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doc
附件 2 职责目录 新村中心职责目录 职责事项 序 主要 号 职责 序号 名称 负责辖 1.1 负责辖区范围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 页码 区内道路 两侧垃圾 1 清扫、保 洁及垃圾 负责主、次干道两侧废物箱和垃圾容器的 1.2 清掏、清洁、保洁和管理工作 容器清掏 工作。 负责辖区 内垃圾代 2 清、代运、 负责辖区范围内道路两侧的代清、代扫、 2.1 代扫有偿 暂住人口和营业网点生活垃圾处理等有偿 服务 服务。 负责辖区 3 市容市貌 3.1 辖区内的监督和检查管理 监督管理 — 1 — 附件 3 职责事项信息表 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信息表 序号 名称 1.1 负责辖区范围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 《关于核定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 法定依据 制的通知》(津滨编字【2014】21 号) 实施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职责边界 新村中心业务部、考核部 运行流程 一扫三保,小机扫配合作业 运行要件 无 责任事项 清扫保洁达到“七净”路见本色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25892292 新村中心职责事项信息表 — 2 — 道路两侧废物箱和垃圾容器的清掏、清洁、更换破损垃圾容器信息表 序号 1.2 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废物箱和垃圾容器的清掏、清洁、 名称 更换破损垃圾容器 《关于核定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法定依据 的通知》(津滨编字【2014】21 号) 实施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职责边界 新村中心业务部、考核部 运行流程 每日三次清掏、擦拭,随时更换破损垃圾容器 运行要件 无 责任事项 垃圾容器保持干净、整洁、整齐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25892292 新村中心职责事项信息表 — 3 — 道路两侧的代清、代扫、暂住人口和营业网点生活垃圾处理信息表 序号 2.1 负责辖区范围内道路两侧的代清、代扫、暂住人口和营业网点 名称 生活垃圾处理等有偿服务 《关于核定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 法定依据 制的通知》(津滨编字【2014】21 号) 实施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职责边界 财务部 运行流程 签订门前卫生责任委托书,上缴代扫费用,财务部及时入账。 运行要件 门前卫生责任委托书 责任事项 按照责任委托协议及时代扫、保洁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25892292 新村中心职责事项信息表 — 4 — 辖区内的监督和检查管理信息表 序号 名称 3.1 辖区内的监督和检查管理 《关于核定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 法定依据 制的通知》(津滨编字【2014】21 号) 实施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职责边界 业务部 运行流程 辖区内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运行要件 无 责任事项 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与责任人沟通协调解决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25892292 — 5 —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