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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风电、光伏发电 专项 规 划 (征求意见稿) 西青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年 2 月 前 言 新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新能源已 成为许多国家推进能源转型升级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也 是我国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 战略举措。2020 年 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 “到 2030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 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中国 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 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彰显了我国坚持绿色发展的决心和 政治导向。 为充分发挥新能源基础支撑作用,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 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尽早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促进西 青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制定《西青区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发 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涵盖了风能、太阳能等能源品种,明确了西青区风 电、光伏发电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 和保障措施,是西青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的指导性文件。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 2023 年到 2025 年。 目 录 一、发展基础 ............................................................................1 (一)基本条件 ................................................................1 (二)资源条件 ................................................................2 (三)发展成效 ................................................................6 二、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 ........................................................7 (一)面临形势 ................................................................7 (二)存在问题 ................................................................8 三、发展思路和目标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基本原则 ..............................................................10 (三)发展目标 ..............................................................11 四、开发条件与布局 ..............................................................11 (一)土地利用条件分析 ..............................................11 (二)电网消纳能力与市场分析 ..................................18 五、重点任务 ..........................................................................21 (一)加速风能资源的开发 ..........................................21 (二)加快太阳能资源开发 ..........................................21 (三)加强多能互补资源开发 ......................................22 (四)增强电网接纳新能源的能力 ..............................23 (五)促进新能源多方式灵活消纳 ..............................23 I 六、环境影响分析 ..................................................................24 七、保障措施 ..........................................................................24 (一)加强规划组织协调 ..............................................35 (二)落实政策措施保障 ..............................................35 (三)加大宣传力度 ......................................................36 II 一、发展基础 (一)基本条件 1. 自然地理概况 西青区位于天津市西南部,是天津市环城四区之一,东与 红桥区、南开区毗邻,南靠独流减河与静海区隔河相望,西与 武清区和河北省霸州市接壤,北依子牙河与北辰区交界。西青 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干湿季节分明,寒暑交替 明显,冬季受西伯利亚气团影响,寒冷、干燥;春季少雨、多 风、干燥、气温变化明显;夏季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和西南暖 湿气流影响,闷热、降水集中;秋季受高压控制,天气晴爽。 全年平均气温 11.6℃,全年无霜期 203 天,年际变化不大。全 年日照总量 2810.4 小时。自然降水总量 586.1 毫米,其中夏季 443.2 毫米。 西青区绝大部分为可灌溉的水浇地、菜地和水田,按照“因 地制宜、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突出特色”的原则,全区农业 可以划分为 4 个区域:南运河两岸的菜田潮土区,以种植蔬菜 为主;独流减河沿岸低洼盐碱地,以养鱼、种稻为主;北部高 土地带,以果园、苗圃为主;中部潮土区,以旱作粮食为主。 2. 社会经济概况 西青区是天津市环城四区之一,辖七镇、五街,133 个村、 138 个社区,户籍人口 47.76 万,常住人口 118.88 万,是全国 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全国健康促进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 1 区、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法治政 府建设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2021 年全区实现 地区生产总值 932.41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 11.93 亿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 414.11 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 值 506.37 亿元。 (二)资源条件 西青区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地势低平,自然地势为西高 东低,南北长 48 公里,东西宽 11 公里,全区总面积 565.36 平方公里。大致西北部较高,海拔约 5 米;东南部略低,海拔 约 2.5 米;中部最低处,海拔仅 1.5 米。境内有莲花淀、蛤蟆 洼、津西大洼等几个碟型洼淀。西青区气候温和,自然灾害少 发。规划场地内多为第三系、第四系海陆交互相松散沉积地层, 地质稳定,无不良地质现象。西青区电网建设较为完善,具备 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的基本条件。 1. 风能资源 西青区临近渤海湾,海洋气候对其影响比较明显,常年主 导风向为西南风,风速受季节变换影响有明显波动,100 米高 度平均风速约为 5.8 米/秒,风功率密度约为 240 瓦/平方米,120 米高度平均风速约为 6.0 米/秒,风功率密度约为 251 瓦/平方 米,140 米高度平均风速约为 6.25 米/秒,风功率密度约为 260 瓦/平方米,150 米高度平均风速约为 6.35 米/秒,风功率密度 约为 268 瓦/平方米,参照《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 2 技术规范》(NB/T31147-2018)中的风功率密度分级表,西 青区平均风功率密度等级为 D-3 级。区域内为平原地形,切变 较大且流场稳定,湍流较小。 从风资源在区域内分布情况看,精武镇、张家窝镇、王稳 庄镇风能资源良好,区域主风能方向以西南风为主,且区域风 剪切较大,具备开发风力发电项目条件。 图 1-1 西青区区域 100 米高度平均风速分布图 2. 太阳能资源 西青区多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约为 4821.8 兆焦每平方米, 属于 III 类,太阳能资源较丰富(C)地区。西青区年日照时 数为 2471~2769 小时。从月变化可知,水平面太阳能辐射量 3 主要集中在 4~9 月份。参照《太阳能资源利用区划》等级的 辐射值划分的分析,西青区属于太阳能资源三类地区的上端接 近二类地区,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具有一定的开发潜力。从太 阳能资源利用角度综合分析,西青区适合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图 1-2 西青区水平面总辐射月变化直方图 4 图 1-3 天津、河北地区太阳能分布图(单位:千瓦时) 表 1-1 西青区月均、年均辐射量统计表(兆焦每平方米) 项目/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辐射量 223.9 288.4 406.1 512.3 618.1 569.9 全年 7月 8月 9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4821.8 544 485.3 429.1 335.5 222.8 186.5 5 (三)发展成效 1. 新能源发电发展规模稳步提升 近年来,西青区高度重视新能源开发与利用,坚持分布式 和集中式并重,不断扩大新能源电力装机规模。截至目前,西 青区精武镇农业大棚光伏电站项目、西青区精武镇 20 兆瓦渔 光互补项目、西青区精武镇二期 10 兆瓦渔光互补项目、津源 信德西青辛口镇一期 18 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津源信 德西青辛口镇二期 12 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5 个集中式 光伏项目和 38 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建成投产,装机规模达 16.79 万千瓦。在建的西青区大寺镇 120 兆瓦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项 目和 5 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建成投产后,总装机规模可达 29.54 万千瓦。 2. 节能减排成效持续增强 西青区节能减排成效明显,能源消费有效控制。严格贯彻 落实国家“一挂双控”要求,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过快增长。实施 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支持绿色发 展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 广应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组织实施重点领域节能 降碳工程,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 等重点领域节能。实施重点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西青经济技 术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 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模式,鼓励应用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努力打 6 造节能低碳园区。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推动建筑、交通、 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 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 二、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 (一)面临形势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展迅速,应用规模不断扩大,成本 持续降低,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显著。同时,新能源步入平 价上网时代,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新能源发展将面 临新的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 1. 平价上网机制为新能源发展指明新方向 随着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新能源 在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的地区,已逐步具备与燃煤标杆上网 电价平价的条件。“十四五”时期,我国新能源发展将进入全面 平价上网时代,传统能源在技术、价格等多方面优势下降,伴 随政策加码、技术更迭,新能源市场接纳程度越来越高,替代 传统能源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尤其是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 迎来全面实现无补贴平价上网的关键时期,新能源发展迎来新 的方向。 2. 清洁低碳转型为新能源发展带来新机遇 2020 年 9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 般性辩论上,进一步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30·60”发展目标 和愿景,这是我国在《巴黎协定》承诺的基础上,对碳排放达 7 峰时间和长期碳中和问题设立的更高目标。中央财经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明确了“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战略 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把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作 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强调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 构等调整优化,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 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于此, 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发展的总基调已经确立,未来新能源发 展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 3. 消纳责任权重为新能源发展提供新保障 我国自 2020 年开始实施新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按省 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新能源电量比重,并按年 度下达新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消纳责任权重要求各省级行 政区域、电网企业、各类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协同承担新 能源电力消纳责任,为推动形成新能源电力消费引领的长效发 展机制提供了政策性保障。 (二)存在问题 1. 土地资源紧张 随着西青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紧张, 不具备大规模集中式开发太阳能、风能的空间条件,造成新能 源总体开发利用量较小。结合城市发展定位,西青区可利用的 土地资源与电网资源、自然资源匹配度较低,造成实际可开发 量与技术可开发量存在较大差距。 8 西青区区域面积相对较小,结合城市发展定位,西青区可 利用的土地资源与电网资源、自然资源匹配度较低,造成实际 可开发量与技术可开发量存在较大差距。大规模风电、光伏发 电项目限制条件较多,造成新能源总体开发利用量较小。 2. 开发制约因素多 新能源开发利用受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城市开发边界、 基本农田等多重因素制约,西青区可利用的土地资源与电网资 源匹配度较低。负荷较大、消纳条件较好但开发空间有限,空 间资源相对宽裕但负荷支撑不足、消纳条件较差,实际可开发 量与技术可开发量存在差距。 3. 开发缺乏系统性 西青区新能源发展缺少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项目具体实 施较慢;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统筹考虑不足,缺乏多能 互补、一体化开发的整体考虑。在资源开发力度、新能源产业 发展方面进展相对较慢,企业竞争力参差不齐,服务能力不足。 三、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 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 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能源安全新战略,主动贯彻落实碳达峰、 9 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统一 部署,以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整合优势资源,全面加速新 能源开发,优化能源结构,有序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助推乡 村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青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执 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选址不影响自然保护地等环 境敏感区正常生态功能发挥,尽量避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严 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现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 调发展。 安全为本,多元开发。以能源安全保障供应为核心,将能 源安全理念体现在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全面提高 能源安全保障能力。适度超前规划建设新能源基础设施,提高 新能源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责任,深化安全风险管控, 提升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统筹协调,示范先行。发挥西青区地理区位优势,主动构 建互联互通、互济共赢、包容开放的区域一体化能源体系。在 加强与其他地区交流合作的同时,坚持全区一盘棋,做好风光 资源统一规划和计划,把握项目发展节奏,稳妥拖进,示范先 行,防范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潜在风险。 市场主导,政策推动。在强化监督的同时发挥市场资源配 置的决定性作用,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能源技术研发和实践应 10 用成本,提高新能源的市场竞争力。处理好项目建设和市场消 纳的关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维护市场秩序,强化能源市场 监管服务,创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提高管理效能,精 准科学调控,为新能源项目在西青区推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 环境,从而提高西青新能源产业的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西青区新能源发展总体目标是扩大新能源 开发利用规模,构建多元化能源供应体系,促进能源结构的优 化调整,打造新能源产业聚集区。依托区域资源,重点发展风 电和光伏发电。 四、开发条件与布局 (一)土地利用条件分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编制西青区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土地用总体 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限制性内容。西青区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6081.33 公顷,生态红线划定面积为 2258.37 公顷,永久性保护生态面积为 34499.94 公顷,城镇开 发边界面积为 25297.91 公顷。 1. 风电、光伏发电制约因素分析 基于现有风电、光伏发电产业技术及施工建设条件,西青 区大部分地形、地质情况符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要求, 其项目的选址方面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1 (1)永久基本农田 风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 保护制度(见下图)。经依法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新能源项目应尽量避让现状耕地, 以确保全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图 4-1 西青区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 (2)生态保护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生态红线 (见下图)。《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 的通知》(津政发〔2018〕21 号)要求:“按照天津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 12 管理的决议,本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生态保护红线两个保 护管理制度一并实施,本市划定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中,按 国家规定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严格执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 保护管理制度;保护管理规定有差异的,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 准实施保护和管理。” 天津市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津 政发〔2019〕23 号)要求,“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建设生态 保护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应在确保功能 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由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提出保护 和修复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履行基本建设程 序。” 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根据《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管控 地区管理若干规定》(2020 年 9 月 25 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绿色生态屏障管 控地区按照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三级管控区实行分级管 理。一级管控区主要为生态廊道和周边的田园生态区域。一级 管控区内除下列确需建设的项目外,不得建设其他项目:河道 整治等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景观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符合规 划要求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服务设施,乡村旅游设施;交通 和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水利等重大民生保障设施;防汛等应 急抢险救灾设施。在绿色生态屏障一级管控区建设前款规定的 13 项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 序。绿色生态屏障二级、三级管控区应当提升生活空间、产业 空间绿化水平,加强建设项目开发强度和高度管控,建设绿色 生态和谐有序的空间环境。 图 4-2 西青区生态保护区域分布图 (3)城镇开发边界 规划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城 镇开发边界外的各项建设活动,除重大交通设施、必要的市政 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和公园外,原则上不得在城镇开发边界外 安排城镇用地指标、不得作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在城镇开发 边界内,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的, 14 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专题修改论证,且保障城镇建设用地规 模总量平衡。见下图。 图 4-3 西青区城市开发边界布置图 (4)蓄滞洪区 西青区涉及东淀洼大清河流域东淀洼蓄滞洪区,依据《天 津市蓄滞洪区管理条例》,在蓄滞洪区内新建永久性建筑物, 应当避开洪水流道,选择较高地形,采取平顶、能避洪救人的 结构形式。在蓄滞洪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符 合防洪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 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15 除上述四类区域,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限制因素还包括保护 耕地、交通设施、高压线路走廊、林业用地等。 2. 风电开发区域分析与布局 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做好我市 2022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要确 保申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城镇 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等限制性因素。涉及占蓄滞洪区、河道、 林地以及结合农业设施建设的项目,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建设的意见。 (1)风电开发区域分析 综合考虑风电开发限制性因素及相关政策,将西青区风电 开发划分为禁止类区域、限制类区域与鼓励类区域,具体划分 区域依据如下: 风电开发禁止类区域——城市开发边界、赛达大道以北与 城市开发边界之间区域、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永久 基本农田储备区、现有城镇、村庄、道路。 风电开发限制类区域——西青区精武镇、大寺镇、王稳庄 镇靠近独流减河区域。 风电开发鼓励类区域——西青区西北部杨柳青镇、辛口镇 可开发区域,精武镇、张家窝镇靠独流减河沿岸可开发区域、 王稳庄镇内可开发区域。 西青区风电三类区域布置图见附图 1。 16 (2)风电开发布局 综合考虑现状土地资源利用条件、电网消纳条件等因素, 优先在杨柳青镇、辛口镇、精武镇、张家窝镇、王稳庄镇鼓 励类区域开发建设风电项目。结合西青区经济发展规划远景 目标,研究永久性生态保护区等限制类区域开发建设风电项 目的技术路径,依法依规适时推进限制类区域风电项目开发 建设。 3. 光伏发电开发区域分析与布局 (1)光伏发电开发区域分析 综合考虑光伏发电开发限制性因素及相关政策,将西青区 光伏发电开发划分为禁止类区域、限制类区域与鼓励类区域, 具体划分区域依据如下: 禁止类区域——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生 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绿色屏障一级管控区、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行洪供水河道水库的水域岸线管理范 围等各类管控区域、赛达大道以北与城市开发边界之间区域。 年降雨量 400 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 30%的灌木林地和年 降雨量 400 毫米以下覆盖度高于 50%灌木林地。 限制类区域——赛达大道中间区域、精武镇、张家窝镇、 王稳庄镇靠近独流减河区域。 鼓励类区域——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 村村居等建筑屋顶。 西青区光伏发电三类区域布置图见附图 2。 17 (2)光伏发电开发布局 统筹考虑西青区既有、新建、改扩建等建筑屋顶资源、 闲置地块等未利用地资源、电网消纳条件等因素,按照项目 开发建设难易程度,优先利用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 厂房、农村村居等建筑屋顶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其次整合边角地块等闲置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集中式光伏发 电项目,最后依托坑塘水面等未利用地现状条件,适当开发 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同时,考虑西青区经济发展规划远景 目标,研究限制类区域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技术路径, 依法依规适时推进限制类区域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 (二)电网消纳能力与市场分析 1.天津市电网基本情况 天津电网是华北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向天津市供 电的重要任务,具有城市电网的特点。 截至到 2020 年底,天津电网并网运行电厂共 12 座,发电 机组共 195 台(风电场 11 座,光伏电站 51 座,按 62 台计), 装机容量 1937.545 万千瓦。其中主力电厂 14 座,其他均为地 方、自备电厂。按照接入系统电压等级统计,500 千伏电厂 3 座,发电机组 8 台,装机容量 626 万千瓦;220 千伏电厂 11 座,发电机组 35 台,装机容量 981.87 万千瓦;110 千伏及以 下电厂 98 座,发电机组 152 台,装机容量 329.67 万千瓦。按 照电厂的类型统计,火力发电厂 36 座,发电机组 98 台,装机 18 容量 1698.43 万千瓦(其中煤电机组 75 台,装机容量 1236.97 万千瓦;气电机组 23 台,装机容量 461.46 万千瓦);风力发 电场 11 座,装机容量 85.54 万千瓦,水力发电厂 1 座,发电 机组 4 台,装机容量 0.5 万千瓦;光伏发电场 51 座,装机容 量 120.17 万千瓦;其他形式发电场 13 座,发电机组 31 台, 装机容量 32.9 万千瓦。 2020 年天津地区全社会用电量 874.59 亿千瓦时,其中本 地机组发电量 623.7 亿千瓦时,由外省市净调入 250.89 亿千瓦 时,外购电比重 28.7%。预计到 2025 年天津电网最大负荷预 计达 2378 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达到 1150 亿千瓦时。 2.西青区电网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底,西青区电网管辖范围内共有变电站 44 座, 其中 220 千伏系统站 11 座,主变 23 台,总容量 444 万千 伏安,110 千伏系统站 19 座,主变 39 台,总容量 195 万 千伏安,35 千伏系统站 13 座,主变 27 台,总容量 53.2 万 千伏安。 截至 2020 年底,西青区最大负荷基本情况参见下表 4-1。 表 4-1 西青区电网最大负荷基本情况 年份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最大负荷(MW) 1509.46 1632.44 1581.13 1675 1790 1890 19 图 4-4 西青区电力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 3.西青区电力消纳情况 西青区用电负荷水平较大,且电力网架结构尚待完善,根 据负荷情况,西青区负荷类型多样,电网消纳条件较好,目前 仍具有较大的消纳空间,新能源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20 五、重点任务 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创新新能 源发展方式,促进新能源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不断扩大新能 源开发利用规模,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助力能源 清洁低碳转型发展。 (一)加速风能资源的开发 坚持市场化方向和竞争性资源配置模式,按照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有效利用、分步实施的原则,持续推进 风电开发利用。按照风电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分散开发与 集中开发并重的原则,统筹土地、电网、资源等条件,合理开 发利用风电,优化风电布局,逐步扩大西青区风电规模。 (二)加快太阳能资源开发 按照“创新驱动、产业升级、降低成本、扩大市场、完善 体系”的总体思路,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有序推进集中式光伏 发电;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统筹土地资源利用、电网消 纳和生态保护,不断扩展应用范围、提高利用水平。全面实施 创新驱动战略,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推动太阳能产业持 续健康发展。 1. 积极推进集中式光伏 按照“优先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结合土地、电网等资 源条件,因地制宜利用坑塘水面、低效闲置土地、未利用地建 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发挥集中式光伏发电选址灵活、 运行方式灵活以及建设周期短的优势,按照“优先存量、优化 21 增量”的原则,结合土地、电网等资源条件,规划在杨柳青镇、 精武镇、大寺镇、李七庄街及赛达大道周边区域建设集中式光 伏发电项目。 2. 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 开展屋顶资源普查,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促进光伏 发电与城市建筑、基础设施等要素融合发展。推动西青区整区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开展实施,充分利用全区屋顶资 源,推进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村居民四大主 要领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提高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覆盖率。优先采 用光伏发电满足部分用能需求,新建建筑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 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三)加强多能互补资源开发 有序推进渔光互补传统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风 电、光伏发电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拓展“光伏+”综合应用领 域,鼓励利用大范围坑塘水面建设风光互补项目。 研究“新能源+旅游”等综合应用模式,开展蓄滞洪区内分 级分区域内建设新能源项目的研究和论证工作,在确保防洪安 全的前提下,探索和研究新能源建设和水利建设深度融合、共 同发展的模式。 探索运用新能源互联网、智慧能源和多能互补方式,以智 能电网、互动服务为支撑手段,着力打造超低能耗建筑、低碳 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项目。 22 加快新型储能推广应用,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 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鼓励建设 集中式共享储能。 (四)增强电网接纳新能源的能力 加快适应新能源发展的电网规划、建设和改造,逐步完善 主网架结构;积极应用自动化、智能化、现代信息通信等先进 技术,进一步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增强电网对新能源的接纳 能力。推动存量新能源接网消纳,支持新能源集中送出和跨区 域消纳。探索建立高比例清洁能源、源-网-荷协调互动的智 能调度系统,推动储能等调峰电源建设,积极引导和激励电力 用户参与调峰,不断提高需求响应能力。实施新能源优先发电 制度,落实新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实现零弃风、弃光。 加强配电网互联互通和智能控制,满足分布式电源接网和多元 负荷用电需要。做好接网型微电网接入服务,发挥微电网就地 消纳分布式电源、集成优化供需资源作用。 (五)促进新能源多方式灵活消纳 拓宽新能源消纳途径,鼓励新能源电力制冷、供热等,实 现灵活转化利用;结合园区、工业企业用能需求,推广以消纳 新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局域网、能源互联网等新模式,促进新 能源灵活消纳。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支持通过开展分 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等方式,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加快 推动新能源融入城市热网,推动多种形式的绿色电力采暖,实 现供热多能融和发展。 23 六、环境影响分析 (一)环境影响评价 1. 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 现在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和对陆生生态以及景观的影响。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规划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在 施工建设过程中由于风力发电机组架设安装、光电电池板支架 的安装、电缆敷设引起的基础开挖及施工道路、进场道路的建 设、临建工程等建设占地,导致区域内土地现状结构发生变化。 但由工程建设期对土地的扰动影响是一种短期影响,且开挖面 积不大,大多具有可恢复性,故对区内原有土地类型结构从长 远分析影响很小。 (2)对植被的影响。工程建设所导致的地表覆盖情形发 生变化,影响到原有植被的生长和存活,这是此次规划的风电、 光伏发电项目中最为显著的生态负效应。作业期间,各种施工 活动如土石方工程、道路平整、施工机械活动、材料堆放、临 时营地都会影响到地表植被状况。规划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要求工程建设中严格划定作业区域范围,将工程建设对植被的 破坏控制在最低程度。并须对施工可能造成植物生境破坏的区 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 (3)对自然景观的影响。风电、光伏发电场建设使规划 区景观异质性增强,景观构成更为破碎。原本俱为一体的基质 景观由风机和光伏板的串连形态所分割,影响到视觉信息在空 24 间上的传递失续,这是任何建设项目都不能避免的。但风电、 光伏发电在破坏自然景观的同时又以新的人工景观呈现。 (4)水土流失。规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场地、临 时道路、堆料场等临时占地,通过破坏陆表覆被使区域内地表 裸露增加,导致地表抗侵蚀能力下降,对风力、水力作用的敏 感性增强,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因此,施工活动范围的大小直 接决定了水土流失面积的大小,要求在规划项目建设过程中, 通过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来尽可能减少由施工活动引起的 水土流失。 (5)对动物的影响。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中施工 便道的修建、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进场以及土料堆积等活动均 可能对现有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影响,导致动物栖息地环 境发生变化,对该区域的野生动物将产生暂时不利影响,当工 程完工后,它们仍可以回到原来的栖息地,因此影响只是暂时 的,不会危及这些动物的生存。 风电场的建设也会影响候鸟的迁徙。候鸟在迁徙途中栖息 和觅食时,飞行高度一般低于 100m,当风力机安装在鸟类飞 行通道上,风机的运转会对鸟类造成伤害,特别是对夜间迁徙 的候鸟,并且风机的运转也妨碍附近鸟类的繁殖和栖居。因此 选择风力发电场址时,还要尽量避开有大群夜间迁徙候鸟近地 面通过的地方为宜。本次规划的风电项目距离团泊鸟类自然保 护区较近,最近距离约 1.3km,建议下一阶段进一步论证风电 对鸟类迁徙、栖息、繁殖等活动的影响。 25 (6)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根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局发布的《关于支持能源结构调整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 管理意见的通知》,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各类管控区域内;选址 应尽可能避让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确实无法避让的, 应按照相关规定,在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 坏,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履行相关程序。 根据初步核实,规划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涉及生态 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经 选址优化,部分项目涉及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无法避 让。规划项目应符合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控要求,在 红线区内,除市政府已经批复和审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外,禁止 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在黄线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 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管理;涉及不同类型保护区的 重叠部分,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准实施保护和管理。本次规划 工程实施前,应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确保永久性保护生态区 域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工程 实施后进行生态修复,尽量减缓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2. 水环境影响 根据风、光电建设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特点,规划风电、光 伏发电建设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风电、光伏发电 建设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产生影响的方式主要为施工废水,施 26 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期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和施工机械的冲洗等, 施工期生产废水产生量不大。风、光电项目所处区域多处于干 旱少雨、蒸发量大、日照强烈的区域,混凝土养护废水不会形 成地表径流;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等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施工生产废水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施工期生活污水一般通 过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门集中处理。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运行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由于项目所 配备的管理人员较少,产生的生活废水有限,且各个电站(场) 生活区均修建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场站绿化。因此, 其运行期污水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 大气环境影响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运行期均不产生大气污染物,故风电、 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扬尘和废弃, 工程结束后影响将自行消除。 4. 噪声影响 规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期会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 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建设期间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 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电焊机、混凝土震捣棒、载重机等。 施工期间,各种机械设备先后进场,不同时期产生的噪声强度 不同,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也有所变化。由于规划区域离居民 点较近,因此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会对临近项目边界 200 米范 围内的敏感目标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建设期应采取隔声屏障、 27 高噪声设备避免同时施工、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机械尽量远离 敏感目标等相应措施,有效地降低施工噪声,保证施工场界、 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达标。 光伏发电运行期噪音影响极低,可以忽略。风电运行期的 影响主要是风力发电机所发出的噪音,根据风力发电机组的特 性,风力发电机组噪声具有指向性,即在顺风向的风机两侧噪 声较大,垂直风向的风机叶片两侧噪声较小;而风机布置时为 尽可能减小风机之间的尾流影响,控制湍流发生,一般在垂直 于主风向上布置风机较多且间距较窄,而在主风向上布置的排 数少且排距大,因此风力发电机组间噪声叠加影响非常小,多 台风机间仅是影响范围的扩大,基本不增加影响程度。运行期 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基本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5. 固体废物影响 规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施 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运行期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 工期施工人员会产生一定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处理,长时间 堆积会滋生大量细菌,随意处置会对项目区周边环境产生一定 影响,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人员垃圾弃置于垃圾桶,定期外 运至周边垃圾场,减少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由于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较少,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 有限,各个电站(场)生活区均配备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 集处理,结合市政管网和垃圾站点一并处理,因此运行期生活 垃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8 6. 电磁影响 输电线路电磁影响。风场内集电线路多采用电缆,且敷设 于地下,土壤对电磁场有一定的屏蔽作用,电缆产生的电磁场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由于特定的环境状况,如地形地貌、 地面物状况、存在与电磁有关的设施等,诸多因素都造成了对 输电线路电磁环境的不同程度的屏蔽影响。类比同类型项目并 依据理论计算结果,各类型输电线路在不同高度对地的工频电 场、工频磁场等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相应限值要求,因此输电线路电磁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升压站电磁影响。类比风电、光伏发电配套升压站。由于 升压站电气设备均布置在室内,经过建筑物的屏蔽,电气设备 室外工频场强值基本与周围环境本底值接近,故升压站对电磁 环境影响很小。 7. 光污染影响 规划光伏发电项目电池面板在吸收太阳光的过程中,部分 入射光会进行光反射,对特定方向的目标可能会产生光污染。 光伏电池组件产品的表面设计要求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太阳光 的反射,已利于提高其发电效率,为降低反射,国内外厂家已 对电池表面进行了相应处理,如绒面处理技术、彩镀减反射膜 技术等。目前采用以上技术的太阳能电池可使入射光的反射率 减少到 10%以内,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光污染。 8. 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的影响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净空保 29 护区范围的通告》(2018 年),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净空保护 区为跑道(含规划跑道)两侧各 10 公里,两端各 20 公里的围 合区域。具体为:北至北辰区永定新河大桥、北辰区辛侯庄桥、 宁河区大龙湾互通立交;东至宁河区大贾庄、东丽区东丽湖、 东丽区兴业桥;南至滨海新区南窑村、津南区津南小站钻石公 园、津南区长深高速跨线桥;西至河东区国泰桥、河北区天津 站、北辰区辰泰桥。本次规划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天津 市滨海国际机场西南方向的西青区,与机场直线最近距离约 25 公里,最远距离约 39 公里,规划的项目均位于机场净空保 护区范围外,对机场、飞机安全航行的电磁等影响较小。根据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55 公里范围飞行程 序限制高度图,规划项目均位于二区内,二区限高 256.8 米 (85 高程),项目区内风电项目设施高度应低于 256.8 米(85 高程)。 9. 社会环境影响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极大的促进当地的国民经济发 展和社会进步,相关配套设施的修建以及大量的施工人员和风 电场管理人员的进入会促进当地餐饮、住宿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修建的施工道路,也将改善当地的交通状况。 (二)环境保护措施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资源开发与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加强农村环 境保护,控制土壤污染,制定合理可行的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30 规划项目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在空间上主要是点线的扰动, 其破坏主要为风机或太阳能电池板、电缆、道路及监控中心等 开挖造成的植被破坏及施工过程中的碾压造成的地表结皮破 坏。植被的恢复及治理主要以少扰动少破坏为原则,对于不可 避免破坏或扰动的,应尽可能恢复植被,没有恢复条件时,进 行土地平整或采取砂砾石覆盖,以实现自然恢复或降低风力侵 蚀。 风电基地的开发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对鸟类等造成一定的 影响。同时,鸟类的飞行也对风机的安全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威 胁。因此,需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在保护鸟类安全的同时保 护风机的安全运行。可采取以下措施将风电基地开发建设对鸟 类的影响降至最低:将风力发电机风轮涂成警示色,给鸟类在 视觉上产生警示作用以免发生碰撞;在风电场内安装驱鸟器; 风机上尽可能避免夜间开灯,以防吸引夜间飞行的鸟类;对生 产管理区的生活垃圾进行严格收集管理,断绝鸟类在风电基地 内的食物来源;在风电基地周围投放鸟食,以吸引鸟类从而避 开风电基地;在输电线路上安装软的防护网,保护鸟类,降低 鸟撞事件发生后的鸟类死亡率。 2. 水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 响,但施工期和运行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废污水的排放有可能 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运输车辆、搅拌机和施工机械的冲洗 31 以及机械修配等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由于 废污水产生量较少且施工场地分布较为分散,应设置移动式临 时沉淀槽,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运行期废水主要是风电场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可根据电 场的实际情况,采取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措施对生活污水进 行处理,用作风电场场区绿化用水和道路降尘用水,实施水资 源综合利用。 3.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计划,科学规划施工场 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将施工措施做深做细,尽量减少临时 工程占地,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 尽可能地缩短疏松地面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 开大风和雨天施工。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 置图进行作业,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他建筑材 料不得乱停乱放,防止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原材料(如 水泥、石灰、粘土等)在装卸、运输、存储时均应密闭进行, 防止散落,对储运设备要定期检修、保养。 4. 噪声防治措施 规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对声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和运行 期均存在,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而运行期噪声主 要为风机转动噪声及输电线路电磁噪声。 施工机械普遍存在流动性较大、施工时间相对较短,施工 期施工机械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主要从施工机械的维护、施工组 32 织和场地布置、施工时间的限制等方面来实施。距离噪声敏感 点较近处可采取隔声屏障等措施。 风电场运行期的噪声主要是风力发电机转动时产生的噪 声,噪声影响分为单机影响和机群影响。厂商在制造时需采取 了选用隔音防震型,变速齿轮箱等减噪型装置,叶片采用减速 叶片等。增加风机点位选址合理性分析,充分考虑风力发电机 组间的合理距离,避免风机群体噪音影响。 5.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在每个施工区生活营地配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 平时要求工人自觉将垃圾到入指定的垃圾箱内,安排清洁工负 责日常垃圾清扫,并定期将垃圾外运至周边垃圾场。定期向垃 圾堆放场所喷洒消毒药水,以防止蚊蝇孳生。 运营期管理人员相对较少,管理所(站)中生活垃圾集中 收集处理,结合市政管网和垃圾站点一并处理。 6. 电磁影响防治措施 规划风电、光伏发电场内电缆应尽可能深埋;选用带有金 属罩壳的电气设备,对裸露电气设备采取设置安全遮拦或金属 栅网等屏蔽措施;减少高压设备及其连接电路相互间接触不良 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加强工作人员电磁辐射知识培训,减少在 高电磁场区域的停留时间。 7. 光污染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表面反射必须符合《玻璃幕墙光学 性能》(GB/T18091-2000)中的要求。建议采用光伏电池组 33 件内的晶硅板片表面涂覆防反射涂层,封装玻璃采用经特殊处 理,太阳能电池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最大限度减少 光污染。 (三)评价结论与建议 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可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消耗、减少 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增加 新的就业岗位,对环境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且积极作用。规划 的风电、光伏电站建设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施 工噪音,运行期基本没有影响。在施工期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护 措施,风电、光伏发电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可控。 建议加强规划环境评估工作保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市环境功能区划各 项要求,统筹“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 工作。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输变电工程要采用先进技术, 优化施工方式,合理安排防护距离,降低电磁辐射、噪音等环 境影响。项目尽量避免占用环境敏感区,确实无法避让的,在 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选择生态影响最小方案,并采取 有效措施降低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减少耕地占用,采取水土 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做好地形、地貌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尽最大可能减小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34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组织协调 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做好各类规划、计划与 本规划的衔接,保证规划的指导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规划审 批和项目开展工作,保证规划的可实施性。加强能源重大事项 协调管理,建立责任分工明确、协调措施有力、管理规范有序、 运转简洁高效的能源行业管理体系。 整合多方社会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加强 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协调沟通。政府积极推进本辖区能源消费总 量控制及节能降耗、能源建设用地落实、用能协调等工作;有 关能源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根据本规划制 定实施方案,最终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企业参与的高效 联动机制,共同推动规划实施。 (二)落实政策措施保障 用好用足国家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落实财政补 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能源项目建设投融资机制,尤其发展 新能源和新能源项目,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 企业等设立新能源发展基金,支持新能源发电及相关产业发展。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研究新能源项目的差别化土地利用政 策。规范项目用地办理流程,缩短土地规划调整和土地使用手 续办理周期。 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 用户合作开展项目建设。将新能源应用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及奖 35 惩制度,新增新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消纳分 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单位可折算当年企业节能指标,抵扣企业新 上项目用能指标。 深化能源项目前期论证,充分优化建设方案。行业主管部 门和政府积极承担建设协调及属地管理责任,牵头推进能源项 目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力度 大力宣传国家的新能源政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 报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规划理念、目标任务 及相关知识的宣传解读,凝聚各方面力量参与规划实施,引导 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新能源电力。加强规划信息公开,完善规划 实施社会监督机制。加强能源技术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让 新能源走进老百姓日常生产生活,培养提升全社会新能源和新 能源利用知识,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理念,营造重视新能源、利 用新能源的良好氛围。 积极推广新能源技术和产品,梳理新能源利用典型,营造 有利于新能源发展的良好环境。倡导绿色能源消费理念,鼓励 居民和企业使用绿色电力,大力提倡绿色生活方式。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