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报告.doc
兴安盟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 2021 年预算公开报告 兴安盟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 2021 年 5 月 12 日 1 目 第一部分 录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 第一部分 兴安盟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为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国有林场和 森林公园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林场改革与建设指 导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指导,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和林木采伐更新管 理,国有林场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审核,国有林场林业生产活 动技术指导、技术服务,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开发管理,林 业贴息贷款项目审核报批。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1 年兴安盟兴安盟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共有事业 构数 1 家,其中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 家。与去年相比机构数量 没有变化情况。 (一)机构基本情况 兴安盟兴安盟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是兴安盟林业和 草原局所属的参公单位,为正科级。 (二)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数为 19 人。其中事业编制 19 人。与上年相比编制没有 变化。2020 年末实有人数 23 人,与上年相比变化情况:其中在 职人员 15 人,比上年净增加 4 人,原因为:考入事业编制 4 人。 退休 8 人;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 8 人,与上年没有变化。 3 Commented [1]: 与预算批复不一致 第二部分 兴安盟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 2021 年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228.93 万元,其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28.93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和上年结转 0 万元。比 2020 年预算净增 加 83.61 万元,增长 57.55%,主要原因是:1、2021 年职工五 险单位部分纳入预算。2、增加在职人员 5 人的人员经费和包干 经费。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预算收 228.9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28.93 万元,占比 100%;上年结转(指标)0 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4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单位预算总支出为 228.9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8.93,占比 100%;项目支出 0 万元,占比 0%;年终结转结余 0 万 元,占比 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28.9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 228.93 万元,占比 100%;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占比 0%。 5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1 年单位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 228.93 万元,用于 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类)支出 159.75 万元,占支出的 69.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37.75 万元,占支出的 16.49%;卫生健康(类)支出 16.13 万元,占支出的 7.05%;住 房保障(类)支出 15.30 万元,占支出的 6.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 159.7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34.14 万 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37.7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8.97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养老金外贴。 3、卫生健康支出类 16.13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6.13 6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 15.30 万元,比上年增加 4.37 万元。主 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 3.50 万元,比 上年减少 0.10 万元,下降 2.78%,占总支出的 1.53%,其中:无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 万元 与上年一致;无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0.10 万元。主要原因 是:按压缩经费要求减少。 7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 年兴安盟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 政拨款预算 13.06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 0.40 万元、 印刷费 0.50 万元、手续费 0.09 万元、邮电费 0.30 万元、水费 0.42 万元、电费 0.50 万元、差旅费 1.10 万元、工会经费 2.55 万元、福利费 1.86 万元、培训费 0.20 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 3.50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1.65 万元,比上年增加 1.90 万元, 增加 18.34%,主要原因为 2021 年增加 5 人包干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末,兴安盟兴安盟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 固定资产 51.60 万元,无形资产 0 万元。计划新增资产 3 台为计 算机类设备。 四、组织征收收入计划 无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8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 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 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 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 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 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 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 定用于养老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支出:指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 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高冬菊 联系电话:15034870797 11 第六部分 2021 年兴安盟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备注:1、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