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工程质量监督差异化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__意见建议的通知.pdf
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 文件 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郑工改〔2022〕21 号 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质量监督差异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工程质量监督差异化管理 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 年 9 月 15 日 — 1 — 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质量监督差异化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 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 科学管理工程,优化监督资源配置,健全监管机制,提升监督效 能,促进全市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持续提升,经研究决定, 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行工程质量监督差异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实施部门 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工程质量实施差 异化监督管理。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三、具体分类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划分为“红、黄、绿”三个类别。 (一)红色类工程。具备下列条件: 1.保障房、安置房、学校、医院等涉及国计民生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重点项目; 2.长期停工后又重新复工的项目; 3.施工现场未落实质量管理标准化、质量安全手册的项目; — 2 — 4.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突出、实体质量差的项目; 5.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的项目; 6.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 7.被举报投诉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项目; 8.参建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项目。 (二)绿色类工程。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信誉好、无投诉的项目: 2.施工现场落实质量管理标准化、质量安全手册到位的项 目; 3.工程实体质量优良的项目; 4.获各级主管部门表彰的项目; 5.参建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良好行为记录的项目。 (三)黄色类工程。 红色、绿色类别以外的工程均划为黄色类别。 四、周期管理 每半年作为一个动态管理周期,对“红、黄、绿”三类工程 进行调整和标识。 (一)工程的升级管理。在一个周期内,工程出现以下情况 的可进行升级处理: 1.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及标准化实施情况明显提升的; 2.获得各级优质工程的; 3.开展市级以上观摩会获得一致好评的; — 3 — 4.在各级各类质量专项检查中获得一致好评的。 (二)工程的降级处理。在一个周期内,工程出现以下情况 的进行降级处理: 1.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及标准化实施情况明显下降的; 2.工程实体质量出现明显滑坡的; 3.违反强制性条文或法律法规被提请立案的; 4.各级检查被通报批评的; 5.参建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记录不良行为的; 6.各级检查下发执法建议书的,直接降至红色类别; 7.发生影响恶劣的群诉群访或质量事故的,直接降至红色类 别。 五、监督管理 根据工程分类,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下列要求实施工 程质量监督差异化管理: 1.绿色类工程。以参建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为主,工程 质量监督机构可参加法定监督验收。 2.黄色类工程。在参建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为主的基础 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正常的监督程序对工程进行监督检 查。 3.红色类工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实施重点监管;工程质 量监督机构应强化对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增加对工 程重点部位的抽查、抽测频次;对参建单位质量责任人员实行不 — 4 — 定期考勤管理,并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实行约谈诫勉制度。 六、工作要求 1.工程质量监督差异化管理工作实行以子项目工程为对象, 集体监督和集体讨论制度为基础,服务和执法并重的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机制。 2.工程质量监督差异化管理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参建各方 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等,并按 照有关规定提请行政处罚。 3.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应加强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 信用记录管理,定期对信用记录信息进行发布。 4.本通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解释。 — 5 — 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6 — 2022 年 9 月 1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