可 特种设备制造 单位资质许可 (市级权限委 托滨海新区实 施)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许可 特种设备制造 单位资质许可 (市级权限委 托滨海新区实 施)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许可 特种设备设计 单位资质许可 (市级权限委 托滨海新区实 施)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许可 特种设备设计 单位资质许可 (市级权限委 托滨海新区实 施)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437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 主要计量设备有效检 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 件1份 438 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 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明 检验评价 结果 从天津市计量 监督检测科学 研究院等法定 计量检定机构 取得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动产抵押 个人身份证从 公安机关取得; 法人资格证明 动产抵押 从市场监管部 门或其他发证 部门取得 个人身份证从 公安机关取得; 法人资格证明 动产抵押 从市场监管部 门或其他发证 部门取得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注销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439 抵押人、抵押权人主 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 人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身份 证明、法 人资格证 明 440 抵押人、抵押权人主 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 人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身份 证明、法 人资格证 明 441 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 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身份证从公安 机关取得 动产抵押 注销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个人身份 证明、法 人资格证 明 个人身份证从 公安机关取得; 法人资格证明 动产抵押 从市场监管部 门或其他发证 部门取得 设立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442 抵押人、抵押权人主 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 人身份证明文件 — 73 — 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 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明 指定试验机构按照 OIML 国际规则出具的 OIML 证书/报告的核 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身份 证明 身份证从公安 机关取得 动产抵押 检验评价 结果 从市场监管总 局指定试验机 构取得 445 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 所做的试验报告 检验评价 结果 446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法人资格 证明 443 444 447 原许可证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448 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属 于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 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的,还应当提交批 准文件 批复或意 见 — 74 —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市级权限委托 下放滨海新区)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申请单位委 托的有 CMA 资 质的技术机构 取得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市级权限委托 下放滨海新区)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压力容器(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 充装单位资质许可(市级权限委托 下放各区实施)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压力容器(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 充装单位资质许可(市级权限委托 下放各区实施)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仅申 请增项、改变 许可级别或者 换证且无法在 线核验时,申 请单位负责提 供 从国务院决定 保留的工商登 记前置审批事 项目录中涉及 的相关部门取 得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分支 机构设立、变 更登记 设立 449 450 451 452 453 454 455 456 营业执照正、副本(申 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 法人资格 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 证明 应当提交此材料) 个人身份 业主身份证明 证明 生产加工场所所有权 证明材料或者与生产 所有权证 加工场所所有权人签 明 订的场所租赁合同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 登记备案 坊登记证》 证明 个人身份 营业执照、业主身份 证明、法 证明 人资格证 明 生产加工场所所有权 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与 所有权证 所有权人签订的场所 明 租赁合同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 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 法人资格 的,应当提交营业执 证明 照正、副本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 件 批复或意 见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合伙企业分支 机构设立、变 更登记 设立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核发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核发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市场监管部 门、公安机关 取得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延续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延续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 设立、变更登 记 设立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 设立、变更登 记 设立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从国务院决定 保留的工商登 记前置审批事 项目录中涉及 的相关部门取 得 — 75 — 457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 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 的,应当提交营业执 照正、副本 45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 件 批复或意 见 从国务院决定 保留的工商登 记前置审批事 项目录中涉及 的相关部门取 得 459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 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 的,应当提交营业执 照正、副本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46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 件 批复或意 见 从国务院决定 保留的工商登 记前置审批事 项目录中涉及 的相关部门取 得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 分支机构设立、 设立 变更登记 461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 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 的,应当提交营业执 照正、副本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 分支机构设立、 变更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46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 件 批复或意 见 从国务院决定 保留的工商登 记前置审批事 项目录中涉及 的相关部门取 得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 分支机构设立、 变更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 76 —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 设立、变更登 记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 设立、变更登 记 变更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 分支机构设立、 设立 变更登记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463 464 465 466 467 468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 原许可证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市级 权限委托滨海新区实施,车用瓶、 焊接绝热气瓶以外的气瓶检验机 构委托其他区实施)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仅申 请增项、改变 许可级别或者 换证且无法在 线核验时,申 请单位负责提 供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市级 权限委托滨海新区实施,车用瓶、 焊接绝热气瓶以外的气瓶检验机 构委托其他区实施) 从学校、市人 社局取得 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零售) 药品零售企业 筹建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学校、市人 社局取得 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零售) 药品经营许可 证核发、变更、 变更 换证(零售)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零售) 药品经营许可 证核发、变更、 变更 换证(零售)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从市人社局取 得 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零售) 药品经营许可 证核发、变更、 变更 换证(零售)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 个人资格 责人的学历、执业资 证明、学 格或职称证明、个人 历证明 简历 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 任命文件,变更后企 个人资格 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 证明、学 人的学历、职称(交验 历证明 原件) 房屋产权证或使用权 所有权证 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 明 件(交验原件) 与增加经营范围相适 应的技术人员相关情 个人资格 况,依法经过资格认 证明 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 员资格证书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市级、区 级 区市场监管局 — 77 — 469 470 471 472 473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的 学历、职称 个人资格 证明、学 历证明 营业场所、仓库平面 所有权证 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 明 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 的地理位置图、平面 图、房屋产权证明文 所有权证 件或者租赁协议(附 明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复印件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 的地理位置图、平面 图、房屋产权证明文 所有权证 件或者租赁协议(附 明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复印件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 等级培训合格证书, 个人资格 或高等体育专业学历、 证明、学 体育教师、职业社会 历证明 体育指导员、教练员、 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 从学校、市人 社局取得 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零售)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零售)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 延续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 延续 从体育行政主 管部门、高等 院校取得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认 定 474 申请晋升的,需提交 原技术等级证书 个人资格 证明 从体育行政主 管部门取得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认 定 475 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对退出现役残疾军人集中供养的 确定 — 78 — 药品经营许可 证核发、变更、 变更 换证(零售) 药品经营许可 证核发、变更、 核发(延续) 换证(零售)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延续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核发 区级 区市场监管局 二、三级社会 体育指导员技 术等级称号认 定 区级 区体育局 二、三级社会 体育指导员技 术等级称号认 定 区级 区体育局 区级 区退役军人局 个人身份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476 身份证和户口簿 477 居民户口簿 478 牺牲人员牺牲情节的 描述和有关证明材料 其他证明 479 身份证 个人身份 证明 480 481 与原残疾等级明显不 符的医疗诊断证明 (调整等级) 残请鉴定表(补办、 调整等级) 健康诊断 证明 检验评价 结果 482 综合报告及公示报告 其他证明 483 身份证和户口簿 个人身份 证明 484 参加养老保险情况证 明 社保证明 485 申请人评残时的原始 医疗证明 健康诊断 证明 486 身份证和户口簿 个人身份 证明 487 迁出地出具的《转移 关系证明信》 其他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牺牲人员管 理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当时受伤治 疗医疗机构取 得 从指定的医疗 卫生机构取得 从户籍所在地 的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人社部门取 得 从当时受伤治 疗医疗机构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申请人原户 籍所在地的县 级以上退役军 人事务部门取 得 在乡老复员军人身份认定及定期 定量补助给付 烈士评定 烈士评定 烈士评定 区级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区退役军人局 区退役军人局 区退役军人局 区退役军人局 伤残等级评定 市级、区 级 区退役军人局 伤残等级评定 市级、区 级 区退役军人局 伤残等级评定 市级、区 级 区退役军人局 伤残等级评定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区退役军人局 区退役军人局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市级、区 级 区退役军人局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市级、区 级 区退役军人局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市级、区 级 区退役军人局 — 79 — 488 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 份证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的确认和变更 已满 18 周岁 区级 区委统战部 (区民宗委) 489 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 现父母子女关系的, 需提供《出生医学证 明》或公安机关出具 的曾经同户籍关系证 明或公证部门的公证 书 社会关系 证明 《出生医学证 明》从医疗保 健机构取得; 曾经同户籍关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的确认和变更 系证明从公安 相关部门取得; 公证书从公证 部门取得 已满 18 周岁 区级 区委统战部 (区民宗委) 490 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 份证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未满 18 周岁 区级 区委统战部 (区民宗委) 491 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 现父母子女关系的, 需提供《出生医学证 明》或公安机关出具 的曾经同户籍关系证 明或公证部门的公证 书 社会关系 证明 未满 18 周岁 区级 区委统战部 (区民宗委) 492 申请人亲属身份证明 材料 社会关系 证明 侨眷身份认定 区级 区委统战部 (区政府侨办) 493 申请人与亲属关系证 社会关系 侨眷身份认定 区级 区委统战部 — 80 —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的确认和变更 《出生医学证 明》从医疗保 健机构取得; 曾经同户籍关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的确认和变更 系证明从公安 相关部门取得; 公证书从公证 部门取得 从市侨办、公 安机关、原住 在国中国使领 馆或国外有关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部门、外省市 侨办等部门取 得 从公安机关或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明 证明 494 委托监护公证书 公证证明 495 申请人父(母)华侨 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受种者预防接种异常 反应诊疗经过及病历 申请者身份证明(身 份证、出生证或户口 本等)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 查诊断结论或鉴定结 论材料,机体损伤等 级结论 健康诊断 证明 公证机构取得 从公证机构取 得 从驻外使领馆 或住在国政府 部门取得 从就诊的医疗 机构取得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496 497 498 499 居民户口簿 500 个人身份证明 501 婚姻证明 502 企业章程 50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 504 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健康诊断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社会关系 证明 登记备案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天津市预防 接种异常反应 调查诊断专家 组取得 从户籍地公安 机关取得 从户籍地公安 机关取得 从民政部门取 得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区政府侨办) 区委统战部 (区政府侨办) 华侨子女来津接受义务教育身份 证明核发 区级 华侨子女来津接受义务教育身份 证明核发 区级 区委统战部 (区政府侨办)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市级、区 级 区卫生健康委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市级、区 级 区卫生健康委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市级、区 级 区卫生健康委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区卫生健康委 区卫生健康委 区卫生健康委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 申请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 申请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 申请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 81 — 505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建筑、结构、房地产 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 管理人员不少于 4 人 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 同、社保证明 个人资格 证明、社 保证明 506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 2 人的资格证书和劳 动合同、社保证明 个人资格 证明、社 保证明 507 企业经济、技术、财 个人资格 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证明、社 专职技术人员的职称 保证明 证件、社保证明 508 企业统计业务负责人 任职文件和职称证 — 82 — 个人资格 证明、社 保证明 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证书(职 称证)从人社 部门或具有核 发职称证书资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 格的部门取得; 社会保险缴纳 证明从人社部 门取得 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证书(职 称证)从人社 部门或具有核 发职称证书资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 格的部门取得; 社会保险缴纳 证明从人社部 门取得 职称证件从人 社部门或具有 核发职称证书 资格的部门取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 得;社会保险 缴纳证明从人 社部门取得 资格证书(职 称证)从人社 部门或具有核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 发职称证书资 格的部门取得; 申请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申请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核定等级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核定等级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509 510 511 已开发项目的有关证 明材料(竣工项目: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 案书(近三年的竣工 项目面积,参照标 准)、在建项目:立 项文件、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证书(正、副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格 证书正、副本原件 512 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 51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 件 514 消防设计文件 515 被征收人及配偶的身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资质证明 资质证明 批复或意 见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设计图纸 或方案 个人身份 社会保险缴纳 证明由人社部 门取得;身份 证从公安机关 取得 建设工程竣工 验收备案书、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从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 取得;立项文 件从发展改革 委或其他审批 部门取得,建 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从规划和 自然资源部门 取得 从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取得 从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取得 从临时性建筑 的批复单位取 得 从规划相关部 门取得 从具有资质的 设计单位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 核定等级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 核定等级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 注销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市级、区 级 区住房建设委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公租房(安置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区住房建设委 区住房建设委 — 83 — 份证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社会关系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社会关系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516 家庭户口簿 517 结婚证 518 户口簿 519 结婚证 520 身份证 521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 缴存证明 社保证明 522 身份证 个人身份 证明 523 家庭住房有关证明 所有权证 明 524 家庭成员户口簿 525 婚姻证明材料 526 家庭收入财产核查单 收入证明 527 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 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 84 — 个人身份 证明 社会关系 证明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民政部门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民政部门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社保证明从人 社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项目所在地 的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民政部门取 得 从各区民政局 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类)资格 公租房(安置 类)资格 公租房(安置 类)资格 定向安置经济 适用住房资格 定向安置经济 适用住房资格 定向安置经济 适用住房资格 限价商品房住 房 限价商品房住 房 限价商品房住 房 限价商品房住 房 限价商品房住 房 限价商品房住 房 住房租赁补贴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528 未取得“三种补贴” 资格的家庭:家庭户 籍地住房和现住房情 况证明材料 所有权证 明 529 履约担保材料 公证证明 530 已取得“三种补贴”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补贴、廉租住房租房 个人身份 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 证明 房补贴)资格的家庭: “三种补贴”申请人 本人身份证明 《天津市公有 住房租赁合同》 从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取得; 《天津市房屋 租赁合同》及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天津市房屋 租赁登记备案 证明》从辖区 租赁管理部门 取得 从公证部门取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 资格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公共租赁住房 资格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公共租赁住房 资格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 85 — 531 已取得“三种补贴”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补贴、廉租住房租房 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 房补贴)资格的家庭: 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 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 二级盲的,应提供相 应残疾等级的第二代 《残疾人证》;有伤 残军人且残疾等级在 六级(含)以下的, 应提供《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军人证》和 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 个人身份 开具的肢体、视力残 证明 疾证明。持有《天津 市定期补助人员证》 的退役军人;持有计 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制度《扶助证》的“计 划生育特殊困难家 园”;持有相应表彰 证书的国家、省部级 表彰奖励获得者、全 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 和先进工作者;持有 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 的《见义勇为先进个 人》、《见义勇模范 — 86 — 第三代《残疾 人证》从残疾 人联合会取得; 《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军人 证》从部队取 得;退役军人 《天津市定期 补助人员证》 从退役军人事 务管理局取得; 计划生育特殊 困难家庭《扶 助证》从民政 部门取得;国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家、省部级表 彰奖励获得者、 《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 从国家部门或 者省部级表彰 部门取得; 《见义勇为先 进个人》、《见 义勇模范荣誉 称号》从天津 市人民政府取 得;《干部证》 《消防证》 《学员证》从 公共租赁住房 资格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荣誉称号》荣誉证书; 持有天津市人民政府 救援总队政治部颁发 的国家综合型消防救 援队伍《干部证》《消 防证》《学员证》的 消防救援人员;经由 民政部门提供需优先 保障的的年满 18 周岁 孤儿名单;其他符合 国家和我市公共租赁 住房优先安排条件的, 以相应文件要求为准 天津市消防救 援总队取得; 优先保障年满 18 周岁孤儿名 单从民政部门 取得;其他符 合国家和我市 公共租赁住房 优先安排条件 的,从国家和 天津市相关部 门取得。 — 87 — 532 533 已取得“三种补贴”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补贴、廉租住房租房 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 房补贴)资格的家庭: 《天津市廉租住房实 个人资格 物配租补贴资格证 证明 明》、《天津市廉租 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 明》或《天津市经济 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 证明》 未取得“三种补贴” 个人身份 资格的家庭:家庭成 证明 员户口簿 从区住房和城 乡建部门取得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 资格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 资格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 资格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534 未取得“三种补贴” 资格的家庭:婚姻情 况证明 社会关系 证明 结婚证、离婚 证、裁定书、 调解书从民政 部门、法院等 取得 535 未取得“三种补贴” 资格的家庭:本人及 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 资格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536 家庭户口簿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住房租赁补贴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收入证明 房产证明从不 动产登记部门 取得;机动车 辆所有权证明 从公安交管部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住房租赁补贴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537 家庭成员上年收入及 家庭财产相关证明材 料 — 88 — 538 家庭住房有关证明 所有权证 明 539 《天津市房屋租赁登 记备案证明》 登记备案 证明 540 出租人他处住房情况 证明 所有权证 明 541 承租人出具的《资格 证明》 个人资格 证明 542 出租人及承租人二代 身份证 个人身份 证明 543 出租房屋证明材料 所有权证 明 双方及子女的身份证 (户口页) 双方的结婚证 个人身份 证明 社会关系 544 545 门取得;注册 资本证明从市 场监管部门取 得;上年收入 证明从所在单 位等取得 从项目所在地 的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天津市房屋 租赁登记备案 证明》从申请 的各区租赁登 记备案部门取 得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资格证明》 从申请的各区 住房保障管理 中心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天津市房地 产权证》从不 动产登记部门 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民政部门取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住房租赁补贴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出租人补贴资 格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出租人补贴资 格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出租人补贴资 格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出租人补贴资 格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出租人补贴资 格 区级 区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再生育子女许可 区级 各街道办事处 再生育子女许可 区级 各街道办事处 — 89 — 证明 得 546 退休证和领取退休金 凭证 个人资格 证明 从人社部门取 得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 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认定 547 复转军人相关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从所在部队取 得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 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认定 548 在学证明 学历证明 从教育部门取 得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 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认定 549 身份证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 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认定 550 诊断证明和治疗病历 健康诊断 证明 从医院取得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 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认定 551 家庭户口簿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 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认定 552 残疾人证 个人身份 证明 从残联取得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 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认定 553 结婚证 个人身份 证明 从民政部门取 得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 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认定 554 刑满释放相关材料 个人资格 证明 从司法机关取 得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 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认定 555 低保证及低保金发放 记录 个人资格 证明 从民政部门取 得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 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认定 — 90 —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556 离婚协议、法院判决 书(民事调解书)或 公证书或丧偶相关材 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民政部门、 法院、公证部 门等取得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 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认定 557 收养登记证或其他相 关材料 个人资格 证明 从民政部门取 得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 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认定 558 户口簿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社会福利管理 559 残疾证 个人身份 证明 从残联取得 社会福利管理 社会福利管理 孤儿基本生活 费给付审核 孤儿基本生活 费给付审核 560 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 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 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 公告 从医院(非自 然死亡的由各 级公安机关出 具)、各级公 证机关取得 561 孤儿与监护人之间的 关系证明 社会关系 证明 从公安机关或 民政部门取得 社会福利管理 562 身份证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社会福利管理 563 户口簿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社会福利管理 564 低保低收入证明 其他证明 从区民政局取 社会福利管理 重度残疾人护 理补贴给付审 核 重度残疾人护 理补贴给付审 核 困难残疾人生 活补贴给付审 核 困难残疾人生 活补贴给付审 核 困难残疾人生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 91 — 得 活补贴给付审 核 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给付 审核 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给付 审核 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给付 审核 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给付 审核 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给付 审核 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给付 审核 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给付 审核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社会救助管理 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给付 审核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社会救助管理 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给付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565 非义务教育阶段在学 证明 学历证明 从学校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566 丧劳证明 其他证明 从区人社部门 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567 残疾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从残联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568 人口失踪证明 其他证明 从各级法院等 相关部门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569 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户 籍地不享受低保证明 其他证明 从户籍地民政 部门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570 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 从工作单位取 得 社会救助管理 571 诊断证明(病例) 健康诊断 证明 从医院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572 死亡证明 健康诊断 证明 573 就失业证 其他证明 — 92 — 从医院(非自 然死亡的由各 级公安机关出 具)、各级公 证机关取得 从区人社部门 取得 审核 574 就失业证 其他证明 从区人社部门 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给付审核 575 人口失踪证明 其他证明 从各级法院等 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给付审核 从医院(非自 然死亡的由各 级公安机关出 具)、各级公 证机关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给付审核 576 死亡证明 健康诊断 证明 577 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 从工作单位取 得 社会救助管理 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给付审核 578 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户 籍地不享受低保证明 其他证明 从户籍地民政 部门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给付审核 579 诊断证明(病例) 健康诊断 证明 从医院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给付审核 580 丧劳证明 其他证明 从区人社部门 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给付审核 581 残疾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从残联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给付审核 582 非义务教育阶段在学 证明 学历证明 从学校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给付审核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 93 — 583 外地户籍人员提供居 住证 居住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社会救助管理 临时救助给付 审核 584 刑满释放证明 其他证明 从司法部门取 得 社会救助管理 临时救助给付 审核 585 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 从工作单位取 得 社会救助管理 临时救助给付 审核 586 支出证明 缴费凭证 从医院取得 社会救助管理 临时救助给付 审核 587 588 589 《民用爆炸物 品生产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 从国防科工委 业、销售企业、使用 取得;《民用 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 许可证或 爆炸物品销售 分别提供的《民用爆 许可文件、 许可证》从省 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批复或意 级国防科技工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 见 业主管部门取 许可证》、《民用爆 得;《民用爆 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炸物品购买许 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 可证》从公安 机关取得 同意互联网上网服务 批复或意 从文化和旅游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 营业场所筹建通知书 见 部门取得 络安全审核 复印件 从不动产登记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 社会关系 部门、银行、 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明材料 证明 公安局、民政 — 94 —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街 各街道办事处、 道(乡镇) 各社区 级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局等部门取得 590 身体健康证明 健康诊断 证明 591 有效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从中国海关天 津出入境检验 检疫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所有权证 明 个人资格 证明 592 593 594 595 596 597 房屋产权证、租赁合 同或其他合法使用证 明 驾驶员、押运员从事 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 证明 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 运输的资质证明 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 生产、经营的资质证 明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 道路运输证明 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 和包装合格证明 资质证明 资质证明 资质证明 检验评价 结果 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从交通运输部 门取得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从交通运输部 门取得 从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取 得 从交通运输部 门取得 从质量监督主 管部门取得 598 金库、保管箱库设计、 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 个人身份 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 证明 说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599 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 业场所、金库周边环 境平面图 从安防工程方 案设计、施工 单位取得 设计图纸 或方案 新建、改建金 融机构营业场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 所和金库安全 设施建设方案及工程验收许可 防范设施建设 方案许可 新建、改建金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 融机构营业场 设施建设方案及工程验收许可 所和金库安全 — 95 — 600 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 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 场所、金库建设的批 准文件 批复或意 见 从申请单位上 级主管部门取 得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 设施建设方案及工程验收许可 601 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 管线敷设图、监控室 设计图纸 布置图、物防设施设 或方案 计结构图 从安防工程方 案设计单位取 得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 设施建设方案及工程验收许可 602 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 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 书 设计图纸 或方案 从安防工程方 案设计、施工 单位取得或申 请单位自行提 供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 设施建设方案及工程验收许可 603 安全产品检验报告、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证书 检验评价 结果 从安防工程方 案设计、施工 单位取得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 设施建设方案及工程验收许可 604 出入境证件 个人身份 证明 605 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 96 — 从大陆公安出 入境管理部门、 大陆及台湾居民往来两地通行证 台湾地区证件 及签注 签发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 国(省市)台 大陆及台湾居民往来两地通行证 办、申请人工 及签注 作单位或者上 防范设施建设 方案许可 新建、改建金 融机构营业场 所和金库安全 防范设施建设 方案许可 新建、改建金 融机构营业场 所和金库安全 防范设施建设 方案许可 新建、改建金 融机构营业场 所和金库安全 防范设施建设 方案许可 新建、改建金 融机构营业场 所和金库安全 防范设施建设 方案许可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大陆居民往来 台湾通行证签 发及签注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大陆居民往来 台湾通行证签 发及签注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级主管单位取 得 有效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607 出入境证件 个人身份 证明 608 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609 出入境证件 个人身份 证明 610 出入境证件 个人身份 证明 611 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612 身份证 个人身份 证明 613 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606 从台湾地区身 大陆及台湾居民往来两地通行证 份证明签发部 及签注 门取得 从大陆公安出 入境管理部门、 大陆及台湾居民往来两地通行证 台湾地区证件 及签注 签发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得 从所属国护照 签发部门、香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港入境事务处 取得 从公安出入境 管理部门、我 普通护照签发、换发、补发及加注 国驻外使领馆 取得 从公安机关、 申请人工作单 普通护照签发、换发、补发及加注 位或者上级主 管单位取得 从公安机关、 申请人工作单 普通护照签发、换发、补发及加注 位或者上级主 管单位取得 从公安机关、 普通护照签发、换发、补发及加注 申请人工作单 台湾居民来往 大陆通行证签 发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台湾居民来往 大陆通行证签 发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护照加注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护照加注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护照补发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换发护照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 97 — 614 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615 放射性物品运输资质 材料和证明文件复印 件 资质证明 616 617 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 的,托运人应当提供 环保部审查批准的 《核与辐射安全分析 报告书》 燃放作业单位、作业 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 定条件的证明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 澳通行证和签注核发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 澳通行证和签注核发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批复或意 见 从生态环境部 门取得 放射性物品运输许可 批复或意 见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618 身份证 个人身份 证明 619 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 的证明 批复或意 见 620 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 书(登记证书) 法人资格 证明 — 98 — 位或者上级主 管单位取得 从公安机关、 申请人工作单 普通护照签发、换发、补发及加注 首次申请护照 位或者上级主 管单位取得 《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证》 放射性物品运输许可 《从业资格证》 从交通运输部 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 申请人工作单 位或者上级主 管单位取得 从本人工作单 位或者上级主 管单位取得 从市场监管部 门、民政或编 制管理部门取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焰火晚会烟花 爆竹燃放许可 得 621 622 主要负责人及参加集 会游行示威活动人员 的身份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及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证》 623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 624 单位养犬所提供的证 明材料 625 犬类免疫证明 626 627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 用、营业前消防安全 检查意见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信息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许可证或 从市场监管部 许可文件、 门、事业单位 法人资格 登记管理部门 证明 取得 个人身份 从公安机关取 证明 得 特殊工作需要 养犬证明从行 业主管部门或 者上级机关取 得;营业执照 法人资格 或事业单位法 证明、批 人登记证等证 复或意见 明文件从市场 监管部门、民 政部门、事业 单位登记管理 部门等取得 从畜牧部门取 检疫证明 得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非机动车登记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养犬登记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养犬登记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资质证明 从消防救援部 门取得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 99 — 628 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副本和复印件), 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 或者成立批准文件 (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的身份证明(身 份证、护照原件和复 印件) 629 其他资质、资格证明 630 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 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营业执照从市 场监管部门取 得;其他组织 法人资格 的登记证书或 证明、批 者成立批准文 复或意见、 件从民政部门、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个人身份 事业单位登记 证明 管理部门取得; 个人身份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有 资质证明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关主管部门取 得 批复或意 见 631 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 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 身份证明 法人资格 证明、个 人身份证 明 632 承运人取得危险货物 道路运输许可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 100 — 从场所所有者 取得 承办者合法成 立的证明从市 场监管部门、 事业单位登记 管理部门等取 得;身份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道路运输部 门取得 区级 公安红桥分局 举办大型群众 性活动安全许 可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举办大型群众 性活动安全许 可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举办大型群众 性活动安全许 可 市级、区 级 公安红桥分局 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许可 剧毒化学品 市级、区 级 红桥交警支队 《机动车驾驶 证》从公安交 管部门取得; 上岗资格从道 路运输部门取 得 身份证从公安 机关取得;上 岗资格从道路 运输部门取得 《机动车行驶 证》从公安机 关车辆管理部 门取得;营运 证从道路运输 部门取得 633 驾驶人员的《机动车 驾驶证》、上岗资格 个人资格 证明 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许可 剧毒化学品 市级、区 级 红桥交警支队 634 押运人员的身份证、 上岗资格 个人身份 证明 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许可 剧毒化学品 市级、区 级 红桥交警支队 635 运输车辆的行驶证、 营运证 资质证明 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许可 除剧毒、爆炸、 放射以外的危 险化学品 市级、区 级 红桥交警支队 636 运输企业取得的工商 营业执照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许可 除剧毒、爆炸、 放射以外的危 险化学品 市级、区 级 红桥交警支队 637 押运人员身份证、上 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个人身份 证明、个 人资格证 明 身份证从公安 机关取得;上 岗资格的证明 文件从道路运 输部门取得 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许可 除剧毒、爆炸、 放射以外的危 险化学品 市级、区 级 红桥交警支队 638 运输企业取得的危险 货物道路运输许可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道路运输部 门取得 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许可 市级、区 级 红桥交警支队 639 驾驶人员驾驶证、上 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个人资格 证明 《机动车驾驶 证》从公安交 管部门取得; 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许可 市级、区 级 红桥交警支队 除剧毒、爆炸、 放射以外的危 险化学品 除剧毒、爆炸、 放射以外的危 险化学品 — 101 — 640 641 642 643 营业执照 划拨宗地涉及占用耕 地的,需提供耕地占 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 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 件复印件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 需提交项目立项及可 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 件复印件,其中经济 适用住房项目需提供 经批准的经济适用住 房建设投资计划复印 件;实行核准、备案 制的项目,需提交核 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法人资格 证明 上岗资格的证 明文件从道路 运输部门取得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营业前消 防安全检查 区级 区消防救援支 队 完税证明 从地方税务机 关取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划拨用地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批复或意 见、登记 备案证明 从建设项目审 批机关、项目 备案部门取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划拨用地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划拨宗地范围内涉及 原国有建设用地的, 需提供地籍调查成果 及划拨前原权属已注 批复或意 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见 涉及土地转用、征收 的,需提供土地转用、 征收的批准文件复印 件 地籍调查成果 及划拨前原权 属已注销的证 明文件从项目 或土地所在地 的区不动产登 记分局或区规 划和资源分局 取得;土地转 用、征收的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划拨用地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 102 — 准文件从市规 划资源局或区 规划和资源分 局取得 644 对于国家和地方尚未 制定用地标准的建设 项目或国家和地方已 编制用地标准但因安 全生产、地形地貌、 工艺技术有特殊要求 需要突破标准的建设 项目,须提交经专家 论证的《节地评价报 告》 检验评价 结果 从具有评估资 质的技术单位 取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划拨用地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 103 — 645 646 647 项目用地原为有色金 属冶炼、石油加工、 化工、焦化、电镀、 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 或污水、垃圾、危险 废物等各类污染集中 处理处置设施用地, 和拟用于居住和公共 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的,应提供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报告(原 件)、土壤污染风险 批复或意 评估报告(原件,涉 见、检验 及时需提供)、专家 评价结果 评审意见(复印件) 及生态环境部门会同 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 评审意见(复印件)。 其中,对于需治理修 复的,还应提供土壤 污染效果评估报告 (原件)、专家评审 意见(复印件)及生 态环境会同自然资源 部门出具的评审意见 (复印件) 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 所有权证 文件 明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设计图纸 (含电子文件) 或方案 — 104 — 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报告、土 壤风险评估报 告、土壤污染 效果评估报告 从有资质的评 价机构取得; 评审意见从生 态环境部门、 规划和自然资 源部门取得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从建设单位委 托的具有相应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划拨用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筑工程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市级、区 级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资质的设计单 位取得 648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 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 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 批复或意 和公共服务设施,应 见 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 部门的意见 从文物主管部 门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筑工程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649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 量技术报告 检验评价 结果 从具有相应测 绘资质单位取 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筑工程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650 工程设计方案涉及文 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 地带,应提交相应文 物主管部门意见 批复或意 见 从文物主管部 门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筑工程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市政工程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市政工程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651 占地类项目,应取得 土地证明文件;非占 地类项目取得批准、 核准、或者备案批复 文件 652 相关协议及证明(通 过公路、河道、铁路、 批复或意 桥梁、城市轨道等相 见 关用地的,需提供有 关土地权属人(单位) 所有权证 明、批复 或意见 土地证明文件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批 准核准备案文 件从市发展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革委、市住房 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或各区行政审 批局取得 从有关土地权 属人(单位) 或交通运输委、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水务局、铁路 局等行业主管 — 105 — 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653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部门取得 设计图纸 或方案 从取得相应设 计资质的中介 单位取得 654 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 明文件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655 原采矿许可证正本、 副本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市规划资源 局取得 656 法定采矿权人的义务 履行情况证明材料 其他证明 资源税缴纳凭 证从税务部门 取得 — 10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市政工程 矿业勘查探矿 采矿许可(采 矿权转让许可、 矿业勘查探矿采矿许可(市级权限 矿产资源开采 采矿权转让 委托滨海新区实施) 许可、矿产资 许可 源勘查许可、 探矿权转让许 可) 矿业勘查探矿 采矿许可(采 矿权转让许可、 矿业勘查探矿采矿许可(市级权限 矿产资源开采 采矿权注销 委托滨海新区实施) 许可、矿产资 申请登记 源勘查许可、 探矿权转让许 可) 矿业勘查探矿 采矿许可(采 矿权转让许可、 矿业勘查探矿采矿许可(市级权限 矿产资源开采 采矿权变更 委托滨海新区实施) 许可、矿产资 申请登记 源勘查许可、 探矿权转让许 可)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657 原采矿许可证 从市规划资源 许可证或 原采矿许可证的正本、 局取得;变更 许可文件、 副本,变更前、后的 前、后的采矿 法人资格 采矿权人营业执照 权人营业执照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658 原采矿许可证 许可证或 (正副本)从 原采矿许可证的正本、 许可文件、 市规划资源局 副本,营业执照原件、 法人资格 取得;营业执 复印件 证明 照从市场监管 部门取得 659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 量技术报告 检验评价 结果 660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 量技术报告 检验评价 结果 661 662 申请无偿使用涉密成 果,须提交相应机关 的公函 属于各级财政投资的 项目,须提交项目批 准文件;属于非财政 投资的项目,须提交 项目合同书、委托函 批复或意 见 批复或意 见 矿业勘查探矿 采矿许可(采 矿权转让许可、 矿业勘查探矿采矿许可(市级权限 矿产资源开采 采矿权变更 委托滨海新区实施) 许可、矿产资 申请登记 源勘查许可、 探矿权转让许 可) 矿业勘查探矿 采矿许可(采 矿权转让许可、 矿业勘查探矿采矿许可(市级权限 矿产资源开采 采矿权延续 委托滨海新区实施) 许可、矿产资 申请登记 源勘查许可、 探矿权转让许 可) 从具有相应测 绘资质的单位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 取得 从具有相应测 绘资质的单位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 取得 从市、区政府, 发展改革委等 提供使用测绘成果许可 部门取得 从市、区政府, 发展改革委等 提供使用测绘成果许可 部门取得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建筑工程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市政工程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国家基础测绘 成果资料提供 使用许可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国家基础测绘 成果资料提供 使用许可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 107 — 663 664 665 666 申请人首次申请使用 涉密成果的,还应同 时提交:单位注册登 记证书和相应的组织 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法人资格 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 证明、个 和保密设备条件的证 人身份证 明材料;单位内部负 明 责保管涉密成果的机 构、人员(有效身份 证明及复印件、联系 方式)基本情况的证 明文件 申请自有土地规划条 所有权证 件的还应当提交自有 明 土地的证明文件 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 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 书批复文件,直接审 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 批复或意 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 见 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 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 的文件 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 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 书批复文件,直接审 批复或意 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 见 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 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 — 108 — 单位注册登记 证书和相应的 组织机构代码 证从市场监管 部门取得;单 位内部负责保 管涉密成果的 机构、人员有 效身份证明从 公安机关取得 提供使用测绘成果许可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许可 规划条件 从发展改革部 门取得 从发展改革部 门取得 国家基础测绘 成果资料提供 使用许可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许可 选址意见书 市级、区 (不涉及新 级 增建设用地)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许可 用地预审与 选址意见书 (涉及新增 建设用地)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市级、区 级 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 的文件 667 668 669 用地应符合土地使用 标准的规定。对于国 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 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 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 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 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 区的建设项目,出具 《节地评价报告》及 评审论证意见 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 大(线性工程占用耕 地 100 公顷以上、块 状工程 70 公顷以上 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 总面积 50%以上,不包 括水库类项目)的建 设项目,出具《现场 踏勘报告》及评审论 证意见 检验评价 结果 《节地评价报 告》从有规划 资质的中介机 构取得;评审 论证意见从组 织评审的审批 机关取得 检验评价 结果 《现场踏勘报 告》从有规划 资质的中介机 构取得;评审 论证意见从组 织评审的审批 机关取得 原采矿许可证 许可证或 (正副本)从 原采矿许可证的正本、 许可文件、 规划和自然资 副本,营业执照原件、 法人资格 源部门取得; 复印件 证明 营业执照从市 场监管部门取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许可 用地预审与 选址意见书 (涉及新增 建设用地)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许可 用地预审与 选址意见书 (涉及新增 建设用地) 市级、区 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区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矿业勘查探矿采矿许可 矿业勘查探矿 采矿许可(采 矿权转让许可、 采矿权延续 矿产资源开采 申请登记 许可、矿产资 源勘查许可、 — 109 — 得 探矿权转让许 可) 670 原采矿许可证 (正副本)从 许可证或 规划和自然资 原采矿许可证的正本、 许可文件、 源部门取得; 副本,变更前、后的 法人资格 变更前、后的 采矿权人营业执照 证明 采矿权人营业 执照从市场监 管部门取得 矿业勘查探矿采矿许可 671 法定采矿权人的义务 履行情况证明材料 其他证明 资源税缴纳凭 证从税务部门 取得 矿业勘查探矿采矿许可 672 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 明文件 法人资格 证明 从市场监管部 门取得 矿业勘查探矿采矿许可 673 原采矿许可证正本、 副本 许可证或 许可文件 从市规划资源 局取得 矿业勘查探矿采矿许可 — 110 — 矿业勘查探矿 采矿许可(采 矿权转让许可、 矿产资源开采 采矿权变更 许可、矿产资 申请登记 源勘查许可、 探矿权转让许 可) 矿业勘查探矿 采矿许可(采 矿权转让许可、 矿产资源开采 采矿权变更 许可、矿产资 申请登记 源勘查许可、 探矿权转让许 可) 矿业勘查探矿 采矿许可(采 矿权转让许可、 矿产资源开采 采矿权转让 许可、矿产资 许可 源勘查许可、 探矿权转让许 可) 矿业勘查探矿 采矿权注销 采矿许可(采 申请登记 矿权转让许可、 区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区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区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区级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矿产资源开采 许可、矿产资 源勘查许可、 探矿权转让许 可) 674 675 规划方案(线性占地 类、管线综合类以及 长度大于 2000 米以上 的非占地类项目需提 供) 规划方案(线性占地 类、管线综合类以及 长度大于 2000 米以上 的非占地类项目需提 供)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设计图纸 或方案 从有规划资质 的中介机构取 得 设计图纸 或方案 从有规划资质 的中介机构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许可 选址意见书 市级、区 (不涉及新 级 增建设用地)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许可 用地预审与 选址意见书 (涉及新增 建设用地) 市规划资源局 红桥分局 677 不动产登记证明 678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所有权证 明 个人身份 证明 679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680 不动产权属证书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681 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 证明材料、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不动产权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676 市级、区 级 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 区级 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注销 区级 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注销 区级 集体土地用地 所有权变更登 记 集体土地用地 所有权变更登 记 集体土地用地 所有权转移登 记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 111 — 属证书 68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683 不动产权属证书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684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685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 点坐标 检验评价 结果 从不动产权籍 调查和测绘机 构取得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686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687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688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 记原因证明文件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689 契税缴纳凭证 完税证明 从税务部门取 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690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112 — 集体土地用地 所有权转移登 记 集体土地用地 所有权注销登 记 集体土地用地 所有权注销登 记 集体土地用地 所有权首次登 记 集体土地用地 所有权首次登 记 不动产分割、 合并的转移登 记 不动产分割、 合并的转移登 记 不动产分割、 合并的转移登 记 房地产调拨、 划拨的转移登 记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691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 记原因证明文件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692 契税缴纳凭证 完税证明 从税务部门取 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693 不动产权属证书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694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695 契税缴纳凭证 完税证明 从税务部门取 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696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697 契税缴纳凭证 完税证明 从税务部门取 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698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 记原因证明文件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699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 记原因证明文件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地产调拨、 划拨的转移登 记 房地产调拨、 划拨的转移登 记 以房地产作价 出资的转移登 记 以房地产作价 出资的转移登 记 以房地产作价 出资的转移登 记 因法人或其他 组织分立、合 并的房地产转 移登记 因法人或其他 组织分立、合 并的房地产转 移登记 因法人或其他 组织分立、合 并的房地产转 移登记 在建建筑物连 同土地使用权 转让的转移登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 113 — 记 700 契税缴纳凭证 完税证明 从税务部门取 得 701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 证明材料、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不动产权 属证书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704 契税缴纳凭证 完税证明 705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706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 记原因证明文件 所有权证 明 702 703 从税务部门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707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 记原因证明文件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708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 114 — 在建建筑物连 同土地使用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转让的转移登 记 在建建筑物连 同土地使用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转让的转移登 记 以房地产抵债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的转移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以房地产抵债 的转移登记 房地产互换的 转移登记 房地产互换的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转移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地产互换的 转移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所有权变更登 记 国有建设用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使用权及房屋 所有权变更登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记 709 房屋测绘成果和地籍 测绘成果 检验评价 结果 从不动产权籍 调查和测绘机 构取得 710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711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712 契税完税凭证 完税证明 从税务部门取 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713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 记原因证明文件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714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715 契税缴纳凭证 完税证明 716 不动产权属证书 717 718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 所有权证 明 个人身份 证明 所有权证 从税务部门取 得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不动产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 所有权首次登 记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 所有权首次登 记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 所有权首次登 记 房地产继承、 受遗赠的房地 产转移登记 房地产继承、 受遗赠的房地 产转移登记 房地产继承、 受遗赠的房地 产转移登记 房地产赠与的 转移登记 房地产赠与的 转移登记 房地产赠与的 转移登记 房改售房的转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 115 — 719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明 个人身份 证明 720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 记原因证明文件 所有权证 明 721 契税缴纳凭证 完税证明 72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723 契税缴纳凭证 完税证明 724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 记原因证明文件 所有权证 明 725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726 不动产权属证书 个人身份 证明 所有权证 明 727 契税缴纳凭证 完税证明 728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729 契税缴纳凭证 完税证明 730 不动产权属证书 731 73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 116 — 所有权证 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个人身份 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从税务部门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税务部门取 得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从税务部门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税务部门取 得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移登记 房改售房的转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移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还迁安置 的转移登记 房屋还迁安置 的转移登记 房屋还迁安置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的转移登记 新建商品房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卖的转移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新建商品房买 卖的转移登记 新建商品房买 卖的转移登记 存量商品房买 卖的转移登记 存量商品房买 卖的转移登记 存量商品房买 卖的转移登记 接管房地产的 转移登记 接管房地产的 转移登记 接管房地产的 转移登记 国有房产授权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证明材料 证明 得 733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 记原因证明文件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734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 记原因证明文件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735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736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737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 记原因证明文件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738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739 不动产权属证书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经营的转移登 记 国有房产授权 经营的转移登 记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建筑 物、构筑物所 有权变更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建筑 物、构筑物所 有权变更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建筑 物、构筑物所 有权注销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建筑 物、构筑物所 有权注销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建筑 物、构筑物所 有权转移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建筑 物、构筑物所 有权转移登记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 117 — 740 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 证明材料、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不动产权 属证书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41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42 不动产权属证书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43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44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45 不动产权属证书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46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47 地籍测绘成果或不动 产权籍调查成果 其他证明 从不动产权籍 调查和测绘机 构取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48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49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 批复或意 见 从人民政府取 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 118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转移登 记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转移登 记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变更登 记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变更登 记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注销登 记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注销登 记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首次登 记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首次登 记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首次登 记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首次登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属来源材料 记 750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其他证明 从不动产权籍 调查和测绘机 构取得 751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52 不动产权属证书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53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54 不动产权属证书 所有权证 明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55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 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756 757 758 759 所有权证 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 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 预告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首次登 记 整理储备类国 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变更登记 整理储备类国 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变更登记 整理储备类国 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首次登记 整理储备类国 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首次登记 国有林地使用 权及森林、林 木所有权转移 登记 国有林地使用 权首次登记 依申请更正登 记 依申请更正登 记 预告登记的设 立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区级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 119 — 760 761 762 763 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 证明材料、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不动产权 属证书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764 身份证明材料 765 身份证明材料 766 注销查封材料 767 768 769 770 771 77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 动产权属证书 所有权证 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批复或意 见 个人身份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登记证明、地 役权变更的材料、不 动产权属证书 所有权证 明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个人身份 证明 个人身份 — 120 —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人民法院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不动产登记证 明、不动产权 属证书从不动 产登记部门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的设 立 预告登记的变 更 预告登记的转 移 预告登记的注 销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查封登记 查封登记 区级 查封登记 查封登记注销 区级 查封登记 查封登记注销 区级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 地役权登记 地役权登记 地役权登记 地役权登记 地役权登记 农用地的使用 权首次登记 地役权首次登 记 地役权首次登 记 地役权变更登 记 地役权变更登 记 地役权转移登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证明材料 773 774 775 776 777 778 779 780 781 782 不动产登记证明 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 证明材料、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不动产权 属证书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 限、面积等材料 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 证明材料、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不动产权 属证书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 限、面积等材料 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 证明材料、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不动产权 属证书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证明 所有权证 明 得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个人身份 证明 检验评价 结果 所有权证 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个人身份 证明 检验评价 结果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不动产权籍 调查和测绘机 构取得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从不动产权籍 调查和测绘机 构取得 地役权登记 记 地役权转移登 记 区级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地役权登记 地役权注销登 记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地役权登记 地役权注销登 记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抵押权登记 抵押权变更登 记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抵押权登记 抵押权变更登 记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抵押权登记 抵押权登记 抵押权变更登 记 抵押权转移登 记 区级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抵押权登记 抵押权转移登 记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所有权证 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抵押权登记 抵押权转移登 记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个人身份 证明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抵押权登记 抵押权注销登 记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 1 — 783 不动产登记证明、抵 押权消灭的材料、不 动产权属证书 784 不动产权属证书 785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 — 1 — 所有权证 明 所有权证 明 个人身份 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 书从不动产登 记部门取得 从不动产登记 部门取得 从公安机关取 得 抵押权登记 抵押权登记 抵押权登记 抵押权注销登 记 抵押权首次登 记 抵押权首次登 记 区级 区级 区级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市区不动产登 记事务中心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20 日印发 —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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