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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扩建及VOCS治理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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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扩建及 VOCs 治理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周启 通讯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城工业区寨上街化工街 31 号 联系电话 022-67290288 联系人 / 传真 贾晓红 邮政编码 300480 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城工业区寨上街化工街 31 号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 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文号 津滨审批一室准【2020】69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26 塑料包装箱 及容器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0 评价经费 (万元) 3.75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27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比例(%) 预期投产日期 27 2020 年 8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建设背景 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联包装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 新区寨上街化工街 31 号,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包装容器制造、销售,总占地面积为 27123.7m2,建筑面积为 11500.3m2,目前该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包装容器 1200 万只。润联包装公司建设至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如下。 润联包装公司于 2011 年注册成立,2018 年编制了《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 公司年产 1200 万只塑料包装容器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在审批部门备案(津滨审批环 WGBA【2018】17 号),于 2018 年 8 月 8 日, 完成《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200 万只塑料包装容器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详见附件),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包装容器 1200 万只。 为缩减客户订单供货期,提高生产效率,润联包装公司投资 100 万元建设“塑 料包装容器生产线扩建及 VOCs 治理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 1 建成后,企业将年新增生产塑料包装容器 200 万只并提升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净化 效率。建设单位未报批环评文件情况下已购置并安装了与项目相关的部分设备(3 台吹塑设备及 3 台粉碎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中相关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已于 2020 年 3 月 4 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为津滨环罚字【2020】第 105 号,企业已于 2020 年 3 月 9 日缴完罚款, 停止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润联包装公司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总投资为 100 万元,主要建设 内容为:在现有车间内增加 5 台吹塑机(其中 3 台吹塑机已进厂)、6 台粉碎机 (其中 3 台粉碎机已进厂),6 台搅拌机(其中 3 台搅拌机已进厂)。在吹塑机 上方安装集气罩及集气管道,拆除现有光氧等离子一体机设备,新建 1 组“UV 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将本项目和现有工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净化处 理,处理后经新建排气筒 P1 排放;粉碎机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依托现有工程集 气系统收集,经新建配套风量风机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新建排气筒 P2 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塑料包装容器 200 万只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为扩建性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 令第 44 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 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 塑料制品制造 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本项目属于附录 A 中“N 轻工 116、塑料制品制造 其他”,项目类别为 IV 类,无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经对照《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 964-2018),本项目属于附录 A 中“制造业 石油、 化工 其他”,项目类别为 III 类项目;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土壤敏感程度为不 敏感;本项目占地面积小于≤5hm2,占地规模为小型,综上,可判定本项目无需 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年产 2567.5t 塑料包装容器,小于 1 万 t/a 的产品规模。根 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排污 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 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市环保局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 2 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 号),本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 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中“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2 塑料制品业 292 其他”,属于登记管理。润联包装公司现有工程为排污登记管理,本项目建 成后该公司排污仍实行登记管理。按照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0 年 2 月 12 日发布 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开展申领排污许可证及排污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要 求,企业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进行排污登记信息变更。 3.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城工业区寨上街化工街 31 号润联包装公司现 有厂房内,中心位置坐标东经 117°46'46.56",北纬 39°13'22.42"。项目所在厂区四 至范围:东侧隔园区道路为空地,南侧紧邻化工街,西侧为盛滨检测,北侧为空 地。本项目所在具体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情如下图所示。 图1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 与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 根据《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 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 号)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19】23 号)中内容, 3 项目北厂界距离蓟运河河道生态保护红线的最近距离约 250m(该河段未设置生 态保护黄线),故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区红线范围内,具体见下图。 图2 本项目与生态用地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 4.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分析 4.1 产业政策 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视为允许类项目;同时,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2019)》(发改体改【2019】1685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或许可事项 范畴,视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和天津市当前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已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 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扩建及 VOCs 治理改造项目”备 案文件,津滨审批一室准【2020】69 号,详见附件。 4.2 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城工业聚集区,2019 年 6 月由北京欣国环环境 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滨海新区营城工业聚集区规划(2019-2035)环境 影响报告书》,2019 年 9 月 10 日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滨海新 区营城工业聚集区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津滨环函【2019】 4 86 号)。滨海新区营城工业聚集区规划范围东至汉北路、南至紫东街、西、北至 蓟运河(营城街),总用地面积为 426.01 公顷。根据审查意见,该园区以新装备、 新材料为产业链主导方向,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业态。对园区现有符合主导产业企 业进行保留,对属于主导行业的企业进行产业优化升级,对于污染严重,自动化 水平低,列于园区负面清单的行业,不允许进行增产扩建,并逐步从园区内迁出。 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包装容器制造,不属于该园区主导产业,产生的污 染物较少,经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属于污染严重的企业,未列入园区负 面清单,符合园区产业规划。 4.3 与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关于印发 <国家“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津气分指函【2018】18 号)、《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 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关于印发天津市打好攻坚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 以及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 环境管理政策 本项目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 政策要求 本项目 深化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 《天津市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年作战计 划(2018-2020 年)》 对新、改、扩建涉及 VOCs 排放 项目全面加强源头控制,无论直 排是否达标,全部应按照规定安 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全面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2018 年底前实现全市涉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配套环保 设施全覆盖,稳定达到相关排放 标准 5 本项目需进行排污许可的登 记 本项目吹塑工序产生的 VOCs 经“UV 光氧+二级活 性炭吸附”净化装置进行处 理,处理后通过 18m 高排气 筒排放 本项目 VOCs 净化采用“UV 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 装置组合工艺 符合 性 符合 符合 符合 《“十三五”挥发性 有机物污染防治工 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重点地 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 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 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 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本项目属于塑料包装箱及容 器制造项目,不属于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且本项目位 于工业园区内 符合 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 要入园区 本项目位于园区内 符合 建设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 相关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 内申领排污许可证。 符合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塑料颗 粒均为低 VOCs 含量原料, 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 加软帘的集气罩收集至“UV 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 装置,处理达标后由 18m 高 排气筒排放 符合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 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 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 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 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 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 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 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 术,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行业,废 气主要为 VOCs。根据污染物 产生情况,选用“UV 光氧+ 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 进行处理,尾气通过 1 根 18m 高排气筒 P1 排放,综合处理 效率可达 80%以上 符合 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 梳理 VOCs 排放主要环节和工 序,包括启停机、检修维护作业 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 具体责任人 企业内部指定专人定期检查 废气治理设施,防止设施故 障造成污染物疏散,同时根 据《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 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 案》,本项目需安装工况用 电监控系统进行监督 符合 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 严禁新增高耗能、高排放产能。 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产能 行业 符合 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 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 《天津市“十三五” 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境执法管理 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符合性分析 对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 目全到面加强源头控制,无论直 排是否达标,全部应按照规定安 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并使用 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 《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治理方 案》 《关于 印发天 津市打 好攻坚 防治攻 坚战 2020 年 工作计 划的通 知》 调整产业 结构 6 VOCs 物 料转移和 输送无组 织排放控 制要求 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采用气 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 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 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 车进行物料转移 本项目所用原料 PE 颗粒粒 径 约 5mm , 色 母 粒 粒 径 约 4mm。常温下所用原料不会 产生 VOCs,并采用密闭上料 工艺 符合 工艺过程 VOCs 无 组织排放 控制要求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 含 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 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 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 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本项目选用低或无 VOCs 含 量的原辅材料,采用集气罩+ 软帘捕集废气,引至“UV 光 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净 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废气收集 系统要求 (1)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 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 因素,对 VOCs 废气进行分类收 集。(2)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 (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 GB/T16758 的规定。采用外部排 风罩的,应按 GB/T16758、AQ/T H274-2016 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 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 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 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 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 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1)本项目吹塑工艺废气经 集气罩软帘捕集后,进入 “ UV 光 氧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处理,最后由 1 根 18m 高排气筒 P1 排放。 (2)本项目吹塑机 15 台, 吹塑废气采用顶吸式集气罩 +软帘的方式进行收集,集气 罩 为 方 形 , 尺 寸 约 为 1.5m×1.0m,距离操作台高度 符合 约 为 0.5m , 软 帘 长 度 约 为 0.5m,集气罩投影面积大于 吹塑机废气产生节点面积, 能有效对废气进行收集。 “ UV 光 氧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风机风量为 25000m3/h, 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制风 速不低于 0.31m/s 关于在疫情防控常 态化前提下积极服 务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对 O3 污染较重的地区,加强夏 秋季(5 月-9 月)挥发性有机 物(VOCs)治理,推进建设适 宜高效的 VOCs 治理设施,对处 理效率低下的治理设施实施升 级改造。优先推行生产和使用环 节低 VOCs 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对未实行低 VOCs 原辅材料源 头替代和未采用高效治理设施 的企业,鼓励在夏秋季采取错峰 减排措施。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行业,废 气主要为 VOCs。生产过程产 生的有机废气经加软帘的集 气罩收集至“UV 光氧+二级 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 理达标后由 18m 高排气筒排 放。为降低 O3 排放,本项目 建成后 5-9 月份仅使用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 VOCs 废气,暂停使用 UV 光氧净 化装置 《挥发 性有机 物无组 织排放 控制标 准》 (GB 378222 019)要 求 综上,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前国家及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 5.本项目工程内容 5.1 本项目基本情况 7 符合 项目名称: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扩建及 VOCs 治理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周期:预计于 2020 年 7 月开始建设,2020 年 8 月完成。 办公人数: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劳动定员,不新增工作人员。 工作制度:维持原状,全年工作 250 天,工作制度为三班倒,每班 8 小时; 破碎工序一班制(昼间),每班 8 小时。 总投资:总投资为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7 万元,占总投资的 27%。 建设地点:本项目在润联包装公司现有厂房闲置区域内进行建设。润联包装 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化工街 31 号已建厂房内。 5.2 主要工程内容 润联包装公司租赁天津晟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城工业 区寨上街化工街 31 号整体院落一部分进行塑料包装容器生产,本次扩建工程拟利 用厂区内现有生产车间的闲置区域建设“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扩建及 VOCs 治理 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车间闲置区域增加 5 台吹塑机、6 台粉碎 机,同时配套建设 1 套“UV 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将本项目和现有工程 产生的废气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排气筒 P1 排放。其他公辅设施均不发 生改变。本项目工程组成内容见下表。 表2 工程组成 主体工程 辅助工程 公用工程 本项目工程组成 项目 项目内容 备注 生产车间 占地面积 8800m2,建筑面积 8800m2,1F 钢混结构建 筑,高度 8m。本项目拟利用闲置区域新增 5 套吹塑 设备,每套设备包括吹塑机、贴标机、测漏机、冷水 机、吸料机;新增 6 台粉碎机 依托现有, 设备新增 办公区 占地面积 1020m2,建筑面积 2040m2,2 层砖混结构 建筑,高度 8m。用于员工办公 依托现有 冷却循环 系统 依托现有 2 台循环冷却水量为 100m3/h 的循环冷却塔 为吹塑机提供循环冷却水 依托现有 空压机 依托现有空压机房内 3 台螺杆式空压机 依托现有 供水工程 由市政供水系统提供 依托现有 供电工程 由市政电网供给 依托现有 采暖制冷 本项目办公区使用单体空调供热制冷,生产车间无需 制冷、供热 依托现有 8 废气 (1)本项目吹塑工序产生的 VOCs、非甲烷总烃、臭 气浓度经设备上方加软帘的集气罩进行收集。本项目 建设过程中拆除现有工程光氧等离子一体机,新建 “UV 光氧+二级活性炭”装置对现有工程和本项目的 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新建的 18m 高排气 筒 P1 排放 (2)本项目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依托现有工程粉碎 间内集气罩(现有工程集气罩三面靠墙,一面为进出 口软帘,该软帘紧贴集气罩外檐,下垂至地面,较为 密闭),目前集气罩闲置区域满足本项目粉尘集气需 求,集气系统依托可行(本次扩建仅在集气罩闲置区 域增加集气孔),本项目与现有工程粉碎粉尘经集气 罩一同引至新建配套风量风机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处 理后由新建 18m 高排气筒 P2 排放 现有工程 “以新带 老”,增加 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 其他依托现 有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工程餐具 清洗用水经隔油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 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中新生态城污 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本项目无新 增员工,无 新增生活污 水和生产废 水排放 固废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危废间存放生产设备产生的废 机油、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 依托现有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车间隔声和距离衰 减。其中风机采用“基础减振+隔声间+消音棉”的降 噪措施;车间生产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的降噪措施 新增设备应 重新建设噪 声防治措施 环保工程 5.3 产品方案 本项目年产 200 万个塑料包装容器,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塑料包装容器 1400 个。产品方案见表 6。 表3 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单个重量 年产量(万只/年) 1 机油桶、液压 油桶 1 升、4 升 约 0.1kg、约 0.5kg 200 表4 图片 本项目扩建后全厂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扩建前现有工程 本项目 1 机油桶(1 升) 万只 1000 170 2 液压油桶(4 升) 万只 200 30 5.4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9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5 本项目建设前后生产设备一览表 型号 现有工 程(台) 本项目 (台) 扩建后全 厂(台) 功能 SPB-5LIJW XD 6 5 15 吹塑成型 R-70 4 粉碎机 PC-500 9 6 15 粉碎工序 2400 贴标机* SL-1-1L422 8 2 0 2 贴标 2000 拌料机 100kg 9 6 15 配料 2400 缠绕机 TP1650F 2 0 2 / 2000 冷却水塔 100t/h 2 0 2 循环水冷却 6000 螺杆式空 压机 MAM-280 3 0 3 提供动力 6000 储气罐 / 2 0 2 / 6000 等离子一 体机 配套风机 7500m3/h 1 -1(拆 除) 0 有机废气治 理设施 6000 “UV 光氧 +活性炭吸 附”净化装 置 配套风机 25000m3/h 0 1 1 有机废气治 理设施 6000 布袋除尘 装置 配套风机 15000m3/h 1 -1(拆 除) 0 颗粒物治理 设施 2400 布袋除尘 装置 配套风机 30000m3/h 0 1 1 颗粒物治理 设施 2400 高度 尺 量程 050cm 1 0 1 测量塑料桶 高度,满足客 户要求 / 感应 封口 机 / 1 0 1 塑料桶密封 / 1 塑料密封性 能实验,密封 的塑料桶放 入水中,加压 48小时,检验 其密封性能 / 名称 吹塑设备 实 验 室 设 备 密封 试验 仪 / 1 0 10 年工作 基数 位 置 6000 6000 生 产 车 间 室 外 办 公 区 烤箱 温度60C, 持续20分 钟 1 0 1 抽检色母脱 色性能 / 冰柜 温度-10C 1 0 1 / 单体 跌落 试验 仪 量程 01.5m 1 0 1 塑料桶抗冻 试验 容器装满清 水,放置到跌 落仪上,将装 满水的塑料 桶上升到 1.5m高度, 然后让其自 由跌落,检测 塑料桶的抗 摔、抗裂性能 / *注:单独两台,生产需要,置于贴标间内。贴标后产品经检验,若标签存在瑕疵,将 该产品置于贴标间内重新贴标。 5.5 原辅材料 全厂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6 序 号 名称 1 本项目建成后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年用量 最大存 包装规格、来源 本项目 现有工程 扩建后全厂 储量 *PE 颗粒 350 吨 2100 吨 2450 吨 100 吨 50kg/袋,粒径约 5mm; 外购 2 *色母粒 17.5 吨 100 吨 117.5 吨 6.5 吨 25kg/袋,粒径约 4mm; 外购 3 标签 200 万套 1200 万套 1400 万套 5 万套 500 个/箱;外购 4 桶盖 200 万只 1200 万只 1400 万只 5 万只 1000 个/袋;产品桶盖全 部外购 5 包装袋 5 万条 55 万条 60 万条 1 万条 散装;外购 6 打包扣 0.1 吨 10 吨 10.1 吨 0.5 吨 500 个/袋;外购 7 打包带 0.5 吨 3.5 吨 4吨 0.1 吨 散装;外购 8 胶带 60 箱 400 箱 460 箱 10 箱 500 卷/箱;外购,塑料薄 膜材质,不含胶 9 机油 0.05 吨 0.3 吨 0.35 吨 0.1 吨 25kg/桶;外购 10 液压油(空 压机) 0.02 0.01 0.03 不储存 5kg/桶;外购 11 水 700 吨 4125 吨 4550 吨 / / 12 电 / / 压缩空气 300 万 kW•h 2.4 万立方 米 350 万 kW•h 13 50 万 kW•h 0.4 万立 方米 2.8 万立方米 / / 11 *注:根据日常生产统计,吹塑产生的边角料以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粉碎回用,产生量约 为原料用量的 55%-62%,其中不合格产品率约为 2%。 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如下: 表7 序号 1 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名称 理化性质 PE 颗 粒 化学名称为聚乙烯己烯共聚物,己烯共聚聚乙烯是目前发展最快的 PE 品 种。该颗粒无臭、无味、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化学 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熔点范围为 90-140℃,分解温度为大 于 300℃。表面平滑有光泽,具有质轻、透明度高、耐冲击不易破碎等特 性,在较宽的温度范围内具有优良的物理机械性能。 2 色母粒 3 机油 4 液压油 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专用着色剂,主要用在塑料上。色母粒主要由二氧化 钛(45%)、聚乙烯(50%)、分散剂(5%)三种基本要素组成,是把超 常量的二氧化钛均匀载附于聚乙烯之中而制得的聚集体,加工时用少量色 母料和未着色聚乙烯掺混,就可达到设计二氧化钛浓度制品。 分子量为 230-500,为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无气味或略带异味。相 对密度小于 1,可燃烧,引燃温度为 248℃,燃烧主要产生:一氧化碳、 二氧化。 液压油是由精制深度较高的中性基础油,加抗氧和防锈添加剂制成的。HL 液压油液压油按 40℃运动粘度可分为 15、22、32、46、68、100 六个牌号。 聚乙烯颗粒(PE 颗粒) 色母粒 12 6.公用工程 6.1 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站供给,年用电量 50 万度,可满足正常生产生活。 6.2 给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用水;吹塑机生产过程需要使用的循环冷却 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本项目不新增冷却水塔,依托现有冷却水塔,根据建 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冷却水补水量为 1.7m3/d(425m3/a),冷却用水定期补 充不外排。 6.3 排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使用量,新增生产用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 不外排,因而本次扩建项目不增加废水排放量 41。 本项目水平衡图如下图所示: 1.7 1.7 自来水 图3 冷却塔补充用水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 m3/d) 本项目扩建后全厂水平衡图如下所示: 0.82 5.5 餐具清洗用水 隔油器 4.68 化粪池 办公区生活污水 4.68 市政管网 4.68 11.7 自 18.2 来 水 11.7 冷却塔用水 水 中新天津生态城水 处理中心 循环使用 160 1.0 1.0 绿化用水 图4 本项目扩建后全厂水平衡图 6.4 供暖制冷 本项目涉及的生产车间无需制冷、采暖。 13 (单位 m3/d) 6.5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现有工程原有环评劳动定员 60 人,目前现有工程精简人员至 40 人,本项目 生产需要 15 名员工,因而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劳动定员 55 人,小于原环评劳动定 员人数,因此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 6.6 其它 本项目不新增宿舍、餐厅、浴室等生活设施,餐厅仅用于就餐,无灶台,餐具 清洗处设有隔油器。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润联包装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化工街 31 号,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包 装容器制造。 润联包装公司 2018 年 3 月 15 日取得了《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200 万只塑料包装容器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意见(津滨审批环 WGBA 【2018】17 号),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完成《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200 万只塑料包装容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证明文件见附件)。目前公司 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包装容器 1200 万只。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见下表。 表8 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环评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 限公司年产 1200 万只 塑料包装容器项目现 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天津市滨 海新区行 政审批局 竣工环保验收 审批文号 审批部门 津滨审批环 WGBA【2018】 自主验收 17 号 备注 审批文号 / / 年产塑料包装 容器 1200 万 只的生产规模 1.现有工程情况 1.1 现有工程内容 厂区内现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 11500.3m2,主要包括办公室、生产车间等, 详细信息见下表。现有工程主要建筑物情况见下表。 表9 名称 占地面积 层数 生产车间 8800m2 主体 1 层,局部 2层 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高度 8m 14 结构形式 组成区域 钢结构 生产车间内划分出吹塑区、粉碎间、 原料区、外贴标生产区、维修区、 成品库等 办公区域 1020 辅助工程建筑 1040.5m2 1 1F 4m 2F 4m 砖混 一楼包括门厅,更衣室、检验室、 培训室等,二楼主要为办公室、会 议室等 2.6m-3m 砖混 包括危废间、泵房、变压器房水塔、 配件室、餐厅、门房传达室等 现有工程组成内容见下表。 表 10 现有工程情况一览表 项目 主体 工程 辅助 工程 公用 工程 储运 工程 环保 工程 项目组成 生产车间 设配料间、原料暂存区、粉碎区、吹塑区、维修区、外贴标间、包装 区、产品待检区、退货区、成品库以及实验室。主要有 10 套吹塑机设 备(每套设备包括吹塑机、贴标机(一套设备配 2 台贴标机、测漏机、 冷水机、吸料机),贴标间另有 2 台单独的贴标机,9 台粉碎机。 办公休息室 位于生产车间内,局部独立二层 辅助设备房 设置变压器房、泵房、空调机房、水塔等及备件库、维修部;设于生 产车间西侧 供热制冷 办公室冬季供热及夏季制冷采用空调,生产车间不需供热制冷 给水 由市政供水作为生产和生活用水水源 排水 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营城工业区管网,终入中新天津生态城 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系统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供电 由营城工业区电站供电,年用电量约 300 万 kW·h 成品库 位于生产车间内部东侧 废气治理设 施 每台吹塑机台上方均安装有机废气收集设施,收集后引入光氧等离子 一体机进行处理,最终经 15m 高排气筒(P1)排放;塑料边角料、不 合格品粉碎工序于粉碎间内进行,粉碎粉尘经粉碎机上方带软帘集气 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由 15m 高的排气筒(P2)排放 废水治理设 施 生产废水不外排,餐具清洗废水经隔油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 厂区化粪池沉淀后,排入营城工业区管网,最终进入中新天津生态城 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废气治理设施安装在独立的封闭隔间内,生产设备 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 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 吹塑过程产生的塑料边角料、检验出的不合格品经粉碎后作为原料循 环使用;粉碎产生的落地料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 集中存放,定期由当地的城管委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暂 存 设置了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 10m2 15 1.2 现有工程设备情况 现有工程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下表。 表 11 现有工程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1 吹塑设备 2 SPB-5LIJWXD 6台 R-70 4台 贴标机 SL-1-1L4228 2台 单独两台,生产需要,置于 贴标间内 3 粉碎机 PC-500 9台 粉碎 4 拌料机 100kg 9台 配料搅拌 5 缠绕机 TP1650F 2台 打包缠绕 6 冷却水塔 100t/h 2台 提供循环冷却水 7 螺杆式空压 机 MAM-280 3台 2 用 1 备,轮换使用 8 储气罐 / 2台 暂存压缩空气 9 高度尺 量程050cm 1台 测量塑料桶高度,满足客户 要求 10 感应封口机 / 1台 塑料桶密封 实 验 设 备 备注 包括吹塑机、贴标机、侧漏 机、冷水机、吸料机 11 密封试验仪 / 1台 塑料密封性能实验,密封的 塑料桶放入水中,加压48小 时,检验其密封性能 12 电烤箱 温度60C,持续20分钟 1台 抽检色母脱色性能 13 电冰柜 温度-10C 1台 塑料桶抗冻试验,使用环保 制冷剂R410a 单体跌落试 验仪 量程01.5m 1台 容器装满清水,放置到跌落 仪上,将装满水的塑料桶上 升到1.5m高度,然后让其自 由跌落,检测塑料桶的抗 摔、抗裂性能 15 等离子一体 机 / 1台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16 布袋除尘装 置 / 1台 颗粒物治理设施 14 1.3 现有工程原辅材料用量 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年消耗量见下表。 16 表 12 现有工程原辅材料及用量一览表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最大存储量 储存方式 备注 PE 颗粒 (5502) t 2100 100 袋装 外购,每袋 25kg 色母 t 100 6.5 袋装 外购,每袋 25kg 标签 万套 1200 50 箱装 外购 桶盖 万只 1200 5 箱装 外购 包装袋 万条 850 1 散装 外购 打包扣 t 10 0.5 散装 外购 打包带 t 20 0.1 散装 外购 胶带 卷 8000 1000 箱装 外购,塑料薄膜 材质,不含胶 水 t 4950 / / / 电 kW•h 300 万 / / / 1.4 现有工程工艺流程 现有工程产品为塑料包装容器。其生产工艺为原材料配料吹塑去边、检验 贴标包装、贴标入库代售。 项目主要工艺流程示意图和产污节点情况件下图。 色母、聚 乙烯 配料 废气 G1 噪声 噪声 吹塑 去边、检验 贴标 冷却水 边角料 不合格产品 包装、贴标 库 粉碎 入库待售 粉尘 G2、噪声 图5 现有工程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节点图 1.5 现有工程生产工艺流程介绍 1、配料 17 根据订单需求,在配料间将色母粒、PE 颗粒、再生料等原料按一定比例投加 至拌料机内,拌料机进行封盖后开始搅拌,拌料机位于粉碎间内。拌料机封盖后 搅拌过程不会产生粉尘。粉碎工序再生料大部分为片状,少量粉状物料由于静电 力的作用料附着在树脂颗粒上,人工缓慢投料,无粉尘产生。 2、吹塑 吹塑一体化设备的吸料机将料真空吸料至储料斗,再进入料筒加热(电加热) 熔化至流体状,约为 10-15 分钟,温度 180~220℃;再经螺杆挤出机将料由机头 口模挤出形成料坯;再由压缩空气吹塑成型,空气压力>6kg/cm2。吹塑机吹塑过 程中需使用冷却水系统对设备进行冷却。 3、去边、检验 吹塑成型后脱模并人工去除瓶底多余边角后经全自动测漏机进行检验。不合 格品进入粉碎机粉碎后做为原料循环利用。合格品进入下一道工序—贴标签。 测泄采用气测法,通过向成品中通气加压检测是否漏气(压力值在 1-3 之间 为合格品)。 4、粉碎 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粉碎机上方投料口投入到粉碎机内,之 后盖上盖子,开始粉碎。粉碎料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线。 5、贴标 产品检验合格后,使用半自动操作贴标机在产品两侧粘贴产品标签。 6、包装、贴标 将贴标后的产品用缠绕机进行包装,外包装产品贴标后入库待售。 1.6 现有工程实验室检验流程介绍 1、用高度尺测量塑料桶高度,满足客户要求; 2、塑料密封性能实验,密封的塑料桶放入水中,加压 48 小时,检验其密封 性能; 3、将塑料桶放入 60℃烤箱,持续 20 分钟用于抽检色母脱色性能; 4、将冰柜调制-10℃,检测塑料桶抗冻性能; 5、容器装满清水,放置到跌落仪上,将装满水的塑料桶上升到 1.5m 高度, 然后让其自由跌落,检测塑料桶的抗摔、抗裂性能。 18 2.现有污染物产排放情况 2.1 现有工程废气污染物 (1)吹塑废气 现有项目原料聚乙烯塑料,吹塑工序会产生 VOCs、非甲烷总烃。现有吹塑 机 10 台,每台吹塑机上方均设置加装软帘的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 集后,引入等离子一体机进行净化处理,最终由 15m 高的排气筒(P1)排放(风 机风量 7500m3/h;内径 450mm)。 (2)粉碎粉尘 现有项目粉碎机均置于粉碎间内,粉碎机上方均安装带软帘集气罩,粉碎工 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和管道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最终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P2)排放(风机风量:15000m3/h,内径:500mm)。未收集的 极少量粉尘散落在封闭的粉碎间内,定期清扫后与除尘灰一同作为落地料收集后, 委托城管委清运处理。 根据天津市宇相津准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9 日至 20 日出具的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数据和河北升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7 日 出具的臭气浓度检测报告。现有工程有组织排放检测结果见下表。 表 13 采样点即采 样时间 污染 工序 P1 排气筒进 口 吹塑 (20180719) P1 排气筒出 口 吹塑 (20180719) P1 排气筒进 口 吹塑 (20180720) P1 排气筒出 口 吹塑 (20180720) 污染 物 VOCs VOCs VOCs VOCs 排气筒 P1、P2 排放检测结果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2.28 8.37×10-3 0.488 1.76×10-3 0.633 2.31×10-3 0.738 3.05×10-3 0.395 1.65×10-3 0.440 1.78×10-3 0.290 9.80×10-4 0.415 1.48×10-3 0.469 1.66×10-3 0.052 2.08×10-4 0.403 1.58×10-3 19 标准值 达标 情况 浓度 (mg/m3) 速率* (kg/h) / / / 50 1.5 达标 / / / 50 1.5 达标 P1 排气筒进 口 吹塑 (20180719) 非甲 烷总 烃 P1 排气筒出 口 吹塑 (20180719) 非甲 烷总 烃 P1 排气筒进 口 吹塑 (20180720) 非甲 烷总 烃 P1 排气筒出 口 吹塑 (20180720) 非甲 烷总 烃 P2 排气筒进 口 粉碎 (20180617) P2 排气筒出 口 粉碎 (20180719) P2 排气筒进 口 粉碎 (20180720) P2 排气筒出 口 粉碎 (20180720) 颗粒 物 颗粒 物 颗粒 物 颗粒 物 0.364 1.46×10-3 0.65 2.39×10-3 0.07L 1.26×10-4 0.07L 1.27×10-4 0.17 7.03×10-4 0.07L 1.46×10-4 0.07L 1.41×10-4 0.07L 1.18×10-4 0.07L 8.96×10-5 0.07L 1.24×10-4 0.07L 1.40×10-4 0.07L 1.37×10-4 0.07L 1.40×10-4 10.6 6.80×10-2 11.0 6.85×10-2 10.1 6.09×10-2 2.2 1.57×10-2 2.4 1.74×10-2 2.3 1.72×10-2 11.6 7.23×10-2 13.1 8.17×10-2 12.7 7.82×10-2 2.6 1.83×10-2 2.7 1.95×10-2 2.7 2.01×10-2 / / / 60 4.0 达标 / / / 60 4.0 达标 / / / 20 1.0 达标 / / / 20 1.0 达标 由上表检测结果可知,排气筒 P1 排放的 VOCs 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塑料制品制造)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排气筒 P1 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排气筒 P2 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根据上表检测结果,现有工 20 程非甲烷总烃单位产品排放量为 0.00652kg/t,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控制标准》(DB12/524-2014)(塑料制品制造)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表 14 排气筒 P1 排放口臭气浓度检测结果 采样点即采样时间 污染工序 污染物 检测结果(无量纲)标准值(无量纲) 达标情况 P1 排气筒出口 (20200614) 吹塑 臭气浓度 131 1000 达标 由上表检测结果可知,排气筒 P1 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059-201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现有工程无组织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15 采样点、采样时间 厂界上风向 G1 (20180719) 厂界下风向 G2 (20180719) 厂界上风向 G3 (20180719) 厂界上风向 G1 (20180719)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检测结果 排放浓度(mg/m3) 标准值(mg/m3) 达标情况 0.251 VOCs 0.176 0.172 0.315 VOCs 0.385 0.261 0.262 VOCs 2.0 达标 0.202 0.0382 0.377 VOCs 0.203 0.296 0.07L 厂界上风向 G1 (20180719) 非甲烷 总烃 厂界下风向 G2 (20180719) 非甲烷 总烃 厂界上风向 G3 (20180719) 非甲烷 总烃 厂界上风向 G1 (20180719) 非甲烷 总烃 0.07L 0.07L 0.07L 0.07L 0.07L 0.07L 0.07L 0.07L 0.07L 0.07L 21 4.0 达标 0.07L 厂界上风向 G1 (20180719) 厂界下风向 G2 (20180719) 厂界上风向 G3 (20180719) 厂界上风向 G1 (20180719) 0.239 颗粒物 0.170 0.189 0.245 颗粒物 0.189 0.264 0.226 颗粒物 1.0 达标 0.226 0.207 0.264 颗粒物 0.208 0.226 厂界上风向 G1 (20180720) 厂界下风向 G2 (20180720) 厂界上风向 G3 (20180719) 厂界上风向 G1 (20180720) 0.138 VOCs 0.0886 0.0325 0.0635 VOCs 0.0837 0.0457 0.0913 VOCs 2.0 达标 0.0759 0.0636 0.0394 VOCs 0.0325 0.0448 0.07L 厂界上风向 G1 (20180720) 非甲烷 总烃 厂界下风向 G2 (20180720) 非甲烷 总烃 厂界上风向 G3 (20180720) 0.07L 0.07L 0.07L 0.07L 0.07L 0.07L 非甲烷 总烃 0.07L 0.07L 22 4.0 达标 厂界上风向 G1 (20180720) 0.07L 非甲烷 总烃 0.07L 0.07L 厂界上风向 G1 (20180720) 厂界下风向 G2 (20180720) 厂界上风向 G3 (20180720) 厂界上风向 G1 (20180720) 0.150 0.152 颗粒物 0.152 0.201 0.189 颗粒物 0.171 1.0 0.169 达标 0.208 颗粒物 0.209 0.263 0.246 颗粒物 0.247 由检测结果可知,厂界 VOCs 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 准》(DB12/524-2014)(塑料制品制造)标准限制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 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限值要求。 表 16 采样点、采样时间 臭气无组织浓度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 污染物 (无量纲) 厂界上风向 G1(20200614) 臭气浓度 <10 厂界下风向 G2(20200614) 臭气浓度 11 厂界上风向 G3(20200614) 臭气浓度 13 厂界上风向 G1(20200614) 臭气浓度 12 标准值(无 量纲) 达标 情况 20 达标 由上表检测结果可知,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059-2018)标准限制要求。 2.2 现有工程废水污染物 现有工程餐具清洗废水经隔油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 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处理。 23 表 17 监测日期 单位(mg/L) 生活污水排放监测结果 监测频次 pH SS COD BOD5 氨氮 总磷 动植物 石油类 油类 第一次 7.66 42.0 258 141 10.2 1.08 0.16 0.07 第二次 7.62 28.0 263 147 12.3 1.43 0.27 0.08 第三次 7.62 26.0 260 123 9.46 1.03 0.19 0.07 第四次 7.54 20.0 268 144 10.4 1.05 0.24 0.08 第一次 7.91 32.0 243 146 8.10 0.63 0.31 0.08 第二次 7.88 22.0 249 143 14.5 0.78 0.32 0.08 第三次 7.85 24.0 223 110 11.5 0.67 0.18 0.07 第四次 7.88 24.0 267 144 8.60 0.66 0.19 0.08 第一次 7.29 52.0 223 112 9.74 0.84 0.34 0.09 第二次 7.64 18.0 243 138 12.2 0.80 0.25 0.06 第三次 7.68 22.0 256 124 13.0 0.81 0.20 0.07 第四次 7.75 25.0 245 135 9.56 0.86 0.22 0.06 6~9 400 500 300 45 70 100 15 2018.07.19 2018.07.20 2018.07.21 标准值 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区总排放口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2.3 现有工程噪声 现有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的设备噪声、空压机等空气动力型设备运行 时产生的噪声,润联包装公司采用低噪声设备。 表 18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监测频次 监测时段 第一次 昼间 2018.07.19 厂界东侧 N1 第二次 第三次 夜间 第四次 24 测量值 dB(A) 52.6 54.1 42.8 45.9 标准值 65 55 第一次 昼间 厂界南侧 N2 第二次 第三次 夜间 第四次 第一次 昼间 厂界西侧 N3 第二次 第三次 夜间 第四次 第一次 昼间 厂界北侧 N4 第二次 第三次 夜间 第四次 第一次 昼间 厂界东侧 N1 第二次 第三次 夜间 第四次 第一次 昼间 厂界南侧 N2 第二次 第三次 夜间 第四次 2018.07.20 第一次 昼间 厂界西侧 N3 第二次 第三次 夜间 第四次 第一次 昼间 厂界北侧 N4 第二次 第三次 夜间 第四次 52.9 51.9 50.8 46.7 55.1 56.1 51.7 50.8 60.3 61.0 48.6 49.2 50.4 57.6 44.6 44.7 48.5 49.6 46.2 45.8 52.4 52.6 49.4 48.9 60.5 59.7 50.1 49.6 65 55 65 55 65 55 65 55 65 55 65 55 65 55 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现有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声级范围为 42.8~61.0dB(A), 昼间小于 65dB(A)、夜间小于 5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25 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限值标准。 2.4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为员工生活垃圾、吹 塑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以及检验出的不合格品,其中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清运,角 料以和检验出的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线。建设单位已设固废堆放场,做到防雨淋, 防流失。危险废物包括设备期更换机油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设备维护及维修 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棉纱、废 UV 灯管等,建设单位已在厂内专门危险废物暂存间 内分类暂存后,交由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故现有工程产生固废均 得到有效治理,未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表 19 固体废物产排放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产生量 类型 去向 1 生活垃圾 1.25t/a 生活垃圾 委托城管委清运 2 边角料、 不合格品 1364t/a 一般固废 收集后,经过粉碎作为原料回用 3 除尘灰 0.47t/a 4 废机油 0.01t/a 5 废油桶 0.01t/a 6 含油棉纱 0.03t/a 7 废 UV 灯管 0.01t/a 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 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5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已有环评验收检测报告,润联包装现有工程污染排放总量见下表: 表 20 类别 污染物 实测排放总量 t/a 废水量 1402.5 COD 0.376 氨氮 0.0203 总磷 0.0020 粉尘 0.0482 VOCs 0.0183 废水 废气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 3.现有工程排污口规范化 26 根据现场踏勘,该公司已按照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关于 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和津环保监理【2002】71 号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了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工作。 (1)废气排放口 润联包装公司现有工程共设置 2 根排气筒,分别为 VOCs 排气筒 P1、粉尘排 气筒 P2,所有排气筒均设置方便采样的采样口,并在排气筒近地面醒目处设置环 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图6 废气排放口规范化 (2)废水排放口 润联包装公司已经设置一个便于采样的废水总排放口,企业根据环保要求, 在废水总排污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图7 废水排放口标识牌和危废间标识牌 27 (3)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设置。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 2013 修改单标准内容设置,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生活垃圾执行《天津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图8 危废间内部情况和危废间标识牌设置情况 4.排污许可制衔接情况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润联包装现有塑 料包装容器生产规模小于 1 万 t/a,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2 塑料制 品业 292 其他”,属于登记管理。根据《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 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和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0 年 2 月 12 日发布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开展申领排污许可证及排污信息登记 工作的公告》,润联包装应在实施时限(2020 年 9 月 30 日)内完成填报登记。 5.现有工程环保问题 (1)润联包装现有工程各项环保设施已按照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排污 口规范化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废气、废水、噪声等各项污染 物排放均能满足环评现阶段执行的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固废暂存与处置符 合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已与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协 议,危废协议详见附件。 目前,现有项目环保问题主要为以下 1 点: 28 ①现有工程应急预案未备案,应尽快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7.“以新带老” 由于等离子设备存在火灾风险,出于安全、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有机废气 净化效率考虑,建设单位拟将现有工程有机废气治理装置(光氧等离子一体机, 风机风量为 7500m3/h,对应 10 台吹塑机)拆除,拆除的光氧等离子一体机由原 厂家回收。本次项目“以新带老”新建“UV 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将本 项目与现有工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同经改造后净化装置一同处理,然后由新建 18m 高排气筒 P1 排放。 图9 吹塑机集气装置和等离子机净化装置 29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 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滨海新区地处华北平原北部,位于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交汇点上、海河流 域下游、天津市中心区的东面,渤海湾顶端,濒临渤海,北与河北省唐山市丰 南区为邻,南与河北省黄骅市为界,地理坐标位于北纬 38°40′至 39°00′,东经 117°20′至 118°00′。滨海新区拥有海岸线 153 公里,陆域面积 2270 平方公里, 海域面积 3000 平方公里。2010 年底建成区面积达 289 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区东侧临无名路为 空地,南面隔化工街为空地,西侧为盛滨检测,北面为空地,企业周边环境示 意图见附图 3。 2.地貌地质 天津市滨海新区地处新华夏构造体系第二沉降带华北沉降区北部,黄骅拗 陷的北端,沧县隆起的东侧。海河断裂与沧东断裂在本区交汇,次级构造错综 复杂,其上有深厚的松散沉积物覆盖层。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 项目厂址的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由于新构造运动,河道变迁、海浸、海退, 造成滨海一带复杂的地层结构。本区第四系沉积为一套以陆相为主的海陆交互 沉积。岩性以亚粘土为主,夹有粉细砂、砂土和粘土。按沉积岩相可分为海相、 滨海三角州相和陆相。本区土壤是在上述第四系沉积物上发育而成,名为“滨 海盐化浅草甸土”,颗粒粘重密实,土粒充分分散,高潮可达地区常有海贝壳 遗体堆积。滨海新区地表属于滨海冲积平原,海拔高度 1~3 米,地势西北高、 东南低,地面坡度小于 1/10000。主要地貌类型有滨海平原、泻湖和海滩,地 区主要地貌特征为水域面积大和地势低平。 3.气候气象 滨海新区东临渤海,气候以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为主。冬季受蒙古、 西伯利亚冷高气压中心的影响,对流低空盛行寒冷干燥的西北风:夏季受大陆 低气压和低纬度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中心的影响,盛行高温的东南风。其主要 特征是: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多雪,春季大风干早,冷暖多变,夏季气温 30 高,雨水集中,秋季天高气爽。海陆风春季出现,夏季最多,秋季减少,冬季 很少出现。根据常年观测资料,多年平均气温在 11℃以上,月平均最低气温 出现在 1 月,一般在-7℃以下;月平均最高气温出现在 7 月,一般在 29℃以上。 近 50 年极端最高气温达 39.9℃(1997 年),极端最低气温达-22.9℃(1966 年),年均相对湿度 63%,年均降水量为 522.8mm,最大年降水量为 792.7mm, 最小年降水量为 292.5mm。年均日照时数 2602.2 小时。该地区全年盛行风向 为 S-SSW-SW 风,年均频率合计为 25.6%,年均静风频率为 3.2%。 4.土壤和植被 滨海新区范围内土壤多为重度盐渍土或盐土,平均含盐量大于 0.1%的盐 渍化土壤面积为 1959km2,约占滨海新区总面积的 86.3%,其中含盐量大于 0.4% 的强度盐渍化土地面积 1214km2,约占滨海新区面积的 53.5%。植物资源有野 生植被和人工植被二类。野生植被主要分布在洼地、沼泽、沙岗、盐碱地等处: 人工植被分布于村落、河堤、道路两侧。主要科目有乔木、果木和农作物等。 5.生态环境 滨海新区地处海河下游,水系发达,河网密布。区内有萄运河、潮白新河、 永定新河、海河、马厂减河、独流减河、子牙新河、北排水河及黑潴河、北塘 排污河、大沾排污河、八米河、青静黄排水渠和沧浪渠等。大中型水库 9 座, 包括营城水库、黄港水库、北塘水库、东丽湖、官港水库、北大港水库、钱圈 水库、李二湾水库和沙井子水库等。整个流域面积大约 554.261km2,占地表面 积 24.42%。但年降水变化率较大,集中分布在 7~9 月,河流入海距离短,水 资源并不丰富,地表水源与可用过境水量仅为 2 亿 m2/a,工农业甚至生活用 水紧张,新区水环境状况更不容乐观,由于地处河流入海口,地下水矿化度高, 地势较低,使内河水体流速减慢。 6.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城工业聚集区 本项目位于滨海新区营城工业聚集区。2019 年 6 月由北京欣国环环境技 术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滨海新区营城工业聚集区规划(2019-2035 年)环 境影响报告书》,2019 年 9 月 10 日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滨 海新区营城工业区聚集区规划(2019-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津 森环函【2019】86 号)。园区产业定位:逐步淘汰园区落后产能,园区定位 31 为以新装备、新材料为产业链主导方向,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业态。对园区现有 符合主导产业企业进行保留,对属于主导行业的企业进行产业优化升级,对于 污染严重,自动化水平低,列于园区负面清单的行业,不允许进行增产扩建, 并逐步从园内迁出。本项目符合滨海新区营城工业聚集区规划。 32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 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分析 根据大气功能区划分,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 现状,引用 2019 年《天津市环境状况公报》及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各区县环境质 量监测数据,滨海新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中 PM10、SO2、NO2、PM2.5、CO、O3 的监测数据,其统计结果见下表。 表 21 滨海新区 2019 年环境空气监测统计结果 项目 月份 PM2.5 (μg/m3) PM10 SO2 (μg/m3) (μg/m3) NO2 (μg/m3) CO-95% (mg/m3) O3-8H-90% (μg/m3) 一月 80 107 18 62 2.9 62 二月 73 89 13 46 2.1 74 三月 53 80 11 48 1.6 103 四月 49 81 11 41 1.1 153 五月 38 78 11 38 1.1 192 六月 42 63 9 32 1.3 238 七月 43 53 6 25 1.1 220 八月 26 44 8 31 1.2 178 九月 40 70 12 44 1.4 212 十月 45 71 10 48 1.3 133 十一月 50 85 13 56 1.6 58 十二月 62 76 10 56 2.4 54 年均值 50 75 11 44 1.8 188 年平均标准 (二级) 35 70 60 40 4.0 160 注:SO2、NO2、PM10、PM2.5 4 项污染物为浓度均值,CO 为 24 小时平均浓度第 95 百分 位数,O3 为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除 CO 单位为 mg/m3 外,其他污染物单位 均为µg/m3。 3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对项目所在区域环 境空气质量进行达标判断,见下表。 表 22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μg/m3 标准值 /μ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50 35 143 不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75 70 107 不达标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11 60 18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44 40 110 不达标 CO-95% 日均值第 95%百分位数浓度 1800 4000 45 达标 O3-90% 日最大 8h 平均值第 90%百分 位数浓度 188 160 118 不达标 由表可见,环境空气中 SO2 年均值和 CO24 小时平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PM10、PM2.5 的年均值和 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值均超过上述标准相应限值要求,故判定 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受锅炉采暖、施工扬尘所致。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天津市大力推进《天津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 案》(津政办发(2018)13 号)、《天津市重污染天津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9】 40 号)、《天津市打嬴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 年)》(津政发(2018) 18 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 函〔2019〕648 号)以及《关于印发天津市打好攻坚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工作计划 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0】3 号)等工作的实施,通过实施清新空气行动, 加快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计划 到 2020 年,全市 PM2.5 年均浓度达到 52 微克/立方米左右,全市及各区优良天数比 例达到 71%,重污染天数比 2015 年减少 25%。随着天津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逐 步推进,本项目选址区域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2.声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根据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固函【2015】590 号《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 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新版)的函》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本项目选址位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 34 为了解项目周边的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委托河北人宜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于 2020 年 3 月 29 日-3 月 30 日对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 表 23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频次 监测时段 第一次 厂界东侧 N1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厂界南侧 N2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2020.03.29 第一次 厂界西侧 N3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厂界北侧 N4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厂界东侧 N1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厂界南侧 N2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2020.03.30 第一次 厂界西侧 N3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厂界北侧 N4 第二次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第三次 第四次 夜间 测量值 dB(A) 61 62 51 51 61 61 50 50 59 58 47 47 57 57 46 46 62 62 51 50 60 61 50 51 57 58 47 47 56 57 47 47 标准值 65 55 65 55 65 55 65 55 65 55 65 55 65 55 65 55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在 56~62dB(A)范围之间,夜间噪声在 46~51dB(A)范围之间周围厂界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良好。 3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经实地踏勘,本项目周边无重点文物、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 等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性质及周围环境特征,确定厂界周边 200m 范围无声环境敏感点,声 环境影响调查范围定为厂界外 1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章节,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 评价等级为三级,不需设置大气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进行简单分析,无需设置风险评价范 围,本项目仅对项目边界 3km 范围内风险敏感目标进行调查。根据现场勘察结果, 项目选址不占压生态用地红线,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具体见下表。 表 24 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一览表 位置 序 号 环境敏感目标 名称 方位 经度(°) 纬度(°) 距离 (m) 1 茶西村 2 西 117.762494 39.232821 1750 4000 居住 茶淀馨园 西北 117.766871 39.234881 1540 1000 居民 3 鸿盛家园 西北 117.772064 39.235525 1410 2000 居住 4 旭辉朗悦湾 西北 117.769618 39.232478 1240 4000 居住 5 滨海新区第二老 年养护院 西北 117.774639 39.230933 860 2500 养老院 6 御景华庭 北 117.777042 39.238701 1625 3000 居住 7 新奥花园 北 117.778759 39.237456 1510 1000 居住 8 崔庄村 北 117.783608 39.237285 1280 1000 居民 9 汉沽第三中学 北 117.783952 39.236426 1310 1000 教育 10 天房美域澜苑 东北 117.783608 39.231405 870 2000 居住 11 汉沽河西第一小 学 北 117.790518 39.238915 1850 2000 教育 12 雅安里 北 117.774682 39.240332 1970 1000 居住 13 泰安里 北 117.774682 39.243765 2300 2500 居住 14 国兰花苑 北 117.774553 39.240289 1880 2500 居民 15 三明里 北 117.778544 39.240289 1870 1000 居住 16 汉沽第六中学 北 117.785282 39.242392 2150 1000 教育 17 兰园里 北 117.785454 39.240246 2040 1000 居民 36 规模 (人数) 保护目 标性质 18 宜春里 北 117.788157 39.240160 2010 1000 居住 19 六安里 北 117.783308 39.243966 2260 1000 居住 20 五羊里 北 117.778456 39.243808 2290 1000 居住 21 四平里 东北 117.791376 39.245696 2380 2000 居民 22 泰河新苑 东北 117.792964 39.240289 2200 1000 居住 23 秦台里 东北 117.800045 39.239945 2260 1000 居民 24 杨寨里 东北 117.804422 39.239044 1960 1000 居住 25 新村南里 东北 117.805753 39.238358 2270 1000 居住 由于本项目厂内雨水排放经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排放至蓟运河,因此本项目将蓟 运河作为地表水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37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表 25 单位:m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污染物名称 1 小时平均 8 小时平均 日均值 年均值 SO2 0.50 / 0.15 0.06 NO2 0.2 / 0.08 0.04 PM10 / / 0.15 0.07 PM2.5 / / 0.075 0.035 CO 10 / 4 / O3 0.2 / / 非甲烷总烃 2.0(一次 值) 0.16(日最大 8h 平均) / / / TVOCs / 0.6 / / 依据 二级标准及修改单 (GB3095-20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详解》推荐值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要求 2.环境噪声标准 本项目位于营城工业内,根据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固函【2015】590 号发布的《市 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使用区域划分”(新版)的函》及 GB/T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营城工业区中蓟运河南岸至华新北 厂界至新开南路至天津化工厂北厂界至化工路至城区南边界为三类标准适用区。故本 项目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标准 限值见下表。 表 26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标准值 标准类别 3类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38 昼 间 夜间 65 55 本项目 VOCs 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表 2 中塑料制品制造标准限值及表 5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值见下表。 表 27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污染物 最高允许 排放浓 (mg/m3) 排气筒高 度(m) 本项目执行标 准(kg/h) VOCs 50 18 2.6* 无组织监控 浓度(mg/m3) 执行标准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2.0 DB12/524-2014 注*:本项目烟囱高度 18m,满足高出周围 200m 范围内建筑物 5m 以上要求(周围 200m 范围内 最高建筑物为天津滨海胜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4F,12m)),根据《工业企业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4.6.2 条规定,若某排气筒高度处于本标准列出的 两个排气筒高度值之间,其执行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内插法计算。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 9 企业边 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值见下表。 表 28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排放浓度限 值(mg/m3) 排气筒高 度(m) 无组织监控 浓度(mg/m3) 非甲烷总烃 60 18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4.0 颗粒物 20 18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1.0 单位产品非甲烷 总烃排放量 0.3 (kg/t 产品) 18 / 执行标准 GB31572-2 015 本项目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 1 中有组织排放 标准及表 2 中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标准值见下表。 表 2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排气筒高度(m) 有组织(无量纲) 无组织(无量纲) 臭气浓度 18 1000 20 2.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表3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标准值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3 类区 昼间 夜间 65dB(A) 55dB(A) 39 3.固废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2013年修订)及修改单要求(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2013年第36号);危 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环 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要求。 4.其他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环保 监理【2002】71 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天 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 排污许可衔接相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环评【2017】84 号)。 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我国环境管理的重点工作,是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及环境 影响评价的一项主要内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确定本 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 废气总量控制因子:VOCs、颗粒物(粉碎粉尘)。 1.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 1.1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吹塑工序产生的 VOCs 和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粉碎粉尘)。 (1)VOCs 经设备上方集气罩加软帘的集气罩进行收集,与现有工程有机废气一同引至新增 的 1 套“UV 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由新建的 18m 高排气筒 P1 排 放。其中吹塑工序年工作时数为 6000h,废气收集效率 90%,净化效率 80%;未收集 的 VOCs 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 (2)颗粒物 本项目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依托现有工程集气罩进行收集,与现有工程的粉尘一 同引至现有 1 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后由新建 18m 高排气筒 P2 排放。其中粉 碎 工 序年 工作 时 数为 2400h, 废 气收 集效 率 95% ,净 化 效率 90% ,风机 风 量 为 30000m3/h;未收集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 1.1.1 按“预测”核算排放总量 40 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研究第二辑》,项目 VOCs 污染物产污系数按 0.35kg/t。本项目原料聚乙烯和色母使用量总计为 367.5t/a,VOCs 产生量为 0.129t/a。现有工程吹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加软帘,保证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 90%,VOCs 经集气罩和管道收集后通过“UV 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设施废气净化 处理(净化效率不低于 80%),由此计算得出,VOCs 排放量为 0.023t/a,产生速率 0.0038kg/h,无组织排放量为 0.0129t/a。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指南》中建议,颗粒物产生量按原料年用量的 0.1‰-0.4‰计算,保守起见,颗粒物产生量按原料的 0.4‰计算。颗粒物产生量按原料 的 0.4‰计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 量的 62%,原料聚乙烯和色母使用量为 367.5t/a,产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 227.85t/a, 故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粉碎工序粉尘产生量为 0.0911t/a。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 理 后 有 组 织 排 放 总 量 为 0.00865t/a , 排 放 速 率 为 0.0036kg/h ,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为 0.00456t/a。 1.1.2 按“排放标准”核算排放总量 ①VOCs 核定排放量 本 项 目 P1 排 气 筒 VOCs 排 放 量 执 行 《 合 成 树 脂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31572-2015)表 5 中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NMHC)排放量限值 0.3kg/t 产品。 本项目年产 367.5t 塑料产品。 P1 排气筒 VOCs 标准核定排放总量=0.3kg/t×367.5t×10-3=0.11t/a。 故,本项目 VOCs 标准核定排放总量为 0.11t/a。 ②颗粒物核定排放量 本项目 P2 排气筒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 5 浓 度 限 值 20mg/m3 。 粉 碎 工 序 年 工 作 时 间 2400h , 布 袋 除 尘 器 风 机 风 量 为 30000m3/h,本项目分配到的风机风量为 12000m3/h。 则本颗粒物核定排放总量=20mg/m3×12000m3/h×2400h/a×10-9=0.576t/a。 故,本项目粉碎颗粒物核定排放总量为 0.384t/a。 1.2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原有环评劳动定员 60 人,目前现有工程精简 人员至 40 人,本项目生产需要 15 名员工,因而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劳动定员 55 人, 41 小于原环评劳动定员人数,,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量不会超过原环评批复总量,无需 申请废水排放总量。 2.本项目污染物产排量汇总 本项目仅涉及大气污染物、VOCs、颗粒物排放,具体产排情况如下: 表 31 本项目污染物产排总量汇总表 单位:t/a 本项目预测产排量 类别 污染物产生量 削减量 预测排放量 标准核算排 放量 VOCs 0.116 0.0928 0.0232 0.11 0.0232 颗粒物(粉碎粉尘) 0.087 0.078 0.009 0.576 0.009 本项目建设前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汇总表 单位:t/a 污染因子 现有工程实际 排放量 “以新带老” 削减量 本项目预测 排放量 全厂预测 排放量 排放增减 量 VOCs 0.0183 0.0083* 0.0232 0.0333 +0.015 颗粒物 0.0482 / 0.009 0.0572 +0.009 废水量 1402.5 / / 1402.5 0 COD 0.376 0 0 0.376 0 氨氮 0.0203 0 0 0.0203 0 总磷 0.0020 0 0 0.0020 0 总氮** 0.0982 0 0 0.0982 0 污染因子 废气 排入外 环境 3.本项目建成前后污染物产排量汇总 表 32 类别 废气 废水 *现有工程有机废气实际产生量=现有工程验收监测排气筒 P1 进口排放速率×工作时间=8.37 ×10-3kg/h×6000h=0.502t/a,经本次“UV 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预测排放量为 0.502t/a ×20%=0.01t/a,削减了 0.0183t/a-0.01t/a=0.0083t/a。 **总氮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核算 根据总量控制指标相关要求,无需申请水污染物总量,大气污染物总量以预测排放 限值核算量申请总量,因此本项目污染物申请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0.015t/a、颗粒物:0.009t/a。 建议以上总量控制因子指标作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总量控制指标的参考依 据。 4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施工期 本项目在润联包装公司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不新建构筑物,施工内容主要为设 备安装调试,产生影响较小。吹塑机停产状态下,拆除光氧等离子净化设备机配套风 机,待本次新建的“UV 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环保设施投入运行后恢复生产,拆 除的现有环保设备由环保设备厂家收购。本次不再对施工期影响进行评价。 2.营运期 本项目产品为塑料包装容器。其生产工艺为原材料配料吹塑去边、检验贴 标包装、贴标入库代售。 本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和产污节点情况见下图。 色母、聚乙烯 配料 废气 G1 噪声 噪声 吹塑 去边、检验 贴标 边角料 冷却水 粉碎 包装、贴标 不合格品 入库待售 粉尘 G2、噪声 图 10 塑料包装容器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塑料包装容器加工流程简介: 配料:根据订单需求,在配料间将色母粒、PE 颗粒、再生料等原料按一定比例投 加至拌料机内,拌料机进行封盖后开始搅拌,拌料机位于粉碎间内。拌料机封盖后搅 拌过程不会产生粉尘。粉碎工序再生料大部分为片状,少量粉状物料由于静电力的作 用料附着在树脂颗粒上,人工缓慢投料,无粉尘产生。 吹塑:吸塑一体化设备的吸料机将料真空吸料至储料斗,再进入料筒加热熔化(电 加热),温度 180~220℃,再经螺杆挤出机将料由机头口模挤出形成料坯,然后由模 具夹料坯再由压缩空气吹塑成型,空气压力>6kg/cm2。吹塑机吹塑过程中需使用冷却 43 水系统对设备进行冷却。吹塑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 G1,其中冷却塔中循环冷却用水定 期补充,不外排。 去边、检验:吹塑成型后脱模并人工去除瓶底多余边角后经全自动测漏机进行检 验。不合格品进入粉碎机粉碎后做为原料循环利用。合格品进入下一道工序—贴标签。 去边过程产生边角料,检验过程产生不合格产品。 测泄采用气测法,通过向成品中通气加压检测是否漏气(压力值在 1-3 之间为合 格品)。 粉碎: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粉碎机上方投料口投入到粉碎机内, 之后盖上盖子,开始粉碎。粉碎料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线。粉碎过程产生粉尘。 贴标:产品检验合格后,使用半自动操作贴标机在产品两侧粘贴产品标签。 包装、贴标将贴标后的产品用缠绕机进行包装,外包装产品贴标后入库待售。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实验室对产品进行定期抽检。 2.2 UV 光氧+活性炭吸附“以新带老” 为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有机废气净化效率,建设单位拟将现有工程有机废气治 理装置(光氧等离子一体机,风机风量为 7500m3/h,对应 10 台吹塑机)及排气筒 P1 拆除,将产生的有机废气并入本次项目新建的“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一同处理, 处理后依托现有由新建的 18m 高排气筒 P1 排放。新建“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风机风量为 25000m3/h(对应建成后全厂注塑设备 15 台,每个集气罩面积约 1.5m2, 集气罩总面积 22.5m2)。改造前后废气收集效率不变,净化效率由 47.7%提升为 80%。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 本项目在润联包装公司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不新建构筑物,施工内容主要为设 备安装调试,产生影响较小。停产状态下,拆除现有布袋除尘器及配套风机、拆除光 氧等离子净化设备机配套风机,待本次新建的布袋除尘器和“UV 光氧+活性炭吸附” 装置等环保设施投入运行后恢复生产,拆除的现有环保设备由环保设备厂家收购。本 次不再对施工期影响进行评价。 二、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情况见下表。 44 表 33 类别 主要排污节点汇总一览表 生产工序/设备 主要污染物 排放特征 治理措施 吹塑 VOCs、非甲 烷总烃 连续 VOCs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 光氧+活性 炭吸附”处理后,由新建 18m 高排气筒 P1 排放 粉碎 粉尘 连续 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除尘设施处理后, 并依托现有 18m 高排气 P2 排放 去边环节 边角料 间歇 检验环节 不合格品 间歇 包装入库 废包装材料 间歇 物资部门回收 布袋除尘设施 除尘灰 间歇 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 设备维修 废机油 间歇 设备维修 含油抹布 间歇 设备维修 废油桶 间歇 治理设施 废 UV 灯管 间歇 治理设施 废活性炭 间歇 / Leq 连续 废气 收集后,经过粉碎作为原料回用 固废 噪声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 1.废气 本项目废气包括有机废气和粉尘,分别源于吹塑工序和粉碎工序。 1.1 有机废气 本项目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1.1.1VOCs、非甲烷总烃 (1)排污系数法 本项目拟在每台吹塑设备上方 50cm 处安装加软帘的集气罩(长、宽分别为 1.5m、 1m),将本项目有机废气和现有工程有机废气一同引至 1 套“UV 光氧+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由新建的 18m 高排气筒 P1 排放。其中吹塑工序年工作 时数为 6000h,废气收集效率 90%,净化效率 80%,配套风机风量为 25000m3/h。 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研究第二辑》,VOCs 和非 甲烷总烃废气污染物产污系数按 0.35kg/t,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聚乙烯和色母使用量总 计为 2567.5t/a,计算得 VOCs、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均为 0.899t/a。有机废气经“UV 光 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 VOCs、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均为 0.162t/a, 45 排放速率均为 0.027kg/h,排放浓度均为 1.08mg/m3,无组织排放量均为 0.09t/a,排放 速率为 0.015kg/h。 (2)类比法 与现有工程类比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种类、生产工艺与现有工程一致,因此本 项目 VOCs、非甲烷总烃源强可类比现有工程验收监测数据。现有工程聚乙烯和色母 使用量总计为 2200t/a,根据现有工程验收监测数据,P1 排气筒 VOCs、非甲烷总烃进 口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 0.00837kg/h、0.00239kg/h。本项目聚乙烯和色母使用量总计 为 367.5t/a,为现有工程的 0.167 倍,经类比得本项目 VOCs、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 速率为 0.00140kg/h、0.0004kg/h,因此全厂 VOCs、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速率为 0.00977kg/h、0.00279kg/h。 综上,类比法 VOCs、非甲烷总烃源强(0.00977kg/h、0.00279kg/h)与使用排污 系数法计算结果(0.150kg/h)相差较大,偏安全考虑,本次采用排污系数法分析 VOCs、 非甲烷总烃排放源强。 1.1.2 臭气浓度 本项目吹塑工序加热温度控制在 200℃左右(软化温度),不会使原料或产品中 的分子结构受热分解,不产生碳链焦化气体,但由于加热,仍有少量 VOCs、非甲烷 总烃和异味产生。 臭气浓度源强类比现有工程监测数据有组织臭气排放浓度,本项目与现有工程实 际建设情况见下表。 表 34 扩建后全厂与现有工程情况一览表 内容 扩建后全厂 现有工程 原材料及 用量 聚乙烯(PE)2450t/a,色母 117.5t/a 聚乙烯(PE)2100t/a,色母 100t/a 产品方案 塑料包装容器 1400 万只 塑料包装容器 1200 万只 工艺流程 本项目主要产生异味的工艺为 吹塑工艺 该项目主要产生异味的工艺为注塑、吹塑工艺 净化设施 “UV 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 “光氧等离子一体机” 厂界范围 本项目各厂界外 1m 本项目各厂界外 1m 由现有工程臭气浓度检测报告可知,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为 113(无量纲), 厂界无组织臭气最大排放浓度为 13(无量纲)。本项目原料使用量总计为 367.5t/a, 为现有工程的 0.167 倍,使用环保设施治理效果优于现有工程,保守估计本项目建成 46 后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 132(无量纲);本项目废气治理收集效率与现有工程一致, 经类比得出本项目建成后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取 16(无量纲)。 综上,本项目有机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 35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有机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年工作 产生量 排放 产生量 产生速率 时数 h t/a 方式 t/a kg/h VOCs 6000 0.899 非甲烷 6000 总烃 0.899 产生浓度 净化效 排放量 排放速率 mg/m3 率 t/a kg/h 排放浓度 mg/m3 有组织 0.809 0.13 5.39 80% 0.162 0.027 1.08 无组织 0.09 0.015 / / 0.09 0.015 / 有组织 0.809 0.13 5.39 80% 0.162 0.027 1.08 无组织 0.09 0.015 / / 0.09 0.015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 VOCs、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均为 0.162t/a。本项目建成 后全厂产品总量约为 2567.5t/a,则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 0.162×103÷2567.5= 0.063kg/t 产品,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中相关 标准限值要求(0.3kg/t 产品)。 1.2 粉碎粉尘 本项目粉碎工序会产生粉碎粉尘,现有工程于集气罩中设置了 12 个集气孔,目 前集气罩有部分区域未利用,未利用区域满足本项目集气要求(增加集气孔)。现有 工程粉碎间及集气罩设置情况见下图。 图 11 现有工程粉碎间集气装置 (1)排污系数法 本项目粉碎机与现有工程粉碎机均设置于顶吸式集气罩下方,距粉碎机上方 47 0.6m,该集气罩三面靠墙,一面为进出口软帘(该软帘紧贴集气罩外檐,下垂至地面), 较为密闭。集气罩外檐尺寸为长 22.5m,宽 1.5m,高 2.3m,集气面积为 27m2。本项 目依托现有工程粉碎间集气系统收集粉尘,与现有工程的粉尘一同引至新建配套风机 风量的 1 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后由新建 18m 高排气筒 P2 排放。其中粉碎工 序 年 工 作时 数 为 2400h , 废 气 收 集 效 率 95% , 净化 效 率 90% , 配套 风 机风 量 为 30000m3/h。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指南》中建议,颗粒物产生量按原料年用量的 0.1‰-0.4‰计算,保守起见,颗粒物产生量按原料的 0.4‰计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 资料,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量的 62%,原料聚乙烯和色母使用量 为 367.5t/a,产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 227.85t/a,故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粉碎工序粉尘产 生量为 0.091t/a,产生速率为 0.0379kg/h。 (2)类比法 与现有工程类比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种类、生产工艺与现有工程一致,因此本 项目颗粒物源强可类比现有工程验收监测数据。现有工程聚乙烯和色母使用量总计为 2200t/a。根据现有工程验收监测数据,P2 排气筒颗粒物进口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0817kg/h,本项目聚乙烯和色母使用量总计为 367.5t/a,为现有工程的 0.167 倍,经 类比得出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产生速率为 0.0136kg/h。 综上,类比法颗粒物源强(0.0136kg/h)与使用排污系数法计算结果(0.0379kg/h) 相差较大,偏安全考虑,本次有组织排放影响分析采用 0.0379kg/h 作为颗粒物排放源 强。 本项目颗粒物产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36 污染物 颗粒物 本项目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年工作 产生量 排放方式 时数 h t/a 产生量 t/a 产生速率 产生浓度 kg/h mg/m3 净化 效率 排放速率 排放浓度 kg/h mg/m3 有组织 0.0865 0.0360 1.2 90% 0.00360 0.12 无组织 0.00455 0.00190 / / 0.00190 / 2400 0.091 2.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吹塑机生产过程定期补充循环冷却水,不外排。 现有工程原环评劳动定员为 60 人,目前现有工程精简人员至 40 人,本项目生产 需要 15 名员工,因而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劳动定员 55 人,小于原环评劳动定员人数, 48 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综上,本项目无需申请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3.噪声 本 项目运营期 噪声 源主要 为 环保设 备风机、吹塑设 备及粉碎机,噪声源强 75~87dB(A)。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减小噪声;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 措施减振降噪。主要产噪设备噪声源强如下表所示。 表 37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噪声源强 主要产噪设备名称 数量 单台设备噪声源[dB(A)] 位置 降噪措施 吹塑设备 5台 75 车间中部 粉碎机 6台 80 车间西侧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于厂 房钢结构内,并采取基础减 振措施。 风机(风量 25000m3/h) 风机(风量 30000m3/h) 1台 85 车间外 1台 87 车间外 选用低噪声设备,依托现有 隔声间安装,并采取基础减 振、加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操作人员依托现有工程劳动定员调配,不新增生活垃圾。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4.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废料及不合格品、除尘灰等。 (1)废包装材料 原料拆包投料过程会产生废包装材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包装材料产 生量约 0.15t/a,收集后集中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2)除尘灰 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布袋除尘器截留的除尘灰为一般 固废,产生量约 0.15t/a,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 (3)边角料、不合格品 本项目去边环节产生的边角料和检验环节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为一般固废,产生量 约 227.85t/a,在厂区暂存后经过粉碎作为原料回用。 4.2 危险废物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 保部令 2016 年第 39 号),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棉纱、废油桶、废 UV 灯管、 49 废活性炭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危废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1)废机油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设备维保新增废机油 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 录》(2016 年 8 月 1 日实施)进行鉴别,废油废物类别为“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 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 (2)含油棉纱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设备清洁及维护新增含油棉纱 0.005t/a,根据《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8 月 1 日实施)进行鉴别,其废物类别为“HW49 其他废物”, 废物代码为“900-041-49”。 (3)废油桶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定期添加机油过程新增废包装桶 0.005t/a,根据《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8 月 1 日实施),废油桶类别为“HW49 其他废物”,废物 代码为“900-041-49”。 (4)废 UV 灯管 本项目有机废气净化装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产生废 UV 灯管,产生量为 0.01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8 月 1 日实施),废 UV 灯管类别为“HW29 其 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23-29”。 (5)废活性炭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有组织有机废气量为 0.809t/a。根据废气治 理设施可行性分析章节可知,“UV 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整体净化效率为 80%,其中,活性炭吸附量占总净化量的 60%。为保证活性炭的吸附效率,本项目要 求活性炭吸附量达到 80%时更换,根据活性炭有效吸附量经验值 0.3kg/kg,由此计算 可知,活性炭使用量=0.809t/a×0.8×0.6÷0.3÷0.8=1.618t/a。为保证废气长期稳定达 标排放,本项目活性炭实际填充量为 500kg,每季度更换一次。 综上,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2.0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8 月 1 日 实施),废活性炭废物类别为“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 38 本项目固废产排放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类型 产生量 t/a 处置方式 1 废包装材料 一般固废 0.15 物资部门回收 50 2 除尘灰 0.08 城管委清运 3 边角料、不合格品 227.85 收集后,经过粉碎作为 原料回用 4 废机油 0.01 5 含油抹布 0.005 6 废油桶 7 废 UV 灯管 0.01 8 废活性炭 2.0 0.005 危险废物 51 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处理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时 段 排放 源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 0.772mg/m3; 0.0193kg/h;0.116t/a 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 放量 0.0154mg/m3; 0.00386kg/h;0.0232t/a 无组织 0.00215kg/h 0.00215kg/h 非甲 烷总 烃 有组织 0.772mg/m3; 0.0193kg/h;0.116t/a 0.0154mg/m3; 0.00386kg/h;0.0232t/a 无组织 0.00215kg/h 0.00215kg/h 臭气 浓度 有组织 / 132(无量纲) 无组织 / 16(无量纲) 颗粒 物 有组织 污染物 VOCs 大气污 染物 运 营 期 吹塑 粉碎 一般 固体 废物 固体废 物 运 营 期 生产 过程 危险 废物 有组织 1.2mg/m3; 0.12mg/m3; 0.0360kg/h;0.0865t/a 0.00360kg/h;0.00865t/a 无组织 0.00190kg/h 0.00190kg/h 废包装 材料 0.15t/a 委托物资部门回收利 用 除尘灰 0.08t/a 委托城管委清运 边角 料、不 合格品 227.85t/a 收集后,经过粉碎作为原 料回用 废机油 0.01t/a 含油抹 布 废油桶 废 UV 灯管 废活性 炭 0.005t/a 0.005t/a 0.01t/a 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处理 2.0t/a 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 75dB(A)~80dB(A) 噪声 之间。经采用减震降燥、隔声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处噪声能够达 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8)3 类标准。 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选址位于营城工业区,占用已有建筑物,本项目建设对地 区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52 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环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润联包装公司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不新建构筑物,施工内容主要 为设备安装调试,产生影响较小。吹塑机停产状态下,拆除光氧等离子净化设备 机配套风机及排气筒 P1,待本次新建的“UV 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环保 设施及新建排气筒 P1 投入运行后恢复生产,拆除的现有环保设备由环保设备厂家 收购。粉碎机停产状态下,拆除现有工程排气筒 P2,待本次新建排气筒 P2 投入运 行后恢复生产。本次不再对施工期影响进行评价。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吹塑工序产生的 VOCs、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以及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 本项目吹塑工序产生的 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设备上方加软帘的集 气罩进行收集,与现有工程有机废气一同引至新增的 1 套“UV 光氧+活性炭吸附” 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由新建的 18m 高排气筒 P1 排放。其中吹塑工序年工作时数 为 6000h,废气收集效率 90%,净化效率 80%;未收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 放至大气环境。 本项目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依托现有工程粉碎间集气系统进行收集,与现有 工程的粉尘一同引至现有 1 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后由新建 18m 高排气筒 P2 排放。其中粉碎工序年工作时数为 2400h,废气收集效率 95%,净化效率 90%, 配套风机风量为 30000m3/h;未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 1.1 排放达标分析 1.1.1 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排气筒 P1、P2 颗粒物达标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39 污 染 源 P1 废气种类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有组织排放情况 排放速率 排放浓度 (kg/h) (mg/m3) 排放执行标准 排放速率 排放浓度 (kg/h) (mg/m3) 达标分 析 VOCs 0.027 1.08 1.8 50 达标 非甲烷总烃 0.027 1.08 / 60 达标 53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 放量(kg/t 产品) 0.063 0.3 达标 臭气浓度* <1000(无量纲) <1000(无量纲) 达标 0.0252 / 达标 P2 颗粒物 1.69 20 *注:根据工程分析章节,类比《天津峰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峰海塑料科技中 空塑料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判断得出。 由上表分析结果可知,排气筒 P1 VOCs 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 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 2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非 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 1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 P2 颗粒物排 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中相关标准 限值要求。综上,本项目排气筒 P1、P2 可实现达标排放. 1.1.2 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和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本评价采用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型 AERSCREEN 对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0 厂界浓度预测参数一览表 现有工程无组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 无组织排放监控 织监测浓度 无组织监测浓度 浓度限值要求 3 3 (mg/m ) (mg/m ) (mg/m3) 污染物 本项目最大地 面小时浓度 (mg/m3) VOCs 0.00145 0.315 0.316 2.0 达标 非甲烷 总烃 0.00145 0.04 0.0415 4.0 达标 颗粒物 0.27 0.264 0.534 1.0 达标 达标 分析 由上表分析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吹塑工序无组织排放的 VOCs 满足《工 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 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工程分析章节,类比现有工程臭气浓度监测数据最大值,判断本项目建 成 后 无 组 织 臭 气 排 放 浓 度 16 ( 无 量 纲 ) , 符 合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12/059-2018)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54 故,本项目建成后无组织废气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1.2 环境影响分析 1.2.1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中推荐的估算 模型 AERSCREEN 预测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浓度占标率计算: Pi=Ci/Coi×100% 式中:Pi——污染物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mg/m3。 Co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oi 一般为 GB3095 中 1 小时平均取样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评级因子和评价标准表见表 37,估算模型参数表见表 38。 表 41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 标准值 (mg/m3) 标准来源 小时标准取值 (mg/m3) VOCs 8h 平均 0.6 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 环境》(HJ2.2-2018)中的附录 D 中 TVOC 1.2 非甲烷总烃 24h 平均 PM10(有组织) 24h 平均 2.0(一次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0.15 2.0(一次值)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 标准 0.45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对于仅有 8h 平均质量浓 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 2 倍、3 倍折算为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故 TVOCs 1h 平均质量浓度折算后为 1.2mg/m3;PM10 1h 平均浓度折算后为 0.45mg/m3。 模型参数见下表。 表 42 估算模型参数一览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 城市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299 万人(滨海新区) 城市/农村选项 最高环境温度/℃ 39.9℃ 最低环境温度/℃ -22.9℃ 土地利用类型 城市 区域湿度条件 中等湿度气候 55 考虑地形 否 地形数据分表率/m / 考虑岸线熏烟 否 岸线距离/km / 岸线方向/° / 是否考虑地形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注:估算模型参数中人口数为滨海新区人口总数,来自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排放源包括点源和面源,相应污染源参数如下: 名 称 排气筒底部 坐标/(°) 排气筒 底部海 拔高度 /m 排气 筒有 效高 度/m 表 43 点源参数表 排气 烟气 烟气 筒出 流速/ 温度 口内 (m/s) /℃ 径/m 年排 放小 时数 /h 排 放 工 况 排 气 筒 P1 E117.778786 N39.223434 1.80 18 0.8 13.82 25 6000 正 常 排 气 筒 P2 E117.779210 N39.223479 1.93 18 0.8 11.05 25 2400 正 常 污染 物 污染物 排放速 率 /(kg/h) VOCs 0.027 非甲 烷总 烃 0.027 颗粒 物 0.000360 本项目面源参数详见下表。 表 44 面源坐标 面源 名称 E/° N/° 面源 面源 海拔 长度 高度 /m /m 生产 117.779387 39.223123 1.15 车间 102 矩形面源参数表 面源 与正北 宽度 夹角/° /m 89.7 350 面源 年排放 有效 排放 排放速率/(kg/h) 小时数 排放 工况 /h 高度*/m 3.5 6000 VOCs 0.015 6000 正常 非甲烷 工况 总烃 0.015 2400 颗粒物 0.00360 注:有效面源高度按车间侧墙轴流式换气风机高度 3.5m 计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源模型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 45 排放 方式 点源 排放源 P1 P2 主要污染物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排放源下风向 最大地面浓度预测 污染物 距离 D/m 值 Ci(mg/m3) 浓度占标率 Pi(%) VOCs 26 8.83E-04 0.07 非甲烷总烃 26 8.83E-04 0.04 颗粒物 79 1.12E-04 0.02 56 吹塑车间 面源 粉碎车间 VOCs 59 1.45E-03 0.12 非甲烷总烃 59 1.45E-03 0.07 颗粒物 30 1.28E-03 0.28 根据 AERSCREEN 预测结果可知,排气筒 P1 排放的 VOCs、非甲烷总烃最大 落地浓度均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 26m 处,最大落地浓度均为 8.83E-04mg/m3,占标 率分别为 0.07%和 0.04%;排气筒 P2 排放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排放源下 风向 79m 处,最大落地浓度均为 1.12E-04mg/m3,占标率为 0.02%。本项目无组织 排放的 VOCs、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均出现在下风向 59m 处,最大落地浓度 分别均为 1.45E-03mg/m3,占标率分别为 0.12%、0.07%;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 物最大落地浓度均出现在下风向 30m 处,最大落地浓度为 1.28E-03mg/m3,占标率 为 0.28%。 1.2.2 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工作等级判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 的大气评价工作分级依据,见下表。 表 46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 二级评价 1%≤Pmax<10% 三级评价 Pmax<1% 本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均小于 1%,根据 HJ 2.2-2018 大气环境影 响评价等级判别依据,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对大气环境影响值较低,无需 进一步预测大气环境影响。 1.3 废气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3.1 吹塑工序废气收集系统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吹塑机为 15 台,吹塑废气采用顶吸式集气罩+软帘的方式 进行收集,根据厂家提供的设计方案,集气罩为方形,尺寸约为 1.5m×1.0m,距离 操作台高度约为 0.5m,软帘长度约为 0.5m,集气罩投影面积大于吹塑机废气产生 节点面积,能有效对废气进行收集。“UV 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配套风机风量 25000m3/h,经计算可知集气罩最远端风速为约 0.31m/s。综上所述,废气收集系统 57 设置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关要求(排 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值风速不低于 0.3m/s),集气罩设备合理。 1.3.2 粉碎工序集气罩设备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粉碎机机为 15 台,粉碎机均设置于顶吸式集气罩下方,距 粉碎机上方 0.6m,该集气罩三面靠墙,一面为进出口软帘(该软帘紧贴集气罩外 檐,下垂至地面),较为密闭。集气罩外檐尺寸为长 22.5m,宽 1.2m,集气面积 为 27m2。布袋除尘设施配套风机风量为 30000m3/h,经计算可知集气罩最远端风速 约为 0.31m/s。同时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为密闭管道,能够保证废气收集系统 在负压下运行,集气罩设备合理。 1.4 排气筒高度符合性分析 根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和《合成树 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要求,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 18m 且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周围 200m 范 围内最高建筑物建筑高度为 12m,为位于本项目西侧 120m 的天津滨海胜佳商务服 务有限公司办公楼(4F,12m)。本项目与现有工程吹塑工序共用 1 根 18m 排气 筒 P1,本项目与现有工程粉碎工序共用 1 根 18m 排气筒 P2,均满足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 5m 以上标准要求。 图 12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位置图 1.6 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58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如下: 挥发性有机 废气 集气罩加软帘 粉碎粉尘 粉碎间+集气罩 UV 光氧+活性炭 吸附 脉冲布袋除尘器 图 13 风机 风机 18m 高排气筒 P1 排放 18m 高排气筒 P2 排放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1.6.1 吹塑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为避免项目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在生产车间吹塑机上方 50cm 处设置顶吸式集气罩(长、宽分别为 1.5m、1m)和软帘,确保集气罩收集 效率达到 90%以上。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现有工程有机废气 一同引至 1 套“UV 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由更换的 18m 高新 排气筒 P1 排放,净化效率 80%计,配套风机风量为 25000m3/h。经核算集气罩进 口平均风速为 0.31m/s。 (1)UV 光氧净化装置原理: 利用 UV 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 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 0(UV+O2→O-+O*(游离氧)O+O2→ O3(臭氧)),能有效将硫化氢、氨、甲硫氢、甲硫醇、二硫化碳等无机物和苯乙烯, 硫化物、VOCs 类等有机物废气的分子链结构裂解、断链、氧化,改变物质结构, 将污染物裂解、氧化成为低分子无害物质,CO2、H2O,从而使废气得到净化处理, 减轻后续活性炭吸附的负荷,UV 光氧净化效率为 35%-50%,保守考虑取净化效率 取 35%。工作原理示意图如下。 图 14 UV 光氧净化装置工作原理示意图 (2)活性炭工作原理: 59 活性炭是一种主要由含碳材料制成的外观呈黑色,内部孔隙结构发达、比表 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一类微晶质碳素材料。活性炭吸附就是利用活性炭微孔及 巨大的表面张力等特性吸附有机物。 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填充材料为蜂窝活性炭,对苯、醇、酮、酯、汽油类 的有机溶剂废气有很好的吸附作用。其净化原理是有机废气正压或负压进入活性 炭吸附装置中,由于活性炭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当此 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固体表面,污染 物质从而被吸附,使废气得到净化处理,最后经排气筒排入大气。该方法是目前 治理低浓度有机废气最成熟方法之一,净化效率 80%。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装 置对有机废气进行二次净化处理,以确保外排废气中 VOCs(非甲烷总烃)稳定达 标。工作原理示意图见下图。 图 15 活性炭吸附装置工作原理示意图 本项目 UV 光氧净化效率取 35%,活性炭吸附效率 80%,由此计算出“UV 光 氧+活性炭吸附”装置综合净化效率为 87%,保守考虑本项目“UV 光氧+活性炭吸 附”装置综合净化效率取 80%。满足《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生 态环境部,2019 年 6 月 26 日)中相应要求(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不低于 80%)。因 此,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环保治理措施可行。 根据源强分析结果,本项目排气筒 P1 排放的 VOCs 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 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 2 中相关标准限 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60 准》(DB12/059-2018)表 1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故本项 目有机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1.6.2 粉碎工序粉尘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粉碎间集气系统收集粉尘,与现有工程的粉尘一同引入 1 套新建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并由新建 18m 高排气筒 P2 排放。其中粉碎工序年工作 时数为 2400h,废气收集效率 95%,净化效率 90%,配套风机风量为 30000m3/h。 本项目与现有工程粉碎机均设置于顶吸式集气罩下方,距粉碎机上方 0.6m, 该集气罩三面靠墙,一面为进出口软帘(该软帘紧贴集气罩外檐,下垂至地面), 较为密闭。集气罩外檐尺寸为长 22.5m,宽 1.2m,高 2.3m,集气面积为 27m2,经 核算,有效集气面积进口平均风速为 0.31m/s。 布袋除尘器工作原理: 图 16 布袋除尘器工作原理示意图 布袋除尘器主要的运作方式是含尘气体由进气口进入中部箱体,从滤袋外进 入布袋内,一部分大颗粒粉尘被挡板拦截收集,另一部分粉尘被阻拦在滤袋外的 表面,净化的空气进入袋内,再由布袋上部进入箱体,最后由排气管排出,净化 效率不低于 90%。随着净化工况持续,聚集在布袋表面的粉尘增多,此时脉冲控 制仪按设定的脉冲周期和脉冲间隔控制电磁阀开启,喷出高压气体,吹入布袋内 腔,抖落外表积尘,落入灰斗,经卸灰口排出。布袋除尘器工作原理示意图见上 图。 根据源强分析结果,本项目排气筒 P2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 61 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中有组织排放标准的要求,可以实现达标 排放,本项目依托的粉尘治理措施可行。 1.5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见下表。 表 47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评价等 级与范 围 评价因 子 评价标 准 自查项目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范围 边长=50km□ 边长=5~50km□ 边长=5km□ SO2+NOx 排放 量 ≥2000t/a□ 500~2000t/a□ <500t/a□ 评价因子 基本污染物(PM10) 其他污染物(TSP、VOCs、非甲烷总烃) 评价标准 国家标准☑ 环境功能区 一类区□ 地方标准□ 污染源 调查 大气环 境影响 预测与 评价 环境空气质量 现状调查数据 来源 附录 D☑ 二类区☑ 评价基准年 现状评 价 包括二次 PM2.5□ 不包括二次 PM2.5□ 其他标准☑ 一类区和二类区□ (2019)年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现状评价 达标区□ 调查内容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 现有污染源☑ 预测模型 AERM OD□ 预测范围 边长=50km□ 预测因子 预测因子(PM10、VOCs、非甲烷总烃) 现状补充监测□ 不达标区☑ 其他在建、拟 区域污染源 建项目污染源 □ □ CAL 网络 其 AUSTA EDMS/AED PUFF 模型 他 L2000□ T□ □ □ □ □ 边长=5~50km□ 边长=5km□ ADM S□ 拟替代的污 染源□ 包括二次 PM2.5□ 不包括二次 PM2.5□ 正常排放短期 浓度贡献值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正常排放年均 浓度贡献值 一类区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二类区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非正常排放 1h 浓度贡献值 保证率日平均 浓度和年平均 浓度叠加值 区域环境质量 的整体变化情 况 非正常排放时长 ( )h C 非正常占标率 ≤100%□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C 非正常占标率>100%□ C 叠加达标□ C 叠加不达标□ k≤-20%□ k>-20%□ 62 环境监 测计划 评价结 论 污染源监测 监测因子:(VOCs、非甲 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 有组织废气监测☑ 无组织废气监测☑ 无监测□ 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因子:( 监测点位数( 无监测☑ ) 环境影响 可以接受☑ 大气环境防护 距离 距( 污染源年排放 量 )m 有组织排放量 颗粒物: VOCs: (0.009)t/a (0.0232)t/a 无组织排放量 NOx: ()t/a SO2: ()t/a NOx: 颗粒物: ()t/a (0.00456)t/a 注:“□”为勾选项,选“√”;“( 不可以接受□ )厂界最远( SO2: ()t/a ) VOCs: (0.0129t/a) 非甲烷总烃: (0.0232)t/a 非甲烷总烃: (0.0129)t/a )”为内容填写项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职工,不新增职工人数,不新增生活污水。因此,本项 目无废水排放。 现有工程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pH、COD、BOD5、SS、氨氮、 总磷、总氮、石油类。根据环评验收检测数据可知,现有工程污染物浓度均满足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 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中新天津生态城污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坐落于中新生态城清净湖西侧,占地 19 万平方米, 收水范围包括中新天津生态城、泰达现代产业区、汉沾城区等区域的污水。该污 水处理厂采用“格栅/旋流沉降+厌氧/缺氧/好氧/缺氧/好氧+臭氧催化+紫外消毒” 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污泥储池+浓缩脱水”工艺,日处理能力近期为 10 万 m2/d,远期为 15 万 m2/d。该污水处理厂于 2015 年 12 月完成了工艺提升项目, 并于 2016 年 8 月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目前最终出水水质可达到国家《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A 标准。 现有工程废水在该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之内,排水水质符合中新生态城污 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水量占设计处理能力的比例较小,现有项目排放的废水 水量和水质均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根据 2019 年 8 月 8 日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 的监测结果见下表,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的出水水质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故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具有可行性。 63 表 48 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出口水质检测结果一览表 企业名称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 天津生态城 水务投资建 设有限公司 出口 监测项目 2019.8.8 排放浓度 标准限值 单位 是否达标 超标倍率 氨氮 0.412 1.5 mg/L 是 -- COD 19 30 mg/L 是 -- 总氮 3.42 10 mg/L 是 -- 总磷 0.07 0.3 mg/L 是 -- 3.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处声环境功能区为 3 类地区;项目厂界周边 20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 感点,故判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进行简单评价。噪声评价范围定为厂 界外 1m。 3.1 噪声源及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吹塑设备、粉碎机、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 75~87dB (A)之间。吹塑设备、粉碎机均位于室内,安装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消 声降噪措施。风机位于室外选用低噪设备设、依托现有隔声间安装、并加装消音 器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噪声源及治理情况见下表。 表 49 本项目噪声源及治理一览表 设备名称 数量 单台源强 dB(A) 综合叠 加源强 吹塑设备 5台 75 82 粉碎机 6台 80 88 风机(风量 25000m3/h) 1台 85 85 风机(风量 30000m3/h) 1台 87 87 拟采取降噪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于厂房钢 结构内,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其中厂房隔声量取 15dB(A) 选用低噪声设备,依托现有隔声 间安装,并采取基础减振、加装 消音器等降噪措施。其中隔声间 及消音器降噪取 15dB(A) *注:距离为生产设备距离厂区边界的距离。 3.2 厂界噪声预测 (1)预测模式 根据建设项目声源的噪声排放特点,并结合《环境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 (HJ 2.4-2009)的要求,选择点声源预测模式,具体预测模式如下: ①噪声叠加模式 n L  10 L g  10 i1 式中: L —为 n 个噪声源的声级; 64 Li 10 Li —为第 i 个噪声源的声级; n —为噪声源的个数。 ②噪声距离衰减模式 式中:Lr —受声点 L r  L ro - 20 log ( r / ro)- R (即被影响点)所接受 的声压级,dB(A); Lro —距噪声点距噪声源 ro 处的声压级,dB(A); r —总阿恒源至受声点的距离,m; ro —参考位置的距离; R —噪声源防护结构及房屋的隔声量,取 15dB(A)。 根据上述公式,在计算等引起的噪声削减情况下,计算结果见下表。 (2)噪声预测结果 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 50 项目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序号 噪声源 多台叠加隔声后噪 声源强 1 吹塑设备 67 2 粉碎机 单位:dB(A) 东厂界外 1m 南厂界外 1m 西厂界外 1m 北厂界外 1m 距离(m) 78 130 76 55 贡献值 dB(A) 29 25 29 32 距离(m) 102 137 55 64 贡献值 dB(A) 23 30 38 37 距离(m) 96 150 61 34 贡献值 dB(A) 40 36 44 49 距离(m) 102 150 54 34 贡献值 dB(A) 40 36 44 49 贡献值 dB(A)(昼间) 40 37 45 49 贡献值 dB(A)(夜间) 40 36 44 49 现有工程背景值 dB(A)(昼间) 62 61 59 51 现有工程夜间背景值 dB(A)(夜间) 51 50 47 47 厂界噪声预测值 dB(A)(昼间) 62 61 59 58 73 3 风机(风量 80 25000m3/h) 4 风机(风量 82 30000m3/h) 65 厂界噪声预测值 dB(A)(夜间) 51 50 47 47 *注:本项目粉碎车间夜间不工作,故夜间噪声贡献值不包括粉碎机产生的噪声。 根据上表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预测值低于《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要求(昼间 65dB(A), 夜间 55dB(A)),可以做到厂界达标,预计项目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其声环境产生影 响。 本项目所处声环境功能区为 3 类地区;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 声级增高量在 3dB(A)以下,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故判定本项目声环境评 价等级为三级,进行简单分析。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4.1 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分类 本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来源、分类及产生量见下表。 表 51 类型 一般工业固废 危险废物 本项目固废产排情况一览表 来源 主要污染物 数量(t/a) 治理措施 生产过程 废包装材料 0.15 分类收集后外售给物资 回收部门 废气治理 设施 除尘灰 0.08t/a 委托城管委清运 去边、检验 环节 边角料、不合 格品 227.85 收集后,经过粉碎作为原 料回用 设备维保 废机油 0.01 设备维保 含油抹布 0.005 设备维保 废油桶 0.005 废气治理 设施 废 UV 灯管 0.01 废气治理 设施 废活性炭 2.0 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 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2 固废处置途径可行性分析论证 (1)一般固体废物 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除尘灰、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给物 资回收部门,除尘灰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经过粉碎作为原料 回用。 (2)危险废物 66 经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对照,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 油桶、含油棉纱、废 UV 灯管以及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现有危 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途径可行。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在落实本 项目提出的控制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3 固体废物暂存要求 4.3.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 修改单的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 渗漏等措施,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房内 划分区域,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要求。 4.3.2 危险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以 及废 UV 灯管,应装入专用容器内规范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危废处 理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清运处理。 4.3.2.1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表52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 危险废 危险废物及 产生量 产生 产废 危险 防治措 危废名称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号 物类别 代码 工序 周期 特性 施 t/a 1 废机油 HW08 900-217-08 0.01 2 含油抹 HW49 900-041-49 0.005 布 3 废油桶 HW49 900-041-49 0.005 4 废 UV 灯管 HW29 900-023-29 0.01 5 废活性 HW49 900-041-49 炭 2.0 液态 机油 设备 维护 固态 机油 固态 机油 固态 汞 废气治 理设施 固态 有机物 矿物油 半个 月 T 依托现 矿物油 随时 T,I 有危废 暂存间 矿物油 随时 T 暂存,定 期交由 汞 1年 T、 资质单 位处理 每季 有机物 T 度 注:T-毒性、I-易燃性 4.3.2.2 危废间依托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本项目 67 建成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依托可行性分析如下: 建设单位在项目车间西南侧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 积为 10m2,贮存能力为 6t。本项目投产后全厂各类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 4.23t,预 计每年清运一次。本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依托(设施)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53 贮存 场所 依托 的现 有危 废暂 存间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暂存场所基本情况 产生量 危废 名称 危废类别 及代码 废机 油 HW08 900-217-08 0.05t/a 0.01t/a 含油 棉纱 HW49 900-041-49 0.03t/a 0.005t/a 废油 桶 HW49 900-041-49 0.01t/a 0.005t/a 废 UV 灯管 HW29 900-023-29 0.01t/a 废活 性炭 HW49 900-041-49 / 位置 现有工程 本项目 占地面 积 贮存方式 贮 存 能 力 室内;大 口带盖铁 桶 室内;大 口带盖铁 桶 车间西 10m2 南侧 室内;铁 托盘 贮 存 周 期 半 年 半 年 6t/a 半 年 0.01t/a 室内;大 口带盖铁 桶 半 年 2.0t/a 室内;铁 托盘 半 年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计划占用现有工程危废间 10m2 面积,全厂满负荷运行时 每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 4.23t,且产生的危险废物每年进行清运,因此危废间可满 足项目需求。 4.4 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依托的现有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 10m2,现有危险废物存 放占地约 2.5m2,本项目危险废物存放约占地 7.0m2,可容纳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 同时,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点均在厂区内,且厂区均为硬化地面,便于危险废物运 送,故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选址可行。 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并采 取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设置警示标示等。在采取严格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危 险废物贮存场所不会造成不利环境影响。 (2)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厂内运输: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贮存场所均位于厂区内,厂区地面整体为 68 “水泥硬化地面”,生产车间内为“水泥硬化地面+地坪漆”,均具有一定防腐防 渗功能,因此危险废物从产生环节运输到暂存场所的过程中产生的散落和泄漏均 会控制在厂区内,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及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厂外运输: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运输路线选取 远离环境敏感点的路线,同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密封措施,严禁发生散落、泄漏 事故,并制定有效应急措施应对环境污染事故。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下,运输过程 中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小。 (3)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应当持有环保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处理 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并且经营类别应当包括 HW49、HW08、HW29,处理能力 有足够余量。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后,不 会对环境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在保证对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 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 生二次污染。 4.5 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为尽量减小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储存的危废对外环境造成的风险,危险废物存 放设施设计、标识、运行管理及监测工作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 发【2001】199 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修改单(公 告 2013 年第 36 号,环境保护部,2013 年 6 月 8 日发布)、《危险废物收集、贮 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2013-3-1 实施)相关规定执行,重点内容如 下: (一)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的一般要求: (1)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操作流程,确保收集过程的安全、可靠; (2)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并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 记录表》; (3)在转运结束后对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厂内运输 路线上。 69 (二)危险废物贮存应遵循的一般要求: (1)装载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需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 保留 100mm 以上的空间。 (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 A 所示的标签。 (3)危险废物贮存容器需满足下列要求: a.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b.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c.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d.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4)地面与裙角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盛装液体的容器下设置防漏托盘。 (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应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1)设专职人员负责本厂内的危险废物管理,并对委托的有资质废物处理单 位进行监督。 (2)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 入册; (3)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4)建设单位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 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 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5)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 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根据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不能超过半年,因此建设单位应在半年内将危险 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这些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5.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 设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 灾害引发的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 70 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 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评价工作程序见下图: 图 14 风险 评价工作程序示意图 5.1 评价依据 5.1.1 风险调查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为 PE 颗粒、色母粒。本项目 PE 颗粒为聚乙烯己烯共聚 物,该产品密度为 0.91-0.97g/cm3(25℃),熔点 90~140℃,表面平滑有光泽,具 有质轻、透明度高、耐冲击不易破碎等特性,电绝缘性优良,甚至在高温高频下, 其电性能仍较好,但耐电晕性较差,耐疲劳性,耐摩擦性、尺寸稳定性都较好。 色母粒的主要成分为聚丙烯树脂,聚丙烯:无毒、无臭、无味的乳白色高结晶的 聚合物,熔点 164-170℃。分解温度在 400℃以上。因此,本项目 PE 颗粒、色母 粒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 B 中的风险 物质。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油料以及产生的废机油主要成分为矿物油,属 于油类物质。根据 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技术导则》附录 B,油类物质 属于风险物质,故本项目风险物质为机油、废机油。 机油存放于现有原料区;废机油存放至现有危废暂存间。 5.1.2 风险潜势初判 7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9)附录 B 中各风险 物质的临界值,计算本项目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结果如下表 所示。 表 54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CAS 号 最大存在总量 qn/t 临界量 Qn/t 该危险物质 Q 值 1 机油 / 0.05 2500 0.00002 2 废机油 / 0.01 2500 0.000004 0.000024 合计 注:以上风险物质均属于油类物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 Q 值为 0.000024<1,则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5.1.3 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技术导则》(HJ 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 为简单分析。 5.2 环境敏感目标状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为简单分析, 无需设置风险评价范围,本项目仅对项目边界 3km 范围内风险敏感目标进行调查, 具体见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章节。 5.3 环境风险识别及分析 5.3.1 危险物质识别 本项目风险物质为机油、废机油等油类物质。 5.3.2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工程环保 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等。由于原料区及危废暂存间均在车间内划分,因此产生事故 风险的危险单元包括生产车间及厂房外危险物质露天搬运过程。 5.3.3 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 本项目风险物质储存、使用过程中包装容器破损、倾覆造成泄漏,车间设置整 体防渗,且所有设备远离厂房入口,整个车间防流散措施和防渗措施可靠,且所有 包装桶下方设置铁托盘用于泄漏物料临时暂存,因此物料泄漏后不会流出室外或下 渗,故不会有地表水及地下水危害后果;风险物质泄漏量不大,油类物质及废液不 易挥发,不会引起大气污染。风险物质厂房外露天搬运过程操作不当引起容器破损、 72 倾覆造成泄漏,不及时处置可能经雨水管网外排,进入雨水受纳的地表水环境,造 成地表水轻微局部污染。机油或废机油遇明火发生火灾后,产生的有毒有害烟气扩 散至大气环境,引起大气污染;火灾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可能混入风险物质, 可能经雨水管网外排,进入雨水受纳的地表水环境,造成地表水轻微局部污染。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见下表。 表 55 环境风险识别表 序 号 1 2 3 危险 单元 原料 区 危废 暂存 间 露天 厂院 主要危 险物质 机油 废机油 机油、 废机油 环境风 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径 储存、使用过 程中包装容 器破损、倾覆 造成泄漏 泄漏事 故 本项目机油存放于车间内,地面均已硬化处 理,泄漏后经及时收集处理,不会流出室外 或下渗,故不会有地表水及地下水危害后果; 风险物质泄漏量不大,油类物质及废液不易 挥发,不会引起大气污染。 发生火灾造 成的伴生/次 生环境危害 火灾事 故 火灾产生的有毒有害烟气扩散至大气环境, 引起大气污染;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 可能混入风险物质,可能经雨水管网外排, 造成地表水轻微局部污染。 储存、使用过 程中包装容 器破损、倾覆 造成泄漏 泄漏事 故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已经采取可靠防流散 措施和防渗措施,泄漏后不会流出室外或下 渗,故不会有地表水及地下水危害后果;风 险物质泄漏量不大,油类物质及废液不易挥 发,不会引起大气污染。 发生火灾造 成的伴生/次 生环境危害 火灾事 故 火灾产生的有毒有害烟气扩散至大气环境, 引起大气污染;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 可能混入风险物质,可能经雨水管网外排, 造成地表水轻微局部污染。 液体风险物 质露天厂区 搬运时泄漏 泄漏事 故 不及时处置可能经雨水管网外排,进入雨水 受纳的地表水环境,造成地表水轻微局部污 染 事故情形 5.4 环境风险分析 (1)泄漏事故风险评价 若泄露过程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油类物质可能不慎进入地下水体及土壤。 本项目机油、废机油均为桶装,存放的原料区地面为水泥硬化地面、危废暂 存间地面为“水泥硬化地面+地坪漆”,均具有一定的防渗性能;同时,废机油存 放区域并设有防漏托盘。当物料少量泄漏时,处理人员立即用棉纱擦拭干净;当 泄漏量较大时,转移至备用桶内,残留物质用砂土、棉纱等物质进行清理,清理 过程产生的废物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在采取相应 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情况下,油类物质泄露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环境风险可 73 防控。 (2)火灾事故分析评价 本项目上述油类物质遇热源和明火有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产生 CO、NOX 等 次生污染物排放。本项目风险物质分区存放,存储量较小,项目场地设有多处灭 火器,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取下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灭火,同时根据火势采用 干沙土进行吸附、围堵或导流,防止泄漏物四处流散。考虑到火灾产生的次生灾 害是短暂的,随着火灾事故的结束,火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也随之结束,不会对 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引发大范围火灾事故时,使用消防栓进行灭火,对 风险物质存放区采用干沙土进行吸附、围堵或导流,防止泄漏物四处流散,及时 采用沙袋封堵雨水总排口,避免受污染消防废水进入雨水管网,污染周边地表水 体。 5.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5.5.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风险物质贮存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工作,对原料库及危废暂存间应进行专人 管理,明确出入库台账,并及时进行巡逻检查,做到风险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因外力造成贮存包装桶破损,严禁危废暂存间、原料 库附近出现明火,防止出现因明火造成可避免的火灾出现,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操 作流程、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原料库及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均应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 无裂隙,所使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危险废物应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并在容 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地面硬化处理,地面 残留液体用抹布或消防沙擦拭干净。出现泄漏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3)每周对生产、贮存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司题的提出整改方案, 如发现生产、贮存装置存在潜在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加以更换或者修复,并 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应急物资,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状态及其 有效期等。发生火情,选择合适的灭火方式,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疏散受火势威 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使用消防水 灭火时产生的消防废水应进行收集,采用专用容器盛装,视情况外排或交由有资质 74 单位处理。 (5)加强职工安全培训,严格按规程操作,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防止因操作失 误或职工麻痹大意造成泄露事故,进而引发其他事故。 5.5.2 应急措施及要求 (1)应急措施 ①泄漏事故 当风险物质包装桶发生破损或操作不当造成泄漏时,应及时采用抹布、沙土或 其他吸附介质对泄漏物进行吸附,同时对泄漏源进行处理,如将容器破裂处向上, 堵塞泄漏源等方法阻止风险物质进一步泄漏,尽可能切断污染源,防止危险废物进 入下水道等限制性空间。应急过程中产生的废抹布等吸附介质应作为危险废物,经 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②火灾事故 当发生火灾及燃爆事故时,现场人员或其他人员应该立刻拨打火警电话 119 并 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作业,尽快切断所有电源,组织人员和其他易燃物品的疏散, 并利用就近的消防器材将火苗扑灭,采用二氧化碳或泡沫灭火器,当火灾进入发展 阶段、猛烈阶段,应由消防队来组织灭火,现场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可逃离 现场,应和消防人员配合,做好灭火工作。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应进行收集, 采用专门容器盛装,视情况外排或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应制定事故状况下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 及对周围人员进行疏散,同时利用室内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应及时与消防、环保 等部门取得联系,多方配合尽量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根据《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环发【2015】 4 号),建设单位应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 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风险评估应包 括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 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 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 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编制 75 环境应急预案,预案应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 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 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 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 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 预案;签署并发布环境应急预案。针对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 3 年对预案进行一 次回顾性评估,及时进行修订,于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5.6 分析结论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风险物质泄漏事故和火灾事故,项目在采取有效的防 范措施和及时启动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降低项目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发生 几率和对环境的影响,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是可 防控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见下表。 表 56 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扩建及 VOCs 治理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地理坐标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天津市 经度 117°46'46.56" 滨海新区 营城工业区 纬度 39°13'22.42"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 ①主要危险物质:机油、废机油等油类物质。 布 ②分布情况:机油存放于现有原料区;废机油存放至现有危废暂存间。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 油类泄漏后若没有及时收集会流入外环境中,可能污染周围的土壤、地下水; 害后果(大气、地 油类物质遇明火燃烧发生火灾事故,燃烧废气污染周边大气环境,携带泄漏 表水、地下水等) 物料的消防废水可能进入雨水管网,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等 (1)风险物质贮存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工作: ①采用优质包装材料; ②加强管理,建立定期汇总登记制度,记录使用情况; ③加强定期巡查监管力度,定期检查危险废物包装是否泄漏; ④加强运输过程中的规范化设置,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磕碰导致泄漏; ⑤加强使用过程中的规范化培训,避免使用时液体泄漏。 (2)危废间地面及裙角应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所 使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固体废物置场室内地面硬化处理。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3)若现场发生泄漏,应及时进行引流、覆盖、吸收、处理,使泄漏物得 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收集和按环保的要求处理泄漏的 风险物质。 (4)应急资源要重点做好堵漏工具、泄漏物料处理工具、火灾消防器材的 配备及维保,个人应急防护及应急通信设备的维护。堵漏工具包括粘贴式堵 漏工具、阀门堵漏套具等。泄漏物料处理工具应包括溢漏围堤、铁锹、消防 急沙、干粉灭火器等。 (5)若危废间发生泄漏火灾事故,立即取下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灭火,同 76 时可根据火势采用干沙土进行吸附、围堵或导流,防止泄漏物四处流散。火 灾后的残骸物当作危险废物处理,送至备用废液桶暂存。本项目机油、废机 油和废煤油存量较少,因此采取上述处理措施能够满足事故状态下的及时处 理和处置需要,避免火灾事故对环境产生影响。 (6)企业应设置急救援队伍。急救援队伍各人员要定岗定位,各岗位人员 还须有备份,出现事故时依次序上岗,保证事故发生后,能有人及时启动应 急救援,防止恶性事故发生后无人操作。 本项目风险潜势为 I,仅进行简单分析,本项目在落实上述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条件下, 环境风险可防控。 5.7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见下表。 表 57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危险 物质 完成情况 名称 油类物质 存在总 量/t 0.06 大气 风险 调查 环境敏感 性 评价等级 风险 识别 物质危险 性 环境风险 类型 5km 范围内人口数 每公里管段周边 200m 范围内人口数(最大) 人 ____/___人 F1□ F2□ F3□ 环境敏感目标 分级 S1□ S2□ S3□ 地下水功能敏 感性 G1□ G2□ G3□ 包气带防污性 能 D1□ D2□ D3□ Q值 Q<1☑ 1≤Q<10□ 10≤Q<100□ Q>100□ M值 M1□ M2□ M3□ M4□ P值 P1□ P2□ P3□ P4□ 大气 E1□ E2□ E3□ 地表水 E1□ E2□ E3□ 地下水 E1□ E2□ E3□ III□ II□ I☑ 二级□ 三级□ 简单分析☑ 地表水 环境敏感程度 环境风险潜势 人 地表水功能敏 感性 地下水 物质及工艺 系统危险性 500m 范围内人口数 IV+□ IV□ 一级□ 有毒有害☑ 易燃易爆□ 泄漏☑ 火灾、爆炸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 排放☑ 77 影响 途径 大气☑ 事故情形分析 地表水☑ 源强设定方法 SLAB□ 预测模型 风险 预测 与评 价 计算法□ 地下水☑ 经验估算法 □ 其他估算法□ AFTOX□ 其他□ 大气 预测结果 地表水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 最大影响范围 m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 最大影响范围 m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___/__,到达时间___/___h 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__/___d 地下水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___/__,到达时间___/___d 重点风险 防范措施 1)建立专门的安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加强工作岗位操作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风险物质储存场所规范化 设置,远离火种、热源,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 2)泄露应急措施:油类物质一旦发生泄露,原桶内物料迅速转移至其他桶 内,泄露的物料及时收集,作为危险废物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火灾应急措施:发生火灾时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必要时拨打火警电话 通知消防队,如情况非常严重,不能有效制止火灾时应果断撤离现场人员。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评价结论 与建议 本项目风险潜势为 I,仅进行简单分析,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相应 的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注:“□”为勾选项;“_____”为填写项 6.排放口规范化要求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排放口,现有工程已按照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监测 【2007】57 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 保监理【2002】71 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 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必须 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1)废气排放口 ①本项目新建 2 根 18m 高排气筒 P1、P2,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废气排放口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当采样平台设置在 离地面高度≥5m 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 Z 字梯/旋梯/升降梯。 ②本项目扩建后,“UV 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布袋除尘器排放的废气分 别由排气筒 P1、P2 排放,分别设置 2 处采样孔,分别为“UV 光氧+活性炭吸附” 78 净化装置前管道、排气筒 P1;布袋除尘净化装置前管道、排气筒 P2。 进口、出口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 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 求》的规定设置,对颗粒物采集或连续测定,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 游方向不小于 4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直径处;对气态污染 物采集或连续测定,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道下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直径 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0.5 倍直径处。 ③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 知》,本项目“UV 光氧+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布袋除尘器和对应的 产污设备均须安装工况用电监控系统。 (2)废水排放口、固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建设。厂区废水排放口、一般固 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均依托现有工程。现有工程已根据《天津市污染源排放 口规范化技术要求》(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进行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润联包装公司租赁的是天津晟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 区营城工业区寨上街化工街 31 号整个厂院一部分区域,且院内无其他企业, 故润联包装公司具有独立的废水排放口,是独立的责任主体,负责该排污口 日常管理及检测,并负责排污口规范化。 (3)固定噪声污染源规范化 固定噪声污染源须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的规定,设 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管理要求:排放口规范化的相关设施(如:计量、监控装置、标志牌等) 属污染治理设施的组成部分,环境保护部门应按照有关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 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排污单位应将规范化排放的相关设施纳入本单位设备 管理范围。排污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兼、专职人员对排放 口进行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7.排污许可管理要求 本项目为 C2926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年产 2567.5t 塑料 包装容器,小于 1 万 t/a 的产品规模。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79 年版)》,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62 塑料制品业 292-其他”,属于 实行排污登记管理,但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润联包装公司现有工 程为排污登记管理,本项目建成后该公司排污仍实行登记管理。企业应在本项目 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变更排污登记信息。 8.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 100 万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为 27 万元,为总投资的 27%。 环保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 58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编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备注 1 废气治理设施 18 集气罩、集气管道、1 套“UV 光氧+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新建排气筒 P1、P2 等费用 2 噪声污染防治 5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室外风机搭建隔 声间并安装消音棉等。 3 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2.5 废气排放口规范化、环保设备和产污设备工况 用电监控系统、固定噪声源规范化等 4 风险控制措施 1.5 防范泄露、火灾的措施及应急设施 5 总计 27 — 9.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国令第 682 号)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 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 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 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开展自主竣工验收 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要求,编制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要求如下: (1)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一般在 3 个月内(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逐一检查是否 80 存在验收不合格的情形,达到验收条件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 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3)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在调试 期间,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委托监测单位对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同时对固体废物暂存及 处理情况进行监测,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4)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 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5)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 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10.项目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0.1 环境管理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与标准,及时掌握和了 解污染控制措施的效果,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更好地监控环 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协调与地方环保职能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工作,同时保证 企业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的正常运作,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与监测制度是非常必要 和重要的。 环境管理体系与监测机构的建立能够帮助企业及早发现问题,使企业在发展 生产的同时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减轻污染物排放对 环境产生的影响,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10.1.1 环境保护机构组成及职责 本项目为扩建性质,现有工程环境管理机构由管理部门负责,下设环境管理 小组对现有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负责,建立环保档案和环保实施运行的日常监督 计划,并接收当地主管单位及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定期进行环保设备检 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转;对项目环保人员进 行环境保护教育,不断提高环保人员的业务素质。 本环境管理小组设有 2 名兼职环保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本项 81 目依托现有工程环境管理机构,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天津市地方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及政策; (2)组织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提出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计划,检查本单位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 (4)配合厂内日常环境监测,确保各污染物控制措施可靠、有效。 10.1.2 环境管理制度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 章制度,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其中主要应建立以下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度, 明确管理内容和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并签定环保管理责任书。 检查制度:按照日查、周查、月查、季度性检查等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设施 定期检查制度,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培训教育制度:对环境保护重点岗位的操作人员,实行岗前、岗中等培训制 度,使操作人员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基本工作原理,了解本岗位 的环境重要性,掌握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 10.2 日常监测方案 为了检验环保设施的治理效果、考察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需要定期对环保设施 的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通过监测发现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 问题,以便采取改进措施,进一步降低项目运营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 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建成后应定期自行开展全厂的日常 监测。 表 59 废 气 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日常监测计划 污染源 监测位置 监测指标 频次 吹塑工序 排气筒 P1 出口及“UV 光氧+活 性炭”环保设备进口 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1 次/季 度 粉碎工序 排气筒 P2 出口及布袋除尘器进 口 颗粒物 1 次/季 度 无组织 上、下风向 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颗粒物 1 次/季 度 废水 废水总排口 pH、COD、BOD5、SS、氨氮、总磷、1 次/季 总氮、石油类 度 82 噪声 四周厂界外 1 米 等效连续 A 声级 1 次/季 度 一般固废暂存区域 / 随时 危废间 / 随时 固体废物 10.3 自动监控管理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排气量大于 10000m3/h 的工艺过程排气筒。需安装连续监测系统对颗粒物及相关烟 气参数进行监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速率(包括等效排气筒等效排放速率)大于 2.5kg/h 或排气量大于 60000m3/h 的排气筒,安装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其他 涉气产污设施和治污设施,需安装工况用电监控系统。 本项目颗粒物排气筒排气量为 30000m3/h,大于 10000m3/h,需安装连续监测 系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速率 0.027kg/h,小于 2.5kg/h;排气筒排气量为 25000m3/h, 小于 60000m3/h,无需安装连续监测系统,需安装工况用电监控系统。 83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时 段 排放源 VOCs、非甲烷 总烃、臭气浓度 P2 颗粒物 一般工 业固废 固体 废物 危险废 物 噪声 防治措施 P1 大气 污染 物 运 营 期 污染因子 设集气罩和软帘收集后 引入新建“UV 光氧+活性 炭吸附”进行处理由新建 18m 高排气筒 P1 排放 设置集气罩和软帘收集后由 新建布袋除尘设施净化处理 后,由新建 18m 高排气筒 P2 排放 废包装材料、 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 除尘灰 收集后由城管委清运 边角料、不合格 收集后,经过粉碎作为原料 品 回用 废机油、废油 桶、含油抹布、 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废 UV 灯管和 废活性炭 预期治理 效果 达标排 放 达标排 放 不会产 生二次 污染 运营期项目生产区域内设备噪声影响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本项 目厂界排放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工工程已建建筑物进行建设,不会对周围生态 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84 结论与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项目概况 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化工街 31 号,主要从 事塑料制品包装容器制造、销售,前该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包装容器 1200 万 只。为缩减客户订单供货期,提高生产效率,润联包装公司投资 100 万元建设“塑 料包装容器生产线扩建及 VOCs 治理改造项目”,项目目建成后,企业将年新增 200 万只塑料包装容器,全厂年生产规模将达到 1400 万只塑料包装容器。主要建 设内容为:在现有车间内增加 5 台吹塑机、6 台粉碎机。项目预计于 2020 年 7 月 开始建设,2020 年 8 月完成投产。 2.产业政策、规划及选址符合性 本项目为扩建性质,已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020-120116-29-03-000632),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视 为允许类项目;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发改 体改【2019】1685 号)中禁止类项目,也不属于《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调整退出、不再承接的产业,故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城工业聚集区,《滨海新区营城工业聚集区规 划(20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生 态环境局复函(津滨环函【2019】86 号),园区产业定位:逐步海汰园区落后产 能,园区定位为以新装备、新材料为产业链主导方向,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业态。 对园区现有符合主导产业企业进行保留,对属于主导行业的企业进行产业优化升 级,对于污染严重,自动化水平低,列于园区负面清单的行业,不允许进行增产 扩建,并逐步从园内迁出。本项目所在企业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包装容器制造,本 项目是扩建项目,符合滨海新区营城工业聚集区产业定位。 3.环境质量现状 3.1 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2019 年全年天津市及各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中,除 SO2 年均值和 CO 24h 均值第 95%百分位数浓度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85 及其修改单(2018 年第 29 号公告)(二级)的要求外,PM10、PM2.5、NO2 的年均 值和 O3 8h 平均值第 90%百分位数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及其修改单(2018 年第 29 号公告)(二级)的要求,尤其以 PM2.5 超标最为显著, 故判定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 3.2 声环境现状 根据现状噪声监测数据,润联包装公司四周厂界现状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利用原有厂房,不涉及土建施工。本环评主要针对项目营运期的环境 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4.2 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 4.2.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 HJ/2.2-2018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别依据,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 级,对大气环境影响值较低,无需进一步预测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吹塑工序产生的 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 浓度以及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粉碎粉尘)。由环境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排 气简 P1 排放的 VOCs 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标准》(DB12/524-2014)中表 2“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塑料制品制 造”标准要求;排气筒 P1 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气简 P2 排放的颗粒物(粉碎粉 尘)排放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限值要 求;排气筒 P1 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中表 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1000(无量纲)),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根据 AERSCREEN 估算结果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 标率很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且无组织排放各污染物在评价范围内最大 落 地 浓 度 中 VOCs 排 放 满 足 天 津 市 《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 》 (DB12/524-2014)中表 5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其他行业)相关标准限值:颗粒 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 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经类比分析,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 8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排放限值。因此,无组织排放 的废气污染物达标排。 4.2.2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环保设备风机、吹塑设备及粉碎机等在运行时产生的机 械噪声,各设备噪声值为 75~87dB(A),依据噪声叠加和距离衰减公式预测本项 目厂界噪声的达标情况,在做好相关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本项目实施后厂界 噪声达标,不会对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2.3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产生量 0.15t/a,集中收集后交物资部门回收;除 尘灰 0.08t/a,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产生量约 227.85t/a,在厂 区暂存后经过粉碎作为原料回用。 危险废物:废机油产生量 0.01t/a,含油抹布产生量 0.005t/a,废油桶产生量 0.005t/a,废 UV 灯管产生量 0.01t/a,废活性炭产生量 2.0t/a,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 质单位清运处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 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到的原辅料和固体废物经与《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169-2018), 本项目涉及的原辅料中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机油和废机油。本项目机油用于设备运 维,存储量小,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 远小于 1,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 潜势为 I 级,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 和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的风险可防控。 6.总量控制 本项目员工由公司现有员工调配,无新增员工,故无生活污水排放。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环发【2014】197 号)的要求,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09t/a、 VOCs 0.015t/a。 7.环保投资 87 本项目环保投资为 27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27%,主要用于废气治理设施、噪 声治理、排放口规范化等。 二、建议 1、建立环境审核制度,对各岗位明确环保责任。 2、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严格工艺操作管理,减少人为影响因素造 成的环境污染。 3、切实落实项目建设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使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企业拟采用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对周边环境 保护目标无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天津滨海新区地区规划,在严格执行 有关环保法规,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从环境 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88 预审意见: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公章 年 89 月 日 审批意见: 经办人: 公章 年 90 月 日 国控评价点 河西一经路 本项目所在位置 国控评价点 汉北路 市控评价点 塘沽营道口 国控评价点 第四大街 国控评价点 永明路 附图 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黄框为房产证区域 空地 营城塑料厂 天津大无缝 新矿业有限 公司 红框为本项目租赁区域 P2 P1 吹塑机位置 空地 粉碎机位置 盛滨检测 化 工 街 空地 图2 本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噪声监测点位 :废水排放口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 现有工 程 9 台粉 碎机 (北 侧), 排气筒 P2 排气筒 P1 危废间 变压 器房 泵房 空调 机房 空压机 粉碎机上方集气罩 集气管道 外贴标间 9台 粉碎间 6台 成品库 吹 水塔 配件室 原料区 (车间 划分区 域) 塑 区 餐厅 办公楼 蓝色为本项目现有吹塑机(10 台) 绿色为本项目新增吹塑机(5 台) 门房 传达室 图3 厂区平面布置图 蓟运河生态 保护红线 本项目 图4 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示意图 附图 5 本项目区域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 200m 天津滨海胜佳商务服务有 限公司的办公楼(4F,12m) 图6 P1 P2 200m 本项目排气筒周围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物示意图 总投资额的 6.9%。 (四)验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本次验收范围为天津润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1200 万只塑料 包装容器项目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之外的环保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已备案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原 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粉碎过程中产生的 粉尘和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粉碎机安装于粉碎间内,并将粉碎 机置于带软帘的顶吸式集气罩下方,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上 方集气设施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最终通过 1 根 15 米 高排气筒(P2)排放;每个吹塑机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吹塑过程产 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光氧等离子一体机进行处理,经 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P1)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需使用循环冷却水对模具进行降温。冷却水循 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本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盥洗、冲厕等生活 污水及餐厅餐具清洗废水。餐具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 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 (三)噪声 本项目运行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吹塑机、粉碎机、拌料机、缠绕 机、冷却水塔、空压机、风机设备噪声。吹塑机、粉碎机、拌料机、 缠绕机、空压机在车间内,利用厂房隔声降噪,冷区塔四侧设置围挡, 2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版本 1.8 修订日期 2017-06-26 按照GB/T 16483、GB/T 17519编制 第1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材料 : :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1114092, 1110577, 1110576, 1110575, 1110574, 1110573, 1110572, 1110571, 1110570, 1110569, 1110568, 1110567, 1110566, 1110565, 1110564, 1110563, 1110562, 1110561, 1110560 制造商或供应商名称 : Saudi Polymers Company P.O. Box 11221 Jubail Industrial City Saudi Arabia 31961 SDS Requests: (800) 852-5530 Technical Information: (832) 813-4862 Responsible Party: Product Safety Group Email:sds@cpchem.com 应急咨询电话: 健康: 866.442.9628(北美) 1.832.813.4984(国际) 运输: CHEMTREC 800.424.9300 or 703.527.3887(int'l) Asia: CHEMWATCH (+612 9186 1132) China: 0532 8388 9090 EUROPE: BIG +32.14.584545 (phone) or +32.14583516 (telefax) Mexico CHEMTREC 01-800-681-9531 (24 hours) South America SOS-Cotec Inside Brazil: 0800.111.767 Outside Brazil: +55.19.3467.1600 Argentina: +(54)-1159839431 责任部门 电子邮件地址 网站 SDS 编号:100000101020 : : : 产品安全性与毒理学小组 SDS@CPChem.com www.CPChem.com 1/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版本 1.8 修订日期 2017-06-26 医疗应用警示: 在涉及人体内永久移植或与体液或身体组织永久性接触的医疗应用中,不得使用此材 料。 除非该材料是由 Chevron Phillips Chemical Company LP 或其合法附属公司根据明确认可预期用途的协议直接提供,否则在涉及体内短暂或临时移植或与体液 或身体组织接触的医疗应用中,不得使用此材料。 Chevron Phillips Chemical Company LP 及其附属公司对该材料是否适用于人体内移植或与体液或身 体组织接触,不做任何声明、承诺,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第2部分:危险性概述 物质或混合物的危害性分类 GHS 分类和标签: 遵从 GB 13690, GB 15258 和 GB 30000.2 ~ GB 30000.29 (GHS 2011) 紧急情况概述 形状: 颗粒 物态: 固体 颜色: 不透明的 气味: 轻度至无味 分类 非危险物质或混合物。 标签 非危险物质或混合物。 第3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化学品名称 聚乙烯己烯共聚物 根据GHS规定,不含有危险组分. 第4部分:急救措施 化学文摘登记号(CAS No.) / 浓度或浓度范围 [wt%] EINECS编号。(欧洲存货目录中已 有的编号) 25213-02-9 99 - 100 吸入 : 意外的吸入过热或燃烧产生的灰尘和烟雾的情况下,转移到新鲜 空气处。 如果症状持续,请就医。 皮肤接触 : 如果熔融物粘到皮肤上,应迅速用水冷却。并立即就医。不要试 图刮去皮肤上凝固的材料,或使用溶剂或稀释剂溶解。 眼睛接触 : 如与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就医。 食入 : 没有医生的建议。不要催吐。 SDS 编号:100000101020 2/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版本 1.8 修订日期 2017-06-26 第5部分:消防措施 闪点 : 无数据资料 自燃温度 : 无数据资料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水. 水雾. 化学干粉. 二氧化碳(CO2). 泡沫. 如有可能,应从喷 雾嘴洒水,因为这是表面燃烧材料。 使用高速水流会扩散燃烧 表面层。. 避免使用直流,因其可能产生尘云,且有粉尘爆炸的 危险。. 根据当时情况和周围环境采用适合的灭火措施。. 特别危险性 : 火焰蔓延或二次爆炸后,灰尘聚积在地面和窗台等地方有可能引 起火灾。 消防人员的特殊保护装备 :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如有必要,佩戴自给式呼吸器进行消防作 业。 其他信息 : 尽管此材料不易被点燃,但能燃烧。 火灾和爆炸防护 : 当作可燃固体储存。 避免产生粉尘;当空气中的细粉尘浓度足 够大时,在存在火源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粉尘爆炸危险。 危险的分解产物 : 根据温度及可获得的氧,正常燃烧会形成二氧化碳、水蒸汽并可 能生成一氧化碳、其它碳氢化合物和碳氢氧化产物(酮类、乙 醛、有机酸)。 不完全燃烧也会产生甲醛。 . 个人的预防措施 : 扫干净以防滑。 避免吸入粉尘。 避免粉尘生成。 环境保护措施 : 不要污染地表水。 防止产品进入下水道。 清除方法 : 迅速地扫干净或吸干净。 附加的建议 : 表面上不应积聚有粉尘沉积物,因为这些粉尘沉积物一旦以足够 大的浓度释放到大气中,可能会形成爆炸混合物。 避免粉尘扩 散到空气中(即,使用压缩空气清洁有粉尘的表面)。 : 做好日常清洁工作,以便安全操作产品。 请放置在远离水源和 下水道的位置。 溢出颗粒可能导致滑倒。 在处理此物质时,可能积聚静电电荷,并产生危险状况。要尽量 减小此种危险,可能需要搭接或接地,但仅采取这两种措施可能 并不足够。检查所有可能产生静电电荷积聚和/或易燃环境(包 括槽或容器填充、填充物溅出、槽清理、取样、测量、切换负 载、过滤、混合、搅动和真空车操作)的操作,并使用恰当的缓 和措施。欲了解详细信息,请参阅 OSHA 标准 29 CFR 1910.106 3/9 第6部分:泄露应急处理 第7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 安全处置注意事项 SDS 编号:10000010102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版本 1.8 修订日期 2017-06-26 “易燃和可燃性液体”;美国国家消防协会 (NFPA 77),“关于 静电的建议处理方法”;和/或美国石油学会 (API) 建议处理 方法 2003,“对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引起火灾的防护措 施”。 高溫 (>350°F, >177°C) 下,聚乙烯會釋出水汽及氣 體,刺激眼、口、喉嚨及肺部黏膜。 這些物質可能包括乙醛、 丙酮、乙酸、甲酸、甲醛及丙烯醛。 根據動物資料及有限的流 行病學證據,甲醛已經被列為是致癌物質。 遵守此 SDS 內的所 有建議應可將接觸到熱處理散發物的程度降至最低。 防火防爆的建议 : 当作可燃固体储存。 避免产生粉尘;当空气中的细粉尘浓度足 够大时,在存在火源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粉尘爆炸危险。 储存区域和容器的要求 : 保存在干燥处。 保存在良好通风处。 一般贮存建议 : 不要将有氧化性的和能自燃的产品存放在一起。 储存 第8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危害组成及职业接触限值 CN 成分 有害粉尘 依据 值 控制参数 注释 OSHA Z-3 TWA 15 mg/m3 总粉尘 OSHA Z-3 TWA 5 mg/m3 (可吸入尘) 作为未分类颗粒 (PNOC) 管制。 ACGIH 指引*为,呼吸性粉尘:3.0 mg/m3;总 粉尘:10.0 mg/m3。 OSHA PEL 为,呼吸性粉尘:5.0 mg/m3;总粉尘:15.0 mg/m3。 * 此数值适用于不包含 石棉且仅包含 < 1.0% 石英的可吸入(总)微粒物。 工程控制 设计工程控制和选择个体防护装备时,应考虑该材料(见第 2 部分)的潜在危险性、适用的暴露限 制、工作行为及工作地点的其他物质。 如果工程控制或工作惯例不足以防止员工暴露于此物质的危险 级别下,建议使用下列个人防护装备。 使用者应阅读并理解随设备提供的所有说明和限制规定,因为 设备通常在有限的时间内或在特定环境下才能提供保护。 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 : 通常无需呼吸保护装备。如果通风措施不足以控制加热后的材料 产生的蒸汽或烟雾,应佩戴合适的呼吸器。空气净化呼吸器应使 用以下材料:有机物蒸汽和甲醛。. 如果存在不受控排放、暴露 水平未知或空气净化呼吸器可能无法提供充足保护的其他情况, 则应使用正压供气式呼吸器。 . 在总粉尘浓度超过 10 毫克/立方米时建议使用粉尘安全面 具。. 眼睛防护 : 进行固体处理时佩戴具有侧护罩的安全眼镜是一种良好的工业惯 例。如果该材料被加热,应佩戴具有侧护罩的化学护目镜或安全 眼镜,或者面罩。如果可能有灰尘,应佩戴化学护目镜。. SDS 编号:100000101020 4/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版本 1.8 皮肤和身体防护 修订日期 2017-06-26 常温下使用清洁的防护衣物是一种良好的工业惯例。如果材料被 加热或熔化,应戴绝缘、隔热、可以抵御熔化产品高温的手套。 如果该材料被加热且工程控制或工作惯例所提供的保护不足,则 应穿绝缘服以防止皮肤接触。 . : 第9部分:理化特性 基本的理化特性的信息 外观与性状 形状 物态 颜色 气味 气味阈值 : : : : : 颗粒 固体 不透明的 轻度至无味 无数据资料 安全数据 闪点 : 无数据资料 爆炸下限 : 不适用 爆炸上限 : 不适用 自燃温度 : 无数据资料 热分解 : 在热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低分子量烃、醇、醛、酸性物质和酮 类。 pH值 : 不适用 熔点/熔点范围 : 90 - 140 GC (194 - 284 FA) 凝固点 不适用 初沸点和沸程 : 不适用 饱和蒸气压 : 不适用 密度/相对密度 : 不适用 密度 : 0.91 - 0.97 g/cm3 水溶性 : 可忽略的 正辛醇/水分配系数 : 无数据资料 其它溶剂中的溶解度 : 无数据资料 SDS 编号:100000101020 5/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版本 1.8 修订日期 2017-06-26 动力黏度 : 不适用 运动黏度 : 不适用 相对蒸汽密度 : 不适用 蒸发速率 : 不适用 第10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反应性 : 在正常环境和预期的存储和处理温度和压力条件下,该材料应 被视为稳定型材料。 稳定性 : 这种材料被认为是正常的环境下储存和预期的稳定和处理的温 度和压力条件。 危险反应 应避免的条件 : 避免长期在高温下储存。. 禁配物 : 避免接触强氧化剂。. 热分解 : 在热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低分子量烃、醇、醛、酸性物质和酮 类。 危险的分解产物 : 根据温度及可获得的氧,正常燃烧会形成二氧化碳、水蒸汽并 可能生成一氧化碳、其它碳氢化合物和碳氢氧化产物(酮类、 乙醛、有机酸)。 不完全燃烧也会产生甲醛。 其他理化性质 : 按指导方法贮存和使用不会产生分解。. 第11部分:毒理学信息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 假定没有毒性 急性经口毒性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 假定没有毒性 急性吸入毒性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 假定没有毒性 急性经皮毒性 SDS 编号:100000101020 6/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版本 1.8 修订日期 2017-06-26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 无皮肤刺激 皮肤刺激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 无眼睛刺激 眼睛刺激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 未引起试验动物过敏。 过敏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 此产品包含聚烯烃。 聚烯烃会在热处理过程中 (>350° 其他信息 F, >177°C),释放出对眼部、口部、喉咙和肺部粘膜有刺激作 用的蒸汽和气体(乙醛、酮和有机酸)。 通常这些刺激影响只 是暂时性的。 但是,长期暴露于刺激性排放气体,可能会导致 肺水肿。 甲醛(一种醛)根据动物实验数据和有限的流行病学 证据,被归类为可能的人类致癌物。 . 第12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理作用 处置信息(持久性和降解性) 生物蓄积 : 无生物蓄积。 迁移性 : 本品不溶于水,浮于水面。 生物降解性 : 此材料预计不易生物降解。 生态毒理评估 其它生态信息 : 这种材料预计不会对水生生物有害, 鱼类或鸟类可能因摄入颗 粒而导致食道堵塞。 第13部分:废弃处置 此 SDS 中的資訊僅限與出貨時的產品有關。 此材料仅用于预期目的,或在可能情况下回收。 如必须丢弃此材料,必须符合 US EPA 的 RCRA (40 CFR 261) 或其它州和当地条例规定的有害废物标准。 要作出正确决定,可能需要测量出具体的物理 属性,并分析受管制的成分。 如果此材料被归类为有害废物,联邦法律要求在授权的有害废物处置设 施进行处置。 第14部分:运输信息 此处的运输说明仅用于散装运输,不可将其用于非散货包装运输(参见规章定义)。 请查阅相应的国内或国际针对具体方式和数量的《危险品运输规章》(Dangerous Goods SDS 编号:100000101020 7/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版本 1.8 修订日期 2017-06-26 Regulations),以了解其他运输描述要求(例如,技术名称或名称等)。 因此,此处提供的信息可能 有时与物质的提单运输说明不尽相同。 SDS 与提单中物质的闪点可能稍有不同。 US DOT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运输此材料时,该机构不将其作为有害材料或危险物进行管制。 IMO / IMDG (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运输此材料时,该机构不将其作为有害材料或危险物进行管制。 IATA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运输此材料时,该机构不将其作为有害材料或危险物进行管制。 ADR (AGREEMENT ON DANGEROUS GOODS BY ROAD (EUROPE)) 运输此材料时,该机构不将其作为有害材料或危险物进行管制。 RID (REGULATIONS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EUROPE)) 运输此材料时,该机构不将其作为有害材料或危险物进行管制。 ADN (EUROPEAN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DANGEROUS GOODS BY INLAND WATERWAYS) 运输此材料时,该机构不将其作为有害材料或危险物进行管制。 按《MARPOL73/78公约》附则II和IBC规则 第15部分:法规信息 状态通知 欧洲 REACH 美利坚合众国(美国) TSCA 加拿大 DSL 澳洲 AICS 新西兰 NZIoC 日本 ENCS 韩国 KECI 菲律宾 PICCS 中国 IECSC SDS 编号:100000101020 : : : : : : : : : 存在于或符合现有名录 存在于或符合现有名录 存在于或符合现有名录 存在于或符合现有名录 存在于或符合现有名录 存在于或符合现有名录 存在于或符合现有名录 存在于或符合现有名录 存在于或符合现有名录 8/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arlex® HHM 5502BN Polyethylene 版本 1.8 修订日期 2017-06-26 第16部分: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从上一版本之后做出的重大变动已经在空白处突出显示。 此版本取代之前的所有版本。 此 SDS 中的資訊僅限與出貨時的產品有關。 此安全技术说明书提供的信息在其发布之日是准确无误的,所给出的信息仅作为安全搬运,储存, 运输,处理等的指导,而不能被作为担保和质量指标,此信息仅用于指定的物质而不能用于其它相 关的物质,除非特别指明。 用于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 ACGIH AICS DSL NDSL CNS CAS EC50 EC50 EGEST EOSCA EINECS MAK GHS >= IC50 IARC IECSC ENCS KECI 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 澳大利亚化学物质目录 加拿大国内物质目录 加拿大非国内物质目录 中枢神经系统 化学文摘社 有效浓度 半数有效浓度 EOSCA 通用暴露情景工具 欧洲油田特种化学品协会 欧洲现有化学物质目录 德国最大浓度值 全球协调系统 大于或等于 半数抑制浓度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目录 日本现有和新化学物质目录 韩国现有化学品目录 LD50 LOAEL NFPA NIOSH NTP NZloC NOAEL NOEC OSHA PEL PICCS PRNT RCRA STEL SARA TLV TWA TSCA UVCB <= LC50 小于或等于 半数致死浓度 WHMIS SDS 编号:100000101020 半数致死剂量 可观察到不良影响的最低水平 美国国家消防协会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协会 国家毒理学计划 新西兰化学品目录 未观察到不良效应的水平 未观察到效应的浓度 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 容许暴露限值 菲律宾商用化学物质目录 假定没有毒性 《资源保护与回收法案》 短时暴露限值 《超级基金修正和再授权法案》 阈限值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有毒物质控制法案》 未知成分或可变成分,复合反应产 物,以及生物材料 工作场所危险品信息系统 9/9 测试报告 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No. C180712033003-1 第1页,共6页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 样品名称:白色母 委托单位:上海津卫塑胶颜料有限公司(天津市器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沥路 128 弄 2 号 503 室(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双江道清大园 2 号楼 1 门 1001) 谨代表 欧冠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主 检 : 审 核: 签 发: 王光宇, Andy 刘小芳, Sunshine 潘坚定, Will 项目负责人 报告审核员 技术总监 This Test Report is issued by the Company subject to its General Conditions of Service printed overleaf or available on request and accessible at www.cpstlab.com. Attention is drawn to the limitations of liability, indemnification and jurisdictional issues defined therein. Unless otherwise stated the results shown in the test report refer only to the sample(s) tested. This test report cannot be reproduced, except in full, without prior written permission of the Company. Any unauthorized alteration, forgery or falsification of the content or appearance of this report is unlawful and offenders may be prosecuted to the fullest extent of the law. 400 111 6218 东莞市欧冠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中 国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厚 街 镇 河 田 大 道 77 号 华 丰 大 厦 3 楼 .t (86-769) 38937858 f (86-769) 38937859 邮 编 : 523945 网址: http:// www.cpstlab.com 邮箱: E-mail: service@cpstlab.com 测试报告 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No. C180712033003-1 第2页,共6页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项:化学品名称和制造商信息 物质名称:白色母 制 造 商:上海津卫塑胶颜料有限公司(天津市器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沥路 128 弄 2 号 503 室(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双江道清大园 2 号楼 1 门 1001) 出口国:/ 联 系 人:曹小姐 电 话:13512219850 传 真:/ 邮 箱:/ 邮 编:/ 第二项:危害信息 危险性类别:根据指令(EC) No. 1272/2008 该物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侵入途径:皮肤接触:没有已知重大影响和危险。 眼睛接触:可刺激眼睛。 吸入:吸入有害。 摄入:吞食可引起肠胃不适。 燃爆危险:样品可燃烧。 危险特性:无 危险条件:无 第三项:组成信息 纯品 □ 混合物 □ 化学成分: 化学名称 重量百分比(%) 二氧化钛 45% 聚乙烯 50% 分散剂 5% This Test Report is issued by the Company subject to its General Conditions of Service printed overleaf or available on request and accessible at www.cpstla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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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tion is drawn to the limitations of liability, indemnification and jurisdictional issues defined therein. Unless otherwise stated the results shown in the test report refer only to the sample(s) tested. This test report cannot be reproduced, except in full, without prior written permission of the Company. Any unauthorized alteration, forgery or falsification of the content or appearance of this report is unlawful and offenders may be prosecuted to the fullest extent of the law. 400 111 6218 东莞市欧冠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中 国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厚 街 镇 河 田 大 道 77 号 华 丰 大 厦 3 楼 .t (86-769) 38937858 f (86-769) 38937859 邮 编 : 523945 网址: http:// www.cpstlab.com 邮箱: E-mail: service@cpstlab.com 测试报告 No. C180712033003-1 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第4页,共6页 第九项:理化特性 物理状态:颗粒 颜色:白色 味道:无 密度:无数据 燃点温度:无数据 熔点温度:无数据 溶解性:不溶于水 化学品用途: 无数据 第十项: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常态下稳定 禁配物:强酸,强氧化剂 应避免的环境:远离火种、热源。 分解产物:正常条件下不会产生分解物及其他刺激性物质。 第十一项: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没有已知重大影响和危险。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没有已知重大影响和危险。 刺激性:没有已知重大影响和危险。 致敏性:没有已知重大影响和危险。 致突变性:没有已知重大影响和危险。 致癌性:没有已知重大影响和危险。 第十二项: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没有已知重大影响和危险。 生物降解性:无 非生物降解性:无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 其他有害作用:没有已知重大影响和危险 This Test Report is issued by the Company subject to its General Conditions of Service printed overleaf or available on request and accessible at www.cpstla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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