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渔业船舶控制指标核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事项名称 养殖渔业船舶控制指标核准 处理类型 监管主体 保留 处理依据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监管内容 市直管理养殖水域 监管对象 内养殖户 责任处室 苏府〔2017〕88 号 养殖渔船核准 苏州市渔政监督支 队 1、依申请办理市直管理养殖水域内养殖渔船核准; 2、不定期核查市直管理养殖水域内是否存在未经核 准的养殖渔船; 3、不定期向市直管理养殖水域内养殖户了解情况, 监管措施 确定许可对象信息、养殖渔船数量等方面是否发生变 化; 4、完善监督机制,接受广大群众对养殖渔业船舶控 制指标核准情况的咨询和投诉。 按照《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依法查 处理措施 处。 联系人:翟天晨 联系电话:67705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