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置10万吨污油泥扩建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年处置 10 万吨污油泥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1 概述 1.1 项目概况 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置 10 万吨污油泥扩建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吴 起县五谷城镇凤寺村老庄沟组(厂址中心地理坐标:E108°18′41.34″,N37°1′23.74″), 项目拟将处置能力为 1 万 t/a 污油泥扩建至年处理污油泥 10 万吨、年处理沾染矿物油的 废弃包装物及防渗布 1 万 t。本项目总投资 589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金额为 200 万元, 占工程总投资的 33.4%。 1.2 公众参与情况概述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了三种方式向公众告知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一是通过网站全 本公示方式征询公众意见与建议;二是通过报纸公示方式征询公众意见与建议;三是通 过在评价范围内张贴公示,征询公众意见与建议。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本项目委托环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2 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采取网络公示的方式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具体公开内容包 括:(1)建设项目概况;(2)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3)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 式;(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日期,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 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2.2 公开方式 2.2.1 网络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通过网络方式对项目信息进行公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 关的意见:网络载体选取延安市信息港网站,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 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项目第一次网络公示起始时间时 1 间 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 , 共 计 10 个 工 作 日 , 公 开 网 址 为 http://www.zgya.com/2021/04/2021041501.htm,网络公示截图见图 2-1。 图 2-1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站公示截图 2 2.2.2 公众意见情况 公众在公示期内可以通过网上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意见、打电话反馈或网络留 言的方式来反馈对于本项目的意见。 本项目的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反对意见。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置 10 万吨污油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 意见稿编制完成后,我单位通过网络及现场张贴项目公示信息的方式将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有关信息公开。 其中,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置 10 万吨污油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 征 求 意 见 稿 全 文 的 网 络 连 接 发 布 在 延 安 市 信 息 港 网 站 (http://www.zgya.com/2021/04/2021041501.htm),关注项目的公众可以登录网站下载电 子版;纸质报告书存放在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五谷城镇 凤寺村老庄沟组),关注项目的公众可以联系杨先生查阅纸质版报告,联系电话: 17609112828,电子信箱:1262837398@qq.com。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网络及现场公示的具体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概况;(2)建 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3)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稿公示时报告书主要内容基本完成,公示的 具体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要求,公示时间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共计 10 个工作日。 3.2 公示方式 3.2.1 网络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后,于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2021 年 9 月 19 日在延 安市信息港网站(http://www.zgya.com/2021/09/2021090801.html)上进行了《吴起县鸿丰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置 10 万吨污油泥扩建项目环境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二次信息 公示,网上二次公示截图见图 3-1。 3 图 3-1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站公示截图 4 3.2.2 报纸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2021 年 9 月 8 日、2021 年 9 月 15 日,我单 位先后两次在《三秦都市报》进行了《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置 10 万吨污 油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要求,报纸公示见图 3-2。 图 3-2 环境影响评价登报公示(1) 5 图 3-2 环境影响评价登报公示(2) 6 3.2.3 张贴公告 在环境影响报告基本编制完成后,于 2021 年 9 月 8 日-9 月 22 日在项目沿线及周围 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以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了《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置 10 万吨污油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二次信息公开,符合《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现场张贴 公告照片见图 3-3。 7 8 图 3-3 现场张贴公告照片 3.3 查阅情况 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置 10 万吨污油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 意 见 稿 全 文 的 网 络 连 接 发 布 在 延 安 市 信 息 港 网 站 (http://www.zgya.com/2021/09/2021090801.html),关注项目的公众可以登录网站下载电 子版;纸质报告书存放在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五谷城镇 凤寺村老庄沟组),关注项目的公众可以联系杨先生查阅纸质版报告。 联系电话:17609112828; 邮箱:1262837398@qq.com。 本次报纸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要求查阅要求;网络公示页面附全本下载链接。 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置 10 万吨污油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 意见稿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意见。 3.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第一次公示和第二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9 4 报批前公开情况 4.1 公开内容及日期 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置 10 万吨污油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 众参与说明编制完成后,拟上报进行审批,我单位通过网络信息公开的方式,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本进行了信息公开,网络连接发布于延安市 信息港网站(http://www.zgya.com/2021/09/2021092602.html),关注项目的公众可以登 录网站链接下载电子版报告进行查阅,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7609112828,邮箱: 1262837398@qq.com。 本项目报批前网络公示的具体内容包括:(1)《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 处置 10 万吨污油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稿全本;(2)《吴起县鸿 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置 10 万吨污油泥扩建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报批前公示稿公示时报告书已经编制完成,拟上报审批,公示的具体内容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要 求,公示起始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共计 10 个工作日。 4.2 公示方式 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置 10 万吨污油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完 成 后 , 拟 上 报 审 批 前 , 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 在 延 安 市 信 息 港 网 站 (http://www.zgya.com/2021/09/2021092602.html)进行了《吴起县鸿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年处置 10 万吨污油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公示截图如下: 10 图 4-1 报批前网上公示截图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