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审批二室准〔2021〕207号.docx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1〕206号 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指导 中心老年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市滨海新区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报批老年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请示》、《老年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选址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六纬路 156 号滨海新区 第二老年养护院内建设“老年病医院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建筑面积 1300m2,诊疗科目包括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 预防保健科等,设住院床位 20 张,主要为滨海新区第二老年养护 院提供诊疗服务。项目总投资 338 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 15 万元,占总投资的 4.44%。 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8 月 5 日,我局将该项目受理情况进行 公示;8 月 20 日至 8 月 26 日,将该项目拟批复情况进行公示; 根据公众反馈意见情况及环评报告结论,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所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 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你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1、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取有 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污水 处理站周边及院区场界浓度达标。 2、项目不设传染病科室,不产生传染性废水;不设口腔科, 不产生含汞废水。项目门诊废水、病房废水、生活污水、化验室 低浓度清洗废水、布草清洗废水等废水经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 标后经医院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中心天津生 态城污水处理中心。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 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 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过程栅渣、 污泥、化验室清洗高浓度废液等危险废物经消毒后交由有资质的 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 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进行建设和管理。药品、医疗耗材脱外包装产生的废包装物等一 般固体废物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制定 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强化日常管理,做好风险事故防 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 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2 四、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总量为化学需氧量 0.5478t/a、氨氮 0.0986t/a、总磷 0.0175 t/a、总氮 0.1533 t/a。根据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老年病医院 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的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 指标均有来源。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应按规定标准 和程序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六、若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公司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 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相关工作。 八、项目应执行以下标准: 1、《恶臭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12/059-2018); 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4 类; 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 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3 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 改单相关要求。 此复 2021 年 8 月 27 日 主题词:环境影响 报告表 批复 (共印 4 份) 抄送: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1 年 8 月 27 日印发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