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晋科函〔2018〕35 号 关于组织开展 2018 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 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厅局,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各有关 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实 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 实施意见》,大力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进一步 增强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培育创新发展动能,现就组织开展 2018 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总体部署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围绕省 委省政府“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等决策部署,牢 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促进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充 分发挥行业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专 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 设层次和水平,构建创新创业孵化链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 造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认定依据 《山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高发 〔2015〕163 号);《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 (晋科高 发〔2015〕179 号)。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 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2、3) 。 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登录山西科技综合管理服务 平台(网址 http://218.26.227.179/)完成注册并在线填报(具 体注册及填报办法见在线系统操作说明)。 2.网络填报完成并审核通过后,将生成的材料用 A4 纸双面 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报送主管部门。 其中,各市科技局及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负责本区域内省级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组织推荐工作;省直有关厅局负责 所主管高校、企业及科研院所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 组织推荐工作。 3.主管部门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汇总表(见附件 1) , 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材料报送地址:太原市长治路 249 号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一 楼创新创业服务大平台。 四、工作安排 —2— 2018 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两批进行认定。 第一批受理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 24 时; 第二批受理截止 2018 年 9 月 10 日 24 时。 五、有关要求 1.各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认定推荐工作,主动做好培训指导 和服务,大力推动本区域或本部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 设。 2.各主管部门应积极鼓励和支持依托行业骨干企业、高校、 科研院所等围绕自身优势,聚焦细分领域,加快专业化众创空间 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我省创新创业孵化能力和水平。 3.各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 真实性、可靠性,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考察。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李芸 联系电话:0351-7039555 省科技厅高新处 李兴阔 联系电话:0351-4048940 附件: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材料报送汇总 表 2.山西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 — 3 — 3.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 年 5 月 2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