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西青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细则(试行).pdf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西青区引进 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 和培养力度,优化我区教育系统人才结构,结合《西青区加快集 聚培养高层次教育人才三年行动方案》(西青政办发〔2021〕8 号),区教育局制定了相关政策,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2021 年 5 月 2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1- 西青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细则 (试行) 为深入推进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加快引进一批高层次教育 人才,按照《西青区加快集聚培养高层次教育人才三年行动方案 (试行)》,制定本细则。 一、引进范围 面向区外,引进具有较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专业技能和较 强实践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团队精神,有高尚的职业 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 2.身体健康。 3.全职引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特别优异者,年 龄可适当放宽。 4.外省市人员须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条件。本市武清区、宝 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人员参照天津市人才引进条件执 行。 各类引进人才需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至少符合该类型 人才的其他条件之一,其中教育专家、教育领军人才、学科带头 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 (二)其他条件 1.教育专家 (1)在省(区、市)级知名中小学担任校长,或担任副校 长 5 年以上,任职期间业绩突出(学校或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 誉)、具有独特办学思想和良好社会声誉的人才。 (2)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 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 模荣誉称号获得者。 (3)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 3 位)、一等奖 (排名前 3 位)获得者。 2.教育领军人才 (1)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或教育管理等领域取得出色成 绩,近五年在全国重点刊物发表论文或担任国家级课题负责人的 省(区、市)级特级教师。 (2)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3)获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者。 (4)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前 3 位)获得者。 (5)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 3 位)获得者。 (6)入选天津市“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培养对象。 (7)天津市各区“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3.学科带头人 -3- (1)在学生德育、学科教学、学校管理或教育科研等领域 取得较大成绩,近五年获得省(区、市)级及以上荣誉的省(区、 市)级重点学校的高级教师。 (2)天津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市级教育系统学 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 4.优秀后备人才 近五年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领域取得市级及以上成绩,具 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省(区、市)级优秀青年教师,并且具有一级 及以上职称。 5.急需紧缺人才 “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类高等院 校师范专业、世界大学排名前 50 名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硕士毕 业生以及国(境)内外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资助政策 引进人才在正式录用并与区教育局、学校签定不少于 5 年的 服务期聘用协议及资助协议后,给予一次性引进奖励。引进的人 才符合教育专家等级的,给予 50 万元;符合教育领军人才等级 的,给予 40 万元;符合学科带头人等级的,给予 30 万元;符合 优秀后备人才等级的,给予 20 万元;符合急需紧缺人才等级的, 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引进奖励为税前金额。 四、引进方式 -4- (一)考核引进。教育专家、教育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的 引进,可采用考核的方式直接聘用。 (二)招聘引进。优秀后备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通过参加西 青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引进。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考核引进人才工作程序 1.发布需求。区教育局会同编办、人社局根据编制、岗位情 况,设定引进的人数、条件和具体要求,面向社会发布人才引进 需求计划。 2.组织初审。区教育局对申报对象进行材料审核和资格审 查。 3.专家评审。区教育局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教育专家、 教育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个人资历、经验、管理能力进行综合 评定,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 4.确定人选。拟引进人选名单报区政府常务会审批同意后, 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引进对象。 (二)招聘引进人才认定程序 通过招聘引进的教育人才,满足优秀后备人才和急需紧缺人 才条件的,按相关程序认定。 六、附则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