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种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x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事项名称 处理类型 监管主体 监管对象 蚕种生产许可证的核发 省委托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处理依 据 监管内 容 领证的蚕种生产企 责任处 业 室 苏府〔2017〕88 号 蚕种生产许可 苏州市林业站 1.现场检查企业蚕种生产档案; 2.实地核查蚕种生产品种、地点、面积; 监管措施 3.不定期实地检查蚕种纯度、品种真实性; 4.不定期检查检验仪器、加工设备、人员情况、品种 授权变化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蚕种管理办法》 处理措施 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联系人:马 烈 联系电话:6525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