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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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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志市监处字〔2020〕208 号 当事人: 志丹县智多彩建材门市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2610625MA6YJDD35E 住所(住址): 志丹县杨庄科廉租房 5 号楼 1 单元 1403 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吕尚智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612625197405070212 联系电话:15319512153 其他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 志丹县杨庄科廉租房 5 号楼 1 单元 1403 室 2020 年 7 月 14 日,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 志丹县智多彩门市负责人吕尚智的陪同下进行日常监督检 查。执法人员在该门市检查发现在货架上和销售区有以下产 品:(1)醇酸调和漆,规格:700 克/桶,数量:30 桶,生 产日期:2017.12.4-2018.12.4(保质期一年):(2)多乐 士 2 代 5 合 1、净味墙面漆,规格:5L/桶,数量:2 桶(保 质期三年),生产日期 2017.5.26-2020.5.26:(3)多乐士 竹炭洁盾无添加墙面漆,规格:5L/桶,数量:2 桶,生产日 期:2017.4.17-2020.4.17(保质期三年):(4)酚醛清漆, 规 格 2.2kg/ 桶 , 数 量 : 2 桶 , 生 产 日 期 : 2018.4.17-2019.4.17(保质期一年):(5)飞鱼锤纹漆, 规格 ( 保质 期二 年)2kg/ 桶 ,数量 : 1 桶 , 生 产 日 期 : 2016.11.7-2017.11.7 (保质期一年):(6)蓝醇酸调和 剂 , 规 格 18Kg/ 桶 , 数 量 : 2 桶 , 生 产 日 期 : 2019.4.22-2020.4.22(保质期一年):(7)家私抛光蜡,规 格 : 300g,/ 盒 , 数 量 : 2 盒 , 生 产 日 期 : 2008.10.30-2010.10.31 ( 保 质 期 二 年 ) 。 经查,以上产品均已失效。执法人员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经 报局领导审批对此案件线索进行立案调查。2020 年 7 月 27 日对吕尚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要求当事人提供反映其经营 情况的材料,开展了案件调查。 志丹县智多彩建材门市经营失效油漆、涂料等产品有关 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建议给予 1.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2.没收失效油漆、涂料 等产品;3.处以货值金额 2 倍的行政处罚,罚款共计 1385.2 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吕尚智身份 证复印件 1 份 ,证明证明当事人基本情况;2.《营业执照》 复印件 1 份 ,证明 志丹县智多彩建材门市经营主体资格; 3.购进票据复印件 1 份,证明其购进失效油漆、涂料等产品 的事实;4.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1 份,证明其使用该场 地的事实;5.经营场所照片 2 张,证明其利用该场地从事经 营失效油漆、涂料等产品行为的事实;6.现场检查笔录 1 份, 证明志丹县智多彩建材门市经营失效油漆、涂料等产品的事 实;7、询问笔录 1 份,证明其从事经营失效产品行为的事 实、经营情况及货值金额。 2020 年 8 月 5 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吕尚智送达了志市监 处告字〔2020〕208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 有提出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刘怀梅未提出陈述、申辩, 同意我局处罚告知内容。 志丹县智多彩建材门市经营失效油漆、涂料等产品有关 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建议给予 1.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2.没收失效油漆、涂料 等产品;3.处以货值金额 2 倍的行政处罚,罚款共计 1385.2 元。 本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 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志丹县支行缴纳罚 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 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 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 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执 行。 你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60日内向志丹县人民政府或者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6个月内依法向延安市宝塔区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0 年 8 月 10 日 本文书一式 两 份, 一 份送达,一份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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