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青区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西青区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有关部门: 为充分调动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参与文明城区创建 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护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培育文明风尚, 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行为,我局制定了《西青区加 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 年 3 月 10 日 -1- 西青区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参与文明城区建 设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育文明风尚,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经营行为,提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形象,深 入推进文明城区建设工作,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障广大未成年 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 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 神,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在 2021 年 4 月至 9 月加强互联网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务 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为依据,依法查处互联 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着力解决当前互联网上 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重点打击未成年 人上网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 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我区网络文化市场健康、文明、 有序发展。 二、两项重点工作 -2- (一)强化对“正规网吧”证即照齐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的管理。 主要检查经营场所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证》和营业执照;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是否在营业 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是否对上网消费 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是否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禁止带入和存放 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在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 实防疫措施。 (二)加大对“黑网吧”的治理力度,协调各执法部门力量 积极配合取缔“黑网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西青区文化市场 行政执法支队,密切关注各街镇“黑网吧”举报情况,积极协调 公安、市场监管和各街镇综合执法部门等各方面力量,坚决取缔 无证照“黑网吧”。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一是加强对互联网上 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人员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学 习相关的政策法规,提高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业主和从业人 员素质,规范经营行为,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业主和从 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强自律意识,提升行 业形象。二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3- 增强从业人员自我排查安全隐患的能力,提高预防和应对安全事 故的能力,确保广大网民安全上网。三是督促引导从业人员按照 “能打尽打”的原则,及时接种新冠疫苗,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防止疫情是场所内发生传播。 (二)强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监管,确保合法经 营。加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力度,对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进行拉网式反复排查,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规 范,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加强对中学、小学校园周围 200 米范围内区域的排查。 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中学、 小学校园周围 200 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 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西青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对在此范围 内已开设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查处,责令立即关闭。 确保中学、小学校园周围 200 米范围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 (四)加大对“黑网吧”整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 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加大“黑网吧”整治的宣传力 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黑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危 害;发挥好 12318(文化)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接收和办理群 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五)加大对“黑网吧”的查处力度,针对不同情况,分别 -4- 施策,不搞一刀切。对可以达到办证条件的“黑网吧”责令其先 停止营业,积极引导帮助其申请办齐手续后合法经营;对不可能 达到办证条件的“黑网吧”,告知其立即停业自行拆除设备,不 再追究;对不听劝告,顶风违纪,继续经营的“黑网吧”,坚决 予以取缔,对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电脑设备等专用工具、设备 依法予以没收。 (六)加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扫黑除恶” 工作的宣传。在对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日常检查的同 时,加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扫黑除恶” 工作的 宣传力度,发放宣传材料,劝阻制止不文明的行为,引导广大人 民群众文明上网,督促广大从业者合法经营、文明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互联网上 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是履行 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要求,也是社会各界的迫切期望。 为此,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突出重点,把加强网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 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希望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到位。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西青区文化市场行政 执法支队要认真贯彻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对累计 3 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一次接纳 3 人以上的,要坚决吊 -5- 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得姑息迁就随意降低处罚标准; 确保中小学校周边 200 米范围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三)健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有 序发展。积极探索总结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经验,健 全日常巡查与技术监控、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互联网上 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市场的监督和引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 效。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范经营和有序发展。 (四)压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完不成整治任务的 要逐级追究责任,要确保任务、组织、责任、措施、处罚五到位。 对不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履职不到位的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和 处理,并与年终考核挂勾。对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对有 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或组织处理。 2021 年 3 月 10 日印发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