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2022年街头绿地改造工程2022.7.25定稿.doc
2022 年街头绿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平湖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单位章)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秋敏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22 年 07 月 25 日 I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1. 总则..................................................................................................................................................9 1.1 项目概况 ...................................................................................................................................9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9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9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9 1.5 费用承担 .................................................................................................................................10 1.6 保密 .........................................................................................................................................10 1.7 语言文字 .................................................................................................................................10 1.8 计量单位 .................................................................................................................................10 1.9 踏勘现场 .................................................................................................................................11 1.10 投标预备会 ...........................................................................................................................11 1.11 分包....................................................................................................................................................11 1.12 偏离 .......................................................................................................................................11 2. 招标文件........................................................................................................................................1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2 3. 投标文件........................................................................................................................................12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 3.2 投标报价 .................................................................................................................................13 3.3 投标有效期 .............................................................................................................................13 3.4 投标保证金 .............................................................................................................................13 3.5 资格审查资料 .........................................................................................................................14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4. 投标................................................................................................................................................15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 5. 开标................................................................................................................................................16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6 5.2 开标程序 .................................................................................................................................16 5.3 开标异议 .................................................................................................................................16 6. 评标................................................................................................................................................16 6.1 评标委员会 .............................................................................................................................16 6.2 评标原则 .................................................................................................................................17 6.3 评标 .........................................................................................................................................17 7. 合同授予........................................................................................................................................17 7.1 定标方式 .................................................................................................................................17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17 7.3 中标通知 .................................................................................................................................17 II 7.4 履约担保 .................................................................................................................................18 7.5 签订合同 .................................................................................................................................18 8. 纪律和监督....................................................................................................................................18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8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9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9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9 8.5 投诉 .........................................................................................................................................19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0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1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 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3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46 第六章 图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纸(另册) .....................................................................................................................46 III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2 年街头绿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 年街头绿地改造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22〕73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平湖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平湖市平善大道池海路口(泵站东侧)、东方路洁芳东区围墙外、长胜 小区外侧景观、平廊公路加油站西侧、平湖中学北侧。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平湖中学北侧 围墙外绿化面积 1125 ㎡,新建廊架两座、坐凳、灯光照明等;平善大道池海路口(污水泵 站东侧)绿化面积 941 ㎡,新建灯光照明等;平廊公路加油站西侧绿化面积 1123 ㎡,新建 松木桩驳岸、围墙、绿道、接梯一座、灯光照明等;东方路洁芳东区围墙外绿化面积 1305 ㎡,新建园路、花坛、坐凳、灯光照明等;长胜小区围墙外绿化面积 316 ㎡,新建花箱、坐 凳、爬藤花架、宣传栏、灯光照明等。 本次招标范围同上述建设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3 质量目标:合格,其中苗木成活率 100%。 2.4 本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399.00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个工程造价 280 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业绩(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未能体现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要求,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 网 上 下 载 方 式 发 放 。 下 载 地 址 : 平 湖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 年 07 月 2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 交邮箱 315761397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2 年 07 月 28 日。招标人将于 2022 年 07 月 29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为 2022 年 08 月 0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 分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 129 号建工大厦 B 幢 4 楼会议室)。根据疫情 防控需要,投标文件递交采用邮寄方式 (建议采用顺丰快递或邮政 EMS),投标人必须在 2022 年 08 月 02 日 11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寄至招标代理处(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具体 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 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 30 分钟 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 等形式作出回复),凡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 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邮寄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 129 号 建工大厦 B 幢 4 楼会议室,收件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7681539088;时间以签收时间为 准,各投标人务必随时跟踪邮件配送进度,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 理机构,且邮包外层注明本项目工程名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 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招 标 公 告 在 平 湖 市 公 5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 7. 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伍 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并在汇 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 律拒收。 收款账户名称: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帐号:33001637335056001651;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 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 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 1333 号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129 号建工大厦B 幢4 楼 邮 编:314200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573-85106244 电 话:13511368756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157613970@qq.com 2022 年 07 月 25 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名称:平湖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1.1.2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 1333 号 招标人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73-85106244 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胜利路 129 号建工大厦 B 幢 4 楼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13511368756 1.1.4 项目名称 2022 年街头绿地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合格,其中苗木成活率 100% 已落实 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7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经招标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后发布的补充(答 疑、澄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邮寄无需密封递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附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其附件原件(一式一份,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不退还;法定代表人的养老保险证明可不必提供); 3.1.3 (投标时无需密封递交)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银行汇票原件 3.2.3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3989344 元(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不下浮) 3.2.6 分项报价评审项目 /(不作要求)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3.4.1 投标保证金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0 天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 /(不作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要求 /(不作要求)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的要求 /(不作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要求 /(不作要求)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签字、盖章: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另光盘一份) 技术标和商务标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 3.6.5 订,其中资格审查材料和技术标合并装订成一册“技 装订的其他要求 术标”,商务标单独另册 8 4.1.1 密封的其他要求 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装袋密封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2022 年 08 月 0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 129 号建工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大厦 B 幢 4 楼会议室)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不 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检查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按先到后开顺序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其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余按平湖市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管理办 法(试行)-平公管办(2020)1 号执行 6.3.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 名 同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 2%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过程中发现的工程现场状况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与招标文件或工程量 清单描述不一致的,必须在答疑时一并提出,投标人不提出的,若发生费用增加的,结算 时一律不予调整。 9 9.2 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工料机分析表和措施项目费计算表 不必打印,其 Excel 文本及所有软件文档刻录光盘(光盘一份),并注明使用软件名称, 开标时随投标文件密封递交。电子文档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光盘数据无法读取或 光盘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招标投标网、“信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 信 用 中 国 ( 浙 江 ) ” 网 站 (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或在平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建设局公告公 示上有不良行为且正在公示有效期内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1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将提 出的问题提交至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邮箱,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 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邮箱,要求招 13 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的,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已理解并认可。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在平湖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果澄清发 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潜在投标 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 不足 3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1.3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 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本招标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 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应包 14 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 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 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 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收款账户名称:平湖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帐号:33001637335056001651; 3.4.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未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 复印件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3.4.4 中标单位按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凭签 订的合同和中标单位收据到平湖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领回投标保证金。 3.4.5 不中标单位当场退还。投标单位在定标前撤销其投标文件或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 签订合同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3.4.6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3.4.7 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由于中标单位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施工合同; 15 (3)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材料和要求见第八 章“投标文件格式”。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 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 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 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商务 标中投标总价表应按表格规定签字、盖章,且必须加盖造价工程师注册章(如委托编制的, 还应在商务标中附委托编制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投标总价表上还应加盖委托编制单位造价咨 询成果章并由委托编制单位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 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16 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密封和标记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 未按本章第 4.1.1 项、4.1.2 项或第 4.1.3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 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 17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 具体参加人员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 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 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8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推举一名评委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持评标会议,负责评标委员会 的分工、询标等评标工作,并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中标 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 标结果在本章第 7.2 款规定的媒介公示后招标人将不另行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2%。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20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 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 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 目的单价或合价。 7.5.4 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工程款将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以非现金形式拨付。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2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法定代表人 投标保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密封情况 项目负责 质量标准 证金 工期 备注 或授权委托 (元) 人签名 人签名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23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 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详细地址) 或传真至 日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传真号码)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详细地址)。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评标委员会(签字): 年 24 月 日 月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25 (签字)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2.1.1 资格评审 标准 2.1.2 否决投标 情形 评审因素与标准 (一)具备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查经营 范围等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二)具备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查施工业绩是 否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三)具备项目负责人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并审查原件,审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及登记(或注册)单位和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与 投标人名称是否一致,资格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注:若职称证书上未能体现 专业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审查学历证书原件); (四)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中任何一种情 形; (五)满足招标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工程项目特点设定的其他强制性资格审查条 件。 (一)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的授权委托书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开标活动的; (三)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 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四)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无法辨认和判断或无法表达一个确切数值的; (五)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装订或提供相关材料的; (七)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 认的; (八)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 (九)投标文件存在涂改或行间插字等修改处没有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和加盖 单位公章的; (十)投标内容、工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投标有效期、主要技术方案、技术 标准和要求、权利义务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十一)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的; (十二)投标总价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合计金额不一致的; (十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报价清单未经编制人员签字或未盖有 效期内的编制人员注册造价师章的;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投标报价的未提供委托 编制协议、或未经编制人员签字、或未加盖有效期内的编制人员注册造价师章、或 未加盖有效期内造价咨询成果章的;同一个编制人员为二个及以上同一项目的投标 26 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服务的;受托的编制人员所在单位同时接受同一项目另 一投标人委托的; (十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包括招标答疑等补充文件)的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十五)投标报价中未按规定计取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的; (十六)如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暂估价、暂列金额的项目,投标文件中暂估 价、暂列金额报价与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等补充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 (十七)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 限(如有)的,或算术错误绝对值累计达到其投标报价总价的 1%(含)以上的; (十八)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界定低于成本价报价的; (十九)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二十)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表决认定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等违法行为的; (二十一)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二十二)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其他事项的。 条款号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2.2.2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条款内容与编列内容 商务标(100 分),权重 90 %; 技术标(100 分),权重 10%; 资信标/分。 评标基准价 = 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 投标价格权重 B + 最高 限价 ×(1-下浮动率 A)×(1-投标价格权重 B)。 设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最高限价的下浮率为 F(四舍五入取 法 2 位小数),根据 F 的数值范围分别确定下浮动率 A。 1、F≤10% A 取 20%、20.5%、21%、21.5%、22%、22.5%、23%、23.5%、 24%、24.5%、25%十一档数值; 2、10%25% A 取 7.5%、8%、8.5%、9%、9.5%、10%、10.5%、11%、 11.5%、12%、12.5%十一档数值; 投标价格权重 B 的确定:40%、42%、44%、46%、48%、50%、52%、54%、56%、 58%、60%十一档数值。 处在下浮率第一档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得列入 F 值计算基数,也不得列入通过 27 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基数计入评标基准价,除非经评标委员会成 员表决同意。 投标报价低于嘉兴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招标风险警戒值(21%)时,该投 标报价不得列入 F 值计算基数,也不得列入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 值的基数计入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项目的后续评审中不再调整。 2.2.3 投标报价 偏差率 = 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条款号 2.2.4 技术标评 (1) 分标准 2.2.4 商务标评 (2) 分标准 评分(可行)因素与评分(可行)标准 (一) 施工部署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5-10 分):对工程整体认识程度、 表述是否完整、清晰;施工段划分是否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施工 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范和项目的实际需求。 (二) 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8-12 分):工期进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计划编排是否合理、可行;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已完工程保护 措施是否完善。 (三) 劳动力配备计划(8-12 分):投入计划与进度是否相适应;是否满足工 程施工需要;投入计划是否合理。 (四) 现场投入主要机械设备及检测仪器(5-12 分):投入计划与进度是否相 适应,是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计划是否合理。 (五) 主要材料、构配件供应进度计划(5-10 分):投入计划与进度是否相适 应,是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计划是否合理。 (六) 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10-15 分):对关键技术、工艺表述 是否深入;对重点、难点解决方案是否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 措施得力;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七) 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要点(8-12 分):质量等级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有完整的质量体系;是否能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具体保证措施是否 完整可靠,具有可实施性。 (八) 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点(8-12 分):是否针对项目实际 情况,采用正确规范;是否有具体完整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措施是否齐 全、预案是否可行。 (九)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体系(3-5 分):制度是否完善、措施是否到位, 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是否规范。 总报价评审(满分为 100 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 100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3 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 分。 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 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8 2.2.4 资信标评 (3) 分标准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应熟悉评标项目的相关情况、主要技术要求标准、评标程序、标 准和方法等; 2.在开标时所有商务报价公布完毕后,浮动率 A 和权重 B 按招标文件约定由招标人代表 当场分别在规定数值档中随机抽取档次; 3.开启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并公布所有商务报价,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 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其它有关规定的,作废标或无效标处理; 4.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行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 进入继续评审; 5.当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如因有效 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6. 技术部分计分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技术部分得分为各评委累计评分分值 的算术平均值。评委评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小数,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不计负分)。 如果评委的评分超出规定分值范围的,作废票处理; 7.投标报价存在明显算术错误,按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项第(十七)条规定修正的,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基准价与商务标得分的 计算。 8.除另有规定外,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 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同的,商务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 在前;如投标人商务报价也相同,则依次按照企业资质等级、实缴注册资金、项目负责人注 册资格证书的高低排序;如按照上述条件依然无法确定投标人排序先后的,则按项目负责人 取得注册资格证书的时间前后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否决投标情形: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9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本章第 2.1.1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和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 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有一项不符合本章第 2.1.1 项规定的; (2)存在本章第 2.1.2 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3.1.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基准价与商务标 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技术标得分;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商务标得分; 30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资信标得分(如有)。 3.2.2 投标人综合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权重 + 商务标得分 × 权重+资信标得分(如 有)(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 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 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做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 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3.4.2 评审过程中被否决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写出书面结论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按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专家,可以书面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评标专家拒绝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 3.4.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4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6)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1 (7)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其他建议。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件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试行)》(GF—2020—2605)的《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中 标通知书的内容签订。 第一部分 发包人(全称): 合同协议书 平湖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022 年街头绿地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2 年街头绿地改造工程 。 2.工程地点:平湖中学北侧围墙外、平善大道池海路口(污水泵站东侧)、平廊公路加 油站西侧、东方路洁芳东区围墙外、长胜小区围墙外。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平湖中学北侧围墙外绿化面积 1125 ㎡,新建廊架 两座、坐凳、灯光照明等;平善大道池海路口(污水泵站东侧)绿化面积 941 ㎡,新建灯 光照明等;平廊公路加油站西侧绿化面积 1123 ㎡,新建松木桩驳岸、围墙、绿道、接梯一 座、灯光照明等;东方路洁芳东区围墙外绿化面积 1305 ㎡,新建园路、花坛、坐凳、灯光 照明等;长胜小区围墙外绿化面积 316 ㎡,新建花箱、坐凳、 爬藤花架、宣传栏、灯光照 明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同上述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月 日。 33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阶段性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 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 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 准)中 / / (地方标 级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不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税率: 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 (¥ 元); (¥ 元); (¥ 元)。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2)暂估价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3)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4)农民工工伤保险(含税): 人民币(大写)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 六、预付款 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 %作为工程预付款。 七、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 1.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 34 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苗木成活率 100%。 3.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 苗木成活率 100%。 八、其他要求: / 。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 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对施工总承 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 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超过 1 个 月。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 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二、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三、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平湖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签订。 35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3304824711405447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 址:平湖市梅园路 1333 号建设局 3 楼 地 址: 邮政编码:314200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高逸平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慧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57385106244 电 话: 传 真:057385117415 传 真: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33001637335056001651 账 36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20 条,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 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本款修改 1.1.2.4、1.1.2.5,补充 1.1.3.11、1.1.3.12、1.1.3.13、1.1.4.8.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 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名 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联系电话: ;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承包人自行向国土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因临时用地发生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费用考虑在报价内。 1.1.3.11 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 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 理、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园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驳 岸、园林景观桥梁等。 37 1.1.3.12 绿化工程:是指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1.1.3.13 绿化养护:是指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 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 1.1.4 日期和期限 1.1.4.8 绿化养护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绿化养护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计算。绿化养护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本款修改 1.4.1、1.4.2。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J/T28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 与园林绿化行业相关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 /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 7 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共 2 套(含由施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绘制竣工图所需图纸), 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数量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使用标准图(集)的, 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施工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现场人员安排报告、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等各 1 套,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2 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收到图纸后 7 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质文件 2 份,电子文件 1 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文件后 7 天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由承包人自行准备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 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38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园管中心 304 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确定后另行通知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承包人办公室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确定后另行通知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监理人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确定后另行通知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取得,发包人协助,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不提供,根 据本工程施工需要由承包人修建,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 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由承包人 承担 。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本款修改为: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现场进行核查和踏察,如发现差异,应 在 3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 价格: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 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 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工程数量的 15%及以上,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 2%的分部分项清单 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单价按第 10.4.1.2 第 3 款处理。 2. 发包人 2.1 许可或批准 本款补充 2.1.1、2.4.3。 2.1.1 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园林绿化施工所需的许可或批准。 2.2 发包人代表 39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确定后另行通知 ;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管理和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 对任何作为结算价款调整依据的工程变更、工程量签证、工期等在监理审核确认的基础上进行复核。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已开通;2.工程地质和地 下管线资料开工前提供 ;3.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 ;4.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开工前由 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5.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 协调处理施工 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 2.4.3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还应提供项目施工区域内现状树木一览表(附件 2)、现状土壤指标、 / 等。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本款修改为: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期限及方式: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 保,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担保有效期至工程款拨 付完成为止(不含质量保证金)。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按城建档案及其它相关部门规范要求 贰套 。 。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件,按城建档案及其它相关部门规范要求提交竣工 资料。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每月 25 日向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工程师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 当月进度完成情况报表各一份;若承包人当月未按计划完成,则其需说明理由,并提出具体的赶工 措施;质量安全报表一份同时报送。2、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一间及必备的办公桌椅。 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当地有关规定办 理相关手续,费用已计入报价。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已完 工程的保护工作,费用已计入报价,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免费修复。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 40 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在发包人提供 相关资料及现场情况明确前提下,承包人有义务保护,费用已计入报价,如因承包人过错造成损失, 由承包人承担。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 作,竣工后剩余的任何材料和物品除属于发包人的外,承包人均应迅速撤除,竣工后工程移交前, 承包人仍须做好养护、保洁、安全工作,费用已计入报价中。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现场的接水、接电、堆场等所有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 已考虑因工地现场停电因素而投入的自发电设备及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其他未详之处另行协商; 如工程需要,承包人还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和指令实施并完成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变更或增加的工 程量 8、协助发包人办理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本工程的许可、批准和(或)备案等相关手续 。 3.2 项目经理 本款修改为: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 22 日历天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 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出勤率达不到每月 22 天的支付违约金每天 1000 元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次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次 。 3.3 承包人人员 本款补充 3.3.6。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 3 天内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每人叁仟元/次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为每人叁仟元/次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如项目组主要成员出勤率达不到每月 25 天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每天 1000 元 。 3.3.6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 专业: ;职称等级: 。 3.5 分包 本款修改 3.5.1、3.5.2 41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绿化工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涉及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本款补充 3.6.2。 3.6.1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合同签订后 。 3.6.2 现状树木的保护起始时间: 合同签订后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本款补充:担保形式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 2%,在签订合同前缴纳招标人,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视履约情况结清履约保证金。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照《委托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 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 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为设计变更、开工停工复工 指令、技术联系单、工程量的确认、工程款的支付、进度与投资控制及施工协调超出施工合同范围 的事宜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一间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 公桌椅由承包单位免费提供,其他由监理单位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 4.2 监理人员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42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 /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规范和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6.3 环境保护 本款补充: 合同当事人对农药、肥料的使用要求: 按《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本款修改 7.1.1。 7.1.1 工程涉及以下内容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还应包括此类工程内容的专项施工方 案: 现状树木保护; 古树名木保护; 土壤改良; 其他内容: /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本款修改 7.3.1。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 3 天内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18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 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43 7.4 测量放线 本款修改 7.4.1。 7.4.1 发包人或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 1000 元/天计取违约金,直到逾期 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的 30%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4 小时内降水量达 50.0-99.9mm 的暴雨 ; (2) 风速达到 8 级的台风 ; (3) 日气温超过 38 度或零下 10 度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本款修改 8.4.1。 8.4.1 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规范和工程所在 地主管部门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本款补充 9.3.4。 9.3.4 关于送检材料的约定:按规范和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要求。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44 本款补充 10.4.3。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4.1.1 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调整。 (1)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给予调整: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缺漏项、重复列项; 2)工程变更引起新增或减少清单项目; 3)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后与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不符。 (2)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给予调整: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有偏差; 2)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 (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工程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计价规 范”、浙江省“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 10.4.1.2 综合单价调整。 因第 10.4.1.1 条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变化,按以下规定调整综合单价: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 2%及以上的分 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 15%及以上,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 2%的分部 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单价按第 10.4.1.2 第(3)款处理。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 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1)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 市场价格之差; 2)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 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处理: 1)依据合同约定编制依据、组价原则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浮动率,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 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以上公式中中标价及招标控制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 2)如当前施行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经发包人确认 后执行。 10.4.3 变更估价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关于变更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的约定: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45 。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奖 励 。 10.7 暂估价 本款补充 10.7.1、10.7.2。 暂估价材料的明细详见附件 3:《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否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 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 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 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除不可抗力、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清单漏项、工程变更及价格调 整外的所有风险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 46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工程量按实计量,单价按 10.4.1 款变更估价原则的相关约 定执行②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 11.1 款中第(2)种方式调整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本款修改 12.2.1、12.2.2。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本工程无预付款 。 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支付担保人民币 / 元(中标价的 / %),以保函或保 险形式执行。预付款担保的有效期至 / 为止。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算规范》(GB50858-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7-2013 及解释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 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本款修改 12.4.4。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14 日 。 47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14 日 。 1.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申请支付工程款,每期工程进度款按以下方式选择支付: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支付: 按形象进度支付: / ; 按月实际完成工程量 其它: / ; / %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施工合同签订并进场开工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的 5%; 2、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50%于次月 15 日前支付单位工程相应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工程款付至相应合同价(如有 甩项扣除甩项部分)的 65%,同时视履约情况结清工程履约保证金; 4、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一个月内,工程款付至工程审定价的 80%; 5、余款(其中审计价的 1.5%为质量保证金,审计价的 18.5%转为养护工程款),至养护期二 年满验收合格并办结移交手续后一月内结清(如需补栽苗木量达到 3%及以上的,只返还养护工程款 的 80%,补栽苗木顺延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结清剩余养护工程款)。 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在结算送审的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否则结算资料不 予接收。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款进度申请后 / 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累计支付达到合同价款的 / %时,停止支付进度款。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本款补充 13.2.1、修改 13.2.5。 13.2.1 竣工验收条件 (3)竣工资料内容和份数:按城建档案及其它相关部门规范要求提供一份。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承担违约金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绿化工程移交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可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经移交验收合格并办结移 交手续起算。 48 其他工程移交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可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经移交验收合格并办结移 交手续起算。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 7 天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结算、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变更资料、竣工图、 竣工资料、人员考勤表等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本款修改为: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结算款支付方式及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价的 / %;结算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 / 。 /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或已完工程量的总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 / %;工程归档档案移交后 /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 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14.5 竣工归档资料 本款补充: (1)施工中未发生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 包人。 (2)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的,需经相关方书面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材料,由 49 承包人提供加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给发包人。 (3)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 一个月 内,承包人应提供给发包人 一 套完整符合要求的竣 工图、竣工归档资料。 竣工归档资料的形式和格式:按城建档案及其它相关部门规范要求。 (4)因承包人拖延或不办理竣工归档资料时,经发包人催告, 一 个月内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相关竣工归档资料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整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本条补充 15.5。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 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本款修改为: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款的 1.5%(≤3%),采用以下方式 执行: 担保; 保险; 其他: 现金。 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履行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修义务及绿化养护义务且合格移交后,在 30 天内结清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 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24 个月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发包人要求 。 15.5 绿化养护期 绿化养护期的具体期限: 24 个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并办结移交手续止)。 绿化养护期内双方责任约定: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不积极或不到位时,责令限 时必须整改完成,承包人仍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所需费用由发包人在质 量保证金及养护工程款中扣除,超过部分向承包人进行追偿。 绿化养护期内水电费支付: 由承包人承担养护期内水电费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不承担违约责任 。 50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不承担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 施的违约责任:不承担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 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得增加相关费用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延误的工期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相应顺延, 闲置人员、机械、材料等由承包人自行调配解决,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顺延期内相 关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不作任何调整,由此承包人不得增加相关费用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 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得增加相关费用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16.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 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工程转包、变相转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减全部履约保证金; (2)基本未履约或完全未履约,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减全部履约保证金;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应承担 违约责任 1000 元/天,累计后最高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 30 %。 (4)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标准的进行返工,如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 条件的,拆除重建,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 50%;发包人还有权视情 况另行选择施工单位继续完成该工程。 (5)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如调用材料、擅自变更规格型号、使用降级降等劣质材料的,第 一次发 现责令改正并支付工程造价 2‰的违约金,第二次发现责令改正并支付工程造价 4‰的违约金,以 此类推,凡屡次发生按此成倍支付并责令改正或清退出场。 (6)未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除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外,同时支付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 20%。 (7)承包人未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按每次扣减履约保证金的 1%;若造成 10 人及以 上集体上访或产生恶劣影响的承包人除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发包人还有权扣减履约保证 金的 2%-6%。 (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不积极或不到位时,责令限时必须整改完成,同时每 出现一次支付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多次由于同类问题被各级政府部门 巡查发现的,发包人有权扣减履约保证金的 5%。 (9)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引起建设项目周边其他利益人投诉或产生纠纷的每出现一次支付 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 3%。若产生恶劣影响的承包人除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发包人还有 权扣减履约保证金的 5%-10%。 51 (10)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按时做好工程相关的取样、送检试验工作,若试验次数、 覆盖率不符合相应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每少 1 次试验,承包人支付以不少于该试验检测费用 2 倍的 违约金,并且不免除由承包人承担对相应施工部位所做的补充检测的费用。若承包人未按时做好工 程相关的取样、送检试验工作每出现一次支付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 1%。 (11)承包人若更换项目经理,则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委托人书面提出(否则不受理),委托 人项目负责人上报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同意更换的,需扣除承包人 10 万元,审批不同意 的,承包人不得更换。 (1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天内承包人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承包人必 须提供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未及时提供扣除违约金 5000 元/天。 (13)承包人不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 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平湖市有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投保,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 中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平湖市有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投保,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平湖市有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投保,费用已包含 在签约合同价中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本款补充 20.3.1。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关于评审机构的约定: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52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 仲裁或诉讼 本款修改为: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2)向工程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起诉。 20.6 通知送达 本款补充: 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号码及通信地址)准确无误,如有 变更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另一方。由于一方联系方式错误、不详或者无法识别等导致无法送达, 或者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及其他不可归责于送达方原因造成相关通知或者文件无法 送达、拒绝签收,则相关通知或文件自寄送或发送后第 31 天起视为已送达。 21. 补充条款 21.1 承包人应合理编制竣工结算送审材料,凡发生审定核减额、核增额超过送审额 5%以上部分追 加收费的,由承包人承担并直接支付给审计单位。工程结算审核追加收费=超过送审额 5%以外的核 减额、核增额×5%(若送审时浙江省相关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以送审时标准为依据,追加收费部 分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1.2 承包人根据平政办发[2013]119 号文规定缴纳的民工工伤保险,无论实际应交费用与规定报价 是否出入,结算不再调整。 21.3 对运输车辆严禁有“抛、撒、滴、漏”现象,确保城市道路清洁卫生. 做好清理、卫生保洁工 作。 21.4 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平政发【2011】83 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由投标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投标 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21.5 施工时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时保护好原有建筑及设施,施工时由于承包人原因被损坏的, 承包人必须及时维修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1.6 承包人应当遵守平建〔2018〕6 号文规定的【平湖市建筑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按浙建[2020]7 号文件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分账支付。 21.7 承包人按建筑业适应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一般计税方法)。 21.8 发承包双方签订绿化养护责任书,详见附件。 53 附件: 绿化养护责任书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 经协商一致就 / (地方标准)等相关规定, (工程全称)签订绿化养护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绿化养护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施工范围内的绿化养护责任。 内容包括对养护范围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 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其他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 二、养护标准 绿 化 养 护 质 量 按 照 《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标 准 》 ( C J J / T 2 8 7 ) 或 / (地方标准)中 / 级标准。 三、考核标准 由发包人按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 / 级标准进行考核,相关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及养护工程款中扣除。 四、绿化养护期 绿化养护期 24 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养护责任 1.为确保养护质量,承包人应安排专业队伍和人员进行养护管理。 2.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造成对第三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因承包人 操作不当、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紧急事故需处置的,承 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处置。 3.苗木成活率按合同约定执行,发生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及时更 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绿化养护期满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5.其他责任约定: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不积极或不到位时,责令限时必须整 改完成,承包人仍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所需费用由发包人在质量保证金 及养护工程款中扣除,超过部分向承包人进行追偿。 六、养护费用 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七、其他约定: / 。 绿化养护责任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 期限至绿化养护期满。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54 (签字) (签字) 地 址:平湖市梅园路 1333 号建设局 3 楼 地 址: 电 话:057385106244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55 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六章 图 纸(另册)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按图纸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规范) 5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7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技 (或商务标) 术 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签字) 月 58 日 目 录 (一)资格审查材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3)信用承诺书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资格一 资格二 资格三 (二)商务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商表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商表二 (3)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和银行汇票复印件 商表三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工程建设实施期计价 表式; 略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技术标(含资信) (1)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中图表及格式要求: 1.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3.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工计划表; 4.施工总进度计划表; 5.主要劳动力配备计划表; 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检测仪器表; 7.主要材料、构配件供应进度计划 。 (2)拟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3)施工方案、质量安全措施等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技表一 技表二 技表三 技表四 技表五 技表六 技表七 技表八 注:投标文件装订时,将(一)资格审查材料和(三)技术标(含资信)合并装订成一册“技术 标”,商务标单独另册。 59 商表一: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和工程清单 及编制说明等的全部内容,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 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各项 承诺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工程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总价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为 元整,工期为 ,质量目标为 ,项目负责人 。 2.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 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中标通知书、招 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你方签订承包合同,并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且在签订合同前 向你方递交 的履约保证金。 3.本投标函自递交你方起 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 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贵方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撤销投标文件;(2)无正当理 由不与你方订立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5)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 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60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1 项目内容 约定内容 承 包 人 延 误 工 期支 付违 元/天 约金 2 质量保证金金额 3 项目负责人缺勤 审定价的 扣 % 元/天 因 乙 方 原 因 造 成质 量问 4 题,经返工后仍达不到合 为履约保证金的 % 为履约保证金的 % 同约定的标准,必须重建 并支付违约金 未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除 5 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外, 还需支付违约金 … … 61 备 注 商表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兹证明 码: (性别: ,出生: ,住所: 年 )现任我单位 月 日,身份证号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 表人。 (本证明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附:被证明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单位: 证明日期: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除放入商务标外,本委托书另一式一份(不必密封,投标时直接递交)。 62 (二)授权委托书 (姓名)系 本人 委托我单位在职人员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为我公司处理 (项目名称)工程 投标事宜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话: ,联系电 。 授权委托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有权当场作出承诺及对投标文件作出技术性补 充,授权委托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 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承诺:授权委托人是我单位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 材料真实有效,所提供的资料中有虚假材料的,愿意作否决投标和中标无效处理,并作 为不良失信行为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处罚。 附: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连续缴费达到半年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省内投标人 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 “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 二维码与纸质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标书中可以是复 印件;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 可)。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63 月 日 注:除放入商务标外,本委托书另一式一份(不必密封,投标时直接递交)。 64 商表三: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及基本帐户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5 技表一: 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66 技表二: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67 技表三: 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工计划表 用途 单位 数量 一、临时用电: 施工生活合计 二、临时用水: 施工生活合计 三、临时用地: 办公管理材料放置 生活加工合计 四、临时用工: 技工 普工 合计 68 备注 技表四: 施工总进度计划表 69 技表五: 主要劳动力配备计划表 施工阶段 序 号 主要工种 70 技表六: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检测仪器表 序 号 机械或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国别 产地 71 制造 年份 定额 目前 功率 存放处 (KW) 进退场 日期 技表七: 主要材料、构配件供应进度计划表 序 号 材料、构配 件名称 单位 型号 数量 72 计划供应 时间 备注 技表八: 拟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职责范围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技术负责人 3、质量管理员 4、材料员 5、施工员 6、资料员 备 注 注:1.技术负责人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 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或网络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 2.本表后还应附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 于 “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内容一致;省外投标 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标书中可以是复印件;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 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 73 资格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号 技术负责人 职称 主管部门 工商营业执照证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注册资本金: 万元 企业净资产: 万元 企业资金 从业人员年平均数 人;工程技术人员 项目经理(建造师) 人;一级 人;其中高、中级 企业从业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共 外地 人;二级 人;三级 人 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技术情况 技术负责人: 企业 驻浙 地 情况 负责人 职称: 址 电话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4 人 人 资格二: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证书编号 毕业学校 发证机关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1. 本表后应附有效的身份证、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 2.若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还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表后还应附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半年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省内投标人的社 保证明格式仅限于 “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内容 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标书中可以是复印件;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 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 75 资格三: 信用承诺书 (填写招标人名称 ): 我公司自愿参加 (填写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的投标活动,根据浙发 改公管〔2020〕152 号文件要求,我公司做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没有弄虚作假和没有借用他人名义投标。 二、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知晓并决策投标、没有出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没有 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 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的,愿承担民事赔偿、市场禁入等责任。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承诺日期: 7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