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增产10000平方米免漆板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增产 10000 平方米免漆板家具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李建军 通讯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工业园区(云海碳素东) 联系电话 15321199377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 门 建设性质 联系人 / 传真 李建军 300450 邮政编码 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茶西村村南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行业类别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批准文号 及代码 绿化面积 8505(总厂区) 100 -- (平方米)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10 预期投产日期 津滨审批一室准【2020】 152 号 C2110 木质家具制造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0% 2020 年 7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建设背景 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7 年,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茶 西村村南,公司总占地面积 8505 平方米,是一家生产木质家具的企业。2018 年天 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主动补办了环评手续,委托天津津环中新环境评估服 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实木家具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 响评估报告》,并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取得了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意 见(津滨审批环 WGBA【2018】256 号),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完成了自主验收。 目前该企业生产规模为年产浴室家具 12000 套,订制家具 500 套,实木门 1500 套,批量家具 1000 套,实木装饰件 1000 套。 1 2、本项目概况 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 100 万元在现有已租赁车间内建设年增 产 10000 平方米免漆板家具项目,生产产品及规模为年产 10000 平方米免漆板家具。 利用现有空置厂房,不新增占地,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增加环保设备。 该项目已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备案文号为(津滨审批一室准 【2020】152 号)(见附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 第 1 号),本项 目属于“十、家具制造业 27、家具制造”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本项目主要进行家具生产,不涉及电镀、喷漆工艺,经比对《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N 轻工 109、锯材、木片加工、 家具制造”中的其他,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Ⅳ类,无需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 价。 经对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 964-2018),本项目项目类 别为Ⅳ类项目;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茶西村村南,用地为工业用地, 项目周边无敏感目标,属于不敏感区;占地面积约 0.85hm2,小于 5hm2,规模为小 型。因此,判定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 管理名录(2019 年版)》(环评函【2019】16 号)、《市环保局关于环评文件落实 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 号),本项目属于“十六、 家具制造业-35 木质家具制造中的其他”,属于实施登记管理的行业,不需要申请取 得排污许可证。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程为简化管理,企业应在本 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变更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 3、产业政策、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 2 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已取得了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项目代码为 2020-120116-21-03-001613。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视为允许类项目;同时,本 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 号)中禁止 类项目,也不属于《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中调整退出、不再承接的产 业,故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2 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环境管理政策的符合性分析,分析结果见下表 1-1。 表 1-1 本项目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 序号 项目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 年)》 1 严格环境 准入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 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 街茶西村村南,不涉及生态保护红 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 线;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 产能 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 符合 2 严格控制 “两高”行 业新增产 能 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 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 实施办法 项目为木质家具制造,不属于钢 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 符合 3 严格管控 工业污染 全面防控挥发性有机物 污染。禁止建设生产和使 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 粘剂等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含挥发性有机物的 原辅料 符合 4 深化工业 企业无组 织排放管 理 本项目裁板、铣型、车型、打孔等 实施物料(含废渣)运输、 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中央除尘 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 器”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 P4 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 排气筒排放,未经收集部分在车间 组织排放深度治理 内无组织排放 符合 《关于印发天津市打好攻坚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1 调整产业 结构 严禁新增高耗能、高排放 产能 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不 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行业 符合 2 控制工业 污染源 实施焦化、水泥、垃圾焚 烧、砖瓦、铸造等行业实 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不 属于焦化、水泥、垃圾焚烧、砖瓦、 符合 3 施深度治理 铸造等行业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 年)》、《关于印发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 攻坚指[2020]3 号)等文件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 要求。 4、选址符合性分析 (1)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相符性分析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将滨海新区划分为基 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扩展区、独 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一般农地区和其他用地区八类用途区。 在划定滨海新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禁止建设用 地边界的基础上,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四类 建设用地管制区,各区土地利用需执行相应的管制规则。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茶西村村南,为允许类项目,项目所在区域 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符合规划要求。 (2)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茶西村村南,项目中心坐标为 E117.723119°,N39.182428°。厂址北侧及西侧为云海碳素厂区,南侧为天津滨海新 区第一垃圾焚烧发电厂,东侧为天津长振建材有限公司。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周边环境图见附图 2。 (3)与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及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 ①与天津市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位置关系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 (津政发〔2019〕23 号)中“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是指《天津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中划定的山 地、河流、水库和湖泊、湿地和盐田、郊野公园和城市公园、林带六类区域。本市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分为红线区与黄线区,其界限分别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天津 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中确定界线为准。” 4 根据《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4 年)第三章第十条“河”,蓟 运河红线区面积 6033 公顷(河道管理范围),黄线区面积 3080 公顷(为红线区外 30-600 米范围内),本项目东侧距离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一级河道-蓟运河红线区 约 1.2km;根据第三章第十三条“公园”,北三河郊野公园红线区面积 11506 公顷, 本项目南侧距离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北三河郊野公园红线区 1.8km;根据第三章第 十四条“林带”,北侧距最近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交通干线防护林带(滨海绕城高速) 红线区 460m,西侧距最近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交通干线防护林带(塘汉快速路) 红线区 220m,均不涉及永久性生态保护用地。本项目与天津市永久性生态保护区 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 6-1。 ②与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 府,2018 年 9 月 3 日),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基本格局为“三区一带多点”:“三 区”为北部蓟州的山地丘陵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湿地区和南部团泊洼-北大港湿地 区;“一带”为海岸带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多点”为市级及以上禁止开发区和其他各 类保护地。距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湿地区(蓟运河一级河 道)生态保护红线,相距 1.2km,具体见附图 6-2。 故,本项目不在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及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5、扩建工程基本情况 5.1 主要工程内容 厂区总占地面积为 8505m2,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仓库内进行,危废间及一般固 废暂存间均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构筑物见下表 1-2。 表 1-2 主要构筑物情况一览表 建筑面积(m2)高度(m) 层数 序号 建构筑物名称 用途 结构 备注 1 办公室 办公 435 3 1 砖混 依托现有 2 员工休息室 员工休息 480 7 1 砖混 依托现有 3 木工一车间 木料加工 1000 8 1 砖混 现有工程 4 木工二车间 木料加工 1200 8 1 砖混 现有仓库改造 5 危废间 存放危废 10 3 1 砖混 依托现有 5 6 一般固废暂存处 存放废料 100 8 1 砖混 依托现有 7 打磨车间 打磨 400 8 1 砖混 现有工程 8 组装车间 组装 360 8 1 砖混 现有工程 9 配电室 供电 30 3 1 砖混 现有工程 底漆房 喷底漆、烘干 152 4 1 砖混 现有工程 烤漆房 面漆房 1 喷面漆、烘干 72 4 1 砖混 现有工程 面漆房 2 喷面漆、烘干 72 4 1 砖混 现有工程 本项目工程 备注 10 本项目工程组成内容见表 1-3。 表 1-3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类别 主体 工程 项目组 成 生产车 间 给水 公用 工程 储运 工程 排水 原有工程 木工一车间,砖混结构,主要内设切割 下料工艺;组装车间,砖混结构,主要 内设木料组装工艺等;烤漆车间,彩钢 瓦结构,主要内设喷漆、烘干工艺等; 打磨车间,砖混结构,主要内设打磨工 艺等 生产用水均使用外购桶装水,冲厕水使 用外运自来水 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内环保厕所,定期 清理,无生产废水外排 利用 现有 木工二车间,砖混结构, 仓库 主要用于切割下料 进行 改造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且 生产不用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 可满 足本 项目 需要 供电 电源由国家电网提供,可满足本项目需要 / 制冷供 热 生产场所和生活办公均采用空调取暖制冷 / 危废间 位于厂区西南侧仓库内划分,面积 10m2 依托 原有 一般固 废间 位于厂区东南侧仓库划分,面积 100m2 依托 原有 废气 木工一车间加工粉尘由中央除尘装置净 化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 P1 排放。烤漆 车间生产线在密闭空间进行,产生的烤 漆废气采用“水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15m 排气筒 P3”排放。打磨 漆粉由打磨除尘柜净化处理后经 15m 排 气筒 P2 排放 木工二车间加工粉尘由 新增中央除尘装置净化 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 P4 排放 本项 目新 增1 套中 央除 尘器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生产,室外风机 采用隔声罩隔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 生产,室外风机采用隔 声罩隔声 /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危 险废物委托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 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物 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 / 环保 工程 6 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暂 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 单位集中处理。 5.2 生产产品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生产免漆板家具,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 1-4。 表 1-4 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免漆板家具 产量 衣柜 8000 平方米(约 17 平方米/套,合计约 500 套) 橱柜 1200 平方米(约 2 平方米/套,合计约 600 套) 其他 800 平方米(约 4 平方米/套,合计约 200 套) 10000 平方米(约 1300 套) 合计 扩建后全厂产品方案见下表 1-5。 表 1-5 扩建后全厂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扩建前 本项目 全厂 增减量 浴室家具 12000 套 0 12000 套 0 订制家具 500 套 0 500 套 0 实木门 1500 套 0 1500 套 0 批量家具 1000 套 0 1000 套 0 实木装饰件 1000 套 0 1000 套 0 衣柜 0 500 套 500 套 +500 套 橱柜 0 600 套 600 套 +600 套 其他 0 200 套 200 套 +200 套 设备摆放位置 免漆板家 具 17300 套 总计 5.3 生产设备清单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1-6。 表 1-6 本项目设备一览表 单位:台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用途 工作时基数 1 精密裁板锯 MJ--90 7 裁板 2000h/a 2 排钻 MZ--45 3 打孔 2000h/a 3 吊铣 MX--45 4 铣型 2000h/a 4 双轴立铣机 MX--45 3 铣型 2000h/a 5 带锯 / 3 裁板 2000h/a 7 生产车间内 6 车床 / 1 车造型 2000h/a 7 立式单轴铣床 / 3 铣型 2000h/a 8 冷压机(液压型) / 3 压型 2000h/a 9 修边机 / 1 修边/封边 2000h/a 10 木线机 / 1 / 2000h/a 11 气枪 12 空压机 10 / 2000h/a 2 / 2000h/a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设备清单见下表 1-7。 表 1-7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设备一览表 单位:台 序号 名称 现有工程 本项目 扩建后全厂 增减量 1 精密裁板锯 5 7 12 +7 2 双轴立铣机 1 3 4 +3 3 车床 1 1 2 +1 4 木工镂铣床 2 0 2 0 5 砂带机 2 0 2 0 6 细木工带锯床 2 0 2 0 7 台式钻床 2 0 2 0 8 单面木工压刨床 1 0 1 0 9 木工平刨床 1 0 1 0 10 木工雕刻床 1 0 1 0 11 喷枪 6 0 6 0 12 打磨机 5 0 5 0 13 气枪 20 10 30 +10 14 排钻 0 3 3 +3 15 吊铣 0 4 4 +4 16 带锯 0 3 3 +3 17 立式单轴铣床 0 3 3 +3 18 冷压机(液压型) 0 3 3 +3 19 修边机 0 1 1 +1 20 木线机 0 1 1 +1 21 空压机 0 2 2 +2 5.4 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见下表 1-8。 表 1-8 主要原辅材料及年消耗量 名称 现有工程 年用量 本项目年 用量 扩建后全厂 最大储存量 位 置 包装规格 运输 方式 橡胶木集成材 10000m3 0 10000m3 1000m3 车 2.4m×1.2m 外购 8 红橡木集成材 4000m3 0 4000m3 1000m3 榆木集成材 4000m3 0 4000m3 1000m3 桦木集成材 2000m 3 0 2000m 3 1000m 3 其它辅材料 2000m 3 0 2000m 3 1000m 3 水性底漆 13.35t 0 13.35t 水性面漆 6.65t 0 6.65t 0 5000m2/a 5000m2/a 20 桶 1000m2 免漆板 间 内 划 分 2.4m×1.2m 汽运 2.4m×1.2m 2.4m×1.2m 2.4m×1.2m 20kg/桶 20kg/桶 捆装,厚度 18mm 捆装,厚度 20mm 0 5000m2/a 5000m2/a 铝合金条 0 500m2/a 500m2/a 50m2 捆装,型材 钉子 若干 若干 若干 若干 袋装 液压油 0 10kg/a 10kg/a 10kg 5kg/桶 机油 50kg/a 10kg/a 60kg/a 10kg 5kg/桶 免漆板:又称三聚氰胺板。将带有不同颜色或纹理的纸放入三聚氰胺树脂胶粘 剂中浸泡,然后干燥到一定固化程度,将其铺装到板材上面,经热压而成的装饰板。 6、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且生产不用水,厂内不新增用水。 (2)排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且生产不用水,厂内不新增排水。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见下图 1-1。 外购桶装水 0.21 0.2 损失 0.2 水帘 0.5 0.01 0.01 调漆 外运自来水 1.6 1.6 产品 损失 0.32 工人生活用水 1.28 图 1-1 全厂水平衡图 9 环保型厕所,定期清掏 单位(m3/d) (3)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管网供给,年用电量约为 100 万度。 (4)制冷、供热 生产场所和生活办公均采用空调取暖制冷。 (5)主要能源消耗表 原料名称 电 压缩空气 单位 度/a m3/年 表 1-9 本项目能源消耗及来源 现有工程用量 本项目消耗量 扩建后全厂用量 500 万 100 万 600 万 1200 100 1300 来源 市政电网 空压机 7、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员工 40 人,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内部 调配,年生产 300 天,每天 1 班制工作,每班 8 小时。 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0 年 7 月,竣工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8、其他 本项目不设置食堂及住宿等设施。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和主要环境问题 一、企业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7 年,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茶 西村村南,公司总占地面积 8505 平方米,是一家生产木质家具的企业。2018 年天 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主动补办了环评手续,委托天津津环中新环境评估服 务有限公司编制《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实木家具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 评估报告》,并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取得了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意见 (津滨审批环 WGBA【2018】256 号),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完成了自主验收。 二、现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1、现有产品方案 现有项目主要生产木质家具。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 1-10。 表 1-10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产量 1 浴室家具 套 12000 10 2 订制家具 套 500 3 实木门 套 1500 4 批量家具 套 1000 5 实木装饰件 套 1000 2、现有项目设备 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1-11。 表 1-11 现有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单位:台 序号 名称 现有工程 1 精密裁板锯 5 2 双轴立铣机 1 3 车床 1 4 木工镂铣床 2 5 砂带机 2 6 细木工带锯床 2 7 台式钻床 2 8 单面木工压刨床 1 9 木工平刨床 1 10 木工雕刻床 1 11 喷枪 6 12 打磨机 5 3、现有项目原辅材料 现有项目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见下表 1-12。 表 1-12 主要原辅材料及年消耗量 项目 原辅材料 名称 年消耗量 包装方式、规格 橡胶木集成材 10000m3 2.4m×1.2m 红橡木集成材 4000m 3 2.4m×1.2m 榆木集成材 4000m 3 2.4m×1.2m 桦木集成材 2000m 3 2.4m×1.2m 其它辅材料 2000m 3 2.4m×1.2m 水性底漆 13.35t 20kg/桶 水性面漆 6.65t 20kg/桶 机油 50kg 5kg/桶 4、现有工程工艺流程 现有工程年产浴室家具 12000 套/年、订制家具 500 套/年、实木门 1500 套/年、 批量家具 1000 套/年、实木装饰件 1000 套/年。 11 其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见下图 1-2。 S1、N、G1 原木 裁板下料 S2、N、G2 N、G3 G2 喷面漆 打磨 烘干 平刨 压刨 N、G1 开孔 雕刻、镂、铣 白磨 S2、N、G2 N、G3 G2 S2、N、G2 喷底漆 打磨 烘干 喷底漆 G2 烘干 组装 入库待售 检验 图例: N:噪声 S1:废木料、木屑 S2:废漆桶、喷漆废水、漆渣、废活性炭、废树脂 G1:木屑粉尘 G2:VOCs G3:漆粉 图 1-2 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1)下料:原木经精密裁板锯裁成所需的尺寸后采用钻孔机开孔,该工序产生 机械噪声和木材下角料、木屑。 (2)压刨、平刨、开孔:先用压刨机对木材进行刨平、刨直处理,刨至产品需 要的厚度尺寸,再用平刨机进行刨光处理,该工序主要污染物是木屑、噪音。 (3)雕刻、镂、铣、白磨:加工好的板材经过铣床、镂空、雕刻机雕刻、白磨 后形成半成品,该工序主要污染物是木屑、噪音和木屑粉尘。 (4)喷漆(底漆 2 遍、面漆 1 遍)、烘干、打磨、组装、检验、入库待售:将 定型的半成品运至漆房进行人工喷底漆第 1 遍,喷漆后电烘干、打磨,然后人工喷 底漆第 2 遍,喷漆后电烘干、打磨,最后人工喷面漆,喷漆后电烘干,人工组装、 检验合格后入库保存。喷漆为人工使用喷枪喷漆,烘干为电烘干。 5、现有工程污染物产、排情况 (1) 废气 ①颗粒物 12 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木工车间的粉尘采用中央除尘器(风机风 量 20000m3/h)处理后,由 15m 高 P1 排气筒”排放。打磨漆粉经打磨除尘柜(风机 风量 10000m3/h)处理后,由 15m 高 P2 排气筒排放。 2019 年 4 月 27 日至 28 日,建设单位委托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现 有项目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数据见下表 1-13。 表 1-13 现有项目颗粒物监测数据 监测结果范围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采样日期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12.9~15.1 0.249~0.289 16.3~18.4 0.135~0.152 上风向 0.228~0.264 / 下风向 0.356~0.427 / P1 出口 P2 出口 颗粒物 2019 年 4 月 27 日~28 日 标准 排放浓度≤120mg/m3 排放速率≤3.5kg/h 排放浓度≤1.0mg/m3 监测结果表明,现有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及厂界浓度满足天津市 《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②VOCs 喷漆、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水帘+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风机风 量 20000m3/h)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 P3 排气筒高空排放,结果见下表 1-14。 表 1-14 现有项目 VOCs 监测数据 监测结果范围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P3 出口 上风向 VOCs 下风向 采样日期 2019 年 4 月 27 日~28 日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3.87~4.25 0.0756~0.0846 0.255~0.294 / 0.434~0.503 / 标准 排放浓度≤40mg/m3 排放速率≤0.75kg/h 排放浓度≤2.0mg/m3 根据上表可知,现有工程 VOCs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及厂界浓度可满足《工业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相关限值要求。 (2) 噪声 2019 年 4 月 27 日至 28 日,建设单位委托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现 13 有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 1-15。 表 1-15 现有项目噪声监测数据 检测日期及检测结果 dB(A) 监测点位置 2019 年 4 月 27 日 2019 年 4 月 28 日 昼间 昼间 厂界南 57 58 58 58 厂界北 56 55 56 56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昼间≤60dB(A) 夜间不生产 达标 达标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现有噪声的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的限值要求,现有项目噪声达标排放。 (3) 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定员 40 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5kg/d·人计,年工作 300 天,故生活垃 圾产生量约 6t/a,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下料等工序产生的废木料、木屑,以及除尘器收集的木 屑渣。废木料、木屑产生量约 10t/a,集中收集后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木屑渣产 生量约为 0.433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③危险废物 根据《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实木家具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 告》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现有工程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漆桶 0.2t/a, 废活性炭 0.1t/a,废漆渣 0.8t/a,废树脂 0.1t/a,废机油 0.05t/a,漆粉 0.152t/a 均属于 危险废物,交由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危废处置合同见附件 7。根据现有工程实际生产状况,水帘循环水无需更换,定期补充损耗量并清理漆渣, 不会产生喷漆废水。 6、总量控制 根据已备案的环评文件及验收文件,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详见 下表。 14 表 1-16 项目 废气 现有工程总量控制表 环评现状允许排放总量 实际排放总量 颗粒物 5.88t/a 1.06t/a VOCs 1.6t/a 0.193t/a 7、排污口规范化 目前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均按照相 关要求进行了排放口规范化建设,照片如下。 图 1-3 DA001 排气筒 P1 排气口规范化 图 1-4 15 DA002 排气筒 P2 排气口规范化 图 1-5 DA003 排气筒 P3 排气口规范化 图 1-6 危废暂存间 16 图 1-7 一般固废暂存处 8、应急预案 经调查,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暂未按照环发【2015】4 号文《关于 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和《天 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4】54 号)要求进行应急预 案编制及备案。 9、排污许可 经调查,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申领排污许可 证,证书编号为:91120116MA05Q3TB6Y001Q。 10、现有工程变动情况 经对比环评验收可知,本项目现有工程工艺流程、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内容、 产品规模等均未发生变化,现有工程无变动情况。 11、现有工程环境问题及整改要求 17 (1)现有工程风险物质为水性漆、废机油等,未按照环发【2015】4 号文《关 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和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4】54 号)要求进行应 急预案编制及备案。 应及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环保部门完成备案。 (2)现有工程已申领排污许可证,但未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 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 天津市的有关环境保护文件《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 作方案的通知》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日常监测、 制定监测方案及公开监测数据。 (3)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暂未完成危险废物转移工作,应在本项目建成前完成现 有工程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监测、监测方案的制定等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工作, 保证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 12、现场照片 图 1-8 现有空厂房照片 18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矿产 资源等): 1、项目地理位置 滨海新区地处华北平原北部,位于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交汇点上、海河流域下 游、天津市中心区的东面,渤海湾顶端,濒临渤海,北与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为邻, 南与河北省黄骅市为界,地理坐标位于北纬 38°40′至 39°00′,东经 117°20′至 118°00′。 滨海新区拥有海岸线 153 公里,陆域面积 2270 平方公里,海域面积 3000 平方公里。 2010 年底建成区面积达 289 平方公里。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茶西村村南,利用现有厂房,本项 目北侧及西侧为云海碳素厂区,南侧为天津滨海新区第一垃圾焚烧发电厂,东侧为 天津长振建材有限公司。本项目与西侧津山线铁路线红线距离约 300m,与北侧西 外环高速红线距离 460m,与蓟运河城镇段红线距离为 1.2km,与北三河郊野公园红 线距离 1.8km,不占用生态红线。 2、地形地貌 天津滨海新区地表属于滨海冲击平原,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度 1~3 米,地 面坡度小于 1/10000,主要地貌类型有滨海平原、泻湖和海滩。天津市域内海河、 蓟运河、永定新河、潮白河、独流减河等主要河流均从本区入海。区内还有北大港、 北塘等水库、大面积的盐田和众多的坑塘,因此水域面积大和地势低平为本区主要 地貌特征。 由于新构造运动,河道变迁、海浸、海退,造成滨海一带复杂的地层结构,本 区第四系沉积为一套以陆相为主的海陆交互沉积。岩性以亚黏土为主,夹有粉细砂、 砂土和粘土。按沉积岩相可分为海相、滨海三角洲相和陆相。本区土壤是在上述第 四系沉积物上发育而成,名为“滨海盐化浅草甸土”,颗粒粘重密实,土粒充分分散, 高潮可达到地区常有海贝壳遗体堆积。 滨海新区地质构造属于新华夏构造体系的黄骅凹陷带。根据天津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的《天津市地质构造》,黄骅坳陷位于沧县隆起之东,其东入渤海与埕宁隆起 19 为邻,北以宁河—宝坻断裂与燕山台褶带分界。基底由太古宇,中上元古界、古生 界、中生界组成,缺失下马岺组。盖层主要由新生界组成,沉积厚度最大可达 7100m, 为陆相碎屑岩,并伴有基性玄武岩喷发。黄骅坳陷(天津段)划分为宁和凸起、北 塘凹陷、板桥凹陷和歧口凹陷四个四级构造单元。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 (1990)》,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 3、气候气象 滨海新区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并具有海洋性气候特点:冬季寒冷、少雪;春 季干旱多风;夏季气温高、湿度大、降水集中;秋季秋高气爽、风和日丽。全年平 均气温 12.3℃,高温极值 40.9℃,低温极值零下 18.3℃,年平均降水量 566.0 毫米, 降水随季节变化显著,冬、春季少,夏季集中。全年大风日数较多,8 级以上大风 日数 57 天。冬季多雾、夏季 8-9 月份容易发生风暴潮灾害。主要气象灾害有:大风、 大雾、暴雨、风暴潮、扬尘暴等。 4、水环境概况 (1)地表水 滨海新区地处海河流域下游,境内自然河流与人工河道纵横交织,水系较为发 达。区内有一级河道 8 条,二级河道 14 条,其他排水河道 2 条,水库 7 座。一级河 道 8 条:蓟运河、潮白新河、永定新河、金钟河、海河、独流减河、马厂减河、子 牙新河,河道总长度约 160km。二级河道有 14 条:西河、西减河、东河、东减河、 新地河、北塘排咸河、黑潴河、八米河、十米河、马厂减河、青静黄排水河、北排 水河、兴济夹道减河、荒地排水河。其它排水河道有 2 条:北塘排污河、大沽排污 河,河道长度 21km,主要用于汛期排沥,非汛期排泄城区部分污水及中、小雨水。 水库 7 座,其中大型水库 1 座,北大港水库,水面面积 149km2。中型水库 6 座,包 括营城水库、黄港水库、北塘水库、官港水库、钱圈水库、沙井子水库,水面总面 积 48.8km2。 (2)地下水 滨海新区浅层地下水水位埋深较浅,一般为 0~2m,主要补给源自大气降水, 水利坡度小、径流缓慢,主要化学类型为氯化钠或氯化钠美型水,约占整个滨海新 20 区面积的 83%,为咸水化学类型;深层地下水埋藏较深,主要靠侧向径流和越流补 给,呈现由北向南或东北向西南的水平水化学分带规律。 长期以来,滨海地区地下水以开采深层地下水为主,浅层地下水均为咸水,基 本上不开采,且深层地下水开采强度较大,开采层位较深,主要开采层位已达到 800m,是天津市地面沉降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5、土壤 滨海新区土壤在长期的海退和河流泥沙不断沉积的过程中,经过认为改造而逐 渐形成。全区土壤可分为盐化潮土、盐化湿潮土和滨海盐土三个亚类。滨海新区土 壤碱化是由于土壤及地下水中的盐分主要来自于海水,土壤积盐过程先于成土过程; 不同盐碱度的土壤和不同矿化度的地下水,平行于海岸呈连续的带状分布,或不连 续的带状分布;频繁的季节性积盐和脱盐交替过程;越趋向海岸,土壤含盐越重。 滨海地区土壤平均含盐量在 4%~7%左右,pH 值在 8 以上,含盐量大于 0.1%的盐渍 化土壤面积约为 195890hm2,约占滨海新区总面积的 86.3%。 21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 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茶西村村南,根据大气功能区域划分,本 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环境空气中 PM2.5、PM10、SO2、NO2、 CO、O3 现状监测资料引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布的 2019 年全年天津市 及各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中 2019 年滨海新区自动监测数据,如表 3-1 所示。 表 3-1 2019 年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单位:COmg/m3、其余μg/m3 项目 PM2.5 PM10 SO2 NO2 CO① O3-8H② 2019 年 1 月 80 107 18 62 2.9 62 2019 年 2 月 73 89 13 46 2.1 74 2019 年 3 月 53 80 11 48 1.6 103 2019 年 4 月 49 81 11 41 1.1 153 2019 年 5 月 38 78 11 38 1.1 192 2019 年 6 月 42 63 9 32 1.3 238 2019 年 7 月 43 53 6 25 1.1 220 2019 年 8 月 26 44 8 31 1.2 178 2019 年 9 月 40 70 12 44 1.4 212 2019 年 10 月 45 71 10 48 1.3 133 2019 年 11 月 50 85 13 56 1.6 58 2019 年 12 月 62 76 10 56 2.4 54 2019 年均值 50 75 11 44 1.8 188 标准(二级) 35 70 60 40 4.0 160 注:①:CO 环境质量浓度为 24 小时平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单位为 mg/m3; ②:O3 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 由上表可知,2019 年滨海新区环境空气中常规大气污染物 CO 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SO2 年均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 二级标准要求,O3 最大 8h 平均值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PM10、PM2.5、NO2 年均 22 值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可吸入 颗粒物及细颗粒物为影响该区域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对项目所在区域 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达标判断,见下表 3-2。 表 3-2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PM2.5 PM10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NO2 现状浓度 /μg/m3 标准值 /μg/m3 占标率/% 达标情 况 50 35 143 不达标 75 70 107 不达标 11 60 18.3 达标 44 40 110 不达标 CO 第 95 百分位数 24h 平均浓度 1800 4000 45 达标 O3 第 90 百分位数 8h 平均浓度 188 160 117 不达标 由上表可知,六项污染物没有全部达标,故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不 达标区。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天津市大力推进《天津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津政办发(2018)13 号)、《天津市重污染天津应急预案》(津政办 发[2019]40 号)、《天津市打嬴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 年)》(津 政发(2018)18 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 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 号)以及《关于印发天津市打好攻坚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0]3 号)等工作的实施,加快以细 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计划到 2020 年,全市 PM2.5 年均浓度达到 48 微克/立方米左右,全市和各区优良天数比例达 到 71%,重污染天数比 2015 年减少 25%,重点行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以及交通领域颗粒物、氮氧化物累计排放量比 2017 年减少 30%。 二、声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茶西村村南,根据津环保固函[2015]590 号《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新版)的 函》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选址位于 2 类标准适用区。项目于 2020 年 4 月 6 日、7 日委托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对建设项目北、南两厂界外 1m 处声环境进行了监测(东、西两侧 23 无独立厂界,不具备检测条件),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3-3。 表 3-3 监测点位 置 厂界北 1# 厂界南 2#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检测日期及检测结果 dB(A) 2020 年 4 月 6 日 2020 年 4 月 7 日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声环境质量标 达标 准》 (GB3096-2008) 情况 2 类标准 56 45 56 45 昼间≤60 dB(A) 达标 55 46 56 45 夜间≤50 dB(A) 达标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南、北厂界外 1m 处昼间噪声值范围为 55~56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 45~46dB(A),南、北厂界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相应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 间≤50dB(A))。 24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茶西村村南,项目中心坐标为 E117.723119°,N39.182428°。厂址北侧及西侧为云海碳素厂区,南侧为天津滨海 新区第一垃圾焚烧发电厂,东侧为天津长振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章节知,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通过现场勘察,厂 界外 200m 范围内无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 能的区域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对噪声环境影响进行简化分 析,噪声评价范围定为厂界外 1m;经现场调查,厂界外 1m 无敏感目标。 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章节知,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需设置边长 5km 的矩形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现场调查吗,项目以厂区周边 5km 边长的矩形范围内内无重点保护文物、古迹、植物、动物、人文景观保护目标及 敏感目标。 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章节知,环境风险评价为简单分析,可不设环境风险 评价范围,仅对项目周边 3km 范围内敏感目标进行调查,根据现场勘察结果, 项目周边 3km 范围内风险保护目标为东南方向蓟运河,详见下表 3-5。 表 3-4 本项目 3km 范围内风险保护目标 位置 序 环境敏感目 相对厂界距 环境功能 方位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区 号 标名称 离(m) 经度(°) 纬度(°) 1 蓟运河 SE 117.735457 39.172592 生态 25 河流 1220 环境风险 评价适用标准 区域内环境质量适用如下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PM2.5、PM10、SO2、NO2、CO、O3 执行《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表 4-1 项 目 污染物 平均时间 标准值 标准来源 PM2.5 年平均 24 小时平均 年平均 24 小时平均 1 小时平均 年平均 24 小时平均 1 小时平均 年平均 24 小时平均 1 小时平均 24 小时平均 1 小时平均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 小时平均 35µg/m3 75µg/m3 70µg/m3 150µg/m3 450µg/m3* 60µg/m3 150µg/m3 500µg/m3 40µg/m3 80µg/m3 200µg/m3 4mg/m3 10mg/m3 160µg/m3 200µ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 单中二级标准 PM10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SO2 NO2 CO O3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PM10 小时平 均质量浓度可按日平均的 3 倍折算。 2、声环境质量: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 类标准,即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污 染 物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裁板、铣型、打孔、修边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 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排 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放 (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标 准 表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 最高允许排放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称 限值(mg/m3) 排气筒高度 排放速率 26 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mg/m3) 120mg/m3 颗粒物 15m 1.75kg/h*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mg/m3 注:*本项目车间高 8m,排气筒高度 15m。周边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北 侧云海碳素库房,高度约为 23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不满足高出周边 200m 范围内 最高建筑物 5m 要求,故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速率严格 50%执行。 2、噪声排放标准 项 目 运营期噪 声 排 放执行 《工 业 企业厂界 环 境噪 声排 放 标准 》 (GB12348-2008)2类标准。 表4-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 段(dB(A)) 昼间 夜间 60 50 2类 3、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2001)及环境保护部 2013 年第 36 号关于发布《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执行 GB l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及修改单(2013 年 6 月 8 日发布)、HJ2025-2012 2013-3-1《危险废 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处置执行《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08 年 5 月 1 日)要求。 4、其他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文件 津环保监理[2002]71 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 化技术要求〉的通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总 量 控 总量控制指标 一、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1)颗粒物预测排放量 本项目每台产尘设备均设置移动式收集口,将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 制 指 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一套中央除尘系统进行除尘,除尘原理为袋式除尘, 集气装置收集效率约 80%,袋式除尘的除尘效率约 95%,风机风量为 27 标 20000m3/h,尾气由一根 15m 高的 P4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其余未收集部 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为 0.0025kg/h,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6t/a。 (2)颗粒物标准核算量 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的相应限值,排放浓度限值为 120mg/m3,本项目废 气排放风机风量为 20000m3/h,年工作时间为 2400h,则颗粒物按照标准 浓度限值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 颗粒物排放总量=120mg/m3×20000m3/h×2400h×10-9=5.76t/a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以环境质量目标为基本依据,对区域内各污染源的 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实施控制的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国发[2016]74 号)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期间国家实施排放总 量控制的污染物为 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 (VOCs)。故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二、废水排放总量 本项目生活污水未新增,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建成后无废水污染物 总量控制指标。 三、结论 本项目总量排放因子汇总见下表 4-4。 表 4-4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t/a 类别 污染物 现有工程环评核 算总量 本项目预测 排放总量 本项目核定 排放总量 排入外 环境量 大气 污染 物 颗粒物 1.06 0.006 5.76 / VOCs 1.6 0 0 /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排放因子汇总表见表 4-5。 表 4-5 类别 废气 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 t/a 总量控 制污染 物 现有工 程允许 排放量 现有项 目实际 排放量 本项 目排 放量 “以新 带老” 削减量 全厂预 测排放 总量 排放 增减 量 本项目 核定排 放量 颗粒物 5.88 1.06 0.006 0 1.066 +0.006 5.76 VOCs 1.6 0.193 0 0 0.193 0 0 由表 4-5 可知,本项目不需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28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一、施工期工程分析 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现有已建成厂房,无土建工程,施工期 主要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二、营运期工程分析 本项目主要生产免漆板家具,不涉及喷涂、电镀等工序。生产工艺流程图见 下图 5-1。 免漆板、铝合金条 P4 G 裁板 S1 G 铣型 S1 中央除尘系统 压型 G 车型、打线条 S1 G 打孔 S1 G 修边、封边 S1 人工组装 G-粉尘、S1-下脚料 图 5-1 木质家具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 (1) 裁板:将免漆板及封边条使用精密裁板锯或带锯,裁剪成需要的尺 29 寸和样式。此工序产生粉尘 G 及下脚料 S1。裁板锯及带锯下方设置吸风管,通 过引风机集中收集木粉尘至新增中央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 15m 高 P4 排气筒有 组织排放。 (2) 铣型:使用铣型机(吊铣,立铣)将裁好的免漆板修剪成需要的形 状,并铣出三连接及凹槽,以便后续组装。此工序产生粉尘 G 及下脚料 S1。本 项目拟在铣型机铣型位置处设置可移动式软管,通过引风机集中收集木粉尘至新 增中央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 15m 高 P4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 压型:如有异型家具,需用冷压机将免漆板加压成需要的形状。 (4) 车型、打线条:部分家具需要使用车床将免漆板车出圆柱或其他形 状,或使用木线机加工出木线条。本项目拟在车床及木线机产尘位置处设置可移 动式软管,通过引风机集中收集木粉尘至新增中央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 15m 高 P4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5) 打孔:用排钻在成形的板材上打孔,方便安装连结件。此工序产生 粉尘 G 及下脚料 S1。本项目拟在排钻钻孔位置处设置可移动式软管,通过引风 机集中收集木粉尘至新增中央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 15m 高 P4 排气筒有组织排 放。 (6) 修边、封边:把所有处理好的免漆板用修边机精修边角,并将封边 条安装至带凹槽的免漆板四侧。此工序产生粉尘 G 及下脚料 S1。本项目拟在修 边机产尘位置处设置可移动式软管,通过引风机集中收集木粉尘至新增中央除尘 器,处理达标后经 15m 高 P4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7) 组装:把已完工的免漆板按照图纸连接,使用气枪将钉子组装至加 工好的免漆板上(空压机为气枪提供动力),拼装成设计好的家具成品,入库待 出厂。 30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 本项目利用现有已建成厂房,无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施工过程产生零星敲打产生的噪声,具有间歇性或阵发性,随着施工期结束,对 环境的影响便随之消失。 二、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情况见表 5-1。 表 5-1 主要排污节点汇总一览表 排放 特征 治理措施 颗粒物 间歇 新增中央除尘器+15mP4 排气筒 有组织排放,未收集粉尘通过车 间门窗无组织排放 生产加工 木材边角料 间歇 集中收集,统一外售 废气处理 除尘器收集灰 间歇 / 废包装材料 间歇 废液压油、废机油 间歇 废包装桶 间歇 含油沾染物 间歇 Leq 连续 类别 生产工序 废气 裁板、铣型、打 孔、修边等 固废 主要污染物 危险废物 噪声 / 城管委清运 定期委托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 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 1、废气 本项目裁板、铣型、打孔、修边等木加工工序会产生粉尘。本次环评将采取 排污系数法及类比分析法分别计算源强,偏安全考虑,取较大数值作为本项目源 强。分析如下: (1)排污系数法 ①裁板 裁板下料工序粉尘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 册》(第四分册)锯材加工业产排污系数表,木材厚度≤35mm 时,下料粉尘产 污系数为 0.321kg/m3-产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免漆板年用量约 190m3,因此下料粉尘产生量为 61.0kg/a。 ②铣型、打孔、修边 铣型、打孔、修边粉尘按照《美国环保局-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木 材加工工业产污系数,原木加工 0.5kg/t,免漆板密度约 0.7t/m3,因此铣型等工 31 序粉尘产生量约 66.5kg/a。 综上,本项目粉尘产生量共 127.5kg/a,年生产时间按 2400h 计。每台产尘 设备均设置移动式收集口,将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一套中 央除尘系统进行除尘,除尘原理为袋式除尘,集气装置收集效率约 80%,袋式除 尘的除尘效率约 95%,风机风量为 20000m3/h,尾气由一根 15m 高的 P4 排气筒 有组织排放,其余未收集部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核算,颗粒物有组织排放 量为 0.0051t/a,排放速率为 0.00213kg/h,排放浓度为 0.106mg/m3;无组织排放 量为 0.0255t/a,排放速率为 0.0106kg/h。 (2)类比法 现有工程木工一车间使用精密裁板锯、吊铣、双轴立铣机等对集成材等原料 进行下料、压刨、平刨、开孔、雕刻等加工,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收集口收集至 风量为 20000m3/h 的中央除尘系统进行除尘,处理达标后经一根 15m 高 P1 排气 筒有组织排放,本项目与现有工程类似,因此本项目颗粒物源强可类比现有工程 监测数据。现有工程集成材使用量为 22000m3/a,根据现有工程验收监测数据, P1 排气筒出口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289kg/h。本项目免漆板年用量约 190m3/a, 为现有工程的 0.0086 倍,因此经类比得出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为 0.0025kg/h。 综上,类比法颗粒物源强与使用排污系数法计算结果(0.00213kg/h)相差不 大,偏安全考虑,本次有组织排放影响分析采用 0.0025kg/h 作为颗粒物排放源强。 由于无组织颗粒物无法进行类比,因此无组织颗粒物源强仍采用排污系数法计算 结果。 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5-2 及表 5-3。 表 5-2 有组织废气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 染 源 污染 物 风量 m3/h 收集 浓度 mg/m3 收集 速率 kg/h 收集 量 t/a 收集 效率 净化 效率 排放 浓度 mg/m3 排放速 率 kg/h 排放量 t/a P4 颗粒 物 20000 2.13 0.0425 0.102 80% 95% 0.125 0.0025 0.006 表 5-3 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排放车间 排放工序 污染物 木工二车间 裁板、铣型、打孔、修边 颗粒物 32 排放速率 排放量 kg/h t/a 0.0106 0.0255 2、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 65~80dB(A)。 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减小噪声;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 降噪。主要产噪设备噪声源强如下表 5-4。 表 5-4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噪声源强 序号 名称 数量 摆放位置 单台设备噪声 1 精密裁板锯 7 70 2 排钻 3 65 3 吊铣 4 70 4 双轴立铣机 3 70 5 带锯 3 6 车床 1 70 7 立式单轴铣床 3 70 8 冷压机(液压型) 3 70 9 修边机 1 65 10 木线机 1 65 11 空压机 2 75 12 风机(10000m3/h) 1 75 13 除尘器风机(20000m3/h) 1 木工二车间 车间外东侧 65 80 3、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木材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灰、废包装材料。 ①木材边角料 裁板、铣型、打孔、修边等工序产生木材废料,产生量约 1t/a,集中收集, 统一外售。 ②除尘器收集灰 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灰产生量约 0.2t/a,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 ③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原辅料包装方式主要为袋装及捆装,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 0.1t/a,交 由城管委统一清运。 (2)危险废物 ①废液压油、废机油 33 本项目冷压机需要使用液压油,定期更换,废液压油产生量约 10kg/a;设备 维护需要使用机油,定期更换,废机油产生量约 10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 录》(2016 版),废液压油及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属于 HW08 类其他废物中的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49-08。 ②废包装桶 本项目液压油、机油塑料包装桶产生量约 4 个/a(4kg/a)。根据《国家危险 废物名录》,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属于 HW49 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中含有 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物代码为 900-041-49。 ③含油沾染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含油沾染物产生量约为 5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 录》,含油沾染物为危险废物,属于 HW49 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中含有或沾 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物代码为 900-041-49。 (3)生活垃圾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未新增。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情况见表 5-5,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 5-6。 表 5-5 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废物种类 产生量 产生工序及装置 废物去向 1 木材边角料 1t/a 裁板、铣型、打孔、修边 集中收集,统一外售 2 除尘器收集灰 0.2t/a 除尘器 城管委清运 3 序 号 废包装材料 危险 废物 名称 危险 废物 类别 危险 废物 代码 0.1t/a / 表 5-6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产生量 产生工 序及装 置 34 形 态 主 要 成 分 有害 成分 产 废 周 期 危 险 特 性 污染防 治措施 1 废液 压油、 HW08 废机 油 900-2 49-08 2 废包 装桶 HW49 900-0 41-49 3 含油 沾染 物 HW49 900-0 41-49 0.02t/a 设备 维护 液 态 矿 物 油 4kg/a 油类 包装 固 态 有 机 物 有机 物 随 时 T 5kg/a 机械加 工、设 备维护 固 态 矿 物 油 矿物 油 随 时 T 35 矿物 油 随 时 T 液体废 物与含 油沾染 物存放 在桶内, 下方设 置铁质 托盘,废 包装桶 置于托 盘上,暂 存于危 废间,定 期交天 津滨海 合佳威 立雅环 境服务 有限公 司处置。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类型 内容 大气污 染物 排放源 木加 工 水污 染物 污染物名称 产生速率及产生量 排放速率及排放量 有组织 颗粒物 0.0425kg/h,2.13mg/m3 0.0025kg/h,0.125mg/m3 无组织 颗粒物 0.0106kg/h 0.0106kg/h / / / 木材边角料 1t/a 集中收集,统一外售 除尘器收集灰 0.2t/a 废包装材料 0.1t/a 废液压油、废 机油 0.02t/a 废包装桶 4kg/a 含油沾染物 5kg/a / 一般固体废物 固体 污染物 危险废物 噪声 其他 城管委清运 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 后,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 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噪声值为 65~80dB (A)。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减小噪声;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减轻 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噪效果为 20dB(A)以上,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主要生态影响 该项目附近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各种污染物达标对周围生 态环境影响较小。 36 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利用现有已建成厂房,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施工过程零星 敲打产生的噪声,具有间歇性或阵发性,随着施工期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便随之消 失。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1 达标分析 (1)颗粒物有组织达标排放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有组织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7-1。 表 7-1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情况表 排放源 污染物 风量 (m3/h) P4 颗粒物 20000 产生情况 速率 (kg/h) 浓度 (mg/m3) 0.0425 2.13 收集 效率 净化 效率 80% 95% 排放情况 速率 (kg/h) 浓度 (mg/m3) 0.0025 0.125 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达标排放情况如下表 7-2 所示。 表 7-2 有组织颗粒物达标排放情况表 编号 排气筒高 度(m) 污染物 P4 15 颗粒物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实际 允许 实际 允许 0.0025 1.75 0.125 120 是否达标 达标 根据上表计算,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 0.125mg/m3 ,最大排放速率为 0.002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其他污染物标 准限值。 (2)排气筒高度设置合理性分析 排气筒高度为 15m,周边 200m 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北侧云海碳素库房, 高度约 23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不满足高出周边 200m 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物 5m 要求。故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速率严格 50%执行。 (3)等效排气筒达标分析 本项目 P4 排气筒与现有工程 P1、P2 排气筒污染物均为颗粒物,高度为均为 15m,P1、P2 间距为 38m,P1、P4 间距为 47m,均大于两根排气筒高度之和,因 37 此本项目排气筒无需进行等效分析。 (4)颗粒物无组织达标排放分析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木工二车间未经收集的颗粒物在木工二车间无组织排 放。无组织排放量为 0.0255t/a,排放速率 0.0106kg/h。根据 AERSCREEN 预测结果 可 知 ,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颗 粒 物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31m 处 ,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0.0289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 排放要求。因此,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可达标排放。 1.2 评价等级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选用推荐模型 AERSCREEN,对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进行判定。 浓度占标率计算:Pi=Ci/Coi×100% Pi——污染物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oi ——一般为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本项目评级因子和评价标准表见表 7-3,估算模型参数表见表 7-4。 表 7-3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 标准值(mg/m3) 标准来源 PM10 24h 0.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及修改单(公告[2018]第 29 号)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对于仅有日平均质量浓度 限值的,可按 3 倍折算为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故 PM10 1h 平均浓度折算后为 0.45mg/m3。 表 7-4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 城市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298 万* 城市/农村选项 最高环境温度/℃ 40.9℃** 最低环境温度/℃ -18.3℃** 土地利用类型 城市 38 区域湿度条件 中等湿度气候 考虑地形 □是 否 是否考虑地形 / 地形数据分表率/m 考虑岸线熏烟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是 否 岸线距离/km / 岸线方向/° / *依据:天津统计年鉴 2018 版 **依据:滨海新区气象部门 20 年气象统计数据 39 点源预测参数如下表 7-5: 表 7-5 点源参数表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编号 名称 X Y 排气筒底部海 拔高度 排气筒高 度 排气筒出口 内径 烟气流速 烟气温度 年排放 小时数 排放工况 污染物排放速 率 颗粒物(PM10) 单位 / / / m m m m/s ℃ h / kg/h 数据 P4 117.722947 39.182205 0.95 15 0.8 11.1 25 2400 连续 0.0025 排放速率 kg/h 面源预测参数如下表 7-6: 表 7-6 矩形面源参数表 面源起点坐标/m 序 号 名称 1 木工二车间 X Y 117.2722661 39.182044 面源海拔高度 /m 面源长度 /m 面源宽度/m 0.6 60 20 面源有效排放 高度/m 年排放小时 数/h 排放工况 3 2400 正常 采用 AERSCREEN 估算模型预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汇总情况见表 7-7: 40 颗粒物(PM10) 0.0106 表 7-7 排放方 式 污染源 污染物 点源 P4 无组织 面源 木工二 车间 颗粒物 (PM10) 颗粒物 (PM10) AERSCREEN 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下风向最大质 环境质量标准 量浓度(mg/m³) (mg/m³) 最大占标 率(%) 出现距 离(m) 0.000158 0.45 0.04 55 0.0289 0.45 6.43 31 由上表结果看出:本项目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 准,有组织排放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为 0.04%,无组织排放最大空气质 量浓度占标率为 6.4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的大气评价工作分级依据(见表 7-8),故本项目评价等级判定为二级(1%≤污 染物最大浓度占标率<10%),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表 7-8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 二级评价 1%≤Pmax<10% 三级评价 Pmax<1% 1.3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废气排放 口分为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和其他排放口。原则上将主体工程中的工业炉窑、 化工类排污单位的主要反应设备、公用工程中出力 10t/h 及以上的燃料锅炉、燃 气轮机组以及与出力 10t/h 及以上的燃料锅炉和燃气轮机组排放污染物相当的污 染源,其对应的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中污染物 排放量相对较小的污染源,其对应的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公用工程中的火炬、 放空管等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明确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的排放口为其他排 放口。故本项目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及工程分析,对本 项目污染物进行核算,具体的核算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污染物年排放量 见表 7-9,无组织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见表 7-10,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见表 7-11,非正常工况下的排放量见表 7-12。 表 7-9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编 号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 (μg/m3) 41 核算排放速 率(kg/h) 核算年排放 量(t/a) 一般排放口 1 P4 106 颗粒物 一般排放口合计 0.0025 0.006 0.006 颗粒物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有组织排放总计 0.006 颗粒物 表 7-10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 序号 排放口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主要防治 措施 1 木工二 车间 裁板、铣 型、打孔、 颗粒物 修边 增强集气 罩管捕集 效率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浓度限 值 标准名称 《大气污染物综 1.0 合排放标准》 mg/m3 (GB16297-1996) 年排放 量(t/a) 0.0255 无组织排放总计 无组织排放总计 0.0255 颗粒物 表 7-11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t/a) 1 颗粒物 0.0306 表 7-12 污染源非正常工况排放量核算表 序 号 污染源 1 木加工 非正常 排放原 因 环保设 施失灵 污染物 非正常排 放浓度/ (mg/m3) 2.13 颗粒物 非正常排 放速率/ (kg/h) 单次 持续 时间 /h 0.0425 年发 生频 次/次 应对措施 1 暂停生产, 待环保设 备维修好 后恢复生 产 1 1.4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 AERSCREEN 估算模型计算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下风向最大落地 浓度为 0.0289mg/m3,厂界外大气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因此 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1.5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表 7-13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评价 等级 与范 围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范围 边长=50km□ 边长=5~50km□ 边长 =5km 评价 因子 SO2+NOx 排放量 ≥2000t/a□ 500~2000t/a□ <500t/a□ 评价因子 基本污染物(PM10) 42 包括二次 PM2.5□ 其他污染物( 评价 标准 现状 评价 评价标准 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 环境功能区 一类区□ 二类区☑ 评价基准年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调查数据来源 (2019)年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现状评价 污染 源调 查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污染源□ 预测模型 AERMOD□ 大气 环境 影响 预测 与评 价 环境 监测 计划 评价 结论 正常排放短期浓度 贡献值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 贡献值 非正常排放 1h 浓度 贡献值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 和年平均浓度叠加 值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 体变化情况 不达标区 拟替代的污染源 □ ADM S□ AUSTAL 2000□ 其他在建、拟建 项目污染源□ CAL PUF F□ EDMS/ AEDT□ 区域污染 源□ 网络模 型□ 其他 □ 边长 =5km□ 包括二次 PM2.5□ 不包括二次 PM2.5□ 边长=50km□ 预测因子 现状补充 监测□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达标区□ 调查内容 预测范围 不包括二次 PM2.5□ 其他标准 附录 D□ □ 一类区和二类区□ ) 边长=5~50km□ 预测因子( )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一类区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二类区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非正常排放时长 C 非正常占标率 ( )h ≤100%□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C 叠加达标□ C 叠加不达标□ k≤-20%□ k>-20%□ C 非正常占标率>100%□ 污染源监测 监测因子:( ) 有组织废气监测 无组织废气监测 无监测□ 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数( 无监测□ 环境影响 可以接受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距( 污染源年排放量 SO2:( )t/a 注:“□”为勾选项,选“√”;“( NOx:( )t/a ) 不可以接受□ )厂界最远( )m 颗粒物:(0.0306)t/a VOCs:( )t/a )”为内容填写项 1.6 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采用木材作为原料,生产过程中对木材进行开料、钻孔、打磨等工序 会产生粉尘,工程在车间各设备产尘点上方安装中央除尘系统对粉尘废气进行收 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精密裁板锯自带 2000m3/h 的 风机,收集的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入主管道,最终进入的布袋除尘 器处理达标后外排。本项目由于工艺废气点位较多,且收集距离较长,故本项目 拟在车间西北角安装 1 台 10000m3/h 的风机,用于将车间西侧工艺设备产生的废 气引至主管道,确保车间西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效率。 中央除尘系统由吸尘器主机、吸尘管道、吸尘插口、吸尘组件组成。吸尘主 43 机置于室外,通过吸尘管道将生产设备产生的粉尘统一收集至中央除尘器主机内 (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中央除尘器设备正常工作时,含尘气体由进风口进入 灰斗,由于气体体积急速膨胀,部分较粗的尘粒受惯性或自然沉降等原因落入灰 斗,其余大部分尘粒随气流上升进入袋室,经布袋过滤后,尘粒被截留在布袋外 侧,净化后的气体经排风口排入大气,从而达到除尘目的,除尘效率可达 95% 以上。 含尘气体 P4 排气筒 吸风口 风机 软管 洁净尾气 分支管道 主管道 除尘器布袋 除尘器沉降室 灰仓 图 7-1 “中央集尘+袋式除尘”废气治理工艺示意图 本项目木工工序同时使用时,共 27 个收集口,总风量共 20000m3/h,单个 收集口风量不低于 700m3/h,收集口直径约 10cm,风速约 1.2m/s,故本项目设 置风量、集气软管数量合理。根据源强分析结果,本项目排气筒 P4 颗粒物排放 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颗粒 物≤120mg/m3,排放速率≤1.75kg/h)的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中央除尘系 统除尘效果可行。 因此,木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环保治理措施可行。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3.1 评价等级判定 本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 GB 3096 规定的 2 类地区,参照《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评价等级划分,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 通过现场勘察,厂界外 200m 范围内无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 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对噪声环境 影响进行简化分析,噪声评价范围定为厂界外 1m。 44 3.2 噪声源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风机等,各设备噪声值约 65~80dB(A),设备在 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各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见表 7-14。 表 7-14 各设备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 设备名称 数 量 单机噪 声源强 dB(A) 叠加 源强 dB(A) 1 精密裁板锯 7 70 79 59 2 排钻 3 65 70 50 3 吊铣 4 70 76 56 4 双轴立铣机 3 70 75 5 带锯 3 65 70 6 车床 1 70 70 7 立式单轴铣 床 3 70 75 8 冷压机(液 压型) 3 70 75 9 修边机 1 65 65 45 10 木线机 1 65 65 45 11 空压机 2 75 78 58 12 风机 10000m3/h 1 75 75 55 13 除尘器风机 20000m3/h 1 80 80 序 号 摆放位 置 木工二 车间 车间外 东侧 降噪措施 厂房为砖混结构,选 用低噪声设备,设备 定期调试,并进行基 础减振,合理布置噪 声源。风机均在车间 内。经过厂房隔声后, 衰减约 20dB(A) 风机加装隔声间,并 加装隔声棉,可衰减 20dB(A) 3.3 预测分析 (1)噪声叠加模式 n Li L 10 Lg 1010 i 1 式中: L——为 n 个噪声源声级; Li——为第 i 个噪声源的声级; n——为噪声源个数 (2)噪声距离衰减模式 45 采取防止措 施后设备噪 声值 dB(A) 55 50 50 55 55 60 r LP Lr 20 lg( ) R (r - ro ) ro 式中: Lp——受声点(即被影响点)所接受的声级,dB(A); Lr——噪声源的声压级,dB(A); r——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的距离,取 1m; R——厂房墙体隔声值,取 20dB(A) α——大气对声波的吸收系数,dB(A)/m,平均值为 0.008dB(A)/m。 根据上述噪声预测模式,本项目各车间综合噪声源强见下表 7-15,厂界噪声 预测结果见表 7-16。 表 7-15 项目各车间综合噪声源强 序号 噪声源 1 距各厂界距离(m) 位置 南 北 精密裁板锯 24 60 2 排钻 32 95 3 吊铣 42 65 4 双轴立铣机 74 54 5 带锯 68 60 6 车床 18 107 7 立式单轴铣床 72 53 8 冷压机(液压型) 23 101 9 修边机 62 65 10 木线机 60 67 11 空压机 18 54 12 风机 10000m /h 68 60 13 除尘器风机 20000m3/h 65 60 木工二车间 3 木工二车间东侧 注:本项目东、西厂界无独立厂界,故本项目不对东、西两厂界进行预测。 表 7-16 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结果 源强 dB(A) 位置 单位:dB(A) 噪声贡献值 dB(A) 南 北 序号 噪声源 1 精密裁板锯 59 31 23 2 排钻 50 20 10 3 吊铣 56 24 20 4 双轴立铣机 55 18 20 5 带锯 50 13 14 6 车床 50 25 9 木工二车间 46 7 立式单轴铣床 55 18 21 8 冷压机(液压型) 55 28 15 9 修边机 45 9 9 10 木线机 45 9 8 11 空压机 58 33 23 12 风机 10000m3/h 55 18 19 13 除尘器风机 20000m3/h 60 24 24 叠加值 37 30 昼间现状监测值 56 56 扩建后全厂叠加值 56 56 木工二车间 东侧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表 7-16 预测结果可知,声源经过厂房隔声、设备 减振等措施后,声源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范围为 56dB(A),其厂界噪声符 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即昼间≤60dB (A))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 项目 200m 噪声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预计项目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 境产生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4.1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分析 (1)一般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木材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灰、废包装材料。 ①木材边角料 裁板、铣型、打孔、修边等工序产生木材废料,产生量约 1t/a,集中收集, 统一外售。 ②除尘器收集灰 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灰产生量约 0.2t/a,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 ③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原辅料包装方式主要为袋装及捆装,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 0.1t/a,交 由城管委统一清运。 (2)危险废物 ①废液压油、废机油 本项目冷压机需要使用液压油,定期更换,废液压油产生量约 10kg/a;设备 维护需要使用机油,定期更换,废机油产生量约 10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 47 录》(2016 版),废液压油及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属于 HW08 类其他废物中的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49-08。 ②废包装桶 本项目液压油、机油塑料包装桶产生量约 4 个/a(4kg/a)。根据《国家危险 废物名录》,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属于 HW49 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中含有 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物代码为 900-041-49。 ③含油沾染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含油沾染物产生量约为 5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 录》,含油沾染物为危险废物,属于 HW49 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中含有或沾 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物代码为 900-041-49。 (3)生活垃圾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未新增。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 7-17 表 7-17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名称 产生量 (t/a)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危险特性 落实去向 木材边角料 1t/a / / / 集中收集,统一外售 除尘器收集灰 0.2t/a / / / 废包装材料 0.1t/a / / / 废液压油 0.02t/a HW08 900-249-08 T 废包装桶 4kg/a HW49 900-041-49 T 含油沾染物 5kg/a HW49 900-041-49 T 城管委清运 委托天津滨海合佳 威立雅环境服务有 限公司处理 本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采取回收利用或委托处理的方式,实现废物 的回收利用、综合利用或做无害化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2 危险废物处置措施可行性分析 4.2.1 危险废物基本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本评价明确危险废物的 名称、数量、类别、形态、危险特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本项目危险废物基 48 本情况详见下表 7-18。 表 7-18 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一览表 序 号 危险 废物 名称 1 废液 压油、 废机 油 2 废包 装桶 3 含油 沾染 物 危险 废物 类别 HW08 HW49 HW49 危险废物 代码 900-249-08 900-041-49 900-041-49 产生 工序 及装 置 产生 量 形 态 主 要 成 分 产 废 周 期 一 年 T 危险 特性 0.04t/a 设备 维护 液 态 矿 物 油 4kg/a 设备 维护 固 态 矿 物 油 一 年 T 5kg/a 设备 维护 固 态 矿 物 油 一 年 T 污染防 治措施 液体废 物与含 油沾染 物存放 在桶 内,下 方设置 铁质托 盘,废 包装桶 置于托 盘上, 暂存于 危废 间,定 期交天 津滨海 合佳威 立雅环 境服务 有限公 司处 置。 注:T—毒性 本次扩建后,全厂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见下表 7-19。 表 7-19 扩建后全厂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一览表 序 号 危险废 物名称 1 废液压 油、废 机油 危险 废物 类别 HW08 危险废物 代码 900-217-08 产生量 产生工 序及装 置 形 态 主 要 成 分 0.09t/a 木工工 序 液 态 矿 物 油 49 产废 周期 一年 危 险 特 性 污染 防治 措施 T,I 液体 废物 与含 2 漆粉 HW08 900-249-08 0.152t/a 布袋除 尘器 固 态 树 脂 随时 T,I 3 废漆桶 (废 200L 铁桶) HW49 900-041-49 0.2t/a 喷漆工 序 固 态 树 脂 随时 T,I 4 废漆渣 HW12 900-252-12 0.8t/a 喷漆工 序 固 态 树 脂 随时 T,I 固 态 有 机 废 气 一年 T 一年 T 5 废活性 炭 6 废过滤 介质 (废树 脂) 7 废包装 桶 HW49 8 含油沾 染物 HW49 HW49 900-041-49 HW49 喷漆工 序 0.1t/a 0.1t/a 喷漆工 序 固 态 有 机 废 气 900-041-49 4kg/a 设备维 护 固 态 矿 物 油 一年 T 900-041-49 5kg/a 设备维 护 固 态 矿 物 油 一年 T 900-041-49 油沾 染物 存放 在桶 内,下 方设 置铁 质托 盘,废 包装 桶置 于托 盘上, 暂存 于危 废间, 定期 交天 津滨 海合 佳威 立雅 环境 服务 有限 公司 单位 处置。 注:T—毒性,I—易燃性 本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7-20。 表 7-20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贮存场 所(设 施)名称 依托现 有危废 暂存间 危险废物 名称 危险 废物 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废液压油、废 机油 HW08 900-217-08 漆粉 HW08 900-249-08 废漆桶 HW49 900-041-49 废漆渣 HW12 900-252-12 废活性炭 HW49 900-041-49 废过滤介质 (废树脂) HW49 900-041-49 50 位置 厂区 西南 侧 占地面 积 贮存 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0.36m2 塑料 桶 0.1t 半年 0.36m2 铁桶 0.2t 半年 0.36m 2 铁桶 0.2t 半年 0.36m 2 铁桶 1t 半年 0.36m 2 铁桶 0.1kg 半年 0.36m2 铁桶 0.1t 半年 废包装桶 HW49 900-041-49 0.36m2 塑料 桶 4kg 半年 含油沾染物 HW49 900-041-49 0.36m2 铁桶 5kg 半年 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南侧仓库内,建筑面积 10m2。目前现 有工程危险废物分别放置在 7 个 0.6m×0.6m 的铁制托盘内,现状危险废物占地 约 2.52m2,本项目废液压油及废机油产生量很小,依托现有废液压油及废机油 盛装容器,因此本项目新增占地约 0.72m2,本项目建成后总占地 3.24m2,小于 危废间建筑面积,故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可行。 4.2.2 危险废物暂存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在现有工程设立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为尽量减小危险废 物暂存间内储存的危废对外环境造成的风险,危险废物存放设施设计、标识、运 行管理及监测工作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修改单(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环 境保护部,2013 年 6 月 8 日发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2013-3-1 实施)相关规定执行,重点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的一般要求: ①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操作流程,确保收集过程的安全、可靠; ②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并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 记录表》; ③在转运结束后对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厂内运输 路线上。 (2)危险废物贮存应遵循的一般要求: ①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 A 所示的标签。 ②危险废物贮存容器满足下列要求: a.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b.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c.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 d.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③地面与裙角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④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51 ⑤危废间内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⑥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已做硬化及防渗,且 表面无裂隙。 ⑦危废间四周已做围堰,危废间容积可容纳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综上,本项目危废间已满足相关要求。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应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①设专职人员负责本厂内的危险废物管理,并对委托的有资质废物处理单位 进行监督。 ②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入 册; ③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④建设单位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源、 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 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⑤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 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不能超过半年,因此建设单位应在半年内将危险 废物交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严格按 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建设单位运营过程应该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从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处置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各环节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 技术规范》(H2025-2012)的相关要求。 (4)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①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依托的现有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南侧,本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总占 地面积小于 10m2,可容纳本项目新增的危险废物。同时,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 点均在厂区内,且厂区运输道路均为硬化地面,便于危险废物运送,故本项目危 险废物暂存间选址可行。 52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废间)已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要求,并采取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并设置警示标示。在采取严格防治措施 的前提下,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会造成不利环境影响。 ②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厂内运输: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场所位于生产车间,危废间位于厂区西南侧, 生产车间地面及运输通道应采取硬化措施,运输过程采取少量多次的运输方式, 运输容器采用防漏、密封性较好的容器,运输前用抹布将容器外部表面机油擦拭 干净,防止滴漏至车间外地面。采取以上措施后,危险废物从产生工艺环节运输 到暂存场所的过程中,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及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厂外运输: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运输路线选 取远离环境敏感点的路线,同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密封措施,严禁发生散落、 泄漏事故,并制定有效应急措施应对环境污染事故。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下,运 输过程中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小。 ③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由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本项 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属于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 内,且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不会对其处理负荷造成冲击,不会产生显著的环境 影响。 综上所述,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 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 生二次污染。 5. 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 设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 灾害引发的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 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 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评价工作程序见下图。 53 图 7-2 风险评价工作程序示意图 5.1 评价依据 5.1.1 风险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及《企业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涉及的风险 物质为水性漆、油类物质(机油、液压油)及危险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性漆年用量约 20t,最大存在量为 400kg;机油年用量 约为 0.06t,最大存在量为 0.01t;液压油年用量约为 0.01t,最大存在量为 0.01t; 危险废物中废机油最大存在量为 0.06t/a,废液压油最大存在量为 0.01t/a。 本项目风险物质情况见下表 7-21。 表 7-21 风险物质一览表 名称 水性漆 年用量 20t 最大存在量 0.4t 位置 仓库 机油 0.01t 0.01t 车间内划分 液压油 0.01t 0.01t 车间内划分 54 废机油 / 0.06t 危废暂存间 废液压油 / 0.01t 危废暂存间 5.1.2 风险潜势初判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建设项目环境 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 法》(HJ941-2018)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 Q,在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 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 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 比值,即为 Q; (2)当企业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则按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 (Q); 式中:q1,q2,...,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企业涉及的水性漆、机油、液压油、废机油、废液压油等为公司的风险物质。 企业各种物料的在线量和临界量比值之和见下表 7-22。 表 7-22 危险物质临界量计算 储存场所 实际最大在线量 临界量(t) 临界量比值 Q 水性漆 仓库 0.4t 10 0.04 机油 车间内划分 0.01t 液压油 车间内划分 0.01t 废机油 危废暂存间 0.06t 废液压油 危废暂存间 0.01t 化学品名称 ① 0.000004 2500 ② 0.000004 0.000024 ∑Q 0.0400 36 0.000004 注:①企业使用的水性漆中不含《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中的物质,因此水性漆临界量参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中 CODcr 浓度≥10000mg/L 的有机废液,10t。 ②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中油类物质临界量, 2500t。 ③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中危害水环境物质(慢性毒 55 性类别:慢性 2)临界量,200t。 因此得出企业危险物质临界量比值 Q=0.040036,Q<1。风险浅势为Ⅰ。 5.1.3 风险等级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 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按照表 7-23 确定评 价工作等级,风险潜势为Ⅳ及以上,进行一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Ⅲ,进行二级评 价;风险潜势为Ⅱ,进行三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Ⅰ,可展开简单分析。 表 7-23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Ⅳ、Ⅳ+ Ⅲ Ⅱ Ⅰ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 a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 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HJ169-2018)附录 A。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风险评价简单分析。 5.2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风险评价 等级为简单分级,不需设置风险评价范围,仅对项目周边 3km 范围内敏感目标 进行调,根据现场勘察结果,本项目事故状态下水环境敏感目标为东南方向 1220m 的蓟运河,详见表 3-5。 5.3 环境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范围包括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风 险识别范围包括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生产设施 风险识别范围主要有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 生产设施等;物质风险识别范围主要有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燃料、中间产品、最 终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污染物等。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放散起因,分 为火灾、爆炸和泄漏三种类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主要类型为水性漆、机油、液压油、废机油、废液压 油等液态物料泄漏。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类型为上述风险物质的泄漏以 及泄漏后遇明火燃烧发生火灾事故。具体见下表 7-24。 表 7-24 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事故情形 序 号 危险 单元 危险物质 风险源 环境风险 类型 56 环境影响途径 1 本项目生产车间及仓库地面已硬化 处理,水性漆、机油、液压油单桶储 存量较小,单桶泄漏量最大为 20kg, 且均存放在 0.6m×0.6m×0.2m 的铁 制托盘内,若发生泄漏,机油或水性 水性漆 有毒 泄漏 漆均可控制在托盘内,仓库门口设有 围堰,若水性漆从托盘内溢出,可控 制在车间内,不会对室外土壤或地下 水产生影响。车间外道路已做硬化处 仓库、 理,若液态物料在运输过程发生泄 漏,水性漆含有少量挥发性有机废 车间 气,短暂污染泄漏点处大气环境;漫 流至院内绿化处,将会污染土壤;若 漫流至雨水管网,将会污染地表水 机油、液 体。 有毒、可燃 泄漏、火灾 压油 本项目机油及液压油均为可燃物质, 遇明火可发生火灾,产生有毒有害气 体扩散至大气环境,携带泄漏物料的 生产 消防废水可能进入雨水管网,对周边 车间 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本项目危废间地面已硬化及防渗处 理,废机油、废液压油产生及储存量 较小,储存在塑料桶内,塑料桶下方 放置在 0.6m×0.6m×0.2m 的铁制托 盘内,若发生泄漏,可控制在托盘内; 且危废间设置围堰,因此废机油、废 液压油泄漏可控制在危废间内,不会 对车间外土壤或地下水产生影响。车 废机油、 有毒、可燃 泄露、火灾 间外道路已做硬化处理,若废机油、 危废间 废液压油 废液压油在转运过程发生泄漏,漫流 至院内绿化处,将会污染土壤;若漫 流至雨水管网,将会污染地表水体。 本项目废机油、废液压油为可燃物质, 遇明火可发生火灾,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扩散至大气环境,携带泄漏物料的消防 废水可能进入雨水管网,对周边地表水 体造成污染。 本项目风险物质存放位置见下图所示: 57 油类物质 危险废物 水性漆 图 7-3 本项目风险物质位置图 5.4 环境风险分析 5.4.1 大气环境影响 (1)泄漏影响 本项目机油、液压油、废机油、废液压油泄漏后常温状态下基本不会挥发, 不会影响大气环境。水性漆泄漏后会挥发有机废气,短暂污染泄漏点处大气环境。 (2)火灾伴生/次生影响 机油、液压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均为可燃物质,若遇明火发生火灾后,燃 烧产物主要为 CO 和 NOx,以火灾点为中心在一定范围内降落烟尘,火灾点上空 局部气温、气压、能见度等会产生明显的变化,烟尘污染物的扩散稀释,造成厂 区周围局部区域短时间内空气污染,影响大气环境。 58 5.4.2 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可能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的情形为机油、液压油、废机油、废液 压油、水性漆等泄漏。 本项目生产车间及仓库地面已硬化处理,水性漆、机油、液压油单桶储存 量较小,单桶泄漏量最大为 20kg,且均存放在 0.6m×0.6m×0.2m 的铁制托盘 内,若发生泄漏,机油或水性漆均可控制在托盘内,仓库门口设有围堰,若水 性漆从托盘内溢出,可控制在车间内,不会对室外土壤或地下水产生影响。危 废间地面已硬化及防渗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产生及储存量较小,储存在塑 料桶内,塑料桶下方放置在 0.6m×0.6m×0.2m 的铁制托盘内,若发生泄漏, 可控制在托盘内;且危废间设置围堰,因此废机油、废液压油泄漏可控制在危 废间内,不会对车间外土壤或地下水产生影响。若物料不慎流出托盘,为防止 液态物料泄漏至车间、仓库外,此时应迅速将泄漏的物料转移至其他备用应急 桶内,可通过容器、沙土或抹布及时收集、处理,不会造成外流至车间外地表 的情况,亦不会污染地表水环境。该收集过程产生的沾染废物作为危险废物送 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生产车间外道路已硬化处理,若机油、液压油、废机油、废液压油、 水性漆在运输过程发生泄漏,漫流至雨水管网,将会污染地表水体。 发生小面积火灾情况,可采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灭火,不会产生消防废 水;大面积火灾需使用消防水灭火,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若收集不当将会对 地表水产生不利影响。 5.4.3 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可能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的情形为机油、液压油、废机油、废液 压油、水性漆等泄漏。 本项目生产车间及仓库地面已硬化处理,水性漆、机油、液压油单桶储存 量较小,单桶泄漏量最大为 20kg,且均存放在 0.6m×0.6m×0.2m 的铁制托盘 内,若发生泄漏,机油或水性漆均可控制在托盘内,仓库门口设有围堰,若水 性漆从托盘内溢出,可控制在车间内,不会对室外土壤或地下水产生影响。危 废间地面已硬化及防渗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产生及储存量较小,储存在塑 料桶内,塑料桶下方放置在 0.6m×0.6m×0.2m 的铁制托盘内,若发生泄漏, 59 可控制在托盘内;且危废间设置围堰,因此废机油、废液压油泄漏可控制在危 废间内,不会对车间外土壤或地下水产生影响。若物料不慎流出托盘,为防止 液态物料泄漏至车间、仓库外,此时应迅速将泄漏的物料转移至其他备用应急 桶内,可通过容器、沙土或抹布及时收集、处理,不会造成外流至车间外地表 的情况,亦不会污染地表水环境。该收集过程产生的沾染废物作为危险废物送 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若本项目风险物质在转运、搬运过程中发生泄漏,漫流至室外土壤内,将 会对土壤造成污染。 发生大面积火灾时需使用消防水灭火,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若收集不当 将会对土壤产生不利影响。 5.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5.5.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风险物质贮存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工作,对危废间和机油、黄油、环 氧树脂胶存放区应进行专人管理,明确出入库台账,并及时进行巡逻检查,做 到风险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因外力造成贮 存包装桶破损,严禁风险物质存放区域附近出现明火,防止出现因明火造成可 避免的火灾出现,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流程、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围堰应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 隙,所使用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危险废物应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并在容 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机油、黄油、环氧树脂胶等暂存场 所地面硬化处理,地面残留液体用抹布或消防沙擦拭干净。出现泄漏事故及时 向有关部门通报。 (3)每周对生产、贮存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工序提出 整改方案,如发现生产、贮存装置存在潜在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加以更 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应急物资,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状 态及其有效期等。发生火情,选择合适的灭火方式,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疏 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 员。使用消防水灭火时产生的消防废水应进行收集,采用专用容器盛装,视情 60 况外排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加强职工安全培训,严格按规程操作,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防止因 操作失误或职工麻痹大意造成泄露事故,进而引发其他事故。 5.5.2 应急措施及要求 (1)应急措施 ①泄漏事故 当风险物质包装桶发生破损或操作不当造成泄漏时,应及时采用抹布、沙 土或其他吸附介质对泄漏物进行吸附,同时对泄漏源进行处理,如将容器破裂 处向上,堵塞泄漏源等方法阻止风险物质进一步泄漏。应急过程中产生的废抹 布等吸附介质应作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②火灾事故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或其他人员应该立刻拨打火警电话 119 并立 即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作业,尽快切断所有电源,组织人员和其他易燃物品的疏 散,并利用就近的消防器材将火苗扑灭,采用二氧化碳或泡沫灭火器,当火灾 进入发展阶段、猛烈阶段,应由消防队来组织灭火,现场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 况下不可逃离现场,应和消防人员配合,做好灭火工作。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消 防废水应进行收集,采用专门容器盛装,视情况外排或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 理。 (2)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应制定事故状况下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 故应及时对周围人员进行疏散,同时利用室内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应及时与 消防、环保等部门取得联系,多方配合尽量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根据环发[2015]4 号文《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 行)》,建设单位应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 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风险评估应 包括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 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 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 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编制 61 环境应急预案,预案应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 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 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 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 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 预案;签署并发布环境应急预案。针对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 3 年对预案进行一 次回顾性评估,及时进行修订,于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 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5.6 分析结论 本工程从管理、员工培训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工程运行的安全 性;同时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按相关操作规章操作的前提下, 可以将事故风险降至最低。通过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根据分析内容,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见下表。 表 7-2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增产 10000 平方米免漆板家具项目 天津市 滨海新区 茶淀街茶西村南 经度 E117.723119° 纬度 N39.182428° 风险物质:机油、液压油、废机油、废液压油、水性漆 主要危险物质 分布:机油、液压油位于车间内,废机油、废液压油存放在危废间内, 及分布 水性漆存放在仓库内 本项目生产车间、仓库地面已硬化处理,水性漆、机油、液压油单桶储 存量较小,单桶泄漏量最大为 20kg,且均存放在 0.6m×0.6m×0.2m 的铁 制托盘内,若发生泄漏,机油或水性漆均可控制在托盘内,仓库门口设 有围堰,若水性漆从托盘内溢出,可控制在车间内,不会对室外土壤或 地下水产生影响。 本项目危废间地面已硬化及防渗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产生及储存量 较小,储存在塑料桶内,塑料桶下方放置在 0.6m×0.6m×0.2m 的铁制托 环境影响途径 盘内,若发生泄漏,可控制在托盘内;且危废间设置围堰,因此废机油、 废液压油泄漏可控制在危废间内,不会对车间外土壤或地下水产生影 及危害后果 响。车间外道路已做硬化处理,若废机油、废液压油在转运过程发生泄 (大气、地表 漏,漫流至院内绿化处,将会污染土壤;若漫流至雨水管网,将会污染 水、地下水等) 地表水体。 车间外道路已做硬化处理,若液态物料在运输过程发生泄漏,水性漆含 有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短暂污染泄漏点处大气环境;漫流至院内绿化 处,将会污染土壤;若漫流至雨水管网,将会污染地表水体。 本项目机油、液压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均为可燃物质,遇明火可发生 火灾,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扩散至大气环境,携带泄漏物料的消防废水可 能进入雨水管网,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地理坐标 风险防范措施 具体措施参见上文“5.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62 要求 5.7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见下表 7-26。 表 7-26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危险 物质 完成情况 名称 机油 液压油 废机油 废液压油 水性漆 存在总量/t 0.01 0.01 0.06t 0.01t 0.4t 风 险 调 环境敏感性 查 大气 物质及工艺 系统危险性 500m 范围内人口数 每公里管段周边 200m 范围内人口数(最大) ____/___人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 F1□ F2□ F3□ 环境敏感目标分级 S1□ S2□ S3□ 地下 水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 G1□ G2□ G3□ 包气带防污性能 D1□ D2□ D3□ Q值 Q<1 1≤Q<10 10≤Q<100□ Q>100□ M值 M1□ M2□ M3□ M4 P值 P1□ P2□ P3□ P4 大气 E1□ E2□ E3 地表水 E1□ E2□ E3 地下水 E1□ E2□ E3 III□ II□ I 二级 三级□ 简单分析 IV □ IV□ + 评价等级 人 地表 水 环境敏感程度 环境风险潜势 5km 范围内人口数 人 一级□ 风 物质危险性 险 环境风险类 识 型 别 影响途径 大气 事故情形分析 源强设定方法 计算法□ 经验估算法□ 其他估算法 □ 预测模型 SLAB□ AFTOX□ 其他□ 风 险 预 测 与 评 价 大气 预测结果 地表水 有毒有害 易燃易爆 泄漏 火灾、爆炸引发伴生/次生 污染物排放 地表水 地下水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 最大影响范围 m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 最大影响范围 m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___/__,到达时间___/___h 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__/___d 地下水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___/__,到达时间___/___d 重点风险防范 措施 详见本报告“5 环境影响分析—5.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的风险 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注:“□”为勾选项;“_____”为填写项 6. 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突发环境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 63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建设项目 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针对本项目可能出现的突发环 境事件,在本次扩建正式投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局 进行备案。同时注意编制的应急预案应与沿线各区域、各相关企业应急系统衔接。 7. 总量控制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 8. 排污口规范化 按照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 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 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 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必须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1)废气排放口:P4 排放口应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污染源监测技术规 范》要求对现场监测条件规范,搭设监测平台。采样口位置原则上应避开烟道弯 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对颗粒物采集或连续测定,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 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4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直径处; 对气态污染物采集或连续测定,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道下游方向不小 于 2 倍直径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0.5 倍直径处。项目需设置废气 排放口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并应设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项目中央除尘器净化装置和对应的产污设备均须安装工况用电监控系统。 (2)固定噪声污染源规范化 固定噪声污染源须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的规定, 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3)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依托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存放;危险 废物依托在现有危废暂存间内。现有工程一般固废间及危废间已规范化建设,本 项目无需规范化建设。 (4)管理要求:排放口规范化的相关设施(如:计量、监控装置、标志牌 等)属污染治理设施的组成部分,环境保护部门应按照有关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 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排污单位应将规范化排放的相关设施纳入本单位 64 设备管理范围。环境管理责任人为刘伟。 9. 环保治理投资 估算环保投资为 10 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的 10%,投资明细见表 7-27。 表 7-27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编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备注 1 废气治理及排污口 规范化设置 8 1 套中央除尘器,及 P4 排气筒标准化建设 2 噪声治理 2 减震垫、隔声间 10 合计 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 企业环境管理职责如下:环境管理机构由管理部门负责,下设环境管理小组 对该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负责,并受项目主管单位及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和 指导;定期进行环保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达 标运转;对项目环保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不断提高环保人员的业务素质。 (2)监测计划 为了检验环保设施的治理效果、考察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需要定期对环保设 施的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通过监测发现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存 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改进措施,进一步降低项目运营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根 据国家环境保护部文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和天津市的有关环境 保护文件《关于印发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项目建成后应定期自行开展全厂的日常监测,并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本项 目建成后全厂的环境监测计划见下表 7-28。 表 7-28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 项目 废气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P1 进、出口 颗粒物 P2 进、出口 颗粒物 P3 进、出口 VOCs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一次/季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 制标准》(DB12/524-2014) 65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上风向 1 个 点位,下风 向 3 个点位 颗粒物、VOCs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VOCs 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控制标准》(DB12/524-2014) 噪声 厂界 等效连续 A 声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 固体 废物 危废暂存 间 危险废物的产生 量、运出量、去 向等 P4 进、出口 随时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 修改单 11. 三同时竣工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竣工 后建设单位应该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 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 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 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 收报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主要内容见下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据《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开展自主竣工 验收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要求, 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要求如下: (1)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一般在 3 个月内(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逐一检查 是否存在验收不合格的情形,达到验收条件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 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2)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在调 试期间,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根据 项目实际情况,委托监测单位对废气、废水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同时对固体废 物暂存及处理情况进行监测,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3)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 相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12.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66 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 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环评函【2019】16 号)、《市环保局关于环评 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 号),本项 目属于“十六、家具制造业-35 木质家具制造中的其他”,属于实施登记管理的行 业,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程为简 化管理,企业应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变更现有工程排污 许可证。 67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大气污 染物 水污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木加工 颗粒物 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 P4 排气筒排放 排放标准满足《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GB16297-1996) / / / / 木材边角料 集中收集,统一外售 染物 生产过程 除尘器收集灰 固体 废包装材料 废物 废液压油、废机油 危险废物 噪声 城管委清运 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 暂存间后由具有相应处置 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不造成二次污染 废包装桶 含油沾染物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噪声,将厂房隔声后,场界 值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和设备基础减振后,预 计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要求 其他 无 主要生态影响: 该项目附近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各种污染物达标对周围生 态环境影响较小。 68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增产 10000 平方米免漆板家具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占地面积:厂区占地面积 8505m2 项目建设地点和周边关系: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茶西村村南。项目 中心坐标为 E117.723119°,N39.182428°。厂址北侧及西侧为云海碳素厂区,南侧为 天津滨海新区第一垃圾焚烧发电厂,东侧为天津长振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和规模:年产免漆板家具 10000 平方米,利用现有厂房用于生产办公, 购置安装生产设备。 工程劳动定员: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员工内部调配。全年工作 300 天,采 用 1 班制,每天工作 8 小时。 项目投资:总投资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0%。 2、产业政策分析结论 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鼓 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视为允许类项目;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19 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 号)中禁止类项目,也不属于《产业 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中调整退出、不再承接的产业,故本项目符合国家及 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1)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相符性分析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将滨海新区划分为基 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扩展区、独 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一般农地区和其他用地区八类用途区。 在划定滨海新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禁止建设用 地边界的基础上,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四类 69 建设用地管制区,各区土地利用需执行相应的管制规则。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茶西村村南,为允许类项目,项目所在区域 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符合规划要求。 (2)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茶西村村南,项目中心坐标为 E117.723119°,N39.182428°。厂址北侧及西侧为云海碳素厂区,南侧为天津滨海新 区第一垃圾焚烧发电厂,东侧为天津长振建材有限公司。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周边环境图见附图 2。 (3)本项目与西侧津山线铁路线红线距离约 300m,与北侧西外环高速红线距 离 460m,与蓟运河城镇段红线距离为 1.2km,与北三河郊野公园红线距离 1.8km, 不占用生态红线。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4、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中 PM2.5、PM10、SO2、NO2、CO、O3 现状监测资料引用天津市生态 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布的《2019 年全年天津市及各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中 2019 年滨海新区自动监测数据,除 CO 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SO2 的年均值能够满 足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外,O3 最大 8h 平均值第 90 百 分位数浓度、PM10、PM2.5、NO2 年均值超标,占标率分别为 113%,105%,126%, 163%。本项目所在区为非达标区。 根据 2020 年 4 月 6 日、7 日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建设项 目厂界北、南两厂界外 1m 处声环境进行了监测,由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北、南两 厂界外 1m 处昼间噪声值范围为 55~56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 45~46dB(A)。南、 北厂界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相应限值要求 (昼间≤60dB(A),夜间≤50dB(A))。 5、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利用现有已建成厂房,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施工过程零星 敲打产生的噪声,具有间歇性或阵发性,随着施工期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便随之消 失。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2)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 70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木加工颗粒物。木加工颗粒物经中央除尘 器处理后,由 15m 高 P4 排气筒排放;未经收集部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设备,各设备噪声值约 65~80dB(A),设 备在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经预测可知,项目昼间厂界四周处的噪声值均符合《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标 准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 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a.一般固废 ①木材边角料 裁板、铣型、打孔、修边等工序产生木材废料,产生量约 1t/a,集中收集,统 一外售。 ②除尘器收集灰 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灰产生量约 0.2t/a,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 ③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原辅料包装方式主要为袋装及捆装,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 0.1t/a,交由城 管委统一清运。 b.危险废物 ①废液压油、废机油 本项目冷压机需要使用液压油,定期更换,废液压油产生量约 10kg/a;设备维 护需要使用机油,定期更换,废机油产生量约 10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 版),废液压油及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属于 HW08 类其他废物中的其他生产、 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49-08。 71 ②废包装桶 本项目液压油、机油塑料包装桶产生量约 4 个/a(4kg/a)。根据《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属于 HW49 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中含有或沾染 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物代码为 900-041-49。 ③含油沾染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含油沾染物产生量约为 5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含油沾染物为危险废物,属于 HW49 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中含有或沾染毒性、感 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物代码为 900-041-49。 c.生活垃圾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未新增。 企业固废处理处置符合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防治措施可行。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由上述影响分析可见,本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及固废均采用相应的环保措施 治理,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机油、液压油 等液态物料运输过程发生泄漏,围堵不慎进入周边土壤。本工程从管理、员工培训 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工程运行的安全性;同时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按相关操作规章操作的前提下,可以将事故风险降至最低。通过 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7、排污口规范化 根据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津环保监理[2002]71 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 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 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 化排放口,并作为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和项目验收内容之 一。 8、总量控制 本项目无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9、排污许可证管理 72 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 管理名录(2019 年版)》(环评函【2019】16 号)、《市环保局关于环评文件落实 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 号),本项目属于“十六、 家具制造业-35 木质家具制造中的其他”,属于实施登记管理的行业,不需要申请取 得排污许可证。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程为简化管理,企业应在本 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变更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 10、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 100 万元,环保投资 10 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 10%,主要用 于运营期废气治理、规范化排污口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1、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增产 10000 平方米免漆板家具项 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项目产生 的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均采取了相应的处理及防治措施,并能达标排放,在全 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本 评价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建立环境审核制度,对各岗位明确环保责任。 2、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严格工艺操作管理,减少人为影响因素造成 的环境污染。 3、切实落实项目建设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使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企业拟采用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对周边环境保 护目标无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73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74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75 月 日 注 释 本报告表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 3 厂区平面图 附图 4 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 5 3km 风险保护目标图 附图 6-1 项目与天津市永久性生态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附图 6-2 项目与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 附图 7 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件 1 营业执照 附件 2 立项文件 附件 3 土地使用协议、厂房租赁协议 附件 4 本项目检测报告 附件 5 现有项目环评、验收批复 附件 6 排污许可证 附件 7 现有项目检测报告 附件 8 现有项目危废合同 76 国控评价点 河西一经路 本项目所在地 国控评价点 汉北路 市控评价点 塘沽营道口 国控评价点 第四大街 国控评价点 永明路 附图 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 P3 P2 P4 P1 ▲ 图例 :本项目环境质量监测点 :噪声监测点位 :本项目厂区范围 :本项目车间 :现有排气筒 :本项目排气筒 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及监测点位图 图例 本项目车间 排气筒 10m 附图 3 全厂平面布置图 图例 集气管线图 排气筒 10m 附图 4 本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 3km 1.22km 图例 风险目标 附图 5 3km 风险保护目标图 滨海绕城高速 460m 本项目 蓟运河1.2km 塘汉快速路 220m 北三河郊野公园1.8km 附图6-1 项目与天津市永久性生态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项目位置 附图 6-2 项目与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 本项目所在地 附图 7 土地利用规划图 管理编号:AL-4101(BG) 检 测 报 告 奥检(AL)字 2020HJ-0110 号 样品名称: 声环境 委托单位: 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声环境质量 项目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工业园区 检测类别: 委托检测 检 测: 审 核: 批 准: 批 准 日 期: 2020 年 04 月 17 日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Aolai Guoxin (Beijing) Testing & De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管理编号:AL-4101(BG) 说 明 1、 本报告无本单位检验检测专用章和骑缝章无效。 2、 本报告无检测、审核、批准签字无效。 3、 本报告涂改无效。 4、 本报告复印件未加盖本单位检验检测专用章和骑缝章无效。 5、 本报告不得用于各类广告宣传。 6、 对本报告检测结果若有异议,宜在报告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7、 非实验室抽样或现场检测时,本报告中检测结果仅对来样负责。 实验室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顺于路高丽营段 138 号院 实验室邮编: 101318 实验室电话: 010-81700628 公司电子邮箱: anqi2008@vip.sina.com 公司网站地址: http://www.guoxinbj.com 监督投诉方式: 010-81700898/60728738,aolaiguoxin@sina.cn 管理编号:AL-4101(BG)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检 测 报 告 共 05 页 第 01 页 报告编号 :2020HJ-0110 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2020.04.06 校准仪器测前结果 db(A) 天气状况 93.8 测点编号 测点位置 主要声源 A 厂界北侧外一米处 车间生产 B 厂界南侧外一米处 车间生产 A 厂界北侧外一米处 无明显声源 B 厂界南侧外一米处 阴 校准仪器测后结果 db(A) 监测时间 10:10-10:20 22:10-22:20 无明显声源 本页以下空白 1.1 测量时间最大风速(m/s) 94.0 最大声级 dB(A) 结果 dB(A) -- 56 -- 55 -- 45 -- 46 管理编号:AL-4101(BG)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检 测 报 告 共 05 页 第 02 页 报告编号 :2020HJ-0110 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2020.04.07 校准仪器测前结果 db(A) 天气状况 93.8 晴 1.1 测量时间最大风速(m/s) 校准仪器测后结果 db(A) 监测时间 94.0 最大声级 dB(A) 结果 dB(A) 测点编号 测点位置 主要声源 A 厂界北侧外一米处 车间生产 B 厂界南侧外一米处 车间生产 -- 56 A 厂界北侧外一米处 无明显声源 -- 45 B 厂界南侧外一米处 无明显声源 -- 45 10:10-11:02 22:20-22:30 本页以下空白 -- 56 管理编号:AL-4101(BG)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检 测 报 告 共 05 页 第 03 页 报告编号 :2020HJ-0110 采样位置示意图 N 其他 企业 项目 区域 道 路 注: 代表噪声监测点位 本页以下空白 其他 企业 管理编号:AL-4101(BG)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检 测 报 告 共 05 页 第 04 页 报告编号:2020HJ-0110 检测仪器 序号 名称 型号 编号 01 噪声声级计 AWA6228 AL-S-146 02 声校准器 AWA6221A AL-S-219 本页以下空白 管理编号:AL-4101(BG)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检 测 报 告 共 05 页 第 05 页 报告编号:2020HJ-0110 检测方法及标准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标准 检测依据 噪声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本报告结束 检出限 / 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实木家具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 年 5 月 16 日,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天津 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实木家具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 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严格依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现 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备案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 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工 业园区(云海碳素东), 地理坐标为北纬 N39°10′56″, 东经 E117°43′23″。 厂区总占地面积约 8505m2,总建筑面积约 4914m2,新建天津红都家 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实木家具生产项目,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年 产浴室家具 12000 套/年、订制家具 500 套/年、实木门 1500 套/年、 批量家具 1000 套/年、实木装饰件 1000 套/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 年 6 月,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天津津环中 新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实 木家具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获 得了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津滨审批环 WGBA【2018】 256 号) 。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为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111 万元,占总 投资的 11.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建设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施后未发生变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职工生活废水排入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下料、雕刻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风机风量 20000m3/h), 经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 P1 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漆粉经打 磨除尘柜(风机风量 10000m3/h)处理后,由 15m 高 P2 排气筒排放。 喷漆、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水帘+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 (风机风量 20000m3/h)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 P3 排气筒高 空排放。中央除尘器、打磨除尘柜、催化燃烧以及三根 15m 高排气 筒已落实。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是混棉机、开棉机、给棉机、梳理机、铺网 机、烫平机、引风机精密裁板锯、双轴立铣机、锯床、刨床、风机等 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类比类似设备运行噪声,各生产设备 噪声源强约为 70-85dB(A)。设备选型均选用同类产品中低噪声设备, 对于强噪声源采取减振基础等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经统一收 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天津滨海合佳威 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四、环保设施运行调试情况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中央除尘器处理效率约为 91.8%,催化燃烧设备处理 效率约为 78.8%。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根据实际监测,本项目无组织排放 VOCs 最大浓度值 为 0.503mg/m3 , 满 足 《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 (DB12/524-2014)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mg/m3)要求;颗粒物 最 大 浓 度 值 为 0.427mg/m3 , 满 足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根据实际监测,项目木加工车间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5.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289kg/h;打磨车间颗粒物排放浓度 最大值为 18.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152kg/h,均满足《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 2 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 浓度 120mg/m3 ,排放速率 1.75kg/h)要求。有机废气排气筒 VOCs 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4.0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 0.0804kg/h,满足《工 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中相关排放限 值(排放浓度 40mg/m3,0.75kg/h)要求。 2、噪声: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值范围为 55-58dB (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分类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做到分类收集, 妥善处置。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基本齐全,落实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本项目废气、 噪声排放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及现状和备案相关要求,固废暂存与 处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在验收报告编制及环保措施完善方面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危废合同中及时补充漆粉。 2、保证全部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 3、企业需做好运营期环境管理和风险应急工作,加强企业环保 管理,进一步规范车间,落实后期环境监测计划,保证环保设备长期 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设置规范化废气采样口。 天津红都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增产 10000 平方米免漆板家具项目 专家函审意见修改索引 序号 专家意见 修改内容 1 (1)在项目选址合理性部分,简要补充现有工程的公用配套设施(给水、排 水、雨水、电力、燃气等)是否满足本次扩建工程的生产、生活需要内容介 绍 P5。 (2)结合企业厂区平面图,进一步完善表 1-1 中建筑内容 P5。表 1-2 中本 次用二车间应是利用现有仓库进行改造 P5。 (3)明确本次扩建工程废气治理设备是新建还是依托 P5。 (4)在公用工程部分,补充企业全厂水平衡图 P8 (1)现有工程的公用配套设施(给水、排水、雨水、电力、燃气 等)可满足本次扩建工程的生产、生活需要;详见 P6 表 1-3。 (2)已完善表 1-1 中建筑内容;详见 P5。表 1-2 中将“依托现有 仓库”改为“利用现有仓库进行改造”,详见 P5 表 1-3。 (3)本次扩建工程环保设备未新建;详见 P6 及 P30。 (4)已补充全厂水平衡图;详见 P9。 2 (1)结合生产过程及项目工艺废气产生情况,进一步细化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图图示,并核实生产设备是否自带废气收集或处理装置,如有应明确其设备 风机风量等参数,进而核定中央处理设备风机配置的合理性。 (2)鉴于项目工艺废气点位多,且收集距离较长,建议废气收集管路采用并 联式布设。 (1)已细化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图示,详见 P29;生产设备自带 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并明确风机风量,详见 P44。 (2)鉴于项目设备布局,无法做到并联式收集,因此拟在车间西 3 北侧加装 10000m /h 的风机,加强车间西侧设备的收集效率,详见 P44。 3 (1)补充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 P3。 (2)细化产品方案,补充免漆板家具种类。 (3)完善能源耗量,补充压缩空气年用量。 (1)已补充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详见 P3 表 1-1。 (2)已补充家具种类,详见 P7 表 1-4。 (3)已补充压缩空气年用量,详见 P10 表 10。 4 (1)建议参照现有工程颗粒物排放数据对本项目颗粒物源强进一步核实,并 核实颗粒物总量。 (2)完善“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表”,使用速率和浓度表示废气排 放状况。 (3)完善废气达标论证,补充本项目实施后新增 P4 排气筒与现有工程排气 筒是否等效,补充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 (1)颗粒物有组织源强已根据现有工程数据类比,并从严执行, 详见 P32。 (2)已完善“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表”,使用速率和浓 度表示废气排放状况,详见 P36。 (3)已补充等效排气筒分析及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详见 P37、 P42。 修改日期:2020.5.25 5 (1)因企业尚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议结合现状风险源调查, (1)已补充现状风险源调查,详见 P56。 完善风险评价内容。 (2)已完善竣工环保验收时限要求,详见 P67,评价结论已补充 (2)补充竣工环保验收时限要求,评价结论补充环境风险评价内容。 环境风险评价内容,详见 P73。 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