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塔城市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局)权责清单.pdf
中共塔城市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局)权责清单 序 号 事项名 子项 权力 称 名称 类型 对丢失属 于国家所 有的档案 的;擅自 提供、抄 录、复制 、公布属 于国家所 有的档案 的;买卖 或者非法 转让属于 国家所有 1 的档案 的;篡改 、损毁、 伪造档案 或者擅自 销毁档案 的;将档 案出卖、 赠送给外 国人或者 外国组织 等行为的 处罚 2 档案工作 监督检查 实施依据 行使 主体 承办 机构 部门 职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四十八条: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 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丢失属于国家所 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买 主管本行政 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 区域内的档 档案的;(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六)不按规定归档或 案工作,对 中共塔 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 本行政区域 城市委 用档案的;(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 内机关、团 行政 员会办 保密档 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 体、企业事 处罚 公室 案室 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 业单位和其 (档案 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他组织的档 局) 第四十九条:利用档案馆的档案,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违 案工作实行 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监督和指导 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档案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有本 。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 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或者个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 项、第五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 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 可以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四十二条: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可以对档 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一)档案工 主管本行政 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三) 区域内的档 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五)档 案工作,对 中共塔 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 本行政区域 城市委 。 内机关、团 行政 员会办 保密档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1 体、企业事 检查 公室 案室 月19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发布,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9年6月7日国家 业单位和其 (档案 档案局令第5号重新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 他组织的档 局) 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案工作实行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 监督和指导 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组织、 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 训。 责任事项内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 对象 范围 追责情形 直接实施责任: 1.建立健全信息公 开、投诉受理、案 卷评查等配套制度 。建立健全对行政 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 级行政处罚事项, 落实行政处罚信息 公示、全过程记录 和处罚决定法制审 核制度,作出的行 政处罚决定应当予 以公开。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 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具体 1.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纠 承办 正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人; 2.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 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 2.内设 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 过,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机构负 的; 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 责人; 3.违法设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六号公布,自2018年1月1日 3.单位 织义务的; 起施行) 法定代 4.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 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表人或 法权益的; 分管领 5.发生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导。 6.在执法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的行为。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检查评估方 案,明确检查指标 、时间等工作要求 。 2.通过综合检查、 专项检查和经常性 检查对各单位档案 工作进行评估。 3.建立健全监督管 理制度,发现违法 违规行为的,及时 采取措施予以制 止,责令整改,并 做出相应处理。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 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不具备档案行政执法资格实施监 督检查的; 2.无法定依据或者超越法定权限实 1.具体 施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 承办 3.无具体理由、事项、内容实施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 人; 查或者不出示法定行政执法证件实 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2.内设 施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 过,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机构负 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档案执法监督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修正定) 责人; 的; 第六十一条: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 3.单位 5.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 律责任,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 法定代 查职责的; 给予政务处分; 表人或 6.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纠 分管领 正的,造成不良后果的; 导。 7.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 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8.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 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的行为。 备 注 序 号 事项名 子项 权力 称 名称 类型 实施依据 行使 主体 承办 机构 部门 职责 对在档案 收集、整 理、保护 、利用等 方面做出 突出贡献 3 的或者向 国家捐献 重要、珍 贵档案的 单位和个 人的表彰 、奖励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七条第二款:对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 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 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 对向国家捐 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中共塔 献重要珍贵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 城市委 档案或者在 行政 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 员会办 保密档 档案工作中 奖励 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 公室 案室 做出显著成 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 (档案 绩的单位和 出的。 局) 个人给予表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1999年12月25日 彰、奖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3月1 日起施行。2005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 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决定修 正)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向国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或者在档案工作 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设置专门 档案馆和 企业事业 单位档案 4 馆的备案 以及设置 部门档案 馆的审核 主管本行政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1999年12月25日 区域内的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3月1 案工作,对 日起施行。根据2005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中共塔 本行政区域 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决定 城市委 其他 内机关、团 修正) 员会办 保密档 行政 体、企业事 第九条:综合档案馆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设置,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专门档案 公室 案室 权力 业单位和其 馆的设置由本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并报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 (档案 他组织的档 案;部门档案馆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由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 局) 案工作实行 批准;企业事业单位设置档案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报本级档案行政管理 监督和指导 部门备案。 。 自治区国 有企业文 件材料归 5 档范围和 档案保管 期限表的 审核 主管本行政 区域内的档 案工作,对 【规章】《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12年12月17日国家档案 中共塔 本行政区域 局令第10号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城市委 其他 内机关、团 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 员会办 保密档 行政 体、企业事 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公室 案室 权力 业单位和其 第十六条第二款:地方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 (档案 他组织的档 期限表,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执行。 局) 案工作实行 监督和指导 。 责任事项内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 对象 范围 追责情形 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对在档 案工作中做出显著 成绩的或者向国家 捐赠重要、珍贵档 案的单位和个人的 表彰或者奖励标准 、程序等具体规 定;主动公示依据 、条件、数量、程 序、期限以及需要 提交全部材料的示 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行 政奖励,对符合条 件的推荐对象进行 审核,进行公示。 3.在本行政区域内 通报表彰。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1.具体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国档案法>办法》(1999年12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 承办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 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人; 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议通过,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5年3月 2.内设 1.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机构负 2.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违规受理并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 责人; 通过初审,造成不良影响的; 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决定修 3.单位 3.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表彰奖励活动 正) 法定代 的;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向国 表人或 4.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的; 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或者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 分管领 5.未按照规定进行公示的; 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导。 6.工作中发生贪污腐败行为的。 直接实施责任: 1.主动公示依据、 条件、程序、期限 以及需要提交的材 料目录,便于申请 人取阅。 2.依法依规做好备 案和审查。 1.具体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承办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 人; 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内设 1.对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的; 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4 机构负 2.对不符合设置条件予以设置的; 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责人; 3.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 十次会议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单位 家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 法定代 4.发生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十四条、第六十条。 表人或 5.在备案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分管领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导。 的行为。 直接实施责任: 1.主动公示依据、 条件、程序、期限 以及需要提交的材 料目录,便于申请 人取阅。 2.依法依规做好备 案和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1.具体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 承办 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人;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2.内设 2.对符合审批同意条件的不予同意 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机构负 的; 2019年4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责人; 3.违反国家规定扩大或者缩小归档 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单位 范围的;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 法定代 4.未尽到备案责任,玩忽职守,造 四十四条、第六十条。 表人或 成归档档案严重缺失的; 分管领 5.在审批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导。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的行为。 备 注 序 号 事项名 子项 权力 称 名称 类型 重点建设 工程和重 大科学技 6 术研究项 目档案验 收 对重大活 动和突发 事件档案 7 工作的统 筹协调和 监督指导 实施依据 行使 主体 承办 机构 部门 职责 主管本行政 区域内的档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1999年12月25日 案工作,对 中共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3月1 本行政区域 城市委 其他 日起施行。根据2005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内机关、团 员会办 保密档 行政 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决定 体、企业事 公室 案室 权力 修正) 业单位和其 (档案 第十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 他组织的档 局) 目的档案,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案工作实行 监督和指导 。 主管本行政 区域内的档 案工作,对 【规章】《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2020年12月12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6 中共塔 本行政区域 号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城市委 其他 内机关、团 第八条:档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统筹协调 员会办 保密档 行政 体、企业事 、制度建设,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清单,对档案工作 公室 案室 权力 业单位和其 进行监督和指导。 (档案 他组织的档 局) 案工作实行 监督和指导 。 责任事项内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 对象 范围 追责情形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验收方案。 2.实施验收。 3.对符合档案管理 要求的,予以通 过,不符合档案管 理要求的,督促整 改。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档案法>办法》(1999年12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过,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5年3月 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决定修 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1.具体 第十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 承办 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档案, 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 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进行验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内设 收。 2.对不符合条件而验收合格的; 机构负 【规范性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建设项 3.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 责人; 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2008年7月15日新档发 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 3.单位 [2008]26号) 的; 法定代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在项目竣工 4.在验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表人或 验收前三个月,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 5.发生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分管领 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导。 收申请表》。 的行为。 第十三条:项目档案验收采取召开档案专项 会议的形式,由验收组织单位负责召集。 第十九条:项目档案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 合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 案验收标准》综合评分80分(含80分)以上、项 目档案验收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验收的为合 格。 直接实施责任: 1.及时发布本行政 区域重大活动和突 发事件档案工作清 单。 2.明确年度工作任 务(或事项)、责 任部门、档案处置 要求等。 3.按照法定职权和 程序对重大活动和 突发事件档案管理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规章】《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 (2020年12月12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6号公布,自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档案主管部门、责任部门和档案 馆应当建立档案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 负责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协同 推进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和程 序对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责任部门和档案馆应当配合。 第十四条: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实 行清单管理制度。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本 行政区域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清单,明 确年度工作任务(或事项)、责任部门、档案处 置要求等。工作任务(或事项)应当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一)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 会、政治协商会议,国际、国家或区域级论坛峰 会、合作交流会、博览会、招商引资会、推介洽 谈会等会议、会展活动;(二)国际、全国或地 区性综合性运动会及其他重大杯赛、联赛、锦标 赛、冠军赛等赛事活动;(三)以重大事件、重 大纪念日、重要人物为主题的纪念、庆典活动;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 会安全事件应对活动。 1.具体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承办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 人; 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内设 1.未发布工作清单; 机构负 2.未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要求的; 责人; 3.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 3.单位 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 法定代 的; 表人或 4.发生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分管领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导。 的行为。 备 注 序 号 事项名 子项 权力 称 名称 类型 机关、团 体、企事 业单位以 及中国公 8 民利用档 案馆保存 的未开放 档案的审 查 销毁国有 企业资产 9 与产权变 动档案审 核 实施依据 行使 主体 承办 机构 部门 职责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 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 主管本行政 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区域内的档 第二十一条:《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中 案工作,对 中共塔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 本行政区域 城市委 其他 开放的档案。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中国已开放的档案,须经中国有关主管部门介 内机关、团 员会办 保密档 行政 绍以及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 体、企业事 公室 案室 权力 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 业单位和其 (档案 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 他组织的档 局) 保存的尚未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以及中国公 案工作实行 民需要利用的,须经档案保存单位同意。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 监督和指导 利条件。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可以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家档案局会同 。 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制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主管本行政 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区域内的档 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2021年1月1日实施) 案工作,对 中共塔 第二十一条: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 本行政区域 城市委 其他 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禁止篡改、损毁、伪造档案。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内机关、团 员会办 保密档 行政 【规范性文件】《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1998年3月档发字 体、企业事 公室 案室 权力 [1998]6号发布实施。2021年8月20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1月1日 业单位和其 (档案 施行) 他组织的档 局) 第十条:中央管理企业总部编制的档案处置方案,报国家档案局审核同意后执行 案工作实行 。地方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档案处置方案,报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国 监督和指导 有企业应当按照资产隶属关系指导所属企业编制档案处置方案并进行审核。 。 责任事项内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 对象 范围 追责情形 直接实施责任: 1.主动公示依据、 条件、程序、期限 以及需要提交的材 料目录,便于申请 人取阅。 2.依法依规做好利 用者和利用档案内 容的审查。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档案法>办法》(1999年12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过,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5年3月 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决定修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正)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 1.具体 第十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 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办 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档案, 1.对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的; 人; 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进行验 2.未按国家规定提供利用档案的; 2.内设 收。 3.在档案利用工作中违反国家规定 机构负 【规范性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建设项 收取费用的; 责人; 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2008年7月15日新档发 4.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 3.单位 [2008]26号) 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 法定代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在项目竣工 的; 表人或 验收前三个月,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 5.发生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分管领 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 6.在审查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导。 收申请表》。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第十三条:项目档案验收采取召开档案专项 的行为。 会议的形式,由验收组织单位负责召集。 第十九条:项目档案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 合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 案验收标准》综合评分80分(含80分)以上、项 目档案验收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验收的为合 格。" 直接实施责任: 1.主动公示依据、 条件、程序、期限 以及需要提交的材 料目录,便于申请 人取阅。 2.依法依规做好备 案和审查。 【规章】《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 (2020年12月12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6号公布,自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档案主管部门、责任部门和档案 馆应当建立档案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 负责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协同 推进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和程 序对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责任部门和档案馆应当配合。 第十四条: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实 行清单管理制度。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本 行政区域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清单,明 确年度工作任务(或事项)、责任部门、档案处 置要求等。工作任务(或事项)应当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一)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 会、政治协商会议,国际、国家或区域级论坛峰 会、合作交流会、博览会、招商引资会、推介洽 谈会等会议、会展活动;(二)国际、全国或地 区性综合性运动会及其他重大杯赛、联赛、锦标 赛、冠军赛等赛事活动;(三)以重大事件、重 大纪念日、重要人物为主题的纪念、庆典活动;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 会安全事件应对活动。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1.具体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 承办 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内设 2.对符合审批同意条件的不予同意 机构负 的; 责人; 3.违反国家规定扩大或者缩小归档 3.单位 范围的; 法定代 4.未尽到备案责任,玩忽职守,造 表人或 成归档档案严重缺失的; 分管领 5.在审批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导。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的行为。 备 注 序 号 事项名 子项 权力 称 名称 类型 实施依据 行使 主体 承办 机构 部门 职责 责任事项内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 对象 范围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1.具体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 承办 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 人;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内设 2.对符合审批同意条件的不予同意 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4 机构负 的; 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责人; 3.违反国家规定扩大或者缩小归档 十次会议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单位 范围的;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 法定代 4.未尽到备案责任,玩忽职守,造 四十四条、第六十条。 表人或 成归档档案严重缺失的; 分管领 5.在审批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导。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的行为。 主管本行政 【规章】《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06年12月18日国家 区域内的档 档案局令第8号公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案工作,对 第十二条: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 中共塔 本行政区域 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 城市委 其他 内机关、团 执行。 员会办 保密档 行政 体、企业事 【规章】《机关档案管理规定》(2018年10月23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公布,自2019 公室 案室 权力 业单位和其 年1月1日起施行) (档案 他组织的档 第二十八条:机关应当编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 局) 案工作实行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施行。机关内部机构或工作职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 监督和指导 订,经重新审查同意后施行。 。 直接实施责任: 1.主动公示依据、 条件、程序、期限 以及需要提交的材 料目录,便于申请 人取阅。 2.依法依规做好审 查。 对从事档 案中介服 11 务人员的 监督管理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1999年12月25日 加强对中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3月1 机构的监督 日起施行。2005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 中共塔 和管理,严 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决定修 城市委 格实行档案 其他 正) 员会办 保密档 中介机构从 行政 第十三条:从事档案鉴定、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的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 公室 案室 业人员持证 权力 从业条件 。 (档案 上岗制度, 【规范性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 局) 规范档案中 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5〕5号) 介机构执业 第一部分第六条: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实行档案中介机构从业人 行为。 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档案中介机构执业行为。 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审批标 准、程序等具体规 定;主动公示依据 、条件、数量、程 1.具体 序、期限以及需要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承办 提交的全部材料的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 人; 目录和申请书示范 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内设 文本等,便于申请 1.对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的; 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4 机构负 人阅取。 2.对不符合审批条件予以审批通过 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责人; 2.依法依规实施备 的; 十次会议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单位 案。 3.发生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四 法定代 3.监督责任。建立 4.在认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十条、第四十四条。 表人或 健全监督制度,对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分管领 被许可人从事行政 的行为。 导。 许可事项的活动进 行监督,对未经行政 许可,擅自从事相 关活动的,依法采 取措施予以制止。 对提前或 延期向档 12 案馆移交 档案的批 准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 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 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 主管本行政 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区域内的档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 案工作,对 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 中共塔 本行政区域 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城市委 其他 内机关、团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 员会办 保密档 行政 体、企业事 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的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 公室 案室 权力 业单位和其 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档案 他组织的档 【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1999年12月25日 局) 案工作实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3月1 监督和指导 日起施行。根据2005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 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决定 修正) 第十八条: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移交的,应当经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同意。 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审批程 序等具体规定;主 动公示依据、条件 、程序、期限以及 需要提交的全部材 料的目录和申请书 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审 批,作出的准予决 定应当予以公开。 3.建立健全监督制 度,对未经审批, 擅自不按规定移交 的,依法采取措施 予以制止。 机关文件 材料归档 范围和档 10 案保管期 限表的审 查 1.具体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承办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 人; 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内设 1.对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的; 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4 机构负 2.未按国家规定办理的; 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责人; 3.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 十次会议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单位 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 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四 法定代 的; 十条、第四十四条。 表人或 4.发生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分管领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导。 的行为。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