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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实施主 承办机 权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体 构 力 类 别 行 仇庄乡 行政综 自然人、 11131002000 政 食品小摊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6年)第十二 556973T-XK人民政 合服务 个体工商 即时办结 许 点备案 条、第十三条、第三十条 001-0000 府 中心 户 可 行 个体工商 11131002000 政 户注册、 556973T-XK许 变更、注 002-0000 可 销登记 行 个人独资 11131002000 政 556973T-XK- 企业设立 许 003-0000 、变更、 可 注销登记 行 食品(含 11131002000 政 保健食品 556973T-XK许 )经营许 004-0000 可 可 行 政 许 行 可 政 许 可 11131002000 小餐饮登 556973T-XK- 记证核发 005-0000 、延续 11131002000 食品小作 556973T-XK- 坊登记证 006-0000 核发、延 续 行 11131002000 政 农药经营 556973T-XK许 许可 007-0000 可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4月16日国务院令第596号,2016年 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 仇庄乡 行政综 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自然人、 人民政 合服务 。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 个体工商 府 中心 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 户 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 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 仇庄乡 行政综 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 人民政 合服务 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四条 府 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主席令第九号, 食品(含 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 保健食品 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 )销售经 仇庄乡 行政综 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 营者、餐 人民政 合服务 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饮服务经 府 中心 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营者、单 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 位食堂 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 仇庄乡 行政综 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6年)第十二 个体工商 人民政 合服务 条、第二十五条、第十三条 户 府 中心 仇庄乡 行政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六条 《 个体工商 人民政 合服务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6年)第十二条 户 府 中心 、第十三条、第十九条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四条 国家实行农药经 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 仇庄乡 行政综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 个体工商 人民政 合服务 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户 府 中心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 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 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 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无 03165178514 法定办理时 限:20个工 作日;承诺 无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 限:20个工 无 作日;承诺 办理时限: 3小时 备注 赋权期限为 03162020年5月 5178514 15日-2022 年5月14日 03165178514 10个工作日 无 赋权期限为 03162020年5月 5178514 15日-2022 年5月14日 即时 无 03165178514 即时 无 03165178514 即时 无 03165178514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行 11131002000 政 生鲜乳收 556973T-XK许 购站许可 008-0000 可 护士执业 行 11131002000 首次、延 政 556973T-XK- 续、变更 许 009-0000 、注销注 可 册 行 11131002000 公共场所 政 556973T-XK- 卫生许可 许 010-0000 证办理 可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 号)第二十条: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 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 ,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 许可证: (一)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 仇庄乡 行政综 (二)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购场所; 公民、法 人民政 合服务 (三)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 人或其他 府 中心 ; 组织 (四)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 (五)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 (六)有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有效期2年;生鲜乳收购站不再办理工商登记。 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收购生鲜乳。 国家对生鲜乳收购站给予扶持和补贴,提高其机械化挤奶和生鲜 1.《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 生效时间2008.5.12); 乳冷藏运输能力。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生 效时间2008.5.12); 3. 《护士条例》(国务院 令第517号)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 仇庄乡 行政综 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 人民政 合服务 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 护士 府 中心 由。 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 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2.《河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我省 2014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 政办[2014]7号) 4.《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 生效时间2008.5.12)第九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 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 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主管部门报告。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 仇庄乡 行政综 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 企业、事 人民政 合服务 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 业单位 府 中心 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 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国务院关于第六 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第49项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备注 法定办理时 限:20个工 作日;承诺 无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赋权期限为 2020年5月 03165178514 15日-2022 年5月14日 护士首次注 册:法定办 理时限20个 工作日;护 士变更:法 无 定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护士延续 :20个工作 日。 03165178514 规定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 无 限:当场办 结 赋权期限为 2020年5月 03165178514 15日-2022 年5月14日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行 林木采伐 11131002000 政 许可证核 556973T-XK许 发(个人 011-0000 可 ) 行 11131002000 执业医师 政 556973T-XK- 申请个体 许 012-0000 行医审批 可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 ,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 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 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营企 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 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 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机关、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 仇庄乡 行政综 业单位、 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人民政 合服务 企业、社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 府 中心 会组织及 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 个人 证。 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 27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除森林法已有明 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一)县 属国有林场,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二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 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三)重点林区的国有林业企 业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3.《河北省林木采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第十九条:申请个 管理办法》 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 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 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 仇庄乡 行政综 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 申请个体 人民政 合服务 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 行医的执 府 中心 书。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 业医师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 、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3.《医疗机构管理条 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 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 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备注 法定办理时 限:20个工 作日。承诺 无 时限:10个 工作日 赋权期限为 2020年5月 15日-2022 年5月14日 。在赋权期 限内,街道 辖区内请到 街道办事处 03165178514 办理,临时 占用林地及 永久占用林 地的林木采 伐许可证核 发仍在区行 政审批局办 理。 医疗机构审 批时限:30 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变 更时限:法 无 定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 注销业务时 限:无。 此项含医疗 机构变更、 歇业、注销 等业务。此 03165178514 项业务已下 放至乡镇政 府、街道办 事处。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 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 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 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 学鉴定为病残儿, 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二) 再婚( 不含复婚) 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 子女的;(三) 再婚(不含复婚) 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 仇庄乡 行政综 11131002000 再生育审 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第二十二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 556973T-XK公民 人民政 合服务 批 规定,申请安排再生育的夫妻,应当持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所在 013-0000 府 中心 地的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 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核、审 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审核、审 批各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审批期限不包括病残儿医学鉴定时 间。对批准生育的,由一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 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生育证》;对不予批准生育的,应当书面告 在村庄、 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集镇规划 区内的街 11131002000 道 、 广 场 仇庄乡 行政综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 556973T-XK- 、 市 场 和 人民政 合服务 公民 116号)第三十二条 014-0000 中心 车站等场府 所修建临 时建筑物 、构筑物 和村 其村 他民 设 农 11131002000 住 施批准 宅 用 地 仇庄乡 行政综 556973T-XK- 审 核 批 准 人民政 合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二条 公民 015-0000 中心 (不含占府 用农用地 11131002000 承 ) 包 期 内 仇庄乡 行政综 556973T-XK- 需 调 整 承 人民政 合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公民 016-0000 包地批准 府 中心 对农民集 体所有的 11131002000 土 地 由 本 仇庄乡 行政综 556973T-XK- 集 体 经 济 人民政 合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二条 公民 017-0000 中心 组织以外府 的单位或 者个人承 包经营批 准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无 赋权期限为 2020年5月 03165178514 15日-2022 年5月14日 20个工作日 无 03165178514 20个工作日 无 03165178514 20个工作日 无 03165178514 20个工作日 无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适龄儿童 行 11131002000 、 少 年 因 仇庄乡 行政综 政 556973T-XK- 身 体 状 况 人民政 合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 公民 许 018-0000 府 中心 需要延缓 可 入学或者 置 农 村 仇庄乡 行政综 休学批准 行 11131002000 设 556973T-XK公民 公 益 性 墓 人民政 合服务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八条 政 019-0000 地审核 府 中心 许 乡镇村公 可 行 共设施、 仇庄乡 行政综 11131002000 政 公益事业 556973T-XK人民政 合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一条 公民 许 建设用地 020-0000 府 中心 可 审核(不 含占用农 域 滩 涂 仇庄乡 行政综 用地) 行 11131002000 水 公民 政 556973T-XK- 养 殖 证 核 人民政 合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 发 府 中心 许 021-0000 行 农民专业 可 仇庄乡 行政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10月31日主席令 11131002000 政 556973T-XK- 合 作 社 设 人民政 合服务 第五十七号)第五条、第十六条、第四十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 公民 许 022-0000 立、变更 府 中心 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可 、注销登 行 11131002000 乡 记 村 建 设 仇庄乡 行政综 公民 政 556973T-XK- 规 划 许 可 人民政 合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一条 证核发 府 中心 许 023-0000 仇庄乡 行政综 可 11131002000 行 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 公民 人民政 合服务 政 556973T-XK执业注册 第九条 府 中心 许 024-0000 可 拖拉机、 行 11131002000 联 合 收 割 仇庄乡 行政综 政 556973T-XK- 机 操 作 人 人民政 合服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公民 许 025-0000 中心 员操作证府 可 件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六条、第七条、第 续展、注 行 有限责任 仇庄乡 行政综 十二条、第十三条 11131002000 销 政 公司设立 556973T-XK人民政 合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第八条、 公民 许 、变更、 026-0000 府 中心 第四十二条 可 注销登记 对农村居 行 11131002000 民 未 经 批 仇庄乡 综合行 政 55699XD-CF- 准 或 者 违 人民政 政执法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25)第八十二条 处 001-0000 大队 反规划的府 罚 规定建住 宅的处罚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20个工作日 无 03165178514 20个工作日 无 03165178514 20个工作日 无 03165178514 20个工作日 无 03165178514 20个工作日 无 03165178514 20个工作日 无 03165178514 20个工作日 无 03165178514 20个工作日 无 03165178514 法定办理时 限:20个工 作日;承诺 无 办理时限: 3小时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损坏村 庄和集镇 的房屋、 11131002000 公共设施 55699XD-CF,破坏村 002-0000 容镇貌和 环境卫生 的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企业事业 仇庄乡 综合行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25日修订)第八十二条《河 单位和其 人民政 政执法 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 他生产经 府 大队 十四条 营者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一、第八十二条 在乡、村庄规划 区内未依法取得 乡村建设规划许 可证或者未按照 乡村建设规划许 可证的规定进行 建设的,由镇、 乡人民政府责令 停止建设,限期 改正;逾期不改 正的,可以拆除 。其中,占用乡 村基础设施和公 0316共服务设施用地 5178514 进行建设的,应 当拆除。 二、 第四十四条 违 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乡镇人民 政府给予警告, 并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 ,对单位处以二 百元以上五百元 以下罚款,对个 人处以五十元以 下罚款;造成损 失的,依法予以 赔偿:(一)擅 自侵占、损毁乡 村生活垃圾、农 业废弃物的收集 、处置等环境保 护基础设施的; (二)在公共场 所、村庄街道、 乡间道路、田间 通道倾倒渣土、 垃圾、生活污水 、粪便,堆放秸 秆、树枝、杂物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擅自在 村庄、集 镇规划区 内的街道 、广场、 11131002000 市场和车 55699XD-CF站等场所 003-0000 修建临时 建筑物、 构筑物和 其他设施 的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25日修订)第八十一条 府 大队 实施对象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第八十一条未取 得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或者未按 照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的规定进 行建设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 确定的城乡规划 执法部门责令停 止建设,尚可采 取改正措施消除 对规划实施影响 的,限期改正, 对按期改正的, 0316处违法建设工程 5178514 造价百分之五的 罚款,对逾期不 改正的,处违法 建设工程造价百 分之十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 施消除影响的, 限期拆除,对按 期拆除的,不予 罚款,对逾期不 拆除的,依法强 制拆除,不能拆 除的,没收实物 或者违法收入, 可以并处违法建 设工程造价百分 之十以下的罚款 。 前款所称无法采 取改正措施消除 影响,包括下列 情形: (一)占用城市道 路、广场、绿地 、河湖水域、地 下工程、轨道交 通设施、通信设 施或者压占城市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在人口 集中地区 和其他依 法需要特 殊保护的 区域内, 焚烧沥青 11131002000 、油毡、 55699XD-CF- 橡胶、塑 004-0000 料、皮革 、垃圾以 及其他产 生有毒有 害烟尘和 恶臭气体 的物质的 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企业事业 仇庄乡 综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 单位和其 人民政 政执法 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月 他生产经 府 大队 13日修订)第八十七条 营者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一、第一百一十 九条 违反本法 规定,在人口集 中地区和其他依 法需要特殊保护 的区域内,焚烧 沥青、油毡、橡 胶、塑料、皮革 、垃圾以及其他 产生有毒有害烟 尘和恶臭气体的 物质的,由县级 人民政府确定的 监督管理部门责 0316令改正,对单位 5178514 处一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个人处五百 元以上二千元以 下的罚款。二、 第八十七条 违 反本条例规定, 露天焚烧秸秆、 落叶、枯草等产 生烟尘污染的物 质,在禁止燃放 区域或者重污染 天气应急响应时 燃放烟花爆竹, 或者在人口集中 地区对树木、花 草喷洒剧毒、高 毒农药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 确定的监督管理 部门责令改正, 并可以处五百元 以上二千元以下 罚款。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在人口 集中地区 对树木、 花草喷洒 剧毒、高 11131002000 毒农药, 55699XD-CF或者露天 005-0000 焚烧秸秆 、落叶等 产生烟尘 污染的物 质的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企业事业 仇庄乡 综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 单位和其 人民政 政执法 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月 他生产经 府 大队 13日修订)第八十七条 营者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一、第一百一十 九条 违反本法 规定,在人口集 中地区对树木、 花草喷洒剧毒、 高毒农药,或者 露天焚烧秸秆、 落叶等产生烟尘 污染的物质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确定的 监督管理部门责 令改正,并可以 处五百元以上二 0316千元以下的罚款 5178514 。二、第八十七 条 违反本条例 规定,露天焚烧 秸秆、落叶、枯 草等产生烟尘污 染的物质,在禁 止燃放区域或者 重污染天气应急 响应时燃放烟花 爆竹,或者在人 口集中地区对树 木、花草喷洒剧 毒、高毒农药的 ,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确定的监 督管理部门责令 改正,并可以处 五百元以上二千 元以下罚款。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在城市 人民政府 11131002000 禁止的时 55699XD-CF- 段和区域 006-0000 内燃放烟 花爆竹的 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企业事业 仇庄乡 综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月26日修正)第一 单位和其 人民政 政执法 百一十九条第一、三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 他生产经 府 大队 月13日修订)第八十七条 营者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一、第一百一十 九条 违反本法 规定,在人口集 中地区对树木、 花草喷洒剧毒、 高毒农药,或者 露天焚烧秸秆、 落叶等产生烟尘 污染的物质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确定的 监督管理部门责 令改正,并可以 处五百元以上二 0316千元以下的罚款 5178514 。违反本法规定 ,在城市人民政 府禁止的时段和 区域内燃放烟花 爆竹的,由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确定的监督管 理部门依法予以 处罚。二、第八 十七条 违反本 条例规定,露天 焚烧秸秆、落叶 、枯草等产生烟 尘污染的物质, 在禁止燃放区域 或者重污染天气 应急响应时燃放 烟花爆竹,或者 在人口集中地区 对树木、花草喷 洒剧毒、高毒农 药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确定 的监督管理部门 责令改正,并可 以处五百元以上 二千元以下罚款 。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未经批 准进行临 时建设的 ;未按照 批准内容 11131002000 进行临时 55699XD-CF- 建设的; 007-0000 临时建筑 物、构筑 物超过批 准期限不 自行拆除 的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仇庄乡 综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第六十 人民政 政执法 六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25日修订)第八十一 府 大队 条第三款 实施对象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一、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 人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所在地 城市、县人民政 府城乡规划主管 部门责令限期拆 除,可以并处临 时建设工程造价 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 准进行临时建设 的;(二)未按 照批准内容进行 0316临时建设的;( 5178514 三)临时建筑物 、构筑物超过批 准期限不拆除的 。二、第八十一 条 未取得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 或者未按照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规定进行建设 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确定的 城乡规划执法部 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 措施消除对规划 实施影响的,限 期改正,对按期 改正的,处违法 建设工程造价百 分之五的罚款, 对逾期不改正的 ,处违法建设工 程造价百分之十 的罚款;无法采 取改正措施消除 影响的,限期拆 除,对按期拆除 的,不予罚款,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行 政 处 罚 对栽培、 整修或其 他作业遗 留的渣土 、枝叶等 11131002000 杂物,管 55699XD-CF理单位或 008-0000 个人不及 时清除, 责令清除 逾期未清 除的处罚 仇庄乡 综合行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 人民政 政执法 十五条第二款 府 大队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无 行 政 处 罚 对在城市 建筑物、 构筑物、 地面和其 他设施以 及树木上 涂写、刻 画、喷涂 或者粘贴 11131002000 小广告等 55699XD-CF影响市容 009-0000 的处罚; 对在道路 及其他公 共场所吊 挂、晾晒 物品,责 令改正拒 不改正的 处罚 仇庄乡 综合行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订)第 人民政 政执法 十七条 府 大队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无 项目名称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十五条 临街 树木、绿篱、花 坛(池)、草坪 等,应当保持整 洁、美观。栽培 、整修或者其他 作业遗留的渣土 、枝叶等杂物, 管理单位或者个 人应当及时清除 。违反规定的, 责令限期清除; 逾期未清除的, 处以每平方米十 元以上五十元以 第十七条 禁止 在城市建筑物、 下罚款。 构筑物、地面和 其他设施以及树 木上涂写、刻画 、喷涂或者粘贴 小广告等影响市 容的行为。违反 规定的,责令清 除,对具体行为 实施者处以五十 元以上二百元以 下罚款;对组织 者没收非法财物 和违法所得,处 以二万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罚款。 内容涉及伪造证 件、印章、票据 等违法行为的, 由公安部门依法 查处。禁止在道 路及其他公共场 所吊挂、晾晒物 品。违反规定的 ,责令改正;拒 不改正的,处以 五十元以上二百 元以下罚款。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行 政 处 罚 对未经批 准(或期 满后未及 时撤除)设 置悬挂物 、充气装 置、实物 造型等载 体广告的 或审批期 满后未及 时撤除, 11131002000 或者不及 仇庄乡 综合行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订)第 55699XD-CF- 时整修、 人民政 政执法 十八条 010-0000 大队 清洗、更 府 换影响市 容的的户 外广告牌 或不予加 固、拆除 有安全隐 患的广告 牌、招牌 ,责令改 正,拒不 改正的处 罚 项目名称 对未经批 行 11131002000 准,擅自 政 55699XD-CF- 设置大型 处 011-0000 户外广告 罚 的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仇庄乡 综合行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1年9月28日修正)第 人民政 政执法 十九条第二款 府 大队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无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十八条 在城 市设置户外广告 牌、标语牌、招 牌、指示牌、画 廊、橱窗、霓虹 灯、灯箱、条幅 、旗帜、显示屏 幕、充气装置、 实物造型等,应 当内容健康、文 字规范、外形美 观、安全牢固。 设置单位对陈旧 毁损、色彩剥蚀 ,影响市容的, 应当及时整修、 清洗、更换。对 有安全隐患的, 应当加固或者拆 除。利用悬挂物 、充气装置、实 物造型等载体设 置广告,应当在 市容和环境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规 定的期限和地点 设置,期满后及 时撤除。违反上 述规定的,责令 第十九条 未经 改正;拒不改正 市容和环境卫生 的,处以一千元 行政主管部门同 以上二千元以下 意,擅自设置大 罚款。 型户外广告的, 责令限期拆除, 处以五千元以上 一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市容和 环境卫生行政主 管部门批准内容 设置的,责令改 正。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行 政 处 罚 对未经批 准(或未 按规定的 企业事业 期限和地 仇庄乡 综合行 11131002000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 单位和其 点)张贴、 55699XD-CF人民政 政执法 他生产经 二十条第一款 张挂宣传 012-0000 府 大队 营者 品,责令 改正拒不 改正的处 罚 无 行 政 处 罚 对未经批 准,擅自 在城市道 11131002000 路两侧和 55699XD-CF- 公共场地 013-0000 堆放物料 ,责令改 正拒不改 正的处罚 无 仇庄乡 综合行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 人民政 政执法 二十二条第二款 府 大队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二十条 任何 单位和个人在城 市建筑物、构筑 物和其他设施上 张贴、张挂宣传 品等,应当经市 容和环境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批准 ,并按规定的期 限和地点张贴、 张挂,期满后及 时撤除。违反规 定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 每处处以一百元 第二十二条 擅 以上五百元以下 自在城市的道路 罚款。 两侧和公共场地 堆放物料,责令 改正;拒不改正 的,按占地面积 每平方米处以十 元以上五十元以 下罚款。擅自搭 建非永久性建筑 物、构筑物或者 其他设施的,责 令限期拆除,恢 复原状;拒不拆 除的,由市容和 环境卫生行政主 管部门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擅自在 城市道路 两侧和公 共场地摆 设摊点, 11131002000 或者未按 55699XD-CF- 批准的时 014-0000 间、地点 和范围从 事有关经 营活动, 拒不停止 经营的处 对违反施 罚 11131002000 工现场作 55699XD-CF业规范行 015-0000 为的处罚 对不按照 行 11131002000 规定清理 政 55699XD-CF- 垃圾、粪 处 016-0000 便、积雪 罚 的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无 企业事业 仇庄乡 综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第 单位和其 人民政 政执法 一百一十五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 他生产经 府 大队 28日修订)第二十七条 营者 无 仇庄乡 综合行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订)第 人民政 政执法 二十四条第三款 府 大队 仇庄乡 综合行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订)第 人民政 政执法 三十二条 府 大队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第二十四条 未 经市容和环境卫 生行政主管部门 同意,擅自在城 市道路两侧和公 共场地摆设摊点 0316,或者未按批准 5178514 的时间、地点和 范围从事有关经 营活动的,责令 停止经营;拒不 停止经营的,每 次处以二十元以 上一百元以下的 0316罚款。 5178514 第三十二条 城 市市容和环境卫 生责任人对责任 区内的垃圾、粪 便应当及时清运 ,依照市容和环 境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时间 、地点、方式倾 倒。违反规定的 ,予以警告,责 令改正,不足一 0316吨处以五十元以 5178514 上二百元以下罚 款;超过一吨处 以每吨一百元以 上五百元以下罚 款。城市市容和 环境卫生责任人 对责任区内的积 雪,应当及时清 扫和铲除,违反 规定的,责令改 正;拒不改正的 ,处以五十元以 上二百元以下罚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从事车 辆清洗、 维修经营 11131002000 活动,未 55699XD-CF- 在室内进 017-0000 行,占用 道路、绿 地、公共 场所等的 处罚 行 11131002000 对影响环 政 55699XD-CF- 境卫生行 处 018-0000 为的处罚 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企业事业 仇庄乡 综合行 单位和其 人民政 政执法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修订)第三十八条 他生产经 府 大队 营者 无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无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修订)第四十条 府 大队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三十八条 从 事车辆清洗、维 修经营活动,应 当在室内进行, 不得占用道路、 绿地、公共场所 等。违反规定的 ,处以五百元以 上二千元以下罚 款。 第四十条 禁止 下列影响环境卫 生的行为:(一 )随地吐痰、便 溺;(二)乱丢 瓜果皮核、纸屑 、烟头、口香糖 、饮料罐、塑料 袋、食品包装袋 等废弃物;(三 )乱倒污水,乱 丢电池、荧光灯 管、电子显示屏 等有毒、有害物 品;(四)焚烧 树叶、垃圾或者 其他物品;(五 )占道加工、制 作、修理、露天 烧烤、沿街散发 商品广告;(六 )在街巷和居住 区从事商业性屠 宰家畜家禽和加 工肉类、水产品 等活动;(七) 其他影响环境卫 生的行为。违反 前款第(一)项 、第(二)项规 定的,责令改正 ,处以十元以上 五十元以下罚款 。违反前款第(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行 政 处 罚 对占用、 损毁环境 卫生设施 的;对擅 11131002000 自拆除、 55699XD-CF- 迁移、改 019-0000 建、停用 环卫设施 和改变环 卫设施用 途的处罚 企业事业 仇庄乡 综合行 单位和其 人民政 政执法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修订)第四十一条 他生产经 府 大队 营者 无 行 政 处 罚 对违反规 定实施影 11131002000 响城市照 55699XD-CF- 明设施正 020-0000 常运行的 行为的处 罚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2010年住建部令第4号)第三十二条 府 大队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四十一条 禁 止任何单位和个 人占用、损毁环 境卫生设施。违 反本款规定,责 令恢复原状或者 赔偿损失,并处 以五百元以上二 千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擅自拆除、 迁移、改建、停 用环境卫生设施 和改变环境卫生 设施用途。违反 规定的,责令恢 复原状或者赔偿 损失,并处以五 千元以上一万元 以下罚款。因市 政工程、房屋拆 迁等确需拆除、 迁移或者停用环 境卫生设施的, 应当提前报告市 容和环境卫生行 第三十二条 违 政主管部门,并 反本规定,有第 按照规定重建或 二十八条规定行 为之一的,由城 者补建。 市照明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 对个人处以200 元以上1000元以 下的罚款;对单 位处以1000元以 上3万元以下的 罚款;造成损失 的,依法赔偿损 失。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对将建筑 垃圾混入 生活垃圾 的;将危 11131002000 险废物混 55699XD-CF- 入建筑垃 021-0000 圾的;擅 自设立弃 置场接纳 建筑垃圾 的处罚 仇庄乡 综合行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 人民政 政执法 条 府 大队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无 对单位和 个人随意 行 11131002000 倾倒、抛 政 55699XD-CF撒或者堆 处 022-0000 放建筑垃 罚 圾的处罚 仇庄乡 综合行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 人民政 政执法 六条 府 大队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无 行 政 处 罚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二十条 任何 单位和个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 由城市人民政府 市容环境卫生主 管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给予警告 ,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 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 废物混入建筑垃 圾的;(三)擅 自设立弃置场受 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 项、第二项行为 之一的,处3000 元以下罚款;有 前款第三项行为 的,处5000元以 上1万元以下罚 款。个人有前款 第一项、第二项 行为之一的,处 200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第三项 第二十六条 任 行为的,处3000 何单位和个人随 意倾倒、抛撒或 元以下罚款。 者堆放建筑垃圾 的,由城市人民 政府市容环境卫 生主管部门责令 限期改正,给予 警告,并对单位 处5000元以上5 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200元 以下罚款。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对未经批 准擅自关 闭、闲置 11131002000 或者拆除 55699XD-CF城市生活 023-0000 垃圾处置 设施、场 所的处罚 企业事业 仇庄乡 综合行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 单位和其 人民政 政执法 他生产经 第四十一条 府 大队 营者 无 对随意倾 行 11131002000 倒、抛洒 政 55699XD-CF- 、堆放城 处 024-0000 市生活垃 罚 圾的处罚 企业事业 仇庄乡 综合行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 单位和其 人民政 政执法 第四十二条 他生产经 府 大队 营者 无 行 政 处 罚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四十一条 违 反本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未经批 准擅自关闭、闲 置或者拆除城市 生活垃圾处置设 施、场所的,由 直辖市、市、县 人民政府建设( 环境卫生)主管 部门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限期改 正,处以1万元 第四十二条 违 以上10万元以下 反本办法第十六 的罚款。 条规定,随意倾 倒、抛洒、堆放 城市生活垃圾的 ,由直辖市、市 、县人民政府建 设(环境卫生) 主管部门责令停 止违法行为,限 期改正,对单位 处以5000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 款。个人有以上 行为的,处以 200元以下的罚 款。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从事城 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 11131002000 清扫、收 55699XD-CF集、运输 025-0000 的企业不 履行义务 的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企业事业 仇庄乡 综合行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 单位和其 人民政 政执法 他生产经 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 府 大队 营者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第四十五条 从 事生活垃圾经营 性清扫、收集、 运输的企业不履 行本办法第二十 条规定义务的, 由直辖市、市、 县人民政府建设 (环境卫生)主 管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并可处以 5000元以上3万 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生活垃圾经 0316营性处置企业不 5178514 履行本办法第二 十八条规定义务 的,由直辖市、 市、县人民政府 建设(环境卫生 )主管部门责令 限期改正,并可 处以3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的罚 款。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 反本办法规定, 从事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清扫、 收集、运输的企 业,未经批准擅 自停业、歇业的 ,由直辖市、市 、县人民政府建 设(环境卫生) 主管部门责令限 期改正,并可处 以1万元以上3万 元以下罚款;从 事城市生活垃圾 经营性处置的企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在树木 上设置广 告牌、标 语牌或者 牵拉绳索 、架设电 线的;在 绿地内放 养牲畜、 家禽的; 在盗窃、 毁坏树木 11131002000 花草及擅 55699XD-CF自采摘花 026-0000 果枝叶, 践踏植被 的;盗窃 、损毁园 林设施的 ;在绿地 内擅自搭 棚建屋、 停放车辆 ,以及硬 化和圈占 小区绿地 的处罚。 行 对擅自砍 11131002000 政 伐或者移 55699XD-CF处 植城市树 027-0000 罚 木的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2017年修改)第五十二条 府 大队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无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河北省绿化条例》(2017年)第六十六条 府 大队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 营者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五十二条 违 反本办法第三十 四条规定的,由 园林绿化主管部 门视情节轻重给 予警告、责令停 止违法行为、限 期改正、赔偿损 失,并按下列规 定处以罚款;构 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 一)项、第(四 )项、第(七) 项规定的,处二 百元以上五百元 以下罚款;(二 )违反第(二) 项、第(三)项 、第(五)项规 定的,处一百元 以上一千元以下 罚款;(三)违 反第(六)项规 定的,处五百元 第六十六条 违 以上一千元以下 反本条例规定, 罚款。 擅自砍伐或者移 植城市树木的, 由城市绿化行政 主管部门责令限 期补植;擅自砍 伐的,并处树木 基准价值五倍以 上十倍以下的罚 款;擅自移植的 ,并处树木基准 价值三倍以上五 倍以下的罚款。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行 11131002000 对无证无 政 55699XD-CF- 照经营行 处 028-0000 为的处罚 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仇庄乡 综合行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国务院令第684号)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 人民政 政执法 、十四条 或者个人 府 大队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第十三条 从事 无照经营的,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依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 定予以处罚。法 律、行政法规对 无照经营的处罚 没有明确规定的 ,由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没收 0316违法所得,并处 5178514 1万元以下的罚 款。 第十四条 明知 属于无照经营而 为经营者提供经 营场所,或者提 供运输、保管、 仓储等条件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没收违 法所得,可以处 5000元以下的罚 款。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食品经营 许可证载 明的许可 事项发生 11131002000 变化,食 55699XD-CF品经营者 029-0000 未按规定 申请变更 经营许可 的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改)第四十九条 府 大队 实施对象 从事食品 销售和餐 饮服务活 动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第四十九条 违 反本办法第二十 七条第一款规定 ,食品经营许可 证载明的许可事 项发生变化,食 品经营者未按规 定申请变更经营 许可的,由原发 证的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责令 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 处2000元以上1 0316万元以下罚款。 5178514 违反本办法第二 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或者第三十六 条第一款规定, 食品经营者外设 仓库地址发生变 化,未按规定报 告的,或者食品 经营者终止食品 经营,食品经营 许可被撤回、撤 销或者食品经营 许可证被吊销, 未按规定申请办 理注销手续的, 由原发证的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责令改正;拒 不改正的,给予 警告,并处2000 元以下罚款。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对个体工 商户登记 行 11131002000 事项变更 政 55699XD-CF,未办理 处 030-0000 变更登记 罚 的处罚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十三条 府 大队 个体工商 户 无 行 政 处 罚 对隐匿、 转移、变 卖、损毁 11131002000 被市场监 55699XD-CF督管理部 031-0000 门查封、 扣押的物 品的处罚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第六十三条 府 大队 产品生产 者、销售 者 无 行 政 处 罚 对提交虚 假材料或 者采取其 11131002000 他欺诈手 55699XD-CF段取得农 032-0000 民专业合 作社登记 的处罚 仇庄乡 综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国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农民专业 人民政 政执法 第83号)第七十条 合作社 府 大队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二十三条 个 体工商户登记事 项变更,未办理 变更登记的,由 登记机关责令改 正,处1500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吊销营 业执照。个体工 商户未办理税务 登记的,由税务 机关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未改正 的,经税务机关 提请,由登记机 第六十三条 隐 关吊销营业执照 匿、转移、变卖 。 、损毁被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查封 、扣押的物品的 ,处被隐匿、转 移、变卖、损毁 物品货值金额等 值以上三倍以下 的罚款;有违法 所得的,并处没 第七十条 农民 收违法所得。 专业合作社向登 记机关提供虚假 登记材料或者采 取其他欺诈手段 取得登记的,由 登记机关责令改 正,可以处五千 元以下罚款;情 节严重的,撤销 登记或者吊销营 业执照。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行 政 处 罚 对服务业 的经营者 将禁止销 售的产品 用于经营 性服务的 11131002000 ,知道或 55699XD-CF者应当知 033-0000 道所使用 的产品属 于本法规 定禁止销 售的产品 的处罚 项目名称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第六十二条 府 大队 实施对象 产品生产 者、销售 者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第六十二条 服 务业的经营者将 本法第四十九条 至第五十二条规 定禁止销售的产 品用于经营性服 务的,责令停止 使用;对知道或 0316者应当知道所使 5178514 用的产品属于本 法规定禁止销售 的产品的,按照 违法使用的产品 (包括已使用和 尚未使用的产品 )的货值金额, 依照本法对销售 者的处罚规定处 罚。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行 对侵害消 11131002000 政 费者权益 55699XD-CF处 行为的处 034-0000 罚 罚 对违反广 行 11131002000 政 55699XD-CF- 播电视设 施保护规 处 035-0000 定行为的 罚 对非法转 处罚 行 让宅基地 11131002000 政 或者非法 55699XD-CF处 转让土地 036-0000 罚 建设住宅 的行为的 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仇庄乡 综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五十六 产品经营 人民政 政执法 条 者 府 大队 仇庄乡 综合行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5号)第二十 人民政 政执法 二条 府 大队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条 府 大队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五十六条 经 营者有下列情形 之一,除承担相 应的民事责任外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对处罚机 关和处罚方式有 规定的,依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 执行;法律、法 规未作规定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或者其他有 关行政部门责令 改正,可以根据 情节单处或者并 处警告、没收违 法所得、处以违 法所得一倍以上 十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 的,处以五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 令停业整顿、吊 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 或者服务不符合 保障人身、财产 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 杂、掺假,以假 充真,以次充好 ,或者以不合格 商品冒充合格商 品的;(三)生 产国家明令淘汰 的商品或者销售 失效、变质的商 品的;(四)伪 造商品的产地, 伪造或者冒用他 人的厂名、厂址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未按照 规定设置 机构或者 配备人员 ,主要负 责人和安 全管理人 员未经考 核合格、 11131002000 未按规定 55699XD-CF培训教育 037-0000 、未按规 定制定预 案或演练 、特种作 业人员未 经培训并 取得资格 上岗作业 的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九十四条 府 大队 实施对象 生产经营 单位,直 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 员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第九十四条 生 产经营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五万元以 下的罚款;逾期 未改正的,责令 停产停业整顿, 并处五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一万元以上 0316二万元以下的罚 5178514 款:(一)未按 照规定设置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 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以及矿山 、金属冶炼、建 筑施工、道路运 输单位的主要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未按照 规定经考核合格 的;(三)未按 照规定对从业人 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 行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或者未 按照规定如实告 知有关的安全生 产事项的;(四 )未如实记录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情况的;(五 )未将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情况如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行 11131002000 对违规发 政 55699XD-CF- 包、出租 处 038-0000 的处罚 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一百条 府 大队 实施对象 生产经营 单位,直 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 员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第一百条 生产 经营单位将生产 经营项目、场所 、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或者 相应资质的单位 或者个人的,责 令限期改正,没 收违法所得;违 法所得十万元以 上的,并处违法 所得二倍以上五 倍以下的罚款; 0316没有违法所得或 5178514 者违法所得不足 十万元的,单处 或者并处十万元 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一万 元以上二万元以 下的罚款;导致 发生生产安全事 故给他人造成损 害的,与承包方 、承租方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生 产经营单位未与 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签订专门的 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或者未在承包 合同、租赁合同 中明确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 ,或者未对承包 单位、承租单位 的安全生产统一 协调、管理的, 责令限期改正,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未签订 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 或者未指 11131002000 定专职安 55699XD-CF全生产管 039-0000 理人员进 行安全检 查与协调 的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一百零一条 府 大队 实施对象 生产经营 单位,直 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 员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第一百零一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 营单位在同一作 业区域内进行可 能危及对方安全 生产的生产经营 活动,未签订安 全生产管理协议 或者未指定专职 0316安全生产管理人 5178514 员进行安全检查 与协调的,责令 限期改正,可以 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可以处一万 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二合 一”或者 距离不符 合安全要 11131002000 求、生产 55699XD-CF经营场所 040-0000 和员工宿 舍出口不 符合要求 的处罚 行 对订立免 11131002000 政 除或者减 55699XD-CF处 轻责任协 041-0000 罚 议的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一百零二条 府 大队 生产经营 单位,直 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 员 无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一百零三条 府 大队 生产经营 单位,直 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 员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五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可以 处一万元以下的 罚款;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构成 犯罪的,依照刑 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一 )生产、经营、 储存、使用危险 物品的车间、商 店、仓库与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 筑内,或者与员 工宿舍的距离不 符合安全要求的 ;(二)生产经 营场所和员工宿 舍未设有符合紧 急疏散需要、标 志明显、保持畅 第一百零三条 通的出口,或者 生产经营单位与 锁闭、封堵生产 从业人员订立协 经营场所或者员 议,免除或者减 工宿舍出口的。 轻其对从业人员 因生产安全事故 伤亡依法应承担 的责任的,该协 议无效;对生产 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处二 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生产经 营单位未 按照规定 进行安全 检查、风 险因素辨 识管控、 事故隐患 排查的, 或者对发 现的事故 11131002000 隐患和问 55699XD-CF- 题未制定 042-0000 整改方案 计划的; 或者未采 取措施消 除事故隐 患的;微 小企业未 查找或者 为消除作 业岗位危 险因素的 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仇庄乡 综合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修订)第七十三条《河北 人民政 政执法 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令〔2018〕2号 府 大队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实施对象 生产经营 单位,直 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 员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一、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 未按照规定进行 安全检查、风险 因素辨识管控、 事故隐患排查的 ,或者对发现的 事故隐患和问题 未制定整改方案 计划的,责令限 期改正,处二万 元以上五万元以 下的罚款。生产 0316经营单位未采取 5178514 措施消除事故隐 患的,责令立即 消除或者限期消 除;生产经营单 位拒不执行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十万元 以上三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处三十 万元以上五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 二万元以上五万 元以下的罚款。 微小企业未查找 或者未消除作业 岗位危险因素的 ,予以警告,责 令改正,并处五 百元以上一千元 以下的罚款。 二、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 反本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未按照 行 11131002000 要求生产 政 55699XD-CF- 、经营清 处 043-0000 真食品的 罚 处罚 行 政 处 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生产经营 仇庄乡 综合行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第十七条第(一)(二 清真食品 人民政 政执法 的单位和 )(三)(四)(六)(七)(八)项 府 大队 个人 对农业经 营主体因 未妥善采 取综合利 11131002000 用措施,对 仇庄乡 综合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55699XD-CF- 农产品采 人民政 政执法 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2018年7月27日)第二十五条 044-0000 大队 收后的秸 府 秆及树叶 、荒草予 以处理,致 使露天焚 烧的处罚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十七条 违反 本条例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民族事务行 政主管部门按下 列规定给予行政 处罚。造成严重 影响的,由其所 在单位或有关部 门给予主要当事 人行政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 例第六条规定的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 吊销清真食品准 营证,收回清真 标识牌。(二) 违反本条例第七 条规定的,责令 停业,吊销清真 食品准营证,收 回清真标识牌并 处以三千元以上 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 条例第十条、第 十二条、第十四 条第一款规定的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 处以五十元以上 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 条例第九条第二 款、第十四条第 二款规定的,没 收非法所得,情 节较轻的,处以 一千元以上三千 元以下罚款;情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临时活 行 11131002000 动地点的 政 55699XD-CF- 活动违反 处 045-0000 相关规定 罚 的处罚 行 对为违法 11131002000 政 宗教活动 55699XD-CF处 提供条件 046-0000 罚 的处罚 行 政 处 罚 对大型宗 教活动过 程中发生 危害国家 11131002000 安全、公 55699XD-CF共安全或 047-0000 者严重破 坏社会秩 序情况的 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六条 府 大队 宗教团体 ,宗教院 校,宗教 活动场所 ,宗教教 职人员, 宗教活动 ,宗教财 产 无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一条 府 大队 宗教团体 ,宗教院 校,宗教 活动场所 ,宗教教 职人员, 宗教活动 ,宗教财 产 无 仇庄乡 综合行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四条第一 人民政 政执法 款 府 大队 宗教团体 ,宗教院 校,宗教 活动场所 ,宗教教 职人员, 宗教活动 ,宗教财 产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六十六条 临 时活动地点的活 动违反本条例相 关规定的,由宗 教事务部门责令 改正;情节严重 的,责令停止活 动,撤销该临时 活动地点;有违 法所得、非法财 物的,予以没收 第七十一条 为 。 违法宗教活动提 供条件的,由宗 教事务部门给予 警告,有违法所 得、非法财物的 ,没收违法所得 和非法财物,情 节严重的,并处 2万元以上20万 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房屋、构 筑物的,由规划 、建设等部门依 法处理;有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 ,依法给予治安 第六十四条 大 管理处罚。 型宗教活动过程 中发生危害国家 安全、公共安全 或者严重破坏社 会秩序情况的, 由有关部门依照 法律、法规进行 处置和处罚;主 办的宗教团体、 寺观教堂负有责 任的,由登记管 理机关责令其撤 换主要负责人, 情节严重的,由 登记管理机关吊 销其登记证书。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行 对擅自举 11131002000 政 行大型宗 55699XD-CF处 教活动的 048-0000 罚 处罚 行 政 处 罚 非宗教团 体、非宗 教院校、 非宗教活 动场所、 11131002000 非指定的 55699XD-CF- 临时活动 049-0000 地点组织 、举行宗 教活动, 接受宗教 性捐赠的 处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仇庄乡 综合行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四条第二 人民政 政执法 款 府 大队 宗教团体 ,宗教院 校,宗教 活动场所 ,宗教教 职人员, 宗教活动 ,宗教财 产 无 仇庄乡 综合行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九条第二 人民政 政执法 款 府 大队 宗教团体 ,宗教院 校,宗教 活动场所 ,宗教教 职人员, 宗教活动 ,宗教财 产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六十四条 擅 自举行大型宗教 活动的,由宗教 事务部门会同有 关部门责令停止 活动,可以并处 10万元以上30万 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非 法财物的,没收 违法所得和非法 财物。其中,大 型宗教活动是宗 教团体、宗教活 动场所擅自举办 的,登记管理机 关还可以责令该 宗教团体、宗教 活动场所撤换直 第六十九条 非 接负责的主管人 宗教团体、非宗 员。 教院校、非宗教 活动场所、非指 定的临时活动地 点组织、举行宗 教活动,接受宗 教性捐赠的,由 宗教事务部门会 同公安、民政、 建设、教育、文 化、旅游、文物 等有关部门责令 停止活动;有违 法所得、非法财 物的,没收违法 所得和非法财物 ,可以并处违法 所得1倍以上3倍 以下的罚款;违 法所得无法确定 的,处5万元以 下的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在宗教院 校以外的 学校及其 他教育机 构传教、 11131002000 举行宗教 55699XD-CF活动、成 050-0000 立宗教组 织、设立 宗教活动 场所的处 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条第二款 府 大队 实施对象 宗教团体 ,宗教院 校,宗教 活动场所 ,宗教教 职人员, 宗教活动 ,宗教财 产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第七十条 在宗 教院校以外的学 校及其他教育机 构传教、举行宗 教活动、成立宗 教组织、设立宗 教活动场所的, 由其审批机关或 0316者其他有关部门 5178514 责令限期改正并 予以警告;有违 法所得的,没收 违法所得;情节 严重的,责令停 止招生、吊销办 学许可;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行 政 处 罚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对宗教教 职人员宣 扬、支持 、资助宗 教极端主 义,破坏 民族团结 、分裂国 家和进行 恐怖活动 或者参与 相关活动 的;受境 11131002000 外势力支 55699XD-CF- 配,擅自 051-0000 接受境外 宗教团体 或者机构 委任教职 ,以及其 他违背宗 教的独立 自主自办 原则的; 违反国家 有关规定 接受境内 外捐赠的 ;组织、 主持未经 批准的在 宗教活动 场所外举 行的宗教 活动的; 其他违反 法律、法 规、规章 行为的处 罚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三条 府 大队 实施对象 宗教团体 ,宗教院 校,宗教 活动场所 ,宗教教 职人员, 宗教活动 ,宗教财 产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第七十三条 宗 教教职人员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 由宗教事务部门 给予警告,没收 违法所得和非法 财物;情节严重 的,由宗教事务 部门建议有关宗 教团体、宗教院 校或者宗教活动 场所暂停其主持 教务活动或者取 消其宗教教职人 0316员身份,并追究 5178514 有关宗教团体、 宗教院校或者宗 教活动场所负责 人的责任;有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依法给予治 安管理处罚;构 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一)宣扬、支持 、资助宗教极端 主义,破坏民族 团结、分裂国家 和进行恐怖活动 或者参与相关活 动的;(二)受境 外势力支配,擅 自接受境外宗教 团体或者机构委 任教职,以及其 他违背宗教的独 立自主自办原则 的;(三)违反国 家有关规定接受 境内外捐赠的; (四)组织、主持 未经批准的在宗 教活动场所外举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宗教团体 ,宗教院 校,宗教 活动场所 ,宗教教 职人员, 宗教活动 ,宗教财 产 无 对农业经营 主体因未妥 善采取综合 行 11131002000 利用措施, 仇庄乡 综合行 政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 农业经营 对农产品采 55699XD-CF- 收后的秸秆 人民政 政执法 焚烧的决定》(2018年7月27日)第二十五条 处 主体 053-0000 大队 及树叶、荒 府 罚 草予以处理 ,致使露天 焚烧的处罚 无 行 政 处 罚 对假冒宗 教教职人 员进行宗 11131002000 教活动或 55699XD-CF者骗取钱 052-0000 财等违法 活动的处 罚 仇庄乡 综合行 人民政 政执法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四条 府 大队 部分农村 行 11131002000 籍退役士 政 556973T-JF- 兵老年生 给 001-0000 活补助申 付 请复核 仇庄乡 行政综 《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 农村籍退 人民政 合服务 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役士兵 府 中心 行 部分烈士 11131002000 政 子女定期 556973T-JF给 生活补助 002-0000 付 申请复核 仇庄乡 行政综 《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 烈士子女 人民政 合服务 (民办发〔2012〕3号) 府 中心 法定办理时 限:60个工 作日;承诺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 限:60个工 作日;承诺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七十三条 宗 教教职人员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 由宗教事务部门 给予警告,没收 违法所得和非法 财物;情节严重 的,由宗教事务 部门建议有关宗 教团体、宗教院 校或者宗教活动 场所暂停其主持 教务活动或者取 消其宗教教职人 员身份,并追究 有关宗教团体、 宗教院校或者宗 教活动场所负责 人的责任;有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依法给予治 安管理处罚;构 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一)宣扬、支持 、资助宗教极端 主义,破坏民族 团结、分裂国家 和进行恐怖活动 或者参与相关活 动的;(二)受境 外势力支配,擅 自接受境外宗教 团体或者机构委 无 任教职,以及其 他违背宗教的独 立自主自办原则 的;(三)违反国 家有关规定接受 无 境内外捐赠的; (四)组织、主持 未经批准的在宗 教活动场所外举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9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权 力 类 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参战及参 行 11131002000 加核试验 政 556973T-JF- 退役人员 给 003-0000 待遇申请 付 初审 孤儿和事 行 11131002000 实无人抚 政 556973T-JF- 养儿童基 给 004-0000 本生活补 付 贴申请审 行 11131002000 临时救助 核 政 556973T-JF- 申请受理 、审核 给 005-0000 付 行 重度残疾 11131002000 政 人护理补 556973T-JF给 贴申请审 006-0000 付 核 行 11131002000 医疗救助 政 556973T-JF申请审核 给 007-0000 付 自然灾害 民房恢复 重建资金 行 11131002000 及灾民基 政 556973T-JF本生活补 给 008-0000 助资金申 付 请受理、 审核 行 11131002000 城乡最低 政 556973T-JF- 生活保障 申请初审 给 009-0000 付 实施主 承办机 体 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仇庄乡 行政综 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 人民政 合服务 退役军人 的实施意见》(民发〔2007〕102号) 府 中心 法定办理时 限:30个工 作日;承诺 无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03165178514 仇庄乡 行政综 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符合条件 人民政 合服务 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 的当事人 府 中心 自受理申请 之日起35个 无 工作日 03165178514 仇庄乡 行政综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 人民政 合服务 困难群众 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民〔2018〕95号 府 中心 受理申请之 日起39个工 无 作日 区民政部门 依托居民家 庭经济核对 机制对残疾 人家庭经济 状况审核, 无 审核无误符 合条件的, 签署审批意 见,并在区 民政部门和 残联登记备 40个工作日 无 案。 仇庄乡 行政综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 符合条件 人民政 合服务 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的当事人 府 中心 仇庄乡 行政综 人民政 合服务 依据《廊坊市安次区城乡医疗求助暂行办法》[2016]65号 府 中心 参保职工 、定点医 药机构 因自然灾 害导致当 年冬寒和 仇庄乡 行政综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次年春荒 人民政 合服务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7月8日国务院令第577号)第 在口粮、 府 中心 二十条 衣被、取 暖等方面 遇到的基 本生活困 仇庄乡 行政综 难的受灾 《廊坊市安次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2019]3 人民政 合服务 困难群众 人员 号 府 中心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依照法律程 序办理、办 无 结 03165178514 受理申请之 日起42个工 无 作日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实施主 承办机 权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体 构 力 类 别 特困人员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第178号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 行 仇庄乡 行政综 11131002000 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 政 556973T-JF- 救助供养 人民政 合服务 困难群众 申请初审 供养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给 010-0000 府 中心 、终止审 事处)具体负责特困人员认定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 付 核 相关工作。 行 困难残疾 11131002000 政 人生活补 556973T-JF给 贴申请审 011-0000 付 核 蓄滞洪区 行 11131002000 内居民补 政 556973T-JF- 偿金确定 给 012-0000 与补偿凭 付 证申请办 行 11131002000 散居孤儿 理 政 556973T-JF- 基本生活 给 013-0000 费申请审 行 付 11131002000 第一个子 核 政 556973T-QR- 女、第二 确 001-0000 个子女生 行 认 11131002000 群众购买 育登记 政 556973T-QR- 毒性中药 证明出具 确 002-0000 行 认 11131002000 婚育证明 政 556973T-QR办理 确 003-0000 行 认 11131002000 独生子女 政 556973T-QR- 父母光荣 证补办 确 004-0000 行 认 11131002000 经济状况 政 556973T-QR证明出具 确 005-0000 行 认 11131002000 政 556973T-QR- 兵役登记 确 006-0000 认 仇庄乡 行政综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符合条件 人民政 合服务 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的当事人 府 中心 仇庄乡 人民政 府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2000年5月27日国务院令第286 符合条件 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 的当事人 十九条 仇庄乡 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 符合条件 人民政 发〔2010〕161号) 的当事人 府 仇庄乡 行政综 人民政 合服务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公民 府 中心 仇庄乡 行政综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3号 人民政 合服务 公民 )第十条 府 中心 仇庄乡 行政综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5月11日国务院令第555 人民政 合服务 公民 号)第七条、第八条 府 中心 仇庄乡 行政综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 人民政 合服务 公民 事项的通知》(冀卫办〔2019〕5号) 府 中心 仇庄乡 行政综 人民政 合服务 《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2007年)第十五条 公民 府 中心 仇庄乡 行政综 年满十八 《征兵工作条例》(2001年修订)第十二条、《河北省征兵工作 人民政 合服务 周岁的应 条例》(2010年修正)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府 中心 征公民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受理申请之 日起42个工 无 作日 区民政部门 依托居民家 庭经济核对 机制对残疾 人家庭经济 状况审核, 无 审核无误符 合条件的, 签署审批意 见,并在区 民政部门和 残联登记备 法定办理时 案。 限90个工作 日。 法定办理时 限90个工作 日。 联系电 话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03165178514 即时 无 03165178514 即时 无 03165178514 即时 无 03165178514 即时 无 03165178514 即时 无 03165178514 即时 无 03165178514 备注 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共计105项) 2020年6月30日 行 政 实施主 承办机 权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体 构 力 类 别 行 11131002000 病残儿医 仇庄乡 行政综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十二条 政 556973T-QR- 学鉴定申 人民政 合服务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2002年1月18日国家计划生育 公民 请初审 府 中心 委员会令第7号)。 确 007-0000 已登记公 认 布的蓄滞 行 11131002000 洪区内居 仇庄乡 行政综 政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2000年5月27日国务院令第286 556973T-QR- 民的承包 人民政 合服务 公民 确 号)第十五条 008-0000 府 中心 土地、住 认 房或者其 他财产发 计划生育 行 生变更核 仇庄乡 行政综 原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 11131002000 政 556973T-QR- 家庭特别 实登记 人民政 合服务 息管理规范(试行)》(人口厅发〔2008〕23号)第六条、第九 公民 扶助对象 确 009-0000 府 中心 条 资格确认 认 仇庄乡 行政综 行 11131002000 农村独生 初审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 公民 政 556973T-QR- 子女身份 人民政 合服务 )》 审定 府 中心 确 010-0000 仇庄乡 行政综 其 认 11131002000 业主委员 人民政 合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第十六条 公民 他 556973T-QT会备案 府 中心 行 001-0000 其 依法成立 政 仇庄乡 行政综 他 的企业、 权 11131002000 企业用工 人民政 合服务 《河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 行 民办非企 力 556973T-QT备案 府 中心 政 002-0000 业单位、 权 个体经济 其 力 11131002000 公共租赁 仇庄乡 行政综 组织 《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冀政〔2011〕68号)第十九 公民 他 556973T-QT- 住房申请 人民政 合服务 条、第二十八条 初审 府 中心 行 003-0000 政 权 力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联系电 话 法定办理时 限90个工作 无 日。 03165178514 法定办理时 限90个工作 日。 03165178514 法定办理时 限90个工作 日。 03165178514 法定办理时 限90个工作 日。 03165178514 即时 无 03165178514 即时 无 03165178514 15个工作日 无 03165178514 备注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 局 局