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说明.pdf
1 概述 1.1 项目概况 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一业主导、多元支撑”、“油气并 重、油化并举、油气煤盐综合利用”的产业发展战略。延安气田的开发建设是响 应国家“西部大开发”、贯彻落实“中部崛起”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优化能源结 构,改善大气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积极 的 带 动 作用 ;是推 动 快速构建 具有延长 特色的循 环经济和 资源综合利 用发展模 式,大大提升企业在国内外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地位,为建设陕西能源强省,打造 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一体化综合型能源企业的重要基础。 延长气田地处鄂尔多斯盆地,天然气资源丰富,鄂尔多斯盆地跨陕、甘、宁、 内蒙古、晋五省区,面积25×10 4 km 2 ,是我国第二大沉积盆地。该盆地划分为伊盟 隆起、渭北隆起、西缘逆冲带、晋西褶曲带、天环向斜以及伊陕斜坡等6个二级 构造单元,油气资源丰富,南部中生界石油,北部发育有上、下古生界两套含气 层系,探明天然气资源量已达10×10 12 m3 ,占全国气层气资源总量的26.3%,是本 世纪国内重要的油气资源战略接替区。积极研究延203井区,实现延203井区经济 有效开发,对于延长气区发挥枢纽作用,确保陕西长期安全稳定供气,促进延长 油气田持续、有效、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因此,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拟投资24006.71万元, 于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云岩镇、宝塔区临镇进行宜川延203井区地面工程建设,以下简 称“本项目”。项目总体新建集气站2座,延128井区3#集气站扩建增设收球筒1具。共敷 设采气管线73.89km,集气管线33.56km,纳入井场19座,接入气井45口,建成产能1.1 亿方/年。项目天然气经集气管线输送至YC1#集气站,后输送至延128井区已建3#集气 站,通过已建的集气管线最终输至延128井区南泥湾净化厂统一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有关规定,项目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我公司委托陕西尚绿高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 1.2 公众参与情况概述 为了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周边公众的利益,我单位在项目开展环 境影响评价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 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相关要求,开展较为详细的公众参与活动, 通过公众参与的调查研究,了解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影响的意见, 使项目建设更加完善合理,最大程度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期间,我单位共进行了 3 次信息公开,包括:首次环境 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公开,报批前公示。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了三种方式向公众告知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一是通过网站 全本公示方式征询公众意见与建议;二是通过报纸公示方式征询公众意见与建议;三 是通过在评价范围内张贴公示,征询公众意见与建议。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委托我 单位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 内,采取网络公示的方式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 息公开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开内容如下: 宜川延 203 井区地面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有关规定, 现将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宜川延 203 井区地面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向社会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宜川延 203 井区地面工程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宝塔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 24006.71 万元,总体新建集气站 2 座,生活保障点 1 座,清管站 1 座,延 128 井区 3#集气站扩建增设收球筒 1 具,集气分离器 1 台。共 敷设采气管线 86.19km,集气管线 34.32km,纳入井场 21 座,接入气井 45 口,建成产 能 1.1 亿方/年。天然气经集气管线输送至长 29 清管站,在清管站汇集后输送至延 128 井区已建 3#集气站,通过已建的集气管线最终输至延 128 井区南泥湾净化厂统一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 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13488377003 电子邮件:913070438@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茶坊街道马坊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陕西尚绿高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7691320802 电子邮件:54181762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 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可自行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或其他方式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您在提交有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 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日期,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 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2.2 公开方式 2.2.1 网络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通过网络方式对项目信息进行公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 关的意见,在网络平台“延安信息港”上进行公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 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 网址为:http://www.zgya.com/2022/07/2022070701.html,网络公示截图如下: 在延安信息港公示截图(首次公示) 2.2.2 其他 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仅进行网络公示,未进行其他公示。 2.3 公众意见情况 公众在公示期内可以通过网上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意见、打电话反馈或网络 留言的方式来反馈对于本项目的意见。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反对意见。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我公司通过网络、报纸及现场张贴项目公示信息的方式 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有关信息公开。 征求意见稿公示时报告书主要内容基本完成,公示的具体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项目征求 意见稿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09 月 27 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10 个工作日),公开内容 如下: 宜川延 203 井区地面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 影响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IMVIJZagUakcSLpJDFR9g?pwd=h5gf 提取码: h5gf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有意见、建议或疑问,想了解项目环评方面更详细的信息,可在公示期内 到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查阅项目环评文件。 建设单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茶坊街道马坊村 联系人:白工 联系方式:13488377003 环评单位:陕西尚绿高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9-8533168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重点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OWAVPMzGsVswjprQXsdyg?pwd=sjyf 提取码: sjyf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 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 2022 年 09 月 27 日 3.2 公示方式 3.2.1 网络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后,在网络平台“延安信息港”上进行公开,项 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09 月 27 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10 个工作日),网 址为 http://www.zgya.com/2022/09/2022092701.html,网络公示截图如下: 延安信息港网站公示截图(征求意见稿公示) 3.2.2 报纸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我单位先后两次在《三秦都市报》进行环 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及公众意见表信息公示,时间分别为 2022 年 09 月 28 日 和 2022 年 09 月 30 日。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 报纸公示照片如下: (1)2022 年 09 月 28 日报纸照片 (2)2022 年 09 月 30 日报纸照片 3.2.3 张贴 在环境影响报告基本编制完成后,于 2022 年 09 月 27 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在本 单位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以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全本及公众意见表信息 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要求。 张贴照片如下: 张贴公示(现场公示) 3.3 查阅情况 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在延安信息港网站,关注项目的公众可以登录网站下载电子 版;纸质报告书存放在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办公室, 关注项目的公众可以联系白先生查阅纸质版报告。 网站链接为 http://www.zgya.com/2022/09/2022092701.html 联系人:白工 联系方式:13488377003 本次报纸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要求查阅要求;网络公示页面附全本下载链接。 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 公众提出意见。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污染物均采取治理措施均可达标排放,未收到公众质疑性意 见。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5.1 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 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提交的书面公众意见表,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 设的意见。 5.2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提交的书面公众意见表,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 设的意见。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的建设中,要遵守环境保护规范,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 提出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将对周边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 5.3 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我单位对公众环境影响相关意见均予以采纳,无未采纳情况。 6 报批前公开情况 6.1 公开内容及日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中第二十条规 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 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开内容如下: 宜川延 203 井区地面工程 报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信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中第二十条规 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 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报告书全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H2fqYSnpi-ztGnbNjtqUA 提取码: cbwa 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qbXv8QlegWw7tkdJck_Qg 提取码: pjfb 公众可以通过上述链接获取《宜川延 203 井区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宜 川延 203 井区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全文,若需要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及公众参与说明,可与建设单位或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 下: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茶坊街道马坊村 联系人:白工 联系方式:13488377003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陕西尚绿高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沣东大道东段 2196 号自贸新天地文创街区 W8 栋 2-05 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85331687 邮箱:1010932346@qq.com 榆林市欧利环保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19 日 6.2 公开方式 6.2.1 网络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通过网络方式对项目信息进行公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 关的意见,网络载体选取企业官网“赫拉环保集团”网站,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 网络链接为:http://www.zgya.com/2022/10/2022101901.html,网络公示截图如下: 延安信息港网站公示截图(报批前公示) 6.2.2 其他 本项目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仅进行网络公示,未进行其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