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科局发〔2022〕20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北区众创空间的通知.doc
江北科局发〔2022〕20 号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科 学 技 术 局 关于 组织申报 2022 年度江北区众创空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 号) 精神,加快实施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区众创空间可持 续发展,按照《重庆市江北区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 (江北科 局发〔2020〕1 号)有关要求,现就申报 2022 年度重庆市江北区 众创空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场地 位于江北区,并在江北区登记注册; (二)运营时间满 12 个月; - 1 - (三)实际场地设立在江北区辖区内,拥有不低于 500 平方 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 20 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 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 空间总面积的 75%。公共服务场地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共 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 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 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四)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 15 家; (五)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有 2 名具备专业服务能 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 3 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六)按区科技局要求上报统计数据,且数据真实、完整。 二、工作流程 (一)认定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江北 区众创空间申报材料清单》 (见附件 1)向区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区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看、 会议评审,评审通过的众创空间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区科技局统一授牌。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5 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均要求用 A4 纸统一装订成册 2 份,原件在 申报时由区科技局确认后,返回申报人员。 四、联系方式 - 2 -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023-67636980 电子邮箱: 396702328@qq.com 联系地址:江北区金港新区 16 号 0918 办公室 附件:1.江北区众创空间申报材料清单 2.江北区众创空间申报表 3.江北区众创空间入驻企业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2 年 7 月 18 日 - 3 - 附件 1 江北区众创空间申报材料清单 1.《江北区众创空间申报表》(见附件 2) 2.《江北区众创空间入驻企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 3.运营单位资质相关文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可支配场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共建的应 提供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众创空间简介(包含众创空间外观、内部图及活动图、管 理服务章程等) 6.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入驻合同复印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4 - 附件 2 江北区众创空间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众创空间名称 运营机构名称 基本 情况 1.事业单位 运营机构 2.国有企业 性质 3.民营企业 4.其他 运营机构是 否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运营时间 注册地址 1.是 2.否 创业工位 ㎡ 使用面积 公共服 务场地 面积 创业工位 和公共服 务场地面 积占场地 % 总面积比 例 专职管理 人员数 专兼职 导师数 入驻团队 个数(个) 入驻企业 家数(家) 入库科 技型企 业(个) 场地总面 积 ㎡ ㎡ - 5 - 众创空间 情况简介 (500 字以 内 ) 申报 单位 承诺 本单位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 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对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诚信行为, 同意承担撤销称号后果和有关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专家 评审 意见 评审 部门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情况 备案 说明 注:此表一式 2 份,评审部门、申报单位各 1 份。 - 6 - 月 日 月 日 (盖章) 年 附件 3 江北区众创空间入驻企业情况统计表 申报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填报日期: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入驻载 入驻建 体时间 筑面积 主营业务 年 是否 拥有专 企业法人 入库 利数 代表 月 日 联系电话 1 2 3 4 5 …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7 - 备注 重庆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综合科 — 8 — 2022 年 7 月 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