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doc
津滨中塘环准〔2022〕18 号 关于天津市天盾创展门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平米铜门、铜艺、铝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批复 天津市天盾创展门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天津市天盾创展门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平 米铜门、铜艺、铝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 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天津市天盾创展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 位”),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安达工业园区通达街 556 号,公司以研发生产防火门项目为主。由于市场原因,企业取消 了钢质防火门生产,仅保留钢木质防火门生产。为适应市场变化, 建设单位决定投资 1600 万元建设铜门、铜艺、铝艺、免漆橱柜 生产线,更新设备,并对厂区重新布局。本次建设完成后,全厂 年生产铜门、铜艺、铝艺制品 5000 平方米,年产免漆橱柜 - 1 - 1000 件,年产钢木质防火门 3 万平方米。其中环保投资 117 万 元,占总投资的 7.3%,预计 2022 年 12 月份投产。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我中心将该项目 受理情况进行公示;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11 月 14 日,我中心将 该项目拟批复情况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环评 报告结论,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 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 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等环保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施工噪声、废气、废 水、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 不良影响。 三、项目运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钢木质防火门封边废气经 活性炭吸附后,与经中央除尘装置+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的下 料尾气共同经 15m 高排气筒 P1 达标排放;钢木质防火门焊接烟 尘、下料、打磨废气收集后经中央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 P2 达标排放;装配与喷漆、调漆及烘干废气密闭 收集经“水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 2 - 后和热压废气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共同经 25m 高排气筒 P3 达标排放;喷涂废气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和固化废气 收集经 UV 光氧+两级活性炭净化处理后共同经 25m 高排气筒 P4 达标 排放;免漆橱柜板材下料、打磨废气和封边废气收集经 中央除尘装置+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 P5 达标 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收集效率,确保厂界废气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须按照《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方案》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3、本项目实施后,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 天津市天盾创展门业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平米铜门、铜艺、铝艺 项目有关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 指标均有来源。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 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 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金属边角料、 废木板边角料、木屑、除尘灰、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废催化剂 等,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其中废催化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其余 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桶、漆渣、着 色清洗废液、废白洁布、废过滤棉、水帘废水、废灯管、废活性 炭、废含油棉纱、废机油等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 - 3 - 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 产生二次污染。 6、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氟碳漆、稀释剂中含的二甲苯、醋 酸丁酯,着色过程中用的硫酸,废机油等风险物质,在运输、使 用、储存过程中,管理不当导致泄漏、火灾、中毒等伴生/次生 风险事故。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 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开展风险辨识、制定应 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 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 入渗、扩散、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综合控制。制定土壤、地下水 环境保护措施、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措施及监测计划,确保不对土 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8、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排污口 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 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9、你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 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四、你单位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 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 - 4 - 生产。 五、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 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 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应当重新审核。 六、该项目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其修改单;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3、《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 (GB/T14848-2017);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36600-2018); 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 7、《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表 1; 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 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 - 5 -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 修改单; 13、《危险废物 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2022 年 11 月 15 日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