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含“三公”经费预算).pdf
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 年部门预算 (含“三公”经费预算) 1 目 第一部分 录 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 年部门 预算公开表 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 表 2、部门收入总表 表 3、部门支出总表 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 06-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内 表 06-2、预算外专户财力基本支出表 表 7、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 8、“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 9、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表 10-1、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 10-2、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 10-3、基金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 11-1、部门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表 11-2、部门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 表 11-3、部门预算支出表(预算外专户) 3 表 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 年部门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4 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服务,开展疾病预防、健康咨询和教育、预防保健及社区 服务活动。 2、开展常见病的诊治。接受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病人转诊治疗。 3、承担突发事件的医疗急救任务。 4、完成上级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职责: 5 1、全科2、中医儿科3、检验科4、放射科5、中医内科(包括针灸室、推拿按摩室、康复等)6、病房7、 心电、B室 8、西药局9、中药库10、治未病中心11、儿保科、12、计划免疫科。 以上12个临床功能科室主要负责辖区内日常疾病救治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健康检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等相关工作。 13、院办公室(包括院长、副院长) 负责全院行政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组织、安排业务培训、政治学习等日常工作。 14、医院党支部 在卫健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安排医院党支部的各类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并做好记录。 15、医院办公室 在院长领导下,协助院长做好计划、总结,承办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协调工作。 16、医务科 负责落实全年业务计划和医疗工作。协助分管院长对诊疗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各级医务人员执行规章 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工作。 17、护理部 负责全院的护理业务和护理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护理计划。 18、财务科 负责医院财务管理、资金调配、资金运转、收支统计,门诊住院的收费工作。 19、信息科 负责医院内外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上报有关部门的工作。 6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第三部分 沈阳市和平区卫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 年 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 部门安排的拨款收入,财政结转资金,医疗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包括: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药品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支出等。沈阳 市 和 平 区 南 站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2021 年 收 支 总 预 算 1378.73 万元,比 2020 年收支总预算 1024 万元增加 354.73 万元。主要是医疗收入纳入预算。 二、关于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 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0.53 万元,其中:因公出 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24 行费 0.53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53 万元)。2021 年预算数比 2020 年预算数增加 0.53 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 2020 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比 2020 年增加 0.53 万元,主要是由于事业单 位收支中的“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378.73 万元,比 2020 年预算增加 354.73 万元。其中:办公费 2.5 万元,印 刷费 6 万元,水费 2.16 万元,电费 0.9 万元,邮电费 1.74 万元,取暖费 8.3 万元,物业管理费 16.56 万元,专用材料 费 5.5 万元,劳务费 29.62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 0.44 万 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 年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安排采 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 年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项目 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 65 万元。 2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 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财政结转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其他收入:指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费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各项收 入。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 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 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 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 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 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26 的基本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 社区卫生机构(项):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 支出 (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 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 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 的住房公积金。 13.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27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