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pdf
延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主 项 主项 编码 子项 序号 1 2 一、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参 保 和 变 更 登 记 0020 3600 100Y 子项 单位参 保登记 职工参 保登记 子项 编码 办理材料 办理 时限 办理 环节 备注 设定依据 不超 过5 个工 作日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 参保、注销登记、单位拆 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 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002036 001001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 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加盖单位公章) 1.在职职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 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统 筹区内跨险种转移)(加盖单位公章) 2.灵活就业人员: ①首次参保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③上年度本人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凭证或领取养老金凭证 在职 职工 不超 过5 个工 作日 灵活 就业 人员 即时 办结 002036 001002 3 城乡居民 参保登记 002036 001003 2.首次参保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即时 办结 险参保登记表》 单位参保 4 信息变更 登记 职工参保 5 信息变更 登记 城乡居民 6 参保信息 变更登记 二、 002036 001005 002036 001006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 表》(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单位类型的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证 《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表》(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 登记表》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受理— 审核— 办结 即时 办结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即时 办结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即时 办结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7 参保单位 参保信息 查询 002036 002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即时 办结 申请— 受理— 办结 8 参保人员 参保信息 查询 002036 002002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即时 办结 申请— 受理— 办结 基本 医疗 002036 001004 保险 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 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 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 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 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 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 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 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 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 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 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 证、居住证、户口簿、护 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 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3.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 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 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信息 查询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 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书或介绍信 1.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 参保人员 和个 9 人账 户一 个人账户 一次性支 002036 002003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取 不超 过 15 个工 作日 次性 申请— 人(代表人)身份证、个 受理— 人承诺书 审核— 2.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 拨付— 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 办结 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 说明 支取 10 三、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关 系 转 移 接 续 0020 3600 300Y 11 出具《参保 凭证》 转移接续 手续办理 002036 003001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002036 003002 2.《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即时 办结 不超 过 20 个工 作日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 41 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 条、第十四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 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16 号)第三条、第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 (主席令第 35 号) 第二十五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 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 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 41 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 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 法>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2〕53 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 (主席令第 35 号) 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 例》(国务院令第 259 号) 第九条 参保 0020 3600 200Y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 申请— 1.有效身份证件 险法》 (主席令第 35 号) 1.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受理 2.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网 络、APP 等办理电子《参 保凭证》 3.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 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 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1.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 并负责办结 2.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在受 理后 5 个工作日内生成并 发出《联系函》 3. 转 出 地 经 办 机 构 收 到 《联系函》后 10 个工作日 内生成、发出《信息表》 并划转资金 4.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 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结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主席令第 35 号)第 七十四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 例》(国务院令第 259 号)第 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主席令第 35 号)第 十四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 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 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 41 号)第七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 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16 号)第五条、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法》(主席令第 35 号)第三 十二条 主 项 主项 编码 子项 序号 子项 异地安置 四、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参 保 人 员 异 地 就 医 备 案 12 退休人员 备案 异地长期 13 居住人员 备案 0020 3600 400Y 常驻异地 14 工作人员 备案 15 异地转诊 人员备案 异地急诊 16 转住院联 网备案 五、基本 医疗保 险参保 人员享 受门诊 慢特病 病种待 遇认定 六、基本 医疗保 险参保 人员医 疗费用 手工(零 星报销 0020 3600 5000 17 18 0020 3600 600Y 子项 编码 办理材料 办理 时限 办理 环节 002036 004001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 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即时 办结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002036 004002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即时 办结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002036 004003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 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 一或个人承诺书) 即时 办结 002036 004004 002036 004005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1.《急诊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急诊病历材料 基本医疗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保险参保 2.《延安市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 人员享受 门诊慢特 002036 005000 殊疾病(门诊慢特病)申请鉴定表》或《延 安市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治疗 病病种待 项目审批表》 遇认定 3.病历资料和检查资料 门诊费 用报销 002036 006001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诊费用清单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19 住院费 用报销 002036 006002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含门诊紧急抢救费用) 4.病历资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0 七、 生 育 保 险 待 遇 核 准 支 付 产前检查 费支付 21 0020 3600 700Y 生育医疗 费支付 计划生育 医疗费支 付 24 0020 3600 800Y 生育津 贴支付 资助参保 对象手工 (零星)报 支付 销 九、 医疗机构 医药 机构 申请 定点 26 0020 3600 900Y 申请定点 协议管理 零售药店 27 协议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002036 007003 申请定点 协议管理 管理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002036 007004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002036 008001 1.救助对象身份证明 医疗救助 25 核准 002036 007002 4.病历资料 22 医疗 待遇 3 费用清单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八、 对象 2.医院收费票据 4.病历资料 23 救助 002036 007001 2.病历资料 2.个人缴纳基本医保参保费用有效凭证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002036 008002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 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3.《医疗救助申请表》 002036 009001 002036 009002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 法》(国家医保局 2 号令)执行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 法》(国家医保局 3 号令)执行 基本医疗 十、 28 定点 医药 机构 费用 结算 0020 3601 000Y 29 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 002036 010001 费用结算 《延安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月度结算 基本医疗 汇总表》 保险定点 零售药店 费用结算 002036 010002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即时 办结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即时 办结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专家 鉴定 后不 超过 20 个 工作 日 申请— 受理— 专家— 鉴定— 办结 不超 过 30 个工 作日 申请— 受理— 审核— 拨付— 办结 不超 过 30 个工 作日 申请— 受理— 审核— 拨付— 办结 不超 过 20 个工 作日 申请— 受理— 审核— 拨付— 办结 不超 过 20 个工 作日 申请— 受理— 审核— 拨付— 办结 备注 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 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 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人 1.办理更改、暂停、恢复 社部发〔2016〕120 号) 和终止的只需医保电子凭 2.《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 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切实做好 2019 年跨省异地 2.异地转诊人员在具有转 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直 的通知》(医保发〔2019〕33 接办理转诊转院备案 号 ) 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 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 办发〔2019〕33 号) 《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 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 意见》(劳社厅发〔2002〕8 号) 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 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 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 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 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1.合并支付的只需提供一 次材料 2.由男方报销的,需提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保险法》(主席令第 35 号) 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 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 通知》(国医保电〔2018〕 1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法》(主席令第 35 号)第五 不超 过 20 个工 作日 申请— 受理— 审核— 拨付— 办结 不超 过 20 个工 作日 不超 过 15 个工 作日 申请— 受理— 审核— 拨付— 办结 申请— 受理— 审核— 拨付— 办结 不超 过 30 个工 作日 申请— 受理— 审核— 拨付— 办结 不超 过5 个工 作日 申请-受理-评估-办结 不超 过5 个工 作日 申请-受理-评估-办结 十一条 不超 过 30 个工 作日 申请— 受理— 审核— 拨付— 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不超 过 30 个工 作日 申请— 受理— 审核— 拨付— 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结婚证明等相关资料 1.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 一次性提供材料 2.通过与民政部门联网, 实时推送低保、特困人员 身份信息 3.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 定的应提供《个人家庭经 济状况核查委托授权书》 由相关部门认定后进行报销 十四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 务院令第 649 号)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 法》(财社〔2013〕21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法》(主席令第 35 号)第三 法》(主席令第 35 号)第三 十一条 法》(主席令第 35 号)第二 十九条 说明:事项编码按照 C0109.1-2018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 第 1 部分:编码要求》进行编码。 延安市医疗保障经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