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龙大奎矿业银矿.pdf
秦皇岛普华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 要 普华矿权评字[2016]第 010 号总第 472 号 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 情况,应认真阅读报告书全文。 评估对象: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 评估机构: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拟对“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 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进行延续,需对伴生银矿进行采矿权价款处置,委 托我公司对该采矿权进行评估。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将该采 矿权进行评估,缴纳采矿权价款。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人提 供该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 价款咨询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6 年 11 月 30 日。 评估日期: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 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参数: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 30.16 千吨,银金属量 161.98 千克,平 均品位 Ag5.37g/t;截止储量核实基准日工业矿(121b)保有资源储量为 8.58 千吨,低品位矿保有资源储量为 21.583 千吨,地质影响系数 0.9,设计利用 资源储量 27.15 千吨,可采储量为 24.43 千吨,原矿石的生产规模为 15.00 千吨/年,矿山开采服务年限 1.81 年,评估计算年限 1 年 10 个月,采矿回采率 为 90.00%,矿石贫化率 10.00%,选矿回收率 65.37%,成品银价格 3762.03 元 /千克,折现率 8%,采矿权权益系数 6.00%。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1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评估结果:本次“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 矿权”的评估价值为 1.74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肆佰元整。 有关问题的说明:按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 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如超过评估报告结论使用期使用本评估 报告,本公司对使用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评估项目采矿权的评估结论,仅提供给委托方办理该采矿权延续,这一 评估目的以及矿业权评估主管部门使用。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除 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会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 上。 法定代表人:(赵武杰) 项目负责人:(田国涛)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田国涛、高凤英)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2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目 录 1. 评估机构 .............................................. 2 2.委托方概况及矿业权申请人 .............................. 2 3.评估目的 .............................................. 2 4.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 3 5.评估基准日 ............................................ 4 6.评估依据 .............................................. 4 7. 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 5 8.评估实施过程 ......................................... 12 9.评估方法 ............................................. 12 10.评估参数的确定 ...................................... 13 11 评估假设.............................................. 18 12.评估结论 ............................................ 19 13.特别事项说明 ......................................... 19 14.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 20 15.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 20 16.评估责任人员 ......................................... 21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1 页 共 20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正 文 普华矿权评字[2016]第 010 号总第 472 号 受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秦皇岛普华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组成采 矿权评估小组,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按照必要的程序对青龙 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进行了实地调研、收集 资料和评定估算,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 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 座 201 号; 法定代表人:赵武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30301000015263;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8〕012 号; 电 话:0335-8078943; 2.委托方概况及矿业权申请人 2.1 委托方概况 机构名称: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 2.2 矿业权申请人 采 矿 权 人: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龙县娄丈子乡; 矿 山 名 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 经 济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3.评估目的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拟对“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 2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2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生银)采矿权”进行延续,需对伴生银矿进行采矿权价款处置,委托我公司对 该采矿权进行评估。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将该采矿权进行评 估,缴纳采矿权价款。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 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款咨询意 见。 4.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4.1 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 采矿权。 4.2 采矿权历史沿革 该矿 2004 年 3 月首次获得采矿权,2010 年 2 月 8 日换领了新的采矿许可 证,证号:C1300002009024220009858,有效期限:伍年,自 2010 年 2 月 8 日至 2015 年 2 月 8 日。采矿权人: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矿山 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金、铁矿;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铁矿 8 万吨/ 年,金矿 0.27 万吨/年;开采标高 843m 至 150m;矿区面积 4.263km2。 4.3 评估范围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申请采矿权延续,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 委托我公司对该采矿权进行评估,采矿权评估委托书中未标明评估委托范围, 按照相关规定,委托范围以采矿许可证(C1300002009024220009858)载明的 矿区范围为准。 根据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由以下拐点坐标圈定(1980 西安坐标系): 点 号 1 2 X Y 4470761.41 4470761.42 40391184.84 40392044.83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 3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3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3 4467701.42 40392044.89 4 4467701.42 40391594.89 5 4465961.42 40391594.92 6 4465961.41 40391184.92 7 4468461.41 40391184.87 8 4468461.40 40390644.87 9 4470161.40 40390644.85 10 4470161.41 40391184.85 开采深度 843m 至 150m 标高 矿区面积 4.263km2 经评估人员核实,评估委托范围与储量核实范围、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范围 一致。本次评估范围即为上述 10 个拐点坐标圈定的范围。 5.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采矿权评估基准日确定为 2016 年 11 月 30 日,满足《确定评估基 准日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评估报告中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 有效标准。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22 日,则选定 2016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主要是考虑了资料收集时间与该日期较近,而且期间 未发生过重大经济变动事件,符合矿业权评估要求。 6.评估依据 6.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 年 8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七十四号); 6.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 年 2 月,国务院令第 241 号); 6.3《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 号); 6.4《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2004 年 3 月,国土资源部令第 23 号); 6.5《矿业权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 号文); 6.6《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 4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4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土资发[2008]182 号文); 6.7《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8 年第 6 号); 6.8《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2006 年第 18 号); 6.9《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 6.10《评估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CMV20000-2007); 6.11《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 6.12《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11400-2008); 6.13《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 6.14《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 6.15《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 6.16《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6.17《采矿权评估委托书》; 6.18《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 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秦国土资备储[2015]006 号); 6.19《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 告》评审意见书(秦资储评[2015]19 号); 6.20《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 告》; 6.21《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审查意见书; 6.22《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6.23 评估人员调查收集的其他相关资料。 7. 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 5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5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7.1 现场调查 2016 年 11 月 22 日,我公司评估师李厂、评估助理崔家旺对青龙满族自 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进行现场调查,矿山开采矿种为金矿、铁矿,开 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矿山为生产矿山,生产设备齐全,县级公路在矿区 东部经过,交通便利,矿区供水、供电条件均较好。 该矿山矿区范围内无其他采矿权设置,权属清晰无纠纷。 7.2 评估区位置和交通 矿区位于青龙县城 243°方位,直距娄丈子乡后牛山村 19km,行政隶属娄 丈子乡后牛山村管辖。 县级公路八(八道河)—马(马道沟)线在矿区东部 3km 处通过,南通京 沈高速—迁连接线,北通秦—承公路,交通便利。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 东经 118°43′07″,北纬 40°20′52″。 7.3 以往地质工作概况 上世纪 80-90 年代,河北地质二队、河北地勘院唐秦工作部都曾在此区进 行过矿点检查工作。 2003 年 4 月-2004 年 3 月,青龙满族自治县矿产开发服务中心编制了《河 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娄丈子乡西合子金(铁)矿地质勘查报告》。提交 122b 金矿石了 11327t,金金属量 94.69kg,平均品位 Au8.36×10-6;122b 铁矿石量 862kt,平均品位 TFe17.73%。经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批准,批准文号为 秦国土资储审[2004]010 号。 2009 年 10 月,秦皇岛市众成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写了《河北省青龙 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止 2009 年 9 月 底,金矿保有 121b+122b 金矿石量 7031t,金金属量 53.41kg,平均品位 Au7.60 ×10-6。铁矿保有 122b 矿石量 862kt,平均品位 TFe17.73%。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 6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6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2011 年 6 月,矿山欲变更采矿权人,秦皇岛董鸿翔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对 该矿区进行了储量核实工作,提交了《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 司金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止 2011 年 5 月底,金矿保有 121b+122b 金 矿石量 10496t,金金属量 56.67kg,平均品位 Au5.40×10-6;低品位金矿矿石 量 7203t,金金属量 29.12kg,平均品位 Au4.04×10-6。铁矿保有 122b 矿石量 862kt,平均品位 TFe17.73%。 2015 年 1 月,秦皇岛董鸿翔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对该矿区进行了储量核实 工作,提交了《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资源储量核实 报告》,截止 2014 年 12 月底,金矿保有 121b+122b 金矿石量 14314t,金金 属量 74.94kg,平均品位 Au5.09×10-6;低品位金矿矿石量 21583t,金金属量 64.57kg,平均品位 Au5.17×10-6。铁矿保有 122b 矿石量 1020.16kt,平均品 位 TFe17.39%。 7.3 评估区地质概况 7.3.1 矿区地质特征 本区位于中朝准地台(Ⅰ2)燕山台褶带(Ⅱ22)马兰峪复式背斜(Ⅲ27) 遵化穹褶束(Ⅵ225)的东部。 7.3.1.1 地层 出露地层主要为新太古代早起汉儿庄片麻岩套(Ar31Hgn)和中元古界长城 系大红峪组(Chd)及新生界第四系全新统(Q4)。 新太古代早起汉儿庄片麻岩套(Ar31Hgn):岩性主要为斜长角山岩、角山 斜长片麻岩、变质闪长岩、混合岩夹磁铁角闪斜长片麻岩、磁铁石英岩。岩石 呈灰黑或深黑绿色,中-中细粒变晶结构,弱片麻状构造或块状构造。矿物成 分:以角闪石、斜长石为主,少量石英。角闪石呈柱状,具定向排列,含量 45%,斜长石呈粒状,含量 50%。岩层产状走向 40°—60°,倾角 65°—85°。 局部形成小规模的向斜背斜岩层反倾,在背斜核部夹有磁铁石英岩。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 7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7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中元古界长城系大红峪组(Chd):主要分布矿区南部,岩性为石英砂岩, 不等粒砂状结构,块状构造。由石英、长石、岩屑组成,均匀分布,次圆状; 大小一般 0.25-0.50mm 中砂为主,少部分 0.05-0.25mm;其中石英可见波状消 光;长石有钾长石、少量斜长石构成,局部具次生加大边,具高岭土化;岩屑 由粉砂岩等组成。地层总体倾向南东,倾角 20°。 新生界第四系全新统(Q4):主要分布于矿区的沟岔中,与沟谷展布一致。 主要为灰黄、黄褐色含碎石、砾石的亚砂土、粉砂土层,夹砂砾石、碎石透镜 体。一般厚 0-3m,覆盖于汉儿庄片麻岩套之上。 7.3.1.2 构造 矿区构造简单,未见规模较大破坏矿体的断裂构造。矿区南端见有一条走 向北东转向近东西向断裂,轻笑 135-180°,倾角 30-45°该断裂为变质岩与 沉积岩的分界线,是一个不整合接触。 7.3.1.3 岩浆岩 矿区出露岩浆岩较为普遍,多似岩脉、岩株形式出现。岩石成分为酸性中基性,岩性分别为细中粒斑状花岗岩、细中粒花岗岩、花岗细晶岩、花岗闪 长岩等出露。 7.4 矿产资源概况 7.4.1 矿体规模、形态及产状 金矿: Au②-1 矿体:目前已采空,主要由五中段和六中段工程控制,控制长度 约 117m,赋存标高 257m-244m,厚度 0.40m-0.56m,平均厚度 0.48m,矿石品 位 Au4.56×10-6—22.50×10-6,平均品位 Au7.33×10-6。矿体走向 125°,倾 向南西,倾角 20°。 Au②-2 矿体:主要由七中段到十四中段工程控制,控制长度约 240m,控 制斜深 246m,赋存标高 177m-250m,厚度 0.25m-1.10m,厚度 0.56m,该矿体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 8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8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由工业矿体和低品位矿体组成,工业矿平均品位 Au5.23×10-6,Ag5.15×10-6; 低品位平均 Au3.00×10-6,Ag5.20×10-6。矿体走向 125°,倾向南西,倾角 20°。 铁矿: M1 矿体:位于矿区北部,赋存标高 501-367m,出露长度 345m,控制长度 300m,矿体平均厚度 4.99m,平均品位 TFe22.08%,mFe16.26%。总体产状:走 向 29°,倾向西,倾角 70°。 M2 矿体:位于矿区中部,赋存标高 442-334m,出露长度 502m,控制长 417m, 平均厚度 5.0m,平均品位 TFe23.01%,mFe17.46%。总体产状:走向 12°,倾 向西,倾角 75°。 M3 矿体:主要由探槽和平硐 PD1 和 PD2 工程控制,矿区范围内地表出露 长度 325m,控制长度 300m,赋存标高 643m-500m,平均厚度 3.31m。平均品位 TFe23.29%,mFe17.81%。总体产状:走向 108°,倾向西,倾角 39°。 7.4.2 矿石质量特征 (1)矿石物质组成 金矿矿石:脉石矿物有石英、绿泥石、绢云母等,金属矿物主要有黄铁矿、 黄铜矿、方铅矿、自然金、辉银矿等。灰白色—暗灰色,中粒、半自形—它形 结构,侵染状、条带状构造。 铁矿矿石:①含磁铁变质闪长岩:灰黑色,中粗粒变晶结构,块状构造。 脉石矿物以长石、角闪石为主,少量黑云母,矿石矿物为磁铁矿。磁铁矿呈粒 状分布于斜长石、角闪石、黑云母颗粒之间,粒径一般 1-2mm 个别大于 2mm。 脉石矿物为斜长石和角闪石。②含磁铁角闪斜长片麻岩:深灰色-灰色,粗粒 变晶结构、片麻状构造,磁铁矿呈条带侵染状、侵染状分布。金属矿物:磁铁 矿,非金属矿物:角闪石斜长石,石英等。 (2)矿石化学成分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 9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9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金矿石:矿石有用组分为金:一般品位 Au2.13-22.84×10-6,平均品位 Au5.23×10-6。主要呈裂隙金分布于石英及硫化物裂隙中。伴生有益组分为 Ag, 平均品位 Ag5.09×10-6。 铁矿石:矿石有用组分磁铁矿,TFe 品位在 20.33-25.73%之间,平均品位 TFe23.07%,mFe 品位在 15.35-20.13%之间,平均品位 mFe17.39%。 7.4.4 矿石类型 金矿矿石:根据矿石的矿物成分、矿物组合及结构构造,矿石自然类型为 原生含金硫化物石英脉型矿石。 铁矿矿石:工业类型为需选弱磁性贫铁矿石,自然类型主要为含磁铁变质 闪长岩原生矿和含磁铁角闪斜长片麻岩型原生矿。 7.4.5 矿体围岩 金矿:顶、底均为变质闪长岩。呈灰绿色,粒状变晶结构、变余结构,块 状构造、弱片麻状构造,主要矿物为:角闪石、斜长石,次为黑云母,少量石 英、磷灰石、磁铁矿。 金矿围岩蚀变主要为绢云母化、绿泥石化、黄铁矿化。蚀变带宽 0.1-0.3m, 蚀变岩中含金较低。 铁矿:M1 和 M2 矿体顶、底板围岩为变质闪长岩,呈灰黑色,中粗粒变晶 结构,块状构造,矿物成分以长石、角闪石为主,少量黑云母。M3 矿体顶、 底板围岩为角闪斜长片麻岩,呈灰绿-灰黑色,中粗粒粒状变晶结构,片麻状 构造,矿物成分为斜长石 40-60%、角闪石 20-30%、石英<20%,含有少量的黑 云母、辉石等。 7.5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7.5.1 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属于中低山裂隙水区,一般海拔标高在 240-850m,相对高差 610m,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10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10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地势起伏较大。 从地形、地貌特征来看,地表水径流排泄条件好,不利于地下水的补给, 富水性差。汇水面积小、只在大的沟谷底部有 1-2m 的残坡积物,不含税。 基岩风化裂隙含水层:浅部风化裂隙发育,构造破碎带附近风化深度大些。 风化层富水性很弱,属于弱含水地段,对矿坑充水影响不大。 构造裂隙含水层:主要为断裂破碎构造,有一定透水性,但围岩隔水性好、 且无大型导水断层通过,含水性较弱。 本区地下水的来源为大气降水补给,雨季最大涌水量 30m3/日,对矿床开 采影响不大。 因此,本区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7.5.2 工程地质条件 金矿石为含金硫化物石英脉型,致密坚硬,稳定性较好。 矿床处于变质岩地层之中,岩石坚硬,参照该类地层岩石力学实验数据。 基岩抗压强度 140—160Mpa,抗剪强度 28—32Mpa。岩石稳定性好。 影响工程地质条件的主要因素是发育于矿体周围与矿体同生的构造破碎 带,易在开采中出现塌方,施工中应支护。 上述情况表明:本区工程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7.5.3 环境地质条件 矿区新生代构造活动微弱,为稳定隆起区域,不存在地震构造。据河北省 地震局、河北省质量技术临督局文件(冀震发[2001]38 号),本区地震动反 应谱特征周期 S 为 0.45s,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G 为 0.05g,按 0.1g 设防。 矿石及围岩中不含有害矿物,不会对人、畜产生危害。矿山生产作业时会 产生噪音、粉尘和有害气体,相关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矿山 在开采过程中将产生废碴,其堆放会占用山地,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地表植被, 应加强对废石堆积场的管理,选择工程地质条件好的地段集中堆放,并采取护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11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11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坡、植树绿化等治理措施,防止滑坡、泥石流和发生人员、设备安全事故。 上述情况表明:矿区环境地质条件较好。 7.5.4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小结 矿区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较简单,按《固体矿产开采技术 条件勘查类型划分及工作要求》本矿床属开采技术条件简单的矿床(Ⅰ类型)。 8.评估实施过程 根据《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 11000-2008)的规定,我公司组织 评估人员,按照以下程序对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 采矿权进行了评估: 8.1 2016 年 11 月 22 日,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我公司对青龙满族自 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进行评估,委托人提供了评估 所需的资料,并出具了《矿业权评估委托书》; 8.2 2016 年 11 月 22 日,本项目评估小组成员对该采矿权地形、地貌、 资源条件、社会状况及矿区基础设施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了解,并补充收集 了评估所需的资料; 8.3 2016 年 11 月 23 日,我公司收集评估所需资料,并根据委托方提供 的资料,确定了评估方法,编制了评估计划; 8.4 2016 年 11 月 24 日~30 日,评估人员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以及调 查收集的其他有关资料对本评估项目进行评定估算; 8.5 2016 年 12 月 1 日~2 日,应委托方要求,整理出报告初稿,初稿经 过必要的修改、印制,形成正式评估报告文本,提交给委托方。 9.评估方法 9.1 方法的选取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为采矿权延续的矿山, 矿山生产规模和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均为小型,且矿山为服务年限较短的生产矿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12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12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山。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收 入权益法’。 9.2 收入权益法的计算公式 n 1 P SIt K (1 i) t t 1 式中: P—采矿权评估价值; SIt—年销售收入; K—采矿权权益系数;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n); n—评估计算年限。 注: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11 月 30 日,上述公式中 2016 年 t=1/12,2017 年时 t=1+1/12, 依此推算。 10.评估参数的确定 10.1 参数选定依据的资料 本项目评估资源储量参数及经济技术参数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河北省青 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 备案证明(秦国土资备储[2015]006 号),《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 有限公司金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秦资储评[2015]19 号)、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青 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及评估 人员手中掌握的、收集到的其他资料等。 10.1.1 对资源储量参数选取相关资料的分析 2015 年 1 月,秦皇岛董鸿翔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编写了《河北省青龙满族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13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13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详查报告’ , 附件 P020)。‘储量核实报告’经秦皇岛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小组组织的有关 专家评审通过,出具了《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资源 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秦资储评[2015]19 号,以下简称‘评审意见书’ 附件 P010)。 评审意见书’认为‘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制及评审相关材料等均符合有关 规定,评审小组同意该报告评审通过,可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经评审备案 后,该报告可作为矿山办理采矿权延续、生产规划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矿 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提供地质和资源储量依据。 评估人员分析认为,‘储量核实报告’基本查明了矿体的形态、产状、规 模以及矿石质量情况,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和各项参数选择正确,估算结果可靠。 评审通过的‘储量核实报告’可作为本项目评估资源储量选取的依据。 因此,本项目资源储量数据选自评审通过的‘储量核实报告’ 。 10.1.2 技术经济参数 本项目评估中采矿技术指标、经济参数的选取主要是参考 2015 年 2 月中 冶沈勘秦皇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写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 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 附件 P102),该 ‘开发利用方案’由经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出具了《青 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 (以下简称‘评审意见书’附件 P093) 。 ‘审查意见书’认为该报告基本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 求》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的要求,可以作为矿山申请办理采 矿权延续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依据。 评估人员认为‘开发利用方案’中的开采方法技术上可行,符合该矿山的 开采实际,主要经济技术参数合理,本评估项目技术参数选取主要来自审查通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14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14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过的‘开发利用方案’。部分经济技术根据评估人员调查选取。 10.2 评估用可采储量 10.2.1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根据评审通过的‘储量核实报告’,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底,矿区范围内 共求得工业矿(121b)保有资源储量为 8.58 千吨,低品位矿保有资源储量为 21.583 千吨(附件 P056)。 经对比,资源储量核实范围全部位于评估委托范围之内,核实范围内资源 储量即为评估委托范围内的资源储量。 ‘储量核实报告’中说明资源储量核实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底。因此, 评估人员将资源储量核实基准日定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储量核实基准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16 年 11 月 30 日)期间,矿山办 理采矿权延续手续,未进行开采,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即为本次评估 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依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 20100-2008)中规定:经济基 础储量,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全部参与评估计算。 因此,本评估项目中资源储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 10.2.2 评估基准日评估用可采储量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该矿保有资源储量工业矿(121b)+低品位矿 30.16 千吨,由于‘储量核实报告’中,低品位矿未提供储量类型,本次按‘开发利 用方案’中对设计利用矿量不分储量类型全部取 0.9 的地质影响系数,设计利 用资源储量为 27.15 千吨(30.16×0.9),即本次评估中设计损失量为 3.02 千吨(30.16-27.15)。 ‘开发利用方案’中采矿回采率为 90%(附件 P131),评估人员取该矿山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15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15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的采矿回采率为 90%。 则:评估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回采率 =(30.16-3.02)×90% ≈24.43(千吨)。 10.3 矿山生产能力 ‘开发利用方案’中拟定矿山的生产规模为 15.00 千吨/年(附件 P132)。 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中确定“生产能力”的原则,对于延续登记 采矿权的生产项目的采矿权评估,应依据矿山采矿许可证或审批(评审)的‘矿 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确定生产能力。因此,本评估项目矿山未来的生产规 模 15.00 千吨/年。 10.4 采矿方案及产品方案 10.4.1 采矿方案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采用地下开采。 10.4.2 产品方案 因矿山实际开采矿种为金矿,‘开发利用方案’中未给出伴生银的产品方 案。根据矿业权评估的惯例,对于贵金属矿产、稀有、稀散、稀土矿产,一般 产品方案为精矿或金属。本次评估产品方案确定为成品银。 10.4.3 选矿参数 因该矿规模较小,未建选矿厂,采出的银矿石就地销售,故‘开发利用方 案’未设计选矿。本次评估根据《全国部分矿种采选参数一览表》(附件 P211) 中银矿的选矿回收率 65.37%确定,故本次银矿选矿回收率即取 65.37%。 矿山最终产品为成品银,计算公示如下: 年产成品银=年产矿石量(千吨)×采出矿石品位×选矿回收率 =15.00kt×4.83g/t×65.37% =47.39 千克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16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16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10.5 矿山服务年限 矿山合理服务年限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T Q A (1 )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年); Q—可采储量(千吨); A—矿山生产规模(千吨 /年); —矿石贫化率。 注:‘开发利用方案’中给出废石混入率 10%,本项目评估矿石贫化率即取 10%。 将上述有关数据代入公式得未来矿山服务年限为: T 24.43 ≈1.81 年,约为 1 年 10 个月。 15.00 (1 10%) 本评估项目评估计算期为 1 年 10 个月,自 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9 月。 10.6 产品销售收入 矿业权评估中,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原则上以评估基准日前的三 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对产品市场 价格波动大、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可向前延长至 5 年;对小型矿山, 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 本项目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规模和生产规模均为小型,评估人员认为,产 品价格确定宜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三年价格的平均值。 评估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及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前三年银金属平均价为 3762.03 元/千克(附件 P173),由此可以计算出正常年份销售收入为: 正常年销售收入计算公式为: 年销售收入=成品银×成品银售价(不含税)。 该矿山年产成品银 47.39 千克,评估假设矿山生产的矿产品全部售出,则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正常年份销售收入为: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17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17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正常年销售收入=47.39×3762.03÷10000 =17.83(万元); 详见“附表 3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 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10.7 采矿权权益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中“贵金属、稀有、稀散、稀土矿 产”采矿权权益系数指标为 5.00%-6.50%(金属),该产品方案中矿山产品为 银矿石,属于“贵金属、稀有、稀散、稀土矿产”。该矿山地质构造简单,矿 石加工技术性能良好,工程地质条件简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环境地质条件 良好,矿山为地下开采,综合各种因素,采矿权权益系数取中等偏高值,因此, 本评估项目采矿权权益系数取 6.00%。 10.8 折现率 折现率的估算考虑到无风险报酬率(安全报酬率)、风险报酬率等方面的 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出具的《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 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可知:地质勘查程度为勘探以上的探矿权及(申 请)采矿权评估折现率 8%。本项目评估确定折现率取 8%。 11 评估假设 11.1 以产销均衡原则及以社会生产力水平原则确定评估用技术经济参 数; 11.2 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 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11.3 以设定的资源储量、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及开发技术水 平以及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11.4 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产品价格、税率及利率等因素在正常范围 内变动;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18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18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11.5 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 限制 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11.6 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2.评估结论 本公司在充分调查和了解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 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确定“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 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的评估价值合计为 1.74 万元,大写 人民币壹万柒仟肆佰元整。 13.特别事项说明 13.1 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评估机构 及参加本次评估人员与评估委托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13.2 本次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储量核实 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应对所提 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 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 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13.3 本评估报告含有若干附表、附件,附表、附件构成本报告书的重要 组成部分,与本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评估报告的复印件无法律效 力。 13.4 本评估报告经本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项目负 责人和其他评估人员)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后生效。 13.5 本公司只对本项目评估结论本身是否符合职业规范要求负责,不对 资产定价决策负责。 13.6 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用 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19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19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13.7 评估结果有效期 按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如果 使用本评估结果的时间超过本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本公司对应用此评估结果而 对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3.8 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影响委托评估采矿权价值的期后事项,包括 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和经济政策的出台,利率的变动、矿产品市场价值的巨大波 动等。本次评估在评估基准日后出具评估报告日期(评估报告日)之前,未发 生影响委估采矿权价值的重大事项。在评估报告出具日期之后和本评估结论使 用有效期内,如发生影响委估采矿权价值的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 论。若评估基准日后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以内储量等数量发生变化,在实际作 价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采矿权价值进行相应调整;当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而对采矿权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评估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采 矿权评估价值。 14.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用于此次评估所涉及的特定评估目的以及呈送矿 业权评估主管部门审查而作。 除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公司同意,评估报告的 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应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15.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2016 年 12 月 2 日(即为评估报告出具日期) 。 (本页以下空白)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20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20页 共 21 页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奎矿业有限公司金铁矿(伴生银)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16.评估责任人员 (本页无评估报告正文) 法定代表人 (赵武杰) 项目负责人 (田国涛) 矿业权评估师 (田国涛、高凤英) 其他评估人员 崔家旺 秦皇岛普华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 日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 24 号 B21 座 201 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78943 第 21页 共 2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