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 1 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 阶段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和河北省《关于 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冀政办字 ﹝2019﹞42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 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秦皇岛市全面深化工 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秦政办字﹝2019﹞26 号)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类和 市政工程项目,属国家、省级审批权限的事项除外。对特殊工程 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由投资主管部门根据政 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形成项目专项审批流程。 二、 适用事项 按照投资方式、类别、规模大小,将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 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划分为: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类 社会投资项目、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的社会投 资项目和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符合区域规划环评且不涉及危险化 — 1 — 学。 三、 工作分工 1.行政审批局作为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并联审批阶段办事 指南及申报表格。牵头部门负责本阶段各事项办理过程中的业务 指导、跟踪、协调、督办等工作。 2.资源规划、海洋等审批部门应配合牵头部门,按并联审批 要求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3.项目单位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组织编制、办理、提交本阶 段所需各项申报材料,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报、一网 协同、一站服务”的工作机制。本阶段协调管理应充分利用“多 规合一”综合管理平台集中开展协调工作,在协同平台策划生成 的项目,进入审批平台后不允许擅自改变建设条件,各部门应按 照前期确定的建设内容履行审批手续。 2.项目策划生成协调工作基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集 中开展;审批协调工作基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集中开 展。 3.“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 互联互通,实现审批过程利用项目业务协同成果数据的实时传 送,同时建立业务办理短信通知经办人机制,确保办理时限。 — 2 — 五、审批协调机制 1.申请人按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登录网上申报平台 进行项目申报。 2.申请人到行政审批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由窗 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登记,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系统同步推送资源规划、海洋等部门,各部门当即作出受理意见。 需进行补正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由窗口人员统一打印受理文 书给申请人。 3.建设项目受理后,资源规划、海洋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完 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的核发。 六、保障措施 1.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行政审批局设立立项用 地规划许可综合受理窗口,按照“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的要求, 接受项目建设单位的咨询。 2.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的一般事项,牵头部门可通过电话联系 或工作联系函的方式,协调责任审批单位对申请事项予以指导。 开启绿色通道的特殊项目,由牵头单位派专人对接,加快办理。 3.需要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规划或海洋部门现场协调的, 责任部门应第一时间解决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行政审批局 作为牵头单位,对各审批部门意见有分歧的进行牵头协调。 — 3 — 4.本阶段各事项统一纳入市行政审批局效能监督管理体系, 行政审批局会同牵头单位负责跟踪、督办协调事项落实情况,并 对阶段内审批工作及审批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