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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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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消防 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 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 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 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区消防执法改革工作, 积极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公正的消防监督管理 体系,进一步增强火灾防控能力,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天津市深化 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各有关 部门及单位、驻区机构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如下措施。 一、精简行政审批职能,优化便民利企服务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已取消,消防技术 服务结论不再作为消防审批的前置条件。政务服务办公室 和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社会进行公告,不再受理消防技术 服务机构资质申请。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建设 局负责承担辖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职能, 并与消防救援支队做好信息互通工作。 (三)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每周开放 1 日基层消防队站, 提升消防常识宣传教育能力。发挥区级消防安全科普教育 基地作用,健全运营管理制度,完善火灾报警、火灾扑救、 安全逃生等宣传教育功能。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诚信体系效能 (四)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企业承 诺制,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未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承诺、 承诺失实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加强对消防产 品认证、检验机构的监管。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生产、 流通、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管。 (六)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建立消防产品 监督管理部门联动和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七)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工作。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抽查,按照市消防救援总队制 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 式等,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与消防监督抽查事项相对应的 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同时结合监管重点、 风险点、行业领域特点等,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及时 公开“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实现消防监督全程留痕、 责任可追溯。 2 (八)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隐患突出、有严重违法违 规记录的单位,加大执法力度,实施重点监管。从严落实 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机制,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重大火 灾隐患作出报告,应急局依法提请管委会挂牌督办,所属 行业部门配合督导,切实整改销案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九)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应急局 负责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方式,开展市场主体及 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依职责 负责开展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 联合惩戒。 (十)落实《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实施办 法》《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管理规定》,广泛发动社区网 格员、快递员、保安员、物业工作人员等基层从业者积极 参与群防群治,充分依托天津消防举报投诉智能化应用程 序(APP)、96119 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开展工作,着力提升社 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十一)党委办公室、经发局、财政局、应急局、消 防救援支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协调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实现各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共治。完善“互联网+监管”执法 工作机制,运用物联网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全时段、可 视化监测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 3 险,实现差异化精准监管。 (十二)针对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 灾事故以及较大火灾事故,管委会将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规 定对火灾事故进行责任倒查,并向社会通报火灾事故调查 处理结果。 (十三)经发局、消防救援支队依据《天津市消防安 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监督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 罚、“黑名单”等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上报至全国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天津),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单位纳入“黑名单” 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三、规范监督执法行为,严格消防执法标准 (十四)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执行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 量实施办法,加大对处罚裁量情况的检查力度,防止标准 不一、执法随意。 (十五)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执行消防执法法制审核、 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制度。对案情复杂及作出责令停产停 业、停止使用或较大数额等的处罚,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 按照规定组织听证,有关情况报市级消防部门备案;作出 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对经济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报请管委会 依法决定。对检查发现未经法律审核即作出执法决定的,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十六)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执行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规范应用执法记录仪和执法场所音视频监控,对执 法行为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 程进行记录,实现监督全覆盖。 (十七)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执行消防执法公示公开制 度,将执法依据、人员、程序、结果和文书等信息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十八)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落实消防执法人员持证上 岗制度。严格按照执法人员岗位交流制度要求,按规定及 时调整和交流达到规定年限的消防执法人员。 四、严肃执法责任追究,从严落实职业规范 (十九)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落实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 法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具体责任, 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开展廉政教育。 (二十)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落实国家有关消防人员职 业规范和回避制度,明确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业限制。 (二十一)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开展消防执法等领域突 出问题专项整治。协助市级消防部门开展辞职和离退休干 部从业调查。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保障措施 5 (二十二)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执法改 革工作,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各自职 责任务,确保消防执法改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十三)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执法改革精神纳入教 育培训内容,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二十四)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建立健全督促 指导、推动落实、责任追究等机制,将消防执法改革的各 项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此页无正文) 2020 年 5 月 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6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7 2020 年 5 月 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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