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广西龙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陆川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YLZC2023-C3-220075-YZLZ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管理服务项目 陆川中学 的 陆川中学物业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陆川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 业管理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 为 428.01 万元,属于 40 物业管理 人,营业收入为 微型企业 ;承接企业为广西龙福物 175.38 万元,资产总额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广西龙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 年 5 月 25 日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 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