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会计监督检查方案.doc
延安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市级会计 监督检查的方案 市直有关单位、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9 年度会计评估监督 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监〔2019〕23 号),结合延安市财 政局关于印发《延安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财办监〔2019〕4 号),现决定对 市直有关单位和各有关县区财政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 效果情况、代理记账机构进行重点会计监督检查。并制定如 下检查方案: 一、检查内容 1.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9 年度会计评估监 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监〔2019〕23 号)规定,为鼓 励中小企业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切实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 行为,向社会提供优质的会计服务,重点对代理机构执业质 量、设立条件等情况进行检查。 2.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延安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 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财办监〔2019〕 4 号)规定对减税降费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减税降费政策 措施落实情况、平衡财政收支情况、改进作风、提升企业和 - 1 - 人民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8 月 2 日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 市资金局 组 张克军 员:市资金局:宋国忠 杨兴 市财政局:高巍 被检查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宝塔区 联络人:宋国忠 第二组:组长 联系电话:13227918403 组 市资金局 员:市资金局:赵维宏 史小强 高辉 被检查县区:安塞区、子长县、志丹县、黄陵县 联络人:赵维宏 联系电话:13629214446 第三组:组长 鲍海军 组 市资金局 员:市资金局:呼炎静 崔丹峰 被检查单位:有关代理记账机构 联络人:呼炎静 联系电话:18791123136 四、工作要求 1.本次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成员要服从组长安 排,全力配合,高标准完成检查任务。 2.全体参检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洁自 律有关规定,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监 督。要坚持依法检查,未经批准,所有单位和参检人员不得 在网站上发布有关检查的信息,不得擅自接受媒体人员采访, - 2 - 不得擅自对外透露任何有关本次检查的情况和信息,不得将 检查接触到的资料、信息用于检查以外的目的。 3.各检查组必须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工作,坚 持标准,实事求是。 4.各县区要指定牵头科(股)室和联络人员,负责协调 各单位、企业,并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 5.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报告(包括:检查 报告、典型案例、调研报告各一份),报市财政局。 延安市财政局 2019 年 7 月 16 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